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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絕對官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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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典與故事] 進天國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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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身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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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3-23 02:01:26 |只看該作者
八 按細則說

(一)『耍進窄門;因為引到毀壞裏,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引到生命裏,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馬太七章十三至十四節,原文。

我們已經看見,馬太五至七章,主在山上的教訓,乃是說到天國的實際。這是主對跟從祂的門徒說的,(五1~2,)並不是對沒有信祂的罪人說的。其中所說的,都不是關乎罪人得救或滅亡的事,乃是關乎已經得救的信徒,能進天國或不能進天國的事。所以其中所說各種將來的結局,都不是指著人得救或滅亡的結局,都是指著人進天國或不進天國的結局。七章十三至十四節這裏所說的,就是這樣。我們不能斷章取義,更不能斷節取義。我們必須憑主整個山上教訓的要義,來斷定這裏話的意思。照主整個山上的教訓看,這裏所說的『引到毀壞裏』,不是指滅亡沉淪,乃是指不得進天國,而遭到毀壞;這裏所說的『引到生命裏』,也不是指得救得永生,乃是指進入天國的生命範圍裏,享受其中的福樂。

這裏不像約翰三章十六節所說的,是人滅亡或得著永生。這裏所說的,乃是我們被引到毀壞裏,或是被引到生命裏。人得著永生,乃是一信,永生就進到人裏面。我們被引進生命裏,乃是我們走過跟從主的窄路,到了路終,纔得進入這生命裏。所以這就是指著我們將來進入天國生命的範圍,享受其中的福樂說的。『引進生命裏』的意思既是這樣,就『引進毀壞裏』,也必是指著我們將來不得進到天國生命的範圍裏,而遭到責罰的毀壞說的。這個毀壞,是在今天不肯進窄門、走小路、跟從主,而進寬門、走大路、隨從自己的意思行事的信徒,將來所要遭到的結局,也是他們將來所要受到的責罰。

(二)『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阿,主阿,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麼?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稱許你們,你們這些不法的人,離開我去罷。』馬太七章二十一至二十三節,原文。

這裏的話,也是主在山上的教訓裏說的,所以當然也不是說到人滅亡的事。主在這裏明說是一班人不能進天國的問題。這班不能進天國的人,不是沒有得救的人,乃是已經得救的人,因為:1他們稱呼主為主;(參看羅十13;)2他們是服事主的人,奉主的名作了好些工作。(連主也沒有否認這事。)他們雖是得救的人,但『到那日』主再來的時候,卻不能進天國。因為他們為主作工,不照著神的旨意而作。他們所作的,雖是好事善事,卻不合乎神的旨意。他們雖奉主的名作工,卻不遵行神的旨意,倒違犯神的旨意。所以在主看,他們是『不法的人』。這就如同一個學校的規矩,是夜間十時熄燈入寢,而有的學生卻在十點之後,開燈讀書;雖是作好事,卻違犯校規,在學校看,他就是不法的人。照樣,不照著神的旨意,而為主作工的人,在主看都是不法的,都是不按規矩而行的,所以也都是祂所『不稱許』的。

主在這裏所說的『不稱許』,原文和羅馬七章十五節的『不明白』同字。那裏的『不明白』,英文欽定本繙作『不贊許』(do not allow),達祕新譯本,和司提反英原對照的新約,都繙作『不認可』(do not own)。在那裏,保羅說,『我所作的,我自己不明白。』讀那裏的前後文,就知道保羅的意思,實在是說,『我所作的,我自己不贊許,』或說『不認可』,或說『不稱許』,因為『我所願意的,我並不作;我所恨惡的,我倒去作』。他所作的,既是他『所恨惡的』,當然也就是他『所不贊許、不認可、不稱許的』。照樣,這些人既是不照著神的旨意而行,為主看為不法的,當然也就是主所不贊許、不認可、不稱許的,所以就遭到主的拒絕,『不能進天國。』這是一切不照著神的旨意為主作工的人,將來所要遭到的結局,也是他們將來所要受到的責罰。

(三)『得著魂的,將要失喪魂』-『凡要救自己魂的,必喪掉魂』-『凡想要保全魂的,必喪掉魂』-『愛惜自己魂的,就失喪魂。』馬太十章三十七至三十九節,原文,十六章二十四至二十六節,馬可八章三十四至三十七節,原文,路加十七章三十二至三十三節,原文,約翰十二章二十五節,原文。

我們在前面已經看見,這些地方所說的失喪魂、喪掉魂,乃是指著信徒將來不得進天國,以致魂受到痛苦說的。將來的天國,乃是主特別給跟從祂的人,得榮耀享快樂的地方。凡進入天國的,他們的魂都要特別感到享樂。而那些不得進天國的人,他們不只不得享受天國裏的榮耀和快樂,且要受到羞辱和虧損。所以他們的魂就必特別感到痛苦。凡在今天要得著魂,要保全魂,要救自己的魂,就是不肯為主的緣故,喪失魂在親人身上、在親人的愛情上、或在其他的事物上,所有的享樂的人,在主再來的時候,都要受到這種喪掉魂,叫魂特別感到痛苦的責罰。

(四)『無論甚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鹽若失了味,…或用在田裏,或堆在糞裏,都不合式;只好丟在外面。』路加十四章三十三至三十五節,馬太五章十三節。

基督徒是世上的鹽,本該撇下一切,棄絕世界,與世人有分別,而滿有鹽清潔的味道,和除菌的能力。但有的基督徒,卻不肯撇下一切,仍然貪愛世界的享樂,就失去了基督徒鹽的味道。他們雖然沒有犯多少罪,但是失去了基督徒屬天而不屬世的味道,失去了和世界的分別。在生活、興趣、服裝、打扮上,和世人沒有兩樣,沒有叫世人聞到他們清潔的屬天味道,覺出他們除污的神聖能力。世人所貪愛的,他們也貪愛。他們不肯愛主勝過一切,所以雖然是基督徒,卻沒有基督徒的味道,也不起基督徒該起的作用。這樣的人,主說把他們用在田裏不合式,堆在糞裏也不合式,只好把他們丟在外面。

主在這裏說到三個地方。一個是田裏,一個是糞裏,一個是外面。我們在前面已經看見,田在聖經裏是指世界。(太十三38。)這裏的田,必是指著萬物復興時的世界說的。得勝的基督徒,主要把他們用在那個世界裏,叫他們管治那個世界。糞堆是最骯髒的地方。宇宙裏最骯髒的地方,就是地獄。所以糞堆在這裏,乃是指地獄。外面就是將來天國榮耀的外面。所以主這裏的意思,乃是說,把失了味的基督徒,用在將來的世界裏管治世界不合式,因為他們不忠心;把他們放在最骯髒的地獄裏也不合式,因為他們沒有犯過頂污穢骯髒的罪;只好把他們丟在天國榮耀的外面,叫他們蒙羞,因為他們失去了為主作見證的味道。這是一切在今天不肯撇下一切跟從主的信徒,將來所有的結局,也是他們將來所受的責罰。

(五)『你這惡僕,我要憑你的口,定你的罪』-『你這又惡又懶的僕人,…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把這無用的僕人,丟在外面黑暗裏,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路加十九章二十至二十六節,馬太二十五章二十四至三十節。

主在這些地方告訴我們,那些受到祂恩賜的人,若不忠心,殷勤運用從祂所領受的恩賜,好好為祂作工,將來在祂來的時候,要被祂定罪,已得的恩賜要被奪回,且要被丟在外面黑暗裏,在那裏哀哭切齒。

被丟在外面黑暗裏和被扔在火湖-地獄-裏不同。(參看啟二十15。)火湖是罪人在永世的時候,受永刑的地方。外面的黑暗,是不忠心事奉主的人,在主再來的時候,受責罰的地方。這『外面』,是指著主耶穌說這話的時候,所在地方的外面說的。主耶穌說這話的時候,是祂再來審判信徒的時候。那時,祂是在榮耀或說榮光裏。(太十六27。)祂在祂所在的那榮光裏說『外面』,當然是指著那榮光的外面說的。這個『外面』是黑暗的。詩篇十八篇九至十二節,給我們看見,當主降臨的時候,在祂所在光輝的四圍是黑暗的。主在這裏所說『外面的黑暗』,必是指著那時在祂那榮光外面的黑暗說的。忠心服事主的人,得在祂那榮光裏與祂一同享受快樂;不忠心的人,就被丟在祂那榮光外面的黑暗裏,在那裏哀哭切齒!他們所以在那裏哀哭切齒,必是因為蒙羞而痛苦。這是今天一切不忠心服事主的人,將來所要有的結局,也是他們將來所要受的責罰。

(六)『僕人若心裏說,我的主人必來得遲;就動手打僕人和使女,並且喫喝醉酒;…那僕人的主人要來,重重的處治他,定他和不信的人(原文)同罪。僕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卻不豫備,又不順祂的意思行,那僕人必多受責打;惟有那不知道的,作了當受責打的事,必少受責打;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定他和假冒為善的人同罪;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路加十二章四十五至四十八節,馬太二十四章四十八至五十一節。

服事主的人,若因主來得遲,就任意而行,和一同事奉主的人鬧事,且縱情宴樂,明知主的意思,卻不順著而行,也不豫備等候主來,見主交賬,到主來的時候,必多受主的責罰。主要重重的處治他們,定他們和不信的人,和假冒為善的人同罪。因此,他們就必要哀哭切齒。因為他們多受了主的指示,多明白了主的意思,多受了主的託付,所以主就多向他們有所要求,以致他們要多受主的責打。至於那些不明白主意思的人,作了主所定罪的事,雖然未受到主的指示,也必要受主的責打,不過少受而已。所以一切服事主的人,不論有知無知,若在今天作了主所定罪的事,將來都必要受主的責罰。雖然那責罰有多少輕重的分別,卻絕無免去的可能。

(七)『人若不住在我裏面,就像枝子丟在外面枯乾,人拾起來,扔在火裏燒了。』約翰十五章五至六節,原文。

一個信徒必須住在主裏面,像葡萄樹的枝子,住在葡萄樹上一樣,和主交通,而沒有間隔,纔能吸取主的豐富,而結出生命的果子。他若離開主,和主斷了交通,就失去了為主結果子的功能,而不能作甚麼。主說,這樣不住在祂裏面,和祂斷了交通,而失去屬靈功能的信徒,要遭到一個結局,也是一個懲罰,就是像枝子丟在外面枯乾,人拾起來,扔在火裏燒了。這豈不是告訴我們,信徒若和主斷了交通,失去屬靈生命的功能,不但會被主丟棄而『枯乾』,並且還會有被扔在火裏的可能麼?這當然不能是指著被扔在火湖裏永遠滅亡說的,因為凡是主身上的枝子,凡是屬主的肢體,都已經有了祂的生命,就永不滅亡。(約十28。)已經有了主的生命,成為主身上枝子的人,絕不會因著和主斷了交通,不結果子,就被扔在火湖裏永遠滅亡。如果會這樣,就信徒得救得永生,豈不是又在乎他們的行為麼?豈不是又要看他們信主以後,能否一直住在主裏面,能否一直不與主斷了交通,而一直為主結果子,纔能定規他們能否得救得永生麼?但我們已經看見,聖經清楚而確定的告訴我們,人得救得永生,只是在乎信,一點不在乎別的,並且是一信就定規了的,不必等到有了甚麼結果纔定規。所以主在這裏所說的『扔在火裏』,必另有所指。這照林前三章十五節的話看,必是指今天和主斷了交通,不結果子的信徒在主再來時,所受的一種懲罰。

