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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典與故事] 甚麼是新約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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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3-25 01:03:08 |顯示全部樓層
引 言

 讀經:(關於總題的聖經節)

馬太二十六章二十八節:『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約』有古卷作『新約』。)

希伯來八章八至十三節:『所以主指責祂的百姓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因為他們不恆心守我的約,我也不理他們;這是主說的。主又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心意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他們決不用各人教導自己的鄉鄰,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主;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因為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既說新約,就以前約為舊了。但那漸舊漸衰的,就必快歸無有了。』

希伯來十章十六節:『主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他們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寫在他們心上,又要放在他們的裡面。』

耶利米三十一章三十一至三十四節:『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我雖作他們的丈夫,他們卻背了我的約;這是耶和華說的。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他們各人不再教導自己的鄰舍,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耶和華;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這是耶和華說的。』

林後三章六節:『祂叫我們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靈;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靈是叫人活。』(看聖經小字註。)

希伯來十三章二十至二十一節:『但願賜平安的神,就是那憑永約之血使群羊的大牧人我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神,在各樣善事上,成全你們,叫你們遵行祂的旨意,又藉著耶穌基督在你們心裡行祂所喜悅的事;願榮耀歸給祂,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註:本書所引經文,有少數辭句與國語和合本聖經略有不同,那是我們在參考原文或其他譯本之後所作的另一種譯法,以期更能表達其中意義。這種不同的繙譯,有的地方有說明,有的地方為節省文字起見,不一一註明。



新約是一切屬靈生活的根基。我們的罪能得赦免,我們的良心有平安,是因為有新約;我們能順服神,行神所喜悅的事,是因為有新約;我們能直接的與神交通,在裡面更深的認識神,也是因為有新約。如果沒有新約,那,罪得赦免是沒有把握的;順服神,行神旨意,是難以如願的;與神交通,以及認識神,不過是外面的、普通的,難有更深的。但是,感謝神,有一個新約,這新約是祂立的約,所以我們能安息在祂的約上。

那位寫『永久磐石為我開』(詩歌七三一首)的弟兄,是一個患了十多年肺病的人,他病重的時候,寫了一首詩,其中有一節說:

   安息於主信實,何等甘甜,  因祂愛真是奇妙;
   安息於主恩約,何等甘甜,  因這約永遠可靠。

他懂得甚麼叫作約,所以他安息在主的約上。



神永遠的目的是顯在新約裡。所以一個屬乎主的人,如果不知道甚麼是新約,他在經歷上就不能認識神永遠的目的。我們要知道,『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羅五14,21。)在那個時代中,神永遠的目的還沒有顯明。雖然神曾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加三8,)給我們看見一點恩典的影兒;但是,我們還沒有看見恩典的本體。『律法本是藉著摩西傳的,』(約一17,)但『律法本是外添的』,(羅五20,)律法根本不在神永遠之目的的系統裡,『…眾先知和律法說豫言,到約翰為止。』(太十一13。)『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約一17,)所以到了基督,纔是恩典時代,纔有新約,纔看得見神永遠的目的。神永遠的目的是顯在新約裡。所以我們需要認識新約,纔能盼望神永遠的目的在我們身上有成功的那一天。我們如果不認識新約,我們就摸不著救恩的本質,我們至多只能摸著一點邊緣。我們如果認識一點新約,可以說,我們摸著宇宙中的一個大寶藏了!

神永遠的目的到底是甚麼呢?簡單的說,神永遠的目的,就是神要把祂自己作到祂所創造的人裡面去。神喜歡進到人裡面與人聯合,叫人有祂的生命,有祂的性情。祂在創立世界以前,就是在永遠裡,在時間還沒有開始的時候,在祂創造天地,創造萬物,創造人類之先,就有這個目的。祂就是要人得著祂兒子的名分,祂就是要人像祂,祂就是要人得榮耀。(弗一4~5,羅八30。)所以,祂造人的時候,是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創一27。)當初在伊甸園當中,有生命樹和分別善惡的樹;神把造好的人安置在伊甸園裡,祂只禁止人喫分別善惡樹的果子。換句話說,祂是示意:生命樹的果子是應該喫的,不過這是要人自己主動來揀選的。照著聖經的啟示來看,生命樹是指明神的。(詩三六9,約一4,十一25,十四6,約壹五12。)人如果喫生命樹的果子,人就有了生命,神就進到人的裡面了。我們知道,神所造的頭一個人,就是首先的亞當,他失敗了,墮落了,他不只沒有接受神的生命,反而因喫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而與賜生命的神隔絕了。但是,我們要感謝讚美神,頭一個人雖然失敗了,墮落了,第二個人,就是末後的亞當,(林前十五45,47,)卻達到了神永遠的目的!在宇宙裡,至少有一個人是和神調在一起的,就是神而人,人而神的拿撒勒人耶穌。這就是『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約一14)的主耶穌。雖然從來沒有人看見神,但是,有一個人,就是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了。(18。)祂是神而人的,神就是要把祂作到人裡面去,就是要人像祂兒子的形狀,(羅八28~29,)把人作到神所要求、神所喜悅的地步。這是神永遠的目的,這也就是新約。



我們說今天是新約的時代,是甚麼意思呢?在這裡,我們只能簡單的題起一下,到第三章,我們再比較仔細一點說到牠。我們知道,神從來沒有與外邦人立過約。我們既沒有舊約,從何而有新約呢?希伯來八章八節明明告訴我們,有一天神是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並且嚴格說來,新約是要到那些日子以後,(來八10,)就是千禧年開始的時候纔立的。既然如此,我們怎麼能說今天是新約的時代呢?這沒有別的,這就是說,主以新約的原則對待祂的教會。主是把教會擺在新約的原則之下,要教會按著約與祂來往,按著約與祂交涉,直到祂成功祂所要成功的一切。主說,『…這是我立新約的血。』(太二六28。)主是用祂的血立了新約,使我們能豫先得著新約的福。所以我們說,今天是新約的時代,乃是由於主特別的恩典。所以,我們在經歷上必須認識甚麼是新約,我們纔能說我們是活在新約時代中的人。



我們要認識甚麼是新約,必須先認識甚麼是約;要認識甚麼是約,必須先認識甚麼是神的應許和甚麼是神的事實。所以,我們要先說一點神的應許和神的事實,然後再說甚麼是神的約,甚麼是新約,甚麼是新約內容的特點。我們特別要說到:律法是怎樣放在人的裡面,寫在人的心上;生命運行的大能是如何;神如何在生命的律裡作我們的神,我們如何在生命的律裡作神的子民;以及我們如何在裡面有知識,對於神有更深的認識。

《 本帖最後由 絕對官僚 於 2011-3-25 01:0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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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3-25 01:03:43 |顯示全部樓層
第一章、神的應許和事實  

 在神的話中,有的是說到神所要人負責的,有的是說到神施恩給人的;換句話說,有的是說到神的要求,有的是說到神的恩典。像許多命令、教訓、律例等等,都是神要人負責的表示,是神向人的要求。像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弗一3,)像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存留在天上的基業,(彼前一4,)是神樂意給我們的,是神為我們成功的,都是神向我們所施的恩典。神的話在恩典方面,總括的說,可以分為三種:(一)神所給我們的應許,(二)神所已經為我們成功的事實,(三)神與人立的約,就是神所絕對要作的。神的應許與神的事實是有分別的,神的應許和事實與神的約也是有分別的。神的約是包括神的應許和事實的。請看下列簡表:

              ╔ 應許
              ║
    神的話在恩典方面 —╠ 事實
              ║    ╔ 應許
              ╚ 約 —║
                   ╚ 事實

神的應許

現在我們先來看甚麼是神的應許。

應許是與事實不同的,應許是將來的,事實是已往的。應許是要作的,事實是已作的。應許是神要為人作甚麼,事實是神已經為人作成了甚麼。應許是你們若這樣,我就這樣;事實是神愛我們,知道我們的無能而為我們所成功的事情。應許有許多是有條件的;我們履行了條件,就要得著所應許的。事實並不需要我們苦求,只要我們看見了事實是事實,相信事實是事實就可以了。

在這裏,我們舉幾個例,來說明應許與事實的不同。像主耶穌安慰門徒說,『你們心裏不要憂愁;你們信神,也當信我。…我去原是為你們豫備地方去。我若去為你們豫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裏去…。』(約十四1~3。)這是應許。要等到主再來的那一天,這應許纔成為事實。

又如主耶穌對門徒說,『…我去是與你們有益的;我若不去,保惠師就不到你們這裏來;我若去,就差祂來。』(十六7。)這是應許。等到主復活的那天,祂『就向門徒吹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二十19~22。)就是這個應許成功了事實。

再如主耶穌對門徒說,『我要將我父所應許的降在你們身上;你們要在城裏等候,直到你們領受從上頭來的能力。』(路二四49。)這是應許中的應許。等到五旬節的那天,聖靈降臨了,(徒二1~4,)就是這個應許成功了事實。但是,這個應許是有條件的,就是門徒必須在城裏等候。

我們再用一個比喻,來說明應許與事實的不同。比方:有甲乙兩人是朋友。甲因病困臥在家,無力操作,也無錢買應用的東西。乙愛甲,就對甲說,『明天早晨,我來替你作事,也要帶錢來給你買應用的東西。』這是乙對甲的應許。到了第二天早晨,乙果然到了甲的家裏替甲作事,也果然帶了錢來給甲買應用的東西。這就是乙對甲的應許已經成為事實了。甲如果相信乙的應許,相信乙說了話就算得數的,他在頭一天就有了盼望,就有了安息,在第二天就能實際享受了。

關於神的應許的幾個原則

神的話給我們看見,關於神的應許,是有幾個原則的,例如:

(一)以弗所六章二至三節:『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這一個應許是有條件的。不是每一個人都能得福,都能長壽;乃是孝敬父母的人纔能得福,纔能長壽。人若不履行這裏所說的條件,他就得不著這裏所應許的福,得不著這裏所應許的長壽。

(二)代下一章九節:『耶和華神阿,現在求你成就向我父大衛所應許的話。』這是說,應許是要求神成就的,應許是需要禱告纔能實現的。(參閱王上八56。)

(三)民數記十四章三十四節:『按你們窺探那地的四十日,一年頂一日,你們要擔當罪孽四十年,就知道我與你們疏遠了。』(『我與你們疏遠了,』也可直譯作『就知道我的取消應許了』。)這是說到人對於神的應許若不忠心,若不履行所應當履行的條件,應許是會取消的。像出埃及的以色列人,只有迦勒和約書亞兩個人能進入迦南,其餘的都在曠野倒斃,(民二六65,)就是表明神對於那些不忠心的人取消了祂的應許。(至於雅各和約瑟,雖然死在埃及,但至終葬在迦南地,因為他們對於神至死忠心,所以神也沒有取消祂的應許。)(創四六3~4,四九29~32,五十12~13,24~25,書二四32。)

(四)羅馬四章十三至十四節:『因為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義。若是屬乎律法的人,纔得為後嗣,信就歸於虛空,應許也就廢棄了。』這是說,人若是在神之外用血氣的力量作甚麼,或是加上甚麼,應許也有廢棄落空的可能。
(五)希伯來十一章三十九至四十節:『這些人都是因信得了美好的證據,卻仍未得著所應許的;因為神給我們豫備了更美的事,叫他們若不與我們同得,就不能完全。』又十章三十六節:『你們必須忍耐,使你們行完了神的旨意,就可以得著所應許的。』這是說到必須忍耐等到一個時候,纔能得著神所應許的。

以上幾處聖經給我們看見,關於神的應許有以下四個原則:(一)神的應許是需要求神成就的。(二)神的應許如果是有條件的,人必須履行了所應當履行的條件,纔能得著所應許的;不然的話,應許就有取消的可能。(三)人若在神的應許之外用血氣的力量作了甚麼,或者加上甚麼,應許也有廢棄落空的可能。(四)神的應許是要等到神的時候到了,纔能實現。

神的應許如何能成功在我們身上

神的應許如何能成功在我們身上呢?每一次當我們在神的話裏看見一個應許的時候,我們必須好好的禱告,禱告到神的靈在我們裏面興起,叫我們裏面深深的覺得,這個應許是神為著我們的。如果這個應許是沒有條件的,我們就可以立時運用信心接受這個應許。同時相信神必定照著祂的應許實行,相信神必定按著祂所應許的成功在我們身上;我們就讚美神,感謝神。如果這個應許是有條件的,我們就要履行所當履行的條件,然後再藉著禱告來到神的面前,求神憑著祂的信實和公義而行,求神將祂的應許成就在我們的身上。我們禱告到一個時候,好像信心從裏面興起了,就不必再禱告了,就可以開始讚美神,感謝神了。這樣,在不久的時候,我們就要看見神的應許果真應驗在我們的身上。

在這裏,我們來舉幾個具體的例:

(一)在一個地方,有好些姊妹,她們常在每年歲首求神給她們一個應許,作她們這一年中的托柱。其中一位姊妹,覺得自己軟弱,她把她的情形告訴主。主就給她話說,『基督在你們身上,不是軟弱的;在你們裏面,是有大能的。』(林後十三3。)她得了這樣的話之後,就剛強起來了。還有一位姊妹,就是顧慮多,思前想後的時候就是害怕。她就把她的真情告訴主,主就給她應許說,『你不要害怕,因為我與你同在;不要驚惶,因為我是你的神;我必堅固你,我必幫助你,我必用我公義的右手扶持你。』(賽四一10。)這一節神的話裏的六個『我』,三個『必』,使她一面低頭敬拜,一面喜樂得又是流淚,又是讚美。以後當她遇見艱難,遇見試探的時候,她就把這裏的話念給神聽,念給她自己聽。神的話是堅固了她,幫助了她,扶持了她經過了多少的年日。像這樣的故事,不知道有多少。神所給的應許,都是恰合她們的需要。姊妹們認真在神面前求得了應許,在年終數算主的恩典時,就證明神的應許在一年之中真是多次安慰了她們,扶持了她們。

(二)有一個神的孩子,為著生活的需要,求主給她一個應許。有一天,她讀到這樣的話:『你們存心不可貪愛錢財;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因為主曾說,「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來十三5。)這話使她又驚又喜。這個應許是有條件的︱必須沒有貪心,必須以自己所有的為足,然後纔不被主撇下,纔不被主丟棄。她說,她對這個應許,真是阿們而又阿們的。在她過去的二十年中,一面她堅持『不肯作工,就不可喫飯』(帖後三10)的原則,一面主也叫她罈內的一把麵,瓶裏的一點油,沒有減少,沒有缺短過。主是沒有撇下她,也沒有丟棄她。

(三)有一個神的孩子,久病不愈,正在望絕心灰的時候,想到羅馬八章十三節『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的話,就有了轉機,她就照著主的光照對付她所該對付的。但是她的身體還是不見好。有一天,她就禱告說,『主,如果羅馬八章十三節的話是你給我的,就求你再給我一個應許。』她承認自己不行,也承認自己不會信。就在這時候,她裏面隱隱約約有這樣的話:『神不是人,必不會說謊的。』她不知道聖經裏面有沒有這樣的話,就去翻閱『經文彙編』。果然民數記二十三章十九節有話說,『神非人,必不致說謊,也非人子,必不致後悔;祂說話豈不照著行呢,祂發言豈不要成就呢。』因此,她的心滿了喜樂,她的口滿了讚美。結果神也叫病離開了她。

(四)曾有幾個神的兒女,在有一段的靈程中,一面,真像詩篇六十六篇所說的,『你使我們進入網羅,把重擔放在我們的身上;你使人坐車軋我們的頭。』另一面,神也給他們應許,『我們經過水火,你卻使我們到豐富之地。』安慰了他們,堅固了他們。

(五)曾有幾個神的兒女,在困於試探中的時候,每次禱告,每次都是下面的應許安慰了他們,堅固了他們—『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林前十13。)

(六)有一個主的僕人,在極重的試煉中,好像高山橫前,他爬到精疲力盡,爬到心灰意冷,爬到好像只有裏面還有一點仰望神的時候,就是四個字—『直到如今』(林前四11,13)—把他帶過了這座高山。『直到如今』,還是被人看作世界上的污穢,萬物中的渣滓;但是,還能站住『直到如今』!時間是試驗人的;但是,神的應許是叫人受了時間的試驗,『直到如今』還是站住的。

(七)曾有幾個神的兒女,當波浪搖撼而呼求主的時候。主說,『你們放心;是我,不要怕。』(太十四24,27。)這個應許的話一來,他們忐忑不寧的心立即安靜下來,波浪始終沒有力量把他們翻到海底下去。

所以,對於神的應許,我們要大聲唱說:

     神的應許不能廢去,  句句都是堅定;
     信心從來不用憑據,  因神言出必行。
  (副)天地雖能被焚燒,   小山大山雖傾倒,
     但那相信主的人,   必見主話得成。

                —詩歌四八二首,第一節

神的事實

說到神的事實,在聖經中雖然在字面上找不出『事實』這兩個字,可是在神的工作中,找得出許多已成的事實。換句話說,事實是神已經成功了的工作。

事實是已成的工作

在舊約聖經裏,神曾應許主耶穌要為童女所生。(賽七14。)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祂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加四4~5。)以賽亞所記『必有童女懷孕生子』的應許,已經實現了,已經成功事實了。主耶穌的被釘十字架也已經是事實了,祂一次獻上自己,就成功了永遠贖罪的事。(來九12。)這既然是事實,就沒有人可以再求主來替我們死,來為我們贖罪了。聖靈的降臨也已經是事實了,也是永遠成功的了。這既然是事實,就沒有再祈求聖靈降臨的可能,也沒有祈求的必需了。(這是指對於聖靈降臨的事實說的,不是指聖靈降在身上的經歷說的。)
不只這樣,神藉著基督已經成功了很多的事。聖經給我們看見,一切關乎生命和虔敬的事,已經都成就在基督的身上了。像以弗所一章三節說,『祂在基督裏,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第四節立刻說『就如…』,直到第十四節纔算一句。(照原文。)可見這麼多節所說的,就是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這也就是彼後一章三節所說的『神的神能已將一切關乎生命和虔敬的事賜給我們』的解釋。這些都是在基督裏的,是已經成功了的事實。
對於神的應許,我們如果不求,不履行條件,還有得不著的可能,還有廢棄落空的可能。可是,神的事實,不會因為我們不求,就不成功在我們身上;因為已經是事實了,所以不用求了。(這是指神的事實本身說的,不是指我們個人的經歷說的。)一切神的事實,神從來沒有一次要我們特別作甚麼去得著的,都是只要我們簡簡單單的一相信就成。神的應許還有遲延的可能,神的事實是不能遲延的。我們不可能接受了神的事實,而說再要等幾年神纔給我們。神所已經成就了的,神所已經在基督裏賜給我們的,不能遲延到將來纔給我們。神如果遲延不給我們,就是違反事實。我們舉兩個例如下:

例 一

像以弗所二章五至六節,說到神因祂愛我們的大愛,『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祂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這裏有三個『一同』,兩個『叫』。這裏所說的是神的應許呢,還是神的事實?神的話告訴我們,這些都是事實。是神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是神叫我們與基督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這都是已經成功的事實。既是事實,我們就應當感謝讚美神,就應當對撒但顯出我們是已經與基督一同復活、升天了。不是顯出某種態度好叫我們復活、升天,乃是顯出一種態度,說出我們是已經與基督一同復活、升天了。

我們要知道,沒有一個屬乎主的人所接受的生命不是復活和升天的生命。如果以為這種生命是要求而後得的,就是還不知道神所已經成功的事實。神在基督裏已經將一切關乎生命和虔敬的事賜給我們了,我們就不用求,只要取用就彀了。阿利路亞!榮耀的事實,已成的事實,基督所已經成功的事實,神在基督裏都已經賜給我們了!

例 二

我們再舉一個例。羅馬六章六節說,『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這節聖經告訴我們三件事:(一)罪,(二)舊人,(三)罪身。罪,就是在人裏面作主的那個罪性。(羅六14,七17。)舊人,就是我們那個喜歡聽罪的話的自己。罪身,就是我們的身體,是罪的傀儡,是在外面實行犯罪的。罪在我們裏面作主人,罪主使舊人支配罪身去犯罪。舊人是代表一切從亞當來的,是傾向罪的。就是這舊人聽罪的指使,叫身體去犯罪。有人想,如果人要不犯罪,就得把裏面的罪根拔出來。也有人想,如果人要不犯罪,就得苦苦的壓住外面的身體。但是,神所作的完全與人不同。神不是對付罪根,神也不是對付我們的身體,神乃是對付了舊人。

『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照原文可以譯作:『我們的舊人已經和祂同釘十字架。』主耶穌如何是已經釘在十字架上了,我們的舊人也如何是已經和祂同釘在十字架上了。這是事實,這是神藉著基督已經成功的事實。

『 罪身滅絕』,照原文亦可譯作『罪身失業』。因為神已經把我們的舊人和基督同釘十字架,所以罪身失業了。罪性雖然還存在,還會活動,還來試探,但是那個被罪所利用的舊人已經和基督同釘十字架了,罪就不能作我們的主了,我們是已經從罪得釋放了。

但是,有的人看看自己還是不行,還是會犯罪,就想必定要神第二次施恩,第二次作工,來把罪根拔出去,人纔有脫離罪的可能。又有人想,基督已經釘十字架了,但他的舊人沒有釘十字架,所以就求神來釘死他的舊人。結果他越求神來釘死他的舊人,好像他的舊人越發活動,越發欺負他似的。

這是甚麼原因呢?這是因為有的人只知道甚麼是神的應許,不知道甚麼是神的事實,或者是把神的事實看成神的應許,就用對待神的應許的方法來對待神的事實。神說,他的舊人已經和基督同釘十字架了。但是他以為神是應許要來釘死他的舊人,所以他就求神來釘死他的舊人。甚麼時候他又犯了罪,就以為他的舊人並沒有釘死,他就又一次求神來釘死他的舊人。甚麼時候他又受了試探,他就又以為他的舊人並沒有經過神徹底的對付,他還得求神來對付他的舊人。他不知道他的舊人和基督同釘十字架是一個已成的事實,是與應許不同的,所以一直在那裏求。結果他一點進步都沒有,只好常在那裏喊:『我真是苦阿!』

我們必須知道,羅馬六章六節是每一個屬乎主的人一個基本的經歷。必須求主的靈給我們啟示,叫我們看見,我們的舊人如何是已經和基督同釘十字架了,我們也就能憑著神的話,相信我們自己向罪是已經死了。(10。)儘管有的時候有試探來,叫我們感覺我們的舊人好像還沒有死,但是我們仍舊相信神所作的,過於我們的感覺和經歷。我們真看見這個事實是事實的時候,經歷就自然而然會來到。我們要注意:並非我們這樣信了,神的事實纔變成實在的;乃是因為神的事實已經是實在的了,所以我們如此信。

信心,就是神說我們的舊人已經和基督同釘十字架,我們也說我們的舊人已經和基督同釘十字架。我們的舊人已死是一個事實,是神藉著基督所已經成功的一個事實,神不能再作甚麼了。我們除了相信神的話是實在的之外,我們也不能再作甚麼了。所以,對於神的事實,我們的需要,不是禱告求神來作,乃是相信神已經作了。我們一相信神的事實,我們就有了經歷。事實,相信,經歷,乃是神定規的次序,也是靈性生活中一個最大的原則,這是我們必須記得的。

關於神的事實的幾個原則

關於神的事實,我們從前面所舉的例子裏,可以說有以下幾個原則:

(一)要先找出甚麼是神的事實。這個是需要聖靈來啟示的。

(二)知道了某一件事是神的事實之後,就抓住神的話,相信你已經是按著神的話所說的那樣了,相信神的事實是怎樣,你也是怎樣了。

(三)你就憑著這個信心,一面感謝神,因為你已經是這樣了;另一面你就行出來,顯出你已是這樣了。

(四)任何時候,你遇見試探或者試驗,總要相信:神的話,神的事實,比你的感覺更靠得住。你只管滿心相信神的話,神要負責叫你有經歷。你如果注意到你的經歷,你就要失敗,反而一點經歷都沒有。相信神的事實,是我們的責任;叫我們有經歷,是神的責任。我們如果相信神的事實,我們靈性的生活就要一日比一日長進。

(五)事實需要人有信心,因為信心是將事實化作經歷的惟一的路。神的事實是在基督裏的。所以人必須在基督裏,纔能享受神在基督裏的事實。當我們與基督聯合的時候,我們纔能經歷神在基督裏所已經成功的事實。我們必須記得,我們得救的時候,就已經與基督聯合了,就已經在基督裏了。(林前一30,加三27,羅六3。)不過許多人雖然是『在基督裏』了,卻不『常住』在基督裏。他們不用信心站在神在基督裏所給他們的地位上,他們就失去神的事實在他們身上的效能。所以,我們在基督裏了,還得常住在基督裏。這樣,神的事實纔能成為我們的經歷,纔能一直在我們身上顯明出來。

需要看見

我們在前面一再的說,神的事實是神已經作成了的,我們不應當求祂再作甚麼。但是,如果我們沒有看見神的事實是事實,我們就得求神給我們啟示,給我們光,叫我們能看見。是智慧和啟示的靈能叫我們知道。(弗一17~18。)這個是可以求的。我們求,是求看見。我們不是求神再作那件事,乃是求神叫我們看見神已經作成那件事。這個我們必須分別清楚。現在我們舉幾個具體的例來說明牠:

例 一

有一個姊妹在沒有看見『在基督裏』這個事實之先,她總以為是要自己花力氣爬進去,可是又不知道怎樣纔爬得進去。有一天,她聽見了這句話,『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裏,是本乎神。』(林前一30。)她裏面就看見了,神已經把她擺在基督裏了,她不用爬了。

例 二
有幾個神的兒女,他們在沒有看見『我們的舊人已經和祂同釘十字架』之先,他們在那裏若不是自己花力氣釘自己的舊人,就是求神來釘他們的舊人。結果,自己在那裏釘舊人呢,好像越釘,舊人越活;求神來釘他們的舊人呢,可是越求越胡塗。等到有一天,神開了他們的眼睛,叫他們看見,神已經把他們的舊人和基督同釘十字架了,他們纔知道他們已往那樣作,那樣求,是何等的愚昧。

例 三
像聖靈的澆灌,已經是一個事實了。有一位姊妹一直不清楚。有一個晚上,她關著門在那裏讀行傳第二章。她一面讀,一面求神給她啟示。神開了她的眼睛,叫她從這一章聖經裏看見三點:

(一)基督已經被神的右手高舉,又從父受了所應許的聖靈,就把聖靈澆灌下來了。(33。)

(二)神已經立祂為主為基督了。(36。)

(三)這應許(就是上一句所說的領受所賜的聖靈),是給以色列人和他們的兒女,並一切在遠方的人的。(39。)

她看見聖靈已經澆灌下來了是一個事實。她是一個已經悔改,已經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浸的人,她是包括在『遠方的人』之內的,所以她也有分於這個應許,就是有分於第三十八節所說『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的應許。她這樣一看見,就充滿了喜樂,不住的讚美主。

所以,我們說了再說,對於神的事實,我們不需要求神再作那件事,我們乃是求神叫我們看見祂已經作成那件事。我們不是求神現在來把我們擺在基督裏,乃是求神叫我們看見神已經把我們擺在基督裏了。我們不是求神現在來把我們的舊人釘十字架,乃是求神叫我們看見神已經把我們的舊人和基督同釘十字架了。我們不是求神現在把聖靈從天上澆灌下來,乃是求神叫我們看見聖靈已經澆灌下來了。(行傳一章十三至十四節說,使徒們同著幾個婦人,和耶穌的母親馬利亞,並耶穌的弟兄在那裏同心合意的恆切禱告。二章一節說,五旬節到了,門徒都聚集在一起,那是因為當時聖靈還沒有澆灌下來。八章十五至十七節說,彼得、約翰為那些信了主的撒瑪利亞人禱告,為他們按手,是要叫他們受聖靈,不是求聖靈從天上澆灌下來。聖靈從天上澆灌下來是一個事實,聖靈降在人身上是一個經歷。)我們是要求神叫我們看見神的事實是事實。甚麼時候我們裏面一看見,就自然而然能信,就自然而然有經歷。我們還要說,我們可以求,但是我們是求神開我們的眼睛,給我們啟示,給我們光,叫我們對於神的事實真有所看見。

*     *     *

我們在前面已經說了神的應許與神的事實有甚麼分別,現在我們再總括的說一點神的應許與神的事實有甚麼根本不同的地方。

在聖經裏面,應許是神要作一件事情之前所說的話語,事實是神既作一件事情之後所說的話語。

我們對於神的應許,必須用信心接受。我們對於神的事實,不只當用信心接受,並且還要享用神所已經成功的事實。所以,我們讀神的話的時候,最要緊的一件事,就是應當分別甚麼是神的應許,甚麼是神的事實。每一次我們讀到一個地方,講到神的恩典,就是講到神如何為我們工作的地方,就得問說,這是一個應許呢,或者這是一個事實?如果是一個應許,並且是一個有條件的應許,你就應當履行其中所說的條件,並且好好的禱告。直等到神在你裏面給你有把握,知道這一個應許是為著你的,你就很自然的有了信心,知道神已經聽了你的禱告,你就很自然的會讚美神。雖然神所應許的還沒有立即實現,但是,你因為已經有了信心,就好像那一件東西已經在你手裏一樣。如果是一個事實,你就可以立即運用信心,感謝神說,『神阿,是的,已經是這樣的了。』你相信你自己真是這樣的了,並且實行一若你是這樣的。你藉著這樣的實行,證明你的信心。

還有幾點,我們要在這裏題醒一下:

(一)我們在尋求主的應許之前,必須先對付不單純的心。因為心思紛亂的人,或者情感太熱的人,很容易以為東也是神給他的應許,西也是神給他的應許;昨天也有應許,今天也有應許。他的神的應許,是抽籤似的得來的,是紛至沓來的。這樣的神的應許是十有八九不可靠的,是會受欺騙的。(這不是說,神的應許不可靠;乃是說,他所以為是神給他的應許,是他自己想出來的,不是神給他的。)心情有偏向,心志堅硬而又主觀的人,如果把心思中所記憶的神的話,如果把正合乎他自己心情的神的話,如果把他主觀見解的神的話,拿來當作神所給他的應許,也往往不可靠,結果反而使他灰心失望,反而使他對神的話懷疑起來。所以,我們在尋求神的應許之前,要先求神光照我們的心,叫我們認識自己的心;要求神清潔我們的心,也求神給我們恩典,叫我們肯放下自己,讓我們能安靜的仰望神。這樣,神如果給我們應許,必定是自自然然的,清清楚楚的在我們心的深處。

(二)在得著神的應許之後,我們就要用牠。司布真有這樣的幾句話:『信徒阿,我求你不要把主的應許當作展覽會裏的古玩;你應當天天用牠們來作安慰的泉源,在患難中隨時仰賴祂。』(『荒漠甘泉』八月十二日。)這是有經歷的話。

(三)真有了神的應許的人,他的態度和行為,常是安息鎮定,一若那應許已經實現了一樣。像保羅在哥林多為道迫切的時候,主在異象中對他說了『不要怕,只管講,不要閉口;有我與你同在,必沒有人下手害你…』之後,他就在那裏住了一年零六個月。(徒十八9~11。)又如保羅在那一次往羅馬的途中,遭遇海中的危險的時候,他能站在同船的人中間說,『眾位可以放心,我信神祂怎樣對我說,事情也要怎樣成就。』他不只信神的應許,他也用神的應許來應許人,安慰人。我們再看,『保羅說了這話,就拿著餅,在眾人面前祝謝了神,擘開喫。』這是保羅信神應許的態度和行為。他這一種的態度和行為給了人深刻的印象,結果叫別人,『都放下心,也就喫了。』(徒二七23~25,35~36。)

有一個聖徒說,『神每一個應許都是建立在四個根基上的:神的公義,神的聖潔,神的恩典,神的真實。神的公義,不讓祂失信;神的聖潔,不讓祂欺騙;神的恩典,不讓祂遺忘;神的真實,不讓祂改變。』(『荒漠甘泉』三月八日。)還有一個聖徒說,『應許雖然遲延,決不會延得太遲的。』(十月九日。)這都是認識神的人所說的有經歷的話。

寫詩的人說,『求你記念向你僕人所應許的那叫我有盼望的話。』(詩一一九49。)這是一個最有力量的禱告。神的應許乃是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的,阿利路亞!

