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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傳經咒] 儒教聖典.十三經之【春秋左傳】11定公(上)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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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6-27 00:31:33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儒教聖典.十三經之【春秋左傳】11定公(上)

定公15年(公元前509年——前495年)


 ◎定公元年
   【經】元年春王三月。晉人執宋仲幾於京師。夏六月癸亥,公之喪至自乾侯。戊辰,公即位。秋七月癸巳,葬我君昭公。九月,大雩。立煬宮。冬十月,隕霜殺菽。
   【傳】元年春,王正月辛巳,晉魏舒合諸侯之大夫於狄泉,將以城成周。魏子蒞政。衛彪傒曰:“將建天子,而易位以令,非義也。大事姦義,必有大咎。晉不失諸侯,魏子其不免乎!”是行也,魏獻子屬役於韓簡子及原壽過,而田於大陸,焚焉,還,卒於寧。範獻子去其柏槨,以其未復命而田也。
   孟懿子會城成周,庚寅,栽。宋仲幾不受功,曰:“滕、薛、郳,吾役也。”薛宰曰:“宋為無道,絕我小國於週,以我適楚,故我常従宋。晉文公為踐土之盟,曰:'凡我同盟,各復舊職。'若従踐土,若従宋,亦唯命。”仲幾曰:“踐土固然。”薛宰曰:“薛之皇祖奚仲,居薛以為夏車正。奚仲遷於邳,仲虺居薛,以為湯左相。若復舊職,將承王官,何故以役諸侯?”仲幾曰:“三代各異物,薛焉得有舊?為宋役,亦其職也。”士彌牟曰:“晉之従政者新,子姑受功。歸,吾視諸故府。”仲幾曰:“縱子忘之,山川鬼神其忘諸乎?”士伯怒,謂韓簡子曰:“薛徵於人,宋徵於鬼,宋罪大矣。且己無辭而抑我以神,誣我也。啟寵納侮,其此之謂矣。必以仲幾為戮。”乃執仲幾以歸。三月,歸諸京師。
   城三旬而畢,乃歸諸侯之戌。
   齊高張後,不従諸侯。晉女叔寬曰:“週萇弘、齊高張皆將不免。萇叔違天,高子違人。天之所壞,不可支也。眾之所為,不可姦也。”
   夏,叔孫成子逆公之喪於乾侯。季孫曰:“子家子亟言於我,未嘗不中吾志也。吾欲與之従政,子必止之,且聽命焉。”子家子不見叔孫,易幾而哭。叔孫請見子家子,子家子辭,曰:“羈未得見,而従君以出。君不命而薨,羈不敢見。”叔孫使告之曰:“公衍、公為實使群臣不得事君。若公子宋主社稷,則群臣之願也。凡従君出而可以入者,將唯子是聽。子家氏未有後,季孫願與子従政,此皆季孫之願也,使不敢以告。”對曰:“若立君,則有卿士、大夫與守龜在,羈弗敢知。若従君者,則貌而出者,入可也;寇而出者,行可也。若羈也,則君知其出也,而未知其入也,羈將逃也。”
   喪及壞隤,公子宋先入,従公者皆自壞隤反。