(八)『若有人用…木、草(原文)、禾楷,…建造;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因為那日子要將他表明出來,有火發現;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裏經過的一樣。』林前三章十至十五節。

使徒在這裏警告事奉主的人,要謹慎留心自己怎樣作工,可能是用金、銀、寶石,也可能是用木、草、禾楷。我們在前面已經看見,用金、銀、寶石作工,就是憑著神的性情,按著十字架的原則,為著彰顯神榮耀的形像而作工。而用木、草、禾楷作工,就完全相反。在聖經中,木是指人的性情;(出二五10,23;)草是指血氣,或說肉體;(彼前一24;)禾楷按它的性質和情形說,是屬地、缺乏生命、沒有價值的光景。所以用木、草、禾楷作工,就是憑著人的性情,按著人的血氣、肉體,為著屬地的一般情景而作工,滿有人自己,和血氣、肉體,並屬地的成分。人是用甚麼、憑甚麼作工,到了主來的那日,要給人表明顯露出來。那時有火發現,要試驗人的工作怎樣。人所作的,若是金、銀、寶石的工作,經過那火的試驗,就存得住,他就要得賞賜。(不是得救。)人所作的,若是木、草、禾楷的工作,經過那火,就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不是不得救,)自己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裏經過的一樣。這是今天所有憑自己、隨肉體、照世界的樣子,為主作工的人,將來所要受的懲罰。

所以使徒在這裏清楚給我們看見,到主來的時候,無論我們得賞賜,或是受虧損,都和得救無關,都是在得救之外的。將來我們可能在得救之外,得著賞賜,也可能在得救之外,受到虧損。雖然受到虧損,仍是得救的。但,雖是得救的,並不就是沒有問題了,還要像從火裏經過的一樣!

今天神的兒女,大多都是以為說,只要得救,就沒有問題了。在他們看,得救是所有的問題,就怕不得救,只要得救,就好了,就沒有可擔心的了。但是聖經在這裏給我們看見,得救不是所有的問題!在得救之外,還有得賞賜,或是受虧損的問題!得救是我們一信主就得著了,並且是一次得著就永遠得著了。但是在得救之後,還有得賞賜,或是受虧損的問題需要解決。

弟兄姊妹,這裏的話是多清楚呢!『受虧損,…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裏經過的一樣!』但願我們看見,雖然我們得救是沒有問題了,但我們還有受虧損的可能。

我們已經看見,信徒將來得賞賜,就是得進天國,那固然是彀叫我們欣賞的。但是,信徒將來受虧損,有的要像從火裏經過的一樣!這也真是彀叫我們懼怕的。

十多年前.一次一位老年弟兄,請我們幾位同工喫飯。在座有另一位老年信徒,對聖經相當熟悉,但不信信徒將來會受懲罰。他對一位同工弟兄說,有人說,馬太二十五章那個被丟在黑暗裏的惡僕,是得救的人。請問,難道一個得救的人,將來還能被丟到黑暗裏麼?我聽見他這話,就知道他的用意,不是問那位同工,乃是問我,因為在那時我寫了天國的問題那本書,裏面是這樣說的。那位同工也知道他是問我,所以就轉眼看我,要我答覆他的問題。他不直接問我,我也不直接答他,我就反問請我們的那位老年弟兄,說,羅得的妻子得救了沒有?他說,從來沒有想到這個問題。我說,好不好請現在想一想。他也很熟悉聖經。我說,你若說她沒有得救,她可是被天使從所多瑪那滅亡的城裏救出來了。你若說她得救了,她可沒有進到瑣珥城羅得所到的地方。她乃是中途變成了一根鹽柱!(創十九16~26。)請想看,到底她得救了沒有?他就轉問那位發問題的老年弟兄,你說羅得的妻子得救了沒有?他不能答!我等了一會,就接著說,今天信徒大多以為只有得救和滅亡這兩件事,也只有天堂和地獄這兩個地方。他們沒有看見,聖經告訴我們,在得救和滅亡之外還有問題,在天堂和地獄兩個地方之外,還有第三個地方。羅得的妻子沒有滅亡在所多瑪,也沒有得救到瑣珥城,乃是在第三個地方,變成一根蒙羞的鹽柱,作為後世的鑑戒。這個鑑戒,特別對我們今天的信徒有教訓。所以主對我們說,『你們要回想羅得的妻子!』(路十七32。)並且主說這話,就是警告我們,在祂再來的時候,有人會像羅得的妻子蒙到羞恥。我再接著說,聖經不只關於羅得妻子的事,給我們看見有第三個地方的問題,還有主在路加十四章,也說到有第三個地方的問題。主在那裏說,有的基督徒因著愛世界,就像鹽失了味,(對照羅得的妻子,變成鹽柱,成為無用之物,)把他們用在田裏不合式,堆在糞裏也不合式,只好丟在外面。丟在外面,就是第三個地方的問題。此外,還有林前三章也給我們看見,在得救和滅亡之外,還有第三個問題,就是受虧損。我說,那裏很清楚的說,有的信徒將來到主來的時候,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並非就沒有問題了,還要像從火裏經過的一樣。(他們二位老人都很清楚林前三章這段聖經。)說到這裏,我就問他說,如果有兩種刑罰給你選一種去受,一種是被丟在黑暗裏,一種是從火裏經過,你選那一種?他很痛快的答說,我選被丟在黑暗裏。我就說,在你看被丟在黑暗裏那個刑罰,是比從火裏經過這個刑罰輕,但是聖經說,有的信徒將來要受到一種虧損,像從火裏經過的一樣。既然有的信徒將來能受這樣重的懲罰,就為甚麼有的得救的人將來不能被丟在黑暗裏?我說到這裏,他就轉去對那位發問的老年弟兄說,他現在答覆你的問題了。那位老年弟兄說,那不是真從火裏經過,乃是像從火裏經過。那位請客的老年弟兄聽見,就說,就是像從火裏經過,也彀痛苦了!

所以,親愛的弟兄姊妹,在我們已經得救的人前面,還擺著一個嚴重的問題,等候我們解決!將來到主來的時候,我們是得賞賜呢,還是受虧損呢?是得賞賜進天國呢,還是受虧損像從火裏經過的呢?這是嚴肅的問題!需要我們自己負責解決!

(九)『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馬太十章二十四至三十三節。

我們得救以後,若因怕受人的反對、逼迫,就不敢在人面前承認主,到主來的時候,祂在神面前也要不承認我們。憑前後文看,這個不承認,也不是指永遠滅亡,乃是指作主門徒的人,今天若在人面前,因怕羞怕難,而不承認主,將來到主來的時候,所要從主受的一種蒙羞的懲罰。

(十)『凡在這淫亂罪惡的世代,把我和我的道當作可恥的,人子在祂父的榮耀裏,同聖天使降臨的時候,也要把那人當作可恥的。』馬可八章三十八節。

憑前文看,這話是主對跟從祂的信徒說的。有的信徒,在今天這淫亂罪惡的世代,把主和主的道當作可恥的,到主在榮耀裏再來的時候,要給他一種懲罰,就是把他當作可恥的。

(十一)『你將要受的苦你不用怕;魔鬼要…叫你們被試煉;你們必受患難,…你務要至死忠心,…得勝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啟示錄二章十至十一節。

我們已經看見,啟示錄二至三章,主七封書信裏所應許給得勝者的福分,都是將來在國度裏的。既是這樣,就這七封書信裏所給信徒的一切警告,也必都是說到在國度時的懲罰。二章這裏說,在魔鬼苦害教會,教會受患難試煉的時候,主叫教會務要至死忠心。信徒若這樣得勝,必得免去第二次死的害。反過來說,信徒若不這樣得勝,若怕為主受死而失敗,就必受第二次死的害。不是受第二次的死,乃是受第二次死的害。第二次的死,就是火湖,也就是在火湖裏的永遠沉淪。(啟二十14,二一8。)而第二次死的害,乃是在國度時的懲罰。

馬太十章二十八節也說,我們不要怕那只能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人,但要怕那能把我們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裏的神。憑前文二十四至二十五節看,這話是主對祂的僕人說的。所以主的僕人,就是得救的人,若怕為主被殺,就必受到主這樣的刑罰。這自然不是說,得救的人因著怕為主被殺,還會永遠滅亡。這必是指著主將來對那些怕為祂殉道的信徒,一種的懲罰。

(十二)『未曾污穢自己衣服的;他們要穿白衣與我同行;因為他們是配得過的。凡得勝的,必這樣穿白衣;我也必不從生命冊上塗抹他的名;且要在我父面前,和我父眾使者面前,認他的名。』啟示錄三章四至五節。

這也是主那七封書信裏的話。主這話的意思是告訴我們,當教會一切都軟弱衰微,充滿死亡的時候,信徒要活潑剛強,不讓死亡玷污他在主面前的行為(『衣服』)。信徒如果這樣得勝,就配得在國度裏與主同行,名字不會從生命冊上被塗抹,且要在神和天使面前被主承認。信徒如果不這樣得勝,就不配在國度裏與主同行,名字就必從生命冊上被塗抹,且要在神和天使面前被主棄絕。這不是永遠滅亡,乃是一時的懲罰。名字會從生命冊上被塗抹,證明名字是已經記在生命冊上了。名字記在生命冊上,就是已經得救屬乎主了。既是已經得救,就是永遠得救,絕不會因著軟弱衰微,行為受了死亡的玷污,而又滅亡。雖不會滅亡,卻會受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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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給掌刑的,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裏饒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馬太十八章三十四至三十五節。

這裏是說,一個信徒若不從心裏饒恕弟兄,等到主來審判信徒,就是來『和祂僕人算賬』的時候,要『把他交給掌刑的』,(就是叫他在國度時受懲罰,)直到他從心裏饒恕了他的弟兄。

馬太十二章三十二節說,有的罪『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可見有的罪是在今世(就是現在的恩典時代)得赦免,有的罪是在來世(就是將來的國度時代)得赦免。在今世得了赦免的罪,在來世就不必再審判懲罰了。但是在今世沒有得著赦免的罪,在來世就得審判懲罰。信徒在今天不肯饒恕弟兄這個罪,既在今世沒有對付,沒有得著赦免,就在來世(就是國度時代)必受主的審判懲罰。馬太十八章這裏所說的,就是在今天不肯饒恕弟兄的信徒,到國度時代所要受的這種懲罰。