(四)我們對於神的事實有了一次看見之後,信心是一直看那個事實,算那個事實為事實的。甚麼時候自己有了失敗,就當找出失敗的原因,也定罪那個失敗的原因,定罪那個失敗的行為。如果因著自己的失敗而懷疑神的事實,甚至否定神的事實,那就證明你對神的事實存著不信的惡心,(來三12,)你就要求神除去你不信的惡心。

親愛的弟兄姊妹們,『我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裏有分了。』(14。)—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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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神的約  

 在神恩典的話語中,包括三件事:就是神的應許,神的事實和神的約。在第一章,我們已經說了神的應許和神的事實,現在我們要說到神的約。凡心裏受過恩典教訓的人,都要讚美神說,神與人立約,是何等大的事,是何等寶貴的事。

神的應許是寶貴的,當你遇見疾病、痛苦、艱難的時候,神的應許對於你就好像河流在乾旱之地,又像大磐石的影子在疲乏之地。(賽三二2。)

還有比神的應許更容易得著的,就是神的事實。神不只把祂快要成就的應許賜給我們,神並且把祂已經成功的事實賜給我們了。祂真是把寶貝放在瓦器裏,要顯明這莫大的能力是出於神,不是出於我們。(林後四7。)

今天神還不只把祂的應許和在基督裏已經成功的事實賜給我們,神並且與我們立約。神所立的約比神的應許和神的事實更榮耀。神與人立約,是神降卑祂自己來受約的拘束,來受約的限制。神所以肯在約裏失去自由,就是為要使我們得著祂所要我們得著的。至高的神,創造天地的主,竟然降卑自己到一個地步來與人立約,這恩典真是大得無可比擬。我們在這樣一位滿有恩典的神面前,只有俯伏敬拜!

約的意義

約有甚麼意義呢?約是講信義,講律法的。講起約來,就不能講喜悅和恩惠。約只能按信義、公理、律法而執行。假如我們與人立了一個約,寫明了我們要怎樣作,後來如果我們不履行這約,我們就是食言、失信,我們就是不公義、不誠實,我們立刻降低了我們道德的程度。而且,違約是要受法律的制裁的。

由此可見,神與人立約,神是站在不自由的地位。本來神可以憑著自己的意思隨便待人,祂可以用恩典待你,祂也可以不用恩典待你;祂可以救你,祂也可以不救你。神如果沒有與人立約,祂可以憑著祂自己所喜悅的行事,祂有祂的自由權,祂愛作就作,祂不愛作就不作。但是,神既與人立了約,神就得受約的拘束,神就必須照著約所載的明文而行。

我們要知道,以約的本身而言,是講信義,不講恩典的。以神的肯受拘束而與人立約而言,約是神的恩典最高的表示。神是降卑祂自己好像站在與人同等的地位上,把祂自己放在一個約裏。祂立了約之後,祂就得受約的限制,祂喜歡作也得作,祂不喜歡作也得作,祂不能違反祂自己所立的約。哦,神與人立約,這是多大、多高貴的事!

神為甚麼要與人立約

神為甚麼要與人立約呢?我們要知道這個,就得從神最初與人立約的事看起。嚴格說來,在舊約聖經裏記載神最初與人立約,是在挪亞的時代。在挪亞以前,神沒有與人立過約。神與挪亞立約算是最早的事。

神藉著約向人表示祂的心意

神與挪亞立約的事告訴我們,神最難作的一件事,就是要人明白祂的心意。在挪亞的時代,人類犯罪犯得很厲害,可以說罪惡滿盈了,因此神要用洪水除滅他們。但是,神要滅絕他們的時候,神不只顧念挪亞一家,神也顧念到許多生物,神要保全他們和牠們的生命。所以就與挪亞立約說,『我卻要與你立約,你同你的妻,與兒子、兒婦,都要進入方舟。凡有血肉的活物,每樣兩個,一公一母,你要帶進方舟,好在你那裏保全生命。飛鳥各從其類,牲畜各從其類,地上的昆蟲各從其類,每樣兩個,要到你那裏,好保全生命。你要拿各樣食物積蓄起來,好作你和他們的食物。』(創六18~21。)神要保全他們的性命,連他們的食物都想到。這約給我們看見,神對於人的心是何等的愛,又是何等的細!

果然,洪水氾濫在地上,凡在地上有血肉的動物,就是飛鳥、牲畜、走獸、和爬在地上的昆蟲,以及所有的人都死了。只有挪亞一家,和挪亞帶進方舟的那些牲畜、飛鳥被存留。神實踐了祂的約言。

可是,挪亞一家八口被關在方舟裏一年之久,所見所聞,是茫茫水色,是滾滾濤聲。等到洪水退了,一家八口雖然出了方舟,但是驚悸之餘,仍不免此心懸懸,不知道神會不會再用洪水來消滅人類,會不會再讓他們遭遇這可怕的災禍。他們雖然得救了,他們的心還是害怕著。我們要知道,神用洪水審判當時的人類,原是出於不得已。創世記六章五至六節說,『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耶和華就後悔造人在地上,心中憂傷。』於此可見神的心情是如何了。但是,氾濫的洪水所給人的印象總是可怕的,神要轉移人的這個印象,給人看見祂的心並非喜歡除滅人,祂要安慰他們,祂要他們明白祂的心意,所以祂就特地給他們一個憑據,所以祂就來與他們立約。

『神曉諭挪亞和他的兒子說,我與你們和你們的後裔立約;並與你們這裏的一切活物,就是飛鳥、牲畜、走獸;凡從方舟裏出來的活物立約。我與你們立約,凡有血肉的,不再被洪水滅絕,也不再有洪水毀壞地了。神說,我與你們,並你們這裏的各樣活物所立的永約,是有記號的。我把虹放在雲彩中,這就可作我與地立約的記號了。我使雲彩蓋地的時候,必有虹現在雲彩中;我便記念我與你們,和各樣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約,水就再不氾濫毀壞一切有血肉的物了。虹必現在雲彩中,我看見,就要記念我與地上各樣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永約。神對挪亞說,這就是我與地上一切有血肉之物立約的記號了。』(創九8~17。)在這個約裏,神再三的說,不再有洪水,就是叫挪亞一家不懼怕,叫他們抓住這個約裏的話,安息在這個約的上面。

由此可見,約的用處就在這裏:神對人有一個好心意,人不懂,人不明白,神就給人一個約,使人有憑據可抓。神給人一個約,明明告訴人祂的心意是如何,好像把祂的心打開來給人看,人纔能知道祂的心是如何。哦,至高的神,創造天地的主,竟然顧念體恤人到如此地步,石頭豈不也要受感麼!

神藉著約擴充人信心的度量

其次,我們來看神與亞伯拉罕立約的事。

亞伯拉罕在拯救姪兒羅得,和拒絕所多瑪王的財物,這兩件事上所顯出的,是熱愛、勇敢和清潔。(創十四14~23。)但在這事以後,神來對亞伯拉罕說,『你不要懼怕,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的賞賜你。』(十五1。)這就給我們看見,亞伯拉罕此時的心情,一面不免擔心四王有一天或者還要來,一面又不免因羅得的離開和自己的無子而暗自傷感,所以神就在這樣的時候來堅固他,安慰他。可是從亞伯拉罕的回答中可以看出,神的這個應許,並沒有叫亞伯拉罕的心意滿足。他說,『主耶和華阿,我既無子,你還賜我甚麼呢?並且要承受我家業的,是大馬色人以利以謝。』(2。)這就顯出他還沒有知道神的應許是多麼恩典。他消極,他有他自己的想法,他有他自己的安排。神怎麼作呢?神說,『這人必不成為你的後嗣,你本身所生的,纔成為你的後嗣。於是領他走到外邊,說,你向天觀看,數算眾星,能數得過來麼?又對他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4~5。)神在這裏對亞伯拉罕所說的是甚麼呢?是應許,不是事實。亞伯拉罕呢,現在能信神的這個應許了,神就以此為他的義。(6。)亞伯拉罕因為信了神的應許,他就成了信心的祖宗。

亞伯拉罕信了神的第一個應許,神的第二個應許又來了:『耶和華又對他說,我是耶和華,曾領你出了迦勒底的吾珥,為要將這地賜你為業。』(7。)亞伯拉罕對於這個應許能信麼?他的度量太小,他發生疑問了,就說,『主耶和華阿,我怎能知道必得這地為業呢?』(8。)這個應許太大了,亞伯拉罕信不來,所以他就向神要一個可以抓得牢的憑據。

神對亞伯拉罕的這個信不來有甚麼辦法呢?神怎麼作呢?神就與亞伯拉罕立約。(18。)所以,立約是補應許的不及,立約是對付不信的最好辦法,立約是擴充人信心的度量的。亞伯拉罕可以信不來神的應許,神卻不能改變祂所應許的。神因為亞伯拉罕的信不來,祂就與他立約,叫他不能不信祂。

神對亞伯拉罕說,『你為我取一隻三年的母牛,一隻三年的母山羊,一隻三年的公綿羊,一隻斑鳩,一隻雛鴿。亞伯蘭就取了這些來,每樣劈開分成兩半,一半對著一半的擺列,只有鳥沒有劈開。』(9~10。)『日落天黑…有…燒著的火把,從那些肉塊中經過。』(17。)這是甚麼意思呢?這是神和亞伯拉罕立約。這表明祂所立的約是經過肺腑心腸的,是經過血的。牛羊的身體分開了,血流出來了,神從牛羊的兩半中間走過去了,這表明祂所立的約是永遠不更改,不落空的。

神知道亞伯拉罕的信心只有那麼大,神知道若不擴充亞伯拉罕信心的度量是不行的。神與亞伯拉罕立約,就是神擴充亞伯拉罕信心度量的方法。神不只應許亞伯拉罕要作,神並且與亞伯拉罕立約去作。這樣,就叫亞伯拉罕不能不信了。因為神既立了約,神如果不按著約而行,神就是不信實,不公義,不守律法了。在這樣一個約的堅固之下,亞伯拉罕信心的度量自然而然的擴充了。

神藉著約給人以憑據

我們再看神與大衛立約的事。

撒下七章四至十六節所說的,和詩篇八十九篇十九至三十七節所說的是同一件事。不過撒下第七章沒有說明神如何與大衛立約,乃是詩篇第八十九篇告訴我們,耶和華差遣先知拿單去對大衛所說的話乃是一個約。詩篇所說的,和撒母耳記下所說的是同一件事,不是兩件事。神在這裏把祂的話當作憑據給大衛和大衛的子孫,祂喜歡人抓住祂的話,要求祂履行。神喜歡人這樣作。祂把約給人當憑據,就是盼望人這樣作。

神對大衛說得很清楚,祂說,『倘若他的子孫離棄我的律法,不照我的典章行;背棄我的律例,不遵守我的誡命;我就要用杖責罰他們的過犯,用鞭責罰他們的罪孽。只是我必不將我的慈愛,全然收回,也必不叫我的信實廢棄。我必不背棄我的約,也不改變我口中所出的。我一次指著自己的聖潔起誓;我決不向大衛說謊。他的後裔要存到永遠…。』這是說到神與大衛立了約,如果大衛的子孫違背神的誡命,神要用杖用鞭管教他們,但是神不能背棄祂與大衛所立的約。

詩篇第八十九篇是甚麼時候寫的呢?是猶太亡國,人民被擄到巴比倫的時候寫的。這個時候好像神忘了祂和大衛所立的約。寫詩的人目睹亡國的情形,就對神說,『但你惱怒你的受膏者,就丟掉棄絕他。你厭惡了與僕人所立的約,將他的冠冕踐踏於地。』(38~39。)他在這裏向神題起祂與祂僕人所立的約。底下他就抓住約來問神說,『主阿!你從前憑你的信實向大衛立誓,要施行的慈愛在那裏呢?』(49。)我們要注意他在這裏所說的話。他是抓住約來祈禱。聖靈特地讓人把這樣問神的禱告寫出來,就是表明神喜歡人抓住祂所給人的憑據—約—來禱告。這樣,反而會使神得著榮耀。神喜歡人按著約來親近祂,祈求祂,甚至來問祂。神喜歡人要求祂履行祂在約裏所應許的一切。

約的應用

神與人立了約,如果神不履行祂所立的約,神就是不信實的,神就違背了正義。我們要知道,神所以與人立約,祂就是要人有膽量來問祂,要求祂按著正義成就祂約裏所說的。神是受約的拘束的,神必須按著正義行事。所以,凡懂得甚麼叫作約的,就懂得怎樣祈禱,就能理直氣壯的向神求。我們舉例如下:

例 一

詩篇一百四十三篇一節:『耶和華阿,求你聽我的禱告,留心聽我的懇求,憑你的信實和公義應允我。』大衛在這裏不是對神說,求你憑你的憐憫、慈悲和恩典應允我;乃是說,求你憑你的信實和公義應允我。他不是苦苦的在那裏求神,他是大膽的求神應允他。他懂得甚麼叫約,他懂得抓住約來求神應允他。

例 二

所羅門建造聖殿完工之後,就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是應當稱頌的,因祂親口向我父大衛所應許的,也親手成就了。』(代下六,參閱撒下七12~13。)底下他當著以色列會眾跪下,向天舉手,說,『…你向那盡心行在你面前的僕人守約施慈愛…神阿,你所應許你僕人我父大衛的話…現在求你應驗這話。耶和華以色列的神阿,求你成就向你僕人大衛所應許的話。』(代下六14~17。)所羅門知道神與他父親大衛所立的約,有的已經應驗了,有的需要繼續應驗。所以他就憑著神的約,求神來成就祂所應許的。這就是憑著約祈禱,抓住神所給的憑據—約—來求神。

例 三

我們在前面已經說過,詩篇第八十九篇是以色列人被擄於巴比倫之後寫的。這個時候,按表面看,好像甚麼都完了,好像神的應許都落空了,好像神背棄了祂與大衛所立的約。寫詩的人就在那裏好像題醒神說,『主阿!你從前憑你的信實向大衛立誓,要施行的慈愛在那裏呢?』(49。)這就是憑著約祈禱,抓住神所給的憑據—約—來求神。

如何能知道神的約

我們如何能真懂得神的約,真知道神的約呢?詩篇二十五篇十四節告訴我們說,『耶和華與敬畏祂的人親密;祂必將自己的約指示他們。』我們要知道,除了神自己將祂自己的約指示我們之外,我們沒有方法知道甚麼叫作約。你可以聽見人說到神的約,你也可以明白一些關於約的事;但是,如果沒有神的啟示,你仍舊沒有能力,你仍舊抓不牢神的話。所以我們需要神在我們的靈裏給我們一個指示。

甚麼樣的人能得著神的指示呢?是敬畏神的人纔能得著神的指示,因為耶和華是以祂的祕密告訴敬畏祂的人,祂是將祂的約指示敬畏祂的人。(這節聖經也可以譯作,『耶和華的祕密與敬畏祂的人同在,祂必將祂的約指示他們。』)敬畏祂是甚麼意思呢?敬畏祂,就是尊祂為大,就是高舉祂。一心尋求神的旨意,完全順服神的旨意的人,就是敬畏祂的人。這樣的人,祂要將祂的祕密告訴他,將祂的約指示他。懶惰的人、隨便的人、心懷二意的人、驕傲自是的人,就不要盼望神把祂的祕密告訴他們,就不要盼望神把祂的約指示他們。耶和華以祂的祕密告訴敬畏祂的人,以祂的約指示敬畏祂的人,這是所有敬畏神的人都能見證的。所以,我們要真知道神的約,我們就得學習敬畏神。—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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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新約的概說   

 神與人立的約有好幾個。最明顯的,像神與挪亞立的約是一個約,神與亞伯拉罕立的約也是一個約;神與出埃及的以色列人所立的約是一個約,神與大衛所立的約也是一個約。還有一個約,是神與以色列人在何烈山所立的約之外的。(申二九1。)此外還有一個約,就是神藉著主耶穌基督立的,就是我們所常說的新約。約雖然有這麼多,但最要緊的是亞伯拉罕的約和新約。其餘的約,範圍小,關係也小。

新約繼承亞伯拉罕的約

新約是繼承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新約是發揮亞伯拉罕的約的。加拉太第三章給我們看見,新約與亞伯拉罕的約是一個系統。神與以色列人所立律法的約,雖然是在亞伯拉罕的約和新約之間,(加三15~17,)但是,律法是為過犯添上的,根本是外添的。(加三19,羅五20。)惟有亞伯拉罕的約和新約,是本乎信,是本乎應許的,(加三7,9,16~17,來八6,)所以是一個系統。

在亞伯拉罕的約和新約之間,神與以色列人所立的律法的約,就是希伯來八章七節所說的『前約』,也就是我們所說的舊約。這舊約,並非我們平日所說的從創世記到瑪拉基書的三十九卷舊約聖經。嚴格說來,舊約的這一段期間,是從出埃及第十九章起,到主耶穌死的時候為止。舊約的條件是雙方的,所以有兩塊約版放在約櫃裏。(來九4。)以色列人如果遵行律法,神就要賜福給他們;以色列人如果違背律法,神就要刑罰他們。這是舊約。在這約—舊約—之前,有一更早的約,就是神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新約是繼承亞伯拉罕的約,不是繼承舊約。

前約有瑕疵

希伯來八章七節說,『那前約若沒有瑕疵,就無處尋求後約了。』這告訴我們,前約是有瑕疵的。按前約的本身而言,『律法是聖潔的,』(羅七12,)『律法是屬乎靈的,』(14,)『律法原是好的。』(提前一8。)但是,按前約的功用而言,『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三20,)『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說,行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著。』(加三20。)這就是說,律法只是要求人行善,律法並沒有給人生命和能力去行善。『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羅八3。)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三20。)總而言之,『律法原來一無所成。』(來七19。)所以前約是有瑕疵的。

我們要知道,出埃及十九至二十四章所說的,都是神立約的話。以色列人出埃及地以後,滿了三個月的那一天,就來到西乃的曠野,就在那裏的山下安營。摩西到神那裏,神要他曉諭以色列人說,『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因為全地都是我的。』以色列人聽見了之後,都同聲回答說,『凡耶和華所說的我們都要遵行。』(十九1~8。)摩西把神整個的約完全宣佈之後,就『將血灑在百姓身上,說,你看,這是立約的血,是耶和華按這一切話與你們立約的憑據』。(二四8。)這約裏有話說,『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甚麼形像…不可跪拜那些像…。』(二十3~5。)這以色列人作得到麼?我們知道,摩西還沒有把約版拿下西乃山,以色列人就已經在山下鑄了金牛犢,並且拜牠了。(三二1~8。)換句話說,約版還沒有拿下山,以色列人就已經背約了。這就是前約的瑕疵。

此後,以色列人也沒有能遵守神的約。他們在曠野惹神發怒,試探神,並且觀看神的作為有四十年之久。他們心裏常常迷糊,竟不曉得神作事的法則。(希伯來三章十節的『作為』,照原文當譯作『法則』,與第九節的『作為』不同。)神的『作為』他們是看見了,可是神的『法則』他們竟然不曉得。這就是前約的瑕疵。

『所以主指責祂的百姓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因為他們不繼續在我的約內…。』(來八8~9。)這就是說,神要他們對於祂的約能繼續忠心,他們卻是不能。他們雖然曾有一次立志跟從主,卻不能天天忠心跟從主。他們雖然曾有一次復興了,卻不是天天那樣。這就是前約的瑕疵。

保羅說,『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我也知道,在我裏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羅七14,18。)保羅的經歷也告訴我們,律法的本身是屬靈的,但是律法對於肉體有所不能行。(八3。)這就是前約的瑕疵。

新約是更美之約

前約是有瑕疵的,那麼後約如何呢?後約,就是新約。(來八7,13。)新約,乃是憑著更美之應許立的。(6。)新約,不是寫在石版上,乃是寫在心版上的。(林後三3。)新約,是把神的律法放在人的心意裏面,寫在人的心上的。(來八10。)換句話說,新約中,命令你的是神,叫你能遵行神的旨意的也是神。新約,是神給你生命和能力,叫你能行神所要你行的善,叫神能作你的神,叫你也能作神的子民。(來八10,多二14。)新約,能叫人決不用人的教導而在裏面更深的認識神。(來八11。)所以,新約是使人『成聖之約』,(十29,)是『更美之約』,(七22,八6,)也是『永約』。(十三20。)我們要說,阿利路亞!新約是何等甘美,何等榮耀,又是何等大的恩典!

新約裏有神的應許和事實

我們已經說過,神所給我們的恩典的話語,其中包括神的應許,神的事實和神的約,而神的約裏又包括神的應許和神的事實。現在我們要來看在神的約裏所包括的神的應許和神的事實。聖經給我們看見,神的約就是神的應許,不過,神的應許是神的口所說的,神的約是神所起誓立的。(來六17。)應許會使神受拘束,約更會使神受拘束。神與亞伯拉罕立約的時候,指著自己起誓,(13~14,)因為『神願意為那承受應許的人,格外顯明祂的旨意是不更改的,就起誓為證』。(17。)神起了誓是決不後悔的。(七21。)所以約是更使神受限制,受拘束的。

希伯來九章十五至十八節所說的那一段話,很清楚的給我們看見,新約裏有應許,也有事實。第十六節說,『凡有遺命,必須等到留遺命的人死了。』(『遺命』原文與『約』字同—聖經小字註。)所以,『約』在聖經中有兩個意思:(一)是『條約』,(二)是『遺命』。因此,可以說,新約是一個約;也可以說,新約是一個遺命。

神的應許

約,沒有應許就不能成立。任何的約都得有應許。普通的應許是沒有憑據的;立約的應許是經過法律的手續的,也是受法律的保護或者制裁的。所以神的約是包含有神的應許的。在深受神恩典的教訓,並深深認識神的人,看神的應許和神的約是沒有多大分別的。因為他們知道神是信實的,像神是公義的一樣。他們相信,神如果應許了,就不會不成就,是不必需所有的應許都有法律上的表示的。他們看神的應許就等於神的約。但是,在那信心軟弱的人,神的應許與神的約是大有分別的,好像約是神的應許必要成就的保證。我們不能說,所有神的應許都是神的約;但是我們敢說,所有神的約都有神的應許。

希伯來八章六節說,『如今耶穌所得的職任是更美的,正如祂作更美之約的中保;這約原是憑更美之應許立的。』這告訴我們,新約所以是更美之約,就是因為這約是憑更美之應許立的。

神的事實

神的約裏不只有應許,也有遺命。希伯來九章十五節說到『所應許永遠的產業』,第十六節就說到『遺命』。這樣,遺命就是有所遺留,有遺物,有遺產;所遺留的東西就是事實。比方:一個父親留下遺命說,他的遺產要如何支配,或者是給他兒子,或者是給別人。那麼,凡承受他遺產的人,就是享受他所遺留的東西。所以,遺命不能說空話,裏面必定有事實。遺命就是約,所以說約裏也有神的事實。

約與神的應許和神的事實是有分別的,但是,約裏又包括神的應許和神的事實。約裏如果沒有應許和事實,就等於空談,就毫無意思。我們要感謝神,祂有許多應許是與新約聯起來的,也有許多事實是與新約聯起來的。我們要說,阿利路亞!新約是又豐富,又完全的。

新約的時代

說到新約的時代,我們要先說到神本來是與甚麼人立新約,神在甚麼時候立新約,然後再說到今天怎麼是新約的時代。

神與甚麼人立新約

憑聖經看來,神從來沒有與外邦人立過約,所以,新約決不是神與外邦人立的。在這以前,神沒有與教會立過約,既無前約(舊約),就不能說神與教會立後約(新約)了。那麼,神到底與甚麼人立新約呢?我們可以看耶利米三十一章三十一至三十二節:『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在以色列人出埃及地的時候,神曾與他們立過約,現在神說要與他們另立新約;這話很清楚的給我們看見,神立新約,不是與外邦人立的,乃是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立的。

神在甚麼時候立新約

新約是甚麼時候立的呢?耶利米三十一章三十一節說『日子將到』,可見說這話的時候,日子還沒有到。第三十三節說,『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這裏所說的『那些日子』是指著甚麼日子呢?照這約的內容看來,我們相信是指千禧年開始的時候說的。是在那個時候,神纔與以色列家立新約。

今天怎麼是新約的時代

新約既然是神將來要與以色列家立的,為甚麼我們又說今天是新約的時代呢?說到這個,真是太奇妙,太恩典了!我們來看,主耶穌在被賣的那夜,『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說,你們都喝這個,因為這是我立新約的血…。』(太二六27~28;『約』,有古卷作『新約』。)新約!哦,多音樂!多奇妙!多吸引人!新約雖曾見於耶利米書,但是,幾百年來,可以說寂寞無聲,是被人忘記的一個寶貝。主耶穌在地上三十多年之久,從來沒有題起過新約。一天過一天,一年又一年,祂從來沒有說過新約這件事。怎麼在這一次祂與門徒喫晚餐的時候,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說,『你們都喝這個,因為這是我立新約的血?』祂不只題到新約,並且說,『這是我立新約的血!』哦,聖潔而又滿了恩典的主,我們流著感激的淚敬拜你,也流著歡欣的淚讚美你!滿了生命滿了豐富的新約,在不認識的人不過是字句。主,只有你認識!你今天揭露了這新約,可以說,你是打開了天上屬靈的寶庫,把其中的寶物,遺留給你所愛的人。主,這是何等奇妙,又是何等恩典!我們要再一次的感謝你,讚美你!

因主莫大的恩典,這新約應用到所有蒙恩的人身上來了。雖然是要到了那些日子以後,神纔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但主付上了血的代價,就使祂所救贖的人得以先享受新約。從祂受死那天起,新約就設立起來了。這是主的大恩典,使我們能以豫享新約的福。這就如:神與亞伯拉罕立約,並沒有與我們立約,但是,亞伯拉罕怎樣因信稱義,我們也照樣能因信稱義。照樣,神應許以色列人將來要享受的新約,今天,主耶穌流了祂的血,這血是立新約的血,使我們被擺在新約之下,讓我們今天就享受新約的一切。主是以新約的原則建造我們,以新約的福賜給我們。我們要知道,主耶穌流血,是為著贖罪,也是為著立新約。因為贖罪不過是一種手續,是通到目的的一條路。流血的目的是立新約。贖罪與立新約是大有關係的,因為罪的問題如果沒有解決,新約的福就不能臨到我們身上。感謝主,祂的血不只解決了罪的問題,祂的血也立了新約。所以,這一個時代誠然是新約的時代!哦,新約的時代,有福的時代,我們要讚美神!

