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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言情] [席絹 ]【廚師之三】金玉其外美食家《全書完》  關閉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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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31 11:40:27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 x 2
 
【內容簡介】

    她住在高級地段的豪宅裏,
  當雇主在家時,每天除了煮三餐外,其他時間都是自己的。
  她可以打高爾夫球、游泳、在花園裏喝下午茶,
  沒事還開著名車去繁華地段逛精品街,
  每月實際工作天數甚至連十天都不到……
  這樣的工作,簡直教她那一票努力不懈的奉氏師姐妹嫉妒死。
  而這一切全因她有一個常常出遠門、在世界各地遊玩、
  頂著國際「美食家」頭銜、哪邊有熱鬧哪邊湊、容貌俊美出眾的老闆。
  只是,他真是世人所以為的注重健康養生的美食家?
  這點,也唯有她這個他專屬的廚師清楚了。
  不過,基於在他身邊工作頗符合她「希望生活太乎」的願望,
  所以也就很甘願的簽下另一個五年契約。
  哪知道才簽下契約,
  就發生了別墅大鐵門被一輛拉風跑車撞得扭曲變形的事件。
  原來,她的老闆除了是錢多得用不完的超級二世祖外,
  竟還有著那樣特別的背景!
  看來,為了日後的太平生活,她得委婉的提出解約……

《 本帖最後由 草薰風 於 2010-1-31 12:2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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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31 11:41:36 |只看該作者
楔子
最近有點累……奉嫻忍下一個哈欠,以及,打從心底拚命冒湧而上的不耐煩;無論如何,她都要完美的在臉上掛著合宜得體的笑容,以顯示出足夠的專業與興致勃勃,讓那種名為「自信」、「專業」的神情散發在舉手投足間,直到這冗長的一天終於結束、直到她回到飯店房間,才能將一切隨著臉上的殘妝同時卸下。

  世界各地的美食種類與口味或有不同,但美食大賽的進行方式都是一樣的;更有趣的是,不管今天辦的是亞洲美食展、歐洲美食展還是非洲美食展什麼的,五大洲都跑了個遍,遇到的人其實差不多都是一樣的。

  一樣的國際知名大廚,一樣的國際知名美食家,甚至連贊助的單位也都差不多是那幾個國際知名的食材公司……或許偶爾會冒出幾個新鮮的面孔,但更多的是一成不變的延續下去。

  她真的感到累……雖然當初開始接觸時,心底是覺得很幸運、很興致勃勃、很樂在其中的。

  然而,再好吃的美食,天天吃也會厭煩,道理都是一樣的。所以,她不會因為自己這兩年來開始下意識對這類聚會能推則推而感到歉疚──即使陪著那國際知名美食家走遍世界各地美食展是她的責任和義務。

  更別說如今已經十月了,今年已經快要過完,而她這才第一次陪著老闆出國參加美食大賽;相較於前幾年,每年至少飛十次的情況而言,這樣的「勞務」已經精簡到幾乎沒有了。

  她有一個大部分時間都善解人意的老闆,這正是她能在他身邊服務五年,而從來沒有考慮過換老闆的原因之一。

  低頭看了下手錶。快十點了,在這個時間離開宴會現場,不會顯得失禮,於是踩著穩定悠閒的步伐,似是漫不經心的環視著會場四周,其實是在找自己那個不知道正在哪邊逮著人聽他胡侃著身為一名國際頂尖美食家心得的老闆。

  啊,找到了,在燈光最明亮的地方,他正從小舞臺上走下來,將不知打哪借來的小提琴塞還給樂隊,迎向一群對著他眼冒紅心的貴婦們,愉快的被脂粉堆淹沒。

  她想,她的老闆不會介意這個夜晚就這樣龜在美人香裏頭左擁右抱,即使他將因此而令已經久未發作的鼻炎再度過敏而涕淚滿面。

  無所謂,他的健康不是她的責任──只要敗壞他健康的緣由不是來自食物,那她就一點責任也沒有。不過,身為一個有責任心的雇員,她還是必須在離開會場時向老闆知會一聲,所以她走了過去,在一群美女的虎視眈眈防備下,淡定而公式化的向她年輕多金、花名滿國際的老壁報備了自己即將回飯店休息。

  「這麼早?」她那個因為喝了點酒,致使臉色變得白裏透紅、雙頰粉嫩嫩的老闆,腦袋顯然還能正常運轉,好奇她為何要提早離去。畢竟今天是美食展的閉幕式,真正的狂歡是在十點以後,精采節目都還沒開始呢!至少,在淩晨兩點以前,與會的來賓都不應該離開。

  「不會是有約會吧?」老闆旁邊的一名美女笑道。

  「有約會?」老闆俊眉微挑,並不知道自己眼下迷人的模樣有多妖孽,既純真又妖冶,幾名女性屏住呼吸,緊盯他的臉看,滿眼冒紅心。

  約會……嗎?倒也是個適合的藉口。

  「嗯,是的。」或許會有個約會吧,她不確定的猜想。

  「約了幾點?」

  喝醉了的老闆,問話失了點分寸。但她想,這是可以被原諒的。他總是被女人寵得太過,放在《紅樓夢》裏,他就是一個賈寶玉。

  不能怪她突然產生這樣怪異的聯想,因為眼下的他,唇紅齒白臉紅紅地,又被一堆鶯鶯燕燕環繞,還真是有點兒像……「……十二點吧。」她回答得有些遲疑。

  她的老闆聽了,目光有些呆滯的點點頭,正是放行的意思;倒是他身邊的幾個美女以很歡快的語調道:

  「哎!佳人有約,那還等什麼!快些回去梳妝打扮一番,良宵苦短,別浪費了!」揮揮手,爽快道別。

  她點點頭,離去。

  她不以為這個夜晚還沒有結束,所以當她在午夜十二點,被一記纏膩到足以將她體內所有氧氣吸走的長吻給逼迫醒來時,是有些驚訝的。

  有些無可奈何的將雙臂環上情夫的頸項,一切,也就隨他去了……深夜,黑暗,從來不適合用來思考,只適合睡覺,或,幹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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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31 11:42:02 |只看該作者
第一章
奉嫻,人如其名,全身上下看起來,就是個嫺靜平和的人。

  她打小開始,每年的生日願望只有一個:世界和平。

  但也知道憑她一個小小凡人的力量,期許如此攸關全地球福祉的大望,是貪心了點;要實現它,其難度比發生第三次世界大戰還高上一百倍。所以,她也只好在很久很久以前,稍稍修改了一下,讓生日願望顯得不那麼好高騖遠難以實現,同時也可以讓來幫她慶生的姐妹淘對她的唾棄少上一些──瞧,她是一個多麼愛好和平的人,把周遭可能的紛爭擾攘,都儘量消弭於無形中。

  退而求其次,在十八歲以後,她改了生日願望:希望生活太平。

  她想,這應該不能算是奢求,應該是可以被允許實現並追求的。不是有句話是這麼說的嗎?「命運掌握在自己手中」。改變世界太困難,把握自己人生方向就不至於是什麼大問題了吧?

  她喜靜不喜動;喜歡安穩,不喜歡變動;喜歡一成不變的乏味生活,勝過精采刺激的人生。總之,她渴求平凡,也幸好,她總能得到平凡。

  雖然,活了這麼二十六個年頭以來,在許多人生交叉口的選擇上,不見得都做出正確的決定,但幸好,她總能憑著堅定的意志力,將生活扭轉成她要的樣子。

  可以說,她一向滿意於自己的生活,也計畫未來的人生都要一直這麼滿意下去。她相信自己是可以做到的,不管現實條件有多麼嚴苛,她擅長的是,扭轉。

  當她在十歲那年決定了成為一名奉氏廚師,並且在通過層層審核之後,才發現,在未來的三十年,她都不會是自由之身時,她是有些後悔的。不過,雖然在職業的選擇上無從挑起,甚至必須聽從安排,她個人的意願只能被放在第二位──不得不說,那是她人生中第一個失策,並為之感到後悔。

  十歲的小孩懂什麼?能為自己的人生負什麼責任?奉氏這個規章實在是有拐騙無知孩童之嫌疑……花了無數的時間在肚子裏狠狠腹誹奉氏之後,當然還是認命了。畢竟合約既然定了,也只能乖乖遵守,她可負不起違約的後果。

  雖然成為奉氏女廚從來不是她的心願,但在那時,那是她唯一的選擇,沒有第二條路。

  不過,還好,雖然人生大事沒有太多選擇,但她至少可以把日子過成她要的樣子。

  自從出師之後,她沒有像其他師姐妹那樣,先去大飯店邊工作邊實習,練練手藝也增加履歷表上的經驗值,讓它看起來亮眼──這其實一直是奉氏女廚出師後會走的路線,雖沒有成文規定,但大家都這麼做。通常在大飯店工作兩年左右之後,才會正式給自己定下生涯規畫;如果她們的終極目標是競選奉主大位,或者總管大位的話,那麼擁有漂亮的經歷與絕大多數饕家的讚譽是絕對不可少的。

  奉嫻也是下一屆奉主的競爭者之一,但相較於其他努力不懈的姐妹們,她實在過得太悠閒了;她甚至找了一個很馬虎的雇主,在他手下當差,每天隨隨便便煮幾道菜,就可以將人打發,然後其他時間就是自己的了。

  她住在高級地段的豪宅裏,當雇主在家時,每天除了要煮三餐之外,其他時間都是自己的;她可以打高爾夫球、游泳、在花園裏喝下午茶,沒事還開著名車去繁華地段逛精品街,過的簡直是富家少奶奶的生活!更別說雇主其實是常常不在家了,整幢宅子除了總管趙嫂,就只有她,誰也不支使誰,偶爾還會幫幫趙嫂的忙,盯一下鐘點女傭打掃的情況,過的生活簡直像個主人似的。

  這種生活自然羨煞了一票人。她的雇主常常出遠門,在世界各地遊玩,頂著一個「美食家」的頭銜,哪邊有熱鬧就哪邊湊,日子過得精采光鮮,在家的日子一向稀少。所以,她每個月真正工作到的天數,有時候甚至連十天都不到,卻還是領全薪,令那些在飯店裏拚命作牛作馬的師姐妹們嫉妒得哇哇大叫,不時咆哮著要找到她的老闆抗議理論,指責他不該如此不善盡他身為雇主應盡的剝削義務,像個凱子般的縱容下屬,教全天下兢兢業業於工作的人情何以堪!

  當然,已經如此習慣這樣生活步調的人,通常也就養成了「身在福中不知福」的心態,並不覺得自己太被寬待;就如同那些被公家機關養得肥肥的、平常就以泡茶聊天打毛衣度過一天的公務員那樣,沒幹半件公事,卻還覺得自己工作得非常辛苦,合理化自己的情況,覺得自己已經非常忠於職守、非常對得起每個月白拿的高薪了。

  要知道,那些公務員即使確實是國家的蛀蟲,可人家在年輕時也花費了無數精力在高普考的路上拋頭顱、灑熱血;好不容易考上了,分配到的單位通常是狗不拉屎、鳥不下蛋、烏龜不靠岸的地方,得苦熬多久才能掙到如此閑差,是吧?就像她,為老闆服務了五年,那前三年動不動就滿世界飛來飛去,過著日夜顛倒、水土不服的苦日子,雖然連睡覺時手錶都不離身,但她永遠無法分辨指標所指的數位是上午十點還是晚上十點……所謂的多年媳婦熬成婆,不正是如此嗎?苦盡甘來是一句美好的成語,她很喜歡──尤其是她現在正處於「甘」這個位置的時候。

  奉嫻知道,並不是所有被私人聘請的廚師都像她一樣過著這種生活,更多的是拿著更少的錢,工作量卻是她的三倍以上,無時不刻都在廚房裏揮汗如雨的忙著,讓雇主壓搾出最高經濟效益;相較之下,她的好運,實在不可思議。但她並不認為自己就該為此對自己高薪而悠閒的工作狀態感到心虛。

  對她而言,一個廚師有沒有達成自己的工作任務,不在於誰比較忙或誰比較閑,唯一的重點是──你做出的成果是否正是雇主所需要的。

  她是。那就成了。

  當她喝完最後一口焦糖奶茶,收拾好桌幾時,時間走到下午四點。今年的冬天來得晚些,已經十一月了,然而氣候仍然停留在秋天的狀態,園子裏的各式菊花依舊開得張揚,拂面的和風僅帶著點微涼,如此大好時光、良辰美景,自是適合日日在此中享受一份舒心的下午茶。

  完成了自己的享受,自然就得為這享受付出勞動力,她該去準備今晚的晚餐了。這些日子以來,老闆幾乎天天在家用晚餐,雖然不斷有美女來纏著要浪漫的晚餐約會,但都在他好聲好氣的溫柔拒絕中敗陣下來。

  這對那些美女,或自家老闆而言,都很不容易。可是每次參加美食展回來之後的一個月,老闆所有的應酬都會安排在中午,晚上是絕對不出門的,除非逼不得已──所謂的逼不得已,服務他五年以來,也只見過一次,可見他的意志力有多麼堅定。

  沒有人知道這位大少爺美食家為何會有這樣的怪癖,許多愛好八卦的人士也曾試圖向金鬱騏身邊的人打聽,卻都沒有得到答案。也許答案本身並沒有什麼大不了的,但關於金鬱騏極度隱私的事情,卻是從來沒有傳出去過隻字片語;由此可以知道,他身邊的人對他有多麼忠誠、多麼保護。

  嚴格說起來,奉嫻也算是金鬱騏「身邊的人」了,不過她向來習慣站在一個旁觀路人甲的角度去看待一切,所以很難將自己帶入。她不認為自己是金郁騏的親信,不過她這個人沒有跟外人閒扯的習慣,別人自然無法從她這裏挖到八卦。

  「奉女士,你指定的食材已經採買回來了。」老闆的貼身司機李哥站在通往廚房的小徑上,等她走近時,說道,並將食材單子呈上。

  奉嫻點頭接過。

  「辛苦你了。」她道。

  沉默寡言的司機只是微微點了下頭,不語,靜靜的跟在她身後,一同走向廚房,為的是完成食材的點交手續;這是很重要的一環,不管大家同事多少年,對彼此在工作上的嚴謹有多麼深刻的認知,仍會在此環節上執行得一絲不苟。

  奉嫻並不清楚自家老闆除了因為得自父親遺產,錢多得用不完,是個超有錢的二世祖之外,是否還有其他什麼特別的背景;或許有,或許沒有,她其實不是太好奇。她現在只知道,此刻她最大的挑戰是將所有蔬菜烹調出即使沒有太多調味料足以支持,卻依然美味的口感……今天美食家大老闆的晚餐食材──蔬菜十種雞胸肉一片銀鱸肚肉一片香蕉一根以功能性來說,這其實是一分減肥食譜……吧?

  ※金鬱騏是一個很俊美的男人,甚至可以說,在他二十歲以前,其長相根本是雌雄莫辨、可男可女的那種美法。加上他膚質超好,本人又極重外表的修飾打扮,從來不介意穿著風格傾向中性,只要好看出色與眾不同即可。

  他知道自己容貌出眾,而且喜歡讓自己的出眾加倍張揚呈現。

  在他十七、八歲那個年紀時,日本演藝界興起一種名為「視覺系」的潮流,很快的便在亞洲各國流行起來;再加上受張國榮演的「霸王別姬」角色影響,有些男性其實根本不介意以各種方式展現自己的美麗──金鬱騏就是其中之一。

  他在就讀高一時,曾經因為好玩而報名參加百貨公司舉辦的反串美女的選美比賽,一路順利過關斬將,在決賽時以京劇小旦扮相,舞了一曲「貴妃醉酒」勇奪冠軍。那身段像不像話姑且不論(反正參賽者的才藝水準都是半斤對八兩,誰也別笑誰),光那張古典而精緻的臉蛋,就足以征服在場的男女老幼了,取得第一名的成績,實屬理所當然。

  後來在學校校慶時,他力排眾議,堅持組織全班男生穿起蘇格蘭傳統裙裝,上臺吹奏風笛,轟動全校──他們學校正是全台知名的古老教會貴族男校,向來以古板嚴厲聞名。

  由此可知,喜歡裝扮、更喜歡成為目光焦點的金大少,為了呈現美麗,是可以視校規如無物的。

  還好此男校的校規實在太正經八百,訂定之初,在食衣住行育樂各方面全面規範,幾乎連一口飯需要在嘴裏嚼多少下才能吞咽下去都寫進去了,不得不說那厚厚的一本校規細讀下來,會發現簡直管得比太平洋還要寬。

  但是!那本比磚塊還厚的校規裏,偏偏就是沒有明文列出如果學生穿裙子的話該怎麼處罰……更別說那裙子還是別個國家正經嚴肅的傳統服裝;人家英國王室的王公貴族們,可沒有少在意義重大的正式場合裏穿出來亮相,這是全球都知道的。所以雖然學校的老古董被那些裙子與毛茸茸的腿氣得兩眼發黑、口吐白沫,卻還是得擺出比哭還難看的笑臉,給這個離經叛道的班級頒發「最佳服裝創意獎」。

  沒有人知道他這個在師長眼中傷風敗俗的傢伙有沒有因此而遭受懲罰,不過他的「花名」倒是自這兩役起開始名揚各校,後來出國讀大學時,聽說也常常迷得一群搞不清楚他是男是女的老外暈頭轉向。

  有的男人會因為自己被誤認為女人而狂怒,有的人則不。當然,不會生氣的人絕對占少數;而,會因此覺得好玩有趣的,肯定絕無僅有的就金鬱騏一個。

  「美男是打扮出來的。即使是天生麗質,不懂得保養,不會打扮,那也就永遠是顆路邊的石頭罷了。沒有打磨過的璞玉,跟石頭的價值等同。」此乃每天花一個小時保養自己的金大少之名言。

  金大少算是個非常幸運的人,雖然父親離世得早,但留給他的財產已足夠他揮霍三輩子。所以當他完成大學學業歸國之後,唯一困擾他的問題是:接下來該怎麼過完他張揚華麗的一生。

  然後,他決定了!他要當美食家,要當一個聞名國際的美食大師!

  當然,在成為美食家之前,他必須懂得吃美食。

  於是,他高薪聘了幾位知名大廚,然後又從廚界新貴的秋家、和廚界知名的古老家族奉家請來四位新秀,輪番考較了半年,最後留下了名不見經傳的一名小菜鳥女廚,給了她人生第一份正式工作,並且讓她為他服務至今。

  對於身邊的人,他不喜歡變動。

  所以他的管家趙嫂已經為金家服務了二十五年;所以他的司機李哥已經為他服務了十六年;年資最淺的專屬廚師奉嫻,也已經工作五年了。

  做熟了的好處是,在許多事情的交流上,一切盡在不言中,絕對不會有人白目到在不該說話的時候說話;當主人有著難以啟口的需求時,要能夠善體人意,在自己的職責範圍內默默為他準備好。

  「歲月不饒人」是一句聽起來很滄桑的話,至少每當金大少必須啃著菜葉當主食、喝著優格蔬果汁當飲料時,都會格外在這個句子面前為之憔悴。

  打死他他也不會承認外表完美的自己會需要減肥,但總會乖乖的在某些特別的一段時日裏吃下廚房為他烹調的食物,就算再怎麼食之無味,也會吃個精光,而且絕對不會在外面偷吃那些從來都很吸引他的勁辣炸雞塊或者麻辣火鍋等食物。

  一個沒有正式工作的人,其實日子不見得可以過得很清閒。扣除自我鍛煉的時間(包括保養和運動健身),他的手機總是響個不停,永遠有一大堆精通各種玩樂的朋友找;更有不少有志于創業的人,渴望從他這裏得到資助;他的桃花運更是永遠沒有斷絕的一天……不過,相較之下,他放在女性身上的時間顯然比玩樂少。

  這其實也是自戀的一種表現吧,奉嫻曾經偷偷這麼猜著。

  對自己容貌太有自信的男人,一般也看不上平凡姿色,只有真正的美女才能成功邀請到他,或被他邀請去參加宴會等。

  「你在想什麼?」不知什麼時候下樓來的金鬱騏走到她身邊問著。「想明天晚上的菜色,還是什麼都沒想,只是在發呆?」

  她不是在發呆,她只是在百無聊賴的午後,忘了去午睡,傻傻坐在客廳靠窗的一個角落,滿腦子想著她已經服務了五年的美男老闆的豐功偉業。

  奉嫻側著臉看向她的老闆,發現他剛沐浴完,身上帶著淡淡的薄荷香味,及肩的頭髮還半濕著;看來應該是在健身房耗了兩個小時之後,站上磅秤的結果令他感到滿意,所以才有此刻的好心情來到她身邊閒扯兩句。

  她這個雇主對下屬雖然溫和客氣,但並沒有找他們聊天的習慣。一來他總是太忙,在家時間扣除睡覺之後,幾乎沒有空閒;再者,他們並沒有共同的話題。幸好他們都不是會委屈勉強自己的人──他不會為了想表現出平易近人的身段而企圖跟下屬打成一片;她也不會因為他是老闆,且還是個帥得不得了的老闆而企圖把握每個機會多跟他說兩句話──不求個麻雀變鳳凰,好歹得到帥哥多看兩眼也是一大樂事。

  幸好她對美男子從來沒有親近的欲望,更別說在學廚那些年,到底也見過幾次代理奉主,算是對「美」有所體會,也得到了抗體。再美麗的事物,常常看著,也就沒感覺了。

  「沒想什麼,不小心發呆了一下。」

  「今天怎麼沒到院子裏乘涼喝下午茶?」他好奇地問。

  他幾時關心起她每天下午的活動行程了?

  「今天沒有準備。」其實是這個月的西點創作已經結束。她今年度選擇的在職進修項目是各式小西點,每月繳交的工作月志裏都得有一大部分內容是自我進修的成果報告。

  「真可惜。」他笑歎了聲。

  可惜什麼?她看向他,無言的以目光發問。

  「我今日特意選在這個時間下樓來,就是想陪你一道享用下午茶呢,結果卻是撲了個空。」非常遺憾的口氣。

  原來是想向她炫耀減肥功法已然練至大成,功德圓滿,迫不及待想找人慶祝一番並發表感言。瞭解。

  她微笑的看向窗外,現在是下午四點鐘,外頭的陽光正好,既然上司已經暗示得如此明顯,她又怎好對他的心情視若無睹?那太沒有職業道德了。

  「您有空讓我陪您一起享用下午茶是我的榮幸,若是我錯過的話,那就太遺憾了。我想起廚房裏有一些剛做好的高纖餅乾,用來搭配紅茶正好,請容許我準備五分鐘,好嗎?」

  「這怎麼好意思,不會耽誤你準備晚餐嗎?」

  很愉快的口氣回道:

  「不會的。」頂多將您的晚餐煮得簡單一點,不是什麼大問題。

  「那麻煩你了。」美男雇主笑出一臉陽光。

  ※五分鐘之後,臨時下午茶會在庭院裏的大榕樹下擺好一應用具,甚至插了瓶鮮花增加氣氛,然後恭迎大少入座。

  她想,日夜為著吃喝玩樂而繁忙不已的少爺,今天如此慎重與她共進下午茶,主題絕對不僅止於炫耀。因為他看起來像是打算長坐的樣子,而不是應付一下──講完自己想講的,從她口裏聽到他想聽的,然後拍拍屁股走人──若只是這樣,那麼這其中需要的時間不必超過五分鐘。

  兩人很悠閒的品嘗了點心與茶,說了一些天氣花草等無關緊要的話之後,話題終於走向他期待聽見的部分。

  「你覺得我最近有沒有什麼不同?」修長白皙的手指以極之優雅的姿態捏住紅茶杯的杯耳,端至唇邊,淺淺的啜了一口之後,放下,問道。

  「有的。您清減了不少。我聽趙嫂說,您去年的冬衣,今年都已經不合身,恐怕需要全部重新採購才行,畢竟那些衣服都太寬鬆了。」她很誠摯的歎了口氣,在他看似一臉沉靜、眼中卻異采連連的注視下,又道:「早上趙嫂還跟我討論您的新功能表,希望可以在飲食方面多做一些營養方面的改善,我們都認為您這陣子吃得太清淡了。」

  「會嗎?你知道的,即使是像我這樣吃遍世界的、國際知名的、首屈一指的美食家,也不是天天都吃滿漢大餐過日子的。為了可以吃到更多的世界美食,平日的我們都很注重養生,青菜水果才是我們應該多攝取的食物。這一點,我已經跟趙嫂說過很多次了,偏偏她總是恨不得把我養成大胖子。」愈說愈歡喜,一張俊美的臉上除了雙眼無法控制的化為星星狀,連唇角也勾到足以去當耐吉的代言人了。「這也怪我,誰叫我從出生以來,體格就一直削瘦,怎麼也養不胖,就算每天狂吃炸雞漢堡,也沒有辦法吃出脂肪在身上囤積。別人都笑話我說那些高熱量的東西都白吃了,反正吃了不長肉,只是在白花錢而已……」呱啦呱啦的說了一大串。

  「是啊,您總是太瘦了。如果您允許的話,從今天晚餐開始,或者可以讓餐桌上多一種肉類?」很誠懇的表情。

  像是帶著點苦腦,考慮得非常艱難,好一會才以有些勉強的語氣道:

  「嗯,我總是尊重專家的意見,也應該遵守。人不能一味只憑自己好惡行事,這樣會讓別人難做事的。熱@書X吧#獨%家&制*作你知道我從來不是那種任性驕縱的大少爺。」

  「當然。能夠為您這樣好相處的雇主服務,是我畢生的榮幸。」

  「你客氣了。」籲了口氣,像是深思熟慮好久,才勉強做出決定:「既然你認為我需要,那麼晚上就多一道椒鹽雞柳吧。」

  「好的。感謝您的體諒。」她恭謹點頭。

  好了,食物、瘦身的話題到此為止。然後,他道:

  「奉嫻,昨天是我三十歲的生日。」

  「啊?」奉嫻聞言一怔,很訝異。「抱歉,我並不知道……」她之所以不知道,是因為這個雇主是從來不過生日的。

  他好笑的擺擺手,阻止她為此覺得愧疚失職什麼的。

  「這沒有什麼好抱歉的,雖然我很喜歡吃蛋糕,但並不代表我願意在生日那一天吃到它。」

  那他特意提起的理由是什麼?她好奇,卻沒有出言發問。反正他總會說的,不然他何必坐在這裏跟她這個下屬虛耗時光?