(十四)『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倘若你一隻眼叫你跌倒,就去掉它;你只有一隻眼進入神的國,強如有兩隻眼被丟在地獄裏…因為必用火當鹽醃各人。』馬太五章二十二節,二十九至三十節,十八章八至九節,馬可九章四十三至四十九節。

這裏馬太五章的話,又是主在山上的教訓裏所說的。凡主在山上的教訓裏所說的,都是關乎信徒能進天國或不能進天國的事,並不關係罪人得救或滅亡的事。並且這裏所說,向弟兄動怒,罵弟兄,乃是弟兄犯罪得罪弟兄的事。弟兄就是得救的人。所以這裏是論到已經得救的人犯罪的事。馬太十八章,和馬可九章的話,憑前文和本文(太十八1,3,可九47)看,也都是主對門徒論到進國度的事說的,所以也都是論到得救的人犯罪的事。這些地方的聖經,清楚給我們看見,得救的人犯罪,將來也要受審判,也要受火的刑罰。當然這種刑罰,不是永遠滅亡,乃是一時的懲治。主說,這乃是『用火當鹽,醃各人』。藉著這一時的懲治,主要用火當鹽,把今天染了罪菌,沾了罪污,而不肯對付除去的信徒,醃一醃,除去他們身上的罪菌罪污,使他們成為潔淨的。

(十五)『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希伯來二章一至四節。

希伯來書是講論神新約的救恩,每講一段重要的道理,就加上一個鄭重的警戒。全書共講了五段要道,所以就有五個重要的警戒,每一個都是說到國度時的懲罰,以國度的懲罰為警戒。這裏(二1~4)是第一個警戒。這是因著講到神的兒子,如何榮耀遠超過天使,來成為人,作了我們救恩的創始者,(二章十節的『元帥』,原文是『創始者』,)凡事與我們相同,為我們贖了罪,嘗了死味,敗壞了魔鬼,而為我們成全了一個莫大的救恩,(一~二,)所以就警戒我們說,『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這個救恩,是遠超過舊約藉著天使所傳的律法的,不只能救我們脫離罪惡、死亡,魔鬼、和試探;更能叫我們成為神的兒子,作神兒子的弟兄,和神兒子同一源頭、同一生命、同一性情,並且能把我們帶進榮耀裏,和神的兒子,一同承受世界,就是一同得國,管治世界。這麼大的救恩,已經為我們成全了,並且已經賜給了我們,要我們享用,我們若忽略了,若不好好的享用,而去注意別的,就怎能逃罪呢?就怎能不受到神的懲罰呢?連舊約那藉著天使所傳的律法,人悖逆了,都受了報應,何況神的兒子所成功的救恩,我們若忽略了,豈不更要受到懲罰麼?

所以這裏的話,不是指著罪人忽略神赦罪稱義的救恩,而難免定罪沉淪說的,乃是指著信徒(特別是當日那些猶太-希伯來-信徒)忽略他們所已經得著,神為他們所成全的莫大救恩,而被定罪受罰說的。凡忽略神這救恩,而不好好享用的信徒,將來在國度時,都要因此受到神的懲罰!這不是罪人永遠沉淪,乃是信徒一時受懲罰。

(十六)『我們既蒙留下有進入祂安息的應許,就當畏懼,免得我們中間,或有人似乎是趕不上了』-『這樣看來,必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為神的子民存留。…所以我們務必竭力進入那安息,免得有人學那不信從的樣子跌倒了。』希伯來四章一節,九至十一節,三章七節至四章十三節。

這是希伯來書第二個警戒裏的話。這是因著講到基督作神的使者,治理照顧神的家,是遠超過摩西和約書亞的,能把我們帶進那國度的安息,(三1~四13,)所以就警戒我們,務要恐懼戰兢,竭力進入那安息,就是進入國度,免得有人因著不信,不聽從神的話,就趕不上,就跌倒,就不得進國度了。

這個警戒,是把當日以色列人因著不信,不聽從神的話,就不得進迦南美地的事,當作鑑戒,來警戒我們。當日神已經把以色列人從埃及拯救出來,而把祂所應許的迦南美地擺在他們前面,要他們去進入得享其中的安息。但他們卻因不信,不聽從神的話,而倒斃在曠野,未能進去享受其中的福樂。今天神也照樣已經把我們從世界裏拯救出來,而把祂所應許的榮耀國度,擺在我們前頭,要我們去進入得享其中的安息。但我們卻不可像以色列人那樣不信,不聽從神的話。我們務要竭力進入這國度的安息,務要恐懼追求,免得趕不上而不能進入。如果我們也有了不信的惡心,不聽從神的話,不竭力追求,我們就會把活神離棄了,就會失去在基督裏的分,就會不得『作基督的同伴』,(三14,『在基督裏有分』原文的意思,)而不得進入這國度的安息。這樣,就是受了神莫大的懲罰,而失去了神救恩裏的最高福分!

(十七)『所以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竭力進到長成的地步;不必再立根基,就如那懊悔死行,信靠神,各樣洗禮,按手之禮,死人復活,以及永遠審判,各等教訓。神若許我們,我們必如此行。因為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有分於聖靈,並嘗過神善美的話,和來世的權能,而跌開的人,不能再從新懊悔,為自己把神的兒子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祂。就如一塊田地,喫過屢次下的雨水,生長菜蔬合乎耕種的人用,就從神得福;但若長荊棘和蒺藜,必得不著稱許,近於咒詛,結果就是焚燒。』希伯來六章一至八節,原文,五章十一節至六章二十節。

這是希伯來書第三個警戒裏的一段話。這是因著講到基督照那永遠的等次,並那無窮之生命的大能,作我們的大祭司,是遠超過亞倫的,能拯救我們到底到極點,(四13~七28,)所以就警戒我們,要竭力追求長進,以致長大成人,好對這位超凡的大祭司,就是復活脫離軟弱和死亡,並升天遠超過一切的基督,有更深的認識和經歷。它說,我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竭力進到長成的地步。這是說,我們應當竭力追求長進,直到長大成人的地步。下面就接著告訴我們,當如何長進。要長進,不必再立根基,因為已經得救了,已經有根基了,現在只要在已有的根基上,往上建造就可以了。根基就是1懊悔死行,2信靠神,3各樣洗禮,4按手之禮,5死人復活,以及6永遠審判,等等。這些在得救的時候已經有了,現在要長進,不必再另有一次了。下面就說,神如果許可,我們就必如此行;神如果恩待我們,我們就必離開開端,竭力長進到長成的地步;就必不再從新立根基,而一直往前長進。下面就接著說明為何不必再立根基。乃是因為那些得救,那些蒙了光照,嘗過天恩,有分於聖靈,嘗了神善美的話,和來世的權能,(就是將來國度時代的權能,如趕鬼、醫病、行異能等。在國度時代,鬼和病,並其他的苦難幾乎全消蹤滅跡,)而(從主的正道正路)跌開的人,不能再從新懊悔,把神的兒子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祂。不能再從新懊悔,就是不能再從新立根基。(因為懊悔是根基的第一件事,這裏只說這第一件,就等於把其餘的幾件都說了。)為何不必再立根基?因為不能再從新懊悔,不能再立根基。『不必』,是因為『不能』。因為根基已經立了,現在不能再立了。(就是能再立,在神面前也不算數了。正如一對夫婦結婚以後,因不和而分離,後又和好,就不必再結婚,也不能再結婚,就是他們能再舉行結婚禮,也算不得婚禮。)現在不必再從新懊悔,只要從跌開的地方回來,承認那跌開的罪,往前長進就行了。如果再立根基,再從新懊悔,就需要再為自己把神的兒子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祂。這是不可能的,也是不該的。如果一直再立根基,而不往上建造,一直一次過一次的回頭,去從新懊悔從前得救時所已經懊悔過的,而不往前長進,就如一塊田地,喫過屢次下的雨水,而長出不該長的東西來,這樣,必得不著稱許,近於咒詛,結局就是焚燒。這個結局,不是滅亡,乃是『受虧損』。『得不著稱許,』原文和林前九章二十七節的『被棄絕』同字。那裏使徒不是說他將來會滅亡,乃是說他如果在主的路上跑的不好,會叫他『得不著(主的)稱許』,而失去冠冕,受到虧損。『近於咒詛』與在咒詛之下不同。不信的人是在咒詛之下,不長進或失敗的信徒是近於咒詛。『焚燒』是焚燒地上所長出的荊棘和蒺藜,不能燒滅地的本身。將來那些不長進或失敗的信徒被焚燒,是他們那些木、草、禾楷的生活和工作被焚燒;他們雖因此受虧損,而他們自己仍要得救。(林前三10~15。)

所以這段話:

1不像司可福先生那班人所說,是指著假信沒有得救的人,將來永遠滅亡說的。因為這裏所說的人,乃是那些1蒙了光照,2嘗過天恩,3有分於聖靈,4嘗了神善美的話和來世的權能,而5從主的正道正路上跌開的人。這樣的人,必是得救的,因為這五種資格,只有得救的人有。如果有了這樣資格的人,還不是得救的人,就有了甚麼資格,纔是得救的人?

2不像那些不信人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人所說,是指著得救而後犯罪跌倒的信徒,將來永遠滅亡說的。因為聖經清楚說,人一得救,有了永生,就『永不滅亡』。(約十28。)如果這些得救而跌倒的人,還會永遠滅亡,這與聖經基本的真理太不合了。

這段話所說的,既不是指著假信徒將來永遠滅亡,也不是指著跌倒犯罪的真信徒將來永遠滅亡,那麼就必是指著得救而不長進,或失敗的真信徒,將來在國度時受懲罰了。這段話所注重的有三點,就是:1已經蒙恩得救的人當長進;2蒙恩得救了的人當如何長進;3蒙恩得救了的人,不長進的結局。這結局不是永遠滅亡,乃是受主一時的懲罰。

(十八)『不可停止我們的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既看見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因為我們得知真理以後,若故意犯罪,就再沒有贖罪的祭存在了。只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無論誰若輕棄了摩西的律法,憑兩三個見證人,尚且不得憐恤而死;何況人踐踏了神的兒子,又將那已經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了平常,並侮慢了那恩惠的聖靈,你們想,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因為我們知道誰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又說,「主要審判祂的百姓。」落在活神的手裏,乃是可怕的!』希伯來十章二十五至三十一節,原文,十九至三十九節。

這是希伯來書第四個警戒裏的一段話。這是因著講到神的兒子基督,一次獻了永遠的贖罪祭,用祂自己的血,一次進入天上的聖所,為我們成全了永遠贖罪的事。祂憑這血所立的新約,比那憑永不能除罪之牛羊的血所立的舊約更美。祂在天上的聖所,作這更美之約的中保。所以這更美的新約,能使人有清潔的良心,坦然無懼的進到至聖所,親近神、事奉神,而有屬天的敬拜和事奉;且能將神的生命律法放在人裏面,使人能在裏面認識神,而不需要別人在外面的教導。(八1~十39。)因著講到這些,所以就警戒當時那些受書的猶太-希伯來-信徒,不要輕看神的兒子,和祂立新約的血,而仍回到猶太教,去照著舊約獻牛羊的祭,靠著牛羊的血事奉神。

