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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扭轉國家命運的關鍵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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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8-8 00:41:40 |顯示全部樓層
扭轉國家命運的關鍵

聖經中的〈箴言〉對大部分基督徒而言,可以說是十分受歡迎的,因它特別與中國人那種喜愛至理名言的「格言式民族性」相類似。箴言涵括的層面非常廣泛,其中有一種最易為讀者忽略的,就是那些論到君王臣僕的教導,我們可以將之引申到政治的範疇來反思及應用,這些聖經古老的經文,直到今日仍然對我們說出豐富的信息。

在此試以箴言卅一章1-9節關於「利慕伊勒王的言語」來探討,希望從這段箴言中,指出我們應有的反省。

母親的教訓是關鍵

首先,有關「利慕伊勒王」的背景,在聖經中只有在箴言出現過一次,其確實身分不易考證,眾說紛紜。有人說,他可能是一位非以色列王,有解經家則認為,按照原文乃教訓瑪撒(Massa)的言語(瑪撒乃以實瑪利的後裔),他可能是瑪撒族的一位君王,他的母親為以色列人,故以上帝的話語教訓她的兒子。

從這個角度看來,一位非以色列君王也要領受神話語的教訓,作為治理國家事務的總原則,由此可見神權高過人的政權;若從福音的角度看來,外邦人也同樣領受神的恩典,可見福音的普世性是不庸置疑的。

聖經箴言卅一章1節提到:「利慕伊勒王的言語,是他母親教訓他的真言。」由此看來,一個母親的教訓帶給兒子的影響是舉足輕重的,甚至影響一個國家的前途。

也許有人會懷疑,在當時一位母親可以勸得動君王嗎?學者R. N. Whybray指出:「雖然這段君王指令是來自一位母親,而不是父親,但是我們必須回憶到猶大王朝時,母后的確擁有某程度的權力地位;甚至在某些古代閃族世界的王國也是如此的。」

從第2節:「我的兒啊,我腹中生的兒啊,我許願得的兒啊!我當怎樣教訓你呢?」這三個母親對兒子的呼喚,也可以看出母子之間的關係何等的密切。母親的言行對孩童的成長有著關鍵性的因素,所以,現在的人不但尊重母教,而且更是重視胎教。

若從這個角度來反思今日的情況,在這親子關係失調的世代,基督徒的父母應該謹記,以主的教訓來警戒並養育兒女,就是教導兒女活出公義、仁愛、良善、正直、聖潔的生活,使他們一生走在合神心意的道路上,也許在不知不覺間,就能影響了整個國家。

第一要戒貪

這位利慕伊勒王的母親,對作君王的兒子的第一個勸戒是:「不要將你的精力給婦女;也不要有敗壞君王的行為。」(箴言卅一章3節)一個君王大權在握時,最容易沉迷女色,這在古今中外的歷史中可得到完全的證明。在聖經中也有一些典型的例子,如大衛王因拔示巴而使全家陷入禍患;所羅門王因迷戀外邦嬪妃,使耶和華向他發怒,要將他的國奪回賜給他的臣子(參列王記上十一章9~12節)。

利慕伊勒王的母親深藏神的智慧,知道君王一旦貪戀女色,必不免會有敗壞的行為,所以,她指出君王的第一禁戒在乎戒色。

這樣的教訓與聖經一貫的教導完全符合,十誡中的第七誡明白指示:「不可姦淫。」(出埃及記廿章14節);保羅亦指出:「你們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無論甚麼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哥林多前書六章18節)又說:「神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遠避淫行。」(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3節)

箴言本身也提供了許多這方面的教導,如:「智慧要救你脫離淫婦,就是那油嘴滑舌的外女。」(箴言二章16節)「與婦人行淫的,便是無知;行這事的,必喪掉生命。」(箴言六章32節)

所以這位母親勸告她的兒子,君王不應將精力留給婦女、縱情聲色,因為,淫亂與不潔會成為敗壞君王的行為,直接影響整個國家的命運,故不可不慎!