  「嗯,這實在有點難以啟齒,不過總歸是要說的。」他修長的手指輕輕耙過及肩的頭髮,將之往後撥去。已經幹得差不多的黑髮在他的動作下呈現一種清爽迷人的蓬鬆感,在陽光下微微閃動著光澤。

  「是這樣的,有一些我必須承擔的責任,在三十歲這一天將正式開始向我壓來,不管我想不想讓生活有所改變,它都會改變的。」

  「您的意思是?」老實說,奉嫻一點也不想知道他身上有什麼重責大任,她只想知道他的意思是不是指:她和平安詳的美麗人生將要產生不好的變動?

  「意思是……」她的雇主金郁騏正要開口細細解釋一番,然而──碰!

  一聲暴戾的巨響從五公尺外的大門那邊傳來,打碎了寧馨美好的午後時光。

  那聲音來自──被撞得變形的大鐵門,以及一輛車頭全毀的拉風跑車的激情碰撞所產生的結果。

  嗶……在防盜警鈴的尖嘯聲中,忍不住捂住耳朵,以防聽力功能造成終身損害的奉嫻開始考慮換老闆的可能性。

  為了世界和平,更為了生活太平,她覺得自己應該好好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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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好吧,她承認自己對雇主的瞭解程度並沒有自以為的那麼足夠。雖然說,身為一名被雇用的廚師,只要確定老闆挑食的情況在自己能力範圍之內、為人不難相處、每個月五號會在自己銀行戶頭裏見到美妙的薪資即可,其他的事,都不該是她要關心的。

  可是那指的是一般情況而言,但眼下,似乎不能稱作是「一般情況」

  啊。照她這個安分守己老百姓的標準來說,簡直可以說是很嚴重了。

  自從那天那輛囂張的跑車不客氣的撞壞大門,那響徹雲霄到足以轟破所有人耳膜的警鈴聲,正像是某部黑社會寫實片的開幕曲。住在這幢別墅裏的人們,其美好祥和的時光一去不復返,再也不是鮮少有人前來拜訪的人間淨土,再也不是遺世獨立的清幽美境……所有曾經美好的一切,都不再是了。

  憂鬱的美眸靜靜的望向窗外的各式喧鬧情況,連歎息的力氣也發不出來。沒有人能在連續歎氣三天之後,還能堅持不懈的持續下去,那實在是太高難度了,沒練過的凡人不可多為之,會真的掛掉的。被撞壞的大門正在換裝更新更好更防盜……呃,還得更耐撞的新鐵門。從那鐵門的厚度來看,用來製造保險箱都足夠了。三五個工人正在那邊忙著,而離大門不遠的右側花園──那裏曾經是她下午茶的第一選擇,如今每天固定有幾個人待在那兒,有時狀似園丁,給花花草草美容(說是毀容還更確切);有時人多一點的話,就乾脆圍成一桌打起牌來。當然,任何一個聚賭的場合,都少不了啤酒與香煙的存在,於是曾經清幽寧靜的小園圃,變成了烏煙瘴氣的所在。

  再加上每天進進出出的各色人士,其中更不乏身穿花襯衫、身上紋著龍虎豹之類刺青,走路大搖大擺、行為流裏流氣的人。這種打扮的人,她只在那種黑社會電影裏看到過,知道他們有個共同的名字:或者叫小混混,或者叫小嘍囉。

  奉嫻其實多少聽說過老闆母親那邊的家庭是相當複雜的,可是一直以來老闆那典型二世祖作風──吃喝玩樂滿世界趴趴走、過著遊手好閒幸福而無聊的生活──讓她以為那個複雜的家庭不會與老闆的人生有太大的關係。畢竟不管怎麼說,他都是外緣的人,也似乎從來與那邊沒有往來,不管是生活上的,還是其他方面,都切割得一乾二淨。顯然……是她的認知有誤。原來還是有往來的,而且,不知道出於什麼原因,「那邊」的種種,直到少爺三十歲開始,才被允許正大光明的過來干擾。

  當然,這五天以來,她的後悔情緒也不斷往上飆升。她如今已經開始為著今年七月才剛簽定的新一輪五年工作契約而後悔得生不如死。

  奉嫻開始怨天尤人的遷怒起來。都是因為那見鬼的奉氏規矩!若沒有那些不人道的條文,她又哪需要在已經累積夠了競選年資之後,還急巴巴的又簽下新的工作約?她其實是可以在接下來的一年多裏遊山玩水四處鬼混不必工作,只消等待「奉主競賽」日期到來即可的!可是因為她不想在競選結束之後,被奉氏大長老們隨意指派工作,雖然以她競選者的身份來說,那些被指派的工作絕對是世人眼中優到不能再優的差事。可是她才不領情,但凡是奉氏領導中心的期望,都是她樂意去抗拒的。

  所以……眼下的新契約,只能說是作繭自縛的失策了。

  不行!她得自救。眼下這個最佳養老所在,正朝著龍潭虎穴的方向質變,她要不儘早脫身,遲早會被一些爛事波及,到時哭都沒地方哭!她是一個如此熱愛世界和平的人,所以她決定無論如何一定要跟老闆討論她的新工作契約,最好能說動他看在她為他服務了五年、大家合作愉快的份上,讓她閃人。

  雖然她已經不敢自大的說對這個老闆有多深的瞭解,但關於解除工作合約這件事,相信他是不會加以為難的,金鬱騏向來就不是個難纏的雇主。

  前提是──她得找得到他。

  「趙嫂,金先生還是沒有回來嗎?」自從跑車撞大門那天起,金郁騏大少爺的行蹤便成謎了起來;也不知道是被「保護」了起來,還是在跟滿屋子找他的人躲貓貓。

  「今天還沒見到他,也不知道是出去了,還是在地下室。」趙嫂手裏不停的刨著芋頭去皮,隨口回道。

  「送下去的餐點都有吃嗎?」

  「每天晚上那份倒是都吃完了,早餐午餐大多是沒動過的。」趙嫂想了下,歎了口氣。

  「以後……都是這樣的日子嗎?」奉嫻小心試探著。趙嫂在金家服務二十幾年了,雖然不見得瞭解老闆母親那邊家庭的情況,但對於一些跟老闆有關的內幕,相信是知道許多的。

  趙嫂抬頭看了奉嫻一眼,好一會才道:「等到事情有個結局,就會好了,畢竟少爺對那邊的事沒一點興趣。」

  「是這樣嗎?」

  「是啊。」淡淡的應著。

  見趙嫂不欲多說,奉嫻也識趣不追問。反正是問不出結果的,一徑糾纏,只會惹人厭煩,不會獲得更多,就不必浪費口水了。奉嫻向來是很能掌握分寸的,所以縱使心裏著急,也只好暗自歎氣。改了個話題,問道:「明後兩天我原本排休假的,現在這情況,還方便離開嗎?」

  「應該是沒問題的。」趙嫂想了下,還是多說了幾句來寬慰她。「有一些人可能會因為太想知道少爺的下落,所以會注意你的行蹤。不過其他與少爺無關的事,他們不會留意,也不會管,你別擔心。」

  雖然心中早有預感,可是明確知道自己在外頭的一舉一動都會被注意著,還是臉色為之一變。要不是手上正在處理梅乾菜,還真想揉著額頭哀鳴幾聲。在這種被人監視的情況下,她哪敢回家!更別說回去向來隱于世人目光下的奉氏祖宅了。這些無法無天的黑道人士,誰知道哪天會不會為著自己的需要,隨便拿她當炮灰犧牲掉了。

  經過這幾天的觀察,她知道這些每天進進出出金宅的人,雖然在她眼中只有一個相同的名字──黑道人士;但是他們還是分成好幾派的,有的人對金鬱騏帶著善意,有的並不。不必多想也知道這一定與爭權奪利有關,任何與權錢沾上的事物,就會有爭奪;為了守護自己的利益,其利益相近的人就會組成派系對抗那些與他們利益相衝突的人,然後一大票人亂成一團勾心鬥角。

  奉嫻一點也不想知道這些人共有幾派、誰善誰惡;也不想知道金鬱騏這個公子哥怎麼這麼倒楣的明明執垮了大半輩子,而且正努力把大半輩子變成一輩子時,卻被拖進了這麼一池黑不隆咚、深不見底的泥潭裏。

  難怪他要逃了,要她也會做出這樣英明的決定。

  不過,金大少也實在太不仗義了,好歹她服務了他五年,幫他做了多少味道百分之百同於原版的「肯德基炸雞」和「麥當勞薯條」以滿足他的口腹之欲;而且職業道德好到從來沒有對任何一個來找她挖八卦新聞的狗仔吐露出這個「世界知名貴公子美食家」的種種秘辛。

  誰會知道,當他喝著Perrier Jouet Belle Epoque Blanc de Blanc這種世界上最昂貴的香檳、品嘗著世界上最昂貴的義大利皮埃蒙特的白松露,並將它們的歷史、產地、口戚、特色如數家珍的向世人做著權威且钜細靡遺的說明時,其實心中想念著的是她特調的檸檬甘蔗汁,以及她常給他做的和風烤杏鮑菇?

  誰會相信這個美食名家其實對油炸垃圾食物的熱愛勝過健康養生的美食?當他在報紙上的專欄大力呼籲著健康養生概念的同時,私底下老是把高熱量的零食當正餐吃,直到體重超過他訂定的標準之後,才自虐式的發奮減肥,直到「玉樹臨風貴公子」的身姿再現江湖之後,接著再不由自主的撲向垃圾食品的汪洋裏沉淪?如此不斷反覆,痛並快樂著。

  金鬱騏在奉嫻眼中,是個好相處的老闆,是個執垮,是個半瓶水的美食家,雖然自製力極度軟弱,但又把外在的面子和形象視若生命,甚至可以高於生死。他為了當一名撐得了場面的美食家,對世界上各種知名的食材下了工夫去研究瞭解──而她就是他的活動百科全書、萬能救火隊。當別個專家不小心談到他腦袋裏不具備的食材內容時,她就會不著痕跡的幫他作弊,讓他心滿意足的領受世人「這是個貨真價實的大師啊!」的崇拜感歎,而無須擔心自己對美食的「無所不知、博學多聞」的好名聲,會有被其他專家出題難倒的一天。

  奉嫻覺得這個執垮大少兼併不那麼貨真價實的美食家還是頗為神奇的。因為他對美食的品味與喜好雖說不怎麼樣,但無法否認的,他確實有著敏銳的好舌頭,對各種味道有著細微的區分,這是身為一個美食家或廚師的必備條件,而他又比其他人更精確,也是她願意繼續簽給他下一個五年工作約的重要原因之一──她需要他的舌頭……呃……這話怎麼聽起來怪怪的?好像很容易讓人想歪……算了,不研究。反正不管現在再怎麼在心中腹誹老闆,面臨的麻煩依然存在。她明天必須出門,但她一點也不想讓這十來個面目不善的黑道分子知道她在外頭的任何一個落腳處,不管他們對金大少或她個人抱著善意還是惡意。

  「趙嫂,如果你今天見到了金先生,請他跟我聯絡一下好嗎?我需要跟他談一談。」

  「好的。不過我想我大概也是見不到少爺,我會在晚餐的託盤裏放一張紙條,告訴他你找他。」趙嫂是知道她的擔憂的,自然願意儘量幫她一些。

  「謝謝,麻煩你了。」她道謝。

  「不會,不用客氣。」

  做完手邊的準備工作,時間差不多了,開始作晚餐吧!以前只要先作好金大少的專屬餐點,接著就是宅子裏包括她三名工作人員的份量即可。

  但現在不同了、在一大群人駐守的情況下,員工餐不可能走精緻化,也沒機會在個人口味上多作考慮,全都是大鍋飯了事,總之能填飽肚子即可。

  奉嫻是個專業廚師,從出師以來,第一份工作就是成為金郁騏的廚師,再也沒有其他經驗了。她已經習慣於客制化作業,為她專屬的客戶服務;若不是突然跑來一大群黑社會人士,她還沒有機會體會一下煮大鍋飯是怎樣的感覺呢。

  真是難得的經驗,不過她永遠不會懷念就是了──當她每天都得為了準備超多份量的三餐來喂飽那些來路不明的大胃王們而腰酸背痛的爬上床奄奄一息時、總會這麼歎氣著。

  「趙月梅,五十四歲,在金家工作二十五年,原本在祖宅服務金老夫人的生活起居,直到二十年前正式來到金守恆住處當管家,一直工作至今。家庭人口簡單……」一名戴著金邊眼鏡、西裝革履的中年男子正站在辦公室一角的跑步機旁報告著他最近的調查結果──「李新全,金郁騏司機,三十六歲,跟在金鬱騏身邊十五年,在國外讀書那四年也是貼身跟隨,孤兒院出身,一直在武術館打工賺取學費和生活費,在校成績中上。高三時在上學途中遭遇流氓斕路勒索,一時失手將兩人打成重傷入獄,才終止求學。學過拳腳功夫,認定其明面上名為司機,實為保鏢……」

  「這個李新全是金守恆找來的,還是別人安排的?」在跑步機上運動的人打斷下屬的報告,沉聲問道。

  「是金守恆找來的。這李新全出獄之後找工作四處碰壁,最後被更生保護協會的副會長李宏順引薦給金守恆當司機。李宏順是金守恆大學同學,所以金守恆才會願意給有前科的李新全一個工作機會,帶在身邊考察一年之後,才將他放到金鬱騏身邊。在這十五年內,李新全曾經瓦解兩次針對金鬱騏的綁架預謀,還有幾次……赫澤幫裏某些人私下對金鬱騏的「邀請」,也是被他破壞的。」

  「哦?一個只是身手不錯的人,就算能化解那些見財起意、完全不專業的綁架犯,可是要說能阻止趙家這邊派出的人,我可不信。」

  「從資料上來看,並不能證明李新全有什麼了不起的身手。因為我查過當年派出去的人,都不是以身手好著稱的角色。他們接到的命令是以禮相待,可以拐騙誘哄,但不可以動手,沒有成功也無需感到驚訝。」

  跑步機上的年輕男子沉吟了一會,沒再在這個話題上說什麼,只道:「繼續。」

  負責報告的男子接著往下道:

  「李新全至今未婚,平日休假時唯一的去處是他待過的孤兒院以及他學生時代打工的武術館。」對於這個人的生平算是報告完畢。頓了頓,翻頁,進入下一個人物簡報──「奉嫻,二十六歲,金鬱騏的專屬廚師,工作五年,是古老廚藝世家奉氏的學徒,學藝成績優秀,目前正參與家族族長大位的角逐……」「廚藝世家?奉氏?跟那個電視上很紅的秋氏比,如何?」

  「秋家在這十幾年來名聲極為響亮,在國際廚藝界也打下一定的知名度,但比起至少有三百年以上傳承的奉氏,還是有高下之分。在廚藝界,一個是歷史悠久的隱世名門,一個是超級爆發戶。」

  「嘖!」輕蔑的噴笑道:「說到底,也不過都是煮飯的,什麼名門?什麼爆發戶?還不是傭人的等級,別搞笑了。」揮了揮手。「別扯那些亂七八糟的事,挑重點說!」

  「是。」眼鏡男自然知道上司所謂的重點是指什麼。「奉嫻為金鬱駿工作這五年裏,前三年跟著金鬱騏到世界各地參加美食展亮相打知名度,幫助金郁騏成為一名知名的美食家。這兩年由於金鬱騏在美食界的地位已經建立成功,也就漸漸少帶著奉嫻出國四處走,去年和今年都只帶出去一次……」

  「他們之間是什麼關係?那個女人長得怎樣?」男子問。

  「奉嫻的長相在一般人眼中或許清秀,但在我們這裏的評分只能勉強算是中等。若是以「金滿樓」的標準來看,她連當個服務生的資格都沒有。」

  「金滿樓」是全台最昂貴、最華麗的六星級夜總會之一,那兒有最年輕美麗的女人,每個都不超過二十五歲,超過二十五歲而還能留在「金滿樓」的女性,那絕對是美貌和手腕皆高超的媽媽桑。

  「所以你認為這個煮飯的,不可能和金鬱騏有什麼工作以外的私人關係?」

  「是的。不過這並不僅僅出自於毫無根據的「我認為」,而是這五年以來,金鬱騏確實沒有花多少時間在奉嫻身上。就算前三年總是結伴出國參加各地的美食展,除了共同出席正式場合外,其他私人時間,他們皆各自行事。金郁騏花心風流的名聲,其實比他美食家的名號更為響亮,因為他總是輕易與各國美女發生緋聞。當金郁騏帶著美女玩樂購物時,奉嫻通常一個人在各個傳統市場採購食材,精進自己的廚藝。」

  「就算沒有私情……」想了一下,像是有點不甘心。「好吧!就算他們之間純粹是工作上的雇傭關係,但能在金鬱騏身邊長期工作,也實在不容易。為什麼她可以?」

  這可是非常難得的信任呢!趙月梅和李新全都是金郁騏的父親為他安排的人,自然是十足值得信任的,而奉嫻這個平凡的廚娘,最特別的一點在於:她是金鬱騏親自聘用的,而且已經為他工作五年了。如果他們一直合作良好,不排除這個奉嫻會被金鬱騏聘用一輩子。他們太瞭解金鬱騏了,知道這個人有多麼缺乏安全感。他從來不交付別人信任,要讓他建立起對某個人的信任,恐怕得花費一輩子的時間──即使是有血緣關係的親人亦然。

  「她之所以可以,或許是因為她出自奉氏。奉氏是個低調沉穩的家族,他們歷代子孫只專注於追求廚藝上的進境,除此之外任何事都不會放在心上。這種與世無爭的隱世家族,相對的也就單純。金鬱騏不見得對奉嫻交付出信任,但聘用她是合理的,因為奉家的人不可能會對他有所圖謀。而依著奉氏的脾性,也不容易為了更高的成就或更好的薪水或名聲而離職。當然,對金鬱騏來說,就算只是煮飯的,他也不喜歡三五年就換一張臉,重新熟悉起。別忘了,他小時候曾經食物中毒過。」

  「也是。你的分析很有道理。」跑步機上的男子嘉許的看了眼鏡男一眼。「金守恆死得太早,我一點也不意外如果他活得夠久的話,就會把金鬱騏需要的每一個下屬都安排妥當,確定那些人可以一輩子待在他身邊,不讓他遭受任何可能的危險。不過……哼!再怎麼老謀深算,他也算不過老天。他的兒子,終究沒那個命當一輩子執垮。」

  眼鏡男靜靜聽著上司臉色快意的對金氏父子好一番嘲諷之後,才接著將剩餘的資料都報告完。包括奉嫻簡單的身世,然後就是這五年來金鬱騏來往過的、而今還稍有聯繫的友人。

  男子停下跑步機,接過下屬遞過來的毛巾,擦拭著滿頭大汗,下指示道:

  「那些吃喝玩樂的酒肉朋友不必放太多心思去關注。我還是認為重點監視目標仍是金鬱騏身邊那三個人。若他們走出大門,就隨時派人盯著,別跟丟了。」

  「放心,一定盯得緊緊的。」

  「還有,我們需要的醫生,都找齊了嗎?」將毛巾隨手丟在沙發椅背上,男子倒了杯溫開水,一口氣喝完。

  「當今權威的心理醫生都聯絡得差不多了。不過聽說當年那個主要的醫生一直行蹤成謎。「那邊」正在大傷腦筋。」

  「哈!」冷笑一聲。「沒有用的,只是白費力氣而已。」

  眼鏡男沒敢搭話,靜立一邊等吩咐。

  「我們就坐在一邊看戲,就看看那個阿斗到底會是什麼下場,看看鬥到最後,奪得那個位置的究竟是哪個人,然後……」話到最後,將未竟之語留在嘴裏,冷冷的笑了起來。赫澤幫的幫主大位不管由誰繼承,最終都會被他掌控住實權!

  這是唯一的結果。這也是趙家人欠他的!

  「奉嫻,我記得你說過這兩天休假,要不要過來我這邊玩?」

  才剛走出金家大宅,就接到奉嫣打來的電話。奉嫻聽到她的邀請,忍不住朝天空投去一枚白眼。到她那邊玩?這個說法可真是含蓄啊。

  「小嫣,你最近在臺灣啊?真難得。」

  「我一直都在啊,上次出國是好久以前的事了。我可是個窮人,哪像你那麼好,隨時都可以公費旅遊。你上個月不是才剛從法國回來?你去那邊玩了十五天,對不對?」又羨又妒的語氣酸酸的傳了過來。

  「我今年也就出去這麼一次,沒什麼好說的。倒是你,今年的大半時間都在國外吧?」

  「哪有!我只出去兩次而已。」

  「是,你只出去兩次,可是加起來的時間就有六個月以上。」這傢伙,從來是不到山窮水盡的地步,絕對不考慮回來乖乖工作。奉嫻記得有一次奉嫣甚至玩得太過頭,連買機票回國的錢也沒剩半分,千里迢迢的從南非打電話回來求救;而那時,她這個幾乎已經算是流落街頭的笨蛋是在南非警察局打的電話。

  奉嫣是個有流浪癖的人,她拚命賺錢就是為了滿世界亂跑。當她人在臺灣時,就是眾師姐妹們的災難日,尤其那些特別心軟的人,只有被乖乖驅役蹂躪的份。她會抓緊每一分鐘拚命賺錢,更會善用每一分閒散的勞動力來幫助她完成賺錢的任務……而當她在抓閒散勞力時,都會有個好聽的說詞──來我家玩吧。

  如果說世界上最瞭解奉氏女廚們生活作息的人,除了負責管理的奉氏大總管之外,就非奉嫣莫屬了。尤其對她們的休假日,奉嫣絕對可以倒背如流,有時候當事人自己排了休假,都還有不小心忘掉的時候,但奉嫣卻是絕對不會忘掉的。

  「小嫻,你太誇張了,我哪有出去六個月,事實上我一直在國內作牛作馬累得快要口吐白沬死掉了。我這個窮人現在連一張飛去高雄的機票都買不起,哪里敢想出國這種事啊。我想我接下來三十年都沒有錢可以出國了。」哭窮。

  奉嫻任由電話那頭的人哭個高興而體貼的不予打擾,步伐輕而緩的走在人行道上。金家宅子位於安靜且規畫良好的住宅區,交通非常方便,離最近的公車站牌只要走五分鐘就到了。

  雖然沒有回頭張望,但憑著一種直覺,她相信後頭一定有人在盯著她,並密切注意著她現在正在通話的對象……奉嫣這傢伙實在打來得不是時候。不過,也好,她正在想著今天要上哪兒溜躂呢。原本想去可以上網的咖啡廳打發一整天的,也好將這個月的工作月志寫完,寄回奉氏。但現在接到這通電話,其他的打算都得作罷。只要奉嫣打電話找她,而她確實有空的話,她並不太介意被抓去幫忙一下。

  「喂喂?小嫻,你還在聽嗎?不會是惡質的將手機丟到一邊,做別的事去了吧?那太過分了,要知道我現在窮得要死,通話費可不便宜,每一塊錢都是我的血汗啊!」

  「我在聽。」奉嫻笑笑的回應。她不是奉殃,擅長冷嘲熱諷;她也不是奉拘,總是拒絕不了別人的要求;她更不是奉微,全心全意熱愛廚藝,只要奉嫣大呼一聲「來交流廚藝吧」,就能讓她飛奔而去。

  她只是一個看起來溫柔平和、從不與人結怨、不出惡言的……冷淡女人罷了。

  「那好!看在我拿血汗錢揮霍在你身上的份上,你過來我家玩吧!好不好?」

  「嗯……今天嘛……」雖然對奉嫣的交遊廣闊以及手邊一有錢就仿如人間蒸發無人可尋的能力很有信心,但基於同門之情,多少還是不希望給她帶去麻煩,哪怕可能性僅有百分之一。這也是她任由奉嫣在電話裏哭窮,而沒有爽快給個回應的原因。

  那頭的奉嫣發現奉嫻口氣非常動搖,當然不肯放過這個千載難逢的好機會,連忙加把勁!

