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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著名道士越州都督葉法善
葉法善為唐代著名道士。字道元。括州括蒼縣(今浙江麗水)人。出身于道教世家,自曾祖三代為道士,皆有攝養占卜之術。法善少不茹葷,傳符籙,據稱尤能厭(壓)劾鬼神。顯慶(656~666)中,唐高宗聞其名,征詣京師,將加爵位,固辭不受,求為道士,因留在內道場,供待甚厚。高宗篤信長生之術,令廣征諸方道術之士,合煉黃白。據《舊唐書•方技傳》載:法善為此上言曰:“金丹難就,徒費財物,有虧政理,請核其真偽。”高宗納其言,令罷其事,遣出方術士九十餘人。自高宗、則天、中宗曆五十年,常往來名山,數召入禁中問道。嘗力詆佛法,議者或譏其向背。睿宗即位,稱法善有冥助之力,先天二年(712),拜鴻臚卿,封越國公,仍依舊為道士,居於京師之景龍觀,又贈其父為歙州刺史。所受尊寵,時罕有其匹。卒後,玄宗降詔追贈“越州都督”。傳其有弟子百余人,唯暨齊物、尹愔為入室。
其生卒年莫能定。《舊唐書•方技傳》謂:“生於隋大業之丙子,死於開元之庚子,凡一百七歲。八年卒。”既雲“死於開元之庚子”,又雲“八年卒”,已屬自相矛盾;且開元無“庚子”。如不據開元庚子,而據開元“八年卒”,則是年為“庚申”(720),壽數為一百零五歲,而非“一百七歲”。《曆世真仙體道通鑒•葉法善傳》,似已查知其誤,企圖予以修正。
謂“開元八年屍解于景龍觀。或言生隋大業丙子,卒壬戌,蓋百有七歲。”其所雲開元八年屍解,如上所說,解決不了“凡一百七歲”的矛盾;所雲“卒壬戌”,是對《舊唐書》“開元庚子”的修正,顯然是據壽“一百七歲”推出的,並非另有所據,因此不足為憑。
來源:中國道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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