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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典與故事] 對於神的認識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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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3-20 20:22:26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壹 神證明了

(一)『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羅馬一章十九至二十節,詩篇十九篇一至三節,行傳十四章十五至十七節,十七章二十六至二十七節,詩篇十四篇一節,五十三篇一節,希伯來十一章六節。

神在宇宙中,已經藉著祂的創造,把祂自己證明出來了。自從造天地以來,神是明明可知的,神的永能和神性已經向人顯明,人雖不能看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所以神的創造,就是神的證明。『諸天述說神的榮耀,穹蒼傳揚祂的手段。』一切受造之物都是造物者的證明。就是宇宙的秩序,萬物的規律,也都是神為祂自己所顯出的證據。連人類的生存,也是神的證明。我們看見萬物的存在,宇宙的規律,該知道有一位創造萬物,管理宇宙的神。就是我們看看自己的一切,想想自己的來源,也該叫我們『尋求神,…可以揣摩而得』。有這許多證明和確據,除非愚頑,沒有人能說『沒有神』。凡是通達人,看到宇宙的事物,情景,必定承認而相信『有神』。

貳 神說話了

(一)『神既在古時在眾先知裏面,多次多方的對列祖說話了,就在這末世在兒子裏面,對我們說話。』希伯來一章一至二節,原文,提後三章十六節,彼後一章二十至二十一節,馬太二十二章三十一節。

神在宇宙中,不只藉著創造把祂自己證明了,也藉著說話把祂自己說明了,把祂自己啟示出來了。我們都知道,一個人說話,就是把自己和自己裏面的故事,說出來給人知道。我如果只來站在你們跟前,而不說話,你們就不能知道我裏面的故事,就沒法明白我。神在宇宙中,如果只創造,而不說話,我們就只能知道有祂,而不能認識祂,曉得祂裏面的故事。但是感謝神,祂說話了!祂用話語把祂自己,和祂裏面的心願並一切,都啟示出來了。在古時,祂是在眾先知裏面說話;在這末世,祂是在祂兒子裏面說話。祂藉著眾先知和祂兒子所說的一切話,都記在聖經裏面。所以聖經就是祂在宇宙中所說的話,是祂所默示的,是祂藉著祂的靈感動人說出來的。一切關乎祂的事,我們需要知道的,祂都在聖經中告訴我們了。這不需要我們研究,也不需要我們推測,因為祂都藉著聖經確定的啟示我們了。創造如何是祂的證明,聖經也如何是祂的啟示。我們憑創造如何能知道有祂,我們憑聖經也如何能認識祂,明白祂。

參 神出來了

(一)『大哉,敬虔的奧祕,…就是神在肉身顯現。』提前三章十六節。

神在宇宙中,不只證明了,不只說話了,並且出來了;這是祂成為肉身。祂創造萬物,是證明祂自己;祂啟示聖經,是說明祂自己;祂成為肉身,是顯出祂自己。雖然祂藉著創造已經把自己證明出來,藉著說話已經把自己啟示出來,但祂必須成為肉身,纔能把自己顯現出來。祂的創造只能給人知道有祂,祂的說話只能給人明白祂,乃是祂的成為肉身,纔能給人看見祂,遇著祂。感謝祂,祂不只創造了,不只說話了,並且成為肉身了。從前藉著創造證明祂自己,並藉著說話啟示祂自己的神,現在藉著成為肉身顯出祂自己來了。祂從前是向人證明祂自己,是向人啟示祂自己,現在是向人顯出祂自己。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就是祂在肉身的顯現。這是宇宙中一個極大的奧祕!這個奧祕,不只是極大的,並且是『敬虔的』,是能顯出神,能叫人看見神的。

(二)『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約翰一章十八節,一節,四節,十四章九至十節,十二章四十四至四十五節,十三章二十節,五章二十三節,十章三十節,五章十八至十九節,腓立比二章六至七節,希伯來一章三節,歌羅西一章十五節,二章九節。

神向人顯出來,是在祂的獨生子裏。祂沒有在祂兒子裏顯出來之先,從來沒有人看見祂。祂的兒子就是祂自己,就是祂的顯出,成為肉身,顯在人中間。人看見了祂的兒子,就是看見了祂;相信祂的兒子,就是相信祂;接待祂的兒子,就是接待祂;尊敬祂的兒子,也就是尊敬祂。因為祂在祂兒子裏面,祂兒子也在祂裏面,與祂原為一,與祂平等,與祂同等,是祂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祂本體的真像,本有祂的形像,並且也就是祂的像,有祂本性一切的豐滿居住在裏面,所以子雖然成為肉身,有了人的樣式,甚至取了奴僕的形像,但在人中間卻將祂表明出來。

肆 神進入了

(一)『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祂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真理的聖靈,…祂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裏面。』約翰十四章十六至十七節。

