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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傳經咒] 彌陀圓中鈔3之16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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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1-7 08:26:28 |顯示全部樓層
《鈔》孤山約二義而釋三寶。一、別相。二、一體。於別相中。又但出應念所以。

不云三寶之相。言醫王等者。蓋眾生生死之病。根於煩惱。欲治其疾。

非佛之大醫王。不能知病而識藥。應病而與藥。故首之以念佛寶。

然而雖見之矣。苟不聞法。以求其治方。合而服之。則病不能愈。

故次之以念法寶。雖能依法而思修。苟無菩薩良友。為同行。為外護。

為節飲食。示其忌諱。而病亦莫能愈。故又次加之以念僧寶。若欲知其所念。

則以具足三身四智者。為佛寶所說十二分教為法寶。四十一位菩薩為僧寶。

佛滅度後。又有住持三寶。則範金刻木為佛寶。西來貝葉為法寶。

剃髮染衣為僧寶。如此二種。若能歸之念之。則煩惱之病本可瘥。

生死之病果可痊矣。二、一體者。即文云。又觀自心寂而常照。

云云等是也。蓋佛名為覺。覺即照也。故以此心寂而常照。諸法炳然者。

名佛寶。法名不覺。不覺即寂。故以照而常寂。無法可得者。名法寶。

僧名和合。寂照不二。即和合義。故以寂照不二。即存即亡者。名僧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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