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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典與故事] 重生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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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3-11 01:04:51 |顯示全部樓層
重生是聖經中相當大的一個題目,也是神救恩裏非常重要的一部分。神救恩裏的赦免、洗淨、成聖、稱義、與神和好,就是我們在前幾題所看過的,都是為著重生。神所以赦免我們,洗淨我們,使我們得成聖、得稱義、得與祂和好,都是為著要重生我們。人是以為,只要我們在神而能得著赦罪,得蒙稱義,就沒有問題了。但是神的救恩為我們所作的,不只這些。神的救恩不只在我們外面使我們得到這樣一個蒙祂悅納的地位,還要在我們裏面重生我們,使我們得著一個能討祂喜悅的生命。

壹 重生的需要

(一)『你們必須重生』–『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約翰三章七節三節。

主耶穌說,我們必須重生。因為『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神的國乃是神掌權的範圍。在這範圍裏,神通行祂的旨意,發揮祂的自己,一切都是屬靈的,一切都是屬天的,屬肉體和屬地的人不能領會–就是『不能見』的意思–其中的事;要能領會,就必須重生。

每一種生命,都是一界–一界也就是一國–都有牠的範圍,都有牠的界限,其中的事,只有那種生命能懂得。比方,鳥的生命有鳥生命的範圍,要懂得其中的事,只有鳥的生命性能作得到。鳥界之外的東西,既沒有鳥的生命,就沒有鳥生命的性能,所以也不能懂得鳥國的事。照樣,神的生命更有一個範圍,這個範圍,就是神的國,其中的事,只有神的生命能懂得。人是神國之外的東西,既沒有神的生命,就沒有神生命的性能,所以怎能懂得神國神界的事?若要能,就必須重生,就必須得著神的生命。

沒有那一界的生命,就不能懂得那一界範圍裏的事。要低級一界的生命,懂得高級一界範圍裏的事,更是不可能。何況神的生命比人的生命高得許多!低級一界的人,要懂得神高級一界的事,就必須有神高級一界的生命。要有這生命,就必須重生。

人和神根本是兩個不同的生命,在兩個不同的範圍,兩個不同的國界裏。人界裏的人,要進到神國裏,神界裏,就必須有神的生命。人若有神的生命,自然就在神國裏有分。人要有神的生命,就必須重生。

許多人以為,人所以需要重生,是因為人壞。豈知不管人是好是壞,都需要重生。我們需要重生,不是僅僅因我們的生命是壞的,乃是因我們的生命不是神的生命。縱然我們的生命是好的,還是人的生命,不是神的生命,沒有神生命的性能,不能懂屬神的事,更不能行屬神的事。所以就是我們的生命一點毛病都沒有,我們也需要得著神的生命,也需要重生,使我們能懂得神界的事,能有分於神的國。

(二)『人若不是從…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從肉體生的,就是肉體;從靈生的,就是靈。』約翰三章五至六節原文。

我們人的生命不只不能懂得神國神界的事並,且是屬乎肉體的,因為是從肉體生的。不管我們自己覺得我們的生命如何,按實際說,我們的生命是屬乎肉體的,是出乎肉體的。屬乎肉體,出乎肉體的,就是肉體。肉體是:1『在罪孽裏生的,』(詩五一5,)出於罪的;2『賣給罪了,』(羅七14,)屬於罪的;3『沒有良善,』(羅七18,)只有罪惡;4在屬神的事上『軟弱』、『無益』;(羅八3,約六63;)5『壞到極處,』(耶十七9,)無可救藥;6『與神為仇,…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不能得神的喜歡;』(羅八7~8;)7『與神的生命隔絕了,』(弗四18,原文,)和神無分無關;8不能改變。世人多是以為人可改好。尤其是中國的禮教家主張人能修改。但是神在聖經裏用古實人(就是非洲黑人)的皮膚和豹的斑點這兩件不能改變的東西,來比方人不能改變。祂說,這兩件東西若能改變,人的肉體,或說肉體的人,便能改變了。(耶十三23。)

黑人的皮膚是不能變白的。你就是用白漆把牠漆白了,牠的本身還是黑的,連牠裏邊的肉也是黑的。親愛的朋友,你想要把你自己改好麼?你無論怎樣改,都不過是在你外面擦白粉,你裏面仍是黑的。你想你能不犯罪麼?就是你能在外面不犯罪,你裏面還是有罪的。你能改你外面的行為,卻不能改你裏面的性情。