神在祂兒子裏面成為肉身,雖然是顯在人中間,還不是進入人裏面;雖然能住在人中間,還不能住到人裏頭。所以當祂兒子在地上,在人中間,將祂顯明出來,而回到天上之後,祂就把祂的靈賜下來,使祂能在祂的靈裏,進入人裏面,在人裏面與人同在。祂在祂兒子裏成為肉身,是顯在人中間,給人看見,給人接受;祂在祂的靈裏來到地上,是進入人裏面,與人調和,給人得著。祂必須作到這一步,纔能和人發生切身的關係,在人裏面作人的生命,拯救,和一切。

(二)『我們…知道神住在我們裏面,是因祂所賜給我們的聖靈。』約壹三章二十四節,四章十三節,林前三章十六節,六章十九節,羅馬八章九至十節。

聖靈住在我們裏面,就是神住在我們裏面。因為聖靈也像基督一樣,乃是神的化身。神化身來到人中間,就是基督;神化身進入人裏面,就是聖靈。所以神將聖靈賜給我們,叫祂以我們為殿而住在其中,就是祂自己來住在我們裏面。

聖靈所以是神的化身,因為祂是基督的化身。基督原是神來成為人的化身。等基督死而復活,升天以後,再降下來,就在聖靈裏面。所以聖靈就是基督的化身,也就是神的化身。因此聖靈稱為『神的靈』,也稱為『基督的靈』;是神的靈,也是基督的靈。所以祂住在人裏面,就是神住在人裏面,也就是基督住在人裏面。這是我們每一個得救屬基督的人,都已經得著的。人若沒有這個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

(三)『基督在我裏面活著。』加拉太二章二十節,四章十九節,林後十三章五節,歌羅西一章二十七節,約翰十四章十九至二十節,十七章二十一節,二十三章二十六節。

我們每一個信主耶穌的人,都有基督在裏面。基督不只在我們裏面,並且要活在我們裏面,要在我們裏面長大成形,使我們有祂榮耀的形狀。祂今天在我們裏面,作我們榮耀的盼望,將來要成為我們的榮耀。祂這樣活在我們裏面,與我們聯合,就是叫神在我們裏面,叫我們也在神裏面;叫三而一的神與我們,我們與三而一的神,完完全全的合而為一。

所以,我們要看見而記牢,神為著要使我們知道祂,認識祂,而接受祂,得著祂與我們聯合為一,祂在宇宙中曾有過四步的大舉:1創造萬物,2啟示聖經,3成為肉身,4化作聖靈。創造萬物,是向人證明祂自己;啟示聖經,是向人說明祂自己;成為肉身,是向人顯出祂自己;化作聖靈,是叫祂自己進入人裏面,給人得著。所以祂是藉著萬物證明,藉著聖經說明,藉著肉身-基督-顯出,藉著聖靈進入。我們對於祂要有認識,就必須認識祂這四步的大舉。這乃是對於祂的基本認識。我們必須認識萬物,認識聖經,認識基督,認識聖靈,纔能認識神。我們對萬物,對聖經,對基督,對聖靈,有彀清楚的了解,纔能對神有彀透徹的認識。

伍 神的位格-三而一

憑聖經看,神的位格是三而一的。『三而一』這個辭,比『三位一體』那個說法更合宜。在聖經中,雖找不到『三而一』這個辭,卻能看得到神是三而一的這個事實。也許我們會問,何以神是三位,又是一位?是一位,又是三位?我們會覺得這事有些難以領會。這是因為我們的頭腦有限。不要說對於神是三而一的,我們不能透徹領會,就是對於我們自己是靈、魂、體,三合一的,我們也不能十分了解。不只如此,就是對於宇宙中許多別的事物,我們這有限的頭腦也都不能明白得來。有的,我們只能明白其當然,而不能明白其所以然。對於別的事物,都是如此,何況對於神這奧祕的位格!對於這事,我們雖然不容易找出其所以然的講究,聖經卻清楚的給我們看見其當然的事實。我們現在來把聖經與這事較為明顯有關係的地方看一下。

(一)『只有一位神』-『神只有一位』。提前二章五節,林前八章四節,六節,羅馬三章三十節。

這些地方的聖經,清楚又肯定的說,神只有一位。

(二)起初神(多數的名詞)創造(單數的動詞)天地。』創世記一章一節。

聖經雖明說神只有一位,但這裏原文所用的『神』字,卻是多數的。這告訴我們神雖是一位,但祂的位格還有講究。也許這會叫我們想神是多位的。但下面原文所用的動詞『創造』,又是單數的。主詞『神』是多數的,動詞『創造』卻是單數的。這就證明神是多而一的。憑聖經以後的記載看,這多而一,就是三而一。所以聖經在最起頭第一節所說的,就含有神是三而一的啟示。

(三)『神(多數的)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單數的),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創世記一章二十六節,三章二十二節,十一章六至七節,以賽亞六章八節。