   六月癸亥,公之喪至自乾侯。戊辰,公即位。季孫使役如闞公氏,將溝焉。榮駕鵝曰:“生不能事,死又離之,以自旌也。縱子忍之,後必或恥之。”乃止。季孫問於榮駕鵝曰:“吾欲為君諡,使子孫知之。”對曰:“生弗能事,死又惡之,以自信也。將焉用之?”乃止。
   秋七月癸巳,葬昭公於墓道南。孔子之為司寇也,溝而合諸墓。
   昭公出,故季平子禱於煬公。九月,立煬宮。
   週鞏簡公棄其子弟,而好用遠人。

  ◎定公二年
   【經】二年春王正月。夏五月壬辰,雉門及兩觀滅。秋,楚人伐吳。冬十月,新作雉門及兩觀。
   【傳】二年夏四月辛酉,鞏氏之群子弟賊簡公。
   桐叛楚。吳子使舒鳩氏誘楚人,曰:“以師臨我,我伐桐,為我使之無忌。”
   秋,楚囊瓦伐吳,師於豫章。吳人見舟於豫章,而潛師於巢。冬十月,吳軍楚師於豫章,敗之。遂圍巢,克之,獲楚公子繁。
   邾莊公與夷射姑飲酒,私出。閽乞肉焉。奪之杖以敲之。

  ◎定公三年
   【經】三年春王正月,公如晉,至河,乃復。二月辛卯,邾子穿卒。夏四月。秋,葬邾莊公。冬,仲孫何忌及邾子盟於拔。
   【傳】三年春二月辛卯,邾子在門台,臨廷。閽以瓶水沃廷。邾子望見之,怒。閽曰:“夷射姑旋焉。”命執之,弗得,滋怒。自投於床,廢於爐炭,爛,遂卒。先葬以車五乘,殉五人。莊公卞急而好潔,故及是。
   秋九月,鮮虞人敗晉師於平中,獲晉觀虎,恃其勇也。
   冬,盟於郯,修邾好也。
   蔡昭侯為兩佩與兩裘,以如楚,獻一佩一裘於昭王。昭王服之,以享蔡侯。蔡侯亦服其一。子常欲之,弗與,三年止之。唐成公如楚,有兩肅爽馬,子常欲之,弗與,亦三年止之。唐人或相與謀,請代先従者,許之。飲先従者酒,醉之,竊馬而獻之子常。子常歸唐侯。自拘於司敗,曰:“君以弄馬之故,隱君身,棄國家,群臣請相夫人以償馬,必如之。”唐侯曰:“寡人之過也,二三子無辱。”皆賞之。蔡人聞之,固請而獻佩於子常。子常朝,見蔡侯之徒,命有司曰:“蔡君之久也,官不共也。明日,禮不畢,將死。”蔡侯歸,及漢,執玉而沈,曰“餘所有濟漢而南者,有若大川。”蔡侯如晉,以其子元與其 ​​大夫之子為質焉,而請伐楚。

  ◎定公四年
   【經】四年春王二月癸巳,陳侯吳卒。三月,公會劉子、晉侯、宋公、蔡侯、衛侯、陳子、鄭伯、許男、曹伯、莒子、邾子、頓子、鬍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齊國夏於召陵,侵楚。夏四月庚辰,蔡公孫姓帥師滅沈,以沈子嘉歸,殺之。五月,公及諸侯盟於皋鼬。杞伯成卒於會。六月,葬陳惠公。許遷於容城。秋七月,至自會。劉卷卒。葬杞悼公。楚人圍蔡。晉士鞅、衛孔圍帥師伐鮮虞。葬劉文公。冬十有一月庚午,蔡侯以吳子及楚人戰於柏舉,楚師敗績。楚囊瓦出奔鄭。庚辰,吳入郢。
   【傳】四年春三月,劉文公合諸侯於召陵,謀伐楚也。
   晉荀寅求貨於蔡侯,弗得。言於範獻子曰:“國家方危,諸侯方貳,將以襲敵,不亦難乎!水潦方降,疾瘧方起,中山不服,棄盟取怨,無損於楚,而失中山,不如辭蔡侯。吾自方城以來,楚未可以得志,只取勤焉。”乃辭蔡侯。