新約的內容

新約的內容到底包含一些甚麼呢?這個,我們在這裏先說一個大概,底下我們再詳細的說牠。

希伯來八章十至十二節說,『主又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心意裏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他們決不用各人教導自己的鄉鄰,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主;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因為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這一段聖經很清楚的給我們看見,新約包含了三大部分:

(一)神把律法放在人的心意裏面,寫在人的心上;神作了他們的神,他們作了神的子民。這就是神自己進到人裏面與人聯合。

(二)這律法在人的裏面,叫人決不用人的教導而認識神。這是裏面的認識神。

(三)神要寬恕人的不義,也不再記念人的罪愆。這是赦罪。

希伯來八章十至十一節是一氣聯下去的,十二節是另外起頭的。按原文,第十二節起頭要加上『因為』二字。由此可見赦罪這件事是早已作好的事。按神的一方面來說,第十至十一節是神的目的,所以列在前;第十二節是神達到祂目的的手續,所以列在後。按著我們人屬靈的經歷來說,神是先寬恕我們一切的不義,赦免我們一切的罪愆;然後纔把律法放在我們的心意裏面,寫在我們的心上,神作我們的神,我們也作神的子民;叫我們裏面對於神能有更深的認識。關於新約所包含的三大部分,我們列表於下:

    ┌ 潔   淨
新約  ├ 生命和能力
    └ 裏面的知識

新約正合乎我們的需要。如果要加上一點,不必;要減去一點,不行。神已經作得太完全了。神救了我們,就藉著主耶穌把這三樣最大的福賜給我們。我們有了新約,就有了潔淨,就有了生命和能力,也有裏面的知識。叫我們對於神有更深的認識。我們要說,新約是何等的完全,何等的榮耀!神是何等的恩待了我們!—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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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新約的穩妥

 馬太二十六章二十八節:『因為這是我立新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這給我們看見,基督的血乃是『立新約的血』,這血是特別為著立約的。新約是用血立的,所以新約是可靠的,是穩妥的。

血的必需

新約,為甚麼必須用血來立呢?為甚麼用血立的約纔有功效呢?要明白這個,我們就得從伊甸園的故事和律法的要求說起。

我們要知道,亞當自從被趕出伊甸園之後,他就失去了與神交通的地位,失去了生命和產業。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羅五14;)從摩西到基督,不只死作了王,並且罪也作了王。(21。)這並非說從亞當到摩西沒有罪。聖經告訴我們:『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13;)不過,『沒有律法,罪是不被計算的。』(13。)摩西在西乃山得了神所賜的律法的約,這約是有條件的。人如果遵行這約上的話,神必定賜福給他們;人如果不遵行這約上的話,他們就必定受咒詛。(加三12,10。)這樣,律法給了他們甚麼呢?律法是叫他們知罪,(羅三20,)並且使他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加三23。)這樣,他們以前是在死的權下,死作了王;現在又是在罪的權下,罪作了王。

所以,當基督還沒有來到地上的時候,我們人受到兩個大虧損:第一個是因亞當犯罪而受的虧損,第二個是因我們不能遵行神的律法而受的虧損。因為死作了王,因為罪作了王,以致我們遠離神,不能享受神的同在;以致我們愚昧,不能認識神;以致我們沒有屬靈的生命和能力來行神的旨意。唉,在亞當裏,在律法之下,我們除了喊『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罪和死』之外,我們沒有甚麼可誇的了。那麼,罪和死就沒有方法解決麼?有。主耶穌的流血要解決這兩個問題。

我們已經說了,從亞當到摩西,死作了王;從摩西到基督,不只死作了王,並且罪也作了王。但是,感謝神,主耶穌的流血卻替我們解決了這兩個問題。我們因著主耶穌流血的緣故,我們就不必死了,我們的罪也都洗乾淨了。

本來,神是要把祂自己的生命和一切都給我們,只因我們的罪,和因罪而來的死,我們就與神隔絕了,我們就不能得著一切屬乎神的;我們失去了一切神所曾給,和神所要給我們的。但是主耶穌的血洗淨了我們的罪,並且也恢復了我們與神的關係,(弗二13。)使神所曾給,和所要給我們的,能以毫無阻礙的臨到我們的身上。所以,主耶穌的血不只叫我們與神和好,(西一20,)也是把神自己給我們了。(羅八32。)

基督的血不只是成功了救贖,並且是成功了永遠的救贖。舊約時代的人所靠的牛羊的血,是叫人每年想起罪來;(來十3~4;)基督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九12。)基督的血,洗淨了我們的良心,(14,)我們就不再有罪的控告了。(十2。)感謝神,基督的血,永遠的、完全的解決了罪的問題。

基督的血,叫我們的罪得著赦免,(九22,太二六28,弗一7,)我們知道這一個,已經是彀榮耀的事。凡是感覺罪的羞恥,知道罪的可恨的人都知道這個。我們感謝神,主耶穌的血不只為我們解決了罪和死的問題,並且恢復了我們所已經失去的產業,也把我們從前所沒有的給我們。這血作了一件最奇妙的事,就是叫我們得著神。主耶穌的血不只贖罪,叫我們不受罪的報應,也把我們從伊甸園裏所失去的完全恢復過來,並且把新的東西給我們。主說,『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路二二20。)主的血一面是為贖罪而流,在消極方面,除去了那些害我們的;一面是為立新約而流,在積極方面,恢復了我們所已經失去的產業,並賜給了我們新的東西。所以,主的血不只是為贖罪,也是為恢復。把我們所失去的恢復過來,並且把我們從前所沒有的,加給我們。

血與約的關係

血與約有甚麼關係呢?可以說,血是根基,約是字據;血是立約的根基,約是用血立的字據。沒有血,約就不能成立,更不能發生效力。神所給我們的產業開列在一張字據的約的上面。這約是用主耶穌的血與我們立的。我們就憑著這用主耶穌的血所立的新約,來承受神所給我們的屬靈的產業。

所以新約是一絕對合法的事件,是完全按著神公義的手續立的。新約,不是神空口說的幾句話,乃是神藉基督的血為我們所立的一種字據。我們要知道,神的救恩,在主耶穌釘十字架之先,都是神的恩典作的;在主耶穌釘十字架之後,都是神的義作的。這不是說,主釘十字架之後,就沒有恩典;這乃是說,恩典好像水,公義好像水管,神的恩典是藉著公義的水管流到我們身上。所以羅馬五章二十一節說,『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樣,恩典也藉著義作王,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恩典是藉著義作王的。神不單獨給人恩典,神是藉著義把祂的恩典給人。神愛我們,所以主耶穌來為我們死,這是神的恩典。如果神不愛我們,不施恩典,主耶穌就不來為我們成就贖罪的工作。但是,主耶穌為我們死了,救贖已成,那我們信主得救,就是神的義救我們了。

我們不能說神沒有恩典。如果神沒有恩典,就沒有新約。但是,神所給我們的一切,如果單獨建立在恩典上,我們的信心,就有動搖的可能,因為恩典不是經過法律手續的,恩典是有停止的可能的。感謝神,祂不只有恩典,祂並且將祂的恩典藉著一個約表明出來。祂因為要施恩給我們,就把祂自己拘束在約裏。可以說,恩典是以公義的樣子出現的。這樣的公義,並不抹煞恩典,反而是恩典最高的表示。

我們所得的是神的恩典,但神是用血與我們立約,叫我們憑著約求神按著祂的公義待我們。我們是站在恩典的地位上的,但是,恩典是藉著義通到我們身上的。基督的血,成為公義的根基,以致神與我們所立的約不能落空。我們是站在血的根基,公義的根基上與神來往,神就不能不把約裏所有的一切成就在我們身上。

有一位在主裏有經驗的人說,『神的約,是對於不信者的治療法,神是用約來醫治不信的人。』像有的人要罪得赦免,他以為要禱告到心裏平安,纔是得了赦免的憑據。其實神的話是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9。)有一件事要注意的,就是你有沒有認罪。當然這裏所說的認罪,不是馬馬虎虎,一點不感覺罪的可恨的認罪。這裏所說的認罪,是在光底下實在看見了罪是罪,也定罪為罪,在神面前赤露敞開的承認你所看見的罪,承認你所定罪的罪。你認罪,神就赦免你的罪,洗淨你的罪。所以我們如果認了罪,就應當相信神是赦免了,心裏就應當有完全的平安。有一位弟兄說,『你作了你的,難道神不作祂的麼?』這一句話是很有意思的。問題是認罪了沒有。如果你實實在在承認了自己的罪,你就不必管你的感覺,也不必管人對於你的話語,更不必理撒但所給你的思想,你只要相信神的話好了。

所以,基督徒的生活沒有別的,就是抓住神的話語而生活,就是相信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祂說了,就必定是了。我們如果完全站在主耶穌所立的約上,神必定顧念我們,神必定履行祂的約所說的,因為祂已經接受了主耶穌的血。神把祂的旨意拘束在約裏,神只能在祂的約裏活動。祂如果沒有與我們立約,祂可以隨意待我們;祂既然與我們立了約,祂就只能憑約裏所說的而行。祂必須履行祂所立的約。祂不能不公義。我們感謝神,祂愛我們,憐憫我們到一個地步,就是祂不能不憑公義待我們。哦,沒有恩典比這個更大的了。

我們要說,沒有主耶穌的血,我們甚麼都不應當得;藉著主耶穌的血,我們就應當得著一切。我們藉著主耶穌的血,就有權柄享受約裏所有的一切。我們憑著主耶穌的血,要求神按著祂的約賜福給我們的時候,神就不能不公義,祂必須按著約裏所有的給我們。這新約,是主用祂自己的血立的。主已經付上了血的代價,我們就是求神按著血在神面前的價值,把約裏所有的成功在我們的身上。有一位弟兄說,『沒有人知道血所包含的有多少。』我們不能明白這血的價值,我們不必憑著我們的眼睛來看血的價值。我們是求神按著血在祂面前的價值,照主用血所立的約待我們。我們只要對神說,『我要這個,因為你是立約的神。』我們的神是永不失信的神,祂必不會違背祂的約。

立新約的血,把我們的罪的問題解決了,把我們與神之間的障礙除去了,也把我們已經失去了的產業恢復過來了,也使神能把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一切關乎生命和敬虔的事都賜給我們。(弗二12~13,18~19,一3,彼後一3。)凡新約裏所載明的,都是我們因血所當得的福氣。按著希伯來八章十至十二節所說的,新約包含了最寶貴的三部分,就是我們在前面所說的那三大部分—潔淨,生命和能力,裏面的知識。(這個等到第六章至第八章再仔細說牠。)我們不知道藉著約所載明的來向神說話,就是因為我們不知道血到底給我們多少福氣。我們要知道,一切屬靈的福氣,一切屬靈的產業,都是血所立的約所給我們的。血乃是我們獲得新約的根基!

所以,我們憑著約求,不是去求得不是屬乎我們的東西,乃是把本是屬乎我們的東西,好像是寄存在神那裏的東西領回來。(彼前一3~4。)憑著約的祈求,並不是無根據的祈求,乃是把主在約裏所給我們的東西去領回來。我們憑著約向神求的時候,神因著約的緣故,不能不站在我們一邊。所以,我們憑著血所立的新約到神面前,許多時候,只要『領』,不必『求』。這不是說,我們今天不必禱告;乃是說,我們今天的禱告,『領』的成分應當過於『求』的成分。有一位認識主的弟兄說,『自從各各他以後,聖經裏一切的「求」字,都當換作「拿」字。』這話,每一個認識神的人,每一個知道甚麼叫作各各他,甚麼叫作血的人,都要說阿們。弟兄姊妹們,我們必須記得:我們憑著血,是要神把我們所應該得的給我們。所以我們一直說,神現在對待我們的原則,是根據於祂的義,不只是祂的恩典。現在新約所給我們的,都是我們應當得的。神按著公義,不能不把約裏所載明的給我們,因我們是憑著約向神領取一切。

有的時候,神好像忘記了祂的約似的。這樣的時候,我們可以題醒神。以賽亞四十三章二十六節,神說,『你要題醒我。』神要人題醒祂!有的時候,我們可以恭敬的對神說,『神!求你記念你的約,記念你所應許的話;求你按著你所應許的話,按著你的約來給我成就。』我們若如此求,也如此信的話,我們就必定得著。

一個大的禱告

希伯來十三章二十至二十一節:『但願賜平安的神,就是那憑永約之血使群羊的大牧人我主耶穌,從死裏復活的神,在各樣善事上,成全你們,叫你們遵行祂的旨意,又藉著耶穌基督在你們心裏行祂所喜悅的事;願榮耀歸給祂,直到永永遠遠。阿們。』這是一個信心的禱告,也是聖經中一個大的禱告。他要神憑永約之血,叫從死裏復活的耶穌基督,住在我們裏面,使我們能遵行神的旨意,行神所喜悅的事。這給我們看見,一個有信心的禱告,一個大的禱告,就是站在主流血所立的永約上頭來禱告。我們應當有憑著約,抓住約來祈求的信心。我們要憑著約對神說,『神阿!我是憑著你的約來求你。』這樣的祈求是有能力的,這樣的信心是有功效的。相信約,是會增加我們膽量向神祈求的。

我們必須記得,我們有憑著約向神祈求的權利。我們可以求神照著約行事。但是,我們如果沒有信心,就求來求去都沒有用。神在新約裏所給你的一切東西,都存留在那裏,好像人把錢都存在銀行裏一樣。你如果信,你就去支取好了。

新約,是用主耶穌的血立的,所以新約是穩妥可靠的。我們的神是把自己限制在約裏的。神所以降卑祂自己來與人立約,就是要人相信祂,要人親近祂。神所以降卑祂自己來與人立約,就是給人一個抓得牢的字據,叫人可以憑著這個來求祂。所以,我們可以大膽的唱說:

   站立在應許上面,我不跌倒,
   時刻儆醒來聽從聖靈引導,
   安息於救主,萬事我不動搖,
   站立在神的應許上面。
(副)站立,站立,站立在榮耀救主的應許上面,
   站立站立,我站立在神的應許上面。

        — 『詩歌』七一○首,第五節(增訂暫編本)

   我們還要快樂的宣告說:
   穩固的根基,為信徒已建立
   在神話語中,其穩固勝天地。
   你既投靠主,如投到避難所,
   神話就保證 你永遠是穩妥。

   當你遇試探,那惡者來迷惑,
   使你心疑慮,如海中起風波,
   抓住主的話,速拋出信心錨,
   堅固又牢靠,必永遠不動搖。

        — 詩歌二六○首,第一節、第五節
                        —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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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新約與遺命  

 在本書第三章,我們說到新約裏有應許也有事實的時候,曾說到希伯來九章十六節的『遺命』,在原文與『約』同。希伯來書說到約的地方有好幾處,可以說,希伯來書有一個專一的目的,就是告訴我們新約到底是如何︱特別第六章至第十三章是一直如此的注意。現在我們要說一點關於新約與遺命的事。

希伯來九章十五至十七節:『為此祂作了新約的中保,既然受死贖了人在前約之時所犯的罪過,便叫蒙召之人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凡有遺命,必須等到留遺命的人死了;因為人死了,遺命纔有效力,若留遺命的尚在,那遺命還有用處麼?』第十五節的『中保』,原文有『擔保可獲得凡該得著的,而別的方法不能得著的』的意思。所以意譯亦可譯作『執行者』。第十六至十七節的『遺命』,照原文,都與『約』同。第十五至十七節這一段聖經,告訴我們四件大事,就是:(一)是『約』也是『遺命』,(二)留遺命的人,(三)執行遺命的人,(四)遺命的效力。

是『約』也是『遺命』

為甚麼說約又是遺命呢?到底與我們立約的是主還是神呢?憑神的話來看,與我們立約的是神,不是主。與我們立約的是神,神是站在我們對方的;成功這約的是主,因這約是用主的血立的。從神那一方面來說,神與我們立約,所以是約。從主耶穌這一方面來說,是祂死了所留下給我們永遠的產業,(來九15,)所以是遺命。『約』,不必本人死纔生效;但『遺命』,必須等到留遺命的人死了纔生效。所以,是神與我們立約,是主耶穌的死留下遺命—遺產—給我們。

新約與遺命,按牠所包含的內容說,是相同的;按我們所得的產業說,也是相同的;不過在說法上有神的方面與主的方面的不同而已。按神與我們立約的方面來說,是約;按主耶穌與我們的關係方面來說,是遺命。我們已經說過,新約的內容,包含三大部分,就是潔淨,生命和能力,以及裏面的知識。按神與我們立約來說,是神要赦免我們的罪,叫我們得潔淨,是神要我們得著生命和能力,是神要使我們裏面有知識,對於祂有更深的認識。按主耶穌留下遺命來說,是主耶穌把潔淨(因罪得赦免而有的潔淨)留下給我們,是主耶穌把生命和能力留下給我們,是主耶穌把認識神的知識留下給我們。

主耶穌是留遺命的人

我們已經說過,在耶利米的時候,就已經題起新約。這約,幾百年來,都沒有人注意牠。忽然有一天,就是主耶穌在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林前十一23~25。)這『新約』就是耶利米書所說的那一個最榮耀的新約,現在因主耶穌的血,竟然叫這約成為我們所得的產業,叫我們能以享受其中所說的一切了!這給我們看見,新約就是主的遺命,我們的主,祂是留遺命的人。祂在祂的遺命中,給了我們屬靈的產業。祂所給我們的,就是新約所包含的,就是希伯來八章十至十二節所說的。這是主的遺命所留下來給我們的。凡從遺命有所得著的,就是他所得著的不是他本來所有的,不是他自己作工得來的,乃是主耶穌所遺留給他的。

主耶穌是執行遺命的人

我們的主不只是留遺命的人,並且也是執行遺命的人。因為『祂作了新約的中保』。(來九15。)我們在前面已經說過,祂作新約的『中保』。就是作『執行者』。我們要知道,寫遺命,見證人是要緊的,但執行遺命的人是更要緊的。有了遺命,如果沒有人有能力執行,那麼,遺命只有空放在那裏。我們感謝神,留遺命的是主,執行遺命的也是主。按著死來說,留遺命的是主耶穌;按著復活來說,執行遺命的也是主耶穌。主耶穌把血帶進聖所,(九12,)說明留遺命的人已經死了;主耶穌在天上作新約的中保,說明祂是有能力執行遺命的人。哦,我們的主是配受讚美的,祂所得的職任是更美的,因為祂作了更美之約的執行者。(八6。)

希伯來十二章二十二至二十四節:『你們乃是來到錫安山,永生神的城邑,就是天上的耶路撒冷,那裏有千萬的天使,有名錄在天上諸長子之會所共聚的總會,有審判眾人的神和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並新約的中保耶穌,以及所灑的血;這血所說的比亞伯的血所說的更美。』這告訴我們,我們不是來到那能摸的山,(18,)乃是來到錫安山,就是神,天使,復活的義人,諸長子所聚集的地方。這地方,也是主耶穌—新約的中保—所在之地。主在天上,祂不只作大祭司,祂也作中保,就是作約的『執行者』,叫新約在我們身上有效力。主要看見祂流血所立的約的功效,叫我們有生命和能力順服神,叫我們能更深的認識神,叫我們因著罪得赦免,不致有良心裏的控告。祂是為這些事作中保的。按神的信實和公義說,這約,是永不能背、永不能廢的。按主復活的能力來說,這約是永遠有效力的。我們要說,阿利路亞,主是留豐富遺命的人,主也是有能力執行遺命的人!

遺命的效力

『凡有遺命,必須等到留遺命的人死了;因為人死了,遺命纔有效力…。』(來九16~17。)有一天,我們的主說,『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路二二20。)就是說,留遺命的人已經死了,這約要起首生效了。主耶穌把血帶進了聖所,(來九12,)就是對神說,留遺命的人已經死了。就是我們這些活著的人,也知道留遺命的人已經死了。因為我們每逢喫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林前十一26。)『表明』也可譯作『宣告』。我們每逢喫這餅,喝這杯的時候,就是宣告主已經死了。留遺命的人已經死了,現在遺命有效力了!

遺命的生效,是執行遺命者所當負責的。遺命裏的每一件,都是我們所應當得的。若執行者是忠心的,就遺命裏的每一件,我們都必定能得著。除非執行者不忠心,我們纔不能都得著。我們的主,是負責的執行者,我們必定能得著遺命裏所有的一切。我們的主所遺留給我們的,我們已經說過,有三大部分,就是潔淨(罪得赦免後的潔淨),生命和能力,以及更深的認識神。這三部分包括我們靈性生活一切的需要。主耶穌已經為我們死而復活了,祂不只留下遺命,祂也是遺命的負責執行人!所以,我們不應當再過貧窮、枯乾、無能力的生活了。我們應當用信心來取用遺命裏所有的一切。

我們曾想過麼?受浸,我們一生中只一次就彀了,為甚麼擘餅記念主卻要常常舉行呢?為甚麼使徒時代每逢七日的第一日都擘餅記念主呢?因為杯是新約的杯,(路二二20,林前十一25,)每一個主日我們喝杯的時候,就知道我們是站在一個約的關係上。主說,『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所以我們每逢喝的時候,我們所看見的不是物質的葡萄汁或者葡萄酒,而是主用血所立的新約。主要我們喝祂所給我們的一切。每主日,我們都溫習這新約,叫我們再記念主,再領受這杯中所包含的一切。主要我們每次都記念到神是受約的拘束的,祂是樂意把約裏所應許的都給我們。主要我們長久的記得,新約所包括的一切,是我們可以長久享受的。每次我們在神面前記念主的時候,神是給我們看見這一切。餅是記念主,杯也是記念主。主是按著約的條件對待我們。所以,我們記念主的時候,都是在約裏記念主。

遺命的生效不生效,固然不是在乎我們自己的努力不努力,但是,我們知道不知道遺命的豐富,能不能信這遺命的效力,能不能信主耶穌是這遺命的執行人,卻是大有關係。我們舉例於下:

例一 罪得赦免

像赦罪這件事,有的人想:我犯了罪,我必須出力作好,作到罪得赦免,可是不知要作到多少年之後纔能得著赦免。又有人想:我有罪,我應當禱告一次,禱告兩次,禱告到有一天,我覺得平安了,我的罪就得著赦免了。我們要說,這是他們自己在那裏作,這不是遺命所給他們的。

我們要知道,我們的罪得赦免,我們的罪得洗淨,並不是我們用行善來抵罪,因為行善本是應該的。也不是我們用禱告來求神忘記我們的罪,因為我們的罪案在神面前不是用禱告可以取消的。也不是我們禱告到忘記了罪,就平安無事了。我們必須知道,罪得赦免和洗淨,不是用別的來解決的,乃是用血來解決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來九22。)是主耶穌的血叫我們罪的問題得了解決,是主耶穌的血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壹一7。)『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9。)這是遺命,這是新約,我們能信麼?

例二 從罪得釋放

像從罪得釋放這件事,羅馬六章十四節說,『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有的人卻說,聖經雖然這樣說,但我仍是軟弱如水,我每次遇見試探的時候總是失敗。這樣的人,是自己一直在那裏作,一直在那裏掙扎,這不是遺命所給他的,這不是新約。他如果看見甚麼是遺命,他就要說,感謝神,能力不是從我自己出來,能力是主遺留給我的。這是遺命,這是新約,我們能信麼?

例三 知道並遵行神的旨意

有的人說,我怎樣纔能知道神的旨意呢?我怎樣纔能遵行神的旨意呢?我們要說,知道神的旨意,遵行神的旨意的能力,都是主耶穌的遺命所遺留給我們的。每一個屬乎主的人,都應當順服神的旨意。每一個屬乎主的人,不只有知道神的旨意的可能,也有遵行神的旨意的可能。因為主的遺命已經將認識神的知識遺留給我們,也將遵行神的旨意的能力遺留給我們。(來十三20~21。)這是遺命,這是新約,我們能信麼?

我們的主所遺留給我們的永遠產業,是屬靈的;是我們一生用之不盡,取之不竭的。但是,今天屬乎主的人,有多少人他的良心已經被潔淨,就不再覺得有罪了(來十2)呢?有多少人能說,主的律法是放在我的心意裏面,寫在我的心上,所以,我靠著裏面的生命和能力能行神的旨意,能討神的喜悅呢?有多少人能說,有主的恩膏在我裏面,所以,我決不用人的教導就能認識神呢?弟兄姊妹們哪,我們必須知道,主用祂的血立了新約,留下了豐富的遺命—遺產—給我們,祂又是這遺命的執行者,我們如果能用信心取用的話,我們就不知道是多豐富,多自由。主阿,求你使我們每一個都能看見甚麼是遺命,甚麼是新約,好讓你看見你用血立約的功效而心滿意足。 —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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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3-25 01:06:05 |顯示全部樓層
第六章、新約內容的特點(一)潔淨

 現在我們要專一的來說新約內容的特點。我們在前面已經說過,新約的內容是包含三大部分,這是希伯來八章十至十二節告訴我們的。以神永遠的目的來說,神是先把祂的生命和能力賜給我們;然後在生命的律裏作我們的神,叫我們在生命的律裏作祂的子民;叫我們在裏面對於祂有更深的認識,在外面把祂活出來。赦罪不過是達到祂的目的的一個手續,所以聖經在這裏把赦罪擺在最後說。但是,以我們屬靈的經歷來說,我們總是先得潔淨,(因罪得赦免而得的潔淨,)然後在生命的律裏作神的子民,在裏面對於神有更深的認識。所以現在我們先從罪得赦免說起。

希伯來八章十至十一節是一氣聯下去的,第十二節是另外起頭的。照原文,第十二節的起頭要加上『因為』。『因為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這就可見神寬恕我們的不義,不再記念我們的罪愆,是在給我們生命之前的。換句話說,八章十二節的事,是在第十至十一節之前的。所以我們要先來看,憑著約,我們的罪是如何得著赦免,得著洗淨的。

罪的兩方面

憑聖經來看,罪,是有『罪性』與『罪行』的分別的。罪性,是『住在人裏面的罪』,是罪在人裏面作主,轄制人、主使人去犯罪的。(羅六17,七20~21。)罪行,是『顯在人外面的罪』,是在人日常生活中所顯出的。我們人的每一罪行,無論是小的,或者是大的,無論是隱而未現的,或者是任意妄為的,在神面前都有罪狀,同時也都有神的判定。(一32,六23。)這叫我們每一想起,良心就感覺不安。我們受罪的轄制,怎麼都掙扎不脫的時候,我們裏面就感覺苦悶。(七23~24。)所以,罪行是需要得著赦免,得著洗淨的;罪性是需要脫離,需要得著釋放的。(六7,22。)感謝神,主耶穌的血是對付我們在神面前的罪狀,是洗淨我們的良心的;(太二六28,啟一5,來九14;)主耶穌的十字架,是對付我們的舊人,是叫我們脫離罪的權勢,從罪得著釋放的。(羅六6,18。)所以,羅馬一章到五章十一節說到我們在神面前的罪的時候,都是題起血;從五章十二節到八章說到在我們裏頭的罪的時候,就說到我們的舊人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定架,使罪身滅絕,不再作罪的奴僕。現在我們要來看,我們的罪是如何需要赦免,如何得了赦免,如何得了洗淨的。

罪需要赦免

一個真醒悟了的人,沒有不感覺自己的罪的。像路加第十五章所說的那個浪子,他一醒悟過來,就覺得他得罪了天,又得罪了父親。一個真被聖靈光照的人,沒有不為罪自己責備自己的。(約十六8。)就是在這樣的時候,神的赦免是他所需要的。人沒有看見自己的罪則已,人一看見自己的罪,就自然會想到在神面前的罪狀,想到罪所當得的刑罰,想到地獄永久不息的痛苦,也就盼望有一個救法。就在這樣的時候,有一個福音傳給我們說,主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流出祂的寶血,就是要使罪得赦,(太二六28,)就是要使人的罪惡得洗去。(啟一5,看小字註。)我們聽見了這福音,我們一信,我們的罪就得赦免了,(徒十43,二六18,)我們的良心就得洗淨了。(來九14。)

路加七章三十六至五十節給我們看見,神的赦免,在一個自以為義的西門,是不覺得甚麼的,但在那被人議論『是個怎樣的女人』的罪人卻是需要的。這一個犯罪的女人,平日所遭受的不過是人的譏評、鄙視,這些不過叫她自憐自慚而已。今天,在這裏有一位耶穌,看來是聖潔的,又是可親的,竟容讓她站在祂的背後,挨著祂的腳哭!她哭,說出了她犯罪的痛苦;她哭,說出了她心中的隱情;她哭,說出了她的無人援救;她哭,說出了她的希望救主!她哭,不但沒有獲得西門的同情,反而使得西門心裏東猜西想。(39。)阿,為罪憂傷的哭,不是自以為義的西門所能懂得的。但是,這一位耶穌懂得!祂先更正了西門,並為這個哭的女人證明說,『她許多的罪都赦免了。』(47。)於是對那女人說,『你的罪赦免了。…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的回去罷。』(48,50。)這一個赦免,在她真是一個大的福音!這一個赦免,叫她不再暗自悲傷。這一個赦免,叫她滿了平安。這一個赦免,也是今而後許多大罪人的一個福音!

馬可二章一至十二節給我們看見,神的赦免,在那些自以為義的文士,不過是一種空談的道理,不過叫他們對於神的兒子赦罪的權柄妄加論斷。(6~7。)但在那被四個人抬來的癱子,卻是身受其益的。噯,許多時候,罪不只叫人心裏痛苦,罪也殘害了人的身體。我們承認,有許多的病是天然的,是感染的,或者是操勞過度所致的。但是,聖經給我們看見,有的病是犯罪的結果。(可二5,約五14。)因犯罪而有的病,明顯的也罷,隱暗的也罷,都是犯罪的本人自己知道的。人如果因犯罪而得了不治之疾,除了自怨自訟外,還有甚麼話好說呢!主知道這一個癱子的病因是罪,所以先對他說,『小子,你的罪赦了。』(5。)然後再對他說,『我吩咐你起來,拿你的褥子回家去罷。』(11。)哦,罪得赦了,病也得治了,這是何等大的福音!哦,這一個赦免,也是今而後許多因罪而病的人的一個大福音!

