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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婚姻制度 - 賽夏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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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驛動的心
時間:
2011-3-9 16:16:50
標題:
婚姻制度 - 賽夏族
早期族人的適婚年齡為男子在20-30歲之間,女子則在17-18之間,其適配方式則是以年齡相若或者是男長女小為主,在結婚之前則必需先行訂婚,並於訂婚2-3年內擇期完婚。古代的賽夏族人婚姻為一夫一妻制,同時也有交換婚和勞役婚等,但並無招贅的制度;交換婚係指雙方以姐妹互換,雖然在訂婚時決定互換,但二者不必然同時舉行婚禮,且婚禮分開舉行。更早之前也出現過搶劫婚,日據之前盛行交換婚,其次為買賣婚與勞役婚;現今,交換婚改為嫁娶婚而招贅替代了勞役婚,至於買賣婚則存於異族通婚之中。同時,賽夏族通行民族外婚,其東有泰雅族、西有客家族;在東邊雖然不禁止同泰雅族通婚,但同族女人外嫁到泰雅族的很少,而泰雅族一樣不禁止同客家族通婚,但情況相反為泰雅族女人外嫁到客家族的很多。在婚姻禁忌方面,各戶之間都有其屬性禁止同姓之間通婚,原因在於賽夏族人認為同姓即同一祖先源流;而離婚喪偶者三年後可再嫁娶,婦人須先返回母家後才可改嫁,且子女須留在前夫家,但稚齡需撫養者稍大則需歸還前夫家。
在賽夏族社會中的性別關係上,女孩雖然會因結婚進入一個不同姓氏的家庭成為夫家的人,但她一生都保留著生家的姓氏,永遠屬於生家姓氏團體的一員。當丈夫過世即使有自己親生的兒子,在服喪期滿仍必須回到生家。自己死亡時,因為異姓的人不能碰觸遺體,不同姓氏的丈夫與子女只能找來與其生家同姓的人處理,因此有些女性病危知其時日不多時,常會請娘家的人將她帶回去;夫家對女性而言,似乎只是丈夫在世時的暫時居所,最終她還是要在生家塵埃落定。賽夏女性的一生看似如塵埃般輕飄飄,但自結婚到死亡,夫家大小的健康與幸福,都維繫在她與娘家的關係;新婚後回娘家,頭胎的孩子落地也要回娘家,等子女都長大成人更要回娘家,死後丈夫還要攜帶子女回娘家;在每一次回娘家的儀式中,都期待妻子娘家的長老帶給家人更多的祝福。而繼承父親姓氏的賽夏男性,在異姓母親和妻子的照顧祝福下,期待自己成為家人與同姓族人中的那一把強而有力者,但願最後沒有意外死亡淪為惡靈,而可以善終成為善靈,成為日後可以保護子孫的祖靈。如果生命旅程中還可以在胸前刺上只有獵頭勇士才配刺的胸紋,那此生更了無遺憾。
轉自:原住民數位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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