   晉人假羽旄於鄭,鄭人與之。明日,或旆以會。晉於是乎失諸侯。將會,衛子行敬子言於靈公曰:“會同難,嘖有煩言,莫之治也。其使祝佗従!”公曰:“善。”乃使子魚。子魚辭,曰:“臣展四體,以率舊職,猶懼不給而煩刑書,若又共二,徼大罪也。且夫祝,社稷之常隸也。社稷不動,祝不出竟,官之製也。君以軍行,祓社釁鼓,祝奉以従,於是乎出竟。若嘉好之事,君行師従,卿行旅従,臣無事焉。”公曰:“行也。”及皋鼬,將長蔡於衛。衛侯使祝佗私於萇弘曰:“聞諸道路,不知信否。若聞蔡將先衛,信乎?”萇弘曰:“信。蔡叔,康叔之兄也,先衛,不亦可乎?”子魚曰:“以先王觀之,則尚德也。昔武王克商,成王定之,選建明德,以蕃屏週。故周公相王室,以尹天下,於週為睦。分魯公以大路,大旂,夏后氏之璜,封父之繁弱,殷民六族,條氏、徐氏、蕭氏、索氏、長勺氏、尾勺氏。使帥其宗氏,輯其分族,將其類醜,以法則周公,用即命於週。是使之職事於魯,以昭周公之明德。分之土田倍敦,祝、宗、卜、史,備物、典策,官司、彝器。因商奄之民,命以《伯禽》,而封於少皞之虛。分康叔以大路、少帛、綪茷、旃旌、大呂,殷民七族,陶氏、施氏、繁氏、錡氏、樊氏、飢氏、終葵氏;封畛土略,自武父以南,及圃田之北竟,取於有閻之土,以共王職。取於相土之東都,以會王之東蒐。聃季授土,陶叔授民,命以《康誥》,而封於殷虛。皆啟以商政,疆以週索。分唐叔以大路,密須之鼓,闕鞏,沽洗,懷姓九宗,職官五正。命以《唐誥》,而封於夏虛,啟以夏政,疆以戎索。三者皆叔也,而有令德,故昭之以分物。不然,文、武、成康、之伯猶多,而不獲是分也,唯不尚年也。管蔡啟商,惎間王室。王於是乎殺管叔而蔡蔡叔,以車七乘,徒七十人。其子蔡仲,改行帥德,周公舉之,以為己卿士。見諸王而命之以蔡,其命書云:'王曰:胡!無若爾考之違王命也。'若之何其使蔡先衛也?武王之母弟八人,周公為大宰,康叔為司寇,聃季為司空,五叔無官,豈尚年哉!曹,文之昭也;晉,武之穆也。曹為伯甸,非尚年也。今將尚之,是反先王也。晉文公為踐土之盟,衛成公不在,夷叔,其母弟也,猶先蔡。其載書云:'王若曰,晉重、魯申、衛武、蔡甲午、鄭捷、齊潘、宋王臣、莒期。'藏在周府,可覆視也。吾子欲复文、武之略,而不正其德,將如之何?”萇弘說,告劉子,與範獻子謀之,乃長衛侯於盟。
   反自召陵,鄭子大叔未至而卒。晉趙簡子為之臨,甚哀,曰:“黃父之會,夫子語我九言,曰:'無始亂,無怙富,無恃寵,無違同,無敖禮,無驕能,無復怒,無謀非德,無犯非義。'”
   沈人不會於召陵,晉人使蔡伐之。夏,蔡滅沈。
   秋,楚為沈故,圍蔡。伍員為吳行人以謀楚。楚之殺郤宛也,伯氏之族出。伯州犁之孫嚭為吳大宰以謀楚。楚自昭王即位,無歲不有吳師。蔡侯因之,以其子乾與其大夫之子為質於吳。
   冬,蔡侯、吳子、唐侯伐楚。舍舟於淮汭,自豫章與楚夾漢。左司馬戌謂子常曰:“子氵公漢而與之上下,我悉方城外以毀其舟,還塞大隧、直轅、冥厄,子濟漢而伐之,我自後擊之,必大敗之。”既謀而行。武城黑謂子常曰:“吳用木也,我用革也,不可久也。不如速戰。”史皇謂子常:“楚人惡而好司馬,若司馬毀吳舟於淮,塞城口而入,是獨克吳也。子必速戰,不然不免。”乃濟漢而陳,自小別至於大別。三戰,子常知不可,欲奔。史皇曰:“安求其事,難而逃之,將何所入?子必死之,初罪必盡說。”
