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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蹟歷史] 彰化縣人文古蹟-原臺中州員林郡青果同業組合檢查所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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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6-5-22 01:22:15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原臺中州員林郡青果同業組合檢查所

類別:歷史建築  種類:辦公廳舍

現況地址:彰化縣員林市中山路二段75號

登錄理由

1.表現地域風貌或民間藝術特色者:作為日治時期青果業相關的檢查場所,其地理位置,反映了員林本身作為產地,與作為聯繫彰化東南部、南投西部交通運輸節點的特殊雙重性格。

2.具建築史或技術史之價值者:就建築體本身而言,屋架還保留著日治時期的作法,包含木摺壁、編竹夾泥牆,正立面入口有切角頂之作法,凸顯正立面。

3.具地區性建造物類型之特色者:過去在這個區塊當中,設置有植物檢查所、米穀檢查所、柑橘同業組合等為了輸出來自員林周邊鄰近地區之農產品,但在時代遞嬗之中,是彰化地區唯一之檢查所,具稀有性。


歷史沿革

日治時代以前臺灣的香蕉是自給性農作物,但明治28年(西元1895年)日本開始統治臺灣之後,商業性香蕉生產和市場交易逐漸發展。明治36年(西元1903年)任職於大阪商船會社基隆支店的都島金次郎,首次以香蕉為商品運銷至神戶。到了明治43年(西元1910年)左右,臺灣中部成為臺灣代表性的香蕉生產地區,之後也成為臺灣香蕉對日本出口的重要產地。

在同一時期,開始於臺灣中部設立青果合作社,處理有關臺灣香蕉的運輸相關作業。根據『臺灣省青果運銷合作社十週年誌』記載,臺灣總督府於大正3年(西元1914年)頒布臺灣重要物產同業組合法,推動生產者與批發業者透過組合交易,代替過去自由買賣的方式。並依此於大正4年(西元1915年)成立了中部臺灣青果物輸出同業組合。

大正13年(西元1924年),中部臺灣青果物輸出同業組合,准許在山地香蕉栽種面積3公頃以上,平地栽種面積1公頃以上的生產者加入組合,並於大正14年(西元1925年)改稱為臺中州青果同業組合。由於最早的同業組合成立於臺灣中部,表示在日治時代臺灣中部是最早栽種對外輸出香蕉的產地。

臺中州青果同業組合的業務,主要與香蕉的販賣有密切的關聯,與臺中州香蕉產業的發展最為密切。從最早香蕉的栽培、獎勵、收購,各地方的香蕉檢查所,檢查所的增設與香蕉產地之變化趨勢,還有香蕉品質的品評會,以及販售的運輸方式與通路網絡,都是環環相扣之關鍵。

本案建築即為臺中州青果同業組合的相關檢查所,主要檢查來自員林本地及彰化南部,如永靖、社頭、二水、田尾、田中等村落的香蕉,載運到員林以後,通過鐵、公路轉運販售至臺灣其他地方,以及主要海外市場-日本。二戰後,民國39年(西元1950年),臺中州青果同業組合改稱為臺中青果運銷合作社。民國40年(西元1951年)臺灣省政府農林廳檢驗局臺中分局設立員林辦事處,民國58年(西元1969年)價購原臺中青果運銷合作社辦公房屋,辦公處遷入現址至今,目前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臺中分局員林辦事處之辦公室。本案於民國109年(西元2020年)經彰化縣政府登錄為歷史建築。

現  狀:原臺中州員林郡青果同業組合檢查所於民國109年(西元2020年)登錄為歷史建築,建築狀況良好,結構完整,現作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臺中分局(員林辦事處)辦公室使用,提供洽公使用,不開放參觀。

(彰化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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