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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住坐臥間可成仙的〈太微仙君功過格〉
「功過格」是道教勸善書中除說理性勸世文之外的另一種類型的善書。說理性勸世文注重講善惡報應和積善成仙的道理,提供倫理規範。而功過格則是具體執行和操作前者提出的倫理規範,並使之量化的善書。〈太微仙君功過格〉記載在〈道藏〉洞真部,是現存最早的功過格。繼承了道教用以約束信徒行為的道德記錄簿,並成為淨明道派的戒律書和修行指南,為具體行為規定了功過數量。早期籠統的多少善得甚麼果具體化為做哪一件事值多少功或過,一目了然,操作起來更為方便。
〈太微仙君功過格〉分功格三十六條,過律三十九條,功過各分四門,裡面的規定幾乎都是針對道教徒的。功格有:
一、救濟門。包括用符法、針藥治病救人、賑濟鰥寡孤獨、修橋補路、濟飢渴之民等。如以符法、針藥救重疾一人為十功,小疾一人為五功。受病家賄賠則無功,治邪一同;凡行治一度為一功;施藥一服為一功;傳一符、一法、一方、一術、令人積行救人,每一術為十功。如受賄而傳,或令人受賄,則並無功,賑濟鰥寡、孤獨、窮民,百錢為一功,貫錢為十功, 一錢散施,積至百錢為一功。米麥、幣帛、衣物以錢數論功。饒潤窮民債負, 亦同此論;一飲一食皆為一功;平理道途險阻及泥水陷沒之所,一日一人之功為十功;若造船橋濟渡,不求賄賠者,所費百錢為一功,一日一人之功為十功。
二、教典門,自己鑽研或向人請教救人法經教和自我保護經教,將之傳給世人,具有宣教性。如以救眾經法付人為五功,保養性命經法付人為四功,演道經論付人為三功。
三、焚修門,維修宗教建築、為民章醮和頌經。如旦夕朝禮,為國為眾焚修,一朝為二功,為己焚修,一朝為一功;章醮為國為民,為祖先,為孤魂,為尊親,祛禳災害,薦拔沉魂,一分為二功;為己一分為一功;為施主一分為一功。若受法信,則無功。為無告孤魂背行拔亡符命,一符為十功;祖先尊親,一亡為十功;為平交知親及卑幼,一亡為五功;為施主,一亡為四功。若受法信,則無功。
四、用事門,興善事、演經教、勸和、節檢,如講演經教及諸善言,化諭於眾,在席十人為一功,百人為十功。人數雖多,止五十功。
過律有:
一、不仁們,見病不治、見死不救,學厭禱詛咒邪法,殺生等,如見殺不救,隨本人之過減半;無門可救,不生慈念為二過,助贊殺生為五過。
二、不喜門,毀壞寺廟設施、齋日及節令不朝真、食葷,章詞記不熟、錯念經典等,如以言指斥毀天尊聖像為二十過,真人為十五遇,神君為十過。見毀滅不勸為二過,贊助毀滅為五過。毀滅經教與此同論。
三、不義門,唯死天下不亂而造謠生事,不師良師、不擇良友,如見明師不參授典教為二過,不依師之教旨為十過,反叛師長為五十過,違師教公為三十過,尊長父母同此論。
四、不軌門。傳偽法與弟子,注撰言情小說、飲酒作樂等,如五辛無故食之,一食為一過。食後持念經,一大卷為十過,一 小經為五過,一聖號為一過。齋日食之為五過。
這些規定主要是針對教內弟子修仙用的,作者說「著斯功格三十六條,過律三十九修,各分四門,以明功過之數。付修真之士,明書日月,自記功過,一月一小此,一年一大比,自知功過多寡,與上天真司考校之數昭然相契,悉無異焉。......依此行持,遠惡遷善,誠為真誠,去仙不遠矣。」這種修仙方法簡單易 行,在行住坐臥間等日常生活中多做善事即可成仙。這種切實可行、能落到實處的修行方法發展了傳統道教的修持。有這麼精確、細致的計算,如此簡單的操作,它使人們日復一日地努力做自己力所能及的善事。「天居上視人」天地之間的可功過神隨時隨地記錄人的善惡是非,而功過格則要求人們自己也隨時記錄 自己的善惡是非,以便估量自己該有甚麼樣的果報和命運。由此而論,功過格確實是推行倫理道德的有效工具。(弘道第七期,整理:道站)
來源:道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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