  「小嫻,過來嘛,好嘛好嘛,大家好久沒見面了,我們多想你啊!大家都想聽一聽你參加法國美食展的心得,一定吃到很多很好吃的美食,也玩得很快樂吧?快點過來跟大家分享一下啊──你也知道小微那個廚癡,巴不得學會天下廚藝絕技,你正好可以過來跟她交流一下……」呱啦呱啦,又是一長串轟炸式的說服。

  「我過去是無所謂啦……」奉嫻輕聲回應著,無言表明著不在乎被奉嫣這個搶錢瘋子抓去當勞力使用。

  「那太好了,你快過來……」發現說服成功,就要掛掉電話以節省通話費的浪費。

  「等等,小嫣。」奉嫻很有經驗的趕在被結束通話前叫住她。「我先跟你說明一下。我最近有點小麻煩,可能有人會特別關注我的行蹤,以及跟什麼人往來之類的。對於這一點,你要有點心理準備。」

  那頭的奉嫣渾不在意的笑道:「沒事兒,你就過來吧!我下個月換房東。」意思是,就算有人因為奉嫻而盯上她,也得找得到她人才行。這可有點難度,有時候她連自己隔天會在何處落腳都不見得搞得那麼清楚。

  聽到她這麼說,奉嫻就放心了。任何一個想盯住奉嫣的人(假使真的有的話)就要有跟著浪跡天涯、以及一路迷路到哪兒算哪兒的心理準備。

  「那好,我這兩天住你那兒了。」

  「沒問題!快過來吧!」

  收線。輕輕籲了口氣,正要將手機收起,卻發現有一則簡訊正好傳來。她沒急著看,抬頭看到一輛公車正好駛了過來,是通往市中心的車號,她跟著人群上去,找了個座位坐下後,才打開簡訊查看。簡訊上的號碼很陌生,但內容並不──奉嫻,我是金鬱騏,晚上九點msn見。請以這個帳號和密碼登入。然後,下方是兩串由數位以及英文字母組成的帳號和密碼。

  「很好,這下子更像是黑社會電影了……」輕到幾不可聞的咕噥聲,她揚了揚眉,將手機收好,轉頭看向窗外的天空;那一片烏煙瘴氣還真是應景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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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31 11:43:36 |只看該作者
第三章
奉嫣有許多優點和許多缺點,其中有一條不知道該歸類在優點還是缺點的特點是──非常的知人善任、人盡其才。她知道每一個師姐妹的廚藝特色,她清楚每一個同門的工作習慣,她更精准的掌握住每個人能夠被壓搾的底限在哪里。所以她們這些被抓來勞動過的人,雖然常常被她纏得恨不得將她痛扁一頓,但還不至於因她這樣無良的壓搾而徹底把她列為拒絕往來戶。

  對於一個總是將自己的生活搞得狼狽落魄、還從來不知道悔改為何物的傢伙,就由著她去自生自滅好了,別人也懶得花費心思在給她一點教訓上;因為那不只得不到絲毫效果,還白白浪費自己的時間。

  奉嫣很缺錢──不,正確的說法是,當奉嫣人在臺灣時,絕對都是處於赤貧狀態;而她所有瘋狂的行為,都繞著一件大事在走,那個名目叫:搶救貧窮大作戰。

  不過,奉嫣為數不多的優點是:就算她再缺錢,也絕對不會向師姐妹們借錢。那次南非落難記,求救的物件是奉總管,將自己兩個月的自由出售給家族,隨便家族怎麼安排她的工作,以此取得足夠的金錢買機票回國。

  難以想像這個壓搾起別人來毫不手軟的傢伙,居然在金錢上如此有原則。所以奉嫣雖然很煩人,但真正會徹底討厭她、拒絕被她糾纏的,卻是沒有。

  奉嫻一整天都在忙,忙著做水蒸蛋糕。也不知道奉嫣去哪拐來這麼多代工訂單,聽說這是近來網路上被瘋狂團購中的熱銷產品,所以需求量極大,這兩天至少要出爐五百份以供應需求。結果今天被抓來的勞力,就在臨時租來的某間已停業的麵包店廚房裏狂忙了一整天,直到晚上七點半才終於能夠休息。

  匆匆洗了個澡,吃完晚餐之後,奉嫣已經在床上睡了個人事不知──據說她已經忙了三天沒睡覺了;而今晚暫住這兒的奉嫻,精神還好,看了看時鐘,現在是晚上八點五十分,差不多該上網了,於是一邊擦著還濕著的頭髮,一邊開機。

  上次在花園喝下午茶時,所談的話題一直沒有機會談完。她想,那時金鬱騏是想挑明瞭告知她,他自己的複雜身世的吧?想來金鬱騏也是頗有心機的,他一直清楚他的人生會在三十歲時產生巨大變化,卻沒有告訴她;在她簽完新約之後,也還是閉口不言,直到日子到了,再也掩飾不住,才願意說出來,也不知道是基於什麼樣的鴕鳥心態。

  如果她不想待下來,那麼他早說晚說,也都免不了她會向他要求解約的事實。

  是的,她這幾天滿心想的就是揪住金鬱騏,當面請求他解約。當然,不會太容易的,不然金鬱騏不會一直藏著不說。

  她這個老闆喜歡身邊圍著的人都是熟人,所以她毫不懷疑,日後就算趙嫂老得走不動了、司機李哥眼昏手抖開不了車了,也仍然會待在金家養老,直到壽終正寢。不是他們想賴住下來,而是金鬱騏不會放人走。

  奉嫻不知道金大少母親那邊是個怎樣的家族,成員有多麼浩大,但在金家這邊,金鬱騏可說是孑然一身的存在。他有幾個堂親,都是關係很遠,在父親那一代就不怎麼往來的了。這或許正是金大少厭惡身邊的熟人被迫換成陌生人,不願重新適應的原因吧。他很怕寂寞,而他也確實非常孤單。其實如果不是出了「黑道」這個意外,奉嫻一點也不介意就這樣留在金家養老,在這兒煮一輩子的飯也無所謂,就算廚藝再無精進也是無妨──她對奉氏沒有那麼狂熱的向心力,所以奉氏幾代以來人人致力於廚藝上的精益求精,為「奉氏食經」做出貢獻一事,對她來說並不重要。

  電腦開機好了之後,她將新取得的帳號密碼登入msn,一上線就有人向她打招呼;從對方那一大串英文字母名稱上看不出所以然,但自我介紹就簡單明瞭了。

  ────奉嫻嗎?我是金鬱騏。

  ────我是。金先生晚安。她打字回道。

  ────晚安。我知道你心裏有很多疑問,我今晚會好好對你說明的。

  ────雖然我是有一些疑問,不過並不是非知道不可,我向趙嫂表達出希望找您談談,目的只有一個:如果您允許的話,新的工作約能否作廢?

  她倒是開門見山的說了。

  那頭被她的直言無諱給弄得一時無語,遲遲沒有回復,可能正在百思不解著這個向來溫婉柔和的奉嫻,講話做事都極之圓潤,從來不會以尖銳的一面示人,怎麼今天突然就如此開門見山了起來,一點修飾都沒有?

  奉嫻可不管那頭的人在想什麼、或者是怎樣不可置信的表情,接著往下打字。

  ────金先生,您知道,我是個背景極之單純的人,對於目前發生的情況,我非常的擔憂,且感到困擾。

  ────如果你對人身安全感到疑慮的話,那麼我可以做出保證的。

  ────你自個兒都處於在逃狀態呢,哪來的能力去為別人的安危做出背書?

  奉嫻翻了個白眼。

  ────你不相信我能做到嗎?

  那頭似乎對她沒有立即打字回應不滿,覺得很沒面子,於是丟了這一句質問過來。

  ────我相信您對下屬的關心,也相信您會做到完美。但那不表示她就可以為此放下一切的擔憂。最後一句話奉嫻當然只會放在心中吐嘈。

  ────那就對了!相信我,我會儘快處理好一切的。你,以及趙嫂他們都不會有事的。那些目前進駐在家裏的人,雖然看起來不像善類,其衣著品味更是完全不符合我們的審美觀,但他們其實是偏向我們這邊的人,不會對你們造成傷害。真正有可能傷害你們的,是那些隱在暗處窺視的人。不過,不管那些人想要得到什麼,都不至於對你們動手。畢竟你們只是我的員工,不是親人,對他們沒有任何妨礙。

  對於這個想當然爾的說法,奉嫻不以為然的挑眉看著,沒有馬上回應。她和趙嫂他們確實是外人沒錯,但在金家人口凋零如斯、全無往來親屬的情況下,如果想要對金鬱騏做出脅迫之類的行為,目標若不是定在他的知己好友身上,就會是他們這些老員工了。

  老員工的價值或許沒有重要到能令金鬱騏就範,但用來權充警告一下還是可以的;也沒人會指望區區的小員工可以用來動搖金鬱騏,讓他去做不願意做的事。

  所以,無足輕重的炮灰,可有可無,別人動起來也不會手軟多少。傷害重要的人質可以令被脅迫的人做出國破家滅人亡的決定;而,傷害不重要的炮灰雖然沒有辦法造就如此偉大的成效,但用來讓被脅迫的人難受一下還是可以的。

  奉嫻很清楚自己目前正榮膺炮灰丙的角色。任何與金鬱騏有關的人,都正在被密切注意中,直到塵埃落定之前,她都得提心吊膽的過日子。如果她還算重要也就算了,壞人要算計她之前還會慎重考慮一下傷害的輕重,以免弄巧反成拙,達不到想要的效果;偏偏她是一點都不重要,到時一個不小心手重,人掛了也就掛了,都沒地方喊冤,金鬱騏也不會跑到她墳頭搬演五子哭墓的大戲,或者多燒幾卡車冥紙給她在陰間發大財,並且指天咒地的發誓必為她報仇等等的?

  她就是個路人丙小雞肋,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那一種。

  所以奉嫻這些天裏左思右想,愈想愈覺得自己前途很暗淡,不如閃人先。等到一切都過去了,而金鬱騏終於能和那些黑道切割乾淨了,若還需要她的服務,那她再回來就好了,不必現在留在這兒看熱鬧。天大的好奇心也沒有她的小命重要。

  問題是,金鬱騏不會放人。不是說她有多重要,而是基於面子問題,他大少爺肯定不允許別人看扁他,就算他其實心底沒把握能將她護得周全,可是大話還是說得滿滿的,而且拒絕被人質疑。那麼,她打算閃人的舉動,無疑就是在他臉上打了一巴掌,給他漏氣,讓他難看……────奉嫻,你在嗎?

  那頭打來一個問號,顯然對她的沉默很不滿。

  ────啊,我在。

  ────我說了那麼多,竟然不能令你安心嗎?

  ────金先生,您一直都是個貴公子,所處的環境跟我們相同,都是相對單純的,對於那些複雜而帶著黑、時的事物,我們都太陌生了。奉嫻已經懶得翻白眼了。他當然不能令她安心!他只是一個公子哥、一個拿著美食家頭銜當職業、一個喜歡活在世人追捧裏的光鮮亮麗大少爺,而不是個特警或世界最厲害的殺手什麼的。老實說,此刻他甚至不如一名看大門的警衛來得讓她安心。

  ────這正是我今天想要對你說的。如果你瞭解我的想法,以及我母親那邊的事情的話,就會知道你的擔憂其實非常多餘。現在發生在家裏的事,並沒有表面上看起來的那麼嚴重,很快就能解決了。

  一個成天躲得不見人影、看似正在避風頭的傢伙,也好意思向別人拍胸脯保證些什麼!奉嫻挑挑眉,只虛應的打出幾個字──────我想信您會解決的,終有一天。不解決行嗎?人家會放過你嗎?

  ────那麼你不會再跟我提解除合約的事了吧?一副天下已經太平的樣子。

  ────我需要時間考慮。她很保守的說著,才不會傻得給予承諾。

  ────聽我說。那些人住進家裏,只是認為我目前需要他們的保護。當我不在家時,他們也只是幫忙看家而已,不會做出什麼過分的舉動。你不會因為這樣說嚇到了吧?還是他們有誰對你不禮貌?

  ────沒有人對我不禮貌,但我真的很害怕。她撇撇嘴,確定打出的每個字都顯示出足夠的柔弱才按enter 出去。

  ────別怕,一切有我!非常有男子氣概、非常有擔當的回答。

  ────我相信。我信你才有鬼!你這只弱雞!金玉其外韓國貨的最佳代言人!隨便講大話也不怕風大閃了舌頭!

  一肚子氣直往腦門沖去,她現在沒心情應酬金大少;也正好,金大少似乎被她的「我相信」這鬼話給感動得不行,正在劈哩啪啦的打字中,那些內容不必詳看也知道不外乎是信誓旦旦的保證。

  奉嫻早知道要讓金鬱騏同意放人會很難,可是一番話談下來,她發現金鬱騏這個人雖然萬事好商量,但若要他同意將用慣了的員工放走,卻是非常困難,所以也就不多說了;她不喜歡作無用之功,知道無用還糾纏,只會使事情變得更難辦而已。所以她由著電腦那頭的人去胡言亂語,逕自思索著金鬱騏這個人,眼下他堅持不放人,似乎不只是面子問題,或許連金大少自己也不明白不放人的真正原因並不是來自面子,而是……他在害怕?

  她對這個老闆有足夠的瞭解,但對於老闆身份以外的金鬱騏這個人,還是十分陌生的;所以當腦中做出這個不太確定的推論時,其實連自己都不敢相信。

  不敢相信,但可能性卻很高……她怔怔的望著螢幕,看著一大堆文字被不斷的打出來,其中當然有一些重要訊息,但她現在沒有心情加以分析。

  ────你別擔心,他們只是想從我這裏得到「鑰匙」而已。我已經很明確的表示了無意爭奪繼承人的位置,那事情就變得很簡單了。我保證,不出半年,我們就可以過回之前的日子了,不會有黑道,也不會有害怕……他一直在打字,並沒有催促她回復,反正知道她人還在就成了;而他似乎對她的人品很有信心,相信她就算沒發言,也是乖乖坐在電腦前,接受他的文字轟炸;所以他一直說一直說,幸好他打字速度不快,不至於短短一個多小時的通訊,便寫出一篇萬言書來讓她看得頭昏眼花。奉嫻想,這次通訊,與其說是他在安她的心,還不如說,他在抒發他自己的壓力。

  只是,為什麼是她?

  「小嫣,你這些代工訂單是怎麼拿到的?」第二天,七八個人合力忙完了一大票訂單,在晚上八點半,將最後一批水蒸蛋糕交給宅配貨車運走之後,奉嫻問道。

  「從秋家那邊拿到的。」早已撲向簡易餐桌的奉嫣捧著一盤海鮮燴飯大啖,還能從嘴巴裏挪出空間說話,實屬特異功能。

  「秋家?」奉微將切好的水果端上桌後,也坐下來吃這頓遲來的晚飯,好奇地追問:「你說的不會是……那個秋家吧?」

  「不然還能是哪個秋家?現在全臺灣最紅的名廚世家,家族裏的子弟只要長得像個人樣的都上電視當明星去了,所有的美食節目都成了他家開的,只要提到廚師,所有人都直接把它拿來跟秋家劃上等號。那錢啊,真是滾滾長江東逝水的狂賺啊……」奉嫣嫉妒的感歎道。

  「小嫣,你這樣真的很不好,老是仇富。人家賺大錢也是憑真本事賺到的,如果你不要老是賺了一點錢就忙著出國灑,以你賺錢的拚命程度,不必等到老年,你就會成為全台最富有的廚師啦。」奉拘很公允的說道。

  「你們這些有錢有勢有靠山的富婆怎麼能體會我這種三級貧戶的悲傷?」奉嫣扒完一盤飯,起身準備再盛第二盤時,向來是爛好人的奉微將她的盤子接過,為她盛了滿滿的一盤遞回去。

  「小微,你最好了!愛你哦。」雙手捧回餐盤,拋過去一記飛吻,繼續一邊大口吃飯一邊高談闊論──「人各有志你懂不懂?我喜歡流浪,我喜歡仇富,我喜歡把自己逼到三餐不繼之後,再拚命賺錢的感覺;那會讓我的靈感源源不絕,讓我覺得人生充滿挑戰與刺激,這就是人生啊……」

  奉嫻由著她去自我陶醉完,才問道:

  「小嫣,你怎麼會有秋家的訂單?」

  「放心,他們不知道代工的人是我們奉家人,我是透過一個廚師朋友拿到的。要知道,秋家很會做生意,現在知名度那麼高,他們秋實公司什麼錢都能賺,網購這一塊做得尤其好;團購訂單源源不絕,錢多到他們自己都賺不來,所以當他們的中央廚房無法應付旺季的訂單時,就開始四處找代工。爭取代工的糕點公司很多,但能通過考核的還是有限,而我是藉著那個廚師朋友的殼,取得秋家訂單的。」

  「秋家那邊真的不會知道嗎?」

  「放心,我又不跟他們長期合作。這一年來,都是隨機接單,而且做的都是不同類型的點心,幫秋家食品做代工的廚師不下三十個,他們哪有空每個都查?」

  眾師姐妹互相看了看,其實也沒有太擔心秋家這個問題。雖然她們都知道秋家一直想挖奉家廚師出來比賽廚藝,好像還牽扯著上一代的恩恩怨怨什麼的。對於秋家的窮追不捨,小輩們頂多覺得煩,主要是不喜歡被不相干的麻煩給纏上,所以大家有志一同的避著秋家那些人。

  「對了,各位,我明天就搬家了。還有,這間廚房我只租到今天,這批訂單完成之後,就不會再租了。大家有緣再聯絡吧!千山我獨行,不必相送!當我站在紫禁之巔,遙望喜馬拉雅山時,世界就在我的懷抱裏……」奉嫣意氣風發的宣佈著。

  一票師姐妹見狀,聚在一起說小話──「你看,口袋才裝了幾千塊,就囂張起來了。」

  「她可能以為那幾千塊是英鎊。」

  「就算是幾千塊英鎊也無法讓她環遊世界吧?」

  「原諒她吧,她吃個飯也能醉。」

  「喂!說人小話也要有點職業道德,小聲點會死喔!」奉嫣的紅光滿面在一群人的竊竊私語下,被一條條的黑線所覆蓋,變得灰頭土臉,鬱悶得她信信直叫。

  不過,沒人理她,小話繼續說下去,參與者眾,談興之熱烈,幾乎可以將奉小嫣的一生給說完,然後給個唏噓的歎息作結。

  一頓飯吃到九點半結束,大家在吐嘈完畢之後,心滿意足的散夥,在廚房外揮手各分東西。

  奉嫣鎖好鐵門,對站在一邊等她的奉嫻問道:

  「今晚住我那兒嗎?還是回你老闆家?」

  其實奉嫻還在考慮,直到現在都還沒下定決心。

  「看你對我這麼難分難舍的,那就跟我睡吧!其他都別想了。」奉嫣擺擺手,幫奉嫻做出決定。

  奉嫻無可無不可,點頭道:「好吧。」

  「你在這裏等我,我去牽機車過來。」說完,奉嫣朝巷子裏走去。

  就在奉嫣的身影轉進巷子的同時,突然有人從身後輕輕拍了她肩膀一下,她驚訝的轉頭看去,先是疑惑的眨了眨眼,正想說些什麼,接著,雙眼圓瞪!

  對方朝她一笑,伸出食指在唇上做出噤聲的示意,然後牽住她手,悄悄往另一個巷子走去,很快消失不見。

  當奉嫣好不容易從擠成一團的機車群裏「拔」出自己的那一輛,牽出來這邊載人時,自然找不著奉嫻,唯一得到的是奉嫻隨後發來的簡訊,說她接到老闆的電話,吵著要她回去作宵夜,所以她只好回老闆家去伺候了。

  奉嫣聳聳肩,收好手機,發動機車,喃喃道:

  「所以我才不要去當別人的專屬廚師,跟個老媽子似的。這對青春貌美的女人來說,太殘忍了。」

  奉嫻被他帶到一間外觀很氣派的汽車旅館。在出示證件時,她瞄到上頭寫的名字是趙騏,忍不住挑了挑眉,斜睨了他一眼;而那一眼,自然被感覺敏銳的他接收到了,沒說什麼,回她一個挑眉,微扯唇角,笑了笑。

  這笑容假假的、壞壞的,很是皮笑肉不笑的模樣,卻讓奉嫻不知怎地為之閃躲,耳根也悄悄熱了起來。

  進入房間之後,他示意她去沐浴梳洗;而他,則前前後後的忙著些什麼,主要是查探身後有沒有人跟蹤──雖然一路上已經確定那些眼線早在糕點廚房前就被甩脫,不過為了安全起見,謹慎再謹慎是必要的。

  臺灣的汽車旅館文化發展自成一格,裝潢之豪華、設備之精緻、服務之齊全甚至是一般五星級大飯店難以企及的。所以奉嫻和他就算是兩手空空的前來投宿,仍然不必擔心沒有全新的換洗衣物可以使用,絕對是從頭到腳都能供應其所需。

  當她沐浴完出來時,看到他已換了睡衣,半躺在床上,腿上放著一台輕巧的EPC ,正專注的看著一些資料。

  她沒有走過去對螢幕上的內容探頭探腦,而是坐在梳粧檯前,漫不經心的擦拭著她半濕的頭髮,輕聲問道:「你怎麼出來了?」

  「他喝了點酒,藉著酒意睡著了。」

  「那不是你出來的理由。」她輕聲道:「我以為今年不會再看到你……」尤其是現在這樣的情況,更不應該出現。

  「你在害怕,我怎麼能不出來?」

  「……你這樣,還是太欠缺考慮,顯得魯莽了。」她歎氣。

  「怎麼會?我並不會有任何損失。」他將EPC合上,挪到一邊,朝她伸出一隻手。

  她望著他的手,知道他在索求親近,可她就是不怎麼想動。但他的手堅持著不收回,強勢的要求她就範,卻沒有上前強擁她,反而是一副願者上鉤的模樣。

  這個人,一直就是這樣若即若離的,不知道是天性使然,還是在跟她較勁,記恨著她那套對男人、對性、對所謂愛情的離經叛道看法。

  依著她的標準,他是她的情人,而不是愛人!,而且這個情人身份,還是拜他見不得光的身份所賜,不然他這一輩子可別想有機會爬上她的床。

  這是個只要一晌貪歡的女子;或者說,如果沒有他這個意外出現,那麼她這一生肯定朝著絕情絕愛的路上直行而去,拒不轉彎,連肉體上的歡愉,她都不會有嘗試一下的好奇心。

  「過來。」

  「做什麼?」

  「我要抱著你。」

  四目相視,眼神並不淩厲,甚至在昏黃的光線下,顯得有些纏綿曖昧,但仍然是在角力著的。最後,還是她先移開眼。她不是個好勝的人,一雙柔和的眼從來也閃不出銳利的光芒,會敗陣下來,理所當然。何況,不管怎麼說,他今夜的出現都是為了她。不管她需不需要,都得承他的情。

  所以她起身走向他,手指才輕觸到他的手掌,便被他拖進懷裏,牢牢抱摟住。

  她側坐在他腿上,額頭抵著他的,雙臂交纏在他頸後,彼此擁抱。

  「你等會就得走了……」她低聲道。

  「離天亮還很久。」

  「現在的情況和以往都不同,有多少人正盯著你,你自己知道。」現在可不是能夠任性的時候啊。奉嫻希望他能理智一點。

  他不想聽她說教,尤其說教的目的是為了趕他走。於是,一掌扶住她後腦,不讓她躲,強勢的唇印上她的,深深長長的舌吻,最好能將她吻暈,沒有心思去想那些不該由她擔心的小事。

  「別……別親了……有……酒味。」雖然他已經刷過牙了,但他嘴裏淡淡的薄荷香氣也不能全然掩去酒味。她喘息的推他肩膀,偏他不為所動。

  「你停下來……」她努力不懈中。

  「停下來有什麼好處?」他啄著她的唇,然後開始擴張領土,一路朝雪白的頸項移去,像個辛勤的農夫,熱@書X吧#獨%家&制*作不放過任何一處可以被唇舌烙印的土地。

  「你你……夠了……我今晚不想……」事情已經夠複雜了,他偏又要來添亂。

  她想不想,不在他考慮的範圍,因為他總能誘拐到她想。

  「我們……來談點正經的……你不是因為擔心我……所以才來的嗎……」

  他終於稍微停下攻勢,抬頭看她,扯著唇角,要笑不笑的問:「談點正經的?什麼正經的?不會又是要跟我講一個「感人」的故事吧?」

  「啊?呵呵呵……怎麼會呢……」她本來還沒想到他這麼說是什麼意思的,不過被他充滿威脅性的目光一掃,她就想起來了。

  許久許久以前,他們第一次發生「姦情」,那時雖然開始得很意外、過程很混亂、結果很……呃,美好;但也從此被他這個麻煩給纏上。有一次她心情很差、很不想理會他,可他偏又出現賴著不肯走,於是她很委婉正經的跟他說:「今天,我要跟你說一個很感人的故事。」好故事不在內容多,「給我滾」三個字便足以道盡其「感人」的精華。

  確實是一個「趕人」的故事……這是來自於網路上的一個冷笑話,由於非常冷,所以他不僅笑不出來,還被氣走了。於是奉嫻發現這個「感人故事」威力真是非常強大,他都被「感動」得離開了,還離開了好久……那一次,他足足有八個月零二十三天沒出現。你可以把那段時間稱作冷戰期,雖然分離時沒有大吼大叫互相指責咆哮,但他們確實算是吵架了(奉嫻不願承認是她單方面氣走了他)……「今天沒有「感人故事」……我只是……沒心情……」她輕喘,不再那麼用力推拒他,放軟了音調,很臣服的模樣,帶著淡淡的無奈。

  「你不想做,我們今晚就不做。你知道,我雖然喜歡引誘你,卻不曾真正強迫過你。」他仍然在吻她,將她雪白的身子種出一顆又一顆草莓,但不再那麼熱力十足的放肆了,動作變得很溫存。「我只是突然擔心你,想陪你一會兒。」

  他知道她的把戲,她最懂得如何善用她足以欺騙世人的溫柔外表,以達到她想要的目的。他認為她這一套用在他身上是沒有用的,可是卻又樂於在她努力作戲時,給面子的加以捧場一下,最終都會順了她的心意。

  「與其擔心我,你還是多擔心自己一點吧。」她輕歎。

  他笑,停止親吻,轉身將她壓在大床上,頭枕在她豐潤綿軟的胸口。低聲道:

  「唱首歌給我聽吧。」

  「我只會唱那麼一首,你知道的。」她不擅長唱歌,曾經跟師姐妹們去唱過幾次KTV,發現自己音準很差,老是抓不到key ,而且唱出來的大多是抖音,簡直不堪入耳,以至於這方面的興趣始終沒有培養成功。

  「我就只想聽那一首。」他也知道她歌唱得很差,唯一還能入耳的,就那麼一首,那還是因為她比較常唱的關係,於是就唱得有點像樣了。

  奉嫻覺得這個人直一是太對她予取予求了,沒有回應,不打算理他,免得寵壞了他,害得自己下半輩子翻不了身。

  「唱吧,我就要走了,下次見面還不知道是什麼時候。也許,就不再出現了……」

  哀兵之計都使出來了。她看著天花板,打算拒不屈服,沒發現自己的雙手正輕輕梳撫著他的頭髮。

  「嫻……」

  這不是屈服,這是應付,奉嫻這樣告訴自己──花非花……霧非霧……夜半來,天明去……來如春夢不多時……去似朝雲無覓處……(花非花•白居易作)短短的歌詞,反覆的吟唱,從初時的走調唱到逐漸順耳,輕輕的、低低的,音色朦朦朧朧,似有若無。明明是溫柔的聲音,在昏暗的燈光下卻有著清冷的效果。

  十一月下旬,屬於深秋的寒意,正在這華麗精緻的套房裏彌漫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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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31 11:44:06 |只看該作者
第四章
金鬱騏眨著酸澀的雙眼,動作有些遲緩的起身,緩緩移步走入浴室裏,卻不太敢正視鏡子裏的自己;怕自己一點二的好視力會讓他看到不想面對的事實,進而引發驚聲尖叫的不優雅行為。青白的臉色、浮腫的眼袋、乾燥得脫皮的嘴唇,當然,他那一向黑白分明的杏仁型桃花眼也沒有逃過一劫,如今肯定爬滿可怕的血絲……宿醉啊,真是要命!