聖經給我們看見,當初有好些信主的猶太人,雖然相信基督的救恩,但仍為摩西的律法熱心。(徒二一20~24。)他們雖然在新約之下,但仍遵守舊約的規條,一面在基督的教會裏,一面又在猶太教裏。並且到了將近寫希伯來書的時候,(約在主後六十餘年,)猶太教的當局,就倡導逼迫所有信主的猶太人,要他們棄絕基督的教會,而只作猶太教徒,甚至搶奪他們的家業。(參看來十32~34。)在這種局勢之下,那些猶太信徒,不免一面有人軟弱,一面有人懷疑是否該完全棄絕猶太教。就在這時,使徒寫給他們這本書,要把他們從猶太教裏帶出來,叫他們站在一個絕對新約的地位上。

在前面使徒把基督和祂所成立的約,如何超過舊約的一切,都講清楚了,到了十章二十五節這裏,就勸那些猶太信徒,不要停止他們自己的聚會,就是基督教會的聚會。他們若停止基督教會的聚會,就是又回到猶太教去敬拜神了。他們已經知道了真理,就是前面所講的:神已經立了新約,廢了舊約;舊約牛羊的血不能除去人的罪,惟有基督的血能洗淨人的罪;舊約牛羊的祭物不過是影像,形體乃是基督,現在形體已經來到,影像就廢掉了。他們知道了這樣的真理以後,若仍回到猶太教,去照著舊約獻牛羊的祭物,就是故意犯罪。因為他們已經知道,神已經廢棄了舊約,棄絕了猶太教。今天神是要他們絕對站在新約的地位上事奉祂。他們知道了這事,還回到猶太教去獻祭,就是故意犯罪。如果他們要這樣回到猶太教去獻祭,贖罪的祭也再沒有了,獻祭贖罪的事也不再存在了,因為已經廢掉了。在舊約時,有贖罪的祭;在新約時,贖罪的祭已經廢掉了。基督既一次成功了永遠贖罪的事,『就不用再為罪獻祭了。』(來十18。)今天在新約的時候,再沒有-不必有也不該有-殺牛殺羊為罪獻祭的事了。如果他們再回到猶太教去獻祭,非但沒有獻祭的價值,反倒是違背神的旨意,就只好戰懼等候神的審判,和那燒滅神眾仇敵的烈火。因為他們那樣回到猶太教去獻牛羊的祭,就是踐踏了神的兒子,把祂放在一個和牛羊同等的地位上;而且也就是把那已經使他們成聖,神兒子的寶血當作平常,把它擺在一個和牛羊的血平等的地位上。他們這樣作,不只把神的兒子和祂的血當作平常,並且也是侮慢(原文與馬太十二章三十一節的『褻瀆』,絕對不同)恩惠的聖靈。因為聖靈在他們裏面運行,引導他們,叫他們只要信靠神的兒子和祂的實血,不要再回到猶太教去獻牛羊的祭物,他們卻侮慢不理。所以他們要受更重的刑罰。因為主必要審判祂的百姓,而報應他們。如果主的百姓所行的,是違背主的旨意,輕看主的救恩,侮慢主的聖靈的,將來落在祂這位活神的手裏,受祂的審判,結局乃是可怕的!這自然不是指著永遠滅亡說的,乃是指著受主一時的刑罰說的。

在這裏有一件事,請我們注意,就是在這一段話裏頭,有很清楚的話告訴我們,有的人雖然已經蒙主的寶血使他們成聖了,還有受刑罰-並且是加重的刑罰-的可能。這清楚證明,將來有已經得救,已經因主的寶血得著成聖的人,受責罰的事。

(十九)『你們總要謹慎,不可棄絕那向你們說話的;因為那些棄絕在地上警戒他們的,尚且不能逃罪,何況我們轉去離開那從天上警戒我們的呢?…我們既領受一個不能震動的國,就當接受恩典,藉這恩典,照神所喜悅的,用虔誠敬畏的心事奉神。因為我們的神乃是烈火!』希伯來十二章二十五至二十九節,原文,一至二十九節。

這是希伯來書第五個警戒裏的一段話。這是因著講到信心乃是我們惟一的道路,歷代先聖在神面前,生活行事,都是憑著信心。我們該因他們這許多信心的見證人,受到鼓勵,而仰望我們信心的創始者和成終者主耶穌,憑著信心,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路程。(十一~十二。)因著講到這些,所以就警戒我們,不可棄絕那向我們說話的神,不可轉去離開那從天上警戒我們的主。如果棄絕祂,如果轉去離開祂,就難能逃罪!就必受到祂的刑罰!我們既領受祂所賜給我們那不能震動的國,就要接受祂彀用的恩典,藉著這恩典,照祂所喜悅的,並且用虔誠敬畏的心事奉祂,惟恐失去祂的恩典,將來不但不能進入他所賜給我們的國,反要被祂定罪,受祂刑罰。這該叫我們何等恐懼戰兢,虔誠敬畏,聽從祂的話語,遵行祂的旨意!因為祂乃是烈火。

我們以上所看的這些聖經,都是說到信徒將來所要受的責罰。所以憑聖經看,實在是有信徒將來受責罰的事。聖經有彀多的地方,清楚告訴我們,信徒如果今天有跌倒、犯罪、怯懦、不忠、不肯撇下一切跟從主、不肯出代價為主活著、不聽從主的話語、不遵行神的旨意,或是其他的失敗,種種情形任何的一種,到主再來,在國度時,都要受到相當的虧損和責罰。自然信徒今天如果承認罪,對付失敗,神就必因著主的血赦免他。(約壹一7,9。)但是,如果信徒今天不承認罪過,不離棄罪惡,不對付失敗,將來到主再來,在國度時,就要受責罰了。因為那時,信徒不只有人『得賞賜』,也有人『受虧損』,不只有得『賞』的,也有受『罰』的。(林前三14~15,啟二二12。)

弟兄姊妹,有一件事在這裏我要指出的,就是凡不相信信徒將來會受責罰的人,在生活行為上,難免放鬆放肆,甚或放縱!我們人是敗壞的,若沒有將來受責罰的警戒,就很容易放任,隨從己意,甚或順著情慾而行。但願我們因著將來有受懲罰的可能,而生敬畏的心,靠著主的恩典,歸正自己的心,改正自己的行為,免得將來真的受到主的懲罰。如果我們是因著自己的行為不好,而反對信徒將來受責罰的道,那我們就更是可憐了!那就只有求神憐憫我們,不叫我們因著自己的行為不好,而不肯承認祂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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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信徒將來受責罰,是否證明基督的救恩不完全?

(一)『我們受審…被主懲治』-『萬靈的父管教我們』。林前十一章三十至三十二節,希伯來十二章五至十一節。

有的信徒以為,若是我們得救的人,在主再來的時候,還會受責罰,這豈不證明主的救恩不完全麼?但我們知道主的救恩是絕對完全的。主的救恩既是完全的,而我們又是蒙了主救恩的,就我們怎麼將來還會受責罰呢?他們這樣想、這樣以為,乃是因為他們沒有看見,一個信徒受責罰,就是因為他在某一點上,沒有應用主的救恩。他如果在那一點上應用主的救恩,主的救恩就必使他在那一點上得救,若不是主救恩裏的生命大能,拯救他脫離那一點的難處,就是主救恩裏面的寶血功效,洗淨他在那一點上因失敗所受的玷污。如果他在那一點上,不應用主的救恩,就主的救恩雖是絕對完全的,卻沒有機會在他那一點上發生效能。主救恩裏的生命大能,既不得在那一點上拯救他在先,主救恩裏的寶血功效,又不得在那一點上洗淨他在後。主的救恩雖是完全的,卻不能在他那一點上發生效能,因為他不把主的救恩應用在那一點上。所以到有一天,他因著在那一點上的失敗,受到了主的懲罰,並不能影響主救恩的完全,更不能證明主的救恩不完全。

林前十一章說,我們得救的人,在得救以後,若犯罪,會受主的審判懲治。希伯來十二章也說,我們得救,已經作了神兒女的人,若有甚麼不義不聖的地方,會受神的管教責打。我們知道,無論林前十一章所說的審判懲治,或是希伯來十二章所說的管教責打,都是在今天的,在今世的。所有神的兒女,對於這些都是沒有問題的,都是從不以為主在今天對信徒的審判懲治,神在今天對祂兒女的管教責打,會影響主救恩的完全,會證明主的救恩不完全。但是有的神的兒女,對於主將來對信徒的懲罰,就有異議,就以為會影響主救恩的完全,會證明主的救恩不完全。但是,如果主將來對信徒的懲罰,會證明主的救恩不完全,就主今天對信徒的審判懲治,豈不也同樣的會證明主的救恩不完全麼?原則豈不是一樣麼?難道主對信徒的懲治,在今天的不會影響祂的救恩,在將來的就會影響麼?這是講不通的!如果主在今天對信徒的懲治,不會影響祂的救恩,在將來的當然也不會。我們在今天因著某一點受主的懲治,是因為我們在那一點上沒有應用主的救恩。同樣的,我們在將來因著某一點受主的懲治,也是因為我們在那一點上沒有應用主的救恩。總而言之,我們應用主的救恩,就不會受主的懲治;不應用主的救恩,就必受主的懲治。所以我們在任何一點上,不應用主的救恩,都必受主的懲治,或在今天,或在將來,都是可以的,並且是由主隨祂的意思定規的,不是我們所可選擇的。我們如果怕主懲治,就快應用主的救恩。我們如果怕主在將來懲治,就快在今天應用主的救恩。主的救恩應用到那裏,那裏就可免去主的懲罰。主的懲治,就是主的審判。我們人的一切,都是在主定罪之下,任何一點若沒經過主的救恩,都得受主的審判。這審判在我們身上,或在今天,或在將來,都不會影響主的救恩。

(二)『人若看見弟兄犯了不至於死的罪,就當為他祈求,…有至於死的罪,我不說當為這罪祈求。凡不義的事都是罪;也有不至於死的罪。』約壹五章十六至十七節。

這裏說,我們得救的人,所犯的罪,有的是不至於死的罪,有的是至於死的罪。不至於死的罪,就是犯了以後,還可以活在世上。至於死的罪,就是犯了以後,就必要死去,不得再活在世上。到底甚麼罪是不至於死的罪,甚麼罪是至於死的罪?這是神照著各人蒙恩的程度和地位而定的,不是我們所能定規的。但是在這裏有一件事我們要看見,就是一個信徒,雖然是已經得救了,已經得著主完全的救恩了,但可能犯了罪,還必須死去。雖然他所得著的,是主完全的救恩,但不能叫他免去這個死。所以,不只主對信徒一般的懲治,不會影響主救恩的完全,就是主這種叫犯罪信徒必須死去的特殊懲治,也不會影響主救恩的完全。主今天對信徒的這種特殊懲治,既不會影響主救恩的完全,既不能證明主救恩的不完全,就主將來對信徒的懲治,也不會影響主救恩的完全,也不能證明主救恩的不完全。