反觀今日台灣政治人物的行徑,不論是上級下屬、或男或女,都在道德上出了問題。眾多立委的情色緋聞,在上行下效的影響下,根本失去作為社會大眾典範的能力,淪為一團烏煙瘴氣的勾當而已。

第一要戒酒

這位母親的第二個勸戒是:「利慕伊勒啊,君王喝酒,君王喝酒不相宜;王子說濃酒在那裡也不相宜;恐怕喝了就忘記律例,顛倒一切困苦人的是非。」(箴言卅一章4~5節)酒的確很容易使人亂性,一個君王若是好酒貪杯,就會失去辨別是非的能力,甚至被奸臣所誤導,引起國家及百姓的災難。

聖經中也有例子可作鑑戒。如以色列王以拉在家宰亞雜家裡喝醉,就被他的臣子心利所殺(參列王記上十六章9~10節)亞蘭王便哈達攻以色列的時候,與卅二王在帳幕裡痛飲,結果在以色列人面前逃跑(參列王記上廿章16~22節)。可見好飲酒的危害甚大。

聖經其他地方亦吩咐我們不要醉酒:「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蕩;乃要被聖靈充滿。」(以弗所書五章18節)「行事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晝。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蕩,不可爭競嫉妒。」(羅馬書十三章13節);「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哥林多前書六章10節)

甚至箴言本身也提供了許多這方面的教導,如:「酒能使人褻慢,濃酒使人喧嚷;凡因酒錯誤的,就無智慧。」(箴言廿章1節);「酒發紅,在杯中閃爍,你不可觀看,雖然下咽舒暢,終久是咬你如蛇,刺你如毒蛇。」(箴言廿三章32節)

因此,這位賢母懇切地囑咐利慕伊勒王不可好酒,因為好酒與他作君王的位分並不相宜,恐怕喝醉酒,就忘記了治理國家的律例,甚至顛倒困苦人的是非,釀成國家及人民百姓的災難。

反觀今日的台灣政治界,無不充斥著各式各樣的喝酒、宴會、應酬等事,各級官員奔走各處、趕場敬酒,真正好好坐下來,聽聽老百姓的心聲的人少之又少,無怪乎台灣社會是非顛倒、不公不義之事多如牛毛了!

體恤困苦者

接著,這個賢母把話題轉移到君王應當有的作為方面,她勸告兒子:「可以把濃酒給將亡的人喝,把清酒給苦心的人喝,讓他喝了,就忘記他的貧窮,不再記念他的苦楚。」(箴言卅一章6~7節)這位母親才剛勸告利慕伊勒王不宜喝酒,現在又突然勸他把濃酒、清酒給人喝,兩者看起來似乎是矛盾的;其實真正要強調的意義並沒有衝突。

雖然酒有許多害處,但也有它本身的用途。好比詩人說:「酒能悅人心。」(詩篇一○四篇15節);酒也能叫疲乏人得力(參撒母耳記下十六章2節);甚至在提摩太患胃病時,保羅也勸他稍微用點酒(參提摩太前書五章23節),可見酒也有一些療效。

但這兩節經文的目的,是要強調君王應該憐憫貧窮、體恤困苦,這是一個君王應有的職責。解經家認為這裡的「將亡人」,可能指將被處死的囚犯。按東方習慣,在處刑前給以酒肉,使之醉飽,減輕其痛苦,以示法外施恩。而「苦心人」乃指貧窮、失業、憂愁、重擔的人,終日被憂慮所壓住。酒能解愁,給以清酒,使他忘記他的困苦,乃表達憐恤之意。

領袖要秉公行義

接下來,這位母親更直接的勸勉利慕伊勒王應當做的事:「你當為啞巴開口,為一切孤獨的伸冤。你當開口按公義判斷,為困苦和窮乏的辨屈。」(箴言卅一章8~9節)之前提及君王在態度上要憐憫、體恤百姓的需要,這裡勸勉君王在實際施政時必須秉公行義,為軟弱困苦的人伸冤辨屈。

這裡的「啞巴」在原文上為不能自辨的人,學者認為指那些遭受屈枉,以及因不明白法律而無從申訴的人;而「孤獨」指那些無依無靠的人。遇到這樣的事,作君王的就應當為這些人開口辯明。

這兩節的總意就是:凡審判的事都要按照公義的標準執行,務必使困苦貧窮的人不致受到屈枉。

綜合而言,我們從這段經文可得出三方面重要的信息:

第一,箴言卅一章1-9節「利慕伊勒王的言語」一段凸顯出:一個賢婦對國家有著舉足輕重的份量。她可以勸動君王,影響他的人格及行事為人,最後影響到整個國家生存的命運。

第二,國家統治者或政治人物必須戒貪色、好酒等陋習。因為這些不良的嗜好,終必影響到他們自己老百姓。好酒必然惹來好色,一旦政治人物沉迷酒色等事,一切事關百姓的是非公義的事必然受到虧損。

第三,國家統治者或政治人物必須在態度上以憐憫體恤為主,而在實施政策時必得秉公行義,如此才是百姓之福,國運得以昌隆。(作者為中華福音神學院神學生)

文章來源:基督教論壇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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