  他其實一點也不喜歡喝酒。同樣屬於刺激性的飲料,他通常寧願多喝幾罐可樂,然後每天多在健身房消耗半小時。而他能勉強接受的酒類是雞尾酒或香檳,至於那些酒精濃度高的、象徵男人血性的烈酒,他向來是敬謝不敏、退避三舍的。他覺得喝烈酒就像在吞火,而他可從來沒有打算去馬戲團謀職表演吞火或噴火這種把戲。

  當然,身為大男人,面子還是要顧的,絕對不能讓人知道他痛恨烈酒。在需要喝酒的場合時,他都是端著一隻酒杯,走完全場,還不時暗中往酒杯里加水進去;當別人吆喝著乾杯時,他都只是淺淺抿了一口。身為一個注重形象的優雅貴公子,是不輕易跟別人玩豪爽那一套的;而且他是一個養生派的美食家,從不暴飲暴食,不會讓過多的刺激性食物或飲料傷害身體──這是大家都知道的。

  久而久之,大家也都知道不能找他拚酒,金大公子拒絕所有不優雅的行為。他的一群吃喝玩樂的朋友都知道他公開場合只飲一杯,即使存心灌他酒的,迫於交情,也最多止步在第二杯,那就足夠他受的了。

  可是,昨天,他卻一個人在公寓裏酗酒了……當然,所謂的酗酒,不過是喝了半瓶葡萄酒,而且那酒的酒精濃度不過十一度。

  最近有點煩,事事不順心。他一直知道當自己的年紀步入三十歲之後,母親那邊的事就再也不能置身事外了。可是他沒想到會這麼麻煩,所有事情一下子都逼到眼前來,他的住家首當其衝,目前已經被攪得烏煙瘴氣了。這讓他感到有些生氣,為著那些不請自來的人。

  接著,奉嫻跟他提出解約的要求。她想離開。她只是一般的平凡人,面對一堆來路不明的兇神惡煞,會害怕,想要躲開非常正常。但是他們這五年來合作如此愉快,她這樣說走就走,不免也太無情了些。他都已經跟她保證安全上沒有問題了,顯然,她是不信的……雖然她說她相信。

  大家相處那麼多年了,他自信對奉嫻有足夠的瞭解。這個溫柔而善良的女子很明白的告訴他:她害怕。這是真的,所以她才會開門見山的要求離開,希望他能同意解約。至於後來在他大力挽留之下,被他逼著說出的「我相信」那也只是不想讓他難堪罷了,他怎麼會看不出來。

  他知道自己應該放她走,甚至在三十歲生日以前將她放走,而不是將一切隱瞞,不讓她知道他將會遭遇的麻煩,就找她簽下下一個五年工作合約。

  她想走,他不想讓她走。

  當他決定無論如何也要讓她簽下第二張合約時,主要的原因是,他發現自己很能接受她,希望她可以一直待在他身邊。或許,當他找她簽的第三張契約,會是一張終生制的結婚證書,如果他可以在第二個五年追求到她的話……他的朋友很多,但會被他帶進家裏的人卻很少,至今數來不超過十根手指頭。他不知道自己怎麼會養出這樣的性格,可以在外頭四處跟朋友胡天胡地的玩樂,卻沒辦法讓他們成為家人般安心的存在。

  朋友就是朋友,家人就是家人。這個區別不在血緣,而在心境上的不同。

  要讓他的心認同為家人般的存在,很難很難。而金鬱騏本身也不明白為什麼會這樣,明明他很容易就能跟人打成一片、稱兄道弟的,可即使如此,卻還是在朋友和家人之間劃著一條跨越不過去的分隔線,兩者永不混淆,不會交融。

  他不是個會靜下心來做大量思考的人,所以他沒什麼空閒剖析自己為什麼明明很親和,卻在這一點上如此計較區分的原因;反正事實就是這樣了,那就這樣吧,沒什麼大不了的。這點小事不值得他花費大量腦細胞去苦苦思索。

  反正他有趙嫂,他有李哥,他有奉嫻,他們會一直都在,那就好。

  趙嫂和李哥都對他父親承諾過會一直陪著他,那麼他們就會做到。而奉嫻是他自己找來的,很慎重的選了她當廚師,她身上溫柔平和的氣質讓他一看就安心舒心,所以她能在一堆應徵的廚師裏脫穎而出,然後又花了五年來讓他適應她的存在。這五年,彼此也很愉快的度過了。她是一個年輕的女士,基於婚姻或事業上的考慮來說,都不可能一輩子留下來;若想要她留下,最好的方式就是娶了她。

  這是他這半年來一直在想的,並且很艱難的做出決定──不管她有沒有男朋友,也不必介意她不是個絕世大美人,如果這是留下她的唯一可行辦法,那就這麼辦!他雖然喜歡美人,但美色對他來說沒有那麼絕對,奉嫻這樣的姿色,已經可以了。她溫柔淡定的氣質足以彌補她外表僅僅是清秀的遺憾。

  重點是,她在這五年間,成功的被他加入家人的行列。

  他需要保全他的家人,勝過他對愛情的需要。

  如果哪天他在外頭撞見愛情了,那就……放在外頭吧!等熱度過了,也就放手了,沒事了。像他爸爸媽媽,當年那場轟轟烈烈的婚姻,簡直驚天地、泣鬼神,可說是從槍林彈雨、家法打死的驚險中走過來,愛得要死要活的,結果,還不是兩年就玩完──分手得乾脆俐落,毫不猶豫。

  爸爸和媽媽都說過不後悔走過那麼一遭,但愛得濃烈,不代表可以愛得長久,這就是現實。所以金鬱騏對愛情看得很淡,因為事實證明愛情的保固期實在太短,比友情還要脆弱。他重視的是可以相伴一生的家人,而奉嫻,已經被他看成家人了,他不想失去她。

  所以,追求她吧!為了保住她這個家人,他願意支付出愛情,給她一場最美麗的愛情體驗,那是每一個年輕女孩子最深切的渴望不是嗎?而他,毫不謙虛的說,外表出色、學歷不錯、身家富裕,裏裏外外的條件都是極優的,從小到大,都被女孩子當成白馬王子崇拜著,當成夢中情人發花癡著。

  客觀的說,如果奉嫻的各項條件加總起來有七十五分的話,那麼他金鬱騏絕對可以得到九十五分以上……若不是因為他的身世複雜了點、麻煩多了點的話,得到滿分是一定的。

  奉嫻的事情不能拖,這兩天他深思熟慮之後,終於做出了追求她的決定。反覆推敲,都覺得這個追求不會太困難。雖然原本他對自己未來妻子的期待更高一點──如果可以美得跟他互相輝映就更好了,那樣帶出去多有面子不是?

  算了──個人虛榮的期望就放一邊吧,家人重要。從浴室裏刷牙洗臉出來,正考慮著要不要給自己糟糕至極的臉色來一片保濕面膜時,床頭的手機響了起來,來電顯示是李哥。金鬱騏看了下時間,發現已經早上十點了,正是他昨天交代李哥過來接他的時間。

  於是接起電話交代道:

  「李哥,五分鐘之後,你在前頭公園的西門處接我。」

  掛斷電話,很快的換好衣服、梳了梳頭發,沒空敷面膜,只好在臉上抹了些男士保濕面霜,讓自己看起來光鮮精神一些。還好他是個天生麗質的帥哥,不必花費太多工夫修整自己,就很能見人。

  這間公寓是他的秘密住所之一,雖然早晚有一天會被查到,但在還沒被查到之前,能藏著就儘量藏著,所以他才會每次都跑到遠一點的地方讓李哥來接送他。這陣子他都住在這裏,除了不斷閱讀各處傳來的資料外,就是思考自己要怎麼應付目前進駐在家裏的那幾派勢力。

  而現在,他決定回家。對母系那邊的人,他當然只能見招拆招,如果可以完全不理會就更好了;而必須回去的原因自然是為了能展開對奉嫻的追求大計。他的家人很少,所以他不想放掉任何一個。他想,以他的條件,奉嫻應該沒有拒絕的理由吧?帶著這樣的自信滿滿,金鬱騏回家去了。

  「奉嫻,你現在有男朋友嗎?」

  「嗯……」沉吟了一會,緩緩的回應道:「有啊。」

  這真是一個糟糕的答案,並不在金鬱騏的預想之內,所以他一時無言了……當然,他是不會這樣就打退堂鼓的,很快振作起來,問道:

  「呵呵,你的回答好像有點勉強。你不會是在跟我開玩笑吧?」還是說,她與他的男朋友正處於相看兩相厭、不結婚就分手的狀態?

  這是一般交往了四五年以上的情侶通常會面臨的問題。當熱情冷卻,無以為繼時,美好的愛情變得食之無味棄之可惜。金鬱騏這些年來也和許多大美女交往過,但交往的時間都不長,所以還沒有機會領受到愛情火花燒完之後,那滿地的灰燼嘗起來是什麼滋味。可是他有很多朋友,聽過很多關於失憑的故事,所以對於愛情這個課題,也不算陌生。

  「我沒有開玩笑。」

  「那就是說,你是真的有男朋友了?」

  「……是的。」回答仍然帶著一點遲疑。

  「那怎麼沒聽你提起過呢?大家都相處那麼久了,你也真能保密。」金鬱騏當然察覺到奉嫻那微乎其微的遲疑口氣,還有帶著點為難的表情,像是不願在這話題上多談。不過,既然他已經下定決心要把她追到手,當然就得弄清楚她現在的情況。

  「我沒有保密,只不過大家平常沒有聊到這個話題,所以才沒說的。」

  「你跟你男朋友交往多久了?怎麼從來沒見到他過來找你?」

  奉嫻不太想回答這個問題,所以狀似專心的挑菜。

  「哪天有空,我請你跟你男朋友吃飯吧。」無視奉嫻的沉默,金鬱騏維持著很熱絡的口氣,就這麼訂下一場餐約。「我們都相處那麼久了,像一家人一樣,你可別跟我見外啊。」

  「……嗯,好的。如果有……機會的話。」奉嫻的動作頓了頓,然後抬頭看著他,說得很緩慢,像是很斟酌,眼中閃過一抹難解的光芒。「當然會有機會的。你知道,我已經將其他活動都排開了,這段期間都會在家裏,只要你男朋友有空,我們隨時可以聚一聚、認識一下。如何?」

  「他……並不常常有空的。」她又看了他一眼,很委婉的帶著拒絕。

  「沒關係。等到他有空,就算那時我忙,也會排出時間給他的。」金鬱騏很豪氣的說著,心中對於奉嫻的這段戀情,已經做出「即將過去式」

  的定論。這讓他心情變得很好,對於追求到奉嫻這件事,有了更多的把握。

  等他有空,你就沒空了。奉嫻很想這麼對一臉笑意的金大少這麼說,不過還是克制住了,閉嘴,低頭,默默準備著晚餐的食材。

  奉嫻不明白為什麼金鬱騏一回來就往廚房跑,更不明白在這種滿屋子的人都想找他報告一些重要訊息時,他怎麼就偏偏拉著她話起家常來了?

  這也未免太搞不清楚狀況了。

  他是回來處理事情的,不是回來找她聊天的吧?

  還是說,他對於她之前想離職的事還耿耿於懷,怕她悄悄走人,一去不回頭?她承認自己確實偷偷想過,反正「他」對她的去留沒有說些什麼。也就是說,不管她做出什麼樣的決定,他都支持。

  可是……她可以對金鬱騏不負責任,卻不能對奉氏這個姓氏加以褻瀆。那個懲罰很重的,她絕對承擔不起,更何況……不管她在不在乎「奉」這個姓氏,她至少要做到不破壞奉氏辛苦經營數百年的信譽──不願去建設她,也不去做破壞她的事;這是她一貫的原則。那麼一來,她和奉氏的關係,就能如她所願的保持在最低限度的糾葛,不必有更多。

  如果她要走,就得金鬱騏同意解約才行。目前,他不同意,那她就只能靜觀其變;若情勢沒有走到太糟的地步,那她還是可以接受的;若是變糟了,金鬱騏也就沒有強留她下來的理由了。

  在奉嫣那邊想了兩天,也只有這個選擇了。

  當所有蔬菜都挑揀完了之後,奉嫻發現金大少似乎還沒有走人的打算,像是打算一直坐在這裏直到晚餐開飯似的。

  真詭異,太失常了。

  奉嫻只好提醒他:「金先生,我要開始煮晚餐了,等一會這裏會有很多油煙味,你要不要先去忙別的事?」熱%書M吧*獨5家(制/作

  「啊?沒關係的,一點油煙味我不介意。」既然他未來的妻子是個專業廚師,那他最好放寬自己的潔癖標準。要追人家,就得先做到融入她的生活,以取得她的好感。「你今天煮什麼?我可以在一邊參觀嗎?身為一個美食家,我可以對你煮出的食物口味提供一些專業的建議。」挺直身軀,帶著點自得的說道。

  奉嫻瞥了他一眼,很溫和的笑道:

  「李哥說你昨天喝了點酒,所以今天的主菜是香辣炸雞。其他菜品我不敢說,但是這一道菜已經做過無數次,經過你的指點之後,味道已經正宗到無可挑別了,除非您有了新的想法要我改進。」

  聽到晚餐有炸雞,金鬱騏不由得眼睛一亮,但很努力的克制著自己的表情,堅決不讓「雀躍」兩字浮現在臉上。心底對奉嫻的善體人意更加滿意了!因她總是知道,當他喝過酒的第二天,會希望吃到美味如某知名品牌炸雞。她做的味道之地道、之可口,不客氣的說,連知名品牌的直營店都比不上!

  「咳!這陣子成天吃青菜豆腐,偶爾換換口味也不錯。雖然這跟我的養生哲學相違背,不過,總不能因為我個人的喜好,而害大家都跟我一起吃得清淡。最近家裏客人多,你就……儘量做一些大眾化的口味吧。我呢,就主隨客便即可,不挑剔的。」他做作的口氣像在公開演講。

  「金先生總是如此體貼而慷慨。」奉嫻配合得很好,完美扮演一個小粉絲的角色,對他閃動著星星眼,連連點頭笑道:「我今天晚上就開始設計新的食譜,外頭那些先生小姐們將會非常感謝您的。對他們來說,健康養生的層次太高,他們完全無法體會其中的好處,還不如提供給他們大魚大肉,以符合他們的需求。」

  「如果他們願意以離開作為對我的感謝的話,我會更高興的。」金鬱駭帥氣的聳了下肩,起身道:「今晚的主菜我非常滿意,已經無需我待在這裏提供更完美的建議了。那麼,你忙吧,我先去做別的事了。」

  「好的。」她點頭,捧著一籃蔬菜準備目送他離開餐桌之後,就轉身回廚房做自己的工作去。

  金鬱騏露出訓練有素的完美微笑──這笑容曾經秒殺不少純情少女和知性熟女,自此奠定他在美食界的貴公子地位,並且曾多次將那個號稱「前」廚藝界第一美男子秋星華給擠下第一名寶座。可惜他閃亮的笑容甚至沒有辦法掛在臉上超過三秒鐘,隨即很不華麗的頓住了,只因為他的目光不小心掃到她穿著套頭高領線衫的頸項處……天氣有些涼了,而她也將自己遮得夠密,但一枚曖昧的粉紅色吻痕,由於被種下的位置太高──就在耳朵下方三公分處,非套頭高領衣料所能遮蔽得住,於是,便被金鬱騏看到了。

  一抹小小的粉紅,很不起眼,若不是因為站得近、加上他向來明察秋毫,任誰都會徹底忽略過去的。但落入金鬱騏眼中,卻無疑像是西班牙鬥牛士手中挑釁狂揮的那塊紅布,正在向他赤裸裸的示威著……金鬱騏很不高興,非常不高興!

  他覺得他的領域被侵犯了!

  那個男人!

  就算他現在是奉嫻的男朋友好了,可是相較於奉嫻的未來身份──金郁騏夫人──來說,他在屬於金鬱騏的領地撒野,實在是太放肆、太不可原諒了!

  那個男人,需要被「好好」的提醒提醒!金鬱騏眯著眼,冷冷的想著。

  奉嫻不得不懷疑金鬱騏是不是跟她有仇。

  如果他想害死她的話,那就繼續每天像只蒼蠅圍著她飛來飛去好了!

  他到底知不知道現在是什麼樣的情況?難道他回來就只是為了報復她提出離職、讓他沒面子這件事嗎?

  還是說,他終於被壓力逼瘋了?l有誰能告訴她,這個金大少到底吃錯了什麼藥?明明前幾天還對於她的男朋友這個話題談得滿愉快的不是嗎?如果她的記憶力沒有問題,他明明說了要邀請她的男朋友吃飯,那姿態誠懇得像是打算包個超級大紅包來祝福他們百年好合的好上司,就只差自薦當主婚人了,怎麼轉眼間,他就鮮花素果供上?這種行為若不是為了探病或掃墓的話,就只會是追求了。

  金鬱騏竟然在追求她!

  他瘋了嗎?

  當她收到第四束紮成心型的九十九朵玫瑰花之後,那些天天在金家出入的不明人士開始正眼看她,把她列為重要「保護」目標之一,而不是平常那樣只把當成金宅的員工、重要性居末的那一種了。

  從「煮飯婆」晉升為「少爺的女人」,差別在於前者就算每天在眼前晃,仍然被當成隱形狀態;後者則是萬眾矚目,走到哪,都有人密切盯著。

  在奉嫻打算揪住金鬱騏再來好好談一次時,別人卻已經先找上她了。

  在她收到第五束玫瑰的那天,有三輛豪華賓士房車駛進金家,載來三名「主子級」人物。

  這三名長得很黑道的女士,招奉嫻到她們眼前站著,然後三人分據三張沙發,坐姿隨意,卻有一種蓄勢待發的威迫感。

  坐在中間主位那名中年婦女簡單的將三人身份介紹了下之後,問道:「你就是奉嫻?」趙永青──金鬱騏的二姨,一個身材很像日本女摔角選手、長相煞氣的中年婦女淡聲問著。

  「是的,我是奉嫻。」奉嫻臉色仍然溫和從容,並沒有因為眼前坐了三個一看就知道是兇神惡煞的大尾人物而稍有畏怯。

  「原本只是煮飯的,但現在是最有機會成為金家少奶奶的人。煮飯煮出這種成就,倒是了不起。」

  趙染青!金郁騏的三姨,長相斯文些,但身材也是偏向魁梧,講話的聲調雖然沒有那麼硬梆梆,但內容可就刻薄多了。

  「喜歡一個煮飯的倒沒有什麼了不起的,重點是,好歹也迷個好看點的。我還以為表哥看上的人是秋家那幾個常常在電視上煮飯的大美人其中一個呢──同樣是煮飯的,社會地位也是差很多啊。」趙純慎──趙染青的女兒,金郁騏的表妹,撇撇嘴說道。這位表妹年紀很輕,二十歲上下,打扮得很辣,五官並不出色,但精緻的妝容讓她顯得很亮眼,像是隨時可以上電視接受採訪。

  「喂!我表哥人呢?」頤指氣使的口氣毫不遮掩。

  「他不在。」奉嫻像是沒聽到她們的批評,也沒有被她們高高在上的模樣嚇到或惹怒,只平和的針對問話回答。

  「他永遠都不在。哼,沒擔當的小鬼!以為這樣躲著就沒事了嗎!有本事他就躲一輩子不要出現!」趙永青粗啞的嗓音帶著些微恨鐵不成鋼的怒氣。

  「二姊,也許咱這個小外甥這陣子躲著我們派來保護他的人,並不是怕事,更可能是私底下跟什麼我們不知道的人聯繫上了,正在計畫著對付我們這些人,給人騙了也不自知呢。」

  「媽,表哥不會以為我們會害他吧?拜託!他這三十年來可以活得這麼自由自在沒有危險,我們背後出了多少力啊!」趙純慎忍不住大聲說道,一雙眼忿忿的瞪著奉嫻,像是這麼瞪著,就能讓金鬱騏感受到她的憤怒似的。

  「他就只是個公子哥兒,吃喝玩樂慣了,一輩子沒幹過什麼正經事,那會知道好歹?咱們才派幾個人過來保護他,他就嚇個半死,成天躲在外頭,把我們的好心當驢肝肺。要知道,這些人裏也有他母親派過來的人,不信我們也就算了,連他自己的媽都不信,這像什麼話?!」趙染青像是氣憤難平,又像是嘲笑的批評了一長串。

  奉嫻只是靜靜站在一邊聽著。

  這些人放了這麼多人在這裏,又怎麼會不知道自從他們派人進駐以來,金鬱騏的行蹤便一直成謎;就算人在家裏,也不會露面給外人知道。

  金鬱騏毫不在乎讓這些人知道他有辦法可以從這宅子裏神不知鬼不覺的溜出去。

  今天出現的這兩位金郁騏的阿姨以及表妹,算是被撞了大門至今這半個月以來,出入金家的最高等級貴客了。雖然她們一直與這裏毫無往來,而金鬱騏也從未提起,想來金鬱騏對她們陌生的程度,差不多跟她一樣了。不過,金郁騏的母親竟然還在啊……這個訊息倒是讓奉嫻感到既驚訝又玩味。其他親戚不相往來也就算了,反正一般人對黑道的觀感總是不好,能敬而遠之的,就不會自找麻煩的去湊近。可是,與金鬱騏相處五年以來,卻從來沒有聽金郁騏談過他的母親;就算他母親可能是一名黑道大姐頭,也不至於讓金郁騏羞於提起,他不是那樣的人啊。

  可他卻是從來沒談過跟他母親有關的話題,所以奉嫻一直以為他的母親也同樣不在了。

  原來,還是在的。

  那麼,是什麼情況,會讓母子骨肉至親處得像是形同陌路?