到創世記第一章末了,聖經說到神,不只所用的『神』字是多數的,並且明說神稱自己作『我們』。此後,聖經還有數處也是這樣說。這是明明告訴我們,神是多數的。但這裏-創世記一章二十六節-說神的『形像』所用的字,原文卻又是單數的。雖然『神』和神的自稱『我們』都是多數的,但神的形像卻是單數的。雖然神是『我們』,是多數的,但『我們』的形像卻是單數的,只有一個。所以這裏也是證明神是多而一的-也就是三而一的。

(四)『像我們合一。』約翰十七章二十二節,原文。

這是主耶穌對父神說的話。主這話明明給我們看見,神雖是『我們』,是多數的,但又是『合一』的,又是一位。所以這明確的叫我們知道,神是多而一的-也就是三而一的。

(五)『歸於(1)父(2)子(3)聖靈的名(單數的)。』馬太二十八章十九節。

這裏雖然是說到父,子,聖靈,三位的名,但原文所用的『名』字.卻是單數的。雖然父,子,聖靈,是三位,但祂們的名卻是一個。所以聖經到這裏,是清楚給我們看見,在此以前所啟示之多而一的神,乃是三而一的,就是父、子、聖靈,三者乃是一位神。

(六)(1)父是神。彼前一章二節,以弗所一章十七節。(2)子是神。希伯來一章八節,約翰一章一節。(3)靈是神。行傳五章三至四節,林後三章十七至十八節。

聖經在這些地方清楚告訴我們,父、子、靈,三位都是神。這憑聖經別處的記載看,不是說,父、子、靈,是三位各自獨立的神,乃是說,父、子、靈,是三一的神。

(七)『主耶穌基督…神…聖靈。』林後十三章十四節-『聖靈…主…神。』林前十二章四至六節-『父神…聖靈…耶穌基督。』彼前一章二節-『主耶穌基督…父…靈。』以弗所一章十七節。

聖經在這幾處,無論說到使徒為信徒的祝福,或說到神在信徒身上的靈感,無論說到神對聖徒的揀選,或說到神對聖徒的啟示,都是把神,和主耶穌,並聖靈,連在一起來說。這不只證明祂們三位都同樣是神,並且證明祂們三位是合一的。所以這也證明祂們三位是三而一的神。

(八)『(1)願…(2)願…(3)願…』民數記六章二十四至二十六節。

神要舊約的祭司為以色列人祝福,連說三願。為何不要他們連說二願,或四願,偏要他們連說三願?這能說是沒有意思的麼?不能!這是因為那賜福的神,乃是三而一的。第一願所說的『賜福』、『保護』,自然是父神的作為;第二願所說的『光照』、『賜恩』,明顯是子神的工作;第三願所說的『仰臉』、『賜平安』,也無疑是靈神的事工。所以這個祝福,乃是願父、子、靈,三而一的神來賜福、賜恩、賜平安給祂所揀選的百姓。

(九)『(1)聖哉,(2)聖哉,(3)聖哉。』以賽亞六章三節,八節。

舊約裏不只記載地上的祭司為百姓祝福,要連說三願,並且記載天上的撒拉弗頌讚神也連說三聖。他們頌讚神,所以一連三次說,『聖哉,聖哉,聖哉,』無疑也是因為他們所頌讚的神,乃是三而一的。到下文第八節,就說出他們所頌讚的神,自稱『我們』,乃是多數的-就是三位的。

(十)『(1)願…(2)願…(3)願…』馬太六章九至十節。

在舊約神要祭司祝福,是連說三願,到新約主要信徒禱告,也是連說三願。這更無疑的是因為主要信徒所禱告的神,乃是三而一的。第一願所求的『名』,是與父神有關的;第二願所求的『國』,是與基督有關的;第三願所求的『旨意』,是與聖靈有關的。這是照聖經別處的教訓,很容易看得出的。所以主所要新約信徒的禱告,也證明神是三而一的。

(十一)『(1)聖哉,(2)聖哉,(3)聖哉。』啟四章八節

在舊約的記載裏,不只有三願,並且有三聖;在新約的記載裏,也不只有三願,並且有三聖。在舊約,怎樣是地上的祭司祝福,連說三願,而是天上的撒拉弗頌讚,連說三聖;在新約,也怎樣是地上的信徒禱告,連說三願,而是天上的四活物頌讚,連說三聖。這些自然都是因為他們所求、所禱、所頌讚的神,乃是三而一的。

所以聖經給我們看見,神是父、子、靈,三而一的神。父是源頭,子是顯出,靈是進入。神在天上人所不能靠近的光裏乃是父,顯在人中間就是子,進到人裏面就是靈。雖然是父、子、靈三位,實在就是一位神的三個狀態,猶如氣、水、冰,三者是一種東西的三個狀態一樣。

父怎樣在子裏,與子為一,子也怎樣在靈裏,與靈為一。子是父的顯出,靈是子的進入。父在子裏顯在人中間,子在靈裏進入人裏面。父在子裏,子又在靈裏,所以父、子、靈,三者完全是一位神。此三者,也可以說是這一位神的三種身分。這就有點像一個人在家裏是父親,到公司是經理,來教會是弟兄,雖是一個人,卻有三種不同的身分,以這不同的身分,顯在不同的場合。