豹的斑點也是無法改變的。你可以給豹穿上一身毫無斑點的衣服,但牠的斑點仍是毫無改變的遮蓋在裏面。你可以在你外面文飾改裝你自己,但你裏面依然是原樣。你可以改你外面的形狀,卻不能改你裏面的性質。

人的肉體,或說肉體的人,是不能改的。外面無論能改得多少,裏面的性質也不能改變絲毫。無論怎樣改,仍是肉體。肉體就是肉體,是不能變作靈的。靈必須是從靈生的。只有從靈生的,纔是靈。要從靈生,就必須重生。

神的國既是屬神的,就是屬靈的,因為神是靈。一個性質屬靈的國,屬肉體的人是不能有分的。人要有分於這屬靈的國,就必須有與牠性質相同的靈,所以必須從靈生,必須重生。

貳 重生的意義

(一)『這等人(信主得作神兒女的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肉體的意思生的,也不是從人的意思生的,乃是從神生的。』約翰一章十三節原文,約壹五章一節。

『重生』的字義,就是再生一次。所以尼哥底母就領會是『再進母腹生出來』。(約三4。)他對『重生』的字義,雖然領會對了,但他對重生的意義,卻領會錯了。『重生』的字義雖然是再生一次,但重生的意義卻不是再進母腹生出來。重生乃是叫人得著靈。就是能再進母腹生出來–莫說不能–仍是從肉體所生的肉體,不能是靈。要是靈,就必須從靈生。只有從靈生的,纔能是靈。要從靈生,就必須從神生,因為神是靈。所以重生就是從神生。

重生不是從血氣生,不是從肉體的意思生,也不是從人的意思生,使人得著人肉體的生命;重生乃是從神生,使人得著神屬靈的生命。我們原是從血氣、從肉體、從人意生的。那是我們第一次的生,所得著的生命,是人屬肉體的,不能有分於神的國。所以我們需要再從神生一次,使我們得著神屬靈的生命,好有分於神的國。這樣從神生,因為是我們再生一次,所以是重生。

(二)『從上頭生。』約翰三章三節另一譯法。

這裏『重生』的『重』字,原文和約翰十三章三十一節的『從天上』,是相同的字,所以『重生』也可以譯作『從上頭生』。我們頭一次從父母生,是從地上生,是從下頭生,因為我們的父母是在地上,是在下頭的。但我們第二次從神生,就是重生,卻是從天上生,從上頭生,因為神是在天上的,是在上頭的。因為重生的生命是從上頭生的,所以一個重生的人頂喜歡上頭的事。人的生命是出於甚麼的,是屬於甚麼的,當然牠就喜歡甚麼。從地上生的肉體的生命,喜歡地上的事,因為是出於地上,也是屬於地上的;從天上生的屬靈的生命,喜歡天上的事,因為是出於天上的,是屬於天上的。重生就是叫人得著這個屬於天上的生命。

(三)『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約翰三章五節。

這話乃是主耶穌解釋祂在前面第三節所說的重生。尼哥底母聽見祂說重生,就以為是再進母腹生出來。所以祂就解釋說,重生乃是從水和聖靈生。祂的意思是說,重生不是再進母腹從肉體生出來,乃是從水和聖靈生。『從水生』,有的人以為是從真道而生。他們說,這裏的『水』是指著道而說的。但我們覺得不是這樣。因為主在這裏是說,從『水和聖靈』生。主在這裏所說的聖靈,就是聖靈,這是所有讀經的人都承認的。那麼,主在這裏所說的水,怎麼就不是水,而是道呢?要按字面解,上下文就都得按字面解。不可下文的『聖靈』按字面解,上文的『水』就靈然解。若按字面解,『水』就是水。這話是主對一個法利賽人說的。當初施浸約翰也對法利賽人說過這個『水和聖靈』的問題。他說,『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浸,叫你們悔改;但那在我以後來的,…要用聖靈…給你們施浸。』(太三7,11。)他的意思是要法利賽人不只接受他所傳的水的浸,並且接受主所要施的聖靈的浸。但法利賽人卻拒絕了他所傳的水的浸。(路七29~30。)所以主在這裏再對這個來和祂談話的法利賽人,題起這個『水和聖靈』的問題。我們今天讀到這話,不大領會是指著甚麼說的,但尼哥底母那天聽見這話,卻十分明白是指著約翰所傳之浸的水,和主所要賜的聖靈說的
。所以主在這裏所說的『從水和聖靈生』,乃是指著經過約翰所傳之浸的水,和主所要賜的聖靈,而得著重生。