  就奉嫻所瞭解的金鬱騏,性格偏向陽光正面,樂觀得近乎輕浮;這樣的評價雖然不是什麼好詞兒,但總比孤傲冷漠好相處太多,所以沒有道理金鬱騏會與自己的母親交惡。在他的生活中,屬於母親那一塊的痕跡完全不存在。這太奇怪了。金鬱騏在人際往來方面是很寬厚的。他的朋友裏不乏圍著他混吃騙喝的酒肉之徒,他自己是知道的,卻不怎麼在意被占些小小的便宜,甚至常常散財出去,每年捐給不同慈善團體的錢可不是一筆小數字,買間公寓都夠了──雖然這有些沽名釣譽的成分在裏頭。但比起其他只願將錢灑在玩樂上,而吝於分出一毛錢回餿給社會的執垮而言,他這種「偽善」之舉,還是非常可愛的。

  他有點虛榮,很愛面子,喜歡出鋒頭,討厭麻煩……真要挑他毛病,足足可以挑出一大串;但金鬱騏就是有著一個獨特的優點,他對每一份情誼都善意對待著,不輕易交惡。就算有人令他覺得很討厭,也會慢慢疏遠,而不會當面給予難堪。每年新年,他都會買十幾打新年賀卡,對通訊錄裏的每個人寄送祝福,有些人甚至不熟到只記得姓名,卻不記得面孔。

  所以奉嫻怎麼也無法理解金鬱騏為什麼這五年來從來沒提過他還在世的母親,這實在不符合他念舊又多情的性格。

  「奉嫻,我們今天來,也沒妄想能揪住那小子。他想躲就躲吧,反正他媽媽也快回來了,他還能躲到哪去!他自以為躲得很好,其實哪里知道是我們放他一馬的關係。真有心要逮住他,以為我們真的拿他沒轍?在道上,小看我們赫澤幫的,從來沒有好下場。他應該慶倖,我們對他沒有惡意,而且還一直在保護他。」趙永青粗聲粗氣的哼道,對金郁騏的行為極之不滿。

  奉嫻只是安靜的聽著,沒有表達一點個人看法。

  趙永青盯著她,接著道:

  「我不管你主子對你是真心追求還是只是拖著你當個煙幕彈,想轉移我們的注意力,好讓他在背後胡搞些什麼把戲。那都不重要。總之,他把你拖下水了,就得對你負責。你的安危,掛在他身上,你最好清楚這一點。」

  奉嫻微微蹙著眉,抬眸與趙永青對上,仍是不語。

  趙純慎嗤笑一聲,加以說明道:

  「如果你不明白二姨的意思的話,那我解說一下好了。我二姨的意思是說,現在不管你是真的飛上枝頭,還是只是被我那表哥利用來轉移我們的注意力,你都得跟我表哥一同擔起他現在肩負的責任。如果你不想發生任何意外的話,那最好牢牢守住我表哥,緊緊抓著他,你的安全才會得到保障。」

  奉嫻其實很想告訴這位辣妹,自己的理解力沒有那麼糟糕,而且她這不叫解說,叫轉達。若有人對趙二姨的話聽不明白的話,也不會因為她的「解說」而更清楚一分。

  三人像是下足了馬威,目標達成,準備走人了。

  「告訴金鬱騏,我們明天下午三點會再過來,他最好在家。」

  在三人充滿威力的目光盯視下,奉嫻低下頭,輕聲道:「如果見到金先生的話,我會轉達。」

  「如果你清楚你現在的處境的話,就不會說「如果」,而是「一定轉達」。」趙永青搖下這句話,領頭走人。

  奉嫻警覺退開,一路縮到牆邊才停止,讓三人以龍行虎步的姿態走出大門。

  奉嫻目送她們離去,看著大門自動合上,然後低垂著的目光,定在一旁被忽略得很徹底的玫瑰花束上。

  第五束鮮花,仍然是莫名其妙的存在。

  就跟她現在面臨的情況相同,都是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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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金鬱騏是個很有錢的人,因他生來就獲得了足以優渥過一生的財富;而他所有財富皆繼承自父親。金郁騏的父親金守恆並不是個什麼商業大亨,或者在商場上有舉足輕重地位的人,事實上,他很沒沒無聞。臺灣的有錢人很多,但出名的卻很少;金守恆正是那種做人低調、悶聲發大財論調的忠實支持者。

  在金守恆短短四十年的人生中,對於理財,他只做了三件事──一是將繼承自父親的大片土地逐一變賣投入股市;二,在全民瘋股票時悄悄將手中大量持股分段拋售轉為現金;第三件事,將現金拿出一部分買了一點土地、房子,最後將手邊仍然用不完的鉅款用做創投,大量資助各種新興產業,為那些想創業而沒有資金的人提供幫助。三五年下來,有大半的投資是失敗的,因為那時臺灣的經濟隨著股票的崩盤而急遽衰退,幾乎沒有什麼行業是做得有起色的。當第五年的第一份投資報告結果出爐時,金守恆的財務經理人告訴他:他投資出去的巨額金錢有七成血本無歸,只能認賠,但有三成是獲利的,而且未來前景非常樂觀,絕對可以彌補所有虧損的部分,還賺進更多。

  七成的投資失敗率並沒有拖垮金守恆,就算全部的投資都失敗,也頂多讓他一時資金周轉有困難而已,卻是于根本無傷。而,另外三成的投資收益,正如理財師所預估的,在未來十年裏給了他百倍的回報。

  於是,當金守恆在壯年離開人世時,留給獨生子的,是一筆非常巨大的財富。有土地、有房產、有黃金珠寶古董和大量現金,以及一些股票。

  那股票不算多,至少不夠多到足以在那些公司裏說上一句話,但勝在都是現今最賺錢的大公司股票,每年分到的股利非常可觀。

  當年金守恆的父親留給他的只有土地而沒有流動資產,所以金守恆才需要在理財上費盡心思──他是個性情淡泊、渴望生活安逸的人,讓他為了賺錢而傷腦筋,實在也是委屈了;所以他希望自己的兒子這輩子不用為了理財而煩惱,可以享樂自由過一生。他的期望當然沒有被兒子辜負,金鬱騏如他所願活得很執垮,卻不是個敗家子,也不是那種心比天高、智比豬低的笨蛋,從來沒有被說動去創業,幻想當個商場天王什麼的。雖說每一個有錢人身邊永遠少不了在耳邊吹風煽動慫恿的人,金鬱騏身邊當然也有。他不在乎當個小小的散財童子,可若要他熱血沸騰的去傾注心力財力體力,就只為了三十年後變成一個王永慶第二、郭台銘第二之類的人物,那是不可能的。

  金鬱騏不介意像他父親那樣,偶爾對一些有才氣、有創業雄心的人給予小小的投資贊助,但這只是玩票性質而已,不在乎賺了大錢或血本無歸。但若是叫他親自投身入商場征戰,他只想到一個字:累。

  一個什麼都有了的人,又沒太大野心,加上自小被父親帶在身邊,耳濡目染言傳身教之下,金郁騏也養成了安逸的性情。唯一不同的是,他還滿享受出鋒頭的感覺。要不是當明星太累,他還真打算去當當看。

  他總認為一個人若是生來幸運得不必為溫飽所苦的話,其實也就不必把人生過得太累,能享受就好好享受,何必爭強鬥勝,非要在某個領域爭出一片天,就只為了證明自己的強大?

  但,顯然,會像他這麼想得開的人並不太多,至少眼前這個人就是金鬱騏眼中自找麻煩的人。趙美慎,二十七歲,金郁騏的表妹,赫澤幫第六代繼承人候選之一同時也是趙家基因突變的一匹「黑羊」,因為她的夢想是當白羊。若是她堅持不繼承家業的話,家裏也會供養她好吃好喝一輩子,什麼也不用做就能享福,多好不是?偏偏她不這麼想,專挑最難的路去走,真是自找麻煩、難以理解的人物。

  她是趙家第六代子孫裏唯一一個自幼學業成績優秀,憑自身努力一路讀到最高學府,並且還申請到獎學金出國留學,拿名校碩士學歷歸國的人。這漂亮的資歷,放在一般正常人家,簡直可以說是光宗耀祖了;但對趙家來說,可不是那麼一回事。

  趙美慎厭惡所有和黑道有關的事物,她努力求學就是為了擺脫這一切。她對正常的人生有著無限憧憬,她想憑著自己所學,在商場上闖出一片天,證明自己即使脫離了家庭的庇蔭,仍能海闊天空任遨遊。黑道家庭出來的孩子,並不是只能在那潭污泥裏爛一輩子,沒有其他出路!

  她是趙家第四女趙如青的獨生女,她的母親是赫澤幫的財務總管,已經公開放話等她退休之後,這個位置就讓女兒繼承──如果她沒當上幫主的話。

  這對母女鬥了一輩子,看起來還會繼續鬥下去。金郁騏從來沒打算跟母親那邊的親人有所往來的,如果不是意外與趙美慎相認,他甚至不清楚母親那邊的親屬有哪些人。金郁騏的理財師與會計師是父親留給他的,而這兩人又去找了一些需要的專業人才,共同合夥開了一間創投公司,專門針對各種新興產業加以評估,然後投資。

  早期投資的金錢當然大多來自金鬱騏,而金鬱騏需要做的,就是當他們將一堆評定為值得投資的報告呈上來時,加以簽名蓋章,決定投資或不投資;然後,等著聽到賺錢或虧錢的消息。

  而趙美慎正是他那創投公司資助的青年創業名單裏的其中一名。她非常爭氣,拿到了資金描注之後,立即投入替代能源相關的研發上,兩年便做出成效,竟然已經小有獲利。於是,當她拿著亮眼的成績來到創投公司開會,要求第二波資金支援時,被引見給幕後金主。原本只是見個面、吃個飯的公事化應酬,哪里知道竟然變成了認親宴。

  於是,金鬱騏便和趙家算是有所交集了。

  兩人極有默契的都沒有對外說出去,在趙家那邊尤其絕口不談。雖然金郁騏對趙家沒興趣,但趙美慎很明確的告訴他:「這不是你說沒興趣就可以撇開的事。與其事到臨頭手忙腳亂完全無知受制於人,還不如盡可能的做到知己知彼。」

  不容金鬱騏拒絕,她將許多他必須知道的事都儘量塞進他腦海裏。如此努力了一年多,總算讓金鬱騏勉強脫離腦袋空空的程度。

  「怎麼接到了個電話,臉色就變得這麼差?」趙美慎問。

  「我的司機李哥跟我說,明天你二姨三姨還會來我家,要我等在家中迎接。」

  「我說過,躲是沒有用的。」趙美慎微微聳著肩,從她似笑非笑的臉孔看得出來,她很幸災樂禍。

  這幾天,他們常常三更半夜在msn上密聊。趙美慎很夠義氣的將目前情勢分析了一遍,讓他有所瞭解;當然,更少不了挖苦嘲諷一番。這個少爺總是不見棺材不掉淚,如果早幾年……不,甚至只要早個半年開始做準備,現在哪里需要這麼窩囊的躲著不敢見人?

  「我沒有躲。」金鬱騏嘴硬的辯著。「雖然她們完全不顧我的意願,硬將那些兇神惡煞派來我家,美其名為保護,那也不表示從此我的所有行蹤都得告知她們吧?我可不是她們的囚犯!不想讓那些人跟隨,不想見她們還不行嗎?」

  「隨你怎麼說。」趙美慎揮了下手,不想再聽他的抱怨,這陣子聽得夠多了。這少爺承受力太低,心臟不夠強壯,自己好生鍛煉去,她沒空聽他吱吱歪歪。「我說,你也振作一點。不管怎麼樣,給你母親留點面子吧,別弱了她的威名。」

  「……我……母……咳,親……她……」金鬱騏一聽到母親這個詞兒就忍不住寒毛直豎,連說話都顯得困難。熱@書X吧#獨%家&制*作在他的辭彙裏,「母親」這兩個字屬於生僻字,每每想組合在一起時,都會卡住。

  「叫不出來就別叫了,我想大姨不會介意的。」

  金鬱騏佯咳了兩聲,這個艱難的話題直接跳過。說道:「看來明天勢必要跟兩位阿姨見面,我也不打算逃開。我知道她們想要什麼,但是她們怎麼會認為我能提供她們要的鑰匙呢?連我都不知道的東西,她們要怎麼從我身上挖出來?」

  「也許她們確實沒有把握可以從你身上取得鑰匙,但總要試一試。再說,你身為趙家三代以來第一個男丁,不管你有多草包,或者有多麼不想繼承幫主的位置,都改變不了當年外婆遺囑裏白紙黑字明文寫下立你為第一繼承人的遺命。」

  「……別說這個,你明知道我不可能當什麼幫主。」

  「你個人的意願沒有人在乎。」趙美慎很直接的要他認清事實。「如果讓你當幫主有利於某些人的利益的話,那你就躲不開。」

  「我不想要,誰能勉強我?」他帶著點火氣道。

  「當你沒有權力時,你的自由不在你手上。」

  「……惡霸。」金鬱騏忍不住低聲罵道。所以他討厭她們,拒絕跟她們扯上關係,二十年來直接遺忘掉自己還有一大票勢力龐大的親戚。

  「不是惡霸,是黑道。」她閑閑的糾正。

  「唉……」很煩躁的歎氣。

  赫澤幫傳承了五代,趙美慎這一代尚未掌權的不算,外婆那一代是第四代,從那時家族裏就沒有出過男丁,所以才由外婆繼承幫主之位。外婆前後招贅了兩任丈夫,生了四個女兒,就是得不到兒子。第五代的幫主原本應該由金郁騏的母親趙飛青接任,而她各方面的表現也深得幫眾信服,然而卻鬧出了跟金郁騏父親私奔的醜聞──就在趙飛青即將嫁給另一大幫派少幫主的前三天。

  那事鬧得非常大,不只整個黑道都轟動了,連警政單位也立即全副武裝的戒嚴起來,生怕隨時發生黑道火拼、血流成河的慘案。第四代幫主花了好大力氣才將一切壓下來,但各方面有形無形的損失卻是難以估計的。

  趙飛青當然被她怒火沖天的母親給摘除幫主繼承權,甚至差點失去理智的發出追殺令,後來在所有長老力阻下,只對外聲稱就算日後趙家子子孫孫都死絕了,趙飛青也不得登上幫主之位。

  於是,第五代竟是沒有幫主的。在趙飛青失去繼承權之後,也失去了在赫澤幫發話的權利,更是沒資格進入核心組織、參與幫務。這二十年來,沒有幫主的赫澤幫,是由趙家其他三個姊妹共同掌理,就等著在第六代幫主確立時,將幫務轉回正軌。

  而金鬱騏身上,就擁有著可以讓赫澤幫走回正軌的「鑰匙」

  金鬱騏知道在他十歲以前發生過一些大事,可惜他十歲以前的記憶已經非常模糊了,什麼都記不清──據說是因為他曾經遭受嚴重驚嚇的關係,為此還看過好長一段時間的心理醫生加以治療。

  一直以來,他的雙親盡他們所能的保護他,為他創造一個安全的環境成長,讓他得以遠離黑道干擾,直到三十歲。雖然外婆的遺囑所有人都不想接受,但現今幫內各擁派系,權力互相拉扯到如今維持一個謹慎的平衡,誰都不服誰,誰都想上位,但都缺了正統。所以金鬱騏這個人的存在就很必須;他無關緊要,絕對掌不了實權,卻又很關鍵,因為他是老幫主過世前公開宣佈的繼承人;加上老幫主的意外過世,許多屬於幫主才能知道的機密都來不及傳下來,包括鎮幫令。

  想要取得鎮幫令,就得先拿到鑰匙;而取得鑰匙的關鍵,在金鬱騏身上。就這麼簡單。

  隨著趙美慎告知他的事情愈多,金鬱騏就愈頭疼。

  他知道,事情恐怕不會在「鑰匙」事件結束後,就能如他所希望的再過回正常人的生活;他的男孫身份,可沒有別的男丁可以幫忙分擔。如果有利於某些人,就會讓一些人執著不已,他不會傻得以為這種事很好脫身。

  真是頭痛啊……怎麼會這麼麻煩呢?

  他才剛擬好追求奉嫻的計畫呢。

  想來,他是太輕率了。他無意將她扯進麻煩裏,可是卻又不得不;因為如果他不現在糾纏住她,她……隨時會走的。他不想她走。

  赫澤幫的眾人有他們的執念,所以無視他的意願。

  而奉嫻是他的執念,他……也自私的無視了她的意願。

  這是否正好可以解釋──遺傳真是太神奇了?

  他撫著額,苦中作樂的胡亂想著。

  「你沒忘了下午三點有約吧?」奉嫻輕聲提醒金鬱騏。

  「我知道。」金鬱騏點頭,指著自己的手錶道:「現在才早上八點半,離下午三點還很久,我們要去的地方不太遠,絕對可以在三點以前回來。」

  「如果你有急事要辦的話,我跟著去反而成了你的妨礙,幫不上忙的,還不如留下來做自己該做的事,中午的飯……」奉嫻不知道金鬱騏打算帶她去哪里,如果可以,不管是哪里,她都不想去。

  「就別管那些人了。我已經交代過趙嫂,以後他們的伙食就直接叫便當。」金鬱騏笑得有點壞,順手拉過她的手,大步走向車庫。「我現在才想到,其實對於不速之客,我們是不需要太過禮遇的。或許就是因為這裏一日三餐的伙食供應得太好,以至於他們全都不走了。我是說:也許他們本來打算晃個幾天就離開,就算要緊迫盯人,三兩個人也就夠了,怎麼現在人卻愈來愈多,尤其是用餐食間,都把廚房和客廳所有可以坐的地方都擠滿了。雖說來者是客,不過我們這些日子的招待,也算仁至義盡了。」

  他一路說了許多話,就是沒放開她的手;兩人走到一輛造型很炫的跑車旁,他將她送進副駕駛座,微彎著腰,對她露出每天清早在鏡子前練習過無數次最迷人的笑容與最好看的角度。

  「現在啊,主人家盡完待客義務之後,就該端茶送客了。我請趙嫂每天提供茶水,不斷的提供,不管他們想吃什麼,唯一得到的就只有茶。再想吃你煮的美味大餐,門兒都沒有。」說完,關上她這邊的車門,繞過車身,帥氣的鑽進車子裏,發動,然後跑車很對得起它昂貴的價格,立即像出膛的子彈一般射了出去。

  奉嫻靜靜的看著自己的左手。剛才被他帶著快步走,又因為他不中斷的一直在說話,沒給她一點時間掙脫他的手,當然也不給她開口要求放手的機會。這個人啊……可是個情場高手呢,這五年來沒有正經談過一場以結婚為前提的戀愛,倒是樂於幫每一位美女創造一個關於「遇見白馬王子」的美夢。

  這或許是執垮的特殊能力吧,自然可以在數不清的交往經驗裏,總結出追求女性時的諸多小訣竅。方才那「不經意」的牽手,就瞬間將兩人生疏的主雇距離給拉近成情況有些小曖昧的友人關係,而且做得沒一點冒失,很理所當然的樣子。

  這種行為,看著他用在別個女性身上,她會覺得很正常,可是若是用在她身上的話……不知道為什麼,卻有一種忍俊不禁的感覺啊。

  因為……會忍不住的想著……某人為此嘴角抽措的表情,知道「他」的感想,瞭解「他」的鬱悶,卻又無計可施的感覺。

  那想必,很可愛吧?

  「在笑什麼?」金鬱騏從開車出門之後,一直密切注意著後照鏡的情況,直到確定後方跟隨的人被他甩得有段距離之後,才側首看向她,正好捕捉到她臉上一抹特別的笑容。她在笑,看著被他握過的那只手笑著。雖然乍然的第一個想法是她在懷念他手掌的溫度,表現出正常女子對一個優秀男子的親近,所合理產生的既羞且暗喜的態度;但出於某種難以言喻的直覺,他在第二秒就將這個自大的想法推翻掉了。主要是,她那甜甜的笑容裏,帶著的,依稀仿佛是幸災樂禍的成分。雖然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有這樣奇怪的直覺,但不會錯的,就是幸災樂禍。為什麼?

  「哦,沒什麼。可不可以說說,你打算帶我去哪里呢?」她一貫的溫和聲音,笑笑的看著他問。這笑,已經回到客氣的範籌。

  「我們去一間武道館,不太遠,車程一個小時就到了。我時間會抓得剛好,肯定來得及赴三點的約,你別擔心。」

  誰擔心了?這是他個人的事吧,怎麼說得好像她已經成了跟他同一條船的人,得同進退似的。

  不過……武道館?這個地方倒是讓奉嫻暗自思索不已,以好奇的口吻掩飾試探,問道:

  「你的生活一向精緻華麗,絕對的高格調,難以想像會與武道館這樣的地方有所交流。」

  「這你就不知道了吧!其實我一直以來都在武道館學防身術。」金鬱騏很帥氣的微聳著肩。「這是我父親吩咐我無論如何都要堅持下去的事情之一。他老人家對我的期許非常少,所以,只要是他想要我去做的,不管任何事,我都會做到。」

  「那麼說,你如今也算得上是個武林高手了?」她大眼裏帶著崇拜的亮光。

  「呃……」像是在考慮要吹牛還是實話實說,不過對於這種很輕易就能被拆穿的事,就沒胡扯的必要了。「你一定沒聽清楚我剛才說的話。我在武道館學的是防身術,不是武術。」

  「有差別嗎?」她仍然維持著眨巴的大眼樣。

  「當然有。差別在於真的下過苦功,或者打混摸魚。下過苦功的,自然學到武術;好逸偷懶的,就當是把武館當健身房用了,本事沒學到多少,身體倒是強壯許多。」

  「那也很不錯了。這些年你連感冒都不容易感染到,看得出來身體底子極好。」她真心說著。

  「可不是。我對成為武林高手沒有興趣,不過倒是很喜歡來這兒玩,每個月都會來個兩三次,除了見見師父師兄他們,偶爾也在新進的小學徒面前擺擺師兄的威風。」他笑得很愉快。「雖然我學武不成,但師父還是滿喜歡我的。要知道,對於其他沒天分又不用功的人,他是不允許他們叫師父的,而且還直接叫人不用再來了,給再多的學費或找什麼大人物來關說都不成,我師父可不吃那一套。」

  這是在炫耀了?

  啊,也是,他最喜歡被人另眼相待了。喜歡鶴立雞群的風光,喜歡與眾不同的卓然,喜歡在重視的人面前獲得一些特權。他知道自己不夠用功,不是個好徒弟,而師父對他獨有的縱容,讓他身心獲得巨大的滿足。

  所以,這是他每個月都要跑來好幾次的原因是嗎?

  這倒是可以說得通呢。

  奉嫻若有所思的看著他俊美的側臉,唇角一抹淺淺的笑。

  覺得這人,縱使缺點和毛病不少,卻也不討人厭呢。

  仔細想想,她討厭的動物裏,從來不包括擁有華麗外表的孔雀啊。

  「啊,到了。」在間或的閒聊裏,近一個小時的車程很快過去,抵達目的地的──停車場。停好車之後,他遙指遠方。奉嫻順著金鬱騏手指的方向看過去。「武道館在山上。這座山丘不太高,走上去只要四十分鐘就到了。前往武館的路有兩條,一條是二十米寬的柏油路,讓車子可以開上去。不過身為師父的弟子,只能走這一條步道。可能會累一點,不過沿路風光不錯,就當是出來郊遊吧。」他對她笑著,再度「很順手」的牽住她。道:「走吧。剛開始是土坡道,沒有階梯,很容易腳滑,放心,我會顧著你的。」

  奉嫻瞥了眼被他握住的手,沒有掙脫,跟著他一同往步道走去。

  「金先生,我跟你說過,我是有男朋友的。」

  「啊,我記得。」他坦然應道。

  「那麼,這是?」她抬了抬被他握住的手。

  「奉嫻,即使我不打算追求你,也不會放你一個人在這樣險峻的土坡路上獨行。」說到這裏,奉嫻剛好踩到一顆小石子,腳踝拐了下,他及時拉穩她往旁偏去的身子。「這條路是我們師兄弟走出來的。武館開了四十年,這條路就走了四十年;偶爾師兄弟們在得閒時,會扛著一些木板和工具在一些特別陡峭的地方築階梯、釘個扶手什麼的。一代一代的努力下來,如今這樣已算是相當好走了。你是第一次走,還是小心點好。」

  「謝謝。」她只能淡淡的表示感謝。事實擺在眼前,這條路確實崎嶇不平。

  「不客氣。」他臉上的笑一直沒停過,顯然心情非常好。「奉嫻,我很喜歡你,希望在未來的某一天,可以以婚姻的方式將你變成我的家人。」他的告白很自然,自然得就像在談今天晚上要吃什麼。

  「你在開玩笑吧?」她問。聽出他語氣的認真,卻又覺得他的「喜歡」輕飄飄得不具重量。

  「怎麼會?我想好久了。就算開玩笑,也不會拿這種事來開。所以,我是認真的。」

  「但是我有男朋友的。」

  「我不覺得那是個問題。只要你還沒有結婚,我的追求就沒有違背道德與法律,不是嗎?」

  「但違背了我的意願,就沒有關係嗎?」她的語氣很輕,質問卻很嚴厲。

  他看著她的眼,道:「所謂的一見鍾情、兩情相悅這樣衝動的事,畢竟太不容易獲得。我很高興我們都不是屬於那種衝動派的人。我花了很長的時間來確定我喜歡你,雖無法保證這五年的相處是否也能讓你覺得我是個還不錯的人,也許……沒有。」他像是在她眼中極力探索,想要搜尋出她對他的一丁點迷戀或者好感。「不過,沒關係,就從現在開始吧,讓你真正進入我的生活,讓你瞭解我的一切,然後,你就可以考慮了。」

  「考慮什麼?」

  「首先,將我列入男友候選名單;然後,再晉級進入結婚人選名單;最後,就是考慮要辦中式婚宴還是西式婚宴的問題了。」

  真是非常樂觀的遠景。這個少爺的人生真是一帆風順、心想事成──奉嫻也願意這樣祝福他,只要她不是三言兩語的就被綁在別人的人生計畫上的話。

  「老闆,我真誠希望你的結婚計畫裏還有別的候選人。」

  「沒必要。」金鬱騏問都不問為什麼,直接一口回絕。

  「為什麼?」他對她竟是這麼有把握嗎?難道她太過溫和的外表,真的這麼具有欺騙性,以至於金鬱駿深信她的意志力肯定很薄弱,是他的追求攻勢輕易就可以征服的嗎?

  金鬱騏抽出手帕給她。「擦一下吧,你滿頭大汗呢。」

  不愧是情場白馬王子,就是能體貼注意身邊女性的需要。奉嫻沒有抗拒,說了謝謝後,就接過擦起臉來。因為知道這不是他使用過的手帕,所以用得很安心。

  金鬱騏會隨身帶著兩條以上手帕,除了一條自己使用之外,其他都是為身邊的人準備的;而為別人準備的手帕,一旦送出去,就不會再拿回來,所以奉嫻才會安心使用,因為知道那是新的。

  在她擦汗時,他回答她剛才的問題。

  「我是喜歡上你之後,才考慮結婚的。而我花了好長時間才確定這份喜歡足以讓我願意為此走入婚姻。我想,我大概沒力氣再花上同樣的時間去確定別的女孩子了吧。如果不是你,我大概不會想要結婚吧。」那可是個很勞累的過程呢,貴公子的美好人生不該在同一件事上重複消耗,即使是愛情。

  他這樣的坦白,倒是讓奉嫻有些吃驚。這麼一個行事作風都講究到做作的人,不該說出這樣樸實的語句。以為他會用各種誇張而華麗的詞藻來說出對她的愛語,就像演狗血愛情劇似的,這才能滿足他的表演欲不是嗎?對於一個總是把貴公子身份端得高高的男人而言,他這些話實在樸素得不具美感啊。

  但,真實。

  奉嫻絕對相信金鬱騏是確定自己喜歡她,才打算將她綁進婚姻的。他想要她這個家人。就這麼簡單。

  真不愧是高手──她只能這樣感歎。他豐富的情場見聞,再加上親身體驗,讓他面對各種不同性情的女性時,皆能有恰當的表現。至少,金鬱騏在送了幾天的花之後,發現她臉上雖然在笑,但其實一點也不喜歡──因為她沒有向他道謝,而且笑容還一天比一天疏離。所以他就知道接下來該怎麼追她,而不必遭受難堪了。

  說真的,有點對他刮目相看呢。

  這並不是說他聰明,她從來不覺得眼前這個男人是聰明的。一個不思考的男人,不可能聰明到哪去;只能說他天生有種奇特的直覺,而這種直覺非常的靈。在討論「追求」這個嚴肅的問題時,這段不算好走的路也走完了。

  當地勢變得平坦之後,奉嫻看到一座四合院的大型建築,走得更近一些之後,更看到大門的門匾上簡單明白的寫著「武道館」三個端正大字。

  「這武道館沒有取名字嗎?」她好奇問。

  「我師父姓武,用「武道館」這三個字當館名也算名正言順,更是正好省事。我師兄他們說的。」金鬱騏笑道。「走吧,大門開著,代表今天在這兒的人可不少呢,正好讓你認識一下他們。」

  真是順理成章啊!奉嫻猜想今日此行,搞不好就是為了專程將她介紹給他的朋友;而這裏,只是第一步而已,他的朋友可多著呢。

  「我不……」奉嫻覺得有必要跟他好好談談尊重這個問題,可她只來得及張口說出兩個字,聲音就戛然而止,像被按了暫停鍵似的,微張小口,整個人定住了。

  碰!

