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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識] 機主調通聯 不受限通保法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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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9-20 09:41:01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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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主調通聯 不受限通保法


手機雖然可以更改IMEI碼躲避查緝,但並非每個侵占者或竊嫌都會動手腳更改。現雖礙於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規定,警方無法調閱通聯紀錄來協尋遺失的手機,但法界人士提出解套辦法,民眾可以自行調閱,再請警方協助,兩者並不衝突。

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張介欽表示,若是遺失手機的話,依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司法機關無法調閱通聯紀錄來追查手機下落,但遺失者可以自行前往電信公司申請手機的通聯紀錄,這樣一來就不受通訊監察保障法的約束。

張介欽說,失主可向電信業者申請通聯或是嘗試向各家電信業者要求調閱手機的IMEI碼自救,只是以往的調閱費用由公家支付,自行調閱得自己買單。

電信業者則表示,只要是本人遺失手機,帶著身分證、印章就可以臨櫃申請通聯紀錄,但最近3天的紀錄沒有辦法即時提供;至於協助查詢手機IMEI的部分,則還是需要透過司法機關(如警察)協同申請,才能夠提供相關資料。

資深員警則說,通保法施行前,調閱一家電信業者的紀錄,需要支出100元,每一次調閱都需要4、500元,但每年編列的預算有限,根本沒有辦法每支手機都調,現在礙於法規,只要民眾手機遺失,會改調監視器協尋。





資料來源:http://news.ltn.com.tw/topic/%E6%B3%95%E5%BE%8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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