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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言情] [藤井樹]夏日之詩[全文完]  關閉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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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30 00:00:2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 x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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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散步

2、靈魂缺口

3、幸福跌倒了

4、不在,不再

5、假裝擁有的愛情

6、夏日之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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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30 00:01:14 |只看該作者

1、散步

我站在人行道上,夜裡十二點半,夏天台北的夜裡吹來晚風,
空氣中已經沒有公車排放的廢氣味了。

我本來想攔下一部計程車,然後快點回到家休息睡覺。
但當我看著雅芬的車子愈開愈遠,
還有掛在天上那一弧白色的月亮,
我對著自己說:「就走一段路吧。」

然後,我用比平常工作時慢個兩倍的速度,
還有短個一半的步伐,
走在台北市仁愛路的中央分隔島上。

她教過我,散步就是該懶散地走路,
不需要走直線,也不需要趕時間,
走著走著,有時會想通一些事情。

我問:「想通什麼呢?」
她說:「一些猶豫的事,」她轉頭看著我,「例如該不該喜歡你。」







01

還是在公司待到沒有捷運可以回家了,看來今晚又是一個鐵克西之夜(鐵克西就是Taxi,計程車)。這次雅芬並沒有走過來問我要不要搭她的便車,因為她的便車已經滿座,她會順路送兩個女同事和一個男同事回去。

我在公司樓下準備攔計程車時,雅芬的車開到我面前,車窗搖下來之後,從車裡探出了兩顆人頭,「要不要一起去吃麻辣鍋?雅芬要請客。」坐在前座的男同事問。

他叫明凱,是剛到公司沒幾個月的新人,年紀比我小一些些,長得眉清目秀的,很乾淨,戴了一副眼鏡。當他走進公司大門,我第一眼看見他時,著實嚇了一跳,還以為遇見了費玉清。

「不用了,我不餓,你們去吃就好。」我微笑著揮揮手。

「一起嘛,聽說那家麻辣鍋很好吃耶。」明凱又一次盛情邀請。

「真的不用了,我真的不餓。」

「那不勉強,拜拜囉!」他推了一下眼鏡,笑笑地對我揮揮手。車上的其他人也揮手熱情地對我說再見。

包括雅芬,她不只是向我揮手,還拋了個媚眼。

當雅芬的車子離我愈來愈遠,然後右轉消失在一個路口,我的腦海裡還是剛剛雅芬的那個媚眼。

有時候,我覺得她跟她真的很像。但其實她們兩個長得完全不一樣,說話也不一樣,生氣的時候也不一樣,大笑的時候也不一樣,反正幾乎每一個地方都不一樣。

但不知道為什麼,我有時候還是會覺得她跟她真的很像。

第一個她是指雅芬,第二個她指的是……

我站在人行道上,夜裡十二點半,夏天台北的夜裡吹來晚風,空氣中已經沒有公車排放的廢氣味了。

我本來想攔下一部計程車,然後快點回到家休息睡覺。

但當我看著雅芬的車子愈開愈遠,還有掛在天上那一弧白色的月亮,我對著自己說:「就走一段路吧。」

然後,我用比平常工作時慢個兩倍的速度,還有短個一半的步伐,走在台北市仁愛路的中央分隔島上。

她教過我,散步就是該懶散地走路,不需要走直線,也不需要趕時間,走著走著,有時會想通一些事情。

我問:「想通什麼呢?」

她說:「一些猶豫的事,」她轉頭看著我,「例如該不該喜歡你。」



我跟雅芬在一起的那兩年,是我剛進公司的前兩年。

我們的部門是互不相干的,所在樓層也不同。她的部門不需要加班,我的部門則是加班加得很凶,有時候甚至會連續工作三十多個小時,而且下班回家之後還待命on call。「on call」是我們說的手機班,就是身上帶著公司的電話,只要它一響,你就得趕回公司。

坦白說,我也忘了為什麼我會跟雅芬在一起,我只記得當時燈光昏暗,我的身上都是她的髮香,空調在天花板裡發出低鳴,電視裡播著我完全看不懂的韓劇,但已經轉成無聲。我們親吻了好久,鼻息與鼻息之間聞得到一些酒氣,但我們沒有喝醉,在親吻的當下,我們都是清醒的。

「你很溫柔。」她說。這是我們進到汽車旅館之後,她說的第一句話。

我們之間所發生的一切是如此自然,所有的步驟都像是安排好的,甚至旁邊好像有個導演似的,要求我們照著劇本這麼演。

是的,我們在一起的第一天就睡在汽車旅館,那床頭櫃附贈的兩個保險套也在三個小時之內就用完,在這之前,我們只認識幾個月,一起吃過幾次飯,一起看過幾場電影,還有她刻意留在公司陪我加過幾次班。

她說這不叫作被安排好的步驟,也不像有導演在旁邊要我們照著劇本演,而是一見鍾情。

可是我對她並沒有一見鍾情的感覺,坦白說,我是在她脫光衣服之後才開始喜歡她的。

我承認我的膚淺。

我這麼說不是指雅芬的身材很好,雖然她的身材真的很好。但我要表達的意思是,跟她上床之前,我對她只有一種比朋友要多一點的好感,還稱不上是喜歡,但上床加速了我對她的喜歡。

我想我是愈描愈黑了。男人總是會為自己的膚淺找一些聽起來很正當的理由,但這樣的膚淺也證明了男人可以為性而愛,即使我多麼地不想承認這一點。

「我是個膚淺的人嗎?」年紀愈大,我愈常這麼問自己。尤其是當我每每到信義威秀去看電影,總會刻意花個十幾二十分鐘的時間,坐在某張椅子上欣賞來來往往的美女時。

我的好朋友中誠說我跟膚淺扯不上邊,而且喜歡看美女的男人才算是比較正常的男人。「你想想,如果一個男人不喜歡看美女,那這個男人正常嗎?很簡單的問題吧。」他說。

如果喜歡看美女就是膚淺,那這個罪名真的太重了。中誠常常這麼說。

我今年三十歲,研究所沒念完就先休學去當兵,當完兵之後就完全喪失了想再念書的興致。那個時候大家都只想著要賺錢,只有我例外,所以我退伍後無所事事了好一陣子,才在朋友的引介下,到一個老大哥開的中古車行賣車。

那是二○○三年的冬天。

這個老大哥很照顧剛進社會的新鮮人,他常說新鮮人不吃苦就不知道社會的黑暗,不知道社會的黑暗就沒辦法在社會立足,沒辦法在社會立足就沒辦法成為一個成功的人。

「為了讓你成為一個成功的人,每天早上七點,你就要到公司來洗車。」他說。

我還記得我洗的第一輛車是TOYOTA,黑色,一千八百CC,出廠年份是二○○一年,跑了兩萬多公里,曾經泡過水也撞過電線桿,前車主是一個女中年教師,她的狗死在這輛車上。

就在我第三次洗這輛車,也就是我上班第三天的時候,一個爸爸帶著一個小女兒經過我工作的車行,我相信當時的氣溫大概只有十三、四度,因為我的手洗車洗到凍得沒有感覺,連拿杯水給客人喝都在發抖。

我其實還不會賣車,所以我有請老大哥為他介紹,但這位爸爸堅持由我替他服務,於是老大哥拍了拍我的肩膀,說:「你加油,看能不能開胡。」

剛出社會,我對做生意是完全沒有經驗,所以客人在看車的時候,我只是一步一步跟在他的後面,等他看遍了車行裡所有的車子之後,他停在這輛黑色的TOYOTA旁邊。

「這輛車省油嗎?」那個爸爸問。

「TOYOTA的車都滿省油的。」

「這輛車安全嗎?」

「TOYOTA的車都滿安全的。」

「這輛車跑得快嗎?」

「TOYOTA都滿會跑的。」

「你會賣車嗎?」

「我還滿不會賣車的。」說完我自己搔搔頭,挺不好意思地笑了一笑。

結果他要我載他到銀行,他要領現金,向我買這輛車。開心之餘,我就趕在監理所下班之前替他換完所有的證件,還辦了一張新的車牌給他。

那天晚上,我在床上翻來覆去,受不了良心譴責的我,在半夜一點打電話給那個爸爸,「抱歉,這麼晚打擾您,但我真的要跟您說,那輛車泡過水,也撞過電線桿,車上甚至曾經死過一條狗。」

隔天我就被老大哥開除了,「幹你娘的徐昱杰!你最好不要在高雄出現,不然我他媽的保證你沒飯吃!」他叼著菸,噴著口水,對我狂罵髒話。

於是,我離開了高雄,到了台北。其實那位老大哥說得沒錯,他也確實讓我了解了社會的黑暗。

到了台北之後,因為存款不多,所以有什麼奇怪的工作我都先做了再說。於是我在台北的第一個工作,是在某家債務管理公司做電話催收員。

這是一件很好玩的工作。

你會發現每一個人接到電話的反應都不一樣,喜怒哀樂都在聽完你的自我介紹之後立刻反應出來,那像是人生的百態在一條電話線裡上演,赤裸且真實。

我:「王先生,我這裡是○○債務管理公司……」

王先生:「嘟嘟嘟嘟嘟──」



我:「李小姐,我這裡是○○債務管理公司,妳前五個月的帳款還沒有繳納喔。」

李小姐:「……」(傳來陣陣哭聲)