約翰所傳之浸的水,是要人悔改,承認自己敗壞不堪,只配死掉,而進入牠(浸水)裏面被牠埋沒,被牠結束。主所要賜的聖靈,是叫相信祂的人得著生命,復活過來。此二者合起來,就是人要悔改,承認自己敗壞,只配死掉,而相信主,得著主藉祂的聖靈所賜的生命。人經過此二者,就得著重生。所以重生就是人一面藉著悔改結束了自己的舊生命,一面藉著相信從主的聖靈得著主的新生命。

(四)『從靈生的,就是靈。』約翰三章六節。

重生就是從神的靈生,就是從神的靈得著神的生命,也就是神的靈進到人裏面,將神的生命賜給人。因為重生是從神的靈得著神屬靈的生命,所以所重生出來的生命也是靈。重生就是從靈生出靈,就是在我們裏面從神的靈生出靈。

(五)『風隨著意思吹,你聽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得從那裏來,往那裏去;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約翰三章八節。

人重生所得著的生命,既是屬靈的,就是無形的,是只能給人感覺,不能給人看見的。風怎樣有力給人感覺,而無形給人看見,人重生從神的靈所得著的生命,也照樣有力給人感覺,而無形給人看見。這個生命雖然我們不能看見,但我們能覺得,雖然不能拿出來給別人看見,但也能給別人覺得。我們得著重生的人,常覺得在我們裏面有一個莫名其妙的東西;在我們旁邊的人,也常覺得在我們身上有一種莫名其妙的情形。這個在我們裏面莫名其妙的東西,就是我們重生所得著的生命;這種在我們身上莫名其妙的情形,就是這個生命的現象。

(六)『我(神)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裏面;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以西結三十六章二十六節。

重生不是改我們外面的行為,乃是換我們裏面的心,不是在我們外面修改我們這個舊人,乃是在我們裏面給我們一個新靈。我們原來的心是頑梗的,剛硬如石。神重生我們,就把我們這剛硬如石的舊心除去,給我們換一個馴良的新心,柔順似肉。此外,神還將一個新靈放在我們裏面。所以重生是叫我們有了新心和新靈,使我們從裏面起了變化。

參 重生的成就

一藉著基督的救贖(已經作『成了』)

(一)『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叫一切信祂的都得永遠的生命。』約翰三章十四至十五節原文。

當日的銅蛇在杆子上被舉起,怎樣替那些犯罪的以色列人受了神的審判,使那些受了死毒,該死的人一仰望牠,就得以活過來;主耶穌在十字架上被舉起,也照樣替我們這些犯罪的人受了神的審判,使我們在死裏面的人,一信祂就得著祂永遠的生命,叫我們裏面死了的靈活過來,而得著重生。

(二)『一粒麥子(主耶穌)不落在地裏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信徒)來。』約翰十二章二十四節。

主耶穌釘死十字架,不只是為著贖我們的罪,也是為著釋放祂的生命。祂是一粒麥子,裏面藏著神的生命。祂若不死,神的生命就只在祂這一粒麥子裏面,不能釋放出來。祂死了,就將祂裏面所藏著的神的生命,釋放出來,進到我們裏面,使我們得著祂的生命,成為許多生命的子粒。

(三)『藉耶穌基督從死裏復活,重生了我們。』彼前一章三節。

主的死將祂的生命釋放出來,主的復活就叫祂的生命進入我們裏面,使我們得著重生。所以說,神是藉著主從死裏復活重生了我們。

所以,乃是主死而復活所成功的救贖,為我們作成一切,使我們得著重生。祂的死一面贖盡了我們的罪孽,一面釋放出祂的生命。祂的復活就使祂的生命進入我們裏面,叫我們得著重生。

二 藉著聖靈的工作(正在運行)

