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登入   註冊   找回密碼
查看: 371|回覆: 0

[法律常識] 圖利違背法令的命令違法裁量有效範圍 [複製連結]

天使長(十級)

演蝦是裝瞎的最高境界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拈花惹草勳章

狀態︰ 離線
發表於 2018-5-8 00:33:25 |顯示全部樓層
圖利違背法令的命令違法裁量有效範圍

貪汙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5款規定:「對於(非)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職權命令、自治條例、自治規則、委辦規則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利用職權機會或身分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其中「或其他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對於這一個法律上以「例示」犯罪構成要件方式處理圖利罪,基本上決定了其構成要件在個別處理上的違法型態,就已經指的是「限制內容的行政處分」指的是「個案」而言,而法律上對於「個案事實」以「行政命令」決定作為犯罪構成要件,基本上在「空白刑法」只是以「犯罪構成要件」授權行政命令規定,但是很少在司法實務上以「個案(不法)事實」直接作為犯罪構成要件的,因為這與理論與實務上「空白刑法」的授權論罪範圍,顯然是不符合憲法及刑法實務的比例原則的。

基本上刑法對於行政上構成空白刑法要件的「行政裁量違法」,才是構成刑事犯罪處罰的司法實務規定要件,所以在上述的「行政處分」必然的必須屬於相當於「法律犯罪構成要件」的「行政規則或原則性命令」,而不是具體的行政上不法的個案事實,這是在圖利罪的「違法行政處分」論罰,一定要特別注意的地方,否則就很容易發生誤用法律裁判的問題了。至於「行政處分的裁量」是否具備「任意性」或是「強制性」,基本上在刑法處罰是屬於禁止行為當然是屬於強制性的行為,所以如果該「行政處分」是屬於「任意性裁量」的規範範圍,基本上這樣的犯罪構成要件的行政處分違反,要構成圖利罪的違背法令要件,還是會發生法哲學理論與實務上的問題,如果法官或檢察官不詳加審查該行政處分的性質與內容的話,那麼久很容易發生枉法追訴或裁判的窘境,而這也常是當事人對於司法信心最為異議的地方,當檢調政風蒐證此類貪瀆證據時,更應該詳細認知這些規範上的不同,才不會發生在發掘貪瀆不法執法上的偏差,而發生冤獄或甚至自誤誤人。

圖利罪是以結果犯為構成要件,貪汙治罪條例第8條第1項:「犯第四條至第六條之罪,於犯罪後自首,如有所得並自動繳交全部所得財物者,減輕或免除其刑;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者,免除其刑。」,這是對於刑法第62條「自首」的特別規定,因為刑法總則的「犯罪未發覺前」,與此處的「犯罪後自首」,其所指的意涵在必須接受「裁判」的區別上顯然也有所不同。這個區別主要是在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9款「法律應免除其刑者」的規定上,檢察官對於「應為不起訴」的適用上,已經是可以經檢察官適用法律裁量,不需要依據刑法第62條自首須經法院裁判免刑的規定適用的。也因為這是主動適用法律規定「應」的規定,在法務部對於「如有所得並自動繳交全部所得財物者,減輕或免除其刑」,作成自我拘束限制不同程度的行政命令標準後,就會發生法令授權適用該標準的免刑內容上,可以以直接適用「應為不起訴」而免刑,那麼才有對於貪污自首的鼓勵作用,否則還是流於檢察官自由心證裁量的違法,而這才是法務部對於司法人權上應該要求的。而「自動繳交全部所得財物者」,才會構成犯罪發覺前的「既了未遂」,以圖利罪對於未遂犯無法律特別處罰的規定,改以行政肅貪方式處理公務員的行政責任,而在加強行政肅貪及反貪及教育訓練上,讓每個不熟案行政命令規章的公務員,不會因為貪瀆法律執法過嚴,而喪失了自新反省的機會,新信這在反貪宣導上也不是很好的作法的。文 / 方承志

…………………………………………………………………………………………

行政裁量只要依法而為,縱有不當,亦非屬違法的問題,原則上並不受司法審查。然而,行政裁量若超出法律授權範圍,違背授權目的或違反一般行政法原則,仍屬違法,此時即有「裁量瑕庛」的問題,司法亦得介入審查。

來源:台灣法律網


信者恆信乎
請注意︰利用多帳號發表自問自答的業配文置入性行銷廣告者,將直接禁訪或刪除帳號及全部文章!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為非營利自由討論平台,所有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文章內容如有涉及侵權,請通知管理人員,將立即刪除相關文章資料。侵權申訴或移除要求:abuse@oursogo.com

GMT+8, 2024-3-28 21:01

© 2004-2024 SOGO論壇 OURSOGO.COM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