我們絕對承認主在十字架上的救贖,是有完全的功效的。但是我們在接受主這救贖之後,每次跌倒犯罪,沾染污穢,在主面前有了虧欠,還都必須再應用主這救贖,我們絕能再得著赦免,再蒙到洗淨。這正如那些已經蒙了神的赦免,成為潔淨的以色列人,若再沾了污穢,就必須再用民數記十九章所記那紅母牛的灰所調的水,潔淨自己一樣。他們雖是已經得著潔淨的,但若再沾了污穢,而不用這水潔淨自己,在神面前就又成為污穢的。照樣,我們雖然已經蒙了主寶血的救贖和潔淨,若再犯罪,沾了污穢,而不應用主寶血繼續的洗淨,我們在神面前也要再成為有罪污穢的。所以約壹一章纔給我們看見,我們在得著主的生命之後,若再犯罪,就必須向神承認,求神赦免洗淨,(9,)讓主的血再顯出功效。(7。)如果我們不向神承認,不求神赦免洗淨,不讓主的血再顯出功效,主的血雖是有功效的,但我們卻得不著神的赦免洗淨。所以,為著這種沒有得著神赦免洗淨的罪,我們還得受神的審判和懲治。除非我們及早向神承認對付,求神赦免洗淨。信徒在將來國度時所受的,都是神這種的審判和懲治,都是因著信徒在得救之後,犯了罪,有了虧欠,沾了污穢,而沒有向神承認對付,求神赦免洗淨,沒有讓主寶血的功效,在他們這些罪上顯出來。所以神將來對信徒這種的審判和懲治,並不影響主救贖的完全,更不證明主的救贖不完全。

四 將來的責罰是神行政上的管治

我們看過前面那些聖經,就能看出,神將來責罰信徒,乃是祂行政上的事。神在整個宇宙中,都有祂的行政管理,在祂的兒女中,當然更是這樣。神的兒女,若照著神的一切行政原則而行,當然不會受到神的審判責罰;否則難免受神的制裁。神對祂兒女的行政管理,是要祂的兒女在蒙恩得救之後,靠著祂兒子在祂聖靈中的恩典和能力,勝過罪惡、世界、和自己,而跟隨祂的兒子,來為祂活著,成全祂的旨意;如果有甚麼軟弱罪過,就要趁著還有今天,向祂承認對付,求祂赦免洗淨。如果祂的兒女,在得救之後,不是這樣,就是違犯祂在這一面的行政管理,而在祂另一面的行政管理上,必受到祂的制裁。祂這另一面的行政管理,就是將來在祂兒子再來時的審判,和在國度時的責罰。

祂這個行政上的責罰,和祂藉著祂兒子所成功那永遠完全的救贖,一點不衝突,也絲毫不會使那個救贖受到任何的影響。祂兒子所成功的救贖,是永遠合於祂的行政管理的;祂的行政管理,也是永遠顧到祂兒子所成功的救贖的。不錯,祂兒子是為祂的兒女成功了永遠的救贖,但祂的行政管理,是定規要祂的兒女在今世好好的隨時取用、隨時應用這個救贖,否則就不合於祂的行政管理,而必受到祂行政管理上的制裁。這個制裁,不只不影響祂兒子為他們所成功的救贖,倒是加強那個救贖的地位,反證那個救贖的功效。所以這一點,又在另一面證明神將來對信徒的責罰,並不影響基督救贖的完全,更不會證明基督的救贖不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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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3-23 02:02:41 |只看該作者
玖 神對於天國的用意

我們在開頭的時候已經看見,國度乃是神永遠的心願所要得著的一個東西。神一直要得著一個國度,作祂掌權的範圍,好在其中通行祂的旨意,彰顯祂的榮耀。照著我們前面所已經看過的,我們能看出,神在宇宙中不僅要得著一個這樣的國度,並且祂又把祂所要得著的這個國度,特別劃出一部分,當作一個賞賜,應許賜給那些忠心跟從祂兒子,為祂兒子活著,在成全祂旨意的事上,作祂兒子同伴的人。祂所劃出來的這一部分,乃是祂國度裏的屬天部分,所以就稱作『天國』。所以天國乃是祂國度裏的精粹,祂國度裏的中心,這精粹中心的一部分,最能說出祂神聖的心意,最能表明祂超凡的性情,所以也最能稱祂的心悅祂的意。就是為這緣故,祂在新約時,一開頭所擺在人跟前,要人注意追求的,就是祂這精粹中心的天國。並且祂在新約時,一直要祂蒙恩的兒女努力追求的一個目標,也是祂國度中這精粹中心的一部分。祂是把這一部分,把祂國度中的天國部分,就是最能稱祂的心悅祂的意的,當作一個特別的獎賞,要賜給那些在今天體貼祂心意、遵行祂旨意的人。祂為何要這樣作?祂這樣作的用意是甚麼?憑祂在新約中的啟示看,祂這樣作的用意有兩點:第一是策勵信徒,第二是顯明祂的公義。祂對於天國的用意,除了在祂自己身上的,是為著給祂來掌權,通行祂的旨意,彰顯祂的榮耀以外,在信徒身上的,就是為著策勵信徒,並顯明祂的公義。我們先看:

一 策勵信徒

(一)『我…憑著祂的顯現和祂的國度囑咐你;務要傳道。』提後四章一至二節

這是使徒保羅在將要離世的時候,囑咐提摩太的話。他為甚麼這樣說?他為甚麼憑著主的顯現和主的國度,而不憑著別的,囑咐他這個屬靈的兒子?這是因為主的顯現,就是主的再來和主的國度,就是天國,二者對於信徒,都是極其嚴重的試驗。使徒在一個地方曾這樣說:『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但判斷我的乃是主。所以時候未到,甚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祂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那時各人要從神那裏得著稱讚。』(林前四4~5。)這話給我們看見,使徒是何等審慎的活在主再來的跟前。他知道主再來的時候,要審判祂的僕人和信徒,不僅要察看我們明處的工作、外面的生活,甚至要照出我們暗中的隱情,顯明我們心中的意念。這該叫我們何等驚心的活在主面前,一想到主的再來,就得矯正自己的生活工作,對付自己的存心意念,不敢絲毫放縱,怕有些微過錯。使徒是這樣警惕的活在主再來的跟前,所以他就憑主這個再來,囑咐他所最關心的提摩太,要提摩太也這樣活在主再來的跟前,豫備接應主再來所要帶來的審判試驗。

使徒在另一處又曾這樣說,『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給別人,自己反得不著稱許。』(林前九27,原文。)這話又給我們看見,使徒是如何過著嚴緊的生活,不肯放鬆自己一點。他所以這樣,是因為恐怕他把那努力奔跑、追求得賞賜、得冠冕,就是進天國的道,(見前三節,)傳給別人,自己將來反得不著主的稱許,而不得進天國。所以他是以天國為警戒,而活在這個警戒之下。他深知天國不是人僅僅得救就可以得著的,必須人在得救之後,跑過跟從主的路,並且跑得好,纔得以進入的。他知道天國不是主所給信徒的救恩,乃是主所給信徒的獎賞,需要信徒努力奔跑,凡事有節制,纔能奪得的。所以他就以此為警戒,而攻克己身,嚴格的對付自己,盼望將來能得到主的稱許,而蒙主獎賞,得進天國。他是這樣在天國的警戒和盼望之下,跑過了他一生跟從主的路,所以他也就憑著這個國度,囑咐還留在他後面奔跑的提摩太,要提摩太也像他一樣的在國度的警戒和盼望之下,努力奔跑前面的路程,好在將來得著國度的賞賜。

使徒保羅因著自己是活在主的顯現和國度之下,是受主的顯現和國度的策勵,所以他就用這個來策勵提摩太,要提摩太也活在主的顯現和國度之下,好在主顯現的時候得著主國度的賞賜。他把主的顯現和國度擺在自己面前,也把這個擺在提摩太的面前。

今天的信徒,常以主的再來為安慰、為盼望,卻不多想到主的再來對信徒也是一個警戒,也是一個試驗。不錯,帖前四章是說,主的再來是信徒的一個安慰,約翰壹書三章也說,主的顯現是信徒的一個指望;但林前四章五節,馬太十六章二十七節,和啟示錄二十二章十二節等處,也給我們看見,主的再來乃是信徒一個嚴重的警戒!一個可怕的試驗!『主來,…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人子…降臨,…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看哪,我必快來;賞罰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這是何等的警惕,主再來不光要提接我們、變化我們,也要審判我們!報應我們!我們若看見這個,若以這個為警戒,就怎敢隨便生活,任意行事?

據聞從前有一位信徒作了一夢:他在一電影院看電影,正看得入神,天空閃電大作,有聲音喊說,基督來了!他聽見,就心跳身抖,嚇得魂不附體,嚇得他從夢中醒來。醒了後,還驚悸萬分!遂想,幸虧這是一夢,如果是事實,就我正在看電影,主來了,我怎樣見祂?怎能站在祂面前?怎能受得起祂的審判?這雖是一夢,卻相當有教訓。真的,如果信徒真看見主再來的嚴肅,有誰還敢任意犯罪、貪愛世界、體貼肉體、顧到人情、冷淡退後、不忠不前?

我們必須記得,啟示錄一章所記,主在拔摩海島,向約翰顯現時的可怕光景。原來約翰能安然的側身在祂的懷裏,(約十三23,25,)但現在一見祂的面,『就仆倒在祂腳前,像死了一樣。』因為這時祂的『眼目如同火焰,…從祂口中出來一把兩刃的利劍』。這是祂來作審判者的光景,所以也就是祂再來時的豫影。祂第一次來時,乃是可愛的,面露恩情,口吐恩言。但是祂第二次來時,將是可怕的,眼目如火焰,要洞察我們一切的隱情,口出利劍,要審判我們一切的言行。這怎能不叫我們生畏!不叫我們警惕!所以使徒就憑著這個囑咐提摩太。

今天的信徒,也常談到將來天國的榮耀和福樂,但忽略了天國的懲罰。不錯,將來的天國是榮耀的,進去的人在其中所要享受的快樂,也是超凡的。但是主給我們看見,天國也有懲罰的一面!祂說,『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稱許你們,你們這些不法的人,離開我去罷!』(原文。)祂也說,『把這無用的僕人,丟在外面黑暗裏,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祂這些話,都是說到天國懲罰的一面。信徒如果看見這個,誰還敢像今日一般的信徒,這樣的隨從自己,不理神的旨意,忙於世事世物,而不追求天國呢?罪人若看見地獄的可怕,就誰不悔改尋求主的救恩?照樣,信徒若看見天國懲罰的可畏,又有誰不轉來追求主的國度?我們常說,世人是過著醉生夢死的生活,今日有酒今日醉,不管明日是或非。但是有多少信徒今日不是過著醉生夢死的生活?有多少信徒今日是清醒的,顧到將來天國的問題呢?