(一)『從聖靈生。』約翰三章五節,八節。

主耶穌的救贖所成功的,就我們而論,是客觀的,是在我們身外的,還沒有作到我們靈裏。乃是聖靈來根據主耶穌所作的,把主耶穌所成功的,作到我們裏面來。主耶穌所成功的,不過是使我們得重生的事實;聖靈所作的,纔叫我們有重生的經歷。聖靈來,1叫我們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約十六8。)祂叫我們看見,我們是有罪的,主已經擔當了我們的罪,能使我們得稱義,我們若不信主,將來必要受審判,所以就叫我們為著這些而自責、悔改。2用真道,就是用福音,重生了我們。(雅一18,林前四15。)祂先叫我們自責悔改,接著就叫我們相信福音,接受主耶穌和祂為我們所成功的,而得著重生。祂是藉著神活的話在我們裏面運行,重生我們,(彼前一23,))使我們得著神藉主耶穌的死而復活所釋放出來的生命。

三 因著人的信(一信就得著重生)

(一)『凡接待祂(主耶穌)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這等人…乃是從神生的。』約翰一章十二至十三節。

有了主的救贖和聖靈的工作,還必須有人的相信,重生纔能成就。雖然主已經成功救贖,聖靈也在運行作工,但人若不肯相信,就不能得著重生。人若要得著重生,就必須相信,也只須相信,不必作別的。甚麼時候,人一相信主的名,接受主作他的救主,他就得著重生,他就從神而生,得著神的生命,有權柄作神的兒女。

(二)『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神而生。』約壹五章一節,約翰二十章三十一節。

我們必須信主耶穌是神所差來的基督,作了我們的救主,我們纔能得著神的生命。不必我們作甚麼,只要我們一這樣相信,聖靈馬上就進到我們裏面,將神的生命賜給我們,使我們得以從神而生,就是得著重生。

(三)『叫一切信祂(主耶穌)的,都得永生。』約翰三章十五節。

一切叫我們得重生所必須的事,主耶穌都已經替我們作成了。祂沒有留下任何一件事叫我們作,只叫我們信祂。信祂,原文的意思,就是信入祂裏面,就是因信與祂聯合。神的生命是在祂裏面,我們一因信與祂聯合,自然就得著在祂裏面的神的生命,而得著重生。

所以,現在一個人要得著重生,沒有別的途徑,只有相信。主耶穌已經成功救贖,等候你相信;聖靈正在運行,巴望你相信。只要你肯相信,一信就必得著聖靈進入你裏面,使你得著重生。

肆 重生的結果

(一)『活過來』–『有生命』–『有永生』。以弗所二章五節,約壹五章十二節,約翰六章四十七節。

原來我們裏面的靈是死的,現在神重生了我們,叫我們裏面死了的靈活過來,有了祂的生命,就是有了永生,也就是有了永遠的生命。

(二)『作神的兒女,』『得與神的性情有分。』約翰一章十二節,約壹三章一節,彼後一章四節。

重生一叫我們得著神的生命,就叫我們有權柄作神的兒女,得與神的性情有分。重生叫我們所得著的神的生命,就是我們作神兒女的權柄。我們一有了這生命,就有權柄作神的兒女。並且這生命也叫我們有分於神的性情。所以重生叫我們成為神的兒女,和神有同一的生命和性情,使我們能像神,能喜愛神所喜愛的,厭惡神所厭惡的。

(三)『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裏面。』以西結三十六章二十六節。

重生還叫我們得著一個新心和一個新靈。新心叫我們有新愛好、新趨向;新靈叫我們有新靈能、新靈交。從前我們不愛好屬神的事,不趨向屬神的事,更不能和神交通,更不能懂、不能行屬神的事;對於屬神的事,沒有心情,沒有興趣,也是格格不入。一竅不通,更是軟弱無力,一無所能。現在我們有了新心和新靈,不只愛好屬神的事,不只趨向屬神的事,並且能和神交通,也能懂、能行屬神的事;對於屬神的事,有心情,有興趣,也能通曉領會,且能剛強有力的身體力行。這些都是重生所給我們的結果。

(四)『我(神)必將我的靈(聖靈)放在你們裏面。』以西結三十六章二十七節。

神重生我們的時候,不只賜給我們新生命、新性情、新心、和新靈,並且還將祂的靈放在我們裏面,來加強我們裏面新生命、新性情的性能,提高我們裏面新心對於屬神之事的心情,並在我們的新靈裏給我們屬靈的啟示,使我們的新靈活潑有力,能透徹的明白屬神的事,並剛強的遵行神的旨意。

(五)『有耶穌基督在你們心裏。』林後十三章五節

重生也叫我們得著主耶穌住在我們裏面。重生叫我們所得著的聖靈,乃是主耶穌的化身,祂住在我們裏面,就是主耶穌住在我們裏面,作我們生命、能力、和一切的主。所以每一個得著重生的人,既有分於聖靈,也就有分於主耶穌。

