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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雲想 於 2017-9-7 20:06 編輯
遭狼師性侵,人本助索國賠
校園性侵案件漸增,人本教育基金會南部辦公室今年已受理7件嚴重的校園性侵案件,發現受害學生大多是聽話的乖孩子,他們受到傷害往往不敢求助,甚至不知道要求助。人本要幫受害者打國賠官司,向學校求償。
人本南部辦公室副主任黃俐雅說,聽話的乖孩子面對狼師都不敢反抗,有些女學生擔心畢不了業,或將來考研究所時,指導教授不願寫推薦信,而讓淫師食髓知味。黃俐雅說,南部某高職五十多歲男老師,以消除業障理由,將學生誘騙到汽車旅館性侵,並拍裸照,長達15年,「全班約三分之二學生遭到性侵,警方查獲受害學生的裸照多達一千張」。這名狼師的劣行去年才被媒體揭露,被判重刑,目前服刑中。
她表示,很多學校教評會袒護狼師,讓學生求助無門;本月中旬某國中生告性侵敗訴,讓人本決定幫受害學生打國賠官司,目前已經有五件訟訴中。黃俐雅認為,老師也算是公務人員,學校有責任保護學生的安全,當學生被老師性侵時,應負起國家賠償責任。台中一名國小學童男老師性侵四名男童,經人本協助訴訟向學校求償二千萬元,一審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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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延伸】參考引用法條:
國家賠償法
第二條:本法所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
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
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
受損害者亦同。
前項情形,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
資料來源:http://www.lawgov.org/law_la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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