   十一月庚午,二師陳於柏舉。闔廬之弟夫概王,晨請於闔廬曰:“楚瓦不仁,其臣莫有死志,先伐之,其卒必奔。而後大師繼之,必克。”弗許。夫概王曰:“所謂'臣義而行,不待命'者,其此之謂也。今日我死,楚可入也。”以其屬五千,先擊子常之卒。子常之卒奔,楚師亂,吳師大敗之。子常奔鄭。史皇以其乘廣死。吳従楚師,及清發,將擊之。夫王曰:“困獸猶鬥,況人乎?若知不免而致死,必敗我。若使先濟者知免,後者慕之,蔑有鬥心矣。半濟而後可擊也。”従之。又敗之。楚人為食,吳人及之,奔。食而従之,敗諸雍澨五戰及郢。
   己卯,楚子取其妹季羋畀我以出,涉睢。針尹固與王同舟,王使執燧像以奔吳師。
   庚辰,吳入郢,以班處宮。子山處令尹之宮,夫概王欲攻之,懼而去之,夫王入之。
   左司馬戌及息而還,敗吳師於雍澨,傷。初,司馬臣闔廬,故恥為禽焉。謂其臣曰:“誰能免吾首?”吳句卑曰:“臣賤可乎?”司馬曰:“我實失子,可哉!”三戰皆傷,曰:“吾不用也已。”句卑布裳,剄而裹之,藏其身而以其首免。楚子涉雎,濟江,入於雲中。王寢,盜攻之,以戈擊王。王孫由於以背受之。中肩。王奔鄖,鍾建負季羋以従,由於徐蘇而従。鄖公辛之弟懷將弒王,曰:“平王殺吾父,我殺其子,不亦可乎?”辛曰:“君討臣,誰敢仇之?君命,天也,若死天命,將誰仇?《詩》曰:'柔亦不茹,剛亦不吐,不侮矜寡,不畏強禦。'唯仁者能之。違強陵弱,非勇也。乘人之約,非仁也。滅宗廢祀,非孝也。動無令名,非知也。必犯是,餘將殺女。”鬥辛與其弟巢以王奔隨。吳人従之,謂隨人曰:“週之子孫在漢川者,楚實盡之。天誘其衷,致罰於楚,而君又竄之。周室何罪?君若顧報週室,施及寡人,以獎天衷,君之惠也。漢陽之田,君實有之。”楚子在公宮之北,吳人在其南。子期似王,逃王,而己為王,曰:“以我與之,王必免。”隨人卜與之,不吉。乃辭吳曰:“以隨之闢小而密邇於楚,楚實存之,世有盟誓,至於今未改。若難而棄之,何以事君?執事之患,不唯一人。若鳩楚竟,敢不聽命。”吳人乃退。鑢金初官於子期氏,實與隨人要言。王使見,辭,曰:“不敢以約為利。”王割子期之心,以與隨人盟。
   初,伍員與申包胥友。其亡也,謂申包胥曰:“我必復楚國。”申包胥曰:“勉之!子能複之,我必能興之。”及昭王在隨,申包胥如秦乞師,曰:“吳為封豕、長蛇,以薦食上國,虐始於楚。寡君失守社稷,越在草莽。使下臣告急,曰:'夷德無厭,若鄰於君,疆埸之患也。逮吳之未定,君其取分焉。若楚之遂亡,君之土也。若以君靈撫之,世以事君。'”秦伯使辭焉,曰:“寡人聞命矣。子姑就館,將圖而告。”對曰:“寡君越在草莽,未獲所伏。下臣何敢即安?”立,依於庭牆而哭,日夜不絕聲,勺飲不入口七日。秦哀公為之賦《無衣》,九頓首而坐,秦師乃出。

  ◎定公五年
   【經】五年春王三月辛亥朔,日有食之。夏,歸粟於蔡。於越入吳。六月丙申,季孫意如卒。秋七月壬子,叔孫不敢卒。冬,晉士鞅帥師圍鮮虞。
   【傳】五年春,王人殺子朝於楚。
   夏,歸粟於蔡,以周亟,矜無資。
   越入吳,吳在楚也。
   六月,季平子行東野,還,未至,丙申,卒於房。陽虎將以與璠斂,仲梁懷弗與,曰:“改步改玉。”陽虎欲逐之,告公山不狃。不狃曰:“彼為君也,子何怨焉?”既葬,桓子行東野,及費。子洩為費宰,逆勞於郊,桓子敬之。勞仲梁懷,仲梁懷弗敬。子洩怒,謂陽虎:“子行之乎?”