  一記斜裏疾襲而來的腿鞭兇狠的掃過來,金鬱騏像是正有所覺,才要戒備,整個人就被踢飛得好遠,跌落到五步遠的草叢裏!

  這一切快得只在眨眼間,奉嫻甚至沒有眨眼,然而卻還是不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麼事!這到底是……怎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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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31 11:45:11 |只看該作者
第六章
「……啊!」奉嫻搗著心口,以為自己會大聲尖叫出來,但喉嚨一陣陣發緊,擠出來的聲音倒像只是驚喘,顯然,她沒有女高音的天分──即使是面臨這樣粗暴的變故,她竟然還能分神想著這樣無關緊要的事……該稱讚自己處變不驚嗎?

  想移動步伐往金鬱騏跌去的方向跑去,但一個聲音在她踏出一腳時,阻止了她──「他沒事。」沙啞裏帶著點磁性的低沉嗓音淡淡的傳來。

  奉嫻這才想到要看一下那個對金鬱騏動粗的人是何方神聖。這裏明明是金郁騏的師門,怎麼會發生這樣的事?還是說……這是每次入門必經的「見面禮」?有這麼變態嗎?

  胡思亂想中,奉嫻看到了那個人,忍不住又低聲叫了出來,下意識往後退了兩三步。那個人……有點面熟啊!但令她忍不住退開的是他渾身帶著的煞氣。

  他只是靜靜的站在那裏,連說話都沒用什麼力氣,眼神也並不銳利如刀,可卻讓她覺得危險。這不是平常人身上會具備的氣質,甚至可以說,連這些日子以來見慣了的那些黑社會人士,全部加起來都沒有他帶給人的壓力大。

  奉嫻是個愛好世界和平的人,所以她對危險的感應比一般人更為敏銳。對於眼下這沒來由的直覺,她選擇信任。

  這個危險的人,是金郁騏的師父嗎?

  「喂!還要在那裏裝死多久?」那人的聲音稍微提高了些,自然是說給不遠處、草叢裏,那個目前可能人事不知的金鬱騏聽的。

  在瞬間遭受到襲擊,又被巨力給踹飛得那麼遠,就算人沒有暈死過去,至少也要蒙上好幾分鐘才能讓腦子以及身體正常運轉吧?奉嫻在心底想著。

  將近有半人高的草叢裏傳出悉悉索索的聲音,然後就看到金鬱騏有些搖晃的身形站立了起來,一隻手還直揉著額頭,不知道是撞到了,還是在揉去滿眼金星。

  「沒想到你會在這裏。」輕緩而帶著點傭懶的語調,全然不似金鬱騏平常那樣講究字正腔圓、尾音微揚的貴公子華麗說話方式,甚至連走路的樣子也變了。

  啊……是「他」!奉嫻瞪大眼,驚訝而好奇的看著他。

  「你該知道我會回來。」說罷,身形一閃,瞬間就到了金鬱騏面前,毫不客氣的一拳揍向他的肚子。

  金鬱騏雖然整顆腦袋還直發暈,但反應可也不慢,連忙側身一閃,即使無法完全避過那只粗大的拳頭,但至少可以及時閃身,讓那力道從腰側劃過,將傷害降到最低。藉著那拳頭的力道,輕身一躍,一個側空翻,閃到奉嫻身邊。姿態很帥,但落地時有些腳軟,奉嫻連忙扶住他。

  「還好吧?」她輕聲問。

  「很好。」他的回答帶點抽氣,可見那只從腰側滑過的拳頭,造成的疼痛很可觀。

  「喂,小子,又不是七老八十,要人扶是怎麼回事?」一擊未成,那個中年人好心的給了金鬱騏一點緩衝時間,逕自點起一根煙抽了起來。

  金鬱騏輕而堅定的將奉嫻的手拉開,在她掌心按了按,表示自己沒有問題,然後皺著眉對那名中年人道:

  「你不說戒煙了嗎?」

  「戒戒戒,當然是戒了。」吊兒郎當的回道,抽了兩口,以手指掐熄後,丟到一旁,然後!咻!金鬱騏閃身退開一步,躲過那記兇惡的腿鞭,然後,攻防戰開始了。由那名中年人主攻,金鬱騏主守,拳腳相向的動作快到令旁人只能見到殘影。幾個回合下來,才停下這種快打方式,動作慢了許多,純粹像在過招,也可以開口說話了──「最近在幹什麼?身手鈍成這樣。」中年人問。

  「老人家別嘴硬。」金鬱騏眼睛微眯,銳光閃動,帶著不馴的野性,開始朝破綻的地方進攻。

  「是誰在嘴硬呢,臭小子。」

  砰砰砰,每次肢體交擊,就會發出像是撞到沙袋似的聲音,聽得人忍不住毛骨悚然起來……那一定很痛吧?奉嫻有點牙酸的想。

  當他們打到盡興,終於停下來之後,奉嫻才發現自己一直在憋著氣,整個胸腔都缺氧到快窒息了,連忙大口大口呼吸。抬頭看到兩人朝她走來,她很快站好身姿,端出溫柔嫻慧的模樣。

  「小子,這是誰?」中年人伸了個懶腰,下意識的摸向胸口口袋,像要掏個什麼東西出來。

  金鬱騏一邊揉著疼痛得要命的雙臂,一邊冷眼直瞪著中年人,直到那名中年人訕訕的舉著雙手做投降狀,才移開眼,看著奉嫻介紹道:「她叫奉嫻,我女友。」

  「啊。」不置可否的聲音。

  「奉嫻,」金鬱騏走到她身邊,輕輕摟住她,對她介紹道:「這是我媽。」

  奉嫻當場石化。

  趙飛青,原先赫澤幫第五代幫主繼位者。三十一年前因為與金守恆私奔,背棄家裏對她婚事的安排,造成赫澤幫巨大損失,被自己母親兼第四代幫主趙銀藍撒銷繼承權,甚至差點被斷絕母女關係,永遠驅逐出家門。

  雖然仍算是趙家的長女,卻已不再擁有任何權力,不管是在家中或在幫裏,都沒有她立足的餘地。於是,當年趙飛青離婚之後,她沒有搬回娘家,反而在世界各地流浪,足跡遍佈那些戰火連綿的國度,無數次出生入死,在傭兵界闖出一番名號。她在傭兵界的代號是Fly.Z;這個代號雖說有相當的知名度,但還不至於在一些太平的國度廣為流傳,就算是國際上的黑道,也僅限於某一部分掌握著傭兵界資料的人知曉。在臺灣這個相對和平的地方,傭兵是個很陌生的字眼。即使是臺灣黑道這些最接近黑暗世界的人,就算聽過趙飛青的代號,也不可能將她和Fly.Z聯想在一起。趙家只聽說趙飛青這二十多年來在歐美各處遊走,幫一些「國際上的同業友人」做一些「跑腿」的工作,有時甚至還撈過界的跟國際刑警合作,工作內容五花八門,合作物件可以是各國的情報局或者是恐怖分子……就算趙飛青沒有如實交代她真正的職業,光是抖出的那些「打工經驗」,也很夠瞧的了。所以就算如今她是被赫澤幫放逐在外的人,若當真要回來干涉繼承人的問題,其實也沒有幾個人敢斕著她。

  在黑幫,拳頭等同嗓門,誰有力,誰的聲音就宏亮。

  不過,當年老幫主過世時,她就沒那樣做了,如今更沒有出手的道理。她會在兒子三十歲這年出現,所有人都不意外,因為赫澤幫的未來或許不在金鬱騏身上,但他身上藏著赫澤幫幫令的下落,是必須在三十歲這年交出來的──這來自於老幫主的遺囑。

  為防止他有個萬一,當人母親的,怎麼可能不回國來坐鎮,直到事情結束,並確認金鬱騏的人身安全?

  不過,趙飛青會出現在武館,是金鬱騏始料未及的,以至於原本只是想將奉嫻帶來介紹給眾師兄弟認識、順便合理約會一下的金鬱騏,不幸在母親的主導下,無奈的只得跟在場的每個師兄弟都打上一場,趙飛青理所當然地道:「你現在身處危險之中,又不怕死的談了戀愛,像是對自己的安全以及女朋友的安全有百分之一百的信心。既然如此,就讓我看看這兩年來你的武藝突飛猛進到什麼不得了的程度吧。」

  於是,車輪戰開始了。

  然後,金鬱騏在三個小時的苦苦力撐之後,終於體力消耗到極限,被打趴了,現在正渾身青紫的倒在道場一角的榻榻米上昏睡得人事不知,連午餐也睡過去了。

  此刻,偌大的道場上,就只有沉睡的金鬱騏,以及坐在他身邊的趙飛青與奉嫻,再無旁人。這是旁人特意留給她們談話的空間;奉嫻知道,這是因為趙飛青有話想跟她單獨談。

  只是,為什麼找她?相較于金鬱駿目前的情況來說,趕緊跟他商討出一個可行方案比較重要吧?而她,即使是「金郁騏的女朋友」,重要性其實並不大。不是嗎?

  顯然,趙飛青並不這樣想。「我一直在想當年是怎麼一回事。」趙飛青拿著一瓶水,不時往嘴裏灌。剛才金鬱騏被圍毆時,她也沒閑著,就跟館主在另一邊切磋著,完全是野獸派的打法,任誰都看不出兩個激烈交手的人裏,其中一名是女性。

  奉嫻一邊安靜的聽她說話,一邊悄悄打量她。在過了幾個小時之後,即使已經能將「母親」、「女性」這些字眼和眼前這個身形矯健的中年人給組合在一起,不再為之驚悚,但接下來的好奇就怎麼也抑制不住了。

  趙飛青是一個很俊挺的人,如果不說她是女性的話,相信誰也看不出這個曬出一身健康古銅膚色、五官立體深邃得像個西洋人,加上一七六以上的身高、身材健碩有力的人,竟會是個女人!真是太不可思議了。

  奉嫻忍不住暗自想,搞不好所有認識趙飛青的人,甚至是曾經與她一同出生入死過的夥伴,也不見得知曉她真正的性別吧?如果她沒有開口自暴的話……目光悄悄掠過趙飛青身著男性襯衫下、那比較像胸肌而不像乳房的部位,再次暗自點頭。

  如果金鬱騏跟她同時穿上女裝站在一起,誰會被當成風情萬種的女性看、誰會被當成是穿錯衣服的人妖,是很一目了然的事啊。

  金鬱騏當然長得跟他母親是相似的,但輪廓柔和得太多;再想著趙家其他親屬的粗獷身材特徵……看來金鬱騏的玉樹臨風是父方遺傳的功勞。趙飛青像是知道奉嫻在打量她什麼,以及,心底在想什麼,也不以為意,接著道:「我知道二十年前的某段時間裏,你的奶奶曾經帶著你來到我前夫家幫傭過,不過卻沒有想到這件事應該被列為注意事項……也是,誰會想到呢?」薄唇抿出一抹帶著點諷意的笑,接著道:「先不談那些不重要的了。我比較好奇的是,你從什麼時候「遇到」了「他」?又是在什麼情況下遇到的?」

  奉嫻胸口一緊,眼睛平靜無波的看著趙飛青,想著該怎麼回答。

  趙飛青在她回答前對她微微搖了搖頭,道:「我不介意你繼續瞞著鬱騏,直到你們玩夠了自己的愛情遊戲。不過,如果你打算瞞我,說一些避重就輕的話閃躲……那你最好祈禱以後不會有需要對我吐實的一天。」很淡很淡的語氣,連威脅也輕飄飄的。

  但奉嫻卻能從這些字句裏聞到冷酷血腥的味道,這令她很不高興,連挑揀一些避重就輕的話來應付也沒興趣了。

  於是,她沉默。

  奉嫻的不合作態度並沒有惹怒趙飛青,不過趙飛青顯得冷峻的五官就足夠令人感到壓力了。熱%書M吧*獨5家(制/作她仍然緩緩陳述著,不急於得到奉嫻的答案。「我是在十年前才發現當年深度催眠的結果並不是如大家所預期的那樣。因為那時我見到了另一個「他」,在這間武館。不過更有趣的是,教了他二十年武功的師父居然沒發現他這寶貝徒弟的怪異之處,一直以為鬱騏只是那種表面裝成吃不了苦的公子哥兒,其實私底下躲起來偷偷苦練的好孩子,所以對他特別疼愛,以為鬱騏是因為想擺脫黑道繼承人的身份,於是不得不把自己扮成那個扶不起的阿斗的樣子。」說到這裏,逕自撇嘴笑了。「直到我在六年前終於忍不住點醒他那個傻師父之後,他還不信,觀察了兩年才信了。」

  深度催眠啊……只是深度催眠嗎?

  奉嫻在趙飛青淩厲的目光鎖定之下,知道自己不能再沉默下去,於是輕緩說道:「一個道士,一個神父,以及,許多個心理醫生。那時看起來可不只像催眠的樣子。而且那不是催眠吧?那簡直是……抹殺。」奉嫻天生有著柔和的好嗓音,雖然始終唱不好KTV,但與人說話時,卻能讓人感到如沐春風。即使她的話說得像在質問,仍不會給人無禮的感覺。

  「啊……那時,他是這麼說的嗎?難怪花了那麼大的工夫,還一次次失敗。用在別人身上輕而易舉的東西,偏偏在他身上失靈。他一個十歲的孩子,哪來那麼強的意志力?老實說,至今我仍然百思不解。」

  「您認為答案在我身上?」也太看得起她了吧?

  「你一定起了某部分作用,但不可能是全部的答案。」趙飛青肯定地道,然後,帶著點自豪的笑了起來道:「郁騏是我兒子,他比我們所有人知道的還倔強叛逆,超出我的意料之外。原來,他以為自己正在被「抹殺」,所以才不合作,以至於後來變成這麼不可愛的性格。」

  奉嫻只是安靜的聽著,無意將發生在金鬱騏身上的事情當成一件有趣的事跟人討論,即使那人是金郁騏的母親。

  「你怨我,是因為他怨我。」趙飛青毫不在意的指出她不合作態度的緣由。「不過,就算他還不能釋懷,當年的事,若再來一次,我們還是會那樣做。我們當年催眠他遺忘十歲以前的一些記憶,強硬讓他改變性格,只是為了保護他,而不是為了讓他感激或理解。他可以繼續恨他的,而我們只是做了該做的事。」

  「這些話,你應該自己去跟他說。」

  「如果他夠聰明,就會自己想到。而,想到了,卻想不開,那就是他自己的事了。」趙飛青不在意的聳肩。

  「那你又何必讓我知道?」不就是為了日後有一天,當另一個金鬱騏又鑽入牛角尖時,要經由她的嘴來說明嗎?

  趙飛青又笑了。她的五官冷峻,每每扯動唇角帶出笑意,都會顯得諷意十足,笑不出陽光開朗的味道;但這次不同,因為笑意真實的從她那雙總是冷靜無波的眼底微微露出來。看得出來直到現在,趙飛青才真正算是將她看在眼底了。這個看起來溫柔的女孩,內裏很剛硬也很尖銳呢!

  「啊,因為他們兩個都喜歡你啊。而你,因為喜歡他而對我不耐煩,讓我覺得,這一切真有趣極了。」

  由於奉嫻二十六年的人生中,接觸過的人都是生活單純的正常人,所以對於這些從事特殊職業、常常處於生死一線的另類人種,是完全陌生的。她相信不同的生活方式會造就截然不同的人生觀與性格。然而,知道不代表理解,不理解就會為之感到困擾,總覺得跟這樣的人說話很困難,因為完全無法溝通,所以難以為繼到常常只能無言。

  「奉嫻,我猜,從他十歲那年,他就已經形成雙重人格了吧,而且是透過你覺醒過來的。」

  趙飛青帶著肯定的猜測,讓奉嫻心中暗暗一驚,為著這無限接近的事實。

  「啊,果然嗎?」

  奉嫻驚愕的發現,自己就算不開口給予任何解答,她臉上細微的表情或者不自覺的身體反應,都誠實給了趙飛青答案!直到這時,她才對金鬱騏這位神奇的母親感到毛骨悚然。這種恐怖的洞察力……實在不是正常人會擁有的。

  「我算過日子,在我們第一次催眠他遺忘掉一些可怕的記憶時,你還沒來到金家。你來的那個時間點,剛好是我們正在對他創造另一個童年記憶的時候。不同的人生記憶,會養成不同的性格。現在的鬱騏,是他父親希望他長成的樣子,所以那時的暗示指令下得很重,加上有你的「幫忙」,原本應該一個月完成的催眠,卻硬生生花了三個多月,且還不算成功。至於你認識的那個鬱騏,是身為一個擁有赫澤幫繼承人身份的人,應該長成的樣子──冷靜、警惕、憤世嫉俗、眶訾必報之類什麼的。這種較為負面的個性,會讓他上進,會讓他因為缺乏安全感而不斷的強大自己。

  以他十歲以前的作為來看,原本他應該會變成這樣。」

  「你們在他身上做這樣的事,如果能先告訴他不是更好嗎?他的意願一點也不在你們考慮之內嗎?」

  「我們只想讓他好好活到壽終正寢。不管他願不願意,都得這樣做,就無需向他說明。」趙飛青很實際的道。要是她兒子為此而去痛恨、不原諒什麼的,那也是他個人的選擇,各人承擔各人的業去。

  「這樣,對他不公平。至少你們該給他一個解釋。」奉嫻忍不住道。

  「沒有比他那條小命重要的東西,都不在我們考慮之內。」趙飛青其實不太耐煩談這些意識形態、不著邊際的東西。粗率的揮了下手,像是要揮去這個無聊的話題。「如果你覺得那些很重要,那麼就該由你去解決他的心理問題,這也是我現在坐在這裏跟你廢話那麼久、遲遲不進入重點的原因。對我來說,除死無大事,不必再在這個事上糾纏。」

  奉嫻必須承認她被氣到了!在趙飛青帶著點不耐煩的目光下,她解讀到「胡攪蠻纏」這四個字。到底是誰搞不清楚重點啊?他們以為她很高興被硬扯入這趟渾水裏嗎?在今天之前,她甚至是什麼也不想知道的,就算這一切牽扯到「他」──這個跟她關係密切的地下情人,她也很不想理會的好不好!

  她是被硬扯進來的無辜人物吧!為什麼此刻要坐在這裏被氣得七竅生煙?!

  奉嫻心底發火,更加沉默了。而趙飛青這麼敏銳的人,當然知道奉嫻的不爽,不過,對趙飛青而言,情緒這種奢侈的東西,是只有生活在太平世界才能享有的無病呻吟,無關生死的東西,都不必在意。

  「誰都沒料到當年深度催眠的結果不是改變他的性格,而是創造出兩種人格。」趙飛青逕自「進入重點」。

  「奉嫻,平常的鬱騏並不知道他身體裏有另外一個鬱騏存在,對吧?」這是她多年觀察所得,如今只需從奉嫻身上再次得到確認。

  「是的。」奉嫻面無表情,聲音淡淡的。

  「而,另一個鬱騏也不見得能隨時「出來」對吧?」

  「是的。」

  「得通過什麼特別的方式,至少得在這個鬱騏沒有意識時,他才有機會出來行動,比如,剛才被我冷不防踹暈。」仍然是陳述事實。「平常如果他想出來,總得等到郁騏睡覺時,或者心理完全沒有防備時。不過,我想剛開始並不是這麼簡單的是嗎?」趙飛青是知道當年那個深度催眠的威力的,至少相同的方法用在另外一個人身上,至今仍然效力驚人,如果沒有解開催眠指令的話,那個人一生都不會有記起自己另一段人生的一天。

  「對我們來說,不是太困難的事,因為我們並不知道那會是一件……在你們而言算是不簡單的事。」奉嫻帶著點微諷道。

  趙飛青不以為意,修長的手指輕輕掌著下巴道:「破壞總是比建設容易。你們兩個小傢伙造成的破壞,讓我這十年來一直在世界各地找尋解決的方法,卻沒有找到適合的。他現在已經是雙重人格了,以前做的,不過是給他下指令「偽裝」出另一種性格,那麼在他三十歲時,解除指令了,他還是會融合成一個完整的金鬱騏,那並不是雙重人格,情況是不同的。而如今,是真實的雙重人格,真要給他做些什麼,才叫抹殺。」

  「所以?」已經被拖下水脫不了身的奉嫻很認命的問。

  「所以,我這「兩個兒子」的心理小問題,就拜託你了。」雪白的牙齒第一次亮晃晃的展現在那張冷峻的深色面龐上。

  各人造業各人擔。奉嫻看到趙飛青臉上明明白白寫著那七個字。

  下午三點半,金鬱騏帶著奉嫻以及……意外出現的「Fly」回到金宅。

  趙飛青這個人無疑是強大到剽悍的存在。因為她一出現,就讓那些駐守在金宅、行為囂張、把監視行為美化成保護的赫澤幫眾人給驚得立正站好,冷汗直冒,大氣也不敢喘一聲。

  這些小混混如此,那些趙家目前當家的大人物也沒有好到哪里去。

  在三點半時,大搖大擺過來的趙永青和趙染青,從一進門開始,就呈現一種色厲內荏的勉撐狀態,只有因為太不可置信而瞠大到幾乎蹦出來的眼珠子,明明白白寫著戒懼驚恐這類的情緒,怎麼也掩飾不了。當她們還沒見到趙飛青時,總是以一種不屑且自信的態度在談論並對待著趙飛青。畢竟這個趙家長女是當年老幫主──她們的母親──親口除去繼承權、並幾乎是逐出門牆的存在。誰都認為趙飛青沒有什麼大不了的;可是,每每,只要趙飛青出現在她們面前,只消一眼,那充滿危險的感覺,讓長年處於黑道、見慣血腥黑暗的人,在野獸般的直覺下,會不由自主的退避,不敢對著這個散發出強大氣勢的人稍有鬆懈,更不敢有絲毫不敬。

  是的,趙飛青沒有權力管赫澤幫的事務,幫規家法以及所有長老的見證下,所有人都知道這件事;但畢竟眼下這件事事關她的兒子,於是,于情於理,誰也不敢開口要她閉嘴不管不問。

  當然,如果趙飛青不是氣勢顯得如此危險的話,大家對她的重視度,自是另當別論了。這是很現實的問題。

  所以雖然母親的出現也帶給金鬱騏一定的困擾,但比起眼下的麻煩,其他那些關於對母親兩字稱呼的彆扭情緒,就顯得微不足道了。

  天塌下來有高個子頂著。既然高個子回來了,而金鬱騏對赫澤幫的事務又向來避之唯恐不及,自然將這個約會交給母親去處理。有禮貌的對兩位阿姨打完招呼之後,拉著奉嫻上樓,他得先跟她好好談談。

  「奉嫻,我被我媽……呃,我是說Fly不小心踢暈了之後,就一直睡到下午一點半嗎?」金郁騏總是直呼自己母親的英文名字,也不知道是從什麼時候開始養成的習慣;總之,他覺得很早很早以前,似乎第一眼見到老媽時,就無法將她這個人和「母親」兩字兜在一起想像,更是叫不出口。

  還好他的母親很開通,從來不以為意,就讓他學美國人那樣直接叫自己父母的名字。

  「嗯。你母親是這麼說的。」奉嫻不想說謊,不過對於眼前這個金鬱駭還沒有太大的認同感,自然也不願意坦白到哪里去。反問道:「怎麼了嗎?」

  「我總覺得好像有什麼東西不大對勁,至少……」摸了摸青青紫紫的手臂,痛得齜牙咧嘴。「如果只是摔傷,不應該會這麼痛,也不至於有這麼多瘀青,我又不是被踢暈之後,一路從山頂滾到山腳下。」雖然不是很喜歡思考,但金鬱騏畢竟是個很重視外表的人,如今被「毀容」成這樣,怎能不教他斤斤計較起來?

