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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2 02:52經濟日報 記者潘姿羽/台北報導
美國晶片大廠高通具有顯著的市場影響力,卻濫用獨占地位,公平會昨(11)日指出,此案違法期間長達七年之久,且牽涉我國逾20家事業,屬情節重大案件,決議祭出史上最高罰鍰234億元。高通昨天對此並未回應,昨日早盤股價上漲0.3%,每股約54美元。頭號競爭對手聯發科則表示,因仍不清楚公平會判決的細節暫時也無法回應。
美商高通(Qualcomm Incorporated)是全球指標的晶片製造商,於CDMA、WCDMA及LTE等行動通訊標準基頻晶片市場具獨占地位,卻因握有關鍵專利,為了拒絕授權專利給競爭同業,要求國內外競爭同業簽訂互不告契約;對於下游的手機代工商、手機品牌商分別要求不簽署授權契約、則不供應晶片,以及提供專利授權金折讓優惠,以要求獨家交易。
經濟日報提供
換句話說,高通身為晶片製造商,卻把手伸至下游,未給下游廠商對等的協商機會,與晶片競爭同業、下游手機代工商、再下游的手機品牌商的商業模式均涉及違法行為,嚴重影響市場秩序。
公平會副主委彭紹瑾表示,若用一句話來形容高通本次違法行為,就是「No license, no chips」。
公平會歷時二年八個月,終對高通做出處分,但對於審酌過程,多三緘其口。彭紹瑾表示,部分內容涉及商業機密,不便透露,但希望此次重罰能消除市場上不公平競爭。
基於高通違法期間持續至少七年之久,且違法期間,高通向我國事業所收取的授權金總額逾4,000億元,以及我國事業向高通公司採購的基頻晶片總金額約300億美元。彭紹瑾表示,此案若僅照一般獨占行為裁罰,最多只能罰到5,000萬元,公平會考量高通情節重大、可處事業上一會計年度銷售金額10%以下罰鍰,不受5,000萬元限制,衡量違法情節等因素後,才決議罰234億元。
彭紹瑾也說,中國、韓國分別約處高通新台幣305億元、278億元的罰鍰,考量市場、人口因素,我國裁罰並不算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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