有些信徒相當反對這天國懲罰的道。但我們盼望這些弟兄們,不要光顧到道理上的爭執,也要顧到實際的問題。到底將來天國對我們是怎樣呢?我們真的能進去麼?天國對於我們真的能沒有問題麼?我們今日的光景,適合於天國的要求麼?像我們今日這樣生活行事的人,配進將來榮耀聖潔的天國麼?我深切盼望並請求我們的弟兄們,再就實際的一面想想看。

十多年前,有一位反對天國懲罰的弟兄,問一位接受這道的弟兄說,難道蒙主寶血救贖的人,將來還會被丟在黑暗裏麼?這位弟兄不和他辯論甚麼,只說,弟兄,我們先不要問蒙主寶血救贖的人,將來會不會被丟在黑暗裏,我們先要問我們今天是不是在黑暗裏?如果我們今天是在黑暗裏,就怎該盼望將來能進到國度的光明中?如果我們一直信說,不論我們今天如何,將來總是會進到國度的光明中,就我們今天又怎肯尋求光明而脫離黑暗?如果我們看見將來是有國度的懲罰,是有信徒要被丟在黑暗裏的事,就我們又怎能不尋求光明而脫離黑暗?我們不要光顧豫言上的講解,更要顧我們實際的生活。我們不要光問將來我們會在那裏?我們更要問今天我們是在那裏?我們今天在那裏,會定規我們將來在那裏。看我們今天是在那裏,就該知道我們將來要在那裏。不過,如果我們看見我們將來要在那裏這個問題的嚴重,就會叫我們注意我們今天是在那裏的這件事,而改正我們的為人生活。

十多年前,有另一位教聖經也反對天國懲罰的弟兄,問我說,馬太二十五章所說五個愚拙的童女,能是得救的麼?我也不願意多和他辯論,只說,如果她們不是得救的,就請問今天得救的信徒有多少是聰明的?有多少是儆醒豫備,等候主來的?我們不要光憑空洞的思想,來注意豫言的見解,更要以實際的生活,來對照豫言的問題。我們不要光問那五個愚拙的童女是否得救的?更要問我自己雖是得救的,但是否聰明的?如果我們相信將來沒有不進天國的信徒,凡得救的人都要進天國,就我們會以得救為已足,而不再追究我們是否聰明、儆醒、豫備、等候主來的。如果我們看見,信徒將來有進天國與不進天國的分別,而那分別乃是在於我們得救之後,是否聰明、儆醒、豫備、等候主,我們就必要追求作一個聰明等候主的人。

所以,我們要看見,主的再來,和主的國度,對於信徒,乃是一個警戒。既是一個警戒,也就是一個策勵。因為要免去天國的懲罰,就得追求天國的賞賜。天國這賞賜一面的榮耀和喜樂,實在是一個策勵,使我們肯出任何代價,以追求天國。將來天國的賞賜,值得我們今天犧牲整個的人生;將來天國的懲罰,能逼著我們今天付上全副的敬畏。一個信徒,如果看見將來國度的賞賜,就會受吸引、受策勵,而努力追求;如果看見將來天國的懲罰,就會生敬畏、受警戒,而忠心向前。天國的懲罰,該叫我們受到警戒,天國的賞賜,該叫我們受到策勵。

我每逢想到天國這件事,都叫我在神面前受策勵、生敬畏。有時好像要退後了,但一想到天國,就戰兢而向前!有時好像要放鬆自己一點,但一想起天國,就生畏而自約!有時好像要失敗了,但一想到天國,就不敢!有時好像要落下去了,但一想到天國,就不能不再振作起來,求主再憐憫,再施恩。在已過的年日中,天國的確是我在主面前過生活、走道路的最大策勵。

許多弟兄姊妹,在得救以後,所以仍舊隨便行事,不顧到主的榮耀,不管主喜悅不喜悅,有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們沒有看見天國的問題。他們如果看見,信徒將來在天國時,有的要在『榮耀』裏『作王』『快樂』,有的要『在黑暗裏』『哀哭切齒』,他們就要改變,就要努力遵行神的旨意,過討主喜悅的生活。

(二)『我們有了雄心,要得主的喜悅。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審判臺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我們既知道主是可畏的,所以勸人。』林後五章九至十一節,原文。

保羅在這裏說,他有一個雄心,要得主的喜悅。他所以這樣,是因為我們得救的人,有一天都要在基督的審判臺前受審判,叫各人按著自己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他知道在這件事上,主是可畏的!所以他不只自己有雄心,要得主的喜悅,也勸別人有雄心這樣作,免得將來在基督的審判臺前,受到惡的報應。這給我們看見,信徒將來要在基督的審判臺前受審判的事,對於信徒該是一個策勵。

我們每一個得救的人都該知道,有一天我們要站在基督的審判臺前受審判,按著自己今天所行的,得賞或受罰。這是一件嚴重的事!我們如果看見信徒將來在基督的審判臺前,有的要『得賞賜』,有的要『受虧損』,我們就必受到策勵。主在聖經中,所以把這事告訴我們,也就是為著策勵我們。

使徒在林後五章,不只說到『基督的愛』,(14,)也說到『主是可畏的』。主在十字架上替我們死了,那是祂的愛。但有一天,主要在祂的審判臺前審判我們,這是祂的可畏。祂替我們死了,是要我們為祂活著。如果我們受了祂替死的愛,而不為祂活著,祂的可畏就該警戒我們、策勵我們。

主對待我們,有三件東西是我們必須注意的。就是主的生命、主的愛、和主的可畏。主的生命,是作我們的能力,叫我們能為主活著。主的愛,是激勵我們為主活著。而主的可畏,是策勵我們為主活著。主把祂的生命賜給我們,是叫我們為祂活著。我們若不肯為祂活著,祂的愛就激勵我們為祂活著。我們若不肯受祂愛的激勵,祂的可畏就策勵我們為祂活著。我們需要認識主的生命,看見主的愛,也需要看見主的可畏。不錯,主的愛的確激勵了不少的信徒為主活著,但是大多數的信徒還需要主的可畏來策勵他們。不錯,主十字架上的替死,的確感動了好些蒙恩的人,向主獻上他們的一切,但是更多蒙恩的人,還需要主審判臺前的審判來打動他們,獻上一切,為主活著。主已往的替死所不能感動的人,主將來的審判該來打動。不理主的愛激勵的人,該受主可畏的策勵!

(三)『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獎賞』-『有…冠冕為我存留,就是…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腓立比三章十三至十五節,提後四章八節。

使徒保羅所以能那樣一生奔跑主的路,乃是因為有神的一個獎賞,一直在那裏策勵他。這個獎賞,就是主為他所存留,將來所要賜給他的冠冕,也就是天國。他為著這個天國的獎賞,擺上他的一生,忘記背後,努力面前,向著這個標竿直跑。所以天國在保羅身上,乃是一個莫大的策勵!

所以,聖經給我們看見,神對於天國有一個用意,就是用以策勵我們脫離祂所要我們脫離的,追求祂所要我們追求的。有的作父母的人,也是劃出一段假期,作賞罰的時候,以策勵孩子們守規矩並用功讀書。凡守規矩,用功讀書的孩子,到那時要得到獎賞,特別與父母有所享樂。凡不守規矩,不用功讀書的孩子,到那時要受到懲罰,不但不得與父母有所享樂,反而要受一些的苦楚。我們的父神,對於天國,在我們這些作祂兒女的人身上,也有這樣的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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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顯明公義

(一)『時候到了,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彼前四章十七節。

神對於天國的用意,不僅是要用天國來策勵信徒,也是要用天國來顯明祂的公義。神是絕對公義的。祂對任何人,在任何事上,都是公義的。祂是審判全地的主,不能不公義。(創十八25。)祂對世人必須公義,祂對信徒也必須公義。並且祂對信徒必須公義,祂對世人纔能公義。如果祂對祂的兒女不公義,就祂對世人怎能公義呢?如果祂的兒女犯了罪,可以隨便過去,就祂怎能按公義審判世人呢?如果祂不定罪祂兒女所犯的罪,就祂怎能定罪世人呢?怎能堵住世人的口,服了世人的心呢?所以祂必須先審判祂的兒女,審判必須先從祂的家起首,而後祂纔能審判世人。祂必須先在祂的兒女身上,顯明祂的公義,而後祂纔能按著公義定罪世人。

(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提後四章八節。

神在甚麼時候審判祂的兒女呢?神如何審判祂的兒女呢?雖然神在今天有時也藉環境審判懲治祂的兒女,(林前十一31~32,)但這不過是零星的,不彀正式。神正式審判祂的兒女,乃是在將來主再來的時候,就是這裏所說的『那日』,並且是藉著天國的賞賜和懲罰,按著公義審判祂的兒女。在天國的時候,信徒有得賞賜的,有受懲罰的,這樣就能顯明神的公義,就能證明神是公義的。如果信徒將來的結局都是同樣的,如果所有的信徒,不論得勝或是失敗的,忠心或是不忠心的,行義或是犯罪的,將來都得以同樣的進天國,同樣的作王享受榮耀快樂,就神的公義在信徒身上怎能存在呢?更怎能顯明呢?如果哥林多那個犯姦淫的弟兄,(林前五1~5,)將來也得以和那忠心至死事奉主的保羅,同樣的進天國,就神的公義在他們身上怎能存在呢?更怎能顯明呢?如果那些在今天愛自己、顧到自己的享受、尋求自己的利益、體貼肉體、順著人情活著的信徒,將來也能和那些愛主、顧到神的榮耀、尋求神的喜悅、拒絕肉體、順著聖靈活著的弟兄姊妹,同樣的得著天國的賞賜,就神的公義在祂的兒女中間,怎能維持呢?如果那些懶惰不忠、埋沒恩賜的信徒,將來也能和那些殷勤忠心、善用恩賜的信徒,同樣的得進天國,享受快樂,就神的公義在他們身上,又怎能顯明呢?所以,信徒將來必須有得賞賜和受懲罰的分別,纔能叫神的公義,在祂的兒女身上,也得以存在並顯明。這就是神將天國特別劃出來的另一個用意。

神為著在祂的兒女身上顯明祂的公義,就必須有一個時期,叫祂的兒女有得賞賜和受懲罰的分別。這一個時期,就是祂從祂永遠的國度裏所劃出的天國。在天國的時候,祂要在祂的兒女身上,藉著天國的賞賜和懲罰,表明祂的公義。祂向著祂的兒女,雖是滿有愛心的,但祂不能在祂的兒女身上廢掉祂的公義。如果祂在祂的兒女身上廢掉祂的公義,就祂怎能在世人身上保全祂的公義呢?所以祂就劃出天國,用以在祂的兒女身上,來顯明祂的公義。我們的神是有智慧的,祂安排一個十字架,安排一個新天新地的永世,也安排一個天國。十字架說出祂對我們的愛心,永世說出祂對我們的恩典,而天國就說出祂對我們的公義。十字架和永世叫我們感激祂,天國叫我們受策勵。十字架叫我們從罪裏得釋放,天國叫我們在義上受捆綁。

所以,聖經給我們看見,在這恩典的時代結束以後,在那永世的時代尚未來到之先,神劃出一個國度的時代,一面在今天作祂對祂兒女的策勵,一面在將來作祂的公義在祂兒女身上的顯明。如果沒有國度這個時代,如果沒有天國的劃出,神不僅今天對祂的兒女沒有甚麼可作策勵的,並且將來在祂兒女的身上,也沒法顯明祂的公義。如果光有新天新地的永世,來顯明祂的恩典,就祂如何能在這兩點上,來成全祂的兒女呢?所以祂就劃出一個天國來。祂對於天國的用意,是智慧的,也是深長的,但都是為著成全我們!