   申包胥以秦師至,秦子蒲、子虎帥車五百乘以救楚。子蒲曰:“吾未知吳道。”使楚人先與吳人戰,而自稷會之,大敗夫王於沂。吳人獲薳射於柏舉,其子帥奔徒以従子西,敗吳師於軍祥。秋七月,子期、子蒲滅唐。
   九月,夫王歸,自立也。以與王戰而敗,奔楚,為堂溪氏。吳師敗楚師於雍澨,秦師又敗吳師。吳師居麇,子期將焚之,子西曰:“父兄親暴骨焉,不能收,又焚之,不可。”子期曰:“國亡矣!死者若有知也,可以歆舊祀,豈憚焚之?”焚之,而又戰,吳師敗。又戰於公婿之溪,吳師大敗,吳子乃歸。囚闉輿罷,闉輿罷請先,遂逃歸。葉公諸梁之弟後臧従其母於吳,不待而歸。葉公終不正視。
   乙亥,陽虎囚季桓子及公父文伯,而逐仲梁懷。冬十月丁亥,殺公何藐。己丑,盟桓子於稷門之內。庚寅,大詛,逐公父歜及秦遄,皆奔齊。
   楚子入於郢。初,鬥辛聞吳人之爭宮也,曰:“吾聞之:'不讓則不和,不和不可以遠征。'吳爭於楚,必有亂。有亂則必歸,焉能定楚?”王之奔隨也,將涉於成臼,藍尹亹涉其帑,不與王舟。及寧,王欲殺之。子西曰:“子常唯思舊怨以敗,君何效焉?”王曰:“善。使復其所,吾以志前惡。”王賞鬥辛、王孫由於、王孫圉、鐘建、鬥巢、申包胥、王孫賈、宋木、鬥懷。子西曰:“請舍懷也。”王曰:“大德滅小怨,道也。”申包胥曰:“吾為君也,非為身也。君既定矣,又何求?且吾尤子旗,其又為諸?”遂逃賞。王將嫁季羋,季羋辭曰:“所以為女子,遠丈夫也。鍾建負我矣。”以妻鍾建,以為樂尹。
   王之在隨也,子西為王輿服以保路,國於脾洩。聞王所在,而後従王。王使由於城麇,復命,子西問高厚焉,弗知。子西曰:“不能,如辭。城不知高厚,小大何知?”對曰:“固辭不能,子使餘也。人各有能有不能。王遇盜於雲中,餘受其戈,其所猶在。”袒而示之背,曰:“此餘所能也。脾洩之事,餘亦弗能也。”
   晉士鞅圍鮮虞,報觀虎之役也。

  ◎定公六年
   【經】六年春王正月癸亥,鄭遊速帥師滅許,以許男斯歸。二月,公侵鄭。公至自侵鄭。夏,季孫斯、仲孫何忌如晉。秋,晉人執宋行人樂祁犁。冬,城中城。季孫斯、仲孫忌帥師圍鄆。
   【傳】六年春,鄭滅許,因楚敗也。
   二月,公侵鄭,取匡,為晉討鄭之伐胥靡也。往不假道於衛;及還,陽虎使季、孟自南門入,出自東門,舍於豚澤。衛侯怒,使彌子瑕追之。公叔文子老矣,輦而如公,曰:“尤人而效之,非禮也。昭公之難,君將以文之舒鼎,成之昭兆,定之鞶鑑,苟可以納之,擇用一焉。公子與二三臣之子,諸侯苟憂之,將以為之質。此群臣之所聞也。今將以小忿蒙舊德,無乃不可乎!大姒之子,唯周公、康叔為相睦也。而效小人以棄之,不亦誣乎!天將多陽虎之罪以斃之,君姑待之,若何?”乃止。
