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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彩劵研討] 不要在簽了啦!!樂透的真相~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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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11-27 03:39:06 |顯示全部樓層
不要再簽了啦!樂透的真相~
事實上 我在意的是,到底多少錢真正幫助了需要幫助的人? 中獎課稅是應該的,
但是如果拿這些彩券營收和稅收來養那些貪官污吏和屍位宿餐的公務員,
那麼, 還是別買了吧!

不要再簽了啦!樂透的真相~
請用力轉!!
政府最詐了
也就是說 :
除了今年5月要報稅外,再事先繳彩券稅。(買多少就繳多少)

您知道嗎?那些中頭彩的暴發戶要繳多少稅給政府嗎?
電視新聞裡都說20%,大家也都以為只要繳20%,其實是要繳50% 耶!!
20%只是在領彩金時預扣,但等到報所得稅時,彩金收入亦須納入當年度所得計算,而這麼大金額的所得是要扣50%的稅的。也就是說,中了一億的人,領彩金時只能領到8,000萬,等隔年5月要報稅時,還要再繳3,000萬的所得稅給政府!!!

我們英明的政府,實在是太會算了!樂透的最大贏家還是政府。
總銷售金額的 40%當作總彩金,而其中還要再抽50%的稅,也就是說,真正的彩金大概只剩 20%,80%的銷售金額都進了政府的口袋!如果一期
銷售十億,政府就賺了八億!一個禮拜就賺 16億!

這部分媒體都沒有報導!以後再看到新聞上說台灣又出現了幾個億萬富翁的時候,你應該知道其實不然,那些〝億萬富翁〞還要繳五
千萬以上的稅呢...

而偏偏這樣變相的加稅,大多是加在社會中下階層的民
眾身上(因為大多是沒錢的人在買彩券!),請想想...這樣的方式有符合社會正義,有符合社會公平原則嗎?

政府沒錢不向有錢人徵稅,反而是向沒錢人增稅!
更氣的是,政府還給這樣的彩券冠上〝公益彩券〞的美名,試圖將這樣的〝全民賭博,政府做莊〞的制度合理化,誤導民眾!(他們以前還說國民黨的愛國獎卷是賭博...唉)

要醒醒呀!不玩也罷!

《 本帖最後由 啾啾頭 於 2010-4-14 08:3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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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11-27 09:48:38 |顯示全部樓層
突然想起再加上捐款扣稅問題 依法是能抵扣捐款的25%
剛好引用板大另一版寫的 有人獨得5.68億 捐出2.1億 來計算
5.68億他捐出2億1
5月報稅後 你實拿只有2.84億 因為妳捐出了2億1 所以補還你5千2百50萬

你最後真正拿到的是.......1億2千6百50萬  = = (我有算錯嗎???)

《 本帖最後由 bbbb98989 於 2009-11-27 09:5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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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11-27 10:29:09 |顯示全部樓層
公益彩券中獎獎金如何課稅?
  
  中獎人如果是個人(不論是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中獎獎金每聯(組、注)獎額不超過二千元者,免予扣繳;每聯(組、注)獎額超過二千元者,應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二十。另外,因這項獎金係採分離課稅,即使中獎人是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也不必再計入綜合所得總額申報課稅,而所扣繳的稅款也不能夠抵繳或申請退還。
中獎人如果是在中華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的營利事業,其中獎獎金,除扣繳百分之二十稅款外,仍須將中獎獎金列入其他收入申報,不適用分離課稅之規定。


..................................................................................
剛剛去查滴  大家參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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嘯  月  逐  風   .....  一  世  逍  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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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11-27 11:21:47 |顯示全部樓層
二樓的大大說的沒錯
繳了20%以後..再加上一個印花稅就可以了

不然要扣這麼大.....早就被公幹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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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11-28 16:45:44 |顯示全部樓層
那這樣誰還敢買採卷呀
嚇都嚇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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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11-29 08:45:19 |顯示全部樓層
扣掉百分之20..後年還要繳所得稅 真是土匪阿

難怪一些有錢人 用空頭公司 報稅 可以減掉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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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11-30 22:57:36 |顯示全部樓層
這不是很久以前的網路謠言嗎...@@"


所得稅法第十四條第八類所得之條文

第八類: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凡參加各種競技比賽及各種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皆屬之:
一、參加競技、競賽所支付之必要費用,准予減除。
二、參加機會中獎所支付之成本,准予減除。
三、政府舉辦之獎券中獎獎金,除依第八十八條規定扣繳稅款外,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

什麼是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
就是參加各種競技比賽或各種機會中獎的獎金或給與,所支付的必要費用或成本准予減除。政府舉辦的獎券中獎獎金,如統一發票公益彩券中獎獎金(粉紅色扣免繳憑單),僅須扣繳稅款,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亦即免予填報,已扣繳的稅款,亦不得抵繳應納稅額或申報退稅

《 本帖最後由 天地 於 2009-11-30 22:5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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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11-30 23:10:32 |顯示全部樓層
這種謠言怎麼每過一陣子就會出現

也不會去查看真假

真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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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12-2 21:05:34 |顯示全部樓層
這個稅的問題
好像跟版大說的不太一樣喔
但是
樂透還是不要簽的好
因為有太多的。。。真相
士我們不知道的
純粹碰運氣+做公益
這樣想----心裡比較踏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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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9-12-2 23:14:04 |顯示全部樓層
實在是....大大如果自己不想買就別在這
胡說八道,唯恐天下不亂,彩卷所得的獎金
除了百分之二十的稅外,加上千分之四的印
花稅外,其餘不列入繳稅,除了存在銀行的
定存的利息每年列入繳稅外,何時有在多繳
的稅啊!別在亂發佈謠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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