我:「李小姐?」

李小姐語帶哽咽地說:「我的先生過世了,我還有四個孩子要養,我每天兼三份工作,能不能讓我緩個一陣子?」

我:「這個我不能作主耶,不然能不能請妳先還一些……」

李小姐:「請你等一下!自摸!對對胡加三暗刻……」

我:「……」



我:「你好,請問是江先生嗎?」

江先生:「我是,你哪位?」

我:「這裡是○○債務管理公司,敝姓徐,我是打電話來提醒你,你已經半年多沒有繳交……」

江先生:「我現在不方便跟你說耶,我人在上海。」

我:「喔!在上海啊,那請問你什麼時候回來呢?」

這時電話那頭傳來台北捷運的關門聲。

這個工作我做了兩個月,慢慢地了解這家公司運作的情況,後來我發現,原來那些暴力討債的彪形大漢都是在我們打完電話之後,就直接出動去恐嚇債務人,這讓我的良心再一次受到譴責,所以我很快地轉換跑道。

那位老大哥說得真的沒錯,我確實慢慢地了解了社會的黑暗面。



﹡其實不需要刻意去了解,黑暗面自然會自己來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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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30 00:01:39 |只看該作者
02

曾經,我也是個一點都不膚淺的男孩子,在我不知道愛情也可以很快地發展到上床階段的時候。

在我原本的觀念裡,愛情是必須一步一腳印去經營的,就像爬樓梯一樣,你或許可以加快腳步,或是一次踩個兩三階,但要爬到最頂端,你還是得一步步拾級而上。

但總有人有辦法搭電梯。

在我根本不知道什麼是膚淺的年代,愛情對我來說是這樣地遙不可及,我曾經偷偷喜歡過許多女孩子,但總覺得要牽著她們的手一起過馬路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我在高中時非常喜歡一個學姊,說是學姊,但其實她跟我同年,只是她早讀了一年。

我在某一天放學時交了一封信給她,裡面的內容是我使出畢生所學才熬出來的幾百個字,信末寫了我家的電話和我的名字。

之後那幾天,我光想到要去學校上課就會緊張到全身發抖,我不知道她到底會給我什麼樣的回覆,當我在學校的某些角落看見她時,我還會故意裝作不認識她,即使我根本不知道為什麼要這樣假裝。

某天天氣晴朗,第七節課的下課鐘聲響起,我背起書包準備離開教室回家,她就站在走廊的盡頭,手裡拿著一封白色的信。

我邁出步伐,緩緩地走向她,我想那是我這輩子走得最慢的一次,因為我在心裡不斷地整理台詞,想著,我待會要跟她說什麼?我該用什麼表情?如果被拒絕了,我是該笑還是該哭……好多好多細瑣的問題在我心頭繚繞。

直到夜半,我躲在被窩裡打著手電筒,才敢打開她的信,我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這麼做,像是要營造一種看情書像在看恐怖片一樣的驚悚。

結果她的信只有一行字:「我也很欣賞你,我房間的電話是五二二XXXX。」

如果有人問我,這輩子有什麼事讓我印象最深刻、全身起雞皮疙瘩的,我會說是看見那排電話號碼。

我們聊了幾個星期的電話,每天晚上固定熱線,星期六日也不公休。然後有一天,我邀請她一起吃晚餐,那是一間我非常喜歡的雞肉飯,它有賣好吃的雞肉飯(廢話),還有賣好喝的排骨酥湯,我破天荒叫了一盤燙青菜(因為一盤三十五塊,是我一天零用錢的一半),還有兩顆滷蛋。

我還記得我為了想表現體貼的一面,把其中一顆滷蛋夾給她,但筷子一滑,滷蛋就飛起來了,直接掉在兩公尺遠的地上,然後又滾了五公尺掉進水溝裡。

「幹!我的滷蛋!」這髒話很自然地從我嘴裡脫口而出。

「……」她有些嚇著地看著我。

這天我們一共走過了大概十個十字路口,她也拉住我的衣角,走過了大概十個十字路口。我知道她拉著我的衣角,我也想回頭直接牽她的手,但我不知道是吃錯藥還是在耍什麼帥,只記得我一直在裝酷,那畫面看起來像是男朋友在生女朋友的氣,而女朋友一直拉著男生的衣角,表示道歉。

一直到快接近她家的那個比較小的十字路口,我才鼓起勇氣伸出左手,我以為能拉住她整隻手,卻只勾住她的小指頭。

「搞什麼,連牽手都牽不準!」這是我心裡的OS,我如此咒罵著自己。

那個比較小的路口,我們花了比大路口要多兩倍的時間走完,突然間,我很不希望她回家,我腦袋裡一直在想該怎麼留住她,或是讓她多陪我幾分鐘。

「我肚子又餓了,我們再去吃一碗雞肉飯?」這是我心裡的OS,是個很爛的OS,不過還好我沒講出來。

「妳該回家了,不然妳爸媽會罵吧?」這不是我的OS,我真的說出來了。但是在說完之後,我心裡又出現一句OS:「我求妳不要聽我的!」

我記得她轉身說再見之後的髮香飄飄,還有路燈把她的輪廓照得發亮的背影。那天晚上電話裡,她說,「只牽著小指頭的感覺,原來這麼奇妙。」我整個人酥在自己的椅子上,長達半個小時無法動彈。

因為她算是校花級的美女,所以當我們宣佈在一起之後,一些我覺得非常膚淺的同班同學就圍過來問我:

「你親過她了嗎?」

「你抱過她了嗎?」

「你摟過她的腰了嗎?」

「我哥哥說要避孕,不然墮胎非常貴。」

當時,我極度厭惡他們竟用這麼膚淺的態度,看待愛情這件神聖的事情,彷彿愛情對他們來說就只是肉體上的接觸,心靈的交流則通通都是狗屁。

「沒有,我跟她只要說說話,牽牽手就很開心了。」我說。

聽完之後,每個人都捧腹大笑,他們覺得我未免太不切實際,在他們的眼裡,愛情不可能只有牽牽手跟說說話而已。

長大之後,我可以漸漸了解高中生對愛情的懵懂,青春期的躁進,使得曾經是高中生的我們,對異性有著過度的好奇,這不只是男生有,女孩子也一樣。於是,除了一起打籃球或是打電動玩具之外,男孩子們在放學後的討論話題,也常涉及哪一班的哪個女孩子是正妹,哪一班的哪個女孩子身材一級棒,甚至還會交換A片。

女孩子當然不可能像男生這麼誇張,傳統文化的道德束縛對女孩子來說,還是有些約束力。但是現在,如果哪個高中女生告訴我,她曾經跟同學交換A片,我只能說我家還有一些存貨,看她要不要一起拿回家。

在我理想中的愛情,兩個人互相喜歡的心靈交流是一種無法言喻的興奮,更是一種無以名狀的美麗。

曾經親身體會過,在已經熄了燈的夜晚,躺在自己的床上,光想著對方的名字,還有她曾經對自己說過的話,就會有一種愉快的感覺。

曾經親身體會過,一起出去遊玩時,只要能夠牽著手過馬路、靠在肩膀上看恐怖片,還有用同一根吸管喝同一杯可樂,就會有一種愉快的感覺。

曾經親身體會過,一起坐在海邊,看到夕陽慢慢地往下沉,兩個人肩並肩靠在一起,直到夕陽都已經不見了,還捨不得站起身來準備回家,只要能夠這樣,就會有一種愉快的感覺。

曾經體會過,光是站在對方家的樓下,看著對方的房間燈還亮著,心想她是不是跟自己一樣正在想念對方,就會有一種愉快的感覺。

這些愉快的感覺像一場美麗的夢,你根本就不想醒過來。

於是,為了捍衛我理想中的愛情,我跟她的進展一直都只有牽手和說話,就這樣過了一年半。

直到某一天,我們一起到公園散步聊天,照慣例我們手牽著手,照慣例我們肩並著肩,正在聊的話題還沒有結束,她卻突然停下腳步,看著天空。

「妳在看什麼?」我跟著她的視線,也抬頭看了看天上。

「我在問月亮。」她說。

「問月亮什麼?」

「問月亮你什麼時候才要親我。」她說。

四周的空氣好像瞬間停止流動,她那句「什麼時候才要親我」在我的腦袋裡來來回回地碰撞,我的心跳加速,我的呼吸急遽,她的大眼睛很認真地看著我,很認真地,然後慢慢地,慢慢地,慢慢地,慢慢地閉了起來。

在那之後,每次和她一起散步,我都會找機會看月亮。從一開始只看一次月亮,到後來我三不五時就在看月亮。

這月亮就這樣又看了半年多,這段期間,我腦袋裡一直充斥著連自己都覺得下流的思想,不知道會不會在某一次散步,她將再一次看著月亮,然後問我說,「我在問月亮你什麼時候才要摸我胸部」。只是,這個期待還沒實現,她就畢業了,再沒多久,她就被家人一起帶到國外去,我從此不曾見過她。

在這之後,我還是時常在看月亮。

我一共看了幾顆月亮?我也不知道。

我只知道,每一顆月亮的味道都不一樣。



﹡大部分的月亮都是甜的,不過有些月亮有大蒜味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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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30 00:01:52 |只看該作者
03