  奉嫻從櫃子裏取出一些藥酒,這是李哥放在二樓健身房外的常備藥品之一,沒想到金郁騏會有用上的一天。「過來坐,我幫你將瘀青推拿開。」「謝謝。麻煩你了。」這是他此刻最迫切需要的。金鬱騏忍著抽氣,坐到長沙發上,伸出手臂,讓她從必須見人的地方優先推拿起。

  「請不要客氣。這是我應該做的。」她柔聲道。像是想到什麼,問道:「對了,你怎麼會叫趙女士的名字呢?」

  金鬱騏有些不堪回首地道:「Fly說我第一次見到她時,還叫她叔叔呢。後來她受不了,於是放棄了讓我叫她媽媽的想法,只要求叫名字就好了。」

  「哦?第一次見到她?難道你一出生就跟著你父親生活,一直沒見過母親嗎?」

  金鬱駿想了下,眼中帶著點迷糊與不確定。

  「或許吧。至少,我總覺得小時候沒有太多關於她的印象,直到十歲那年,好像才真正見過她。畢竟我生下來沒多久,他們就離婚了;而且離婚之後,Fly,就一直在國外生活,於是變成現在這樣。要我對著她那張性格十足的臉叫媽,真的很奇怪。」

  「啊,是嗎?」

  「是啊……」因為藥酒推拿很痛,金郁騏覺得邊說話邊吸氣實在太不優雅了,於是就不太有說話的欲望,別開臉,不想讓奉嫻參觀到他因為忍痛而可能有點變形的俊臉。

  奉嫻當然很瞭解他那點帥哥心態的,也就不再開口與他聊天。要聊也得等手邊這些工作完成,那可得耗去不少時間呢。

  趁這安靜的時刻,她暗自打量金鬱騏,一邊想著趙飛青這「兩個兒子」的不同。

  那個平常神出鬼沒的傢伙,是真正完整擁有金鬱騏記憶的人。或許真如趙飛青所言,他還是有某部分的記憶缺失,但那一小部分,並不影響金鬱騏的性格軌跡發展。比起後來產生的這個人格,是從十歲以後被創造出來而言,她那個情夫對這個身體有更多的擁有權。

  不過,由於十歲那時帶著被抹殺的不甘和陰影,讓他一直過得有點頹廢消極,常常把自己當成鬼看了。神出鬼沒,有時一消失就好久,對目前這個身體擁有者的人格充滿鄙視嘲弄。

  別說融合的可能了,這兩個人格和平相處的可能性根本難以想像。奉嫻甚至不用特地把地下情夫揪出來問,就知道會得到怎樣的答案。

  不過,以趙飛青的強勢,是不會容許眼下的情況再這樣下去的。她已經說了,她承認「兩個兒子」,就表示她不打算讓任何一個人格消失,希望它們彼此能共存。而,在那之前,總得讓金鬱騏知道在他不知道的地方,還存在著他母親口中所說的「兄弟」。真是無妄之災啊。

  歎氣。

  怎麼這樣的事,就莫名其妙變成她的責任了呢?

  她自己的問題還弄得她一個頭兩個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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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31 11:45:38 |只看該作者
第七章
現在是清晨四點。向來睡眠品質好到一覺到天明的人,意外的竟在這個時間醒來。明明睡得很沉的,卻突然就睜開眼,然後就失眠了。金鬱騏為此感到有些疑惑,在床上翻來覆去,始終等不到周公來拜訪,只好起身了。

  走到浴室以溫水洗了把臉,看著鏡子裏還有些瘀青的小白臉,喃喃道:

  「白天摔得那麼慘,再加上失眠,明天氣色會很難看的啊……」要不要去弄一片面膜來保養一下?他在心底想著要怎麼把剩下來的夜色給耗完。

  他喜歡夜生活,卻不喜歡安靜得像是連呼吸都要停止的寂夜。就像現在這樣。所以,還不等大腦下指令,他便將每一盞燈點亮;當房間裏的燈都亮了之後,他往房門外走去。

  二樓的格局很簡單、他的房門外佈置成一處起居室,房間對面是書房,書房左邊的小房間是做了隔音的琴房,而書房右邊則是健身房。整個二樓是屬於他私人的活動範圍,而一樓以及三樓則是奉嫻趙嫂他們的房間和客房,平常沒事的話,奉嫻他們不會輕易上來二樓,除非他邀請。所以當他打開起居室的燈,卻發現落地窗那邊靜靜坐著一個人時,嚇了好大一跳,整個人很沒形象的連連退了好幾步,差點被沙發椅背給絆了個倒栽蔥,幸好他的下盤還算穩,及時阻止了這個悲劇發生。

  「……你你……Fly!你怎麼一個人坐在那裏也不開燈!」金鬱騏無力的伸手指責。

  「嚇到了?」趙飛青嘴裏咬著一支沒有點燃的煙,嘲兒子咧嘴笑。

  「抱歉啊。」一點誠意也沒有的說道。

  金鬱騏歎了口氣,看著她咬著煙的樣子,想了想,問道:「又找不到打火機了?」

  「啊。」將嘴裏的煙從左嘴角挪移到右嘴角,應得懶懶地。

  「抱歉,你知道我不抽煙的,所以二樓沒有打火機。」雖然金鬱騏個人不抽煙,但他並不會因為自己不抽,就不允許別人在他面前吞雲吐霧。

  他問:「我下樓去拿點桂圓茶上來。要不要我幫你帶個打火機?廚房應該有。」

  「……不用了。」雪白的牙齒上下咬動,仿佛她咬的不是煙的濾嘴,而是口香糖。「你大姨媽來啊?喝什麼桂圓茶?」

  即使金鬱騏很難將眼前的人類當成女性看待,但當她這麼大剌剌的說著這種百無禁忌的話時,他還是會很不自在的啊。金鬱騏覺得自己的臉有點熱,但基於良好的紳士風度,真的很難對她指責些什麼,於是放棄在這句話上糾纏,只道:「桂圓茶是安神助眠用的。你昨天大老遠的飛回來,又和師父他們交手老半天,怎麼說也該累了,會有一個好眠才是,可是你卻坐在這裏,所以身為一個美食養生專家的我,很權威的判定你跟我一樣,需要來一杯桂圓茶。」

  「給我一杯咖啡吧。我不要你當孝子,當順子就好了。」趙飛青做事情向來講求實際。

  「Fly,我不太喝咖啡的。」當順子也要看情況的,有害她身體的就不行。

  「不太喝咖啡?那你前年跑到巴西去參加那個咖啡美食大賽是在湊什麼熱鬧?你廚房裏那一整套貴得要死的咖啡機,還有櫃子裏那一袋山多斯咖啡豆是買來裝飾你美食家氣質用的嗎?」

  Fly說話總是這麼不加修飾,拆別人的台拆得毫不手軟……雖然她說的正是事實,不過看在他是她兒子的份上,她就不能說得委婉一點嗎?

  「啊?還真被我說中了?」看著兒子無言的表情,趙飛青開始有揉太陽穴的衝動了。「小騏,你是不喜歡咖啡的味道,還是不喜歡它對你美容的妨礙?」

  「都不是,一切都是為了養生。要知道,生機飲食、無毒一身輕的概念如今是美食界一致追求的目標,希望在對美食更精益求精的同時,更能讓身體獲得最好的滋養;而咖啡這種飲品,平日小小品嘗一下,對身體有益,但若是直接將咖啡當成身體唯一的水分補充來源的話,那就大大有害了。咖啡的成分……」堅定自信的口吻,完美的展現出一個國際知名美食家的風範。身為一個常常出門演講的美食家,不管是哪一種可食用的東西,都能拿出一套說詞來證明他的權威的。

  可惜這一套在趙飛青面前不管用,因為她不是一般正常的女性;再者,她不是他這張帥帥美美小白臉的粉絲;最重要的是,她生活的世界裏只有生死問題,對各種精緻的事物毫無興趣。對她來說,那是「朱門酒肉臭」的世界,一群吃飽太閑的人才會去幹的蠢事。

  所以她擺擺手,打斷他的胡扯。「雖然我現在很閑,但還不至於閑到聽你在唬斕。去端你的茶上來吧。如果你不想給我咖啡,那麼就給我一瓶礦泉水。」

  兩個失眠的人當然會繼續聊天下去,那麼適當的水分補充就是很重要的事了,向來養尊處優的金鬱騏早就覺得口乾舌燥了,當然樂於下樓端茶去;在離去之前,仍然體貼的掛記著她嘴上那支煙。問道:「真不要打火機?」

  「不用。你小子不愛我抽煙的,我至少要做到在你身邊時不抽。」

  「我不記得曾經因為自己不喜歡就要求你放棄自己的嗜好。我並沒有說過不要你抽煙吧?」金鬱騏正色道。

  「啊,「你」是沒說過,可你小子以為我看不出來你不喜歡嗎?」金鬱騏看著她好一會,才轉身下樓。

  趙飛青則對著兒子的背影微微揚起眉頭,唇邊抿著一抹意味不明的笑。

  在奉嫻統領的廚房裏,永遠可以找到美味而不容易發胖的食物。

  所以當金郁駿將桂圓茶加熱的同時,還從冰箱裏拿出了一些點心和涼拌類的小菜,找來一套精美的盤子裝盛,擺在託盤裏五顏六色的煞是好看,很能引起人的食欲。金郁騏不是廚師,但由於對美感有著天生的敏銳與追求,所以在食物的排盤上總能無師自通,弄出最好看的樣子。母子兩人靜靜的喝著各自的飲品,吃著清爽可口的食物,直到精神提振了起來,肚子也充實了之後,才開始聊起來。

  「我一直知道你很器重你的廚娘,不過倒是沒想到你會器重到將她當成未來的妻子人選。之前可是一點徵兆也沒有。」趙飛青擱下筷子之後,將丟在一旁的打火機拿了起來,有一搭沒一搭的拋著玩;而原本被她咬在嘴裏的煙,早就因為被摧殘得面目全非而在垃圾桶裏安息了。

  「如果不是發生赫澤幫這件事,讓奉嫻打算離開的話,我確實不會想到應該追求她。反正以她隨遇而安、不喜變動的個性,讓她一直留在這兒工作,直做到壽終正寢,並不是太困難的事。畢竟我是個還不錯的老闆,這裏的生活也很悠閒,她向來很滿意。」金鬱騏對自己身為雇主的優良等級很有信心,也對奉嫻閒散慣了的生活態度很是瞭解。

  「如果你只是想留著她當家人才追求她的話,她不會理你。我今天跟她聊了一下,這個小姑娘有主見得很。」

  「相處那麼多年,就算不能說完全瞭解她,至少還是知道她是怎樣的一個人。我確實是因為不想她離開才考慮追求她的。但如果不是喜歡她,又怎麼會想要跟她共同生活一輩子?我之前只是一直沒往這方面想罷了。一旦真的考慮起婚姻大事,自然就想到了她。」

  對金鬱騏來說,Fly是個可靠的長輩與友人。就是因為無法將她當成母親這個角色看待,反而能真誠的說出自己心中所想的。

  「說起來你的情史也算輝煌了,怎麼真正用來追老婆時,就沒法好好計畫一下呢?一下子就讓奉嫻看出來你追她的目的,這實在很遜。女人總是會介意一些無關緊要的小事,她大概會對你的動機不夠純粹而耿耿於懷,讓你的情路比喜馬拉雅山山路還難走。」

  「我喜歡她,這樣還不夠純粹嗎?」

  「你是先想留住她,才想到她足夠讓你喜歡到以娶她的方式留下來。女人就是會在這一點細微差異上斤斤計較。」趙飛青自己雖然從來沒有這樣的小女人家心思,但她見過各種女人跌入愛情海裏時的蠢樣,經驗的總結非常精確。

  金鬱騏摸了摸鼻子。身為一個常常扮演白馬王子兼君子牌花花公子的人,自然知道Fly的說法是對的。他道:「如果我有更多時間去計畫的話,當然可以做到圓滿。但眼下因為赫澤幫的事嚇到了奉嫻,為了不讓她走,只好倉卒的追求她了。」說到這裏,帶著一點志得意滿的笑意道:「幸好她對我並沒有那麼排斥,我會追到她的。」

  「是嗎?她似乎有別的男朋友吧?」趙飛青唇角一勾,笑得有點壞。

  金鬱騏有點驚訝。「這是她跟你說的嗎?」怎麼可能?奉嫻可不是那種跟人甫一見面就能天南地北聊得百無禁忌的人,即使Fly是一個如此善於察言觀色、對人套話的人,亦然。

  「啊……她沒有跟我說,是我查到的。」趙飛青沉吟了下,緩緩說道。

  「看來我的一切都很透明,誰都能輕易查到。」金鬱騏有些苦笑地道。

  「不高興?」挑著一邊眉毛問。

  「也不是。至少對你,不會不高興。」他對自己家人總是很寬容。

  「小騏,如果我沒有回來,你昨天打算怎麼應付你那兩個阿姨?」這個兒子雖然有些公子哥兒的浮誇個性,但本質很溫厚,比他那個披著溫文儒雅外皮的腹黑老爹貨真價實多了,可惜外表美得太孔雀,顯現不出溫潤如玉的氣質。

  而且這個小騏,也比另外一個他心胸開闊。因為心胸開闊,加上不會東想西想浪費腦細胞,又有點「天塌下來有高個子頂著」的盲目樂天,所以總是能活得很快樂。一點點小知名度,一點點眾人矚目,一點點吹捧,就能讓他躲起來樂個好久。真是容易開心的孩子。如果不是有著赫澤幫這個背景牽累,趙飛青也願意自己的兒子一生就這樣傻傻而快樂的過完二世祖人生。

  她愛著原來的那個孩子,但也喜歡這個在十歲以後被創造出來的孩子。所以她才會對奉嫻說,這是兩個兒子。對她而言,確實就是這樣的認定,並不希望在一切結束之後,其中一個會被毀滅。

  「我對這兩位阿姨很陌生,也並不太想多加接觸。如果你沒回來,而我直接面對她們的話,就只能看看她們對我要求什麼,然後提供我能夠提供的。」金鬱騏輕籲口氣,道:「她們認為鎮幫令在我這裏。但老實說,我從來不知道這是怎麼一回事。真找我要,我也拿不出來。」

  「嗯。我以前跟你說過,你十歲以前曾經被綁架過,在那段期間發生了不太好的事。將你救出來之後,你因此大病了一場,也給你看了很久的心理醫生,但你還是一直作惡夢,始終不見好轉,迫不得已給你做了一點深度修眠,所以你才會忘了許多事,包括你外婆交給你的繼承人鎮幫權杖,也讓你在催眠裏暫時忘記了,因為這樣才能保障你過上安穩的生活直到三十歲。」

  「是這樣嗎?關於催眠的事,阿姨她們也知道的吧?」很久以前確實聽過自己曾被催眠過,但那時太小,聽過也就算了,從沒深入探問,所以現在再次聽到,並且有了詳細一些的說明,金鬱騏才知道當年那場催眠有多重要──對其他人而言。

  「嗯。那時你外婆跟她們說,必須等到你三十歲,有足夠的堅強承受所有可怕記憶的衝擊;還有,可以作主自己的人生了,才能將催眠指令解除,由你決定要不要當幫主,或者經由你去選定適合的人當幫主。」趙飛青說明道。

  「哪能真的由我決定?我對赫澤幫一無所知啊。Fly,就算我再不懂黑道規矩,至少也看過黑幫電影啊,一個對幫務一無所知的人,怎麼可能被允許擁有欽點幫主這樣大的權力?」與其說金鬱騏太有自知之明,還不如說因為他對「幫主」這個身份避之唯恐不及;所以當他的年紀愈來愈逼近三十大關,腦子得空時,想的就是這件事。想的,就是如何才能徹底擺脫。他當然要說服自己的母親支持他的決定,如果Fly能支持他的話,那他的目標才有絕大的機會安全達成。

  「小駭,你對於催眠這件事討厭嗎?」

  「不會。我知道你們是為我好。而且你和爸爸從外婆那裏為我爭取到三十年的自由日子,一定很不容易,我很感激。如果解除指令能讓我想起鎮幫令放在哪,然後將這一切都解決掉的話,那就太好了。」金鬱騏很期待的笑道。

  「包括當年那些令你惡夢連連的內容也會想起呢?」

  「我已經足夠成熟了,而且一直都活得好好的,過去的事不會影響我多少。」雖然Fly從不詳細告訴他當年他被綁架時究竟遭遇了什麼,只輕描淡寫的以「黑道火拼、血肉橫飛」帶過,但那時的慘烈情況,大抵是可以想像的,他已有心理準備了。

  「你的優點就是從來不會想太多。」趙飛青跟著笑了。

  「嗯,我喜歡輕鬆的生活。」

  「如果赫澤幫的事解決了,你過回正常生活之後,還追奉嫻嗎?」

  「為什麼不追?」想要她成為家人的決心,一天比一天堅定。

  「還追什麼?家裏沒事之後,她大概就不會離開了,我看她挺滿意現在的工作,留下來養老也有可能。既然如此,你還是去完成你以前的第一個夢想吧。」

  「我以前的……第一個夢想?那是什麼?」金鬱騏很疑惑。

  「你十七、八歲那時候,不是反串京劇楊貴妃什麼的,得到第一名嗎?那時你不是跟我說你日後要找一個天仙也似的大美人來匹配你?眼下這個奉嫻,離天仙大美人的境界還有十萬八千里的距離吧?」

  「怎麼會?奉嫻長得很秀麗,而且她勝在氣質溫柔,這點非常難得,不容易在其他美女身上找到。」他以前真的對Fly說過這樣的話嗎?不記得了。不過金郁騏比較在意的是她對奉嫻容貌的批評,奉嫻雖然不是頂極大美人,卻已可以位列中等以上美女之流了;她這種美麗,很安靜,絲毫不張揚,所以乍看之下,誰都不會感到驚豔,卻是很耐看的,屬於愈看愈舒服的那種。

  「啊,情人眼裏出西施,沒藥救了。」

  「Fly !」

  「嘿,別緊張。對於你的事,任何事,只要是能讓你高興歡喜的,我都沒有意見,也不打算從現在強加我的意見在你身上,即使你是我兒子。」

  「我知道。但我會介意你不喜歡奉嫻──如果你真的不喜歡她的話。」金鬱騏小心關注著母親的表情,想從那張總是顯得深不可測的臉上找出一點端睨。

  「我應該會喜歡她吧,既然她能讓我的兒子為她神魂顛倒,早早的就被她拐走了,總是個了不起的本事。不過,我擔心的是她不喜歡你。別忘了,她是有男朋友的。」趙飛青又露出似笑非笑的表情。

  「我會追到她的──她一定會成為金太太,你等著看吧!」黑道的事,他或許沒有辦法處理,但是在愛情這一塊,他可是很有信心的。

  「當上金太太,有可能;嫁你,卻是不一定呢。」

  「這是什麼意思?」如果奉嫻當上金太太,不就是嫁給他了嗎?

  「沒什麼意思。總之,加油吧。」

  「你不可能說沒有什麼用意的話,雖然我不知道你在暗示我什麼。」金鬱騏只是不擅長思考,但他的直覺卻很敏銳。

  趙飛青低笑兩聲,卻是不肯多說了,只道:「啊,她們奉家的女孩子可不好追呢,常常都是願意生孩子不願意嫁人,所以就算她允許你上她的床,也別以為一切就十拿九穩了。」

  「她們奉家的一些傳聞我也是知道的。不過奉嫻不一樣,她不是奉家的死忠派,我一點也不擔心,就跟不擔心她有男朋友一樣。」自信滿滿。

  趙飛青笑了笑,覺得兒子吹牛的樣子很有趣,忍不住向他招招手。

  「嗯?」做什麼?金鬱騏不解的偏著臉表示疑問。

  「過來讓我抱一下。」

  「嘿!」又不是小孩子!

  趙飛青一把將他揪過來,不由分說一臂勾住他脖子,一手在他柔軟有型的頭髮上造孽,惹得金鬱騏沒有形象的哇哇大叫,卻又不敢太過掙扎,最後只好乖乖的做一回「順子」。還好現在才清晨五點,不會有人看到他堂堂一個玉樹臨風三十歲的大男人,竟然像個三歲小孩子似的,給自家媽媽摟在懷裏蹂躪,實在太損形象,傳出去就別見人了。

  待趙飛青玩得盡興之後,金郁騏一頭美麗的頭髮也被整成了前所未見的雞窩樣,對此,他也只能無語問蒼天,默默忍受了。

  「小騏……」很輕的聲音。

  雞窩頭靠在母親肩上,沒有移開,母親的雙臂還松松的圈著他的肩膀,他也就由著她了,只懶懶應著:「嗯?」

  「這些日子,你害怕嗎?」

  金鬱騏下意識要說「不怕」,但深吸了一口氣之後,緩緩吐出的卻是實話──「如果你可以把「害怕」這兩個字美化成「焦慮」的話,我會比較喜歡。」

  「啊,好吧,給你面子,你很焦慮,不是害怕。」撇撇嘴,想著這小子愛面子的毛病怎麼跟他爸一模一樣!

  「……Fly,你會失望我不夠強大嗎?或者失望我沒有雄心壯志?甚至只是遇到這樣一點小事就感到害怕?」

  「不會,你這樣就很好了。小騏,我喜歡你這樣。」她拍拍他,說的是實話。

  在趙飛青的強勢主導之下,原本駐守在金宅的人都給清走了。大宅裏一下子回到原先的清靜狀態,空氣裏再也聞不到各種煙酒味了,大宅原住民們都為之慶倖不已。雖然說還是有一些人躲在暗處保護(監視),但那至少是在宅子外了。所以這幾天,宅子裏的人心情都很愉快,空氣裏滿溢著夢幻的咖啡香和美食香。

  「你說,最近都失眠?」奉嫻正在廚房煮咖啡──這是趙飛青指定的。這位雌雄莫辨的前金夫人,可以接受兒子的規勸,不在晚上喝咖啡,但白天一定要給她準備一壺,尤其現在廚房裏有那麼好的煮咖啡器具和頂級咖啡豆的情況下,叫她成天只喝礦泉水,她會抓狂的。

  「你知道我向來一覺到天明,可是這三四天以來,每每睡到半夜就會醒來,不知道為什麼,然後就再也睡不著了……啊,小嫻,你放那麼多咖啡豆,會不會煮太多了?」閑閑沒事又不打算出門逛街血拼的公子哥兒坐在廚房的餐台邊看著奉嫻煮咖啡,並且跟她研究新食譜──關於有助眠功效的菜品。

  「放心,只煮一小壺,頂多四杯的量,不會更多了。」奉嫻瞥了他一眼,唇角帶著笑意,靜靜的煮著咖啡,一時沒空糾正他太過親密的稱呼。

  「四杯也很多了。」金鬱騏歎氣。

  「比起趙女士原本要求的四壺,我認為你該滿意她為你如此克制。」

  趙飛青的這「兩個兒子」還真有趣。眼前這個,關注的是咖啡問題,認為自家母親嗜咖啡成癮,隻身在外時,總是從早喝到晚,毫無節制,對身體不好,所以每天盯著她的飲用量,絕對不肯讓她多喝;而另一個兒子呢,卻是痛恨抽煙這種不健康的行為,只要看到老媽嘴裏叼著煙,肯定是橫眉豎眼的。

  一個兒子一種症頭,享受到擁有兩個兒子的快樂的同時,也要承受雙倍的鬱悶。

  金鬱騏一直以為每年採購回來的巴西咖啡豆是她在飲用,其實並不是;真正享用到的是那個他不知道其存在的另一位「兄弟」,他消耗了七成;然後是李哥,大概兩成;最後才是她,偶爾才喝上一杯。至於趙嫂,她除了烏龍茶外,別無愛好。她喜歡品嘗各種美味的東西,但從來不過量,也不會隨便沉迷於某種食物──她不喜歡被控制的感覺;而咖啡對她來說,不是每天的必需品,再怎麼香醇美味也一樣。

  「確實該滿意了。」歎氣。然後不放心的再三交代:「反正不管Fly怎麼對你要求,你最多每天只能給她一壺,喝完不能再續壺。」

  「您的交代,我幾時令您失望過了?老闆。」她笑看他一眼。

  「這不是身為老闆的要求,而是身為朋友的請求。你叫我名字就好,小嫻。」

  她笑笑,不答。

  「好了,我們接下來談菜品的問題。也許我們晚上的宵夜可以著重於煮一些枸杞子稀飯,或者其他有助眠效果的食材,你怎麼看?」

  「現在快冬天了,不如燉一些加了米酒的雞湯當你的宵夜。肚子不太餓時,就當暖胃的湯品來喝;比較餓時,就加一點麵條進去。可以嗎?」

  她想了一下,提議道。

  「米酒?」金鬱騏一雙好看的眉毛微微皺起。「我不喜歡喝有酒味的湯,你知道的。而且雞湯會不會太油了?」他有吃宵夜的習慣,不過一直很防範發胖。

  「冬天喝一點帶油的雞湯無礙的。而且我會在雞湯冷卻時將表面的油脂給撈掉,你不會喝到太多油。雖然會放一些米酒,不過你放心,我會煮到你喝不出酒味的。」奉嫻細細跟他解釋著。

  「喝不出酒味嗎?」考慮了一下,其實仍是想要求她不要放酒的。如果在以前,還只是純粹的雇傭關係的話,他當然會直接要求她不要放酒,但現在他正在追求她,而且人家還有個神龍見首不見尾的男友,自然得小心謹慎的算計。

  追求的本身已經夠艱辛的了,還要加上競爭這一項,金郁騏自然不得不以她的建議為優先考慮。在擄獲芳心的過程中,一點點小小的討好其實不算什麼,但日積月累下來,效果絕對是可觀的。

  「是的,我可以做到。」奉嫻自信而權威的保證。

  「我當然相信你一定可以。如果你不行,那就誰也不行了。」

  「那麼,放一點米酒,可以?」再次確認。

  「……好吧,你放。」雖然回答帶著點遲疑,但笑容可是迷人得要命。

  在他火力全開的美色下,奉嫻小小目眩了下,小心回了他一抹帶著客氣的微笑,低下頭,專心煮咖啡去。

  金郁騏很滿意的發現她確實被他小小的電到了一下。這真是不容易呢!這樣一點小小的雄性愉快,足以抵消他對於食物裏放酒的不快了,所以他心情又好了起來,端起茶杯,在咖啡香裏靜靜喝著自己的熏衣草茶,吃著她早上剛做好的手工餅乾,覺得餅乾裏的巧克力碎片和榛果粒吃起來真是美味極了!