赦免的可靠

在事奉主的人的經歷中,越是在光照之下看見罪的人,越是為罪憂傷,越是覺得赦免的恩典。但是,有些人因罪犯得太多、太重,總怕神不赦免他。有些人因過去為罪所纏,為罪所苦得太厲害了,以致良心軟弱不堪,就是罪已經得著赦免了,但是每一回憶,仍然怕沒有得著赦免,甚至以為神如果赦免的話,赦免是太便宜了。凡是抱這種態度,有這樣情形的人,他就必須知道,赦免的可靠,不是沒有根據的。這樣的人,必須注意以下兩點:

赦免是靠神的義

我們的神是聖潔的神,(彼前一16。)是喜愛公義,恨惡罪惡的神。(來一9。)祂聖潔的性情,不能容忍罪惡;祂公義的態度,不能不審判罪惡。祂的話是說,『罪的工價乃是死;』(羅六23;)祂的話是說,『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來九22。)我們犯了罪,神不能不定我們的罪。按著神的性情來說,祂是聖潔的,所以祂不能容讓罪。按著神作事的手續來說,祂是公義的,所以祂不能不刑罰罪。按著祂的自己說,祂是榮耀的,所以罪人不能親近祂,親近祂的就必定死。神必須按著祂的聖潔,按著祂的公義,按著祂的榮耀的原則來對待人。所以,我們的罪不是不經過神的審判就得赦免。神並不忽略我們的罪狀。神乃是因著主耶穌的血赦免了我們的罪,不再記念我們的罪。(太二六28,弗一7。)

恩典從來沒有自己作王,恩典乃是藉著義作王的。(羅五21。)恩典從來不是直接臨到我們的身上,恩典乃是通過了十字架纔臨到我們的身上的。我們的罪得赦免,不是因為神看見我們為罪在那裏懊悔,在那裏憂傷,在那裏哀哭,就可憐我們,就赦免我們的罪。不,神絕對不這樣。神乃是先審判了我們的罪,然後纔赦免我們的。(賽五三5,10,12。)

人有一句常話說,『恩義不能兩全。』但是,凡受過恩典的教訓的人就要說,我們的神赦免人的罪,是恩義兩全的。不只祂是如此,連祂所救贖的人,有時也顯出一點恩義兩全的影兒。從前有一個中學的女學生,曾說過這樣一個故事:她的校長,是一個屬乎主的人。有一次,不知是誰把學校裏的某種校具弄壞了。校長在那裏一直查問,卻沒有人承認。她開導學生說,把公共的校具弄壞了是不該的,弄壞了校具而沒有勇氣出來承認更是不該。她一直說,一直流淚。結果,有一個學生出來承認了,卻又賠不起。她就自己替這個學生拿出錢來賠了,也赦免了這個學生的罪。這一種又恩又義的態度和行為,不只叫這個學生對於罪有了認識,並叫她對於恩,對於義也有了認識。但這不過是蒙了救贖的人所顯出的恩義兩全的一點影兒而已。

哦,聖潔的主,那天因為擔當了我們眾人的罪,以致祂大聲呼喊說,『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太二七46。)這比祂頭上的荊冕,身上的鞭傷還要痛苦!『那知祂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賽五三5。)誰說赦免是便宜的呢?凡是受過恩典的教訓的人,都要流著感激的淚在那裏唱說:

   怒氣的杯何等苦!  但你為我們茹;
   死亡的浸何難深,  但你為我們沉。
   可憐你在髑髏地,  竟被父神離棄;
   主,我們滿心感激, 不能不記念你。

             — 詩歌一八四首,第二節

赦免是新約的特點

我們再讀希伯來八章十二節:『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這是新約所給我們的福分之一。這是指神在基督裏赦免我們的罪說的。因為基督為我們流血,神纔能寬恕我們的不義。祂不只要寬恕我們的不義,祂也不再記念我們的罪愆。神不再記念我們的罪愆,就是神把我們的罪愆都忘記了。神把我們的罪愆都忘記了,不是祂掩面不看,或者故意遺忘,乃是因基督的血把我們的罪狀塗抹了,把我們的罪惡洗去了。(賽四四22,來一3,啟一5。)神今天是把祂自己約束在約裏,祂樂意受約的限制。祂說『要寬恕我們的不義』,就必定寬恕我們的不義;祂說『不再記念我們的罪愆』,就必定不再記念我們的罪愆。這是新約,這是福音。

但是,何等可惜,神記得的事,我們卻忘記了;神不記得的事,我們偏又刻不忘懷。有的人常常在那裏想:我已經犯了那麼多、那麼大的罪,神真的都赦免了麼?神真的不再記念了麼?有的人想:神不過把我們的罪塗抹一下,但是塗抹的痕跡猶在,神一看見,又要想起我是怎樣的一個罪人了罷?凡是這樣想的人,都是不懂得甚麼叫新約,所以他不會享受新約的權利。

我們必須記得,神赦免我們的罪,不再記念我們的罪,乃是履行新約裏的第一件事。神是立約說,『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神如果不赦免我們的罪,我們可以對神說,『神阿,你與我們立了約,你必須赦免我們的罪,你必須按你所立的約而行。』神已經立了約,就必須按約而行。祂不能隨祂的意思赦免或不赦免,因為神特意把一個憑據—約—給了我們。

希伯來十章一至二節說,『總不能藉著每年常獻一樣的祭物,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若不然,獻祭的事豈不早已止住了麼?因為禮拜的人良心既被潔淨,就不再覺得有罪了。』這意思是說,『禮拜的人,良心既被潔淨,就不再覺得有罪了。』乃是每年常獻一樣牛羊的血的人所得不到的,惟有主耶穌的血能叫人得到。神看見了主耶穌的血,就赦免了我們的罪,就不再記念我們的罪愆。這是新約的特點。神的話再清楚沒有了。如果還有誰對於他已往的罪,良心還在那裏覺得有罪,良心還沒有安息的話,就請你把底下這一首詩多唱幾遍,唱到你能從心裏說阿們了,那就是你享受新約赦罪的福的時候了。

   一 我為甚麼憂懼疑惑?  神豈未曾將我罪過
     歸祂兒子身上?    主所為我還清的債,
     公義的神能否再來   要我重新清償?

   二 你的救贖永遠完全,  你已還清每一文錢
     —我們所有罪戾;   神的忿怒不能威脅,
     因我已經灑上寶血,  靠恩已經稱義。

   三 你既為我領得赦免,  你既給我白白恩典
     —罪債一起清算;   神就不會兩面討償:
     先在我的中保身上…  後又要我歸還。

   四 所以我心,你當安息, 你的救主所有功績,
     已使你得開釋;    當信祂的有效寶血,
     不怕神再將你棄絕,  因主已為你死。

                — 詩歌二三五首

認罪與赦免

一個罪人知道了自己是罪人,一相信主耶穌,他的罪就得著了赦免,這是毫無疑問的。但是,一個人已經信主,已經得著了赦免之後,還需要不需要赦免呢?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必須先說明三點:

(一) 一個人得救了之後,是不可仍在罪中活著,(羅六1~2,)是不可再犯罪的。(約五14,八11。)

(二) 信徒仍有犯罪的可能,(約壹一8,10,)有偶然被過犯所勝,被引誘跌倒的可能。(加六1,林前十12。)像磯法的裝假,像巴拿巴的隨夥裝假,像哥林多的那一個弟兄犯了淫亂的罪,(林前五1~2,5,11;犯這罪的後果是可怕的,一面肉體要敗壞,一面被教會革除,)都是事實。

(三) 約壹三章九節說,『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為神的種住在他裏面;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這乃是就重生之人的習慣與性質而言。

我們把以上三點弄清楚了之後,我們就要說,越與神有交通,越在神光中的人,(神就是光,所以與神交通就是在光中,)就越需要赦免,就越需要洗淨,這是約壹一章五至七節清清楚楚的告訴我們的。那麼,我們怎樣能得著赦免呢?我們來看聖經怎麼說。

約壹一章九節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這告訴我們,一個人信主之後若犯了罪,是需要承認纔得著赦免。我們要『認自己的罪』!我們如果認了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甚麼叫神的信實?甚麼叫神的公義?神的信實,是指神的話語說的;神的公義,是指神的行事說的。神說話是信實的,神行事是公義的。祂既然說了必要赦免我們的罪,就必定赦免我們的罪;祂既然說了要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就必定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祂既然差遣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死了,祂就不能不赦免我們的罪,不能不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所以,我們如果承認了自己的罪,就要抓住祂與我們所立的約,向祂求赦免,求潔淨。

從前有這麼一個故事:在汕頭有一個姊妹,她的良心裏一直有控告,一直不安。她見了任何的傳道人都是說,『我的罪大得很,我不知道神赦免了我沒有。』有一次,她見了一個傳道人,又是這樣說。那一個傳道人就同她讀約壹一章九節的話,問她說,『你在神面前認過了罪沒有?』『認過,並且常常認。』『那麼神怎麼說?』『神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你怎麼說?』『我不知道神赦免了我沒有。』他們這樣讀了又問,問了又讀,後來就一同有一點禱告。她又在神面前認她的罪。禱告完了,再問她說,『神有沒有赦免你的罪?』她仍然說,『我不知道。』那個傳道人就很嚴肅的對她說,『你想神是說謊的麼?』她說,『這那敢!』『那麼,「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說怎樣?神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說到這裏,她明白了。她的良心平安了。她從此一直到她在主裏睡了的時候都是喜樂的。主的話實在照亮了她,安慰了她。

所以,我們必須記得,赦罪是約裏的事。我們若按著神的話來認罪,神必按著祂的約赦免我們的罪。弟兄姊妹們,你們敢不敢抓住神的話來對神說,『神阿,你的話是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你就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呢?我們要知道,神與我們立約,就是要我們按著約來對祂說話。祂要我們用信心求祂。我們求神為我們成就約裏的話,不是向神乞憐求恩,乃是憑著約來領取屬乎我們的分。感謝神,赦罪,也是新約裏的一部分。
有人以為我如果能痛恨罪惡,就容易得著赦免;有人以為我如果一直憂傷痛悔,就容易得著赦免。以上這兩種的『以為』,都是錯誤的。神的話並沒有這麼說。我們為著罪惡憂傷痛悔,是在光照之下一種自然而有的態度,卻不是交換赦免的條件。『信徒快樂祕訣』這本書裏有一個故事,大意是說,有一位姊妹問一個女孩子說,『假使你犯了罪,你怎麼作?主耶穌要怎樣對待你?』她說,『我就向主承認我的罪,主耶穌就叫我苦一回,然後纔赦免我。』我們不要以為這是小孩子的話,這也是許多大人的故事。許多年紀大的人也作同樣的事,以為認了罪還要苦一回纔得赦免;以為要等到心裏覺得不苦了,纔是得了赦免的憑據。凡是這樣想、這樣作的人,都是不懂得新約的特點的人。

我們必須知道,赦罪,是新約裏的事。神是因主耶穌流了血的緣故,不能不赦免我們的罪,不能不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甚麼時候我們接受了主,甚麼時候神就要按著約裏所說的赦免我們。甚麼時候我們承認自己的罪,甚麼時候神也得按著約裏所說的赦免我們。神是受祂與我們所立的約的拘束的。我們只要按著約所說的向神求,神就不能不履行祂的約裏所說的。
在這裏,我們必須題醒說,這裏所說的認罪,是在神的光照之下看見了罪。神的光是不容讓任何一件罪的。人在神光照之下看見了罪,並且定罪為罪,而來到神面前認罪,神是要赦免這樣的人的罪,洗淨這樣的人的不義。至於有的人把認罪當作護身符似的,他天天在寶血之下說謊,天天在寶血之下發脾氣,這是斷乎不可的。這樣的人是把認罪當作一個公式,當作一個技術。一面犯罪,一面奉行故事的認罪,這不是在神光中的認罪。這一種的認罪,是字句的,是大大不可的。我們乃是說,越是與神交通,行在生命光中的人,越容易看見罪,越需要神的赦免,越需要血的洗淨。是這一種的認罪纔算是認罪。有了這一種的認罪,就要享受新約裏赦罪的安息。

啟示錄四章三節說,『又有虹圍著寶座。』虹是甚麼記號呢?虹是神與挪亞立約的記號。虹圍著寶座,就是說神絕沒有忘記祂所立的約,也就是說神絕不能不聽人在約裏的禱告。甚麼時候虹仍是圍著寶座,甚麼時候神都得聽人在約裏的禱告。神把這樣的憑據給我們,讓我們能憑著約求祂。哦,這是何等大的恩典!

誰今天還有罪的問題沒有解決呢?你可以把你的罪擺在神的面前,抓住神的話,按著祂的約來相信祂。你可以安息在祂的約裏。我們失去許多屬靈的福氣,都因我們不知道神與我們已經立了約。我們的神與我們立約,祂就是要我們憑約向祂說話,祂也必定憑約而行。

末了,我們要唱一首詩來代替我們的禱告。

 一 不,我今來就你,  不是灰心;
   不,我向你屈膝,  不是不信。
   罪雖使我受誘,   但我仍是呼求,
   耶穌已死,     耶穌已死。

 二 阿,罪充滿我心,  何等污穢;
   無窮上加無盡,   罪上加罪。
   罪,因我不愛你,  罪,因我不靠你,
   無窮的罪,     無盡的罪。

 三 主,我憂愁向你,  承認我罪;
   承認今日心意,   已往行為。
   求你將我洗淨,   求你將罪除清,
   使我潔白,     使我潔白。

 四 你是正義,誠實,  赦免一切;
   你是和善,仁慈,  當人來謁。
   求你潔淨的血,   使我白超乎雪,
   完全洗清,     完全洗清。

 五 我心纔會充盈,   平安亮光;
   纔能與你同行,   滿有希望。
   我倚在你身上,   一路有你保障,
   沒有間隔,     沒有間隔。

             —『詩歌』四九八首(增訂暫編本)
                             — 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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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3-25 01:07:16 |顯示全部樓層
第七章、新約內容的特點(二)生命和能力

 我們已經看見,新約裏的赦罪,是一個恩典的福音,人如果能信這一個赦罪的恩典,他的良心就有了安息。我們知道,很多屬乎主的人都接受了這一個赦罪的恩典。對於新約裏的這一部分,他們不只相信,並且也肯作見證說,神已經赦免了我們的罪,洗淨了我們一切的不義。但是,新約所包括的,除了我們罪得赦免的這一部分以外,還有極其榮耀、極其寶貴的兩部分,就是關乎生命和能力與裏面的知識(裏面的認識神)這兩部分,卻是許多人所忽略,所不懂,所信不來的。這是許多神的兒女在屬靈方面所以貧窮,所以軟弱,所以失敗的一個大原因。弟兄姊妹阿!神赦免了我們的罪是好的;但是,我們的罪得了赦免之後,如果人還是那個人,還是不能讓神得著祂所要得著的,還是不懂得神的心意,還是不能遵行神的旨意,那我們與從前在曠野飄流的以色列人有甚麼兩樣呢?如果是這樣的話,新約的榮耀在那裏呢?所以,弟兄姊妹們,我們必須看見新約更美的地方。在舊約,神是拉著以色列人的手出埃及;(來八9;)在新約,神是吸引我們的心出埃及。在舊約,神是把律法放在以色列人的外面;在新約,神是把律法放在我們裏面,寫在我們心上。在舊約,雖然有人教導以色列人,但是,他們觀看神的作為有四十年之久,結果是心裏常常迷糊,竟不曉得神的法則;在新約,是決不用人教導,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能在裏面認識神。現在我們先來看神把律法放在我們裏面,寫在我們心上,到底是怎麼一回事,為甚麼這是新約極其榮耀,極其寶貴的一部分。

我們必須把幾處有關聯的聖經先讀一下:

希伯來八章十節:『主又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諸律法放在他們心意裏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這裏的『律法』照原文該譯作『諸律法』;『裏面』照原文,有『心意』的意思在裏頭,光譯作『心意』又不彀,所以把牠譯作『心意裏面』。)

希伯來十章十六節,照原文該譯作:『主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他們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諸律法放在他們心上,寫在他們的心意裏面。』

以上這兩處聖經,都是先說到『放』,然後說到『寫』。不過第八章是先題『心意裏面』,後題『心上』;第十章是先題『心上』,後題『心意裏面』。不論牠是先說心意裏面,後說心上;或者是先說心上,後說心意裏面。兩處都是說到『放』,都是說到『寫』,都是說到『心意』,都是說到『心上』。所以兩處都是說到一件事。

我們知道,以上這兩處的話,都是引自耶利米三十一章三十三節。這一節,照原文可以譯作:『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的諸部分裏頭,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以西結三十六章二十五至二十八節所指的,又與耶利米三十一章三十一至三十四節所指的相同。不過有的話在以西結書上說得清楚些,有的話在耶利米書上說得清楚些。現在我們把以西結書的這一段話來讀一下:『我必用清水灑在你們身上,你們就潔淨了;我要潔淨你們,使你們脫離一切的污穢,棄掉一切的偶像。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裏面;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裏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你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你們的神。』這幾節聖經至少說到五件事:(一)用清水洗淨我們,(二)給我們一個新心,(三)給我們一個新靈,(四)除掉我們的石心,給我們肉心,(五)我們裏面有祂的靈。這五件合起來的結果,就『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你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你們的神』。第二十七節的『使』,乃是『主使』的意思,是聖靈在我們的裏面,給我們新的力量來遵行神的旨意,來討神的喜悅,以致神能作我們的神,我們能作神的子民。

重 生

我們要說到神如何把律法放在我們裏面,寫在我們心上,我們還得從重生說起。因為重生是聖靈把神非受造的生命放在人的靈裏,重生是在人的靈裏所發生的一件新事,所以重生不是行為的問題,重生乃是生命的問題。

人的創造

要說到重生,我們還得從人的創造說起。創世記二章七節說,『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命的氣吹在他的鼻孔裏,他就成了一個活的魂。』這裏所說的『生命的氣』,就是靈,就是人的命源。因為主說,『叫人活著的乃是靈。』(約六63。)約伯說,是『全能者的氣使我得生』。(伯三三4。)這『生命的氣』的『生命』,在希伯來文為『才因』(譯音)乃是多數的。神這樣吹氣,就產生兩個生命:(一)屬靈的,(二)屬魂的。神將生命的氣吹入人的身體就成為靈,同時這靈與身體接觸,就產生了魂。這是我們裏面屬靈、屬魂兩個生命的來源。這很清楚的給我們看見,一個人是分作三部分的,就是靈、魂、體。新約聖經也是這樣把人分作三部分。像帖前五章二十三章說,『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希伯來四章十二節說,『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是給我們看見,人是分作靈、魂、體三部分的。

體就是『世界知覺』的所在,魂就是『自己知覺』的所在,靈就是『神知覺』的所在。身體有五官,叫人有各種不同的知覺。由這物質的身體,人能與這物質的世界相往來,所以叫『世界的知覺』。魂包含有心思、情感、意志等,這是屬於人的自身,人的人格,所以叫作『自己的知覺』。靈有良心、直覺(或『知覺』)、交通(或『敬拜』)的功能,知道怎樣敬拜神,事奉神,知道他和神的關係,所以叫作『神的知覺』。

靈藉著魂管理全人:靈要有動作,就達意於魂,魂就運動身體,以服從靈的命令。按著神的安排,靈乃是最高的部分,應當管治全人。然而意志是人格最主要的部分,又是屬於魂的;人(魂)的意志能有自主的權柄,牠可以揀選到底是由靈來掌權,或是由體來掌權,還是由己來掌權。因為魂是如此有權力,是人格的機關,所以聖經稱人為『一個活的魂』。

神造人的目的

我們已經一再說過,神有一個永遠的目的,就是要把祂自己給人。祂喜歡進到人的裏面與人聯合,叫人有祂的生命,有祂的性情。祂創造了人(亞當),就把人放在伊甸園裏。在園子當中有生命樹和分別善惡的樹,(創二9,)那兩棵樹是很顯著的,是很能引起人的注意的。神吩咐那人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喫;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喫,因為你喫的日子必定死。』(16~17。)反過來說,生命樹的果子是可以喫的。人如果喫生命樹的果子,人就是揀選神,因為生命樹是指明神的。哦,創造的神,祂對於人的目的是這大!這美!

人原來是神所創造的,(創二7,)所以人原有的生命也是神所創造的。以人原來受造的生命來說,是正直的,(傳七29,)是好的。(創一31。)但是,以神永遠的目的來說,人還沒有神自己那非受造的生命。所以,人還需要揀選神,需要揀選神的生命。(在希臘文裏,說到『生命』,有三個字:(一)『白阿司』,是指著肉體的生命說的。主耶穌說到寡婦把她一切『養生』(路二一4)的都投上了,就是用這個字。(二)『樸宿克』,就是叫人有生機的生命,就是人天然的生命,就是魂的生命。聖經中說到人的生命時,就是用這個字。(太十六26,路九24。)(三)『奏厄』,就是最高的生命,靈的生命,非受造的生命。聖經說到『永生』(約三16)時,就是用這個字。)

人的墮落

但是,那人(亞當)竟然喫了神所禁止喫的分別善惡樹的果子,竟然不揀選生命,人墮落了,人犯罪了。人的靈本來還能與神來往,現在人的靈與神『隔絕了』,(弗四18,)就向神『死了』。(西二13,弗二1。)當初神對亞當說,『你喫的日子必定死。』(創二17。)以亞當的肉身來說,他喫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之後,還活了幾百歲。(五3~5。)所以這裏的死,不只是肉體要死,必定是靈先死了。死的意思就是遠離生命。神是生命的神,亞當遠離神,就是遠離生命。我們要知道,亞當的靈死了,不是說他的靈沒有了,乃是說他的靈對於神已經失去交通,已經失去他敏銳的知覺。亞當的靈死了,靈還是有的,只是對神死了,亞當失去靈的本能了。人一墮落,人就受血氣(魂)的支配,而屬乎肉體了。(羅七14。)人不能領會神的事,(林前二14,)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羅八7~8)了。

這樣,神永遠的目的是不是就達不到了呢?不。神是神!除非祂沒有心意,除非祂沒有旨意,除非祂沒有計畫;祂既然有了一個美意,祂既然有了一個永遠的計畫,祂就必定要成功祂永遠的旨意,達到祂永遠的目的。祂還是要把祂自己的生命給人,祂還是要進到人的裏面與人聯合。祂怎麼作呢?祂要來解決人的罪,將墮落的人救回;祂要藉著祂的兒子將祂的生命釋放出來;祂要藉著聖靈來重生人。

神的救法

神要來解決人的罪,將墮落的人救回,祂就差遣基督來作這件事。基督在十字架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就是『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彼前二24。)這就是摩西在曠野舉蛇(民二一4~9)所豫表的。以色列人因犯罪,都是該死的;但神吩咐摩西在曠野將銅蛇舉起,叫凡被蛇咬的,一望這銅蛇就活了。照樣,基督也被舉起,為人擔罪受死,好叫死在罪中的人得著神的生命而活過來。(約三14~15。)

神要來釋放祂的生命,就將祂的生命放在基督裏面。(約一4,約壹五11。)基督在十字架上受死,就將祂(基督)裏面所藏著的神的生命釋放出來。因為基督就是那一粒麥子落在地裏死了,神的生命就釋放出來了。(約十二24。)所以神藉耶穌基督從死裏復活,就重生了我們。(彼前一3。)

重生,是『從神生的』,(約一13,)是『出於天』的。(林前十五47。)

重生,是『從水和聖靈生的』。(約三5。)對於這裏所說的『從水和聖靈生的』,我們要略加一點的解釋。當施浸約翰出來傳道施浸的時候,他說,『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浸,祂卻要用聖靈給你們施浸。』(可一8。)施浸約翰是把水和聖靈連在一起說,主耶穌在這裏也是把水和聖靈連在一起說。約翰在那裏所說的『水』既是施浸的水,就主耶穌在這裏所說的『水』也必是施浸的水。主耶穌當時回答尼哥底母的話,必定是尼哥底母一聽就明白的;當時許多人都知道約翰用水施浸,所以主耶穌一題到水,尼哥底母就能領會到這是指著約翰用水施浸說的;如果主耶穌所說的『水』另有別的意思,就叫尼哥底母不容易領會了。所以『水』是指著施浸的水說的。約翰所施的浸是悔改的浸,是告訴百姓,當信那在他以後要來的,就是耶穌。(徒十九4。)約翰來用水施悔改的浸,還不能叫人重生;必須『從水和聖靈生的』,纔是重生。悔改的浸的意思是說,不只人的行為是惡的,是死的,需要悔改,就是人的自己也是壞的,也是死的,需要埋葬,需要受浸。一個人到水裏去受浸,就是在神面前承認自己的行為是惡的,承認自己這一個人是壞的,是死在罪中的,所以只配死而埋葬。但是,人光是這樣『從水』,還不能生;人必須『從水和聖靈』,纔能生。人還必須接受主耶穌所賜的聖靈,纔能得著神的生命。施浸的約翰先來傳『悔改』,(可一4,)主耶穌就緊接著加上『信』。(15。)悔改是叫人脫離一切屬乎我們的,相信是叫人進入一切屬乎神的。人因著悔改而進入水,人因著相信而進入聖靈。人這樣進入水,又進入聖靈,就是從水和聖靈生的。悔改而進入水,就結束了舊人的生命;相信而進入聖靈,就得著了神的生命。這樣一來,就是重生。

重生,雖然是『從水和聖靈生』,但使人重生的工作,在主觀方面,完全是聖靈自己作的。(在客觀方面,完全是基督作的。)所以主耶穌在約翰第三章一次題到『從水生』,而三次題到『從聖靈生』。(5,6,8。)

重生,是『從聖靈生』。聖靈來叫人悔改,叫人『為罪…自己責備自己』;(約十六8;)聖靈引導人用信心接受主耶穌作救主;聖靈進入這樣悔改而相信的人裏面,將神的生命賜給他,叫他得著重生。聖靈光照人,叫人悔改,引導人相信,叫人接受神的生命,都是用聖經的話語,福音的真道。所以聖經說,神用福音,用真道生了我們。(林前四15,雅一18。)我們蒙了重生,不是由於能壞的種子,乃是由於不能壞的種子,是藉著神活潑常存的道。(彼前一23。)神是藉著聖靈用祂的話,將祂的生命送到我們裏面,種在我們裏面。我們因著聖靈的感動,而相信神的話,神的生命就進入我們裏面。神的話裏面藏著神的生命。並且神的話『就是生命』。(約六63。)所以我們一接受神的話,我們就得著神的生命。

重生叫人所得著的生命,不是屬肉體的,乃是屬靈的。這個生命像風一樣的無形可見,(三8,)卻是人所能感覺得到的,是非常實際的。

所以重生不是別的,乃是人在自己的生命之外,再得著神的生命。

我們一得著重生,就有『權柄作神的兒女』,(一12,)就與神有了父子生命上的關係。(加四6,羅八15~16。)神非受造的生命,就是神的生命,就是『永生』。(約十七3。)乃是亞當所可得而沒有得著的生命,乃是人本來沒有的生命,現在進到我們的裏面了。這是新約的特點,這是新約的榮耀,阿利路亞!

神的生命,是有神的性情的。所以我們一得著神的生命,就『得與神的性情有分』,(彼後一4,)就能懂得神的心意,就自然願作神所願意作的事,也就有活出神的形像的可能。(西三10。)人如果說他接受了神兒子的生命,而在他的生活上一點顯不出這生命的性情,一點不喜愛公義,一點不恨惡罪惡,就這個人的相信,這個人的重生,是可疑惑的。因為神的生命是有神的特性的,人沒有神生命的性情,就怎敢說有神的生命呢?