其實再過兩個月我就要結婚了。

不過比較奇怪的是,我到現在還沒有就要結婚了的感覺。當我還是個學生時,每每跟同學聊到「女朋友」這個話題,最後總會很自然地扯到結婚這件事情上面。說實在的,男生還真不是普通的無聊,明明還是個學生,離結婚兩個字還很遠,卻總會比較來比較去。甲說乙一定會第一個結婚,乙說丙才是最有可能閃電結婚的那一個,丙說丁一直都沒搭腔,不過看起來肯定就是會先搞大女朋友肚子,奉子成婚的色胚。

當甲乙丙丁都討論完了,他們就會轉頭看著戊,這時戊不知道該說什麼,只是面無表情地看著他們。他們則是一副有話想說,但不知從何說起的臉,就像是便秘了好幾天,坐在馬桶上,用力地想把肚子裡那一大坨噁心的大便給痾出來似的。

甲看著戊:「欸……唉!」

乙看著戊:「那個……我是想說……唉!」

丙看著戊:「其實是……唉!」

丁看著戊:「我說真的,嗯……唉!」

結果大便還是沒痾出來,他們依然是一臉便秘的樣子。

我不是甲乙丙丁,我是那個戊。我不知道我為什麼給他們一種便秘的錯覺……不!我的意思是,我不知道我為什麼給他們一種不會結婚的錯覺。

對,他們都認為我不會結婚。

我曾經很認真地詢問中誠,為什麼我會給其他人一種「我不會結婚」的錯覺?他的反應跟別人不一樣,他先是沉默了幾分鐘,好像這個問題嚴重到必須經過審慎地思考之後才能回答。但其實我一點都不覺得這件事有必要如此慎重看待,甚至他如果回我一句「你他媽的就是一副不會結婚的臉啦」,我也覺得無所謂。

「你就是一直給別人一種花花公子的感覺啊!」中誠想了幾分鐘之後說。

「啥?」我不懂。

「花花公子。」他指著我。

「Playboy?」我指著自己。

「嗯。」他點點頭。

我思考了一會兒,但還是不明白。

「喔!然後呢?」

「就是花花公子。」

「花花公子都不會結婚?」

「花花公子永遠都嫌玩得不夠,怎麼會結婚?」

「為什麼我像花花公子?」

「因為你總是穿梭在許多女人當中。」中誠說回答

不過不管甲乙丙丁或是中誠怎麼說,我總覺得我會是最早結婚的那一個。

我很喜歡一個人去看電影,那是一種完全自由的感覺。我可以在電影一開演時,就讓自己成為裡面的一個角色,一個在鏡頭外,但卻一直跟著所有劇情起伏與移動的角色。

我常讓自己流連在愛情片裡忘了走出來,時常已經散場,人都走光了,我依然留在自己的座位上呆滯著。要我確切地說我到底在想些什麼,坦白說,我也說不出來。但不管男女主角在戲裡是糾纏或是不停地擦身而過,我都會有一種強烈的感覺:「結婚吧,我們結婚吧。」我會在心裡替那個男主角說,「別再糾纏了,別再擦身而過了。」

當我走在路上,或是在某家餐館裡,看見一對夫妻帶著孩子一起逛街或是吃飯,我會不由自主地把目光停在他們身上。他們之間的相處與每一個動作都令我羨慕,即使那個孩子正在哭,或是那對夫妻正皺著眉頭,不知該怎麼讓孩子停止哭泣。我會想像這對夫妻是經過了多久的戀愛,走過了多少的風雨,歷經了多少的困難,才有辦法走過紅毯的那一端,而當他們知道自己的下一代正在媽媽的肚子裡漸漸茁壯時,又有多高興呢?

當我一個人在書店裡閒晃,看見某一對情侶正手牽著手在「居家與裝潢」那一個書櫃前面徘徊駐足,我會豎起耳朵,仔細傾聽他們對未來到底有什麼樣的規畫。他們打算買多大的房子?買多大的沙發?買幾吋的電視?他們要把自己的家裝潢成什麼樣子?要不要有庭院?要種什麼花?要不要樓中樓?要不要歐式的廚房?要不要養隻狗或貓?要不要把其中一間房間裝潢成書房?他們的眼裡有對方,他們的手牽著對方,他們的額頭貼著對方的額頭,他們互相住在對方的心上。

當我回到自己一個人住的地方,十多坪大的空間裡只有一張單人床、一張書桌、一部電腦、一架黑色的電視機、只能坐一個人的沙發;只有一瓶洗髮精、一瓶沐浴乳、一支牙刷和一條毛巾的浴室;只有啤酒和可樂的冰箱,只有一個馬克杯跟一副碗筷的小廚房,還有只擺了一雙室內拖鞋的小客廳。

我非常渴望第二個人來分享我的生活,我願意無條件地供給她滿出來再滿出來再滿出來的溫暖。

以上所說的通通都是我渴望結婚的證明,都是我渴望有第二個人來分享我的生活的證明,我不知道我的朋友們,包括最了解我的中誠,他們為什麼會認為我是個不會結婚的人?

丁真的把他女朋友的肚子搞大了,在我還在○○債務管理公司上班的那一年。跟丙的預言一樣,丁是我們當中第一個結婚的人。

丁的老婆是一個百貨公司的專櫃小姐,美麗大方又有氣質,而且身材好到完全不需要墊就有呼之欲出的胸部。當我們所有人都在向他們夫妻兩敬酒的時候,不知道有多少人的目光是聚焦在丁太太的胸部上。

我承認我是其中一個,我大概看了兩秒鐘,然後一陣罪惡感如排山倒海一般襲來,我就沒有再去注意她的胸部。

丁的婚禮,我帶了第三任女朋友去……咦?是第三任嗎?應該是吧,我想。甲乙丙對我的第三任女友都很有興趣,不過他們感興趣的不是她的人,而是她的職業。

「她在證券公司上班,」我一手摟著她的腰,一面向他們介紹著,「你們要開戶買股票可以找她。」

然後就再也沒有我說話的餘地了。

甲乙丙不停地問她有哪支股票可以買?有哪支股票會大漲?到底今年的強勢股是哪一些?金融股會不會出現泡沫?傳統產業類股有沒有可能翻身?還有最重要的:「有沒有什麼內線交易?」

當甲乙丙挾持我的第三任女朋友,不停地逼問她有沒有內線交易的時候,我看著丁和他的新婚太太被別桌的親友拱到臺上去玩親嘴十秒鐘的遊戲時,心裡忽然有一種很深的寂寞感和很深的羨慕感。

我羨慕的不是他們的幸福,更不是新娘的胸部很大,而是他們已經有了未來。

我忘了到底是什麼時候,我才發現沒有未來的支撐,我的每一天都像無頭蒼蠅一樣地到處亂飛。好像是放棄研究所準備當兵那個時候吧,也好像是在老大哥那裡賣車的時候,更像是我在催某一位先生的債款的時候。

或是她告訴我她想在二十七歲結婚的時候。

跟她散步是一件非常非常愉快的事。

她是個絕佳傾吐者、演說者、表演者,或者也可以說是哲學家。同時她也是個絕佳的傾聽者、分析者,或是一個免費的心理醫生。

我很喜歡看她說話的樣子,一舉手一投足,每個動作都多一吋不多,少一吋不少,她的眉毛像是裝了開關,說到開心時會上揚,說到難過時會低垂,說到生氣時會蹙起雙眉像兩把劍,說到感動時會緩緩挑起像兩片柳葉。

一開始,我並不是個會散步的人,散步對我來說是一種運動,就像打球或是游泳一樣,只是散步比較不激烈。

但是她說散步是一種溝通,是一種交流,是一種新陳代謝,是一種語言。



﹡散步是一種溝通,是一種交流,是一種新陳代謝,是一種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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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當朋友們得知我將在兩個月之後結婚,他們都嚇傻了。不管是電話裡面的甲乙丙丁,或是站在我面前一臉驚嚇過度的中誠。

其實我也被自己嚇傻過,就在我決定結婚的那天晚上。

那天晚上,我不停地回想,從我開始戀愛,到已經三十歲的現在,那些曾經與我一起看過電影,吃過高級鐵板燒的頂級和牛肉,逛過東區的地下街,走過仁愛路的中央分隔島,看過合歡山的雪景,吃過基隆廟口的小吃,潛過墾丁南灣的海水,嚐過學校附近的雞肉飯,住過全台灣最高的五星級飯店,甚至抓過家鄉夜裡那田埂中來來回回翩然飛舞的螢火蟲的女朋友們,到底有哪一個是我曾經對她們有過結婚的念頭的呢?

那天晚上,我躺在家裡的沙發上,我不停翻滾的思緒,像颱風來襲時海岸線上不停衝擊著沙灘的大浪一樣。

到底那些和我走過感情路的女孩子們,我想過跟誰結婚?

