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登入   註冊   找回密碼
查看: 446|回覆: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生活情報] 已核准自用住宅稅率 地價稅免再申請 [複製連結]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原創及親傳圖影片高手勳章 生活智慧王勳章 醫療天使勳章 民俗耆老勳章 星座之星勳章 絲襪美腿區主題分享達人勳章 汽車達人勳章 機車達人勳章

狀態︰ 離線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22-7-18 03:01:53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已核准自用住宅稅率 地價稅免再申請

台灣新生報 2022/07/18 00:00

常有民眾詢問,原已核准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的土地,是否需要每年提出申請?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於自用房屋辦妥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是自用住宅用地的必要條件,已核准自用住宅用地,如持有的自用住宅用地面積、所有權人以及使用情形都未變動,不需要每年提出申請。

高市稅說明,如持有面積有增加或「繼承」、「信託」或「贈與」取得自用住宅用地,即使用途未變更,因持有面積增加或土地所有權人已經變更,就必須重新提出自用申請,才能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

該處提醒,已核准自用住宅用地者,辦理戶籍遷出時,請記得至少須保留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直系親屬任何一人在原戶籍內,如全戶遷出或是房屋有出租、營業使用,即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應於三十日內向土地所在地之稅捐分處申報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稅,否則日後可能遭到補稅,請民眾特別留意。
喜歡嗎?分享這篇文章給親朋好友︰
               感謝作者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為非營利自由討論平台,所有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文章內容如有涉及侵權,請通知管理人員,將立即刪除相關文章資料。侵權申訴或移除要求:abuse@oursogo.com

GMT+8, 2026-7-3 07:04

© 2004-2026 SOGO論壇 OURSOGO.COM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