『人的靈是耶和華的燈。』(箴二十27。)亞當墮落後,這個靈就黑暗了。當聖靈重生我們,將神的生命放到我們的裏面,就叫我們的靈活過來,(弗二5,)就好像把燈點亮了一般。人死,是靈先死;所以重生是聖靈把神非受造的生命放在人的靈裏,叫人的靈先活過來。聖靈的工作,是從人的裏面作起,是從中心作到圓周的,是從靈到魂,然後到體的。聖靈重生人,完全是一件在靈裏面的事。從前我們的靈是因罪而死,現在靈復活過來了,(西二13。)現在能認識神了,對於罪也有感覺了。所以,人如果說他重生了,而他對於神從來不認識,對於罪一點感覺都沒有,就這個人的重生是可疑惑的。

當聖靈重生我們的時候,還賜給我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我們裏面。(結三六26。)神賜給我們一個『新心』,不是另外賜給我們一個『心』,乃是把我們那個壞了的心更新過來。神賜給我們一個『新靈』,也不是另外給我們一個『靈』,乃是叫我們那個死了的靈活過來,把那個舊了的靈更新過來。我們有一個新心,就會想神,要神,愛神。我們有了一個新心,對屬天屬靈的事,就有了新的喜好和傾向。我們有了新的靈,對於屬靈的事,就不像從前那樣軟弱無能;對於屬神的事,就不像從前那樣一竅不通。我們有了新的靈,對於屬靈的事,就剛強有力;對於屬神的事,也能通曉;(林前二12;)與神也能交通了。

還有一件榮耀的事,就是我們得重生的時候,神將祂的靈也放在我們裏面。(結三六27。)聖靈是住在我們更新的靈裏。這也是舊約時代所沒有的事。在舊約時代,聖靈在人身上有工作,但是聖經沒有明文說聖靈是永遠住在人的裏面。(創世記六章三節所說的『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裏面』,按原文是『我的靈就不常與他相爭』的意思。)

我們怎麼知道,在新約時代,聖靈是一直住在我們的裏面呢?這是主自己告訴門徒的。祂說,『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祂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不見祂,也不認識祂;你們卻認識祂,因祂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裏面。』(約十四16~17。)這位保惠師的來,乃是主換一個樣子來。因主接下去說,『我不撇下你們為孤兒,我必到你們這裏來。』(18。)第十七節的『祂』,就是這裏的『我』,所以說這位保惠師是主換了一個樣子來。當主在世上的時候,祂是常與門徒同在,但祂不能住在他們的裏面。主復活之後,是穿上了聖靈,所以能住在他們的裏面。神如何在基督裏藉著基督來到人中間,基督也如何在聖靈裏藉著聖靈進到人裏面。所以,聖靈在人裏面,就是基督在人裏面;(羅八9,林後十三5;)而基督在人裏面,也就是神在人裏面。(以弗所三章十七節的『基督』,就是第十九節的『神』。)哦,這是多麼有福的一件事,造物者竟然住在受造者的裏面!這是宇宙中最希奇,最有福,最榮耀的一件事。

主不撇下我們為孤兒,就是說到祂自己要看顧我們,要培養我們,要造就我們,要負我們一切的責任。換句話說,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功的是客觀的,聖靈住在我們裏面,要把客觀的事實變成我們主觀的經歷。真理的聖靈是把人帶進到實際裏去的。(『保惠師』,按原文有兩個意思:一個意思是『在旁的幫助者』。這是說到聖靈是我們現成的幫助者。你甚麼時候需要祂幫助,祂好像就在你旁邊,就能幫助你。還有一個意思是『辯護者』,像基督在神面前替我們辯護,為著我們的益處。)

我們一重生,就是一個得救的人了。並且神『救了我們』,就是『藉著重生的洗』。(多三5。)重生不只叫我們得著生命,重生也是一個『洗』。洗去我們的舊造,就是叫我們得蒙拯救,脫離舊造。

我們原來是一個舊創造,現在因著『聖靈的更新』,(5,)有了新心、新靈、和非受造的生命。『在基督裏,他就是一個新的創造;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五17。)

人一有了神的生命,就能認識神,就能懂得屬靈的事。今天在屬靈方面,就在神的國裏;將來在實際方面,也必進到神的國裏。(約三3,5。)

人一重生,不只在今天得著神的生命,並且對於將來,『有活潑的盼望,可以得著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存留在天上的基業。』(彼前一3~4。)今天在地上作一個天上的人,將來就能到天上享受天上的福分。

感謝讚美神,重生是何等奇妙!重生的結果又是何等有福,何等榮耀!我們要唱:

   真奧祕!真奧祕!    主基督與罪人合為一。
   或人事、或時地,    不能使主與我再分離。
   阿利路亞!阿利路亞!  榮耀的奧祕!
   真奧祕!真奧祕!    在主裏我與神永合一。

               — 詩歌二六四首,第一節

我們重生了,我們就是屬乎神的種類了。但是,我們還得長大成人像祂的種類,就是得榮耀的神而人。我們要知道,每一種生命,都有一種的特性,都有一種的本能。像鳥有鳥的生命,所以牠有牠生命的特性,生命的本能,牠喜歡飛在空中,也能飛在空中;魚有魚的生命,所以牠有牠生命的特性,生命的本能,牠喜歡住在水裏,也能住在水裏。不只動物的生命是如此,就是植物的生命也是如此。『凡好樹都結好果子,惟獨壞樹結壞果子,』都是生命的自然;『好樹不能結壞果子,壞樹不能結好果子,』也都是生命的律。(太七17~18。)我們既然得了重生,有了神的生命,這一個生命,也自然有牠的特性,有牠的本能。

不過我們要知道,我們所得的這個生命是完全的,卻不是成熟的。這生命的生機是完全的,可以達到最高的境界,但重生時是初生,還未長大成熟。這好像一個果子纔生的時候,牠的生命是完全的,但是,還是生的。初生的完全只完全於生機,成熟的完全纔完全於有機體的各部分。所以人重生之後,還需要聖靈長久繼續不斷的更新,讓這生命能完全於全人的各部分。所以底下我們要逐一的來看,這個生命的種子如何彰顯牠的特性和本能。

生命的律

我們再來讀希伯來八章十節:『我要將我的諸律法放在他們心意裏面,寫在他們心上。』這是新約與舊約不同的地方。在舊約,律法是放在人的外面,寫在石版上的。在新約,律法是放在我們裏面,寫在我們心上的。放在外面,寫在石版上的,必定是字句;(林後三6;)那麼,能放在我們裏面,能寫在我們心上的是甚麼律法呢?這律法的性質到底是怎樣呢?從神的話看來,這能放在我們裏面,能寫在我們心上的,不是那些字句,乃是一個生命的律。每一個律不一定是生命的,但是,每一個生命必定有一個律。神放在我們裏面的律,乃是出於神放在我們裏面的生命。只要你裏面有祂這一種的生命,你裏面就必定有這一個生命的律。神是在祂兒子裏來到人間,神的兒子是在聖靈裏進到人的裏面。聖靈叫人裏面有了一個生命,這個生命在人裏面就有牠的功用,這個功用就是這裏所說生命的律。換句話說,這個生命的律是從聖靈來的,這就是羅馬八章二節所說『生命之靈的律』。這個律是單數的。舊約的律法有許多條。新約的律法沒有第一條,沒有第二條,沒有第三條…也沒有末了一條。新約的律法只有一條,就是生命的律。這就是新約。

這生命的律的性質到底如何呢?這生命的律的性質,就是自自然然的有一種功用。像耳朵,你不必用力量去管牠,牠自自然然的會聽;像眼睛,你不必用力量去管牠,牠自自然然的會看;像舌頭,你不必用力量去管牠,牠嘗到不好的味道,就自自然然的會吐出,嘗到好的味道,就自自然然的會咽下去。如果有耳朵不會聽,有眼睛不會看,有舌頭不會辨味道的好壞,那若不是生理上有病,就是沒有生命。神放在我們裏面的是生命,這一個生命有一個律。神放在我們裏面的不是儀文,不是字句,乃是活的,乃是生命的律,是自自然然那樣的。

我們再說一個比方。就如一棵死的桃樹,你對牠說,『你應該有綠的葉,紅的花,到了時候應該結出桃子來。』你從歲首說到年終,都是白說,白要求,因為牠是死的,牠沒有生命。如果有一棵活的桃樹,你不要求牠甚麼,牠自自然然的會發芽、長葉、開花、結果。這就是生命的律,這一個律有牠自自然然的功用。

神放在我們裏面的既然是生命,所以必定有律,也必定有自自然然的功用。這個律會把生命自自然然的『律』出來。這生命自自然然的要把你裏面生命的內容『律』出來,這生命要把神的豐富和祂的一切『律』出來。只要我們不攔阻牠,牠總是自自然然的出來。

諸律法與裏面的諸部分

耶利米三十一章三十三節說,『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的諸部分裏頭,寫在他們心上。』這『裏面的諸部分』何所指呢?要明白這個,我們就不能不題起『心』的問題。(我們所說的心,不是指生理的心。)我們要根據聖經所記載的,和許多屬乎主的人所經歷的,來說一點關乎『心』的事。憑聖經的記載看來,心掛著幾個部分,現在我們把牠看一下。

心掛著的幾部分

(一)心掛著良心 例如:『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來十22,)這裏的『天良』,就是『良心』。『心若責備』,(約壹三20,)責備是良心的功用。可見良心是在心的系統之內。所以說,心掛著良心。

(二)心掛著心思 例如:『心裏懷著惡念』,(太九4,)『心裏議論』,(可二6,)『心裏妄想』,(路一51,)『心裏起疑念』,(路二四38,)都是在心裏的故事。『心裏明白』,(太十三15,)『存在心裏,反復思想』,(路二19,)『心中的思念』,(來四12,)都可見心是掛著心思的部分。所以說,心掛著心思。

(三)心掛著意志 例如:『立定心志』,(徒十一23,)『心裏順服』,(羅六17,)『本心所酌定的』,(林後九7,)『心中的…主意』,(來四12,)可見心是掛著意志的部分。所以說,心掛著意志。

(四)心掛著情感 例如:『心裏冰涼』,(創四五26,)『心…火熱』,(路二四32,)『心裏不要憂愁』,(約十四1,)『心就喜樂』,(十六22,)可見心是掛著情感的部分。所以說,心掛著情感。

憑以上這些地方來看,我們不敢說良心就是心,也不敢說心思就是心,也不敢說意志就是心,也不敢說情感就是心。但我們敢說,心至少掛著良心,掛著心思,掛著意志,掛著情感。心,能管良心,能管心思,能管意志,能管情感。可以說,心就是這四件東西的總綱。底下我們說到心掛著那一部分的時候,關於掛著良心的心,就說良心;關於掛著心思的心,就說心思;關於掛著意志的心,就說心志;關於掛著情感的心,就說心情。

這樣看來,耶利米三十一章三十三節所說的『裏面的諸部分』,至少是指著良心、心思、心志、心情這些部分說的。

心與諸律法的關係

希伯來八章十節和十章十六節所說的『諸律法』是甚麼意思呢?我們在前面曾說生命的律是單數的,不是多數的。這裏怎麼說『諸律法』呢?怎麼律法又是多數的呢?分別在這裏:我們重生的時候所得的生命只有一個律,是就『律』的本身來說的。但是這個律在我們裏面的功用卻不是一個。神的生命在我們裏面的諸部分都有牠的作用。在靈裏有牠的作用,在心思裏有牠的作用,在心志裏有牠的作用,在心情裏有牠的作用,在裏面的諸部分裏都有牠的作用。耶利米書所說的『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的諸部分裏頭』,就是指神的生命的律在人裏面的各部分裏頭都有牠的作用說的。

所以,以律的本身來說,是單數的;以這個律運行的功用來說,是多數的。這好像自來水,源頭是一個,但管子是多數的。生命在我們裏面只有一個律,但是在各部分也都有這個律。在靈裏有牠,在心思裏有牠,在心志裏有牠,在心情裏有牠。就生命來說是一個,就牠運行的功用來說是多數的。牠能作到各部分,不過牠的根源是一個。

心是生命的進出口

我們要知道,靈雖然是人的最高部分,但代表人的自己的不是靈,代表人自己的乃是人的心。詩篇四篇四節所說的『要心裏思想』,也可以譯作『當與你自己的心交通』。這正如我們平常所說的『心口相商』。可以說,心是我們的真我。在我們的生活裏,心是一個最要緊的東西。

心是在靈與魂之間的。所以,凡要進入靈的,都得通過心而入;凡要從靈發出的,都得通過心而出。箴言四章二十三節說,『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因為一生的出口是由心發出。』這意思是說,心是生命的出口;換句話說,人外面所結的果,都是由心發出的。所以心是最要緊的東西。

心是生命運行的必經之路。所以,神的生命要進到我們裏面,總是先打動我們的心。如果心沒有憂傷,沒有悔改,神的生命就沒有法子進來。神若不是叫我們感覺罪惡的痛苦,就是叫我們嘗到神愛的甘甜,或是覺得基督的寶貴,總是先來打動我們的心,叫我們憂傷,叫我們悔改。在這裏,心裏的憂傷是良心的故事,悔改是心思的轉變。當我們的心這樣被打動的時候,我們的意志一決定,我們的心就相信,從這裏一接受基督,神的生命就進到我們裏面了,神的生命就種在我們裏面了。(彼前一23。)

心是生命的一個開關

一粒生命的種子種在地裏,是能生長的,並且是一直生長下去的。但是,牠的生長不是沒有條件的。比方:種子種下去以後,從來不澆水,也沒有雨水,就要攔阻牠的生長。不只生命是這樣,就是物理也是這樣。像電,牠的力量是大的,但是,一個小小的開關一關,就能把牠停了。不錯,生命的力量是大的、是自然的;但是,如果有東西阻礙牠的發展,不履行牠發展的條件,那牠就發展不來,似乎牠的發展是有止境的了。

那麼,這一個生命怎樣纔能從我們裏面發展出去呢?我們要記得,我們接受生命如何是從心開始的,那麼生命的生長也如何是從心開始的。你的生命能不能向外發展出去,是看你的心向神是不是開啟的。你的心如果向神是開啟的,你裏面的生命就能發展出去;你的心如果向神是關閉的,你裏面的生命就沒有發展出去的可能。所以,說來說去,又是心的問題。心是我們不可不注意的。

我們要知道,心是有愛好、有傾向的;靈是叫我們與神來往,與神交通的。所以,我們要神、愛神,不是靈裏的事,乃是心裏的事;而我們敬拜神、事奉神,不是心裏的事,乃是靈裏的事。心只能愛神而不能摸著神,心只能傾向神而不能與神交通;能摸著神,能與神交通的,乃是靈。

有人說,『我們要摸著神的事是要用頭腦的,就如我們聽聲音是要用頭腦的。』不錯,聽聲音是要用頭腦,但是,聽聲音還得用耳朵。如果有人在這裏一直說話,而你沒有耳朵,你的頭腦並不能領會這人說話的聲音是怎麼回事。這好比眼睛是看東西,是分辨顏色的,如果有紅、白、黃、藍這些顏色,而你沒有眼睛,你就不能領會甚麼是紅色,甚麼是白色,甚麼是黃色,甚麼是藍色。你要看得見,還得用眼睛。聲音是要用耳朵傳到頭腦裏去的,顏色是要用眼睛傳到頭腦裏去的。照樣,屬靈的事,是要用靈去摸著的。

但是,你如果是一個無心的人,神要與你交通,與你來往,也是不能的。你的心好像電燈開關,一開,燈就亮了;一關,燈就熄了。你的心如果向神是開著的,神與你交通,與你來往,就是容易的事;你的心如果向神是關著的,神要與你交通,與你來往,就不容易。神的生命在我們裏面是事實,但是,心是這生命的一個開關。神的生命能不能從我們的靈達到良心裏,神的生命能不能從我們的靈達到心思裏,神的生命能不能從我們的靈達到心志裏,神的生命能不能從我們的靈達到心情裏,那個開關就是心。心如果是開著的,就能;心如果是關著的,就不能。

心能阻礙生命的運行

聖靈重生了我們以後,我們是得著了一個非受造的生命,就是神的生命。這個生命是有能力的,並且這個能力是沒有限量的,牠是不受空間的限制,也是不受時間的限制的。但是,如果我們的心有了問題,神的生命就要受很大的攔阻。我們的良心有了問題,神的生命就受攔阻;我們的心思有了問題,神的生命就受攔阻;我們的心情有了問題,神的生命就受攔阻;我們的心志有了問題,神的生命就受攔阻。神的生命是放在我們的靈裏,但是,牠要出去,牠要往我們裏面的各部分去。我們裏面那一部分出了問題,牠就遇著了阻礙,牠就停在那裏。

實在說來,每一個蒙恩屬乎主的人,都有神的生命在他裏頭,這是千真萬確的,這是不能否認的。神的生命在我們裏面,是活的,並且是活著的,這也是千真萬確的,這也是不能否認的。因著有神的生命在我們裏面,我們裏面就有了啟示,有了光照,有了聲音,有了感覺。但是,為甚麼有許多神的兒女說,我沒有啟示,沒有光照,沒有聲音,沒有感覺呢?這是不是神的生命在我們裏面不實在呢?這是不是神的生命在我們裏面不活了呢?不。神的生命在我們裏面是千真萬確的,是活的,並且是活著的。我們所以沒有啟示,沒有光照,沒有聲音,沒有感覺,是我們人這一邊的『心』出了問題。若不是良心有了問題,像良心所定罪的沒有對付;就是心思有了問題,像思慮煩擾,懷著惡念,議論疑惑等等;若不是心志有了問題,像固執己意,不肯順服等等;就是心情有了問題,像肉體的喜好,天然的傾向等等。總有一部分出了問題,總是心的部分出了問題。

神的生命是放在我們裏面了,這生命要從靈運行出去。但我們這一邊在那裏不讓牠通過,有的時候是良心不讓牠通過,有的時候是心思不讓牠通過,有的時候是意志不讓牠通過,有的時候是情感不讓牠通過,所以神的生命在我們身上就律不出來。我們務要記得,神的生命向外發展,是要通過心的各部分的,如果心的那一部分有了問題,就阻礙了神的生命的運行。

這個,我們可以用以弗所四章十七至十九節的話來證明。現在我們按照原文把這段聖經繙譯於下:『因此我就說這個,並且在主裏面見證:你們行動不要再像別人,就是隨著虛妄的「諾士」(譯音)而行動的外邦人,「迪安諾亞」(譯音)昏昧,與神的生命隔絕,都是因他們裏面的愚昧,都是因他們心的剛硬,他們既丟棄了一切的感覺,就放縱自己,貪行種種的污穢。』

(註:第十七節的『諾士』,在新約聖經共用過二十四次,有以下各種譯法:有譯作『心竅』的;(路二四45;)有譯作『心』的;(羅一28,七23,十一34,十四5,林前一10,二16兩次,弗四17,西二18,帖後二2,啟十七9;)有譯作『內心』的;(羅七25;)有譯作『心意』的;(十二2;)有譯作『悟性』的;(林前十四14,15兩次,19;)有譯作『心志』的;(弗四23;)有譯作『意』的;(腓四7;)有譯作『心術』的;(提前六5;)有譯作『心地』的;(提後三8,多一15;)有譯作『聰明』的。(啟十三18。)『諾士』是原文的讀音。這個辭單譯作『悟性』或者『思想』,都不彀達出原文的意義,因原文的意思是包括『悟性』和『思想』的。不過我們為說話便利起見,以下就用『悟性』。我們不敢說『悟性』就是『心思』,但是,心思中有一大部分是悟性。我們人有三個得知識的機關:在身體方面的是頭腦,在靈方面的是直覺,在魂方面的是悟性,這悟性又是受直覺支配的。身體方面的頭腦,我們都知道。直覺呢,有時覺得有,有時又覺得沒有。有時會催促你,有時會阻止你,這個在你裏面的東西叫直覺。悟性是介乎直覺與頭腦之間的。悟性,把直覺的意思表明出來,叫頭腦去想出來。我們的直覺就是強,我們的頭腦就是好,但悟性如果有了病,就不能把裏面的意思發表出來。第十七節的『諾士』是一個能思想的機關,好比說『眼睛』;第十八節的『迪安諾亞』是這個機關的一種作用,好比說『看見』,可以說是一種領會的力量。)

人虛妄的悟性—『諾士』—就是所謂的空中樓閣,是一種妄想。這一種人的心思,被一種妄想充滿了。從前有這麼一個故事:有一個牧師講完道後,請在座的一個人起來禱告。那個人禱告來,禱告去,末了禱告出『二百五十吊』錢來(那個時候的錢是一吊一吊的)。這個人的心思被錢財的妄想充滿了,神的生命運行到這一部分,怎能出來呢?以此為例,人也罷,事也罷,物也罷,都能構成一種妄想,霸佔我們的心思。我們的心思一被甚麼妄想霸佔了,神的生命就被擠住了。(太十三22。)

人的心思一被虛妄的甚麼霸佔了,人的悟性就昏昧,領會的力量就黯淡無光。曾有一個少年的基督徒,被一件事抓住了,一直在那裏想來想去,頭都轉昏了;忽而這是不是神的旨意,忽而那是不是神的旨意,心思一直在轉動,結果反而胡塗了。這就是『迪安諾亞』昏昧,就是領會的力量昏昧了。

心思所以虛妄,領會力所以昏昧,所以與神的生命隔絕,都是因裏面愚昧,都是因心硬丟棄了一切的感覺。心剛硬到一個地步,甚麼感覺都沒有了。所以病源是從心發起的。

總而言之,心一硬,就與神的生命隔絕,就越發愚昧,就越發不能領會了。這樣,生命的發展就有了阻礙。所以,我們必須看見,不是生命的律不在我們的裏面運行,生命的律是等著往外『律』出去,牠要從我們裏面的各部分『律』出去。可是,如果我們心所掛著的各部分出了問題,就阻礙了生命的運行。所以,要讓神的生命能發展出去,能運行無阻,心就必須沒有問題。

石心的軟化與生命的運行

以西結三十六章二十五至二十七節,至少說到五件事,就是:(一)用清水洗淨我們。(二)賜給我們一個新心。(三)將新靈放在我們裏面。(四)除掉我們的石心,賜給我們肉心。(五)將神的靈放在我們裏面。這五件事合起來的結果,就是使我們順從神的律例,謹守遵行神的典章。關於新心和新靈,以及聖靈住在我們裏面,在前面我們已經說過了。現在我們要說一點神如何除掉我們的石心,賜給我們肉心。我們要知道,我們說到石心、肉心,並非說我們有兩個心;我們的心只有一個。石心是指心的硬而言,肉心是指心的軟而言,心還是一個心。我們得救的時候,神是賜給了我們肉心,但是,我們的石心還在。可以說,我們一面有肉心,一面還有石心。石心的被除掉,不是一下子的事,乃是慢慢的軟下來的。神的生命在我們裏面能發展多少,完全在乎我們的心軟化了多少。我們的石心必須逐漸的變化成肉心,神的生命就能無阻的運行出去。

在神的兒女中,對於這個,是有不少同樣的經歷的。當人得救的那天,本來那顆硬的心是軟下來了。但是,還不敢說完全的軟下來。得救的時候,他的心也許軟下來了百分之七十。但是,過了若干時候,心反而有些硬起來了,他的硬心又好像回頭了。後來的心變得比從前硬,是逐漸逐漸硬下去的。他也許是被甚麼事抓住了,他也許是被甚麼人摸著了,他也許是被甚麼東西纏累了,他也許是被甚麼工作吸引住了,他因了這些而落下去了,這又是心出了問題。所以,我們的生命能長進不能長進,能發展不能發展,完全在乎我們的心變化如何,在乎我們的心是軟是硬。我們的心如果被神以外的東西抓住了,是事也罷,是人也罷,是物也罷,總是攔阻生命的運行的。所以,神要把我們的心一直變,變變變,變到完全是一個肉心的地步。這樣,神的靈就要叫我們裏面的生命加強的往外頭運行。

神的生命要從我們裏面往外去,神總是打動我們的心,軟化我們的石心。有的人是受神的愛打動,有的人是被神的管教打動。像以色列人違背神,到有一個時候,神擊打他們,他們就又歸向神。像有的姊妹被她的孩子抓住,過分的寶貝她的孩子;神說了一次不聽,兩次不聽,三次不聽…神就把她的孩子接去,她的心反而歸向神了。像有的弟兄被他的事情抓住了,神說了一次不聽,兩次不聽,五次、十次不聽,神就讓他的事情失敗,他的心反而轉向神了。像有的事奉神的人,他一直被工作抓住,從早到晚就是忙;不錯,工作是屬靈的工作,但是這一個工作奪去了他的心,這一個工作把神的地位擠住了。神說了一次不聽,說了十次不聽,神就打擊他,他一倒下來,心裏就明白過來,心就轉向神了。有的弟兄,有的姊妹,有他們特別的持守,有他們特別的優點,有他們特別的義。可是,就是他們的持守,他們的優點,他們的義,變作他們的誇口,變作他們測量人的尺度,這些擠滿了他們的心。神說了一次、兩次、十次、二十次不聽,神的手就加在他們身上。他們明白過來,就俯伏下來,心就完全歸向神了。神這樣作,就是要把石心變到肉心的地步,變到讓神的生命能運行無阻的地步。如果你的心被神打動了,你自然要對神說,『神阿!我把我的自己奉獻給你,我要全心向著你。』你一奉獻,讓神來作,祂就在你裏面運行;祂一運行,你裏面就有所看見,有所聽見,有所感覺。當你肯順服神一下的時候,神的生命就運行出來了;神的生命就運行到你的良心裏,神的生命就運行到你的心思裏,神的生命就運行到你的心志裏,神的生命就運行到你的心情裏。神的生命就是這樣在你的裏面運行不息。

生命運行的兩個條件

生命的律是一直運行要往外面律出去,牠要從我們裏面的諸部分運行出去。但是,多少時候,牠一出去就好像碰了壁,就是通不過。這是我們攔阻了牠。所以,要生命運行得通,我們還得履行兩個條件:

順服生命的頭一個感覺

一個條件就是要順服生命的頭一個感覺。除非一個人沒有重生,他纔沒有感覺;如果他是重生了,總是有一點感覺的。有一個基督徒是作醫師的,他問一個傳道人說,『屬靈的起頭和屬靈的長進,是從飢渴起頭的,但是,有許多人,他不覺得飢,他不覺得渴,那麼,如何叫這樣的人能覺得飢,能覺得渴呢?』那個傳道人就說,『你是醫師,你知道人有生命。除非這個人死了,他纔沒有食慾;如果他沒有死,多少總是有食慾的。那麼你如何加增他的食慾呢?你給他藥喫。他喫一點藥,食慾加增一點,喫到後來,食慾就正常了。所以,我們只要有一點感覺,我們就要順服這一個感覺。你順服這一點感覺,你的飢渴就增加一點;你再順服一點感覺,你的飢渴又多增加一點。你的感覺加強,你就多順服一點;你多順服一點,你的感覺就更強。你再順服,你就再加上感覺,你立刻看見,你的裏面活了。』生命在我們裏面的運行就是這樣。牠轉到你的心情部分,叫你向著神去;再轉到你的心思部分,叫你向著神去;再轉到你的心志部分,叫你向著神去。這樣一圈一圈的轉,你的生命就加多,你的生命就加深,你的生命就加高了。所以,我們總要從順服最小的感覺起。一有感覺,就得順服。

有人要問說,順服以後怎樣?我們的答覆是,你還沒有順服你裏面的頭一個感覺之先,你不要管以後怎樣。因為憑聖經看來,神從來沒有在一個時候給人兩個感覺。亞伯拉罕就是一個例子。亞伯拉罕出去的時候,還不知道往那裏去,(來十一8,)他只知道神要他離開他的本地和親族,往神所要指示他的地方去。(徒七3。)他第一個感覺只是出迦勒底的吾珥。引導的生命永遠不是叫你獨立的,引導的生命永遠是叫你倚靠的。亞伯拉罕的經歷是說,我這一步先踏下去,下一步如何我不知道。他一步一步的走,一步一步的倚靠。神不只給亞伯拉罕信心,神並且把祂的生命、祂的性情都組織到亞伯拉罕的裏面了。所以,你順服了一步,你還是仰望神,你把第二步放在交通裏仰望神,神要一步一步的給你引導。

當我們蒙神的恩典,要學習在裏面跟從神向前走的時候,我們裏面是會有感覺的。我們這樣一步一步向前走的時候,有一件事是很寶貴的,就是你如果越過神去作甚麼,你如果有一個行動與你裏面的生命合不起來,你立刻發覺有『聖靈禁止』,(徒十六6,)立刻覺得『耶穌的靈不許』。(7。)你如果順服你裏面的引導或行或止,一次過一次,你就在生命裏有長進。我們再說,我們總要順服生命的頭一個感覺,就是最小的一個感覺,都得順服,因為順服是讓生命運行的一個要緊的條件。

愛 神

還有一個條件,就是要愛神。馬可十二章三十節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照原文,這裏的『性』該譯作『魂』,『意』該譯作『悟性』(迪安諾亞)。這一節的意思就是說,要盡你的心,要盡你的魂,要盡你的悟性,要盡你的力量,愛主你的神。憑神的話來看,愛神是與生命的運行有關的。照許多聖徒的經歷來說,神是先把祂的生命種在他們裏面,然後用愛來打動他們的心情。我們如果讀約翰福音,就要看見牠著重信,也著重愛。約翰福音說,信的人有永生;約翰福音也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裏去,與他同住。』(十四23。)信是把生命接受進來,愛是把生命流露出去。只有信,纔能讓生命進入;只有愛,纔能讓生命出去。

所以,弟兄姊妹們,我們就是要讓這一個愛達到我們的心裏去,讓這一個愛達到我們的心情裏去,讓這一個愛達到我們的心思裏去,讓這一個愛達到我們的心志裏去。我們要仰起頭來說,『我的神!我要用盡我的心來愛你,我要用盡我的魂來愛你,我要用盡我的悟性來愛你,我要用盡我的力量來愛你。』如果有誰真是這樣的話,他要立刻看見,他的思想改變了,他的言語改變了,他的行為改變了,他裏外一切都改變了,因為在他裏面已經有那愛的故事。哦,弟兄姊妹們,神今天所盼望於我們的,乃是我們的心給祂摸著,乃是我們的魂給祂摸著,乃是我們的悟性給祂摸著,乃是我們的體力給祂摸著。林後三章十六節說,『他們的心幾時歸向主,帕子就幾時除去了。』心一歸向主,就有光照,有聲音,有感覺了。

現在的問題不是問甚麼是光照,甚麼是聲音,甚麼是感覺;乃是問你的心到底在那裏。你的心如果是貼在甚麼人,貼在甚麼事,貼在甚麼物上了,你的心如果是貼在甚麼恩賜,貼在甚麼屬靈的經歷,貼在甚麼屬靈的工作上了,就阻礙了你裏面生命的發展,就叫你裏面的生命流不出來,這就是因為你的心這一關通不過。所以,弟兄姊妹們,你的心必須歸向主!你的心要貼在神身上。你的心如果向著神,你裏面必定有光照,你裏面必定有聲音,你裏面必定有感覺。弟兄姊妹們,你如果要明白神的旨意,不是先在頭裏明白,乃是你的心先傾向神。你說,『神阿!我只要你,我不要別的。』你如果這樣的話,就很容易明白神的旨意。

羅馬十二章一至二節所說的,能給我們證明這件事。保羅先說,『弟兄們,我以神的諸慈悲勸你們,』這是先打動心情;然後『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這是意志的行為;然後『悟性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這是心思裏明白神的旨意。這給我們看見,人裏面的生命,能達到他的心情裏去,能達到他的心志裏去,能達到他的心思裏去。這樣,生命就向外發展了,生命就滲透出來了。當我們的心絕對傾向神的時候,祂會在裏面給我們感覺,祂會引導我們,扶持我們,叫我們裏面有力量順服祂。這樣,我們裏外的一切情形就都改變了。所以,弟兄姊妹們,如果我們要生命向外發展,要生命長大,我們就得盡心、盡魂、盡悟性、盡力量愛主我們的神!