   夏,季桓子如晉,獻鄭俘也。陽虎強使孟懿子往報夫人之幣。晉人兼享之。孟孫立於房外,謂範獻子曰:“陽虎若不能居魯,而息肩於晉,所不以為中軍司馬者,有如先君!”獻子曰:“寡君有官,將使其人。鞅何知焉?”獻子謂簡子曰:“魯人患陽虎矣,孟孫知其釁,以為必適晉,故強為之請,以取入焉。”
   四月己丑,吳大子終累敗楚舟師,獲潘子臣、小惟子及大夫七人。楚國大惕,懼亡。子期又以陵師敗於繁揚。令尹子西喜曰:“乃今可為矣。”於是乎遷郢於郤,而改紀其政,以定楚國。
   週儋翩率王子朝之徒,因鄭人將以作亂於週。鄭於是乎伐馮、滑、胥靡、負黍、狐人、闕外。六月,晉閻沒戍週,且城胥靡。
   秋八月,宋樂祁言於景公曰:“諸侯唯我事晉,今使不往,晉其憾矣。”樂祁告其宰陳寅。陳寅曰:“必使子往。”他日,公謂樂祁曰:“唯寡人說子之言,子必往。”陳寅曰:“子立後而行,吾室亦不亡,唯君亦以我為知難而行也。”見溷而行。趙簡子逆,而飲之酒於綿上,獻楊楯六十於簡子。陳寅曰:“昔吾主范氏,今子主趙氏,又有納焉。以楊楯賈禍,弗可為也已。然子死晉國,子孫必得志於宋。”範獻子言於晉侯曰:“以君命越疆而使,未致使而私飲酒,不敬二君,不可不討也。”乃執樂祁。
   陽虎又盟公及三桓於週社,盟國人於亳社,詛於五父之衢。
   冬,十二月,天王處於姑蕕,闢儋翩之亂也。

  ◎定公七年
   【經】七年春王正月。夏四月。秋,齊侯、鄭伯盟於咸。齊人執衛行人北宮結以侵衛。齊侯、衛侯盟於沙。大雩。齊國夏帥師伐我西鄙。九月,大雩。冬十月。
   【傳】七年春二月,週儋翩入於儀栗以叛。
   齊人歸鄆、陽關,陽虎居之以為政。
   夏四月,單武公、劉桓公敗尹氏於窮谷。
   秋,齊侯、鄭伯盟於咸,徵會於衛。衛侯欲叛晉,諸大夫不可。使北宮結如齊,而私於齊侯曰:“執結以侵我。”齊侯従之,乃盟於瑣。
   齊國夏伐我。陽虎禦季桓子,公斂處父禦孟懿子,將宵軍齊師。齊師聞之,墮,伏而待之。處父曰:“虎不圖禍,而必死。”苫夷曰:“虎陷二子於難,不待有司,餘必殺女。”虎懼,乃還,不敗。
   冬十一月戊午,單子、劉子逆王於慶氏。晉籍秦送王。己巳,王入於王城,館於公族黨氏,而後朝於莊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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