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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稅財產被禁止處分 薪資、存款可能被扣
台灣新生報 2022/07/07 00:00
有民眾因欠稅名下不動產被稅捐稽徵機關辦理禁止處分,卻又被扣押薪資;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依稅捐稽徵法規定,納稅義務人欠繳應納稅捐,稅捐稽徵機關可對其相當於應繳稅捐數額的財產,通知有關機關,不可以移轉或設定他項權利,也強調禁止財產處分主要目的是防止納稅義務人利用移轉財產規避強制執行的稅捐保全措施,應納稅捐未繳,稅捐稽徵機關還是會依規定移送強制執行。
南區國稅局指出,行政執行分署為儘速徵起欠稅,落實公權力維護公平,可依行政執行法規定對納稅義務人可供執行的財產包括動產、不動產、金融存款、其他債權等,優先採行查扣義務人對第三人的金錢債權,如存款、薪資、其他金錢債權,執行標的並不限於遭禁止處分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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