生命運行的兩個功用

神的生命一直在那裏運行,我們如果肯讓牠,順服牠,自然就叫生命得著發展,得以長大。我們如果讓這生命不斷的在我們裏面運行,讓祂運行到我們的良心裏,讓祂運行到我們的心思裏,讓祂運行到我們的心志裏,讓祂運行到我們的心情裏,這樣不斷的運行,就把一切不該有的東西都除掉,把一切從神來的豐富都留下來。這樣,總是裏面除去一點,增加一點;除去的多,增加的也多。除去的是不應該有的,增加的是應該有的;除去的是亞當的,增加的是基督的!除去的是舊的,增加的是新的;除去的是死的,增加的是活的。就是這樣一點一點的除去,就是這樣一點一點的增加,我們的生命就長大了。

神的生命這樣在我們裏面運行的時候,就有兩個功用:一個就是死的功用,一個就是復活的功用。死的功用是去病的功用,復活的功用是得健康的功用。主的那個十字架,第一個成分是死,第二個成分是活。羅馬六章告訴我們,這兩個成分,是基督的生命頂有力量,頂有功用的成分。所以,甚麼是十字架呢?就是當你的心被神打動以後,你把自己獻在神的手裏,祂的生命在你的裏面一直在那裏運行,運行的時候,有一種成分是叫你死的。這個死的功用除去你裏面不該有的,除去你裏面違反神的,除去你裏面違反生命的,除去你裏面違反聖靈的。同時又有一種活的成分是叫你活的,這個活的功用叫你活出神本性裏的一切豐盛來,你的裏面就有了亮光,有了喜樂,有了平安。基督的死和基督的活是這樣的在你裏面叫你脫離罪,脫離一切神所恨惡,神所定罪的;同時也叫你得著新鮮,得著光照,得著喜樂平安。所以,除去是如何的,增加也是如何的,就是讓神的生命在那裏轉動,在那裏運行,就除去一些,留下一些。神的生命運行一下,你就死了一些;神的生命運行一下,你就活了一些。神的生命運行不息,越去掉不該有的,就越留下該有的;越去掉死的,就越增加活的。但願我們順著神生命的運行往前行,讓祂的生命在我們裏面能通過各部分,能毫無阻礙的運行著,能一直有所除去,能一直有所增加。

生命運行的大能

希伯來八章七節說,『那前約若沒有瑕疵,就無處尋求後約了。』我們在前面說過,前約所以有瑕疵,並非前約的本身有瑕疵,乃是指前約在人身上的能力有所不行。因為前約是寫在石版上,是一條一條的字句,只能要求人去遵行神的律法,不能給人以能力去遵行神的律法。新約之所以是更美之約,就是因為把律法放在人的裏面,寫在人的心上,能主使人順服神的旨意,決不用人教導,就能在裏面認識神。所以我們說,新約是極其寶貴的,極其榮耀的。但是,我們在前面曾說到,諸律法是放在人裏面的諸部分的裏頭的。神的生命如果運行到某部分通不過,就有受阻的可能,就要停留在那裏,就不能向外發展。這樣,新約豈不是仍有所不行麼?不。新約行。新約是『在神凡事都能』。這個能,就是因這個生命的運行是有大能的。這個生命運行的大能,是『不能毀壞之生命的大能』。(來七看小字註。)這個生命運行的大能大力,是使主耶穌從死裏復活的大能大力。(弗一20。)也就是這個生命運行的大能大力,要充充足足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三20。)現在我們來舉幾個例:

能叫人的心傾向神

林後三章十四至十六節,說到以色列人的心地剛硬,誦讀舊約的時候,心上還有一個帕子;又說,他們的心幾時歸向主,帕子就幾時除去了。這就給我們看見,以色列人的帕子,就是他們那一個剛硬不要主的心。他們的心幾時歸向主,帕子就幾時除去了。所以,甚麼時候我們裏面有帕子,就是我們的心出了問題。

那麼,我們的心怎樣能歸向主呢?聖經有話說,人的心在神的手中,好像隴溝的水,隨意流轉;(箴二一1;)只要我們肯把心放在神的手中,祂能轉動我們。我們如果肯求告主說,『求你傾向我的心向著見證,而不向著利益。』(詩一一九36。)神就能把我們的心扭轉過來。

只要你是一個真得救的人,你的心是更新過的,就是你冷落了,你又轉向別的了,但是你的裏面是有數的。神憐憫你,祂的生命在那裏運行著,運行到有一天,你會有聲無聲的說,『神阿,求你傾向我的心!』就是因著這一點,生命再運行,再增加,你的心起來了,你的心歸向主了。

能叫人順服神

腓立比二章十二至十三節,『你們既是常順服的…如今…更是順服的。』他們怎麼能到這個地步?『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裏面運行,為要成就祂的美意。』(照原文,『心裏』該譯作『裏面』。以下有很多處『心裏』,都照原文譯作『裏面』,不再加註了。)多少時候,我們不只不能順服神,並且也不要順服神。但是,只要你是一個真得救的人,你的心是曾被打動過的,就是你有點退後了,心有點硬起來了,你的心還是有數的。神憐憫你,祂的生命在那裏一直運行,運行到有一天,你的心又有一點要順服神,你也定意要順服神,你也能順服神了。這沒有別的,這是神的生命運行到你的心情裏,運行到你的心志裏,運行到你順服神了。有一個姊妹的良心受控告,到一個地步,以為她再也不會要神的旨意,再也不肯順服神了。她苦到一個地步,好像只等候神定罪的宣判來到。就是在這樣的時候,她裏面有一個禱告,她微聲向神說,『神阿!就是我不能要你的旨意,我求也求一個要你的旨意;就是我不能順服你,我求也求一個順服你!』希奇,腓立比二章十三節的話在那一天扶持了她。她明白過來了,如果不是神在她心裏運行,她就不會有這一個禱告。神的運行既然叫她禱告出這一個禱告來,神就必定能叫她立志行事合乎神的心,必定能叫她順服神的旨意,因為神如此運行,為要成就祂的美意。她看見了,她起來了,她喜樂了。

能叫人行神所豫備叫他們行的善

以弗所二章十節說,『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裏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豫備叫我們行的。』這個工作,是神在基督耶穌裏親自作成的,可以說是『神的傑作』。甚麼叫『傑作』呢?『傑作』,就是最好的作物,最好的作品,不能比這再好了。神把人救得來,是在基督耶穌裏把他造成到最好的地步,這是生命的大能在人裏面運行而成的。這是新約的特點。神把人造成到好得不能再好的地步,就是要人滿足於自己麼?不。祂為的是『要叫我們行善』。行些甚麼善呢?行『神所豫備叫我們行的』。哦,這標準太高了。神所豫備叫我們行的善,必是神自己所認為是善的善。只有發源於『愛』的善,纔是神自己所認為是善的善。(太十九17。)不是發源於『愛』的善,就是『將所有的賙濟…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仍然無益。(林前十三3。)發源於『愛』的善,不是普通所謂的善,乃是由愛的生命所流出來的善,是本著愛而行出來的善。神所豫備叫我們行的善,只有憑著神的生命纔能行。感謝神,祂救了我們,祂把祂的生命放在我們裏面了,祂是藉著這生命的大能來成就這傑作,叫我們能行祂所豫備叫我們行的善。這是福音,這是新約的榮耀,阿利路亞!

能叫人盡心竭力作工

使徒保羅說,『祂所賜我的恩,不是徒然的。』這怎麼見得呢?因他『比眾使徒格外勞苦』。他說,『這原不是我,乃是神的恩與我同在。』他之所以能格外勞苦,並不是他的身體特別比人好,也不是他比別人特別殷勤,乃是因神的恩與他同在。(林前十五10。)他說,『我們傳揚祂,是用諸般的智慧,勸戒各人,教導各人;要把各人在基督裏完完全全的引到神面前。』他怎能這樣呢?他說,『我也為此勞苦,照著祂在我裏面運用的大能,盡心竭力。』(西一28~29。)這裏的『大能』,也可以譯作『炸力』。換句話說,神在保羅裏面所運用的是炸力,所以保羅在外面行出來的也是炸力。使徒保羅作工,不是他有魄力,乃是他有炸力。這一個炸力在他裏面一直炸,叫他能勤勞的,能盡心竭力的把各人在基督裏完完全全引到神面前。這個炸力,就是神的生命運行的大能。就是這個生命的大能,叫我們能殷勤的作工,能盡心竭力的作工。『格外勞苦』,『盡心竭力』,都是證明裏面的恩典,裏面的生命的大能。這給我們看見,神賜我們恩典,不是叫我們作一個屬靈的欣賞者,不是叫我們作一個屬靈的自娛者,乃是要我們比別人格外勞苦,要我們盡心竭力。如果有誰說他是主的僕人,而他卻是一味自愛,懶惰不肯作工;他就不只是懶,也必是惡的。(太二五26。)這樣的僕人,是被主定罪的。所以,弟兄姊妹們,我們不要空講道理,我們必須仰望神而把祂的恩典活出來,把祂的大能彰顯出來。

能叫人有活的新鮮的事奉

說到這生命在我們裏面,能叫我們有活的、新鮮的事奉,我們要先讀三處的聖經:

林後三章五至六節:『並不是我們憑自己能承擔甚麼事,我們所能承擔的,乃是出於神;祂叫我們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 ,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靈;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靈是叫人活。』(『叫人死』,按原文的意思是『殺』。)

羅馬七章六節:『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服事主,要按著靈的新鮮,不按著字句的陳舊。』

羅馬二章二十八至二十九節:『因為外面作…的不是…惟有裏面作的纔是…。』

我們讀了以上的三處聖經,就要看見,新約的事奉與舊約的事奉是大不相同的。舊約的事奉是字句的,新約的事奉是憑著靈的;舊約的事奉是陳舊的,新約的事奉是新鮮的;舊約的事奉是殺死人的,新約的事奉是叫人活的。換句話說,舊約的事奉是按著寫在那裏的一條一條的字句,奉行故事的在那裏事奉;新約的事奉是憑著靈,是靈在人裏面要人怎麼動,人纔怎麼動;靈在人裏面要人怎樣說,人纔怎樣說;靈在人裏面要人怎樣禱告,人纔怎樣禱告。可以說,舊約的事奉是外面的,新約的事奉是裏面的。舊約『字句』的事奉,結果是『殺死』人的;新約『靈』的事奉,結果是『叫人活』的。再換句話說,憑著『字句』的事奉是死的,活在『基督裏』的事奉是活的;憑著『字句』的事奉是陳舊的,活在『基督裏』的事奉是新鮮的;憑著『字句』的事奉是字句的,活在『基督裏』的事奉是屬靈的。總而言之:凡是憑著外面,憑著字句,憑著老一套的事奉,都是舊約的事奉;凡是憑著裏面,憑著靈,憑著新鮮的事奉,都是新約的事奉。凡是照著外面抄襲模倣而來的,都不是新約的事奉。新約的事奉,乃是與基督發生關係,由裏面運行出來的。新約的事奉是屬靈的,是啟示的,是新鮮的。新約的事奉是需要『本於』神,『倚靠』神,也『歸於』神的。(羅十一36。)事奉的力量是本於祂,事奉的經過是倚靠祂,事奉的結果是歸於祂;這是靈的事奉,這是活的事奉,這是新約的事奉。

保羅說,『並不是我們憑自己能承擔甚麼事,我們所能承擔的,乃是出於神;祂叫我們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林後三5~6。)是神作工作到他們能作一個新約的執事,就是能作一個新約的事奉者。保羅又說,『我作了這福音的執事,是照神恩典的恩賜,這恩賜是照祂運行的大能賜給我的。』(弗三7。)保羅說得很清楚,他作這福音的執事,是照著神恩典的恩賜。這恩賜不是方言,不是異象,不是神蹟奇事,不是醫病趕鬼,(雖然以上這些保羅都有;參閱:林前十四18,徒十三9~10,十四8~10,十六9,16~18,十八9,)不是高言大智。(林前二1。)這恩賜不是從天上忽然降下來的。保羅說得很明白:這恩賜『是照祂運行的大能賜給我的』。這恩賜不是神奇的恩賜,乃是恩典的恩賜,是因神在保羅裏面運行的大能而有的。這恩賜叫保羅能『把基督那測不透的豐富,傳給外邦人;又使眾人都明白,這歷代以來隱藏在創造萬物之神裏的奧祕,是如何安排的』。(弗三8~9。)這恩賜太大了!這大的恩賜,是照神運行的大能賜給他的。

『基督成形』與『變化』與『像祂』

生命的律在我們裏面一圈一圈的運行得通,生命就能發展到一個地步,使『基督成形』在我們裏面。(加四19。)基督漸漸成形在我們裏面,我們就漸漸『變化』,(林後三18,)而變化的目標就是『像祂』。(約壹三2。)基督成形在我們裏面,是與神的生命在我們裏面的運行分不開的。神的生命成為我們裏面的成分有多少,基督成形在我們裏面也有多少,我們的變化就也有多少。人的裏面充滿著基督的生命,人的外面把基督活出來,把基督彰顯出來,這就是羅馬八章二十九節所說的『與祂兒子的像同形質』。這是保羅的追求,也是保羅的經歷。(腓三10,一20。)這是神的兒女今天應該有的追求,也是今天可能有的經歷。至於完全像祂,那是要等到『主顯現』的時候,(約壹三2。)就是『身體得贖』的日子(弗一14,四30,羅八23)來到,纔能完全的像祂。

基督成形

甚麼叫『基督成形』在我們裏面呢?我們要用一個淺的比方:一個雞蛋裏,有雞的生命。但是,在孵小雞的時期中,起頭若干日,你如果用電光把那個雞蛋透視一下,你還看不出那一部分是頭,那一部分是腳。等到孵的日子快滿,裏面的小雞快要破殼而出的時候,你如果再用電光透視的話,你就要看見,在殼的裏面,雞的形態都完備了,這就叫作『雞成形在雞蛋裏面』。照樣,基督的生命,在幼稚的基督徒裏面是未成形的,在長大的基督徒裏面是成形的。基督的生命,本來是完全的。但是祂受了我們的限制,以致基督還未成形在我們裏面,這是生命的發展受了阻礙。保羅為加拉太的信徒『再受生產之苦』,是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他們裏面,(加四19,)就可見這個成形是非常重要的了。保羅不是在那裏說空話,不是在那裏徒自感傷,保羅是為他們『再受生產之苦』。這是需要時日,需要愛,需要代禱,需要流淚,而又天天希望著的。今天有多少神的兒女已經有『基督成形』在他們裏面呢?今天有多少事奉主的人關切到神的兒女屬靈的情形,而受這屬靈的生產之苦呢?噯!說到這裏,我們懊悔!我們痛苦!我們流淚!我們自己的情形不像樣,我們對於有些神的兒女也不彀愛。有些神的兒女屬靈的情形幼稚,不正常,甚至退後跌倒,難道責任都在他們身上麼?難道我們還能若無其事的優游度日麼?我們有沒有為他們憂傷,為他們代禱呢?神阿!赦免我們,憐憫我們。給我們時日來學習,來經歷;也給我們時日為那些像在加拉太的信徒再受生產之苦!

變 化

『變化』是必須先獻上身體,其次是需要悟性的更新,這是羅馬十二章一至二節所告訴我們的。獻上身體,像重生一樣,是一下子的事;但是,『變化』是一個程序,是逐漸逐漸的。現在我們要專說到悟性與變化的關係。羅馬十二章二節說,『惟要藉著你們悟性的更新而變化。』以弗所四章二十三節說,『又要在你們悟性的靈裏被更新。』這都是說到悟性的更新與變化的關係。聖靈的工作,總是從中心到圓周的。因為靈是特別與悟性發生關係的,所以,靈先得更新,然後更新到悟性,然後人在行為上就漸漸改變了。『悔改』,是『心思的轉變』,就是眼睛開了;『悟性的更新』,是眼睛亮了。我們的悟性越更新,我們的變化就越大。神一天過一天,藉著生命的光,叫我們越過越認識自己,越過越拒絕自己,越過越認識裏面生命的實在,就在經歷上越過越脫去行為上的舊人,越過越穿上行為上的新人。(這是說到我們主觀方面的經歷。另一面,在客觀方面,基督徒是已經脫去舊人和舊人的行為,並且是已經穿上新人。這都是在基督裏已經成功的事實。照原文,以弗所四章二十二節的『要』,該譯作『已經』;二十四節的『穿上新人』,該譯作『已經穿上新人』。參閱歌羅西三章九至十節。)我們必須知道,變化不像重生,重生是一下子成功的事;變化是一個程序,是漸漸的,天天的變化著。今天,我們變化的度數如何呢?我們變化的情形如何呢?如果我們從作基督徒起,一直到今天,我們這個人好像原封未動,仍然是自憐自愛,仍然是自私自利,仍然是驕傲自大,仍然是多慮多疑,那我們這個人到底碰見過光沒有,是大有問題的。如果我們越變越冷,越變越硬,越變越驕傲,越變越自是,越變越放鬆,越變越任性,那我們若不是心有了病,就是悟性有了病。那我們還得謙卑,還得從心先對付起,還得求主憐憫我們,光照我們,給我們力量除去一切阻礙生命的律運行的罪,除去一切阻礙生命的律運行的己。哦,聖靈有話說,『你們今日若聽祂的話,就不可硬著心。』(來三7~8。)但願主憐憫我們,叫我們的心能在祂面前軟下來!同時,我們還得相信腓立比二章十三節的話說,『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裏面運行,為要成就祂的美意』。因為這是新約的特點,也是新約的榮耀。我們要讚美神!

變化與相似

羅馬八章二十九節和腓立比三章十節所說的『效法』,在原文乃是『同形質』或『相似』。(註:『相似』或『同形質』的原文,在新約中只用過三次。一次在羅馬八章二十九節,一次在腓立比三章二十一節,這兩次都是形容詞。還有一次在腓立比三章十節,是動詞。)『變化』與『相似』有甚麼不同呢?『變化』是說到過程,『相似』是說到完成。『變化』是主的生命在我們裏面逐漸長大,使我們達到與主同樣形質的地步;『相似』是變化到與主同形質了。這一個『同形質』就像從模型裏倒出來的一樣。就如銅匠把鎔化的銅倒在一個模型裏,這倒下去的銅就成為那模型的樣子了。又如人作一種糕,把調好的米粉放在一個模型裏,結果那糕就像那模型的樣子了。我們與主的『相似』,是相似到這樣的地步!羅馬八章二十九節說,『與祂兒子的像同形質』,這就是說我們與主得榮耀的人性的形狀相似。人如果要改變成功像神所定規的模型的形狀,就必須從裏面有本質上的改變,就是必須有神的生命進入他的靈裏,讓這生命滲透他整個人,直到全人由本質的改變而達到形狀上完全的改變。『主的靈』所作的工作,乃是一步一步的,『榮上加榮』的,(林前三17~18,)我們要讚美主!

在這裏,我們還得題起『心』的問題。林後三章十八節說,『我們眾人既然敞著臉,得以看見主的榮光,好像從鏡子裏返照,就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這裏是用鏡子作比喻。我們知道,鏡子只能返照牠所照著的,就是返照出鏡子對面的東西。照樣,我們在天天的生活中,我們所看見的基督有多少,就返照出來的基督也有多少。敞著臉,就是沒有帕子蓋著臉,就看見基督能看得完全。反過來說,如果臉上有帕子,若不是完全看不見基督,就是看見得不完全。我們如果仔細讀林後三章十二至十六節,就知道『帕子』是因著『心不要主』而產生的。從前摩西因神與他說話而臉上發光,以色列人因怕摩西臉上的光,就怕挨近摩西。因此摩西進到神面前就揭去帕子,及至出來的時候,又用帕子蒙上臉。(出三四29~35。)所以摩西臉上的帕子,說出以色列人心中遠離神的故事。後來以色列人仍是這個原則,就是怕光,不要光,他們心上的帕子還沒有揭去,所以他們讀舊約也讀不通。第十六節說得很清楚:『他們的心幾時歸向主,帕子就幾時除去了。』這也是我們能清楚看見主,與不能清楚看見主的關鍵。我們的心如果向著別的,我們的心也自然像有帕子蓋上了,自然好像生活在黯淡微光之下,返照一個不完全的基督出來。是鏡子有了問題,是心有了問題。所以,甚麼時候我們與主之間好像有了帕子的間隔,我們的心就得再一次的『歸向主』!心一歸向主,看得清楚了,返照也就清楚了。

像 祂

我們已經說過,變化的目標就是『像祂』,而完全的像祂是要等到『主顯現』的時候,就是『身體得贖』的日子來到,纔能完全的像祂。所以我們也必須說到一點關於『身體得贖』的事。我們已經看見,亞當墮落後,靈先死了,人完全受魂的支配,完全屬乎肉體了,而後身體也死了,(創五5,羅八11,)這是從靈死直到身體死。當人得重生的時候是靈先活,聖靈藉著十字架的工作治死我們身體的惡行,(羅八13,西三5,)叫我們天天拒絕自己。(路九,請細讀『由死亡得生命』這本書。)叫我們因著裏面生命的運行,一天過一天,在本質上有了更多的改變,在形狀上也有了更多的改變,以致與神兒子的像相似。到有一天,『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祂,因為必得見祂的真體。』(約壹三2。)這就是保羅所等候的『身體得贖』;(羅八23;)這就是腓立比三章二十一節所說的,『祂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祂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以上的這些話給我們看見,神的救法是從靈活起,直到身體得贖。我們要知道,羅馬八章十三節所說的『必要活著』,乃是指身體天天在經歷上的活著而言,不是指身體得贖說的。聖經告訴我們,『復活』與『改變』是一個奧祕。(林前十五51~52。)『身體得贖』而與『祂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又是太榮耀了!使徒約翰相信這個有一天必定實現,所以說,『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祂,因為必得見祂的真體。』這是新約的特點,這是新約的榮耀!弟兄姊妹們哪,我們不要信得太遲了!

純潔自己

『身體得贖』雖然是神的一個恩典,但是,使徒約翰在說了『必要像祂,因為必得見祂的真體』之後,立刻接著說,『凡向祂有這指望的,就純潔自己,像祂純潔一樣。』(約壹三3。)這指望是甚麼指望呢?就是上文所說的必要『像祂』。『純潔』是甚麼意思?『純潔』與『潔淨』不同。潔淨是指乾淨而言,意思就是沒有污穢;純潔呢,不只沒有污穢,並且沒有雜質。我們如何純潔自己呢?是要藉著生命的光(約一4)在裏面的照亮,叫我們認識自己的真相,(詩三六9,)叫我們除去一切祂所不喜悅的。我們是有神的性情的人,我們要照著神生命的性情所給我們的知覺,不只對付罪,也對付一切出乎己的,也對付一切不合神心意的,這就叫作純潔自己。但還有比這更深的純潔,像一位在主裏有學習的弟兄,他講到純潔,曾寫過這樣的話:『屬靈的危險,就是得勝成聖有經歷,工作有果效,有屬靈的恩賜以及出於生命的義行。…更深的純潔,就是從神啟示而來的,從基督復活的生命裏出來的東西,也不可讓牠停留。因為一個生命的長大,是有新陳代謝的作用的。…凡真出於復活的生命的,永遠不會過去,永遠是新的。但需要保守在聖靈的新鮮裏,不是記在頭腦裏。出於復活生命的,不只不會過去,並且永遠在這人裏面,變作這人生命的一部分,是和這人打成一片的;任何時候用牠,只要在聖靈裏,就是新鮮的,生動的,好像剛纔看見一樣。』這些話,不是我們一下子能領會的,但是,在我們的裏面是起共鳴的。弟兄姊妹們,我們向祂有沒有這指望呢?如果有,我們就要對自己說使徒約翰所說的話:『凡向祂有這指望的,就純潔自己。』我們要主動的起來照著聖靈的光照而行。

神要在生命的律裏作神

神的生命一直在我們裏面運行,是有祂極大的目的的。希伯來八章十節的下一半有話說,『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這說出了神的心意,這說出了神從永遠到永遠的目的。神要在生命的律裏作我們的神,我們要在生命的律裏作神的子民,這是一件極實在的事,也是一件極大的事。我們要憑著聖經來看,這在宇宙中是多麼要緊的一個問題。

神永遠的目的

神在宇宙中到底要得著甚麼呢?在創世記第二章裏,神造了人,只示意人要用自由意志揀選祂的生命,沒有說出神在宇宙中要得著甚麼。創世記第三章說人墮落了,也沒有說出魔鬼想竊取的是甚麼。是等到有一天神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到了西乃山那裏,神頒佈十條誡命的時候,纔說出了祂的心意。是等到有一天主耶穌在曠野受試探,纔揭露了魔鬼想竊取的是甚麼。是等到有一天,主耶穌在祂教給門徒的禱告裏又明明說出了神的心意。

十條誡命的第一條是:『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第二條是:『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甚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牠,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第三條是:『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第四條是:『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出二十3~8。)以上這四條誡命,把神的心意啟示出來了,把祂向人正式的要求說出來了,把祂創造的目的,救贖的目的都說出來了。這沒有別的,就是神要作神。神是神,並且,神要在人中間作神。

在新約裏也有一個大的啟示,就是主耶穌在曠野所受的試探,是與神在西乃山的啟示遙遙相對的。雖然以西結書和以賽亞書告訴我們,神所創造的那一個基路伯,後來是如何因他想高抬自己與神同等,而背叛了神,而受了神的審判,(結二八12~19,賽十四12~15,)而變成了魔鬼,但是還沒有像福音書那樣,把魔鬼公然出馬明目張膽的要竊取神的地位揭露出來。魔鬼試探主最大的要求,就是『你若俯伏拜我』。我們的主,毫不留情的斥責他說,『撒但退去罷!』主也嚴肅的宣告說,『當拜主你的神,單要事奉祂。』(太四9~10。)哦,只有神是神!

在新約,主所教的禱告,也是一個大啟示。這一個禱告,也是表明了神的心意,就是神要作神。主說,『你們禱告,要這樣說,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六9~10。)神的名在天上,只有神能用,在地上卻有人妄稱神的名,可是,神卻隱藏祂的自己,好像沒有祂一樣。但是,到了有一天,我們的主教導祂的門徒禱告說,『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主要我們這樣禱告,就是要我們宣告祂是神,只有祂是神,其餘的都不是。我們在這裏也要像寫詩的人一樣,『要以祂的聖名誇耀。』(詩一○五3。)我們也要說,『耶和華我們的主阿,你的名在全地何其美!』(八1。)我們的神阿,但願『你從嬰孩和喫奶的口中,完全了讚美的話』!(太二一16。)

神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間作神

神是神!但希奇的是祂樂意住在人的中間。神吩咐摩西為祂造聖所,明說『使我可以住在他們中間』。(出二五8。)神『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間,作他們的神。他們必知道我是耶和華他們的神,是將他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為要住在他們中間;我是耶和華他們的神』。(二九45~46。)神要摩西代祂曉諭以色列人說,『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曾領你們從埃及地出來…要作你們的神。』(利二五38。)底下更說出神的心意,就是『我要在你們中間行走,我要作你們的神,你們要作我的子民』。(二六12。)神是神!太高太大了!但是,祂竟然來住在人中間作神!

道成了肉身住在人中間表明神

等到『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約一14,)這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竟然為人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了。(約壹一1。)『從來沒有人看見神』,現在『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了。(約一18。)這就是『以馬內利』,就是『神與我們同在』了。(太一23。)

神住在教會裏作神

等到教會被建立,『被建造成為靈宮,』(彼前二5,)教會就『成為神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了。(弗二22。)這是太奧祕,太榮耀的事!道成了肉身住在人中間,還受空間和時間的限制;神藉著聖靈住在教會裏,空間也不能限制祂與教會同在,時間也不能限制祂與教會同在了!阿利路亞!

神在國度時代作以色列家的神

雖然在舊約時代,以色列人遠離了神,但是,神將來要與他們另立新約,到那些日子以後,祂把祂的律法放在他們心意裏面,寫在他們心上,以致祂能作他們的神。(來八10。)

神在將來的永遠裏住在人中間作神

等到有一天,『神的帳幕在人間;祂要與人同住,他們要作祂的子民,神要親自與他們同在,作他們的神。』(啟二一3。)這太好了!『神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4。)神與人,人與神,永遠不再分離了!阿利路亞!

神作父與神作神

主耶穌在復活的那天對抹大拉的馬利亞說,『你往我弟兄那裏去,告訴他們說,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約二十17。)這告訴我們,我們不只有一位父,我們也有一位神。那麼,神作父與神作神有甚麼不同呢?聖經給我們看見,說神是父,是說到祂與我們個人的關係;說神是神,是說到祂與整個宇宙的關係。說祂是父,是說到生命,是說到祂與我們有了父子生命上的關係;說祂是神,是說到祂的地位,是說祂是創造的主。

我們認識神是父,我們敢投在祂的懷抱裏;我們認識神是神,只有俯伏在地敬拜祂。我們是神的兒女,我們活在祂的愛裏 ,我們歡樂的享受祂所給我們的一切。我們作神的子民,我們是站在人的地位上,我們敬拜祂,我們讚美祂。我們認識神是神,我們就要『以聖潔的妝飾敬拜耶和華』。(詩二九2。)就要『存敬畏的心』向祂下拜。(五7。)哦!一個認識神是神的人,在一切的事上,都不敢不敬畏主,都不敢不注重自己的衣服—行為。凡是容留罪的,凡是放鬆隨便的,凡是任意妄為的,凡是目空一切的,都是不認識神是神的人。我們要知道,『被造的,沒有一樣在祂面前不顯然的;原來萬物,在那與我們有關係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開的。』(來四13。)所以,『暗昧無益的事,不要與人同行,倒要責備…因為他們暗中所行的,就是題起來,也是可恥的。』(弗五11~12。)暗昧是怕在神面前敞開的;不敢在神面前敞開的,就是可恥的。保羅說,『我們既知道主是可畏的,所以勸人。』(林後五11。)我們不敢不敬畏主,我們要勸人說,除非你沒有悔改,除非你沒有得救;若是你實在悔改過,實在得救了,你就要知道,『我們的神乃是烈火。』(來十二29。)如果你不認真對付一切該對付的罪,總有一天要落在永生神的手裏,那真是可怕的!(十31。)神暫時隱藏,你想祂是睡覺了麼?神忍耐寬容等你悔改,你想祂是可以輕慢的麼?聖經告訴我們說,『神是輕慢不得的。』(加六7。)所以,弟兄姊妹們哪,我們必須敬畏神。

凡認識神是神的人,都要作人。因為墮落是叫我們想作神,拯救是叫我們肯作人;伊甸園的原則是喫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便如神能…』,(創三5,)而各各他的原則是恢復我們作人的地位。所以,我們如果認識神是神,我們就必定站在人所當站的地位上。

我們的主降生在木匠的家裏是作人,(太十三55,)祂受施浸約翰的浸是作人,(三13~16,)祂三次拒絕魔鬼的試探是作人,(四1~10,)『祂自己既然被試探而受苦』是作人,(來二18,)祂在十字架上被人譏誚卻不下來是作人。(太二七42~44。)主尚且如此,何況我們呢。

那二十四位長老(啟四4)是在宇宙中的長老(因為二十四位長老頭上已經戴有冠冕,已經坐在寶座上,而二十四的數目又不是教會的數目,所以必是宇宙中的長老,是代表神所創造的天使,是在天使中作長老的),他們因為認識神是創造的神,所以就敬拜神說,『我們的主,我們的神,你是配得榮耀、尊貴、權柄的;因為你創造了萬物,並且萬物是因你的旨意被創造而有的。』(11。)他們到了羔羊婚筵之前,還是俯伏敬拜坐寶座的神。(十九4。)

那一位天使飛在空中,有永遠的福音傳給住在地上的人的時候,就說,『應當敬畏神,將榮耀歸給祂…應當敬拜那創造天地海和眾水泉源的。』(十四6~7。)這給我們看見,認識神是神,就得敬拜祂。認識神是創造的主,就得敬拜祂。

凡是認識神是神,自己站在僕人地位的,都要敬拜神。(二二9。)那『坐在神的殿裏,自稱是神』的,必定是抵擋主的。(帖後二4。)那能行奇事迷惑在地上的人說要拜那獸的,(啟十三14~15,)也必定是假冒的基督。(太二四23~24。)凡認識神是神的人,就敬拜神。這個,是能叫神得著榮耀的。

神在生命的律裏作神

現在我們要說到,神把律法放在我們心意裏面,寫在我們心上,祂就是要在生命的律裏作我們的神,要我們在生命的律裏作祂的子民。希伯來八章十節下一半的話是緊接上文的,這裏不是說神在寶座上作我們的神,這裏乃是說神在生命的律裏作我們的神,我們在生命的律裏作神的子民。我們與神,神與我們,兩者的關係都是在生命的交通裏。我們如果不在生命的律裏,就摸不著神。我們活在生命的律裏,我們纔是在這裏作神的子民,神也在這裏作我們的神。我們要親近祂,事奉祂,敬拜祂,我們只能在生命的律裏來摸著祂。

為甚麼神是在生命的律裏作我們的神,我們是在生命的律裏作神的子民呢?說明這個,我們又得從人的受造和重生說起。我們知道,神是靈,所以凡要與祂交通的,也必須有靈。神造人(亞當)的時候,有一個原質是和神的原質相同的,就是人裏頭的那一點靈。亞當墮落了,與神所賜的生命隔絕了,靈向神死了。因著神的救贖,人一悔改相信,就不只靈活了,並且還得了神的非受造的生命,神藉著聖靈住在我們裏面,神進到我們的裏面來了。從今以後,我們能以靈以真敬拜神了。約翰四章二十三至二十四節的話說得很清楚。二十四節說,『神是靈,所以拜祂的,必須用靈和真拜祂。』這是說,只有與神的質相同的纔能敬拜神,只有靈能敬拜靈,只有在靈裏的敬拜纔是在真實裏的敬拜。這不是用心思,這不是用情感,這不是用意志,這是用靈和真敬拜神。二十三節說,『那真正拜父的,要用靈和真拜祂,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拜祂。』這是很有意思的。這與下文連起來看的話,就給我們看見,人要敬拜神,人就必須會拜父。人若沒有與神發生父子生命上的關係,人就沒有生命,人的靈就是死的,人就不能敬拜神。人重生了,靈活了,是神的兒女了,所以能與神來往了。父是要這樣的人拜祂。所以,我們必須先是神的兒女,然後纔能作神的子民。所以說,神是在生命的律裏作我們的神,我們是在生命的律裏作神的子民。

提多二章十四節說,『祂為我們捨了自己,要贖我們脫離一切罪惡,又潔淨我們,作祂自己特有的子民,熱心為善。』我們作神特有的子民,就是神所得著的產業。(弗一14。)我們所以能作神特有的子民,就是因為神在生命的律裏作我們的神,我們是在生命的律裏作神的子民。

啟示錄二十一章七節說,『得勝的…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兒子。』哦!到永世裏,以生命的關係來說,以個人的關係來說,是『他要作我的兒子』;以神的地位來說,以認識神的關係來說,是『我要作他的神』。這是何等的榮耀呢!