拾 信徒追求天國的影響

(一)『為人該當怎樣聖別,怎樣敬虔,盼望並促進神的日子來到。』彼後三章十一至十二節,原文。

信徒追求天國,不但能得著天國,並且能促進天國來到。彼得在這裏所說『促進神的日子來到』,就是促進神的國,也就是天國來到。天國的來到,是需要人在地上與神合作,為著天國爭戰的。啟示錄十二章給我們看見,因著教會中有一班得勝者,勝過了神的仇敵撒但,(5,11,)神的國度就來到了。(10。)

我們追求天國,實在就是為天國爭戰。撒但直到今天還是霸佔著天空和大地,使神的權柄不能通到地上,神的國不能臨到地上。所以主要我們禱告,求神的國降臨,神的旨意通行在地上。(太六9~10。)但我們不能光禱告,而沒有生活作我們禱告的後盾。我們為著天國的祈求,必須有我們對於天國的尋求,來支持、來配合。主在馬太六章,要我們祈求天國,(10,)也要我們『尋求』天國。(三十三節『求』原文是『尋求』。)祈求是禱告,尋求是生活。祈求天國的禱告,必須有尋求天國的生活來支持、來配合,纔有功效。我們祈求天國來到,就得尋求天國。要尋求天國,就得有尋求天國的生活。這生活,就是彼得在這裏所說的,為人要聖別敬虔。聖別是合於神的性情,敬虔是像神的樣子。一切與神的性情不合的,一切不像神的樣子的,將來都要被神的烈火焚燒,是追求天國的人絕不該有分的。我們若追求天國,我們的為人生活,一切都必須合於神的性情,像神的樣子,有神的成分,彰顯神的形像。這需要我們拒絕自己,而活在神裏面,以神為我們的一切。我們必須這樣為人生活,纔是追求天國。如果我們這樣聖別敬虔的追求天國,我們不只在將來能得進天國,並且在今天還能促進天國。神需要這樣的人!神的國直到今天還沒有來到,就是因為還缺少這樣的人。但願我們肯體貼神的心願,起來應付神這一個需要,作一個追求天國的人,以促進天國的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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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壹 進天國的豫表

(一)『我們務必竭力進入那安息,免得有人學那不信從的樣子跌倒了。』希伯來四章十一節,三章七節至四章十節。

新約裏重大的事,在舊約都有豫表。進天國既是新約裏一件重大的事,就也不能例外。神在舊約裏,也為這件事豫備了一個豫表,作圖示。這個豫表,就是以色列人進迦南的事。

歷代好多信徒,都把迦南當作天堂的豫表。但天堂裏沒有仇敵的霸佔,更沒有戰爭,可是迦南地這兩樣都有。所以迦南不能-也不是-豫表天堂。按聖經看,迦南是將來天國的豫表。當日的迦南地上有七族的仇敵佔據,今天天國所要臨到的地上,也有撒但和他的使者霸佔。當日以色列人進迦南,需要消滅那些佔據迦南地的敵人,今天信徒進天國,也需要對付那霸佔這大地的撒但和他的使者。當日以色列人進迦南,是得地土,將來信徒進天國,也要承受世界。當日以色列人進了迦南,就叫神得著一個國度,將來信徒進了天國,也是這樣。所以,以色列人進迦南,是豫表信徒進天國。就是為這個緣故,希伯來三章七節,到四章十一節,和林前九章二十四節,到十章十一節,這兩段聖經,都是把以色列人進迦南的事,當作我們的鑑戒,來警戒我們。

希伯來書一段,給我們看見,以色列人雖然蒙神拯救出了埃及,但因他們不信,不聽從神的話,就倒斃在曠野,沒能進迦南。聖靈就以這件事警戒我們,告訴我們說,神有一個安息為我們留在那裏,要我們去進入,就如同神當初把迦南地擺在以色列人前面,要他們去進入一樣。這個安息,就是將來的天國。所以我們要謹慎,免得有人也像以色列人那樣不信,不聽從神的話,就不得進天國。

哥林多前書一段,(十章起頭,是緊接著九章末了的,乃是不該分開的一段,)給我們看見,當初以色列人都在雲裏海裏受浸,歸了摩西,跟隨摩西在進迦南的路上奔跑,正如我們今天也都是在聖靈和水裏受浸歸了基督,跟隨基督在進天國的路上奔跑一樣。他們都喫了一樣的靈食,也都喝了一樣的靈水,正如我們今天也都接受了基督,飲於了聖靈一樣。但他們中間,多半是神不喜歡的人,所以倒斃在曠野,沒能進迦南,得著神所應許的美地。聖靈也就以此警戒我們,不要像他們那樣貪戀惡事、拜偶像、行姦淫、試探主、發怨言,免得也像他們一樣,在跟隨主的路上,跑不好而倒下去,以致不能得著天國的獎賞,不能得著天國的冠冕,而不得進天國,得著神所應許的國度。

當日以色列人出埃及的,至少有幾百萬人,但是進迦南的,只有兩個活的,就是迦勒和約書亞,(民十四26~30,)並兩個死的,就是雅各和約瑟。(創四九29,書二四32。)這是豫表說,得救的人雖多,但是進天國的卻很少,(參看太二二14,)有的是活著被提的,就是迦勒和約書亞所豫表的,有的是死而復活的,就是雅各和約瑟所豫表的。

所以,當日以色列人出埃及進迦南的事,給我們看見,神完全的救恩,乃是把我們從世界(埃及)裏救出來,而救到天國(迦南)裏。但是我們大多數的人,還沒有完全享受神這救恩,只享受了其中的一部分,就是因信稱義,蒙基督的血所贖,有了基督的生命和聖靈,正如當日的以色列人只過了逾越節,抹了羊羔的血,喫了羊羔的肉和嗎哪,並喝了磐石所流出的水一樣。以色列人當日該如何再聽從神的話,靠著神的能力,而努力向前,進入迦南,得著安息;我們今天也該如何再聽從神的話,靠著神的能力,就是基督,努力前奔,進入天國,得著安息。他們當日向前奔跑的目標,是迦南;我們今天向前奔跑的目標,是天國。他們光過了逾越節,喫了羊羔的肉,還不能叫他們進迦南;他們還必須聽從神的話,信靠神的大能,努力前奔,纔能進迦南。照樣,我們光蒙了基督的救贖,有了基督的生命,還不能叫我們進天國;我們也是還必須聽從神的話,信靠基督的大能,努力追求,纔能進天國。

在這裏我們必須看見,當日的以色列人出埃及,和進迦南是兩件事。他們雖然過了逾越節,抹了羊羔的血,免去了神的擊殺,喫了羊羔的肉,出了埃及,過了紅海,脫離了法老王的轄制,也喫了嗎哪,喝了磐水,並且事奉敬拜神,也有神在會幕中與他們同在,且有火柱雲柱引導他們前行,但他們沒能進迦南。雖然他們沒能進迦南,但不能說他們沒有過逾越節,沒有蒙救贖,沒有出埃及,沒有歸於神,而不是屬於神的。他們實在是蒙了血的救贖,成為屬神的子民。雖然如此,但他們不是這樣就沒有問題了。他們還需要努力前奔,進入迦南,以成全神在他們身上那最高的心意。這是神用豫表的圖示,清楚給我們看見,雖然我們得救了,蒙了寶血的救贖,有了基督的生命,在聖靈裏受了浸,脫離了撒但黑暗的權勢,享受了基督作生命,飲於了聖靈,並且事奉敬拜神,也有神在基督裏與我們同在,且有聖靈和聖經引導我們行前面的路,但我們不一定能進天國。雖然將來我們不能進天國,但不能說我們沒有得救,沒有蒙救贖,沒有脫離撒但的權勢,沒有歸於神,而不是屬於神的。我們實在是蒙了寶血的救贖,成為屬神的子民。雖然如此,但我們也不是這樣就沒有問題了。我們還需要努力追求,進入天國,以成全神在我們身上那最高的心願。

當日以色列人要進迦南,需要:1過逾越節,解決他們的罪,免去神的忿怒;2出埃及,過紅海,脫離法老王的轄制;3經過曠野,對付亞瑪力人,使屬肉體的死去;4過約但河,脫開老舊的人;(書四1~11;)5爭戰,對付迦南地七族的人。他們必須經過這五步,纔能進迦南得國度。這就是說,1他們的罪,2埃及和法老的轄制,3亞瑪力人,4他們的自己,以及5迦南七族的人,都必須解決了,他們纔能進迦南得國度。這是豫表說,我們要進天國,也需要:1接受基督的救贖,解決我們的罪,免去神的忿怒;2受浸,藉著與基督同死,脫離世界和撒但的權勢;3對付肉體,使屬肉體的完全死乾淨;4藉著更深經歷基督的死,而脫離舊人-自己;5爭戰,對付撒但空中的權勢。(弗六11~13。)我們也必須經過這五步,纔能進天國得國度。這也就是說,1我們的罪,2世界和撒但的權勢,3肉體,4舊人-自己,以及5撒但空中的權勢,都必須解決了,我們纔能進天國得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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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貳 追求進天國的榜樣

(一)『在場上賽跑的都跑,但得獎賞的只有一人;你們也當這樣跑,好叫你們得著獎賞。凡較力爭勝的,諸事都有節制;他們不過是要得能壞的冠冕;我們卻是要得不能壞的冠冕。所以我奔跑,不像無定向的;我鬥拳,不像打空氣的。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得不著稱許。』林前九章二十四至二十七節,原文。

關於進天國,神不只在舊約給我們豫備了一個完全的豫表,並且在新約還給我們擺下了一個美好的榜樣。這個榜樣,就是使徒保羅。保羅是新約中一個追求天國的典型人物。他賭上了他的一生,來追求他所愛的主心愛的國度。他一生所過的生活,就是追求天國的生活。他在這裏的話,說出他對這件事,如何努力的心景和奮鬥。他是把自己擺在天國的賽場上,和蒙恩的眾聖徒,一同賽跑,要奪得天國的獎賞。他奔跑,有定向;鬥拳,打實底,為要跑得好,能得到天國的冠冕。他凡事有節制,攻克己身,毫不放任,惟恐他把這追求進天國的道傳給別人,自己反得不到主的稱許,而不得進天國。『攻克己身,』原文的意思是打得一塊青,一塊紫。這給我們看見,他是何等恐懼戰兢,不顧一切,出任何的代價,盡力以赴。這是他在早年時,對哥林多人所說的話。這證明從他作基督徒很早的時候,他就這樣努力追求進天國。