我拿起電話撥給丁,他是我幾個好朋友當中最早結婚的。或許過來人會有些類似的經驗也說不定。

「你要結婚之前,有回想過那些你曾經交往過,但已經分手的女朋友們嗎?」我問。

「沒有。」丁毫不遲疑地回答。

「為什麼?為什麼沒想過呢?」我真的很好奇。

「因為我的第一個女朋友就是我現在的老婆。」

「我就知道!你果然喜歡大奶媽!」我說。

我拿起電話再撥給丙,他在丁結婚之後一年多也步入禮堂了。

「你要結婚之前,有回想過那些你曾經交往過,但已經分手的女朋友們嗎?」我問。

「沒有。」丙毫不遲疑地回答。

「為什麼?為什麼沒想過呢?」

「因為我不會去想別人的老婆。」他說。

我拿起電話撥給乙,他在丁結婚之後兩年也結婚了,他的婚禮很特別,是在一座農場裡,一邊餵羊一邊替對方戴上戒指的。

「你要結婚之前,有回想過那些你曾經交往過,但已經分手的女朋友們嗎?」我問。

「啊!幹!……沒有。」他先罵了一句髒話,然後才回答我。

「為什麼罵我?」

「不是罵你,是我兒子剛剛尿在我褲子上。」

我拿起電話撥給甲,他在去年結婚了,結婚的原因只是他打死不相信二十九歲的人結婚會有不好的下場,類似會離婚或是家庭不和之類的,所以他拖著女朋友趕在二十九歲的生日之後結婚。

「你要結婚之前,有回想過那些你曾經交往過,但已經分手的女朋友們嗎?」我問。

「呃……嗯……這個嘛……沒有。」他遲疑了好一會兒。

「為什麼沒有?」

「因為我老婆在旁邊。」他說。

這時我突然想起她,那個跟我說她想在二十七歲時結婚的女孩。

我跟她的戀情發生在網路上,在那個我只把網路拿來當作聊天工具的年代。那個聊天網站早就已經消失不見了,曾經倒背如流的網址如今也已經不復記憶,腦海中唯一留下的,就是我跟她決定約出來見面的那個晚上。

高雄下著傾盆大雨。

我獨自一個人關在網咖的二樓,那是一個專門只為我開放的空間。老闆跟我很聊得來,他知道我喜歡安靜,他知道我喜歡耍孤僻,他知道我在跟她聊天的時候,不希望有人在旁邊吵。所以他特地把一台電腦搬到樓上,擺了一張有軟墊和大抱枕的椅子,「以後你來就自己上來坐這裡吧。」他說。

我在那間網咖裡學會了抽菸,那一年我十九歲。剛升上大一,小毛頭一個,時常做出一些類似把前面的頭髮拉直,看看能不能碰到鼻尖或是嘴巴的幼稚兼無聊的舉動,以為自己考上了國立大學就有點了不起,事實上,除了稍微會念點書以外,其他的什麼都不會。

那年,她已經二十一歲了。

那個聊天室很小,因為伺服器不大,大概幾十個人一起掛在上面聊天就已經是極限了。我也忘了我是怎麼找到這個聊天網站的,反正人少正合我意,聊到最後,幾乎有一半的人都互相認識,感覺上彼此都非常熟,有種類似到學校之後跟同學一起哈拉的熟悉感,但明明彼此都沒有見過面,那種感覺也挺新鮮的。

第一次跟她聊天,我跟她沒講幾句話,因為那個聊天室大都會設定一個主題,大家一起討論,而那天聊天室裡主要的話題是什麼我也忘了,我只記得我在煙霧瀰漫的小房間裡,只有我一個人的特別座上,點起一根根的菸,看著螢幕上,每個人五顏六色的發言不停地向上捲動。

她的暱稱叫作「紛飛」,「紛飛」兩個字前面有一片粉紅色的羽毛,表示她是個女孩子。我的暱稱叫作「夏日」,這強說愁的兩個字前面是一片綠色帶著梗的樹葉,表示我是個男生。

我為什麼要以「夏日」作為我的暱稱?因為在那個年代,帶點憂鬱性格的男生比較容易受到女孩子的青睞。像是有一雙深邃眼神的男人,總會讓女孩子盯著他的眼睛看,心裡想著:「這個男人究竟有多少故事?」

而「夏日」兩個字與那雙深邃眼神有異曲同工之妙,這看起來充滿故事的兩個字,讓我在聊天室裡不時得到女孩子主動向我打招呼的待遇。

紛飛在網路上一直都是比較安靜的。通常她回別人的話都長這樣:「嗯……」、「對……」、「有……」、「好……」;有時候回得比較長,就會是「都可以呀……」、「我也是這麼覺得……」、「我真的不太了解……」、「我要下線了大家晚安……」。

她習慣性地在每一句話後面加上六個點,那讓人感覺她是個帶有憂鬱氣息的女孩子。

有憂鬱性格的「夏日」和有憂鬱氣息的「紛飛」一定會創造出美麗的愛情故事,至少我是這麼認為。雖然我跟憂鬱性格完全扯不上邊,我依舊是個十九歲的小毛頭,依舊是那個在學校看見同學耍白爛就會衝過去巴他的頭大聲罵幹的小毛頭。

在我跟她之前,這個小小的聊天室裡已經有幾對男女配對成功了。那當中不乏浪漫的情節,也不乏好玩的結果。當我面對著一個五顏六色的螢幕,莫名其妙不知道為什麼地喜歡上那有光圈在閃動的「紛飛」兩個字時,那天晚上我徹夜難眠。

「她到底是誰?」我腦子裡不停地重複這個問句。那段時間裡,當我走在街上,我甚至認為她會跟我在路上擦身而過,就像電影裡演的一樣,在男女主角交會卻無法相認的同時,背景音樂就會響起,感動所有的觀眾。

但這種事情從來沒有發生,背景音樂也從來沒有響起,只有汽機車來來往往的「叭叭叭叭」。



紛飛:夏日,你對我很好奇……

一天晚上,跟她聊了許久之後,她這麼說。

夏日:嗯,是啊。

紛飛:為什麼……

夏日:我不知道。

然後聊天室裡的其他人開始替我告白,「夏日喜歡妳啦。」他們不約而同地打上這句話,螢幕因此被捲動了半個頁面。

紛飛:那,你想跟我見面嗎……

夏日:想。

紛飛:什麼時候呢?

夏日:現在好嗎?

我承認我的猴急,不,應該說我承認我比猴子更急。一個十九歲的小夥子遇見了愛情,就算是大雨傾盆的半夜,對我來說也像是太陽高掛在正中央的好天氣。

在大雨滂沱的馬路那一邊,我看見一個撐著白色雨傘,穿著黃色長裙的女孩子,凌晨三點的高雄市,五福路上一輛車都沒有。

就如我們在網路上約好的,我們隔著一條馬路的寬度散步。她走在馬路的那一邊,我走在馬路的這一邊。

一直到現在,我每次經過五福路與民生路的交叉口時,我都還會想起那一天的情景。因為我們就是約在這個路口,凌晨三點鐘一到,她準時出現在馬路的那一邊。

〈大雨,紛飛〉,這是我後來寫的一首詩,用我破爛到孔子也會從棺材裡爬出來搖搖頭之後再躺回去的國文程度,還有參考了好多好多現代新詩的範例,花了好幾個小時,連大便的時候都在想才擠出來的一首詩,在聊天室裡一個字一個字敲出來送給她。



一條路的寬度,決定了我們的世界。
路那一邊的人行道上,有妳的香味。
我在數萬顆雨滴破碎在地上的同時,聽見很清晰的妳的腳步,
雨淋濕妳的裙襬了嗎?為何妳慢了速度?

大雨,紛飛,是老天爺刻意安排的局,
大雨是天,紛飛是妳,而我只是你們之間的一顆棋。
平行的人行道,沒有交界。
終點還有多遠,我情願看不見。

我向老天問了一問,在大雨紛飛的這夜,
如果雨在瞬間就停了,我能不能住進妳心裡面?



﹡如果雨在瞬間就停了,我能不能住進妳心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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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那一陣子,聊天室的大標題寫著「當十九歲的夏日遇上二十一歲的紛飛」,這看起來像是一部愛情電影的片名,我想像著這部電影裡有許多的風花雪月,利用很多灰色與白色,或是楓葉的紅色;或是新葉的綠色;在某些美麗的場景之下,拍攝夏日與紛飛的故事。

我跟她之間的愛情,被許多不認識我們也沒見過我們的網友祝福著。

螢幕這一端的我開心地笑了,我相信螢幕那一端的她也是笑著的。

「我沒有見過你,為什麼我會想念你?……」紛飛曾經在網路上這麼問過我。

「我們見過呀,如果隔著一條馬路算是見面的話。」我說。

「但我想念的卻不是那個跟我隔著一條馬路,撐著傘陪我散步到中正文化中心的男孩……」

「那妳想念誰呢?」

「我想念著一個好像有聲音,好像有樣子,好像有表情,甚至好像能觸摸得到的一個……我沒見過的人……」

「妳希望那是我嗎?」

「那就是你呀,夏日……」她說。

她嘗試用她的語言告訴我,她從不曾感覺如此虛幻過,在漸漸地了解到「夏日」已經活在她的生活裡之後,她依然無法釐清到底這是真的還是虛幻的。

但其實我不是夏日,我是徐昱杰。但網路的虛幻讓我變成了夏日,那個她認識的夏日。相對地,她也不是紛飛,但網路的虛幻讓她變成了紛飛,那個我認識的紛飛。

是啊,網路戀情總是虛幻的,但卻因為人們渴望它的真實而有太多人願意嘗試。這不禁讓我在長大之後思考著,為什麼會想要嘗試?