末了,我們要用使徒約翰所說的話對我們自己說,『你要敬拜神!』(啟二二9。)

                          —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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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3-25 01:08:04 |顯示全部樓層
第八章、新約內容的特點(三)裏面的知識  

 新約內容的特點,我們已經說了兩大部分。不錯,神寬恕我們的不義,不再記念我們的罪愆,是神在新約裏所給我們的恩典,但這還不過是達到神永遠的目的的一個手續。不錯,神在生命的律裏作我們的神,我們在生命的律裏作神的子民,但是,新約並不停在這裏。下文又緊接著說,『他們決不用各人教導自己的鄉鄰,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主;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這是更深的認識神,這是認識神的自己。神藉著聖靈把祂所救贖的人帶到最高點,就是認識神的自己。神把律法放在我們心意裏面,寫在我們心上,不過是神的手續,為要達到更深的目的,就是認識神的自己。不錯,與神交通是目的,但同時交通也是神的手續,為要達到更深的目的,就是認識神的自己。我們要知道,神的目的就是要將祂自己組織在我們裏面,要與我們打成一片。新約的特點,就是使人在生命的律裏來認識神的自己,來完成這一個目的。

何西阿四章六節有一句話說,『我的民因無知識而滅亡。』這裏所說的無知識,就是無認識神的知識。以色列人所以那樣背道以至於滅亡,最大的原因,就是因為他們不認識神。但是感謝神,新約有一個特點,就是凡有永生的人,都是認識過神的人,(約十七3,)而且這永生在今日是一種認識神的功能。新約的特點,就是神在生命的律裏啟示我們,引導我們,叫我們能敬拜神,事奉神,與神有交通,而一步一步的長進,而越過越認識神。現在我們要來看,在這個生命的律裏,怎麼『決不用各人教導』就能認識神。

恩膏的教訓

我們再讀希伯來八章十一節:『他們決不用各人教導自己的鄉鄰,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主;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這裏的『不用』在原文是一個很重的辭,可譯作『決不用』。)這裏所說的,與約壹二章二十七節所說『你們從主所受的恩膏,住在你們裏面,並不用人教訓你們;自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訓你們;這恩膏是真的,不是假的;你們要按這恩膏的教訓,住在主裏面』的話正相合。一個有神生命的人所以決不用人教導,是因有主的恩膏住在他裏面,在凡事上教導他。這是非常實際的,神的話說『決不用』,就是『決不用』。主的恩膏是常住在我們裏面。恩典越大,好像我們越有點信不來,所以神的話說了『這恩膏是真的』,接著又說『不是假的』。我們千萬不要因自己屬靈的情形不正常,就懷疑神的話。我們的神所說的,和祂所成就的是一致的。我們要相信神的話,我們也要感謝讚美祂。

到底恩膏的教訓是怎麼回事呢?我們要說到恩膏的教訓,還得先從人的靈的三種功用說起。我們在前面已經說過,人的靈的功用可以分為三大部分,就是直覺、交通和良心。現在我們把這三個功用分開來說一下。

靈有交通的功用

我們知道,我們一重生,我們的靈就活過來了。靈先活過來,乃是神人交通的第一步。我們已經說過,我們一重生,聖靈就已經住在我們裏面了。我們也已經說過,神是靈,所以拜祂的,必須用靈和真拜祂。聖靈就是在人的靈裏引導人敬拜神,引導人與神交通。這是說到人的靈交通的功用。

靈有良心的功用

我們一重生,我們的良心就復活過來了。主耶穌的血洗淨了良心,叫良心清潔,感覺敏銳了。聖靈是在我們的良心裏見證我們的行事為人到底如何。(羅馬八章十六節的『靈…同證』,九章一節的『有我良心被聖靈感動,給我作見證』,林前五章三節的『靈…判斷』,和林後一章十二節的『良心見證』,都是說到靈有良心的功用。)如果我們錯了,聖靈就在我們的良心裏責備我們。我們要注意,良心所定罪的,神必定定罪。斷乎不會良心都定罪了,而神不定罪的。所以良心如果說這是錯了,就必定是錯了。既然錯了,就必須悔改,必須認罪,必須靠主的寶血洗淨。(約壹一9。)我們的良心清潔無虧,(提後一3,徒二四16,)我們纔能坦然無懼的事奉神。

靈有直覺的功用

人的身體有牠的知覺,人的靈也有牠的知覺。人的靈的知覺,是在全人最裏面的地方。牠會表示『願意』,(太二六41,)牠會『知道』人心裏的議論,(可二8,)牠會深深『歎息』,(八12,)牠會『悲歎』,(約十一33,)牠會『著急』,(徒十七16,)牠會為道『迫切』,(十八5,)牠會『火熱』,(25,)牠會『定意』,(十九21,)牠會被『捆綁』,(二十22,)牠會『快活』,(林前十六18,)牠會『暢快歡喜』。(林後七13。)(以上各處聖經裏的『心』,照原文都該譯作『靈』。)這都是靈的直覺的功用。(可以說,靈所有的知覺,差不多有魂那麼多。這個就叫我們需要學習如何分別甚麼是屬靈的,甚麼是屬魂的。我們必須經過十字架和聖靈深深的工作,我們纔能知道甚麼是屬靈的,甚麼是屬魂的。)

這靈的知覺,我們所以稱牠為『直覺』,是因為這種知覺是從靈直接發出來的。人平常的感覺,都是有因而起;或是因為人,或是因為物,或是因為事,就發出某種的感覺。如果是可喜的,就喜樂;如果是可憂的,就憂愁。這樣的感覺是有因的,所以不得稱為『直覺』。我們所說的直覺,是無所憑依而直接從人裏面發出來的。

例如:我們想作某件事,理由很充足,心裏也喜歡,並且也定規了去作。但是,不知道為甚麼,裏面有一種說不出來的情形,很重很悶的,好像在那裏反對我們的心思所想的,情感所喜歡的,意志所定規的;好像對我們說,這件事是不應該去作的。這就是直覺的禁止。

又如:有一件事是沒有理由的,是和我們的喜好相反的,同時,我們也不願意去作。但是,不知道為甚麼,裏面就是有一種的催促、感動、策勵,要我們去作。我們去作了,裏面就覺得舒服。這就是直覺的催促。

恩膏是在靈的直覺裏

直覺,就是恩膏指教我們的地方。使徒約翰說,『你們從主所受的恩膏,住在你們裏面,並不用人教訓你們;自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訓你們;這恩膏是真的,不是假的;你們要按這恩膏的教訓,住在主裏面。』這一段聖經,將聖靈的恩膏如何教訓我們,說得很清楚。聖靈是住在我們的靈裏,恩膏是在靈的直覺裏。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訓我們,意思就是聖靈在靈的直覺裏教訓我們,叫我們在靈裏有所覺得,像膏油塗在人的身體上叫人有所覺得一樣。當我們的靈裏有了這樣一種感覺的時候,我們就知道聖靈所說的是甚麼了。我們要分別『知道』與『明白』的不同:知道是靈知道,明白是心思明白。我們是藉著靈的直覺來『知道』一件事,然後心思裏得著亮光,『明白』直覺所知道的事;我們是在靈的直覺裏『知道』聖靈的意思,是在魂的心思裏『明白』聖靈的引導。

恩膏的工作是獨立的,不必人幫助的。牠乃是獨立的表明牠自己的意思。牠在靈中自己作工,叫人靈裏的直覺知道牠的意思。這一種在靈的直覺裏知道事情,就是聖經裏所說的啟示。啟示並沒有別的意思,就是聖靈將一件事的真相,在我們的靈中指示給我們看,叫我們清楚的知道。這一種的知道,是比心思中的明白更深的。

主的恩膏住在我們裏面,在凡事上教訓我們,所以我們纔決不用人來教導。這恩膏能在凡事上教訓我們,就是直覺的功用。聖靈就是藉著靈的直覺發表祂的意思。直覺具有一種本能,就是知道聖靈那樣的感動到底有甚麼意思。所以,我們如果要遵行神的旨意,不必去問人,也不必問自己,只要隨從直覺的指示就可以了。

主的恩膏是在凡事上教訓我們。沒有一次,沒有一件,牠是不教訓我們的。我們的責任沒有別的,就是受教訓。

幾個故事

我們現在來舉幾個具體的例。

有一個弟兄曾說過這樣一個故事:有一個弟兄很會喝酒,並且喝得很厲害。這位弟兄有一個朋友也是很會喝酒的。後來他們兩個都得救了。有一天,年輕的那一個請年長的那一個喫飯,桌子上也擺上了酒。年長的那一個就說,『我們得救了,恐怕不能喝酒罷?』年輕的說,『少喝一點沒有關係,因為我們喝的是「提摩太酒」,這是聖經所許可的。』後來他們問一個傳道人說,『人得救了,到底「提摩太酒」可喝不可喝?』那個傳道人說,『我作工作了十幾年,從來沒有聽見過有甚麼「提摩太酒」。』過了幾天,他們來對那個傳道人說,『我們不喝「提摩太酒」了。』那個傳道人問他們說,『有沒有人教導你們呢?』他們說,『沒有。』『那麼是不是聖經教導你們的呢?』他們說,『不是。聖經反而是說提摩太可以稍微用點酒。我們的不喝,乃是因為我們的裏面不許可。』弟兄姊妹們,這裏面的不許可,就是生命的律不許可。生命的律是活的,是有能力的,是牠不讓喝,是牠不許可喝。這生命的律會說話,會起作用,會給我們感覺,所以我們要尊重牠。

有一個神的僕人說,有一位弟兄來問我說,『某件事我該不該作?』我就說,『你裏頭知道不知道?』當我這樣一問,他立刻說,『知道了。』過了一些日子,他又來問我一件事。我仍是問他說,『你裏頭知道不知道?』他又說,『哦,知道了,知道了。』他第三次又來了。我第三次問他說,『你裏頭怎麼說?』他又立刻說知道了。那時,我口裏雖然沒有說甚麼,但是我心裏說,『你何必捨近求遠呢?你裏頭有一個東西是會在凡事上教導你的,這一個東西是真的,不是假的。』這一個東西,就是生命的律,牠會教導我們甚麼該作,甚麼不該作。

所以,所有的問題,是你要不要跟隨你裏面的這一個律;所有的問題,是你的心彀不彀向著神。如果你的心是彀向著神的話,你就不需要人的教導,因為你裏面有一個活的真的,牠必教導你。每一個作神兒女的人,都有這樣的經歷。多也罷,少也罷,多少總有一點;就是裏面有生命的律,牠必定是在『律』著,牠必定是說話的,牠是不用人教導的。

我們再說一個故事:有一個基督徒,很喜歡接待信主的人,尤其是對於傳道人,他如果遇見了,若不是請他喫飯,就是要送他東西。有一次,他在某處聽一位牧師講道。這位牧師所講的,有些與聖經不合,不承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他聽了,一面覺得不舒服,一面又照著平素的習慣,想去和這位牧師拉拉手,談談話。但是,要去拉手談話的時候,裏面總覺得有個東西在那裏禁止他,他猶豫再三,結果只好不拉手就回家去了。這個基督徒,並不知道約貳七至十節所說的那些自稱為是傳基督的,而又不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人,不要接他到家裏,也不要問他的安的話。但是,他裏面的生命所說的卻正與此相合。這就是決不用人教導而能認識,這就是新約的特點。

為甚麼聖經又說有『教導』

或者有人問說,聖經裏豈不是有多少地方說到『教導』麼?像保羅說,『我已打發提摩太到你們那裏去…他必題醒你們,記念我在基督裏怎樣行事,在各處各教會中怎樣教導人。』(林前四17。)又說,『但在教會中,寧可用悟性說五句教導人的話。』(十四19。)還有好些地方說起教導的事。(西一28,二22,三16,提前二7,三2,四11,13,五17,提後二2,24,三16。)這到底怎麼說呢?要答覆這個問題,先要從我們的經歷方面說起,然後再看聖經怎麼說。

裏面實在說過了

主的恩膏,實在是在我們裏面教導我們,難處是在我們不能聽。弟兄姊妹,我們要知道我們是彀軟弱的。我們軟弱到甚麼地步呢?我們會軟弱到神說了一次、兩次、五次、十次,甚至二十次,我們還沒有聽見。有的時候,我們聽見了裝作沒有聽見,我們懂了裝作不懂。我們在神面前最大的軟弱就是在『聽』這一件事上。主說,『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啟示錄二至三章那七封書信裏,封封都說,『凡有耳的,就應當聽。』『聽』,在聖經裏是看作很重要的。當門徒問主耶穌對眾人講話為甚麼用比喻的時候,主耶穌回答說,『我用比喻對他們講,是因他們看也看不見,聽也聽不見,也不明白。』(太十三13。)主耶穌也引以賽亞六章九至十節的話說,『你們聽是要聽見,卻不明白;看是要看見,卻不曉得;因為這百姓油蒙了心,耳朵發沉,眼睛閉著;恐怕眼睛看見,耳朵聽見,心裏明白,回轉過來,我就醫治他們。』(14~15。)這給我們看見,不是裏面沒有教導,不是裏面沒有說話,乃是人故意不聽。

所以,多少時候,不是神不說話,不是裏面沒有說話,乃是人不聽。祂說了一次、兩次、五次、十次,你還是不聽。因著不聽,你就聽不見;因著聽不見,你就索性不聽了。約伯記三十三章十四節說,『神說一次,兩次,世人卻不理會。』這也是有的神的兒女的光景。

另一面,心思有病的人,主觀的人,固執己見的人,故步自封的人,也是不容易『聽』的人。所以,甚麼時候,我們裏面聽不見神的聲音,沒有恩膏的教導,我們就要知道,必定是我這個人出了問題,有了毛病。難處決不在神那邊,難處必定是在我們這邊。

但是,感謝神,祂是忍耐的,祂還是對人說話。約伯記三十三章十五至十六節說,『人躺在床上沉睡的時候,神就用夢,和夜間的異象,開通他們的耳朵,將當受的教訓印在他們心上。』你如果不聽祂,祂還要用異象異夢來教訓你。所以,神不是不說,神說得太多了。難處是人在『聽』上太不彀。

外面再複述

我們如果讀新約的書信,就要看見,有許多的教導是複述的,是因教會有了難處纔說的。新約的書信常說到『豈不知』。(如:羅六3,16,林前三16,五6,六2~3,9,15~16,19,雅四4。)這『豈不知』就是說你已經聽見過了,你裏面已經知道了,但是你不理,你索性讓牠去,所以神就藉著聖經說『豈不知』。聖經不是代替在你裏面的恩膏來說,乃是複述恩膏在你裏面所已經說的。是因我們屬靈的情形不正常,我們有了病態,我們忽略了裏面的教訓,所以主就一再藉著祂的僕人,用聖經的話,在外面來複述恩膏在人裏面所已經說的。主的恩膏在我們裏面已經教訓過了,所以,我們總得從裏面聽起。我們要記得,裏面的教導和外面的教導是互相為用的,但是外面的不能代替裏面的。裏面的說話,是活的,是生命的。這是新約的特點,是我們每一個屬乎神的人都該重視的。

在這裏,我們對於有的弟兄姊妹,要說幾句題醒的話:今天,我們幫助人的時候,千萬不要開十條誡給人。千萬不要主觀的教人不要作這個,不要作那個;或者教人要作這個,要作那個。我們不能像舊約的先知那樣,向個人述說神的旨意。因為新約只有教會的先知,沒有個人的先知。新約的先知只能指明神在原則上所定的旨意,不該指明神對於個人的旨意。因為我們每一個屬乎神的人,都應當在裏面得著恩膏的教訓。不然的話,就不是新約。我們只能印證神在人裏面所說的話,我們也只能複述神在人裏面所已經教導的。不然的話,就不是新約。另一面,我們該謙卑的從那些在主裏教導我們的人面前受教,但是,我們所受的教,必須也是恩膏在我們裏面所教導的。不然的話,也不是新約。我們必須記得,『字句殺死人』,只有『靈叫人活』。(林後三6。)

悟性必須更新

主的恩膏是在我們靈的直覺裏,在凡事上教訓我們。但是,有的時候,我們的心思不能領會靈裏的感覺。所以,我們的悟性必須更新,然後我們纔能懂得恩膏在裏面所教訓的。羅馬十二章二節給我們看見,先是『悟性更新而變化』。然後纔能『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歌羅西一章九節給我們看見,先有『屬靈的悟性』,然後纔能『滿心知道神的旨意』。所以,悟性的更新是必須的。

我們的悟性如果沒有更新,我們就不懂得恩膏的教訓,不明白恩膏的教訓。相反的,我們會把忽然來的思想,就是像閃電般從外面注射進來的思想,當作主在我們裏面的指示;會把沒有根據的理想,虛空的理論,當作主的旨意;會把沒有意義,沒有價值的幻象、幻夢,當作主對我們說的話,當作主對我們的啟示;這些都是有害無益的。我們承認,並且相信,有的時候,主是藉著異象、異夢,開通人的耳朵,像約伯記三十三章十五至十六節所說的。但是,我們不承認,不相信,那些思想紛亂,毫無意義,毫無價值的幻象、幻夢是出乎主的。所以,我們要領會,要明白恩膏的教訓,悟性的更新是非常重要的。

那麼,問題是悟性如何能更新呢?提多書三章五節說『聖靈的更新』,這給我們看見,更新的工作是聖靈作的。羅馬十二章一至二節給我們看見,是先『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然後纔是『悟性更新而變化』。所以,悟性的更新是根據於奉獻的。以弗所四章二十二至二十三節給我們看見,更新悟性的靈,是要在經歷上先『脫去…從前行為上的舊人』。所以,悟性的更新是要藉著十字架的。照原文,以弗所四章二十三節應該譯作『又要在你們悟性的靈裏被更新』。可見更新是從靈裏更新起,然後更新到悟性。我們已經說過,聖靈的工作是從中心作到圓周的。人的心,人的深處,如果有了問題,如果不對付,那麼悟性的更新是不可能的。所以聖靈先更新悟性的靈,然後更新到悟性。總括的說,是我們因受神的激勵,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之後,聖靈就藉著十字架,叫我們在經歷上用意志脫去從前行為上的舊人。藉著祂的生命,更充滿的進到我們裏面,叫我們的靈得著更新,而達到悟性的更新。並且這一種更新是聖靈長久、繼續不斷的一個工作。說到這裏,我們又要感謝讚美神說,甚麼都是祂恩典的工作,我們除了領受之外,除了感謝祂、讚美祂之外,真沒有別的甚麼話好說了。

我們再說,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訓我們,是千真萬確的。生命的律在我們裏面,是『決不用』人教導的;這不是過火的話,是聖經實在如此說的。但是,另一面,我們要防止受欺騙,防止走極端,我們還得用聖經的話來校對我們裏面的感覺。

用聖經校對裏面的感覺

聖靈是『真理的靈』,(約十四17,)是引導我們『進入一切的真理』的。(約十六13。)所以,裏面的感覺如果是出乎聖靈的,這個感覺就必定與聖經所說的相合。裏面的感覺如果與聖經所說的不合,這個感覺就必定不準確。我們要知道,裏面的感覺是活的;但是,外面的聖經是準的。光有聖經的話,只是準,只是穩,不活;光有裏面的感覺,可能有時活而不準,活而不穩。這好比一列火車,車頭裏有汽力,車外面有路軌。如果光有外面的路軌,而車頭裏沒有汽力,這一列車就開不動;如果光有車頭的汽力,而外面沒有路軌,這一列車開出去就要闖禍。聖經給我們看見,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在他們前面,有雲柱,是白日的引導者;有火柱,是黑夜的引導者。我們屬靈的情形正常的時候,就像在青天白日之下行走。但是,我們屬靈的情形並非一直如此。聖經也說神的話是腳前的燈,路上的光;(詩一一九105;)如果沒有黑夜,就用不著燈和光。所以,當我們裏面明亮的時候,我們裏面的感覺是清楚的,是有把握的;當我們裏面黑暗的時候,我們裏面的感覺是糢糊的,是不穩的。那就必須用聖經的話,來把我們裏面的感覺校對一下。生命加上真理,纔是真的能力,纔是穩的力量。我們要走在生命和真理的平穩的路上。我們每一個舉動,我們每一個思想,我們每一個決斷,都要用聖經的話把牠校對一下,好讓我們不偏不倚的向前走去。

兩種的認識神

我們再讀希伯來八章十一節:『他們決不用各人教導自己的鄉鄰,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主;因為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這告訴我們,在生命的律裏作神子民的人,是決不用人教導而能認識神的。這一節聖經裏,兩次說到『認識』。第一次是說人教導人去認識主,第二次是說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主。在原文,這兩個『認識』是不同的辭。第一個認識的意思是指『普通的認識』,第二個認識的意思是指『在直覺裏的認識』。普通的認識,是客觀的認識,是外面的認識;在直覺裏的認識,是主觀的認識,是裏面的認識。

普通的認識,與在直覺裏的認識的不同,我們可以用一個比喻來說明。比方說,有一種糖和有一種鹽,從外面看去,牠們都是很白很細,好像是一樣的。等到喫到口裏,你纔知道,那是糖,那是鹽;你纔知道,糖是那麼一種味道,鹽是那麼一種味道。你在外面用眼睛去認識糖與鹽,不及你在裏面用舌頭去嘗糖與鹽。我們對於神的認識也是這樣。外面所給你的認識,不過是普通的認識;你裏面的認識,纔是準確的認識。甚麼時候,神在我們裏面,把祂自己給我們嘗一下,就要叫我們有說不出的喜樂。詩篇三十四篇八節說,『你們要嘗嘗,便知道祂是美善。』希奇,神是我們可以嘗的。還有,希伯來六章四至五節說,『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嘗過神善道的滋味…並(編者按:原文無「覺悟」二字)來世權能的人。』這給我們看見,屬靈的東西是要嘗的。感謝神,新約的特點,不只叫我們能嘗到屬靈的東西,並且叫我們能嘗到神。哦,這是何等大的福氣,又是何等大的榮耀,阿利路亞!

三步的認識神

憑聖經看來,人對於神的認識是分作三步的。詩篇一百零三篇七節:『祂使摩西知道祂的法則,叫以色列人曉得祂的作為。』這裏的『法則』在原文,就是以賽亞五十五章八節所說的『道路』。以色列人所曉得的是神的作為,摩西所知道的是神的法則,是神的道路。摩西對於神的認識是比以色列人進了一步。但是,希伯來八章十一節所說的在直覺裏的認識,是比認識神的法則更進一步的。在直覺裏的認識,是認識神的性情,是認識神的自己。我們把以上兩處的聖經合起來看,就知道我們對於神的認識是分成三步的:第一步是認識神的作為,第二步是認識神的法則,第三步是認識神的自己。認識神的作為和法則,還不過是外面的認識;在裏面認識神的性情,認識神的自己,纔是更深的認識,這是最寶貴的。現在我們把這三步的認識分開來看一下。

認識神的作為

甚麼叫作認識神的作為呢?神的作為就是神所行的神蹟奇事。像以色列人在埃及看見神所降的十災;(出七~十一;)像神用大東風使海水一夜退去,水便分開,海就成了乾地;(十四21;)像以色列人在曠野得著擊打磐石的活水,(十七6,)天天有從天上降下來的嗎哪(十六35)等等,都是神的作為。像福音書裏所說的五餅二魚給五千人喫飽了還有餘;(約六9~12;)像瞎子看見,瘸子行走,長大痲瘋的得潔淨,聾子聽見,死人復活(太十一5)等等,也都是神的作為。像今天有的人的疾病得著神的醫治,或者行路遇險得著神的保護,也都是神的作為。但是,我們如果曉得神的作為,是算不得認識神的;因為這種認識是淺的,是外面的。

認識神的法則

甚麼叫作認識神的法則呢?認識神的法則,也可以說就是認識神作事的原則。像亞伯拉罕為所多瑪祈求,他就是站在神的公義一邊來求神。他認識神是公義的神,神行事不能與祂的公義相背。這是亞伯拉罕認識神作事的法則。像那一次摩西看見耶和華的榮光顯現的時候,就對亞倫說,『拿你的香爐,把壇上的火盛在其中,又加上香,快快帶到會眾那裏,為他們贖罪,因為有忿怒從耶和華那裏出來,瘟疫已經發作了。』(民十六46。)這就是摩西知道神的法則,知道人這邊怎樣作,神就要怎樣作。像撒母耳對掃羅說,『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撒上十五22,)就是認識神的法則。像大衛『不肯用白得之物作燔祭』獻給神,(撒下二四24,)就是認識神的法則。

認識神的自己

甚麼叫作認識神的自己呢?認識神的性情,就是認識神的自己。我們已經說過,每一種生命,都有一種特性,像魚有魚的特性,鳥有鳥的特性。我們的神,祂的生命當然也有特性。這特性,就是祂的性情。祂的性情是良善正直的,(詩二五8,八六5,太十九17,)是聖潔的。(徒三14,林後一12。)這性情要藉著光來彰顯祂的自己。我們一得重生,就有了神的生命,也有了神的性情。我們在裏面摸著祂的性情,我們就在裏面摸著祂的自己。這就是認識神的自己。

比方說,有一個罪,在良心的感覺裏是非對付不可,對付了纔平安。而在裏面那一種神聖的知覺裏,比良心的感覺更深的知覺裏,對於這個罪,是恨惡,是厭煩;並不是怕這個罪的刑罰,乃是恨這個罪的本身。這種恨惡,就是從神聖潔的性情裏發出來的。人摸著神的自己一下,人對於神的聖潔的認識,就不是言語可以形容的。有的時候,真要像約伯一樣說,『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因此我厭惡自己,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伯四二5~6。)在明朗的陽光之下總顯出微塵,照樣,在神的聖潔之下總顯出我們的污穢。怪不得彼得那天碰見主的自己一下,就俯伏在主膝前說,『主阿,離開我,我是個罪人。』(路五8。)多少時候,我們的一言一行,良心雖然不定罪,但是,裏面總隱隱約約覺得不舒服,好像不阿們似的,那就是神生命性情的感覺,那是超過良心的感覺的。我們如果有學習,如果肯順服,我們就在這裏摸著神的自己,就在這裏認識神的自己。

像保羅對在哥林多的信徒說,『我們…親手作工;被人咒罵,我們就祝福;被人逼迫,我們就忍受;被人毀謗,我們就善勸。』(林前四11~13。)這不只是神的生命能如此,也是這生命的性情就是如此。當保羅是那樣摸著神的性情的時候,保羅就摸著了神的自己,保羅就認識了神的自己。

從前有這麼一個故事:有弟兄兩人,是農民,也是基督徒。他們種的是稻田,位置在山腰。弟兄兩人天天車水,天天都發現山下的農民把他們車好的水用巧法引到山下的田裏去。一連七八天的工夫,他們忍耐不說話,但是心裏總是不喜樂。後來他們去問一個作工的弟兄,他就告訴他們說,『你們光是忍耐還不彀。你們明天應當去把那偷你們水的人的田先車滿水,然後再為你們自己的田車水。』弟兄二人真的這樣作。希奇得很,他們越作越快樂。結果,那偷水的人心裏受了感動,不只再也不偷他們所車的水了,並且來向他們賠不是。在這裏,我們看見,他們所以能這樣作,並且能作得這樣自然,乃是因為他們是順著神的性情而作的。不然的話,他們即使外面那樣去作,心裏還可能在那裏抱屈,事後還可能在那裏懊喪。只有順著神的性情作的,就越作裏面越舒服,越作越會讚美神,越作越認識了神的自己。