(二)『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要我得著的。…我不自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裏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我們中間凡是完全人,總要存這樣的心;若在甚麼事上,存別樣的心,神也必以此指示你們;然而在我們所已經到的地步上,就要這樣行。』腓立比三章十二至十六節,原文。

這是保羅到了老年,被囚在羅馬監獄時說的話。這話給我們看見,他不只在早年時,是竭力追求進天國,就是到老年時,還是這樣追求。這時他已經忠心服事主幾十年了,但到這時,他還不以為自己是已經得著了主所要他得著的,還是竭力追求,忘記背後,努力面前,向著標竿直跑,一點不因已往的成就而自滿自足,乃是忘掉已往的一切,向前直奔,要得著神在基督裏從天上召他來得的獎賞,就是天國。他是從少年一直到老年,都為著追求天國,而努力奔跑進天國的道路。

保羅不僅自己這樣追求進天國,並且也要人同樣的追求,因為他是我們蒙恩的標本,是我們眾人的榜樣。(提前一16。)他在林前九章,已經勸我們要為著得天國的獎賞而奔跑。他在腓立比三章這裏,又告訴我們說,我們中間一切長進得完全的人,都要有這樣追求進天國的心意,無論在甚麼事上,都要存這樣的心;若存別樣的心,神也必指示我們,叫我們有這樣的心意,存這樣的心。但無論如何,就在我們現在所已經到的地步上,就要這樣作,就要這樣有追求進天國的心意,而努力追求。所以這話是給我們看見,使徒要我們無論在甚麼事上,都存心追求進天國,像他那樣竭力追求一樣。

(三)『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祂顯現的人。』提後四章六至八節。

這是保羅到了他就要離世的時候,所說得勝的話。他竭力追求進天國,一直追求到他要離世的時候。到這時,他已經為主打過了那美好的仗,跑盡了那跟隨主追求進天國的路,也守住了他為主所持守的道,所以到這時他能說,也敢說,有冠冕為他存留,就是主到了祂來的日子要賜給他的。他一直努力奔跑進天國的路,竭力跟從主,至死忠心,所以他憑著主的公義就知道主必賜給他一生所追求,今後所當得著的天國冠冕;知道到了主來的時候,他必得著主的獎賞,得進天國,承受國度。

就是到這時,他也沒忘了,凡是愛主,為主活著,而愛慕主顯現的人,也必和他同樣的蒙主獎賞,得進天國。他知道他是主所設立追求進天國的榜樣,凡像他那樣追求的,都必和他同得天國的賞賜,而承受主心愛的寶貝國度。
(四)『主…必救我進祂的天國。』提後四章十八節。

這乃是保羅關於他追求進天國,所說的末一句話。這是何等光榮的話!到這時,他就要去就死刑,但他深知他最終的結局不是死,乃是他賭上一生所追求的天國。死對他不過是一個經過,天國纔是他光榮的歸宿。他為著這個天國,已經打過了仗,跑過了路,守過了道,盡上了他的所是、所能、所有、並一切。現在他為著這個天國,還要藉著死,再盡上他的自己,像奠祭一樣,澆奠在他所信、所愛、所跟從、所事奉的主面前。他今世的一生,已經全給這位主破壞了,他這人的一切,也已經全由這位主得著了。這位主的心願,就是他的心願,這位主的目的,也就是他的目的。他已經相當喪失在這位主的裏面,現在要完全喪失在祂裏面,不再有所留下。所以現在他知道,祂所要帶來的天國,他也必進入;祂所要享受的天國,他也必有分。現在他就要完全喪失在祂裏面,和祂完全融和為一,所以祂的天國,也就要成為他的歸宿。所以在這時,他能說,也敢說,『主…必救我進祂的天國!』這是他這位屬靈戰場上的老戰士,臨終的宣告!也是他這位天國道路上的老同伴,臨別的留言!但願他永是我們追求天國的標本!常是我們奔跑主路的鼓舞!但願我們能像他一樣,賭上一生,竭力追求天國的賞賜!到末了,也能像他一樣的宣告說,『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主…必救我進祂的天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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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3-23 02:05:04 |只看該作者
附 言

自從我們一九三六年出過『天國的問題』,並一九三九和一九四○年再出過『國度的真理』以後,照我們所知道的,各地好多神的兒女,都從其中得著了不少的幫助。這實在是我們應當感謝神的。但在另一面,我們也聽見並看見一些的反對。這些的反對,是一直隨著我們,並未停息過。我們因著這些反對,就不能不用冷靜客觀的態度,再把這個進天國的問題,好好的在神面前重新看過。我們也真是懼怕,惟恐自己是誤解了神的話語。但是,經過這二十餘年來的許多反對考驗,和我們這長時間的一再研讀考量,這個真理的亮光向我們更放明,其正確性在神的話語中顯為更堅定。尤其在我們這次再修改這篇信息的時候,我們越發感覺到它的感力和可靠。一個真理是不怕反對研究的,猶如真金不怕火煉一樣。如果是真理,愈經人反對研究,就愈顯為是真理。

雖然是真理,我們也不願據以爭辯。就是不為爭辯而該有的正常講解,因著人的反對非議,我們也相當躊躇審量是否神要我們如此作。就如這題『進天國』的要道,因著編者時間不足分配,未能按期出刊,我們就因此懷疑是否神要我們再刊出這個信息。但經過深切的審量,我們覺得還該將神這樣重大的時代真理釋放出去,不該因著有人反對非議,而向神的兒女避諱不講。我們也知道,再釋放這一真理,難免有人更加反對。但我們相信所有的反對,不過叫真理更加顯明而已。只是我們盼望,不論我們講解或是反對一個真理,存心都該清潔,話語都該正規。弟兄們,反對或講解一個真理.都是嚴肅的事!是我們要向神負責的!我們的存心和話語,也是神要過問的。為著這一切,我們都要站在神的臺前,受神的審問!但願我們敬畏祂,不在祂面前把這樣的事當作小可的!神憐憫我們!

許多反對的理由,我們都不願反駁。我們覺得只該在正面把真理釋放出去。不過,有兩點,我們願意在這裏向弟兄姊妹說明一下:

(一)有人因著我們講過天國的懲罰,就說我們講『煉獄』。好多朋友,特別是從西國來的,都非常關心我們這件事。近幾年來,也常有朋友向我們問起這一點。所以我們願意趁這機會,把這件事說清楚。

『煉獄』乃是羅馬(天主)教歷來所傳的極大異端之一。他們錯謬的引用林前三章十三、十五節的話,說一個人若生前犯罪,死後就必到『煉獄』的火裏去被煉淨,因此他就成為『煉靈』。他活著的親人,需要為他這『煉靈』作『彌撒』、作功德,以減輕他在『煉獄』裏的痛苦。這種說法,實在是一個異端!林前三章十三、十五節所說火的試驗:1不是在信徒死後就要有的,乃是到『那日』,就是主再來的日子要有的。2不是叫信徒在死後受『煉淨』,乃是叫信徒在主將來審判祂僕人的時候,受『虧損』,就是受懲罰。3人受這火的試驗,更不是親友的禱告和功德,所能轉移或減輕的。這種用親友的禱告和功德,轉移或減輕『煉靈』在『煉獄』中痛苦的思想,乃是佛教裏的超度觀念,完全是出乎撒但的。所以是一個極大的異端。

我們在前面的信息裏,已經看見,聖經中所說天國的懲罰,乃是信徒到主再來,在天國時所要受的懲治。信徒今天死去,靈魂是到樂園裏安息等候。到主再來時,纔從死裏復活,到基督的審判臺前受審判,照著自己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他們經過這個審判,結果或得賞賜,或受懲罰,都是在天國的時候。所以聖經所說將來天國的懲罰,和羅馬教所說人死後的『煉獄』,是絕對不同的。

(二)反對這天國信息的人,有的說,天國是為著猶太人的,不是為著教會的,所以馬太福音裏一切關乎天國的教訓,都是給猶太人的,不是給我們信徒的。因此在他們看,沒有信徒進天國這件事,信徒根本不必遵守馬太福音裏面那些關乎天國的教訓。如果真是這樣,我們這題『進天國』的道,就是幻想虛構的。但我們稍微用主的話證明一下,就很容易看出,這種說法是極某錯誤的。因為馬太所說的天國,就是馬可和路加所說神的國。同一個比喻,馬太(十三11)說是天國的,馬可(四30,31)說是神國的;同一件事,馬太(十三31)說是天國的奧祕,路加(八10)說是神國的奧祕。這些地方足彀證明,馬太所說的天國,就是馬可和路加所說神的國。而這神的國,也就是約翰(三3,5)所說我們必須藉著重生而進入的。並且主復活以後,要門徒們注意的,也就是這神國的事。(徒一3。)五旬節聖靈降臨以後,門徒們到各地所傳的,也就是這神國的福音;(徒八12;)使徒們要外邦教會所追求進入的,也就是這神的國。(徒十四22。)以後在書信裏,使徒也多次要外邦各地教會注意追求這神的國。(羅十四17,林前六9,10,十五50,加五21,弗五5,帖後一5,)最後啟示錄所豫言那要臨到地上的,也就是神的國。(啟十一15,十二10。)

我們簡略的看過這些,我們就要看見說,天國是為著猶太人的,不是為著教會的;馬太那些關乎天國的教訓,都是給猶太人的,不是給信徒的,這是何等的講不通。如果天國是為著猶太人的,就神的國也該是為著猶太人的。這樣,還有甚麼國是為著信徒的!如果那些關乎天國的教訓,是給猶太人的,就那些關乎神國的教訓,也該是給猶太人的。這樣,還有甚麼教訓是給信徒的!這是太講不通了!所以,親愛的弟兄姊妹,聖經所說的天國,乃是為著信徒的!乃是我們所該追求進入的!聖經中一切關乎天國的教訓,也都是給信徒的!也都是我們所該注意接受的!

我們現在又把這樣的信息,釋放在這裏,擺在神的眾兒女跟前。我們願意神的兒女都照著神的話,鄭重的研究這件事,像庇哩亞人那樣賢明。(徒十七11。)如果這是神的真理,就願弟兄們接受;如果這是人的說法,自然就該擺在一邊。我們在任何的真理上,都願意接受弟兄們的改正。

另一面,我們請求接受這真理的弟兄姊妹,不要因著明白了這個真理,就為這真理與人爭辯。明白真理,是為著我們自己照著來生活的,不是為著我們用以和別人去爭辯的。我們只該在生命上,用真理幫助人,不該在道理上,用真理和人爭辯。許多時候,人不接受一個真理,乃是因為生命的程度不到,不是因為真理的知識不彀。我們若能幫助人在生命上有長進,而接受真理叫生命更有長進,就好了。願神恩待我們。 (全文完)

全文來源:水流職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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