(附)聖經純正話語中的三一神啟示

一 神是獨一的

(一)『惟獨你是神。』詩篇八十六篇十節。

(二)『我是耶和華,…除了我以外再沒有神。』以賽亞四十五章五節,以弗所四章六節,提前二章五節。

『神只有一位,再沒有別的神。』林前八章四節。

無論在新約或舊約裏,都清楚並確定的告訴我們,神是一位。

二 神是三而一的

1 『我』就是『我們』

(一)『我可以差遣誰呢?誰肯為我們去呢?』以賽亞六章八節,創世記一章二十六節,三章二十二節,十一章七節。

到底神是『我』呢,或是『我們』?我們可以說祂都是。雖然我們不能說為甚麼,我們知道祂是『我』,也是『我們』。

(二)『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話;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裏去,與他豫備我們的居所。』約翰十四章二十三節,原文。

在新約裏我們看到同樣的思想。『父』和『我』是兩位神呢?或是一位神?祂們當然是一位。

(三)『聖父阿!求你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叫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一樣。』約翰十七章十一節。

注意這裏主再一次說到自己和父是『我們』。這是一個奧祕,人的語言或理智無法搆到。

2 父、子和靈

(一)『把他們浸入父、子、聖靈的名(單數而非複數)裏。』馬太二十八章十九節原文。

馬太二十八章十九節清楚說到父、子和聖靈,三位只有一個名。有三位卻只有一個名。這就是三一神,三而一。

3 三位都是神

a 父是神

新約裏多處說到父神。例如:彼前一章二節和以弗所一章十七節。

b 子是神

(一)『論到子卻說,神阿!你的寶座…。』希伯來一章八節。

這裏稱呼子為神。

(二)『太初有神,話與神同在,話就是神。』約翰一章一節,原文。

這話定規是基督,是子。因著話是神,所以子也是神。

(三)『基督…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神。』羅馬九章五節。

子基督不僅是神,祂是萬有之上的神。

c 靈是神

在行傳五章三至四節裏,我們看見靈是神。在三節,彼得告訴亞拿尼亞,他欺哄了聖靈;而在下一節說,他欺哄了神。在這兩節中,聖靈等於神。

4 三位都是永遠的

a 父是永遠的

(一)『永在的父。』以賽亞九章六節。

這個辭按希伯來文字面的緒譯乃是『永恆的父』或『永遠的父』。故此,父是永遠的。

b 子是永遠的

(一)『惟有你永不改變,你的年數沒有窮盡。』希伯來一章十二節。

希伯來七章三節說,祂是無生之始,無命之終,意即祂是永遠的。

C 靈是永遠的

(一)『永遠的靈。』希伯來九章十四節。

遵照聖經,我們宣告父、子、靈三位都是永遠的。

5 三位同時存在

(一)『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祂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真理的靈。』約翰十四章十六至十七節,以弗所三章十四至十七節。

在這兩節裏,子向父禱告,使父差遣靈。故此,父、子和靈都同時存在。以弗所三章十四至十七節保羅說,他要禱告父,使我們藉著祂的靈,在我們裏面的人裏剛強起來,使基督可以安家在我們心裏。在本段裏,有父、靈和子基督。三者都同時存在。本段聖經表明父垂聽禱告,靈剛強聖徒,而子-基督,要安家在他們心裏。從這裏也清楚的看出,三位同時存在。

(二)『主耶穌基督的恩典,神的愛,聖靈的交通,與你們眾人同在。』林後十三章十四節,另譯。

這裏題到子基督的恩典,父神的愛,以及聖靈的交通或交流。這三位都同時存在。林前十二章四至六節說到恩賜的靈,職事的主以及功用的神。這裏我們看見靈、主和神。再一次顯示靈、子和父是同時存在,同時工作。靈賜恩賜,主盡職事,而父神顯功用。

6 三位是一

a 子就是父

(一)『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祂的肩頭上;祂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賽亞九章六節。

這位名叫耶穌的嬰孩,生在伯利恆的馬槽裏,也被稱為全能的神。那位由馬利亞所生,在伯利恆馬槽裏的小嬰孩,乃是我的全能神。如果你相信為我們而生的嬰孩是全能的神,你也必須相信賜給我們的子是永在的父。說子就是父,乃是根據神純正的話。

(二)『腓力對祂說,求主將父顯給我們看,我們就知足了。耶穌對他說,腓力,我與你們同在這樣長久,你還不認識我麼?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你怎麼說,將父顯給我們看呢?』約翰十四章八至九節。