(六)『是一個新創造;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五章十七節原文。

重生不只叫我們得著新生命、新性情、新心、和新靈,並且根本叫我們成為一個新創造。我們從前是一個舊創造,是受了罪惡的玷污,和撒但的敗壞的,現在因著重生成了一個新創造,有神聖潔的性情和真實。舊的已過,都變成新的了。

(七)『能進神的國。』約翰三章五節。

因為重生叫我們成為一個新創造,有神的生命和屬靈的性質,所以重生就叫我們能進入神的國,能有分於神屬靈的國。

(八)『有活潑的盼望,可以得著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在天上的基業。』彼前一章三至四節。

此外,重生還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可以得著天上的基業。天上的基業,牠的性質是屬天的,是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的。所以要得著這基業的人,必須有屬天、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和這基業的性質和情形相同的生命纔可以。重生既叫我們得著這樣一個性質屬天,永遠不變,罪惡、世界、和撒但都不能玷污的生命,所以重生就能叫我們承受這樣屬天、聖潔、永存的基業。雖然我們得著重生的人,現在還在地上,還沒有得到天上這美好的基業,但我們卻已經有了天上的生命。這個天上的生命,今天帶我們在地上過天上的生活,將來帶我們到天上承受天上的基業。這是何等美好的盼望!乃是重生所給我們的。

伍 重生的證實

(一)『聖靈和我們的靈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羅馬八章十五至十六節原文。

我們得著重生,是我們現在可以知道的。我們一得著重生.聖靈就在我們裏面,和我們的靈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有了神的生命,得著重生的人。我們得救以後,禱告的時候,頂喜歡稱神作『阿爸,父』。我們稱呼神兩聲『阿爸父』,我們裏面就覺得痛快。我們越這樣稱呼神.我們裏面就越舒服。這就證明我們是神所生的兒女,是得著重生的。

(二)『我將這些話(十至十二節的話)寫給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約壹五章十三節。

不只在我們裏面有聖靈證明我們是得著重生的,並且在我們外面還有聖經–就是神的話–證明這件事。這裏說,這些話–就是前文的話,也就是神的話–要叫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知道自己有永生。神在聖經裏有很多話,確切的告訴我們,我們一信祂的兒子,就有永生,也就是得著重生。所以我們憑神的話–就是聖經–能知道我們已經有了神永遠的生命,得著重生了。

(三)『我們因為愛弟兄,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的壹三章十四節。

除了裏面的聖靈,和外面的聖經,還有我們得救的人對在主裏之弟兄的愛,也證明我們是得著重生了。這裏說,我們愛弟兄,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因為我們自己是從神生的,自然必愛從神生的弟兄。所以,我們若愛從神生的弟兄,就證明我們是從神生的,是得了重生的。

陸 重生的穩固

(一)『我(主)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裏把他們奪去。』約翰十章二十八節。

我們一次得著重生,就永不滅亡。在這裏主說,祂所賜給我們的是『永生』,所以我們『永不滅亡』。永生就是祂永遠的生命,在我們裏面維持我們,使我們永不滅亡。並且不只如此,還有祂大能的手在我們外面保守我們,誰也不能把我們奪去。

從前在美國有一個小黑奴去聽福音,聽到這節聖經,就非常喜樂,回到主人家裏,喜樂仍不停止。主人一個朋友看見她的光景,就問她說,何以這樣喜樂?她說她是在主的手裏,主的手是大能的手,沒有人能從主手裏把她奪去,所以她非常喜樂。那人就開玩笑,說,你要小心!不要太喜樂,因為主耶穌的手太大,手指縫也非常大,而你太小,若太喜樂,不小心就會從祂的手指縫掉出去!她說,先生,也許會這樣。但是,我告訴你,我有祂的生命,祂的生命在我裏頭,我就是祂的手指頭,永遠不會從祂手上掉下去!

(二)『我父把羊賜給我,祂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裏把他們奪去。』約翰十章二十九節。

我們得重生以後,不只有主大能的手保守我們,還有父大能的手保守我們。父是比萬有都大的。既有祂和主這兩隻手保守我們,就有誰能把我們奪去,叫我們滅亡?所以一次得重生,就永遠穩固!就永不滅亡!

文出:水流職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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