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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紀專欄》曾參父子(下)
台灣新生報 2018/10/15 00:00
孔子家語提到有次曾參耘瓜,誤斬其根,曾怒,以大杖擊其背,曾子朴地而不知人久之。有頃乃蘇,欣然而起,進於曾曰:「向也參得罪於大人,大人用力教參,得無疾乎?」退而就房,援琴而歌,欲令曾而聞之,知其體康也。人均以曾參大孝。孔子聞之而怒,告門弟子曰:「參來勿內。」曾參自以為無罪,使人請教於孔子。子曰:「汝不聞乎?昔瞽瞍有子曰舜,舜之事瞽瞍,欲使之未嘗不在於側;索而殺之,未嘗可得。小棰則待過,大杖則逃走,故瞽瞍不犯不父之罪,而舜不失烝烝之孝。今參事父,委身以待暴怒,殪而不避,既身死而陷父於不義,其不孝孰大焉?汝非天子之民也,殺天子之民,其罪奚若?」曾參聞之曰:「參罪大矣!」遂造孔子而謝過。
曾參的孝之所以更值得稱道,是因為他做到了孔子所說的「色難」,即在父母面前依然和顏悅色,這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曾子臨終前,召集門人弟子說「啟予足!啟予手!《詩》云:『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而今而後,吾知免夫!小子!」曾子在生命快要結束時,囑咐弟子們抬起他的腳和手來看,表示他的身體未嘗毀傷,就像《詩經》裡說的「戰戰兢兢」,像前面有深淵和薄冰一樣的小心謹慎,說明他平時是那樣小心地保護身體,所謂「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
曾參曾點聖人隨,三省其身日日思。
無使父親不父過,逃離大杖小棰施。
和顏悅色不為逆,身體髮膚愛護知。
殺彘言教應守信,無欺童叟無胡詞。(上平聲四支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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