(三)『我與父原為一。』約翰十章三十節。

這話清楚指明子就是父。

b 子與父是一

(一)『我與父原為一。』約翰十章三十節。

c 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的靈

(一)『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章四十五節,另譯。

誰是末後的亞當?耶穌。誰是賜生命的靈?聖靈。在聖靈之外,沒有別的靈能賜生能。聖經上稱為末後亞當的耶穌,成了賜生命的靈。

d 主(子)就是靈

(一)『主就是那靈。』林後三章十七節。

這裏的主是耶穌,而這裏的靈乃是聖靈。故此,這裏聖經說,『主就是那靈。』說主耶穌是靈,乃是絕對合乎聖經的。

7 三位都在我們裏面

(一)『一神,就是眾人的父…也住在眾人之內。』以弗所四章六節。

本節清楚的說出,父在我們裏面。

(二)『到那日你們就知道,我…在你們裏面。』約翰十四章二十節。

子也在我們裏面。

(三)『基督在你們裏面成了榮耀的盼望。』歌羅西一章二十七節,另譯。

(四)『豈不知…耶穌基督在你們裏面麼?』林後十三章五節,另譯。

(五)『真理的靈…也要在你們裏面。』約翰十四章十七節。

故此,靈也在我們裏面。父在我們裏面,子在我們裏面,靈也在我們裏面,這是非常清楚的。但按照我們的經歷,只有一位。這是因著父、子和靈是一。

三 一個奧祕

(一)『話與神同在,話就是神。』約翰一章一節,另譯。

話與神是一位,或是兩位呢?兩者都是。這乃是一個奧祕。

(二)『主就是那靈。』林後三章十七節。

這裏主和靈是一,因為主就是那靈。接著,在同一節中說到『主的靈』。這說出他們是兩位。主和靈是兩位或是一位呢?這也是一個奧祕。

(三)『論到子卻說,神阿!你的寶座…所以神,就是你的神…膏你。』希伯來一章八至九節。

請注意,這裏稱呼子為神,接著又說神是祂的神。你如何能解釋這事呢?這也是一個奧祕。

(四)『七靈。』啟示錄一章四節,四章五節,五章六節。

最後我們讀到神的一靈(弗四4)被稱為『七靈』。這裏又是一個奧祕。

因為三而一乃是一個奧祕,我們有限的頭腦無法把三一神當作道理來完全領會。三一神乃是為著我們的經歷和享受。神之所以為三而一,乃是為著祂的經營;也就是說,是為著把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裏面,成為我們的生命和一切。三一神乃是為著我們的經歷和享受。

陸 神的心-愛

(一)『神愛世人。』約翰三章十六節。

神的心就是愛,所以祂愛世人。

(二)『祂願意萬人得救。』提前二章四節,馬太二十三章三十七節,八章三節,參看以西結十章二十三節,三十三章十一節,以賽亞四十九章十五節,耶利米三章一節。

因為神愛人,所以祂願意萬人得救。因為祂的心是愛,所以祂『願意』救人,祂『肯』救人,而不願意人滅亡。祂的愛勝過母親對嬰孩的愛,也勝過丈夫對妻子的愛。

柒 神的作為-公義

(一)『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麼?』創世記十八章二十五節,申命記三十二章四節。

神的作為是公義的。祂是審判全地的主,不能不行公義。凡祂所行所為,無不絕對公義。

(二)『你責備人的時候,顯為公義。』羅馬三章四節。

神無論審判人,或是責備人,都是顯明祂的公義,也都是顯出祂是公義的。

(三)『為要在令時顯明祂的義,使祂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羅馬三章二十六節,原文,約壹一章九節。

神所以稱我們信主耶穌的人為義,也是因著祂是公義的,也是為要顯明祂的義,使祂自己顯為義。我們原是有罪不義的,不能得祂稱義。但祂叫主耶穌那義的代替我們這不義的(彼前三18)受了祂公義的刑罰;祂為我們的緣故,按公義審判了主耶穌,使祂公義的要求得到了滿足。現在我們相信接受主耶穌,與主耶穌聯合為一,祂就必須按祂的公義稱我們為義,不能再定罪我們。祂已經在主耶穌身上刑罰了我們,主耶穌已經照祂的公義為我們的罪流了血,我們現在信主耶穌,祂就必要赦免我們的罪,因為祂是公義的,不能不義,不能不赦免。

我們要認識神的救恩到這樣公義的地步。我們要這樣按著神的公義-不光按著祂的愛-認識神的救恩。蓋恩夫人說,神不能不義,所以祂不能不救我!這真是一句認識神救恩的話,也真是一句認識神的話。神因祂的公義,不能不救相信主的人。神救我們,如果光是因著祂的愛,還有轉變的可能,因為祂可以不愛我們;祂不愛我們,並沒有不對,並沒有不義。但現在祂救我們,不光是因著祂的愛,更是因著祂的義,所以沒有轉變的可能,因為祂不可以不義。祂必須保守祂的公義,所以祂必須救我們。這不是祂心愛的願否問題,乃是祂在法律上的責任問題。

捌 神的話語-信實

(一)『必不叫我的信實廢棄。我心不背棄我的約,也不改變我口中所出的。』詩篇八十九篇三十三至三十四節,希伯來六章十八節,十章二十三節,詩篇一百十九篇八十九節,以賽亞四十章八節,馬太二十四章三十五節。

