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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12-14 0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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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信的佛法(三)
佛法的道理有深有淺,如同學校的教育,依學生的程度不同而施教,分為小學、中學、高中、大學,乃至於博士班。舉例來說,對於不同的對象解釋「天」字,就有不同層次的意義。若對小學生就無法講得太多、太深,所以淺說「天」就是今天、明天、後天,與天空的天。若對高中、大學生,就必須進一步地解釋,「天」還有天文、先天、後天的意涵。而對於博士班的學生,又要更深一層說明,有性天、理天、第一義天,意義就更深遠了。如果對修行人,就需要再分析,有欲界天、色界天、無色界天,最後要了解學佛的目的不在升天,而是要超越輪迴,作自己生命真正的主人。
在佛經裡提到修行有四個過程:「信、解、行、證」,我們信仰宗教,首先要了解其道理;假使不了解,就成了盲目的信仰。進一步,要將了解的道理在生活當中去實行;如果解而不行,只是空泛的道理,就等於畫餅充饑、入海算沙,毫無用處。相反的,若能依著了解的道理去努力,不但來世能得善果,在今生也能得到佛法的利益;好比讀書一樣,經過多年的努力,最後得到畢業證書,而畢業就是證,所以佛法是非常科學的,落實佛法的道理,就能得到真實的受用與體證。(中台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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