在「妾身未明」之前,愛情之所以讓人覺得遙不可及,是因為不知道對方到底「喜不喜歡我」,不管我做了多少暗示,拋了多少曖昧的眼神,使了幾個充滿想像空間的眼色,甚至是在學校或路上的某個角落發現對方與某個異性相談甚歡還勾肩搭背,兩個人瞇起彎彎的眼睛注視著對方還笑得好開心,而自己卻只能在孤單的角落獨自喝光了幾桶醋罈子裡的醋,回家哭到眼睛紅腫聲音沙啞還外加便秘了好幾天,這一切在在令你覺得愛情真是遙不可及。

因為你不知道「對方到底喜不喜歡我」。

這種「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之所以每每都讓有情人心碎,就是因為說不出很簡單的一句「我愛你」,而對方也不一定會以「我也愛你」來回應。

所以「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不是生與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卻不知道我愛你」這句話會紅透半邊天,甚至我敢打包票,這句話會紅到世界末日那一天,就是因為它說得太貼切了。

不過,網路的出現卻不小心拉近了這段距離,因為盯著螢幕,敲著鍵盤打出「我愛你」三個字,要比站在對方面前,像生蛋一樣慢慢吐出這三個字,還可能會被對方以「哈哈哈!你好幽默!」回應要來得容易太多太多了。

而且容易還只是其中一個好處,另外還有許多好處是你意想不到的。

假設狀況一:你向小美告白,用鍵盤在聊天室裡敲出「我愛妳」三個字。

小明:小美,我愛妳。

小美:……

小明:我是認真的。

小美:你什麼意思?

這時你發現小美可能會拒絕你,她回應的語氣似乎不太高興。這時你就可以這樣反應:

小明:剛剛是我弟弟跟我搶鍵盤,他趁我去上廁所的時候亂打,妳別介意。

假設狀況二:你向小美告白,用鍵盤在聊天室裡敲出「我愛妳」三個字。

小明:小美,我愛妳。

小美:什麼?

小明:我愛妳。

小美:你幹麼啊?幹麼突然講這個?

這時你發現小美對你其實是沒什麼興趣的,她的回應顯示,她似乎不希望跟你深入談論這個話題,這時你就可以這樣反應:

小明:幹!剛剛我問聊天室管理員,他說在聊天室裡打「我愛妳」三個字會出現亂碼,我好奇想試試看,原來他是騙我的!

(因為使用不當字眼,該使用者已經被踢出聊天室。)

假設狀況三:你想向小美告白,但你不像狀況一跟狀況二一樣猴急,你選擇慢慢說,卻先被反擊。

小明:小美,我有件事想告訴妳……

小美:你別說,我都知道了。

小明:真的嗎?那……

小美:我覺得,還是不要說比較好。

小明:我想說,不然後果會很嚴重。

小美:那你就說吧,不過我先跟你講,我們不會在一起。

這時你的心已經碎了,生命的喪鐘聲從遠處傳到你的耳裡,窗外原本皎潔的月亮立刻被烏雲籠罩,哀傷的背景音樂磅然響起,痛苦的旋律在你腦裡撞擊著,你的靈魂因此被無情地搖晃。

儘管痛苦折磨著你,但因為這是網路,你還是可以這樣反應:

小明:銬夭啊!我是要跟妳講,我肚子痛要去大便,妳是在說啥碗糕?

(因為使用台客字眼,該使用者已經被踢出聊天室。)

假設狀況四:你向小美表白,一切都很順利,終於,你們來到了需要交換照片的時刻。

小明:小美,我可以先看看妳的照片嗎?

小美:好,但是你也要傳來給我看喔。

小明:好。

小美:www.xxxxxx.com.tw/xxxxx.xxxxx,這是我的網路相簿。

小明:喔買尬!……這……我的天……小美妳、妳、妳好漂亮啊……

小美:謝謝你的誇獎,那你的照片呢?

(小明已經下線了。)

或許我以上所寫的假設都很白爛,但我很慶幸我跟紛飛之間並沒有發生類似的情況。

因為我們都知道,紛飛喜歡夏日,而夏日也喜歡紛飛。

在我那些許許多多發生過的感情裡,曾經與我一起散步過的女朋友,只有雅芬和紛飛,還有那個高中時和我一起看月亮的同年紀學姊。當然也曾經有其他的女朋友對我提出一起散步的要求,只是不知道為什麼,我沒有答應。

雅芬是個很聰明的女孩子,她對生活與人生有一套自己的看法與應對的辦法。或許是因為她是獨生女,她有某些堅強與獨立的面向,是很多女孩子比不上的。我記得在跟她共事了幾個月之後,一個趕完工作之後輕鬆的下午茶時刻,帕沙諾瓦式的輕柔音樂在咖啡館裡的每隻耳朵裡轉來轉去,我的唇齒之間留著焦糖拿鐵的香味,還有剛下肚的波里斯藍莓蛋糕的芬芳。我不知道是在發呆還是幹麼,只是一直盯著她的眼睛不放,像是要躲進她的眼睛裡,去看看她所看見的世界到底長什麼樣似的。

「好看嗎?」她問。同時也把我從她的眼睛裡拉出來。

「啊?」我愣了一愣。

「剛剛你一直盯著我,我想問你好看嗎?」

「嗯,好看,妳真的很漂亮。」

「那你喜歡嗎?」

「我能說不喜歡嗎?」

「那得看你能不能對自己說謊了。」她咬著下唇,放電般地說著。

那天晚上,雅芬找我一起到鋼琴酒吧喝點小酒,但是我拒絕了。並不是雅芬的電力對我不構成影響,也不是她不夠漂亮我不喜歡她,而是我突然想自己去散步,突然地,很突然地。

大概是我還沒準備好要喜歡雅芬吧,我總覺得還有個人住在我心裡,住在我那個很凌亂很凌亂的心裡,一大堆亂七八糟的片段,都是我跟她在一起的回憶,就像一間衣服丟得到處都是的房間。

而我從不知道該如何整理起。

本來我是個不會散步的人,真的。

對於散步,我跟大多數的人都有一樣的看法,「散步就是走路啊!」我這麼解釋著。

但是她教過我,散步就是該懶散地走路,不需要走直線,也不需要趕時間,走著走著,有時會想通一些事情。

我問:「想通什麼呢?」

她說:「一些猶豫的事,」她轉頭看著我,「例如該不該喜歡你。」

她說完之後看著我,咬著下唇,眼神像是傳出電流刺入我的眼睛再流過我的身體。原來這就是為什麼有些時候我會覺得雅芬很像她的原因。

紛飛啊紛飛,如果我總是能在別人的眼睛裡看見妳,我該如何忘了妳?



﹡如果我總是能在別人的眼睛裡看見妳,我該如何忘了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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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靈魂缺口

靈魂就像一塊蛋糕,四四方方的。
你愛過一個人,你就會分出一部分的靈魂給他,
像是蛋糕剝去了一小片。
如果他也愛你,那麼他就會分出一部分的靈魂給你,
像是給你一小片蛋糕。

這一來一往之間,那一小片蛋糕的施與受,總是會讓你的靈魂恢復原狀。
如果你愛上的人並不愛你,那麼你的靈魂,就會出現缺口。

因為已經給出去的靈魂,永遠要不回來了。




06

有個留學英國的同事曾經在聊天時提到,英國人非常非常注重生活品質,舉凡那些看起來很爽的活動,對他們來說都是家常便飯,例如網球、滑雪、巧固球或是高爾夫球等等,他們通常早上十點才上班,下午三點一到,辦公室裡就看不到幾個人了。那他們去了哪裡?他們都在街邊的露天咖啡館吃下午茶兼聊是非。

就是因為英國人真的太閒了,我甚至懷疑,他們可能閒到曾經在路邊抓兩隻螞蟻來互咬,可能也就因為他們實在太閒了,所以英國人常會做一些莫名其妙的研究,例如住在北半球的人是不是比住在南半球的人長壽?一個人一輩子大概會說幾句話?人一輩子大概會上幾次廁所?或是人一輩子大概會喝幾杯咖啡等等,他們的研究調查項目可說是無奇不有。

有一天,我在奇摩新聞上面看到英國人又一次無聊地做了一個最新研究,「人一輩子會說八萬八千次謊,大部分都是出於善意」,這讓我差點從辦公室的椅子上跌到桌子底下去。

這到底怎麼研究的呢?這到底怎麼計算的呢?

那天吃晚餐的時候,我把這個研究告訴雅芬,她聽了之後笑得很開心。

「有這麼好笑嗎?」我不解地問。

「是啊,」她摀著正在嚼食食物的嘴巴,「你不覺得嗎?」

「我不知道哪裡好笑。」

「你想一想,他們不只能計算謊言的次數,還能測出那謊言到底是惡意還是善意呢!」雅芬瞪大了眼睛。

我明白她的意思了。雅芬認為所有的東西都是可以被測出來的,即使是非常非常微小的事情也一樣,但我卻想不通,心裡的想法與意念能被測出來嗎?