神的作為是公義的,神的話語是信實的。就神對我們的救恩說,神的話語比神的作為更進了一步。神的作為雖然為我們成功了救恩,但祂若不用話語告訴我們,似乎還可以轉變。但祂既用話語向我們說出來,就毫無辦法轉變,因為祂的信實叫祂的話語一出口就不能廢掉。不要說祂神的話,就是我們人的話,如果是一個信實的人說的,一出口也不能廢掉。

神不能說謊,所以祂對我們所說的話,都是信實可靠的,不能改變,不能廢掉;祂的話安定在天。草必枯,花必謝,祂的話卻永遠立定。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祂的話也不能廢去。

並且神在聖經中對我們所說的話,不只是平常的話,也不只是應許,更是和我們立的約。聖經乃是一本約書,所以叫作新舊約。聖經的話,是神按著祂的信實和我們所立的約。我們只要抓住祂這些話,祂就沒法改變,祂就得守約,受約束-受祂約的約束,受祂話的約束。

玖 神的性情-聖潔

(一)『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彼前一章十六節,利未記十一章四十四至四十五節,二十章七節,希伯來十二章十四節。

神的性情不只是聖潔的,並且就是聖潔。我們在第八題已經看過,聖潔就是與一切有分別。神的性情是聖潔的,就是說神的性情-就是神的性質-和一切都有分別。因為神的性情,神的性質,是聖潔的,是與一切有分別的,所以祂也要我們屬於祂的人聖潔,也要我們與祂之外的一切有分別。我們若非如此,就不能見祂,就不能親近祂。

拾 神的自己-榮耀

(一)『耶和華的榮耀停於西乃山。』出埃及二十四章十六節,以西結一章二十八節,三章二十三節。

神的自己乃是榮耀。神每一次顯出來給人看見,都是榮耀的樣子。神的榮耀在那裏,就是神的自己在那裏。當日摩西和以色列人看見神的榮耀停在西乃山。以後以西結也數次看見神的榮耀。他們看見神的榮耀,就是看見神自己。他們在神的榮耀跟前,也就是在神自己面前。

(二)『將他們榮耀的主,換為喫草之牛的像。』詩篇一百零六篇二十節,耶利米二章十一節,羅馬一章二十三節,參看約翰十二章四十一節,行傳七章五十五節,希伯來一章三節。

這裏『的主』二字,是原文沒有的。所以這裏是說主就是以色列人的榮耀。耶利米二章也說,以色列人的神,就是『他們的榮耀』。人本是以偶像為神的代替,但詩篇一百零六篇這裏,和羅馬一章,都是說,人把神的榮耀換作偶像。所以這幾處都是給我們看見,神的榮耀就是神自己。

神的榮耀就是神自己,特別是在神向人顯出來的時候。(參看約翰十二41,徒七55。)主耶穌是神的顯出,所以祂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來一2。)無論甚麼人、事、物顯出神,都是彰顯神的榮耀。所謂的榮耀神,就是把神彰顯出來。

拾壹 神的名字

舊約(希伯來文)的

一 神

這是神在聖經中第一個名字,有以下幾個講究:

1 『伊勒。』

這名字譯作中文,就是神,是單數的,表明神是『大能者』。第一次用在創世記十四章十八節。

2 『伊羅亞。』

這名字譯作中文,也是神,也是單數的,表明神是當受敬拜的大能者。第一次用在申命記三十二章十五、十七節。

3 『伊羅欣。』

這名字是『伊羅亞』的多數字,表明神是大能的信實者。第一次用在創世記一章一節。

以下是『伊勒』的三個複名:

4 『伊勒沙代。』

這名字意即『有乳房(如奶母)的大能者』,或『全足的大能者』。第一次用在創世記十七章一節,中文譯作『全能的神』。我們的詩歌四百九十七首,就是描述這名字。這名字的神之於我們,如同奶母的胸懷之於嬰兒,甚麼都是齊備,全足,彀用的。

5 『伊勒伊勒榮。』

這名字意即『至高的大能者』。第一次用在創世記十四章十八節,中文譯作『至高的神』。

6 『伊勒俄拉姆。』

這名字意即『永遠的大能者』。第一次用在創世記二十一章三十三節,中文譯作『永生的神』。這名字表明神是時代裏奧祕的神,如詩篇九十篇二節說,『從永遠到永遠你是神。』(原文。)

二 耶和華

這名字意即『那昔是,今是,將來永是的』,或『那昔在,今在,將來永在的』。有永是而不變,永存而不沒,自有永有等等的意思。(出三14~15,參看啟一8。)主耶穌在新約中所說的『我是』,(約八24,28,58-此處「就有了我」,原文作「我是」,)與這名字相同。這名字也有以下十個複名:

1 『耶和華何西努。』

這名字意即『耶和華造我們的』。(詩九五6。)

2 『耶和華以勒。』

這名字意即『耶和華必豫備』。(創二二章13~14。)

