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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與討論] 誠心請教 這起車禍 諸位達人的意見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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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6-8 15:30:34 |顯示全部樓層

手繪事故圖

手繪事故圖


此車禍有路口監視器及行車紀錄器

我車(汽車)速度30公里 無酒駕 無受傷

他車(腳踏車) 眉角上方開放性撕裂傷口約3公分需縫合 手腳挫傷

當時視野良好 天氣晴朗

撞擊點描述一下 是我左側駕駛座前方葉子板 左前輪正上方

不好意思 我知道在網路上問肇責這方面在實質上真的沒有意義

很純粹只是心裡面有個疙瘩在 想請大家幫忙尋求一點事故的知識

行車紀錄器的影片 是我對向車道 車主提供的 所以影片我沒辦法

PO上來 我自己的行車紀錄器由於自己的疏忽 忘記在事故發生時按下

暫停 導致一個時間循環後被覆蓋 所以監視器影片與行車紀錄器影片

都在警方那邊 本身車子是有保險的 我也知道可以交給保險人員處理

只是很難去釋懷自己心裡面那種感覺 僅此而已 謝謝大家的回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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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6-8 16:19:20 |顯示全部樓層
在沒有其他跡證之下只能從圖示來看.

一般會認為腳踏車的行進速度比起汽車會慢上很多.

也就是說,

腳踏車的速度不會是一閃而出,轎車駕駛遠遠的就該看到這輛單車.

這情形下發生事故極有可能是轎車駕駛在眼睜睜看著腳踏車的狀態下仍然驅車去撞擊.

然而畫出來的圖很明顯地強烈意圖表示腳踏車駕駛違規跨越雙黃線,

老實說,要是什麼監視紀錄都沒有,雙方對簿公堂.

俺會勸您找利害點的專家幫您打官司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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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過翻臉,知過必諱,死都不改....

雖然要聽進陸大儒的話兒是有難度,

但是也別糟到完全反著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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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6-8 17:08:42 |顯示全部樓層
山澤損 發表於 2018-6-8 16:19  
在沒有其他跡證之下只能從圖示來看.

一般會認為腳踏車的行進速度比起汽車會慢上很多.

不好意思 這張手繪草圖 我真的並無任何意思要表明對方腳踏車跨越雙黃線

完全是照交通隊警察給我看的現場事故圖 手繪出來給大家看的

警方有路口監視器影片與我對向車道熱心的汽車駕駛提供的行車紀錄器影片

此條道路非常狹窄 遇到轉彎處有時也必須考慮停車讓對向車子先行通過

由於道路狹窄所以雙方車速都不會太快 我聽到撞擊聲才知道與人發生撞擊

我沒有看到他 應該是他的行進路線與我汽車A柱重疊造成 撞擊點也並非我車車頭

真心說一句話 眼睜睜看著腳踏車仍然驅車去撞擊 這對我來說真的很沉重

我也相信沒有人會這樣去招惹官司與麻煩的
  
當然大大您說得也是單憑草圖的意見 虛心接受 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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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6-8 18:26:52 |顯示全部樓層
msms0829 發表於 2018-6-8 17:08  
不好意思 這張手繪草圖 我真的並無任何意思要表明對方腳踏車跨越雙黃線

完全是照交通隊警察給我看的現場 ...

俺會說眼睜睜,就是要誘導你說謀跨丟.

傻孩子,在路上開車說沒看到責任就在於你了.

更遑論這說詞只要撞擊位置之前有一點點煞車痕可就糟糕了.

其實憑圖很難斷定事故狀況.

要你找專業不會相害的啦.
聞過翻臉,知過必諱,死都不改....

雖然要聽進陸大儒的話兒是有難度,

但是也別糟到完全反著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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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6-8 19:20:18 |顯示全部樓層
山澤損 發表於 2018-6-8 18:26  
俺會說眼睜睜,就是要誘導你說謀跨丟.

傻孩子,在路上開車說沒看到責任就在於你了.

但是因注意而未注意...然後沒注意到撞上去會好一點吧==?
假如有注意還撞上去,那不就是所謂的蓄意傷害-.-? 那你說說哪一種說法好一點?!
我也是想了解一下@@? 假如說硬要挑語病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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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6-8 19:46:51 |顯示全部樓層
jermey06 發表於 2018-6-8 19:20  
但是因注意而未注意...然後沒注意到撞上去會好一點吧==?
假如有注意還撞上去,那不就是所謂的蓄意傷害-.- ...

有注意還發生事故可以是煞車不及.只要有減速問題就不大,因為對方行車同樣有責任要看到你.

而有沒有減速幾乎無法驗證.