在直覺裏認識神

認識神的自己,是新約最大的福氣,最大的榮耀。認識神的自己,不是憑肉體可以認識的,乃是在直覺裏認識的。怎樣在直覺裏認識神呢?我們要來看聖經如何說。

約翰十七章三節說,『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這告訴我們,每一個有永生的人,就是認識神和主耶穌的人。換句話說,人有了永生,人就得著了他本來所沒有的一種直覺上的認識神,這永生有一種功能叫人認識神。我們認識神,是憑著裏面的生命來認識一位我們已經認識的神。不是像雅典人那樣憑著他們的理智,推想而敬拜一位『未識之神』。(徒十七23。)所以,若有人說他有永生,而他卻從來不認識神,就這人所說的得了永生是可疑惑的,是字句的。說得重一點,這樣的人必定沒有永生。所以,我們如果要認識神,就必須先有『永生』。

林前二章十一至十二節說,『除了在人裏頭的靈,誰知道人的事;像這樣,除了神的靈,也沒有人知道神的事。我們所領受的,並不是世上的靈,乃是從神來的靈,叫我們能知道神開恩賜給我們的事。』這告訴我們,是聖靈在我們的靈裏,叫我們能知道神的事。神的事,不是人憑自己的頭腦所能知道的,不是人憑自己的理想所能想得通的,不是人憑自己的智慧所能領會得來的。所以聖經上有話說,『…屬魂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林前二14。)

以弗所一章十七至十八節說,『求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榮耀的父,將那智慧和啟示的靈(編者:按原文無「賜人」二字)賞給你們,使你們真知道祂;並且照明你們心中的眼睛,使你們知道祂的…。』這告訴我們,使徒為著那些已經得著重生的在以弗所的信徒祈求,願意他們得著那智慧和啟示的靈,好叫他們在直覺裏真知道神。無論這智慧和啟示的靈,是信徒靈中所已有潛藏的功能,因著禱告得著神的啟發也好,或者是因著祈求,而聖靈在信徒的靈中,叫他重新得著智慧和啟示也好,這智慧和啟示的靈,總是叫信徒能『真知道祂』。我們的直覺需要智慧和啟示。

我們需要智慧來知道甚麼是出乎神,甚麼是出乎我們自己的。我們需要智慧來認識那些假使徒,假裝的光明的天使。(林後十一13~14。)神給我們智慧,不是給我們的頭腦,神是叫我們在靈中有智慧。神要叫我們在直覺裏有智慧,祂要藉著直覺引我們到智慧的道路。

我們需要啟示來真知道祂。啟示的靈是神在靈中運行,而叫我們的直覺覺得神的意思,覺得神的動靜。惟獨在靈中這樣得著啟示的,纔會真知道神。

神賜給我們智慧和啟示的靈,不只叫我們在直覺裏真知道祂,並且照明我們『心中的眼睛』,使我們知道祂。這裏的『心』字乃是悟性,就是以弗所四章十八節的『迪安諾亞』,就是我們理會和明白事物的機關的一種力量。在以弗所一章十七至十八這兩節聖經中,說到兩個『知道』。第一個知道是直覺的知道,第二個知道是心思的知道或明白。這啟示的靈是在我們全人最深的地方的。神將祂自己啟示在我們的靈裏,就叫我們藉著直覺真知道祂。但這不過是直覺上的知道,只有裏面的人知道,外面的人還不知道。所以,我們的靈要用光照明我們的心思,叫我們的心思明白了靈裏面的意思,使我們外面的人也知道。所以,啟示是在靈裏,然後達到心思。啟示是在靈的直覺裏,光照是照在魂的心思裏。在直覺裏是覺得的知道,在心思裏是看見而明白。神就是這樣賜給我們智慧和啟示的靈,叫我們真知道祂,也真明白祂。

歌羅西一章九至十節說,『願你們在一切屬靈的智慧悟性上,滿心知道神的旨意,好叫你們行事為人對得起主,凡事蒙祂喜悅,在一切善事上結果子,漸漸的多知道神。』『漸漸的多知道神』,有人把牠譯作『在真知道神裏長大』。這一段話給我們看見,要有屬靈的智慧和屬靈的悟性,來知道神的旨意,來行神所喜悅的事,來真知道神。屬靈的智慧,我們已經知道,是神在靈中賜給我們的。同時,我們還必須有屬靈的悟性,來明白神在我們靈的直覺裏所給我們的啟示,因為靈的直覺能知道神的動靜,屬靈的悟性叫我們明白我們靈中所有的動靜到底是甚麼意思。我們如果每件事都在靈裏尋求神的旨意,結果就叫我們越過越認識神的自己,就要叫我們『在真知道神裏長大』,意思就是我們在認識神的知識上逐漸長大。這樣,我們的直覺就要無限量的長大。直覺的長大,就是生命的長大。生命越長大,神就越佔有了我們。所以,我們應當順著生命的律的運行,來訓練自己的靈來更深的認識神。我們所需要的是真知道祂。我們要求神賜給我們智慧和啟示的靈,也求神叫我們有屬靈的悟性,好一天過一天『在真知道神裏長大』。

馬太五章八節說,『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這又是說到心的問題。心如果是清的,不是『心懷二意的』,(雅四8,)就必得見神。心如果在神之外另有傾向,另有貪求,裏面就有了帕子,對於神就糢糊不清了。所以,弟兄姊妹們,甚麼時候,你裏面如果糊塗,第一要緊的,就是求神給你看見你的心到底是如何,你的心到底清不清。

約翰十四章二十三節,主耶穌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裏去,與他同住。』這告訴我們,我們愛主,順服主,神就要與我們同住,神就要給我們感覺上的同在。這與約壹二章二十七節所說『你們要按這恩膏的教訓,住在主裏面』的話正相合。這就是說,我們按恩膏的教訓而行,就是遵守主的道。這樣,我們就住在主裏面,神也與我們同住。但是,這一種的順服,不是有誰勉強,乃是由於愛神。勞倫斯說,『如果你的心要認識神,愛是惟一的道路。人心的喜好與情緒是不同的,情緒合宜的出路就是愛,愛的目的物就是神。』(『勞倫斯屬靈格言』,一○頁。)所以,我們要唱說:

   人哪!你愛何物,  你就變成該物:
   成神,你若愛神;  成塵,你若愛塵;
   你出,神就進入;  你死,神就生甦;
   無你,就有基督;  無物,就得萬物。
(副)哦!基督的十字架, 我接你進我心,
   使我脫自己管轄,  完全憑主而生存。

   你若要得著神,   切勿跟從智慧;
   『愛』是最短路徑, 使你免去紆 。
   你若不為自己    尋求甚麼利益,
   神的榮耀自己,   就要充滿了你。

             — 詩歌三六六首,第二節、第三節

哦,愛是情緒最合宜的出路,愛不是勉強的。我們愛神,是因神先愛了我們。(約壹四19。)我們越愛祂,就越親近祂;越親近祂,就越認識祂;越認識祂,就越愛祂,越渴慕祂。古聖徒寫詩說,『神阿,我的心切慕你,如鹿切慕溪水。』(詩四二1。)這是嘗過神的人所有的渴慕。有一位聖徒說過這樣的話:『神給我們一個心是最大的心,大到一個地步,只有神能補滿牠。』我們想我們的心小,但是,凡是嘗過神的人,就要見證說,神給我們的心是大的,是大到比神小一點的東西不能補滿的,只有神能補滿牠!弟兄姊妹們哪,你的心對於神到底渴慕得如何呢?

外面的彰顯神

我們在外面的彰顯,不會過於我們在裏面的認識。我們在裏面認識神有多深,我們就在外面彰顯神也有多深。換句話說,外面的彰顯,就是裏面認識的結果。我們現在從好幾方面來看這個結果。

彰顯於膽量和鑑別

使徒保羅說,『…那把我從母腹裏分別出來,又施恩召我的神,既然樂意將祂兒子啟示在我裏面,叫我把祂傳在外邦人中,我就沒有與屬血氣的人商量,也沒有上耶路撒冷去,見那些比我先作使徒的…。』(加一15~17。)這給我們看見,保羅所以有膽量傳福音給外邦人,就是因他對於神的兒子的認識,是從啟示來的。這一種的認識,不是憑肉體所能認識的。人認識在自己裏面的基督,也就認識在別人裏面的基督,這就是保羅所說的『我們從今以後,不憑著肉體認人了』(林後五)的意思。憑著肉體認人的人,不容易從人得著生命的供應,很容易受人外貌弱點的影響。人外面的一點瑕疵,都是他批評論斷的資料,都是滋長他驕傲的因素。所以,一個人認識不認識別人裏面的基督,是要看他認識不認識在他裏面的基督。保羅說,『…我們…雖然憑著肉體認過基督,如今卻不再這樣認祂了。』(林後五16。)

使徒約翰說,『凡靈不認耶穌,就不是出於神;這是那敵基督者的靈;…小子們哪,你們是屬神的,並且勝了他們;因為那在你們裏面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約壹四3~4。)真認識神的人,對於那些假使徒,(林後十一13,啟二2,)假先知,(太二四11,)假弟兄,(林後十一26,加二4,)假裝的光明的天使,(林後十一14~15,)也能鑑別。甚麼時候,我們如果受欺騙,那必定因為我們不憑著裏面的基督來認識人。真認識神的人,就有膽量宣告:住在我們裏面的,比那敵基督者的靈更大!

彰顯於敬畏

真認識神的人,不只有膽量作見證,不只不怕那敵基督者的靈,並且特別敬畏神。像保羅工作的腳步,一再受神的禁止,(徒十六6~7,)他敬畏神。像他那一次責罵了大祭司,人一顯出,他就軟下來,(二三3~5,)他敬畏神。真認識神的人,是束上『心中的腰』(彼前一13)的人,在他的言語、態度、動作上,是一點都不敢放鬆的。他這樣的約束自己,並非用自己的力氣在那裏約束自己,乃是受他裏面生命的勒住或者說禁止。他不只在人面前如此,就當他一人獨處的時候也是如此。他的言語行動,一與裏面的生命不合,就受裏面的禁止;他一摸到神,就立刻軟下來。凡是外面鬆懈的人,必定是裏面先鬆懈了。凡是放鬆,沒有約束;凡是本來如此,得救後還是如此;凡是隨便說話,隨便行事的基督徒,都是不敬畏神的人。凡是在人前是一套,在人後又是一套;凡是在講臺上是一套,在講臺下又是一套的人,都是不敬畏神的人。敬畏神,是隨時、隨地、隨事,都不敢隨便,都有敬畏神的存心。所以,如果有人自稱是屬乎神的人,而他的言語行動,一點不敬畏神,我們就替這樣的人擔心害怕。因為今天在他的感覺裏不認識神,但總有一天,他要見神的面。這樣的弟兄姊妹們哪,請聽主的話:『小子們哪,你們要住在主裏面;這樣,祂若顯現,我們就可以坦然無懼;當祂來的時候,在祂面前也不至於慚愧。』(約壹二28。)哦,弟兄姊妹們,我們一想到總有一天要見主的面,我們裏面坦然不坦然呢?將來在主面前敞開的時候,有沒有甚麼叫我們慚愧的呢?

彰顯於敬拜

真認識神的人,沒有不敬拜神的。勞倫斯說,『以真誠拜神,就是承認神是神,也承認我們是誰。以真誠拜神,就是以至誠的心承認神實際是誰,這就是說,祂是無限的完全,配得著無限的敬重,絕對遠離罪惡的一位神。而人是極微小的,並且沒有將神該得的敬拜獻上給神。』(『勞倫斯屬靈格言』,七頁。)這給我們看見,真認識神的人,對神纔有真誠的敬拜。就如雅各罷,他在伯特利對於神的認識,固然也叫他懼怕,但還不過是外面的認識,所以他的許願,都是講條件,都是講個人的利益,(創二八16~22。)等到『毘努伊勒』,(三二24~32,)雅各所認識的就大不同了。暫編本詩歌第五百六十七首,一共有十六節,就是寫雅各在毘努伊勒的故事。我們摘錄三節,來表達他這次對於神的認識:

  瞬息之間,光滿我心,  如同洪流沖破堤防,
  我就看見榮耀無盡,   迫我敬拜、迫我隱藏;
  我纔知道我的大罪、   我的不軌、我的污穢。

  你是何等榮耀的神,   萬軍之主何等顯赫;
  我一認識你是誰人,   並一看見你是如何,
  我要長號,我要流淚,  我要懊悔,我要下跪。

  主,我服了,是你得勝: 因你失敗我求失敗,
  因我得勝我來投誠,   你的軟弱領我下拜;
  我願一生戰戰兢兢,   行你旨意,榮耀你名。

              — 詩歌三一○首,第七節、第九節、第十六節

弟兄姊妹們哪,我們常常說敬拜神,敬拜神,到底我們對於神的自己認識有多深呢?我們這個人倒下了沒有呢?

彰顯於敬虔

真認識神的人,就要把神彰顯出來,這就是敬虔的生活。敬虔本來是一個大的奧祕,自從神在肉身顯現以後,(提前三16,)這奧祕就是一個被啟示出來的大奧祕。哦,拿撒勒人耶穌,就是神在肉身顯現!這一位榮耀的神而人,把神聖潔榮耀的生命都彰顯出來了。今天,這生命在我們裏面,也要從我們身上彰顯出來;神生命的律在我們裏面運行,就是要成功這一個要求。

我們要知道,敬虔並不是一種苦修,敬虔乃是一種生命的知覺,乃是神生命的一種本性。所以使徒保羅說到屬乎主的人要追求公義、敬虔、信心、愛心、忍耐、溫柔(提前六11)的時候,是把敬虔列在這一類。當我們得重生的那一天,神的神能已將一切關乎生命和敬虔的事賜給我們了,(彼後一3,)而且這敬虔有今生和來生生命的應許。(提前四8。)我們知道,『主所應許我們的就是永生。』(約壹二25,參閱多一2。)這永生在我們信神兒子的時候就已經有了。(約壹五13。)但是,今天把這永生活出來,把這永生彰顯在我們的思想上,彰顯在我們的言語上,彰顯在我們的態度上,彰顯在我們的行動上,還是在乎這生命在我們裏面運行的大能。所以使徒保羅說,『…我們的指望在乎永生的神;祂是萬人的救主,更是信徒的救主。』(提前四10。)

我們裏面已經有了神敬虔的生命,而要把這生命的本性表達出來,就需要在敬虔上操練自己。(提前四7。)我們要知道,敬畏是一種存心,就是在任何的事情上怕有自己在裏頭,在任何的事情上怕得罪神;敬虔乃是在任何的事情上都要讓神出來。在敬虔上操練自己,就是在消極方面要『除去不敬虔』,(多二12,照原文,在『敬虔』下沒有『的心』二字,)就是除去不像神的地方。在積極方面,要讓神在凡事上出來。這一種的操練,並非苦修,並非關起門來百事不管,乃是按著恩膏的教訓住在主裏面,乃是學習讓生命的律把神生命的特性在我們日常的生活上表達出來。(提前二2。)這一種的操練敬虔,是比操練身體更有益處的。因為我們今天雖然不能完全經歷這永生,但是天天在經歷著,到有一天,就要完全像祂。到有一天,身體得贖時,就要完全像祂,就要完全享受這永生。這是神永遠的目的,這是新約的榮耀,我們要存著指望的心讚美主!

在這裏我們也要題起:我們如果在基督裏敬虔度日,就有一種遭遇是避免不了的。保羅對提摩太說,『我在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所遭遇的逼迫、苦難;我所忍受是何等的逼迫。』(提後三11。)也許有人想,因為他是使徒,所以就免不了受這樣的逼迫。但是保羅還有下文,他說,『不但如此,凡立志在基督耶穌裏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12。)不是作使徒的人就免不了受逼迫,乃是每一個立志在基督耶穌裏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沒有例外。我們平日如果圓和一點,徇情一點,聰明機巧一點,明哲保身一點,隨從世俗一點,與人調和一點,把真理折中一點,與不肯出代價的人妥協一點。寧可委屈真理,去得人的喜歡,不尋求裏面的聲音,不順服裏面的感覺,這樣也可以作一個基督徒。但是,是一個沒有逼迫的基督徒。因為他和甚麼人都是一樣,誰來逼迫他呢?我們不要以為那些多受逼迫的基督徒是生不逢辰,命途多舛;我們反而要說,毫無逼迫的基督徒必定是無意於在基督耶穌裏敬虔度日的,否則,逼迫是無可避免的。所以有一個信徒說,『最屬靈的信徒都是帶著傷痕的,殉道者的冠冕都是閃著火花的。』(『荒漠甘泉』十月四日。)但是,我們也不要怕,主若不是加能力給我們,叫我們能忍受,就是要把我們從一切的苦難中拯救出來。(林前十13,林後一8~10,提後三11。)

我們在這裏也要附帶題起,操練敬虔,在基督耶穌裏敬虔度日,是一種屬靈的追求,是一種生命的流露。有的形態是正常的,我們不去說牠;但是,有的形態,可以說是病態,是有缺欠的,我們要分開來說一下:

(一)懶惰 有的基督徒生性懶惰,就是不肯勞動,不肯操作,就拿禱告,拿屬靈的話作他懶惰的護符。我們聽一位弟兄說起一個故事:從前有一個姊妹,就是不喜歡作事,不是藉口不會作,就是藉口身體沒有力量。後來,有人安排她每天從園中採幾朵花來插插花瓶。她作了幾天不作了。甚麼理由?她說,這不屬靈。我們要說,這是病態,這不是敬虔。

(二)拘謹 有的基督徒把拘謹當作敬虔,弄得他這個人像個假人。有一位弟兄說,他遇見一位弟兄,說兩句話就把頭低一下,或者把頭仰起來向天看一下。他發現他在那裏裝作敬虔,心裏真是要喊出來說,『弟兄,別來這一套罷!』我們要知道,甚麼是生命?是自自然然的纔叫作生命。這樣拘謹的人,他的靈出不來,他的神也出不來。所以,我們操練敬虔的時候,應該是活潑新鮮的,是神從我們這個人的言語態度裏出來。

(三)冷硬 我們在前面說,在基督耶穌裏敬虔度日的,都要受逼迫,是說不肯得罪了神來討人喜歡的人必有的遭遇。但這並非說我們可以對人沒有愛,沒有禮貌。從前有人說起一個姊妹,有一天,她在山上散步。迎面來了另一位姊妹問她安,問她往那裏去,她頭朝著天,冷冷的回答一句說,『我去見神去。』我們想想看,這一種的自以為敬虔,這一種的冷硬,能吸引人羨慕神麼?

(四)被動 有的基督徒,操練敬虔,特別是學蓋恩夫人,學勞倫斯的『與神同在』,這是可敬可慕的。可是,有的基督徒學習他們而流於被動,卻是可惜的。怎麼說學習他們而流於被動呢?就是,有這樣情形的人,耳朵常聽不見人的話(不聽人說閒話是對的,但不聽人說要緊的話是傷人的)。不領會人的意思,不關切人的事情,他就是在那裏『享受』神的同在。如果這種情形是正常的話,那麼勞倫斯在那樣事務煩忙,聲音嘈雜的環境中,怎麼應付事情呢?如果人問他要盤子,他卻給人家湯匙;如果人說了一遍他聽不見,說了兩遍他還不領會,這豈不是叫人為難麼?所以,我們說,操練敬虔而流於被動,是不正常的。

弟兄姊妹們,我們的主是『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約一14,)這是敬虔的大啟示。對提摩太說『惟獨敬虔,凡事都有益處』(提前四8)的保羅,他是『有誰軟弱,我不軟弱呢?有誰跌倒,我不焦急呢?』(林後十一29。)他也是『親手作工』,(林前四12,)『比眾使徒格外勞苦』(十五10)的人。哦,弟兄姊妹們,這是我們的榜樣,這是我們應該尊重,應該學習的。

一首祈禱的詩

在敬虔上操練自己,就是要讓這敬虔的生命表達出來,成為敬虔的生活,到有一天,能完全像祂。有一首祈禱的詩歌,把這個追求說得很具體,我們把牠寫在這裏,當作我們的祈求:

 一 哦,我要像你,可愛的救主!  這是我所求,是我所慕;
   我歡喜丟棄一切的富足,    盼望能和你形像合符。
(副)哦,我要像你!哦,我要像你! 可愛的救主,像你模樣;
   像你的甘甜,像你的貞堅,   在我的衷心,刻你形像。

 二 哦,我要像你:那樣的柔細,  寬恕又憐憫、仁愛、良善,
   幫助孤單的,勉勵灰心的,   尋找犯罪人,不辭危難。

 三 哦,我要像你:那樣的忍耐,  聖潔而謙卑,於人無傷,
   溫和的接受無理的苦待,    寧可救別人,自己死亡。

 四 哦,我要像你!我今迫切求:  我願出代價跟隨你行,
   將我的所是和我的所有,    完全獻給你,不自經營。

 五 哦,我要像你!正當我祈求,  倒下你的愛充滿我心,
   使我作個殿,配給你居留,   使我的生命與你相印。

                     — 詩歌三○一首

需要神繼續的赦免與洗淨

神生命的大能在我們身上要成就神永遠的目的,今天,我們在地上有神生命的應許,就是敬虔。這是不是說我們這個人完全到一個地步,不需要認罪,不需要神的赦免,不需要寶血的洗淨了呢?不。我們再看希伯來八章十二節。在本書第六章,我們已經說過,照原文,這一節的起頭要加上『因為』兩個字,這是很重要的。這給我們看見,『寬恕他們的不義』和『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是原因,神把祂的律法放在我們的心意裏面,寫在我們的心上,然後祂在生命的律裏作我們的神,叫我們在生命的律裏作祂的子民,然後叫我們在裏面對於祂有更深的認識,這是目的。就因為認識神是目的,所以先說;赦罪是手續,所以後說。像以弗所第一章,先說神『豫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5,)因為這是目的;後說『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7,)因為這是手續。

神要把生命給我們之前,神必須先赦免我們的罪,先潔淨我們。這也給我們看見,我們有了神的生命之後,如果有了罪不對付,是會阻礙這生命的發展的。所以,要讓神的生命在裏面運行無阻,我們還得不容讓罪,還得向神認罪,還得求神赦免,還得向人認罪,還得向人求赦免。我們不要以為在敬虔上操練自己到一個地步,就毋需神的赦免,就毋需寶血的洗淨了。反而越是認識神的人,越是感覺自己不行,越是在神面前認罪,求赦免,越是需要寶血的洗淨。多少時候,我們所認為聖潔的基督徒,也不知道他們在神面前流了多少淚。因為在神的光中得以見光,(詩三六9,)在神的光中就要看見我們自己的真相。隱藏的肉體,隱藏的自己,在神的光中都要被顯明出來。這時我們真要對神說,『我要承認我的罪孽;我要因我的罪憂愁。』(三八18。)真要求神說,『願你赦免我隱而未現的過錯。求你攔阻僕人,不犯任意妄為的罪…耶和華我的磐石,我的救贖主阿!願我口中的言語,心裏的意念,在你面前蒙悅納。』(十九12~14。)

有一位神的僕人憑著約壹第一章曾說過:『生命要求交通,也帶進交通;交通就帶進光;光要求血。這是一串的:一個人只要有了生命,就必定要求交通;有了交通,就必定看見光;看見了光,就必定尋求血。這四件東西是一串的,又是互為因果的:生命叫我們有交通,交通叫我們更多的得著生命;交通叫我們看見光,光叫我們更深的有交通;光叫我們尋求血的洗淨,血的洗淨叫我們更清楚的看見光。不但如此,這四件東西也是循環不已的:生命叫我們有交通,交通叫我們看見光,光就叫我們得著血的洗淨,血一洗淨,就叫我們更多的得著生命;更多的得著生命,就叫我們更多的有交通;更多的有交通,就叫我們更多的看見光;更多的看見光,就叫我們更多的得著血的洗淨。這四件東西是一直這樣循環下去的。這個循環叫我們在生命裏前進。一輛車的走路,是一輪一輪的往前輥;這四件東西的循環,恰像車輪的輥轉,這樣循環了一週,就帶我們在生命裏往前走了一段;再循環一週,就帶我們在生命裏再往前走了一段。…一直這樣一週一週的往前轉,我們就要在神的生命裏一直前進不已。甚麼時候轉不動了,甚麼時候我們在神的生命裏就要停止不前了。』這是認識神話語的人所說的話,這也是認識神的人所說的話。

所以弟兄姊妹們,我們認識神是在生命的律裏認識神,是在直覺裏認識神,這是非常實際的。這一種的認識,是『決不用』人教導的。這是新約的高峰,這是新約的榮耀!阿利路亞!我們要在此讚美祂,敬拜祂!

                     —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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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3-25 01:08:30 |顯示全部樓層
末了的話  

 甚麼是新約的特點,我們說得已經不少了;但是,我們要真知道牠,真明白牠,就需要有聖靈的啟示和光照。我們必須記得:『字句殺死人,靈叫人活。』(林後三6。)主說,『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約六63。)除了聖靈以外,就沒有別的能叫人活。

新約,太恩典,太豐富,太榮耀了!所以,我們要求神給我們信心。甚麼叫作信心呢?希伯來十一章一節:『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這是聖經中對於信心的定義。甚麼叫作『實底』?實底在希臘文裏就是底下的『座』或『架』的意思,就是在底下托住上面的東西的那個器具。比方:書放在書架上,是書架托住書;人坐在椅子上,是椅子托住人。甚麼叫作『確據』呢?『確據』含有『證明』的意思,是帶著動詞的性質的。信心托住我們所盼望的東西,叫我們的心能有安息;信心能在我們裏面把未見之事給我們證明出來,叫我們能從心裏阿們神所說的話。信心是托住我們所盼望的東西的那個『座』或『架』,信心是我們未見之事的證明。

林後一章二十節說,『神的應許,不論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所以藉著祂也都是實在的,叫神因我們得榮耀。』所以,我們不是看自己這一邊,乃是看祂│基督。祂的血是新約的根基,祂把各樣屬靈的產業遺留給我們,而祂又是這遺命的執行者,還有甚麼比這更穩妥的呢?

神是信實的神,(來十23,)神的信實是祂的應許的擔保,是祂的約的擔保。(申七9,詩八九33~34。)如果我們不信,就是干犯神的信實,就是以神為說謊了。所以,甚麼時候如果我們不能信,一面我們要定不信為罪,要求主除去我們不信的惡心;(來三12;)另一面,我們還得『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十二2。)主既為我們開始創造了信心,(參閱弗二8,提前一14,彼後一1,)所以我們相信祂也要『成終』這信心。

哦,有福的新約!榮耀的新約!我們不要信得太遲了!我們真是多次懊悔,多次流淚,因為我們太不像樣,太限制神,太搆不上新約的標準了!弟兄姊妹阿!多少時候,我們不是不追求,可惜我們追求的路走錯了,我們是憑著字句,我們是靠著自己,所以我們掙扎,我們努力,結果只是歎息,只是痛苦!現在,我們不要再走冤枉的路了。我們來唱一首詩作為我們的題醒:

   一 不是掙扎努力,  乃是全歸依,
     使我能得安息,  使我能得力。
     不是立志為善,  乃是隨從靈,
     使我能脫罪纏,  使我能得勝。

   二 不是憑著字句,  乃是憑著靈,
     使我能蒙稱許,  使我能得生。
     不是人的教導,  乃是神恩膏,
     使我能蒙光照,  使我能靈交。

   三 不是定意、奔跑, 乃是神憐憫,
     使我得神上好,  使我蒙神恩。
     不是智慧、聰明, 乃是神恩典,
     使我經過苦境,  使我歷艱難。

   四 不是高言、大智, 乃是神權能,
     使我拯救罪世,  引領人得生。
     不是才能、勢力, 乃是神聖靈,
     使我成功神意,  完成主使命。

             — 詩歌五四七首
 
我們要用我們的心來讀兩處聖經,以表達我們的願望和心意:

希伯來十三章二十至二十一節:『但願賜平安的神,就是那憑永約之血使群羊的大牧人我主耶穌,從死裏復活的神,在各樣善事上,成全你們,叫你們遵行祂的旨意,又藉著耶穌基督在你們裏面行祂所喜悅的事;願榮耀歸給祂,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以弗所三章二十至二十一節:『神能照著運行在我們裏面的大力,充充足足的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編者按:『想』原文是明白、了悟的意思;)但願祂在教會中,並在基督耶穌裏,得著榮耀,直到世世代代,永永遠遠。阿們。』

末了,我們還要唱一首詩來讚美我們的主:

   一 美哉、善哉,羔羊的新歌; 榮耀歸主!榮耀歸主!
     這個福音賜無比快樂,   榮耀至高的主!
     耶穌基督降生下土,    離去尊榮是為救贖,
     如此奇恩舉世皆無,    愚人也會感驚愕。
  (副)大聲讚美,口唱連心和,  榮耀歸主!榮耀歸主!
     自古以來無此詩歌,    榮耀至高的主!

   二 聽哪,歌聲由天飄揚來,  榮耀歸主!榮耀歸主!
     祂就是光,祂也就是愛,  榮耀至高的主!
     世界所有悲傷淚人,    地上一切不安罪人,
     完全不管你是誰人,    耶穌都已為還債。

   三 應當高歌,因審判已過,  榮耀歸主!榮耀歸主!
     與主聯合,我們已復活,  榮耀至高的主!
     我們已在墳墓那邊,    立在死亡不到地點,
     仇敵浮沉紅海中間,    主賜稱義的把握。

   四 唱哪,祂再降臨接聖徒,  榮耀歸主!榮耀歸主!
     不再耽延,教會已成熟,  榮耀至高的主!
     今能看見前所求呼,    也能領受久所羨慕,
     永能傾吐此心情愫,    與祂只有一前途。


   五 此歌再唱聲音應明朗,   榮耀歸主!榮耀歸主!
     此歌題目應當一直唱,   榮耀至高的主!
     唱至內心歡喜會跳,    唱至天下佈滿此調,
     唱至所有蒙愛新造,    都唱此歌不肯放。

                  — 詩歌一八九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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