  吃著美食,欣賞著佳人,在寧謐的氣氛裏想著自己的心事,有種愉快舒適的感覺,感覺可以就這樣過完一輩子。

  最近不知道為什麼,就是對酒很抗拒。本來就對酒沒好感的,平常也只在交際應酬的場合喝幾口,為的還是表現出貴公子的品味氣質。死愛面子活受罪,喝一口知名美酒,嘴裏滔滔不絕的向每一個傾聽者背誦出此名酒的來歷特色,再給個幾句經典品評,以撐住自己極品美食家的頭銜。這是他樂此不疲的遊戲,但事實上就算他可以背出所有關於酒的優點,也還是一直沒愛上酒這樣的東西。

  以前沒愛上,對酒的感覺不好也不壞;每年都訂閱歐洲的美酒雜誌,為的也不過是吸收新資訊,確認新潮流方向,好在每一次宴會時出出鋒頭而已。而這幾天,卻是對酒起了一點厭惡排斥的感覺……會不會是上次因為心煩跑到秘密小公寓去喝悶酒,造成的後遺症?好像……很有可能。

  但……怎麼會產生如此嚴重的後遺症?

  真是太奇怪了。

  金鬱騏並不知道,當他一個人擺著帥帥的pose陷入難得的思索狀態無法自拔時,熱%書M吧*獨5家(制/作看起來正忙得不亦樂乎的奉嫻正在悄悄偷眼看他,眼中閃著意味不明的光芒,然後轉頭看向廚櫃裏的米酒,目光更堅定了……她今晚一定要放倒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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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31 11:46:13 |只看該作者
第八章
平常「他」不出現是很正常的事,但在趙飛青回國的情況下,他躲著不出來就太奇怪了。自從那天被趙飛青一腳踹出來之後,接下來五天,他就再也沒出現;這樣不合理的事,奉嫻怎麼想都不對勁,再聽到金鬱騏說著失眠的困擾,心中就猜了個八九不離十了。

  他出不來。

  為了證實這個猜測,奉嫻拿了半瓶米酒加在雞湯裏,晚上就成功的放倒了金鬱騏;然後,不用等到三更半夜,「他」就出來了。

  只要認識這「兩個人」的人,都會為「他們」的神奇之處嘖嘖稱奇不已。明明是同一具身體,愛好性格竟能這樣南轅北轍。性格上就不說了,畢竟在這方面的專業理論,已經有人做了詳細的解答,雙重性格或多重性格是一種被證實了的合理存在;但截然不同的愛好,就很奇怪了。

  美食家金公子喜歡甜食與香酥油炸類食品,不愛酒,也不愛咖啡,喜歡將自己打扮得光鮮亮麗,渾身散發出有品味的貴公子味道,最好永遠是人群裏的焦點人物;而赫澤幫目前的繼承人金先生則討厭甜食討厭油炸類食品,喜歡美酒,也嗜咖啡。若有機會自行選擇外出服裝,絕對只挑黑白這兩種顏色的衣服,款式簡單到不脫T恤牛仔褲等容易活動、不必講究搭配的這些選擇;站在人群裏習慣將自己的氣息隱藏起來,自然不會讓自己顯得花枝招展。

  不得不說,即使是同樣一張臉,穿著相同衣服,散發出的氣質就是可以這麼截然不同,俊美程度也有很大的落差。「貴公子」和「男人味」其實通常是互相抵觸的。一個是精雕細琢的成果,一個是渾然天成的氣勢。

  金公子永遠俊美得光彩逼人,渾身上下閃著明星味,像是隨時準備好上電視供世人瞻仰,走到哪陽光跟著燦斕到哪兒;而,金先生一出現,太陽馬上躲到烏雲裏,即使穿著再明亮的衣服,一張白裏透紅的美臉再怎麼秀色可餐,也抵不過渾身散發出來的北極冰山寒氣,這寒氣將美貌推擠得黯然失色不說,還讓人下意識的為保小命而不敢仰視,全繞著他走,自然沒有機會讚歎他的美貌,接著拜倒在他手工精製的西裝褲下……「你來了?」奉嫻柔聲打招呼。

  「嗯。」帶著點鬱悶的應聲。現在是晚上十點。奉嫻看著牆上的鐘,再次做了確認。金大少果然是沒有一點酒量啊,九點半喝完雞湯,十點就掛在床上不省人事,真是太神奇了。嗯……至少,明天醒來,他不會再抱怨失眠了吧?

  金先生來到她的房間,一點也不客氣的往她床上一躺,非常自在的樣子,沒半點登徒子采花賊應有的心虛,理所當然的態度簡直像是回到自己房間似的。

  「你在忙什麼?」他問。

  「在打月志報告。」她的手提電腦展開在梳粧檯前,雙手不停的劈哩啪啦打字。剛先完澡,頭上盤著一條毛巾,臉上抹著一層透明保濕面膜正等著被肌膚吸收,腳上踩著足部按摩器,一副全身上下都在忙的樣子。

  「要幫忙嗎?」他只是意思意思問一下。

  「不用了,再一下子就好。」她也知道他沒半點誠意,啾了他一眼,道:「我在廚房餐台那邊溫了半壺咖啡,還做了一點鹹的點心,你要不要先去吃一點?」

  「拿來你這裏喝?」

  考慮了一下,勉強點頭。「好,這次可以。」雖然她一向不將食物拿到房裏食用,但看在他心情不好的份上,就順著他一點吧,這些日子他一定悶壞了。

  「等會上來我幫你吹頭髮。」他起身,想親吻她,卻讓她臉上的面膜給阻止了,最後那記吻只好落在頸後。

  金先生走進廚房時,就見到趙飛青懶懶的倚著餐台,手指勾著一杯咖啡,正滿臉享受的半眯著眼,那飄飄欲仙的神態簡直跟吸毒者沒兩樣。

  見到他來,她只頓了兩秒,就揚眉打招呼:

  「好久不見啊,兒子。那天不過是運動那麼一下子,就累得你昏睡五天嗎?」

  「好久不見,老媽。」他瞥了眼已經被喝光的咖啡。

  「嗯?」挑眉。不記得這個兒子曾經批評過她對咖啡的嗜用量。

  「你喝光我的咖啡了。」他陳述事實。

  「咦?」這是幫她兒子準備的嗎?

  也沒再說些什麼,逕自走到放置咖啡用品的櫃子前,拿出咖啡機,取出咖啡豆,架式很清楚,自己動手煮。

  「你會操作這些亂七八糟的?」

  「那是自然。」這一套器具雖然是金鬱騏那個公子哥基於面子心態而買回來打算擺著好看的,但確實正合他的心意。與奉嫻一同研究出如何利用這一套器具煮出美味咖啡之後,每次只要他醒來,必定親自動手者一上一壺。

  「小騏說他晚上只要喝到一口咖啡就睡不著。」

  「哼。」那公子哥睡前除了麥芽牛奶外,喝什麼不會失眠l ?

  「但你不會,真有趣。」

  「很榮幸娛樂了你。」

  「這就是生兒子的好處啊。」

  終於煮好一壺咖啡之後,金先生很大方的舉著咖啡壺問她:「還要嗎?」

  「再給我半壺。」餐臺上的點心已經被她掃蕩一空,咖啡當然早就被兩三口喝完了。

  他取來一隻馬克杯,給自己倒去三分之一壺,剩下的就留給母親。

  「赫澤幫那邊的事怎麼樣了?」將母親的咖啡杯倒滿之後,他問。

  「你那三個阿姨初步決定先將你的催眠指令給解了。不過可惜一直找不齊當年那幾個幫你催眠的人,目前只好朝懂得那種催眠方法的人去找,聽說很有機會找到。」似笑非笑的說明情況。

  金鬱騏抿了口咖啡,沒說話。

  「喂,兒子,你老實告訴我,你是不是什麼都記起來了?包括那個小丫頭出現之前,我們給你做的遺忘催眠,都解開了是吧?」趙飛青問道。

  「我記得許多事,但不確定自己記得的是不是全部。」

  「別這麼記恨,痛快回個是或不是,對你來說有那麼難嗎?」

  「抱歉,我一點也不可愛。」冷哼。

  「啊,別跟小騏吃醋,如果你很難將他當弟弟看,那就把他當自己看好了。無論怎麼說,那還是你。」

  橫她一眼,話都懶得說。

  「平常小騏做的所有事情你都知道嗎?」

  「不一定。」有時他的意識也在休息,除非特意保持警覺。

  「你有試過跟他溝通過嗎?」

  「哼。」

  那就是沒有了。這小子就是彆扭。趙飛青撇撇嘴,想著這臭脾氣到底像誰?啊,一定是像他那個固執得要命的外婆!

  「你想起鎮幫令的事情了嗎?」

  「沒有。我沒印象。」金鬱騏淡淡道:「若不是我還有一部分記憶缺失,就是那東西從來與我無關。」

  「這樣啊……」修長有力的手指在桌上漫不經心的敲著。

  「我上去了,小嫻在上面等我。」捧著馬克杯,打算上樓去也。

  趙飛青點點頭,直到兒子走到廚房門口,才帶著點調笑的丟去一句:「兒子,對於小騏的追求宣言,你怎麼看?」

  她的兒子理都不理她,連腳步也沒有稍作停留。

  「如果那小丫頭也愛上了小騏,你會吃醋嗎?」又來一句。

  這時她兒子已經從樓梯的轉角處消失了。

  「嘖──這年頭扮酷裝冰塊已經沒有市場了,了不了啊你,兒子。」撇嘴,一大口就將滿杯的咖啡喝光。牛飲完後,發出心滿意足的「啊」一聲歎息。

  金鬱騏再次進入奉嫻的閨房時,她已經做完臉部保養,正在吹幹頭髮。

  他將馬克杯擱在一旁的五斗櫃上,走到她身後,環住她纖細的腰,整張臉埋進她泛著淡淡檸檬香的秀髮裏。「已經吹幹了啊,怎麼不等我上來?」

  她揚揚眉,不答。不好意思明白告訴他:她對他的手藝沒信心,擔心被他服務過後,原本豐厚的秀髮會變成稀稀疏疏的稻草。如果體貼只會造成災難,那麼心領了就好。

  「很香。」他道。

  奉嫻收起吹風機,從梳粧檯的鏡子裏看著他,感覺他心情本來就不太好,下樓十分鐘之後再上來,似乎變得更加不好了。於是輕聲問:

  「怎麼了?」

  「嫻。」

  他低沉的聲線從她秀髮裏傳來,鼻息吹拂著她最敏感的耳後方,讓她不由自主的微微顫抖起來,連同那帶著共鳴的聲音,一路抖進了心湖的最深處。

  「嗯?」她不穩的回應聲洩露了她的情緒。

  「我會吃醋。」

  「什麼?」

  「如果你喜歡上那個公子哥,我會吃醋。」

  這樣的表白方式,真是太彆扭了啊……她忍不出微笑起來,雖然沒有笑出聲音,但還是被他敏銳的捕捉到了,一雙與平日貴公子金郁騏截然不同的冷銳眼神正充滿氣勢的從鏡子裏逼視她。「我不記得自己說了笑話。」

  「嗯,我只是覺得你的甜言蜜語很有創意。」她慎重的點點頭。

  他瞪她。

  「難道這不是甜言蜜語,而是真正字面上的意思?」她好驚訝的樣子。

  他還是瞪她。

  「你怎麼老跟自己過不去呢?」歎氣。

  他哼。

  「鬱騏,」她的手指在鏡面上沿著他臉部的輪廓輕輕描繪,輕輕叫著他的名字。「你無需對我患得患失的啊……」

  她總是叫平日的金鬱騏為「老闆」、「金先生」,就算他今天不經她同意,叫她小嫻,也順理成章的要求她叫他名字,但她就是沒有叫出口。

  對她來說,在現在、此刻,鬱騏這個名字,是屬於眼前這個人的。

  如果說金大少的缺點是想得太少,那麼金准幫主的缺點就是想得太多。無知與鑽牛角尖之間,黑白分明到無法融合成和諧的灰色地帶。

  「你怎麼看待我跟他?」他問。

  「以後,或許你跟他會融洽相處為「我們」,但現在,還不是。」

  「有什麼不同?」這個說法並不能令他滿意,他從來不是好打發的人。

  「不同在於……」她低笑,但笑聲很快轉變為細細的抽氣聲──因為他竟然半帶懲罰性質的輕輕咬住她耳垂,咬了不鬆口不說,還以他邪惡的舌頭舔舐著,害她全身上下所有末梢神經都驚得一陣陣發麻,整個人虛軟而飄浮,只能無力的靠著他,任他為所欲為。

  「不同在於什麼?嗯?」沉沉的鼻音,可見受影響的人不只是她。

  「不同在於……哎,你放開啦……」她的低斥聲嬌嬌的,一點力道都沒有。「你這樣……我怎麼說!」輕喘。

  「你說你的,我忙我的,又還沒吻上你的唇,沒人阻止你說話。」一雙不安分的大手已然探進她睡衣下擺,在她柔嫩的肌膚上滑動,被撫過的每個地方,先是戰慄的浮起一顆顆小疙瘩,然後熱得像在燃燒……「無賴!」她罵。無力的雙手搭在他手臂上,想要阻止,卻是一點力道都使不出來。

  「怎麼罵人了?我最溫柔的嫻?」

  「你……適可而止一點!不是……還要談話嗎……」從鏡子裏看到自己的睡衣已經岌岌可危到幾乎脫離她而去,兩人的交纏更加火熱,衣衫半褪的兩人,在鏡子裏呈現出一種難以想像……甚至教她不敢睜著眼看的色情畫面……她暗自呻吟一聲,逃避現實的閉上眼睛,然而身體上傳來的戰慄感卻更加清晰了……不行,一定要阻止……他終於稍稍放開對她的糾纏,她松了口氣,以為他冷靜下來了,但那只不過是她的錯覺罷了,放鬆了的那口氣還沒來得及吐出去,她人已被轉了過來,接著兩隻有力的手臂牢牢將她鎖進懷裏,連唯一自由的嘴,都被火熱的封印住了……身體的自由全面潰散,堅守清明的思緒陷入淩亂,這個男人以行動向她宣告他對她的身心擁有權不容侵犯,拒絕分享!

  啊……真是太張狂了。這傢伙竟敢選擇性遺忘兩人說好了只是地下情人的關係!

  現在表現得像個名正言順的吃醋丈夫是怎樣?誰給了他權利?

  奉嫻很想罵人,很想揪著他的頭髮好生理論一番,但他一點機會也不給她,在她用力推著他胸膛時,他很壞心的順著她的力道將她往床上撲去。

  「唔!」被壓在床墊和他之間的奉嫻,覺得自己霎時被壓搾成一張紙片,整個人都扁掉了。恨恨的抗議,一雙小手掙脫出他雙臂的環抱之後,對著他堅實的背狂砸小粉拳。

  「我喜歡你狂野的樣子……」他低低笑道,灼熱的鼻息噴在她頸上。「只屬於我的……」

  「閉、閉嘴!」她沙啞地罵人。

  「說愛我,嫻。」他雙手在她光裸的玉體上肆虐,為所欲為;帶著烈火的吻也從她高挺的胸房再輾轉吻回臉上,已經快要攻佔上她的唇了……她的小嘴除了急促的喘息之外,沒能做其他的事。

  「說愛我。」他吻住她的唇,攪麻了她的舌還不滿足,竟還以牙齒玩咬著她的唇瓣,不管她怎麼搖頭閃躲,就是沒法擺脫他的糾纏。

  「……不。」她拒絕被脅迫。

  「說。」他怎麼能容她拒絕。

  「你、你這是犯規……我們說好的……那時就……說好的了……」

  「說好什麼?」他很賴皮的問。

  「你怎麼敢這麼說……」可惡!

  「我被催眠失憶了,這是後遺症。」再吻。

  「你還可以更無恥一點嗎?」她氣得抬腿想踢開他。踢人未果,反而陷入更加危險的狀態。就在她警覺的要翻身離他遠一點時,他低啞的回了一聲:

  「可以。」然後她所有的神智突然斷了線,在一波狂猛撲來的激情海嘯中滅頂,什麼也說不出口,什麼也沒法想了,一切只能任由本能去主導,在驚濤駭浪中任憑衝擊擺蕩……「說愛我吧,嫻……」

  那麼強勢的命令,竟令她聽到卑微的渴望……「我愛你……」

  「愛的是哪個我?」

  「笨蛋!」她罵,舉高雙手環住他肩,將他用力拉近,主動吻住他。

  在每個換氣的空檔,都不忘要再罵一句笨蛋,然後,被他狠狠的報復了……再次醒來,是清晨五點。

  她其實很困,恨不得再睡上十個小時;但看著他始終清明的眼,半靠在床頭望著她的樣子,不由得心頭一軟,勉力振作,不睡了。放縱了大半夜的激情消耗掉了他們的體力以及滿足了久曠的欲望,兩人終於可以心平氣和的蓋棉被純聊天,不會再輕易的講不到三言兩語就被肉體的渴望偏離了重點,不由自主的向欲望投降。

  當然,話題不免還是繞在金公子身上打轉。奉嫻是出於好奇,金先生則是因為介意。既然如此,就沒有閃躲的必要,該好好談個清楚才是。

  「怎麼會突然這麼介意他呢?你二十年來都不怎麼提他的。」她的情夫大人向來心高氣傲目中無人,最瞧不起金公子那樣的二世祖人物,尤其痛恨他那愛出鋒頭、老是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娘娘腔樣。

  當然,無需他親口發出嚴厲批評,奉嫻就能從他滿是鄙視的目光中讀出他的不屑。這位情夫大人是談也不想談的,怎麼還會浪費口水批評他。

  「因為你認為他有趣,你還讓他牽了你的手。」

  「我沒有辦法太過排斥他,那是你的身體啊,我已經沒辦法排斥了。」

  「所以如果以後他吻你、抱你,也可以了?」

  她想了下,搖頭。「以後不知道,現在還不行。」

  他不說話,低頭狠狠吻了她好久,直到她快窒息了才放開她。

  「不要把你的煩惱變成我的煩惱。你跟他好好的把這件事解決吧!至於我跟你的問題,我覺得比較重要。」

  「什麼問題?」他問。

  她在回答之前,兩手的拇指與食指同時發力,往他兩邊的腰側擰出一團相對柔軟的肉扭來扭去的蹂躪。金鬱騏只是輕輕倒抽一口氣後,也就由她去洩恨了。

  「居然逼我說我愛你!你忘了我們當初說好只當情人不說愛的嗎?現在這樣又算什麼?」她質問。

  「當初如果不那麼說,你會跟我在一起嗎?」這個長著一張賢妻良母臉的女人,從來就沒打算認真對待她的愛情以及婚姻。

  或許,不會。奉嫻在心底給著答案,但這答案並不是那麼肯定。

  「不過,當年那些話都是出於真心,只是,人總是會變的。」

  「這樣……太沒有信用了。」她弱弱地批評著。

  奉嫻本來並不打算跟任何男人有所糾葛,當初接受了金鬱騏,除了兩人很熟、他是她人生中最熟悉的異性外,最重要的一點是──他常常懶得出來。兩人可以在相見時很熱烈的糾纏,但他不會黏著她,不會在她生活裏占去太多時間,不會在她生命裏占去太大的位置。說他是個大活人吧,他卻常常活得像個來去無蹤的鬼。對於金鬱騏這具身體,現在這個傢伙是有優先使用權的,但為著當年的那點過不去的心結,抑鬱難解,將自己宅在意識深處,一副自暴自棄又頹廢的樣子。戚覺上他一輩子都不打算讓金公子知道他的存在,也懶得出來宣示主權,似乎就這樣消失也沒關係。

  所以,那年,當他吻上她的唇,半認真半玩笑的問她:「我們當情人好嗎?」

  她愣了下,回答他:「好啊,就當情人,不許說愛來愛去的噁心話。」那時只想著反正他不會常常出現,她有情人的同時,還可能得到最大限度的自由。

  奉嫻的人生大願是世界和平,人生期許是與任何人事物都保持在最低限度的接觸。對奉氏是這樣,對情人也是這樣。不是因為自由萬歲,而是純粹不想跟這個世界互動太多。

  他跟她,都有點厭世的情緒。這或許正是他們會走在一起的原因吧。

  「嫻,我沒想到有一天我會希望我們之間不僅止於是可以上床的情人,而會對你渴望更多。二十年來,在這個世界上,能證明我存在的只有你,讓我願意醒來。很多時候,我都覺得自己已經消失了。」

  「鬱騏……不要用煽情的話來挑撥我的心。在現在這種時間,在我腦袋不能正常思考的情況下,我會被你輕易拐掉的。」她伸手搗住他嘴。「你才不會。你太清醒,誰也拐不了你。」他握住她手,輕輕吻著。

  「我可沒你這麼有信心。你不知道女人一談到感情,最容易犯兩種病嗎?」

  「什麼病?」他饒富興致的問。

  「「白馬王子病」和「聖母病」。」她一臉正經,說得很權威。

  他被她的樣子逗笑。「願聞其詳。」

  「正好可以拿你和我老闆做例子。」奉嫻輕笑一聲,接著道:「我家老闆,雖然不具有愛情小說裏形容的家財萬貫事業有成全球排名一百大的商業皇帝身份,但從他俊美的外表、優雅的儀態兼豐厚的身家來說,也算是一名白馬王子了。他這樣的人,是懷春少女心目中患上「白馬王子病」的最佳典型。英俊瀟灑、溫柔體貼、出手闊綽、出入名車接送、隨時創造浪漫情境,讓女人臉上有光,走路有風,被全世界的女人又羨又妒,滿足了女性心中最美麗的夢想。」

  「哼。」

  「而你,一個黑社會出身的孤傲男子,身世複雜,經歷離奇,一張俊美的臉長年被陰沉冷酷的寒霜給塑成了生人勿近的氣場,顯得無比危險邪魅,讓人無法接近的同時,又不由自主的被深深吸引著。深信在這樣堅硬難親的表相下,一定有著一段悲傷的往事,像道永不癒合的傷口,始終在心底深處淌著血,就等著一名聖母張開柔軟而溫暖的懷抱,將你這塊寒冰給融化成春風,給你最欠缺最渴求的愛。女人會瘋狂愛上你,那便是「聖母病」了。」

  這個「無比危險邪魅的男子」終於忍不住朝她丟來一記白眼,連哼也懶得哼出一聲了。

  「嘿,給點反應嘛。這兩樣偉大的病症都為同一個你而產生,你不覺得很榮幸嗎?」她笑得好溫柔,輕聲細語得幾乎聽不出她是在椰愉。

  見鬼的榮幸。不睬她。只問:「你想犯「白馬王子病」還是「聖母病」?」

  奉嫻與他雙眼對上,發現他眼中隱隱的期待,於是也半帶玩笑半認真地道:

  「原本我哪種病都不想要,可,若是非接受不可,逃也逃不掉的話,那我就……都要了。」

  「真貪心。」沒有氣怒,沒有以吻為懲再次宣告主權什麼的,他只淡淡的這麼說著。

  「當年我們決定當情人時,你就應該想到可能要面對的結局。」她溫柔地說著冷酷的話。

  「是啊,你總是在每一次分別時說再見。」

  「因為我總認為每一次相見都是最後一次了。」

  在他二十歲、她十六歲那年,他不再滿足於只當她世上唯一的知己好友、唯一知道他存在的人,以及,唯一能夠喚醒他的人。所以他從美國飛回來,就為了見她一面。等在她的學校外頭,明知道她四點半才放學,但他卻在十二點鐘離開機場之後,就驅車過來,像根電線桿似的傻傻杵著,直到被她發現,被她領回她租賃的小套房,才又像個人樣的活了過來。

  金鬱騏這個身份、名字、一切,是屬於他的;但他常常處於將一切毀滅的衝動情緒中。如果再不抓住些什麼的話……再不讓自己對這世界產生一絲絲留戀的話,他若不是真的將自己毀滅掉,就是去毀滅所有看到的一切。

  抓住她、強勢要她當他的情人,不過像是瀕死之人的迥光返照,帶著深深的不甘心,卻又無力阻止正在消逝的一切,只能以擷取到一時的痛與快,來證明些什麼。

  那時,他其實是已經放棄自己了……奉嫻會同意他的要求,可不是什麼聖母病發作;她也不過是會對男女之情好奇,卻不願為此惹上擺脫不掉的麻煩罷了。她愛好世界和平,討厭一切可能的麻煩。如果不會造成麻煩的話,再怎麼離經叛道的事,她都敢做的。

  如果最後的最後,他放棄了自己的存在,那麼,他會是她理想的情人。

  誰也不想要天長地久,只願一晌貪歡。

  他和她,都認為結局只會如此。

  他們只有一時一刻,不會一生一世。

  他們只在黑暗裏擁抱,不會在陽光下微笑。

  他消逝也了好,存在也好,並不關她的事。只要兩人相處時還能熱烈的擁抱就好。

  她是否還依然淡漠如斯,誰也不確定;但他已經不再是當年那個頹廢陰暗到想將自己消滅掉的人了。

  當他不再是那樣的人時,就不會允許她逍遙自在的置身事外。

  「嫻。」他起身下床穿衣。天已經亮了,而他的腦袋漸漸有絲恍惚,這是另一個人格將要醒來的徵兆,所以他得回房了。

  「嗯?」她懶懶的側躺在床上,眯著眼欣賞美男穿衣。

  「我愛你。」

  她頓了頓,腦袋當機了好久,才臉色發青地澀聲道:「這是我聽過最可怕的威脅了。」

  「很高興你清楚我的意思。」愉快的吻了她一下,算是Kiss Bye,走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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