3 『耶和華拉法。』

這名字意即『耶和華是醫治你的』。(出十五26。)

4 『耶和華尼西。』

這名字意即『耶和華是我的旌旗』。(出十七15。)

5 『耶和華彌蓋底西肯。』

這名字意即『耶和華是叫你們成為聖的』。(出三一13,利二十8,二一8。)

6 『耶和華沙隆。』

這名字意即『耶和華賜平安』。(士六 24 -這裏中文譯音『沙龍』最好改作『沙隆』,因為『龍』是撒但的名字。)

7 『耶和華銳阿。』

這名字意即『耶和華是我的牧者』。(詩二三1。)

8 『耶和華齊根努。』

這名字意即『耶和華我們的義』。(耶二三6。)

9 『耶和華沙瑪。』

這名字意即『耶和華的所在。』(結四八35。)

10 『耶和華色巴刺。』

這名字意即『萬軍之耶和華』。(撒上一3,耶二19。)

三 主

這名字也有多數與單數的兩種:

1 『阿敦。』

這名字譯作中文,就是主,是單數的,意即『主人』。第一次用在出埃及二十三章十七節。

(二)『阿多乃』

這名字是『阿敦』的多數字,也是意即『主人』。第一次用在創世記十五章二節。

所以總括的說,神在舊約裏用了三種不同的名字稱呼祂自己。第一是神,第二是耶和華,第三是主。神是重在祂的能力-特別在創造上。耶和華是重在祂和人的關係,所以到創世記第二章說到祂之於人的時候,纔開始用耶和華這名字。以後這名字的那些複名,也都是說出祂與人的關係。這名字的意思簡要的說,就是『我是』。祂是人的一切,人需要甚麼,祂就是甚麼。祂這名字『我是…』的下面是空著的,人可憑信心將自己所需要的填上。需要醫治,就填上醫治,需要平安,就填上平安,需要甚麼,就填上甚麼。這好像簽好了字的空額支票,我們需要多少款,就可以在其上填寫多少。所以這名字對於我們是何等的寶貝甘甜!主是重在祂是人的主人。

二 新約(希臘文)的

1 『賽阿司。』

這名字譯作中文,就是神,與舊約希伯來文的『伊勒』、『伊羅亞』、和『伊羅欣』相同,常是指三而一的神,新約有時用以稱呼父,(彼前一2,)有時用以稱呼子,(來一8,)有時也用以稱呼聖靈。(徒五3~4。)

2 『巴特爾。』

這名字譯作中文,就是父,是神在新約中特別將祂自己啟示出來的一個名字。(約二十17,約壹三1。)新約中還用一個亞蘭字,就是『阿爸』,稱神為父。『阿爸』是譯音,意即『父』。(可十四36,羅八15,加四6。)

3 『帶司拍特司。』

這名字譯作中文,就是主或主宰,意即掌權者,新約用以稱呼神,(路二29,徒四24,啟六10,)也用以稱呼主耶穌。(彼後二1,猶4。)

4 『居里阿司。』

這名字譯作中文,就是主,與舊約希伯來文的『阿敦』和『阿多乃』相同。(太一20,可十二29。)新約引用舊約時,常用這名字代替『耶和華』。(可一3。)這名字也是主耶穌為神的名字。(約二十28,林前十二3,五章4。)

5 『耶穌。』

這名字是希臘文,希伯來文是『約書亞』,(民十三16,)意即『耶和華救主』,或『耶和華的救恩』。所以耶穌就是那與人有關係的耶和華,來作了人的救主,來成為人的救恩。這是主耶穌為人的名字。(路一31,太一21。)

6 『基利司督。』

這名字,簡譯其音,就是『基督』,乃是希臘文,希伯來文是『彌賽亞』,(約一41,)意即『受膏者』。(參看但九26。)在舊約時,人作王、作祭司、作先知,都要用油膏過。主耶穌是神用聖靈所膏的,(路四18,)是神的受膏者,是神的基督。所以這是主耶穌職分的名字。(太一16,路二11,徒二36。)

7 『哈革昂拍女瑪。』

這名字譯作中文,就是聖靈,新約用以稱呼神成位-有位格-的靈。(太二八19,林後十三14。)

拾貳 認識神

一 認識神的緊要

(一)『要報應那不認識神…的人。』帖後一章七至九節。

將來主耶穌顯現的時候,有些人所以要遭到主的報應,受到主的刑罰,而永遠沉淪,離開主的面和祂權能的榮光,乃是因為他們『不認識神』。這叫我們知道,認識神是何等的緊要!