有個叫藤井樹的傢伙,他除了在網路上寫小說之外,每個星期也會在時報週刊上面寫專欄,他曾經在專欄裡提到一本叫作《萬物簡史》的書,裡頭記載著,科學家們推估,大概有三百億種生物存在(或曾經存在)在地球上。而現在人類所知的大概有一千兩百萬種生物已經被發現且命名,科學家相當保守地估計,大概還有一千萬種生物尚未被發現及命名,而牠們跟我們一樣,都是地球公民,跟我們一起享用著地球資源。現在,全世界的人口大約是六十五億,聽來很多對吧?但是,跟一些比人類要小個幾千幾百倍的某些生物相比,人類的數量,牠們可不放在眼裡。生物學家曾經估計,這世界上至少有四百兆隻以上的螞蟻,而我們都覺得噁心的蟑螂,數量則是螞蟻的六十倍。

所以,要測出什麼樣的數字都不是重點,重點是「人心無法測量」。英國人說人一輩子說謊八萬八千次,大部分都是善意的,我想我必須對這個研究打一個很大的問號。

我從小到大說過幾次謊?我根本不記得。但如果你問我有沒有說過謊?我會非常誠實地告訴你:「有,而且很多。」

我曾經跟媽媽說我要去補習,但卻蹺課去打電動,回家後知道補習班導師打過電話來表示關心,結果我被打得亂七八糟。

我曾經跟爸爸說我要去買書,錢拿了之後跑去打電動,回家時手裡一本書都沒有,錢倒是已經花光光,我再一次騙他說我被壞孩子搶劫了,搞到爸爸說要去警察局報案,我才把實話說出來,再一次被打得亂七八糟。

我曾經跟外婆說我要跟同學去圖書館看書,結果我跑去打電動,打到過了晚餐時間還沒回家吃飯,外婆很著急地跑到圖書館找我,好死不死當天圖書館休館,回家後的命運不需要多講,我又一次被打得亂七八糟。

我曾經跟老師說我肚子痛兼頭痛兼手腳都痛兼全身痛痛痛,裝出一副快死掉的樣子向老師請假,老師准假之後目送我走出校門口;而我,一離開老師的視線立刻就什麼都不痛了,還直接奔往電動玩具店,結果當晚老師打電話問我媽媽我有沒有好一點,事跡敗露的結果,讓我再次被打得亂七八糟。

我舉這些例子不是要勸說各位不要去打電動,而是想驗證,當我們都還只是個孩子時,一定都曾經說過謊。

那長大後的我們就不說謊了嗎?

曾經,好朋友甲找我一起到海產店吃吃小菜喝點小酒,我告訴他我有工作在忙,沒辦法陪他一起去喝酒,但其實當時我跟某個女孩子在汽車旅館裡,正準備要洗澡。

曾經,好朋友乙打電話給我,說他突然急需一筆錢,要我周轉他五萬塊,我告訴他,雅芬管我的錢管得很緊,我沒辦法借他,但其實我的錢永遠都在我的掌握中,我銀行的存款金額是五萬塊的二十倍。

曾經,好朋友丙要我跟他一起去打高爾夫球,我告訴他,我正在跟朋友講正事,但其實我那個時候宅在家裡,跟某個正妹MSN。

曾經,好朋友丁要我去他家一起吃晚飯,他說丁太太的廚藝終於有了大大的進步,我告訴他我沒辦法去,因為我人在高雄,但其實我已經買好電影票,正坐在威秀影城外面的椅子上等開演兼看辣妹。

曾經,中誠打電話來,要我跟他一起去某間新車展示場看新車發表,我告訴他我發燒生病,但其實我在家裡玩X-Box360的三國無雙,那時我正在打全天下最無敵勇猛的狂將呂布。

順帶提一個小祕訣,打呂布的時候,如果跟他硬碰硬,肯定會在兩秒鐘之內被秒殺,所以玩家可以直接騎馬撞死他,不過大概要撞個二十次,才能把他撞倒陰曹地府去。

抱歉,我離題了。

長大之後的我依然在說謊,所以請原諒我直接預設了其他人的立場,我相信長大後的每個人依然保持說謊的習性,大家都一樣。所以,回首活了三十個年頭的我,除了還不會說話,和還不知道什麼是說謊的孩提時期,我已經說了二十多年的謊了。

我對很多人說過謊,包括我的家人、我的朋友,還有我的女人。
對女人說謊其實是一種自殺的行為,但很慶幸地是,我還活著。不過自從我看見女人被欺騙之後,所流下的眼淚比任何時候都要滾燙時,我就告訴自己,我該對她們絕對地誠實。



﹡那也是對自己誠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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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大二上學期,我遇到一個女孩子,她是一個轉學生。

她長得有點嬌小,比我們班上的每一個人都要大一歲,她有一雙老一輩的人口中的鳳眼,還有一張像老媽子一樣會碎碎唸的嘴巴。

「徐昱杰,你忘了刮鬍子了。」

「徐昱杰,你這件衣服昨天穿過了,你沒洗澡是嗎?」

「徐昱杰,你為什麼吃飯都吃不乾淨,你知道暴殄天物會被雷公劈嗎?」

「徐昱杰,你為什麼沒來上課,老師點名了你知道嗎?」

因為我常常被她唸,久而久之就習慣了。

半個學期過了,我和她日漸熟稔,也習慣了彼此的某些個性和說話方式,因為同學們都覺得她對我特別關心,所以每一次出去玩,都把她分配到我的車子上。

還好她長得嬌小,不然我的小五十可能沒辦法載著她上山下海。

說實在的,我並不覺得她特別關心我,因為她會對著所有同學碎碎唸,不只是男生,女孩子習慣太差,她看不過去也會碎碎唸。

因為她姓曾,我們給她取了一個綽號,叫曾老媽。她一開始非常不喜歡這個綽號,但叫久了,她也就沒再抗議。

曾老媽的嘴巴一直是我最喜歡的部位,即使她時常在碎碎唸。或許是因為她的聲音好聽,說話字正腔圓,所以她每次對我碎碎唸,我都會盯著她的嘴巴看。那是一張有點像心型的嘴巴,嘴唇永遠都是淺淺的橙紅色。

有一次學校辦舞會,晚上八點開舞。曾老媽要我到她住的地方載她,因為她的摩托車被借走了。

我在她的住處外面等了半個多小時,蟑螂踩死了幾隻,蚊子打扁了一整排(「排」是部隊使用的單位,一排大約有三十個人),鏡子照了好幾次,鼻屎挖了幾坨。就在我瞄準第三十一隻蚊子時,她從五樓的窗戶探出頭來,「徐昱杰,上來幫我看我該穿哪一件衣服。」話說完,她的頭就很快地縮回屋子裡,幾秒鐘之後,她宿舍的大門就啪嚓一聲地開了。

我沒有到過女生宿舍,雖然這並不真的是學校宿舍,而是附近人家改建,專門租給學生的房子,但因為一整棟都住女孩子,所以還是令我覺得,走進來的感覺很奇妙。

一進宿舍就看見一隻黑狗,牠被一條狗鍊綁住,拴在角落。黑狗見我走進來,就一直盯著我看,我很怕牠突然叫出聲,或是衝上來咬我,所以我一邊示好,一邊往裡面的樓梯移動。

「小白乖!小白乖!我叫徐帥,這名字你一聽就知道是靠臉吃飯的,所以如果你有咬我的打算,拜託別咬臉,我們先說好啊。」一邊跟牠說話一邊緩步前進,我期待我耍白爛式的幽默可以為牠所接受。

開始上樓梯之後,才是整個奇妙感覺的開始。

我原以為女孩子的宿舍應該都是非常乾淨、一塵不染的,沒想到我看見的畫面卻完全相反,那一連串的驚嚇至今我仍記憶猶新,彷彿歷歷在目。

走沒幾階樓梯,就已經有好幾雙襪子,像被蹂躪過的奴隸一樣癱在階梯上,有些則像是屍體一樣掛在樓梯的邊緣,這些屍體花花綠綠的,好不壯觀。到了二樓,我聞到好幾種味道參雜在一起的怪味,有時候香,有時候酸,本來應該在浴室門口的擦腳布已經離浴室很遠了。三樓的房間門都沒關,從半掩的門看進去,裡面的擺設像是戰爭過後一樣凌亂不堪,四樓跟五樓的樓梯間有好幾包垃圾,裡面都是麥當勞跟肯德基的屍體。

曾老媽站在五樓的樓梯口看著我,她雙手叉著腰,那雙鳳眼微瞇,露出淺淺的笑。

「嚇到了是嗎?」她說。

「啊?什麼?」我一時沒意會過來。

「你的表情告訴我你嚇到了。」

「喔,還好啦,跟男生宿舍比起來有好一些,只是一直以來,我都覺得女生宿舍應該很乾淨整齊,所以我……」我傻笑著。

「女生也是有生活習慣很差的。」她說。

「喔,說得也是。」

這時我才真的踏到五樓的最後一層階梯,踩在地上的感覺跟剛剛一路上來的感覺完全不一樣,接著走到她的房間,我才真的看見什麼叫作整齊。

「跟樓下的災難現場比起來,妳這裡真像是天堂。」

「呵呵呵,」她笑了出來,「我只是習慣比較好。」

「妳要我看什麼衣服?」

「這兩件。」她拿起兩件衣服,掛在我面前。

「嗯……」經過五秒鐘的考慮,我說,「左邊這件。」

「右邊的你不喜歡?」

「右邊這件看起來有點拘束,妳還是適合輕鬆一點的樣子。」

「好,那我就穿左邊這件。」

「喔。」我點點頭。

然後我不知道該幹麼,所以我站在原地。她則是收起右邊的那件衣服,然後轉頭看著我。

「我要換衣服了。」好幾秒後,她開口。

「啊!喔!」我吐了吐舌頭,離開了她的房間,然後很快速地穿過災難現場,到了我的機車旁邊。

然後我又在我的機車旁邊等了十分鐘,這次生意比較差,只打了幾隻蚊子,蟑螂則是一隻都沒上門。

載她到學校時,舞會早就已經開始了。才到會場門口,曾老媽就被我們班上的女孩子拉走,很快地消失在人群裡。我走到附近的販賣機,買了一瓶可樂,然後回到舞池旁邊。因為我不會跳舞,所以我只能在旁邊看,這時遇到幾個班上的男同學,找不到舞伴的他們便和我一起在舞池邊聊天打屁。