左方有巷道還有來車而沒有注意,你要用什麼藉口?

眼睛不好?A柱太大?不需要別人,您自己覺得說得過去麼?

聞過翻臉,知過必諱,死都不改....

雖然要聽進陸大儒的話兒是有難度,

但是也別糟到完全反著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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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6-8 20:56:19 |顯示全部樓層
山澤損 發表於 2018-6-8 18:26  
俺會說眼睜睜,就是要誘導你說謀跨丟.

傻孩子,在路上開車說沒看到責任就在於你了.

我也是直接跟交通隊的警察先生說 我是聽到撞擊聲

才發現我與人發生擦撞 個人曾經經歷過一次車禍的

纏訟 因為對方一直避重就輕推卸責任 所以耗費了彼此

一年多的時間 所以我覺得該是我的責任我不會去推卸

上網看了很多資訊 基本上應該是就路權下去區分肇責

一般來說 我為主要幹道 有紅綠燈號誌 腳踏車為支線道

無號誌 對向車道提供的行車記錄器當時號誌為綠燈 就

路權來說我應該為優先 至於應注意而未注意這點 我責無旁貸

這是我個人的淺見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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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勳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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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6-9 00:10:56 |顯示全部樓層
不知對方歲數多大,然而既然已經知道對方傷勢不算太嚴重,
那樓主您就可以放心了,這樣的賠償金額不會多高,
不用擔心被要求鉅額賠償,加上車輛有保險。

從實務面來看,調解現場就是以你三對方七成來分攤肇責比例,
路權你大,對方本來就該禮讓你先行,只不過礙於台灣交通法規
之中最有名也最爛的一條:應注意而未注意,
你就也必須分但部分肇責了,

車禍,不用去糾結甚麼有沒有減速或到底眼睛好不好沒看到甚麼的
當然在作筆錄時你得懂得保護自己,明知道自己真的超速也要講我照限速開,
有看到但真的誤判路線閃避不及撞上也要說視線死角造成的碰撞,
重點就是路權啦,其他違規都是次要,該被開單的警察都會開,

所以,第三責任險/超額責任險非常重要
因為,如果今天你規規矩矩的開,別人給撞了過來,
但你路權比對方小,那你就慘了,
調解或告上法院,所有的依據就是"路權"
不管你有甚麼藉口,對方超速撞過來摔死了
你就先擔個七成肇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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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勳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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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6-9 00:19:19 |顯示全部樓層
海綿叮噹 發表於 2018-6-9 00:10  
不知對方歲數多大,然而既然已經知道對方傷勢不算太嚴重,
那樓主您就可以放心了,這樣的賠償金額不會多高 ...

對方身故/殘廢,身故金/殘廢求償金的七成
可不可怕?  假設一名25歲男性月收入5萬元,
因車禍導致無法繼續從事原有的工作,
他是不是會跟你求償他的薪資損失?
離65歲退休還有40年,40年*12個月*5萬=2400萬
2400萬*70%=1680萬

當然實際上判賠不會真的就判1680萬啦  基本上減半
減半也840萬,   一般老百姓,誰能有840萬可以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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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6-9 01:00:20 |顯示全部樓層
海綿叮噹 發表於 2018-6-9 00:10  
不知對方歲數多大,然而既然已經知道對方傷勢不算太嚴重,
那樓主您就可以放心了,這樣的賠償金額不會多高 ...

對方的年紀大約20-25歲 因為警察先生有說80幾年次的 我看外表

及反應像是剛出社會的新鮮人 因為在旁邊等待救護車到來時 我有和他

對談 關心觀察他傷勢程度 起初沒有什麼回應 臉色蒼白 似乎受到驚嚇

約莫五分鐘後開始有些對話 我問他頭是否有暈眩 手腳有哪些地方特別

疼痛 以及請他聯絡家人 看他陸陸續續有回答 我就比較放心了 製作筆錄後

立馬至電繼續關心他在醫院情形 不過是他母親接的 我簡單的表明身份

以及對於今天的事故發生令他小孩受傷表示遺憾和不捨 這中間沒去表示

誰對誰錯 很純粹的只想關心傷勢 對方母親表示傷口已經縫合 等待一段時間

排除腦震盪的疑慮後即可回家休養 隨後對方母親表示自己為產物保險從業人員

言下之意 應該是自己很懂保險這塊東西 我聆聽著 並且隨口說著小孩平安跟復原

才是目前最重要的事情 等一切傷勢復原 理賠部分我們再來釐清 接下來就等初步研判

再來討論之後的一切了⋯⋯ 對方沒有大礙才是我心中的大石頭 謝謝您囉 海綿叮噹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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