(二)『我…喜愛認識神,勝於燔祭。』何西阿六章六節。

雖然神喜歡人獻祭與祂,但祂更喜愛人認識祂。我們對神的認識,比我們對神的事奉更緊要。我們不能光事奉神,而不追求認識神。我們對神的事奉,該根據我們對神的認識。如果事奉神,而不彀認識神,就不能蒙神多少悅納。

(三)『惟獨認識神的子民,必剛強行事。』但以理十一章三十二節。

認識神,能叫我們剛強。許多時候,我們所以軟弱,就是因為我們不認識神。我們認識神多少,就能剛強多少。惟有認識神的人,能-也必-剛強行事。這裏的『行事』,原文是『開拓』。認識神的人能-也必-剛強得開疆拓土,為神開闢天下。今天神在地上,就是需要這樣認識祂的人。

(四)『認識基督,曉得…』腓立比三章十節。

神是以基督為祂具體的表現,將祂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的擺在基督裏面給人得著並享受-不只祂的生命和能力,都蓄在基督裏面,就是祂的智慧和知識也都藏在基督裏面。(西二9,3。)所以我們必須認識基督,纔得以享受神的一切。基督是神的化身,認識祂就是認識神。這能叫我們得著神,並享受神,所以是極其緊要的。

二 如何認識神

(一)『他們…不以認識神為美』羅馬一章二十八節,原文。

要認識神,就得以認識神為美。世界的人大部分都承認有神,但很少認識神的,因為他們不以認識神為美。他們以賺錢,以享樂,以許許多多人生別的事為美,獨不以認識神為美。不只他們世人是這樣,就是許多基督徒也是如此。許多弟兄姊妹,直到今天仍不以認識神為美。有的以求得學問為美,有的以經營事業為美,有的以妻子兒女為美,有的以服裝打扮為美,甚至還有的以消遣娛樂為美。他們以許許多多的事物為美,獨不以神為美,所以他們不能認識神。他們不能認識神,是因為他們不要神,不愛神。只有要神、愛神的人,只有要神要迷了、愛神愛迷了的人,纔能認識神。這樣的人,一想到神,就感覺美;一聽到神的名字,就覺得香甜。只有這樣的人,纔能認識神。所以我們要求神給我們一顆以祂為美的心,使我們的心脫離祂以外的東西,專以愛祂、追求祂為美,好叫我們能以認識祂。

(二)『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翰十七章三節。

這話有兩面的意思。一面是認識神,並認識基督,就有永生;一面是認識神,並認識基督,就是永生。永生就是永遠的生命,也就是神的生命,是我們因著認識神,並認識基督而得到而有的,也是叫我們能認識神,並能認識基督的。所以乃是神的生命,叫我們能認識神。神的生命在我們裏面,叫我們知道,叫我們覺出,那是神所喜歡所要的,那不是神所喜歡所要的。我們若憑著神的生命在我們裏面所給我們的感覺而活而行,我們就能認識神。

(三)『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寫在他們心上,…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希伯來八章十至十一節。

每一種生命,都有一個律,也都是一個律。神的生命也有牠的律,也是一個律,所以這生命在我們裏面,就成了我們裏面的律法,使我們無論久得救的,或新蒙恩的,都能認識神。一個剛生下來不久的嬰孩,你若把苦蓮放在他口中,他會吐出來;你若把甜糖放在他嘴裏,他就喫下去。他能這樣辨別苦甜,不是因為受了知識的教導,乃是由於生命的功能,這生命的功能,是出自生命的律。我們能認識神,也不是出於知識,乃是由於生命,不是憑著外面字句的律法、儀式的規條,乃是憑著裏面生命的律法、屬靈的感覺。我們對神的認識,是生命的,不是知識的,是憑著裏面的生命,不是憑著外面的頭腦。乃是神的生命在我們裏面,成了一個生命的律,發出功能,使我們能從裏面認識神。所以我們要認識神,必須認識裏面生命的律,跟隨裏面生命的感覺。

(四)『我們務要認識耶和華,竭力追求認識祂。』何西阿六章三節。

不錯,我們裏面有神的生命,叫我們能認識神,但我們還得追求認識神,神的生命在我們裏面,纔能得到機會顯出牠的功能,使我們認識神。

(五)『你若領受我的言語…你就…得以認識神。』箴言二章一至五節。

我們不能憑我們的理想認識神,也不能光憑我們的感覺認識神,因為我們的感覺會錯。我們的身體對寒熱的感覺,會因有病而不準確。我們的心靈,也會因有毛病,而有錯誤的感覺。所以我們必須接受神的話作我們心靈的寒熱試溫表,而憑著神的話受引導、作決斷,以認識神。

(六)『求…神…將那智慧和啟示的靈,賞給你們,使你們真知道祂。』以弗所一章十七節,原文。

我們要認識神,也需要有屬靈的智慧和啟示。啟示是叫我們能看見的,智慧是叫我們能領會的。光能看見,不能領會,還不能認識,所以必須有啟示,又有智慧。這是只有神能叫我們得著的,所以我們必須向神求。

(七)『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祂已經丟棄萬事,…為要得著基督。』腓立比三章八節。

認識神,也需要出代價。我們若以認識神、認識主,為至寶,必為此事而丟棄萬事。我們丟棄萬事有多少,我們認識神、得著主,就有多少。我們對神的認識,是根據我們對萬事的丟棄!

文出:水流職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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