幾首快歌之後,DJ播了一首邰正宵的〈想你想得好孤寂〉,這首歌我很熟,閒著無聊,便張口跟著唱和,就在我唱到「夜夜醒到天明」這一句時,曾老媽突然出現在我面前。

「陪我跳這支舞。」她拉住我的手,往舞池走去。

「我不會跳舞。」我說。但是她似乎沒聽到。

然後就是一整個很尷尬的畫面和感覺,因為我從來不曾跟曾老媽靠得這麼近。整首歌下來,我們說沒幾句話,大部分的對話都是「啊!」、「嗚!」、「唉呀!」,因為我一直踩到她的腳。

接下來的第二首慢歌是郭富城的〈我愛你〉,國中時候的我非常喜歡這首歌,所以對歌詞也是倒背如流。但因為我的雙手在曾老媽的腰上,她的雙手在我的肩膀上,我們的額頭與額頭之間大概只有五公分的距離,所以我只敢在心裡跟著音樂唱著,不敢哼出來。

一直到這首歌跳完,我們還是沒說幾句話,不過這一次「啊!」、「嗚!」、「唉呀!」的對話減少許多,我大概已經抓到了搖擺的節奏和幅度。

「真是對不起,我剛剛一直踩到妳的腳。」我說。

「沒關係,你現在跳得不錯了。」

「我不覺得我在跳舞,我只是在晃動我的身體。」

「本來就這樣,不是舞林高手,也可以進舞池的,只要開心就好。」

「其實我很緊張的。」

「嗯,我感覺得出來。」

「妳都不緊張嗎?」

「我比較會掩飾吧。」

「我們沒有貼這麼近過,感覺有點怪。」

「你覺得不太舒服嗎?」她抬頭看了我一眼。

「不會,不會,我不是這個意思。」我搖搖頭。

「不然呢?」

「我是說,跟不是女朋友的女孩子貼這麼近,我會不好意思。」

「我也會不好意思啊。」

「那妳為什麼會找我跳舞呢?」

「因為我要求你載我來,禮貌上,我該請你跳幾支舞的。」

「那我可不可以問一個比較尷尬的問題?」

她又抬頭看了看我,頓了一會兒,「嗯。」她點點頭。

「我可不可以去尿尿?」我說。



﹡這泡尿來得真是時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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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那天晚上,曾老媽睡在我的床上,我睡在她的右邊。原本她睡的位置上放著一隻很大的史奴比,那是我去夜市丟圈圈丟到的獎品,這天晚上她把史奴比壓在她的屁股下面,我似乎聽見牠的哀號。

原本我是真的想把她載回她的宿舍,但是到了她的宿舍門口之後,她卻死不下車。我們就這麼在原地玩了好幾十次的剪刀石頭布還有數字拳,在沒說好輸贏條件的情況之下,猜拳跟划拳變得很沒有意義,只看見兩個跟白癡一樣的傢伙在那裡「十!五!二十!沒有!沒有!十五……」地喊個不停,就在快玩不下去時,我叫她下車,說我要回去洗澡了,沒想到她居然很自然地說:「走啊」。

這讓我呆在原地好幾秒鐘,我回頭看看她,她則用一副「幹麼不走」的表情回應我,我有些不知所措。有那麼幾秒鐘的時間,我真的很想問她「妳確定」,但是我怕她回問我「確定啥」,那我就會回答不出來。

好吧,我承認,在騎車回我宿舍的路上,我承認我想過,是不是該在便利商店停下來買保險套。

因為我當時還是個處男,關於男女上床那檔事的知識都是從A片裡面學來的,如果真的要發生什麼事的話,我可能會愣在當場。講白一點,就是脫了內褲之後,我就可能只有發呆傻笑的份。但在這個節骨眼上擔心自己會不會做那檔事還太早了,我該擔心的是,如果我真的在便利商店停下來的話,會不會被她看穿我的邪惡思想?但其實我真正擔心的是,如果今晚真的發生了事情,我沒保險套怎麼辦?

然後一間全家便利商店就這樣過去了,在看見全家的同時,我一度把手放到煞車把上,但卻沒有勇氣握下去,就這樣,全家在呼呼的風聲之中,沉默地對我說再見。

然後,第二間萊爾富就在幾十公尺前了,我二度把手放到煞車把上,心裡的掙扎比剛剛經過全家時更激烈,但激烈沒用,勇氣才是重點,於是萊爾富也在呼呼的風聲之中,沉默地對我說再見了。

然後第三間,也就是到我宿舍前的最後一間便利商店,7-11就在下一個轉角了,這時我才真的體會到,能聽見7-11那自動門打開的叮咚聲是一件多麼幸福的事情。我第三度把手放到煞車把上,視線一直盯著7-11不放。

「剩二十公尺!」

「剩十五公尺!」

「十公尺!」

「五公尺!」

「啊……7-11拜拜……」

我心裡的OS像在宣判我的死刑,那一句句倒數距離的OS,像戰地深夜裡被轟炸機炮轟的聲響那樣轟隆隆,勇氣到用時方恨少,這話是真的。當7-11從我身邊閃過,門口那一盞一盞亮白色的日光燈,就像黑夜裡的火光一樣,溫暖著我的心、吸引我駐足停留時,我卻只能當個孬種,沒勇氣停下機車,走進去買保險套。

「徐昱杰,你為什麼騎這麼慢?」這時曾老媽說話了。

「啊!」剛被轟炸機炸過的我,腦子裡一片斷垣殘壁。

「你騎這麼慢幹麼?」

「呃……因為……」我絞盡腦汁,「因為今天的夜色很美,天空晴朗,我希望能在這晴朗的夏夜,慢慢地吹著晚風,享受大自然的撫摸。」

「喔?」她看了看天上,「想不到你有這麼浪漫的一面。」

「妳這笨蛋!沒勇氣停車買保險套是哪裡浪漫!」當然這句話我並沒有說出來,我又不是不要命了。我心裡的OS再一次轟炸我,這時我差點為了保險套掬一把男兒淚。

將機車停放在宿舍樓下時,曾老媽走過來,看了看我的臉,「你怎麼哭啦?」

我趕忙把臉別過去,「剛剛騎車時有蚊子飛進我的眼睛啦。」

然後我去浴室洗澡,她留在我的房間裡看電視。還好我住的地方不是套房,洗澡得到共用的浴室去,不然我真的很擔心,我洗完澡時,裹著浴巾、雙唇嬌嫩欲滴地走出浴室的樣子被她看見,我就「一世人撿角」了。(請用台語唸)

當我在浴室穿好衣服,將髒衣服丟進頂樓的洗衣機裡時,我還在緊張著,因為我不知道孤男寡女共處一室的,兩個人該聊些什麼,做些什麼。於是我絞盡腦汁,想著房間裡有沒有什麼東西是可以兩個人玩的,有東西轉移注意力,應該比較不尷尬吧?

我想到我的電腦,裡頭有一些遊戲,還有大富翁,我想她應該可以用金貝貝跟沙隆巴斯PK,看誰先幹掉誰。不過她在玩遊戲時我要幹麼?看她玩嗎?所以這個計畫不好。

我想到我有一個魔術方塊,四乘四的,共有六面,上頭有黃藍紅綠白黑六種顏色,我想她可以玩這個魔術方塊,把相同的顏色都轉到同一面去。不過她在轉的時候我要幹麼?看她轉嗎?這個計畫跟上一個一樣失敗。

我想到我有一副撲克牌,而且還是高級塑膠撲克牌,一副要一百五十元,不過錢不是重點,重點是我可以跟她玩梭哈或是接龍,那我就不會在旁邊無聊了。可是如果她說她想玩大老二,我怕我會想歪……好吧!我承認,我一定會想歪,所以玩撲克牌的計畫還是等到沒辦法了再拿出來吧。

我想到我有一部VCD,是一段關於奇幻與冒險的故事,我可以拿出來跟她一起看……啊!不行,那部片子裡有男女主角親熱的火辣鏡頭,我怕她會把持不住……好啦!我承認是我會把持不住。

