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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堂分享] 有屬神生命,才能完全!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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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4-23 13:36:4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 x 1
「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太五44﹞

有一個會友在聽完道後對師母稱讚說:「牧師講的道非常棒,非常的令人感動。」師母聽了回答說:「對,所以我非常希望他一直留在講台上,都不要下來,那就更完美了。」這個回答非常貼切。做了幾年的傳道人,我發現牧師如果不警醒,世界上最容易假冒為善的,就是牧師這個職業。後來我有機會被按立為牧師,穿上牧師袍以後,便深深有體會。

耶穌說:「你們的義若不勝過法利賽人和文士的義,斷不能進天國。」借此讓門徒知道什麼叫做基督徒的義。基督徙的義在「捨己與愛人」上面,如何勝過法利賽人的義?法利賽人的問題在於只在乎律法字面上的意義。這樣一來,神的律法就和人的法律沒有什麼不一樣了。基督徒對律法的認知,必須穿透文字表面的意思,進入一個屬靈的層面來思考。

當法利賽人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基督徒說:「當愛你的仇敵,為那逼迫你的禱告。」人的愛是相對的愛,受環境的支配,只能愛可愛的對方;神的愛是絕對的愛,所以能夠愛不可愛的人。耶穌說:「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天國的律法在乎完全彰顯神的豐滿,就是神兒子完滿的見證。親愛的,有屬神生命,才能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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