當我什麼避免尷尬的方法都想不出來,但人卻已經站在房間門口時,頭髮還在滴水的我,想進去用吹風機卻不敢開門。

做了好一會兒的心理建設,我終於鼓起勇氣開門走進去,只見曾老媽依然坐在原地看電視,「洗好啦?怎麼男生洗澡洗那麼久啊?」她的視線還是盯著電視裡。

「今天要洗的地方比較多。」我說。

「啥?什麼意思?」

「沒事,沒事,我亂說的。」我吐了吐舌頭。

然後我走向放吹風機的地方,「我把頭髮吹一吹就載妳回去吧。」我拿起吹風機,回頭對她說。

然後她看著我,我打開吹風機,轟轟轟的聲音蓋住了她的回答,我只看見她那張很漂亮的嘴巴在動,但我聽不見她說什麼。

「妳說什麼?」我把吹風機拿遠。

「我說,我想在這裡多留一會兒。」

「為什麼?」說完,我把吹風機拿回來繼續吹頭。

她的嘴巴一開一合一開一合地,不知道在說什麼,我又把吹風機拿開,「妳說什麼?」

「我說,我回去也無聊啊。」

「為什麼無聊?」說完,我又把吹風機拿回來吹頭。

她的嘴巴又一開一合一開一合地,不知道在說什麼,我再把吹風機拿開,「妳說什麼?」

「我說,因為我室友都不在,我回去會無聊,而且我想多陪你啊。」

「為什麼要多陪我?」說完,我又把吹風機拿回來吹頭。

她這次沒有說話,她的嘴巴沒有一開一合,她看著我一會兒,然後走過來,把我的吹風機拿走,然後把它關起來。

「因為我喜歡你。」她說。



﹡我的天!我在努力避免尷尬,妳卻在製造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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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級版主勳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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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30 00:03:25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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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候如果我再把吹風機拿回來,然後打開的話,就不是普通的白目了。最白目的是,把吹風機拿回來之後,還對她做一個鬼臉,然後大笑三聲,說:「別鬧了,妳不是我的菜。」那就真的是白目到一個王八蛋的地步。因為我不是白目,所以我只是愣在原地,怔怔地看著她。

「我很想再問一次妳剛剛說什麼,但其實我聽得很清楚。」我說。

「你想再聽一次,我可以再說一次。」

「喔,啊。」我搖搖頭,「不用了,我真的聽得很清楚。」

我試圖擠出一些笑容,但我感覺我的臉部表情非常僵硬,每一個毛細孔都像是被灌滿了水泥一樣,移都移不動。我敢說,如果當時我的面前有一面鏡子,我看見的絕對會是一張笑得很白癡的臉,像陳水扁當上總統時那副暗爽的表情。

我這麼說沒有挖苦陳水扁的意思,我只是舉一個大家都常看見的,那笑得很白癡的例子,幫助大家想像而已。

不過坦白說,我並沒有暗爽,被曾老媽告白純屬意外,而且我真的非常的震驚。在今晚之前的所有相處過程中,我並沒有感受到她對我懷有任何特別的心情,即使有些同學曾經告訴過我,他們覺得曾老媽對我特別關心,但那也只是他們的猜測罷了。

我曾經幻想過,會有一些美女向我告白,例如布萊德彼特的前妻珍妮佛安妮斯頓、台灣名模林志玲,或是港星李嘉欣,但我從不曾幻想過曾老媽。

我發現,被告白之後傻在原地的人會感覺到周遭每一個空氣分子的變化,我幾乎可以聽見我跟她之間的鼻息,我幾乎可以細部分解她那雙鳳眼正在閃動著凝視我的移動軌跡,甚至我能聽到她吞嚥口水時那唾液緩緩緩緩流過食道的聲音,即使那軌跡根本不可能被分解,那聲音根本不可能被聽見。

後來我發現,原來這些不可能,就是愛情的流動。

她輕輕地向前一步,然後把她的額靠在我的左胸膛,我以為她會說些什麼,但是她沒有。我的呼吸比平常更深,卻也更快。我看著靠在我胸膛上的她的髮際,我的呼氣吹動她的髮梢,整個鼻腔裡都是她的髮香,還有她唇舌之間的味道。

是的,我低頭吻了她。媽的,我低頭吻了她!

在我慢慢慢慢低頭,使用脖子移動頭部的這段過程中(我發誓,我真的很慢),我以為她會閃開,喔不!應該說我相信她絕對會閃開,至少是往後退一步。但當我的唇滑過她的額緣,我感覺她呼吸開始急遽;當我的唇滑過她的臉頰,她輕輕地把她的頰往我的唇上靠;當我的唇接近那張我很喜歡的她的嘴巴,她閉上了眼睛……

事情就這麼一發不可收拾了。

我們像是探險一樣,試圖在彼此的唇上找尋某個甜蜜點,她柔軟的雙唇讓我覺得,像是在下雪的寒冬,替自己穿上厚重的大衣一樣溫暖,每一次四唇相接的黏膩聲,都像是透過超高級的立體聲喇叭傳出,而後在耳畔迴盪,我把手環在她的腰際,我感覺到她在輕輕地顫抖著。

這時的我依然保有一些理智,即使體內的某種激素正在撒野,它要我無禮地攻擊我正環抱著的這個異性的身體,但我心裡的白天使不停地勸退我:「不可以!徐昱杰,你必須冷靜下來。」

但曾老媽突然悄悄地張開嘴巴,那沾著微甜唾液的舌頭慢慢進入我的口中,白天使瞬間被秒殺。

在這一陣翻騰與攪動當中,我似乎開始耳鳴,好像世界上所有的聲音都突然變小,我只聽得見她的呼吸,我只聽得見她的喘息。

她原本輕輕擁著我的雙手開始慢慢地收緊,愈來愈深的舌吻使得她不自禁地發出呻吟,突然她把她的唇舌抽離我的唇舌,「我有一種快喘不過氣的感覺。」

這個舉動和這一句話讓我嚇了一跳,「對不起……」我說,並且試圖讓自己離開她的擁抱。

「不,不是,」她沒有放開我,「我的意思是,我的心跳快要超過負荷。」

「我也是……」我點點頭。

「你的唇像女孩子的一樣柔軟。」她說。

「我喜歡妳的味道。」我說。我不敢相信我竟然這麼說。

在激吻的過程中,要把對方的衣服脫掉是一件非常不簡單的事,我開始不相信那些電影裡演的畫面,男主角怎麼可能在兩人激情擁吻的同時,脫去對方的衣服,甚至還能同時把自己的衣服給脫了?

我不敢相信,她竟然沒有阻止我掀開她的上衣;我不敢相信,她在我把她的上衣拉到脖子一帶時,竟然自己主動脫了衣服;我不敢相信,她竟然沒有阻止我把手放在她的胸部上:我不敢相信,她竟然沒有阻止我脫掉她的內衣;甚至,當我們把戰地轉移到我的床上時,她竟然沒有阻止我拉開她褲子的拉鍊。

這時候別說是什麼白天使了,我想就算是上帝突然出現在我身邊,要我停止攻擊,我想我都不可能會被勸退的。

但突然間不知道為什麼,我跟她同時停止了所有的動作,她慢慢地睜開原本已經緊閉的雙眼,激情的擁吻使得我們的唇邊都留下了對方的口水,那是一種情慾的催化劑,像是某些毒品一樣,吃了就會上癮。

「我們……該繼續嗎?」她抿了抿嘴唇,輕輕地問著。

「什麼?」

「我是說,再脫下去,我們真的會發生事情。」

「嗯,我知道。」

「你的語氣聽起來像是有這樣的打算。」

「坦白說,」我點點頭,「我剛剛確實有不想停下來的打算。」

「為什麼我們會這樣?」

「什麼?」

「其實我該問自己,為什麼我會允許你這樣?」說完,她直直地看進我的眼睛。

我突然不知道該對她說什麼,這一切原本就不在計畫和預料當中,原本我今天就只單純地打算去參加舞會,然後在舞會結束之後載她回宿舍,原本就不應該在她宿舍樓下玩那愚蠢的數字拳,原本就不應該答應讓她來我的宿舍等我洗澡,原本就不應該親吻她,原本就不應該脫掉她的衣服,原本就不應該拉開她褲子的拉鍊。

或許我應該說,她原本就不應該喜歡我。

「你喜歡我嗎,徐昱杰?」她問。

這個問題有非常強勁的力道,它非常沉重地撞擊著我心底的深處,在那一瞬間,我把自己感情觀上的所有對與錯都拿出來翻想了一遍,如果我想親吻她,那是不是代表我喜歡她呢?

不,不是,因為我原本就是個膚淺的人,我對她根本就不曾有過愛情,會親吻她,會激情地褪去她的衣物,其實只是我膚淺那一面的正常表現,把這個表現拿到愛情裡來說,我根本就是個王八蛋。

「沒關係,我會給你很多的時間去想,就像我給自己很多的時間去思考,我是不是真的喜歡你一樣。在你想清楚是不是喜歡我之前,我們剛剛所發生的一切,都是我心甘情願的,你不需要多想什麼,好嗎?」她伸手撫摸我的臉,微笑著說。

這是她給我的寬容。

然後她穿回已經被我脫掉一半的牛仔褲,已經被我丟到旁邊的內衣,已經被我甩到地板上的T恤,然後躺到我的床上,壓著我的史奴比,「晚安,我今天一定要睡在你旁邊,請你原諒我今天的任性。」她說。

我像是被人朝著心臟狠狠地開了一槍,她剛剛給我的所有寬容,都只是更凸顯我面對愛情時的荒唐行徑而已。



﹡「你喜歡我嗎,徐昱杰?」
 「對不起,我不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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