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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行車記錄器拍違規? [列印本頁]

作者: NilsonKANE    時間: 2011-3-18 01:49:08     標題: 行車記錄器拍違規?

看到新聞報導說有越來越多人用行車記錄器檢舉違規,再從中獲得酬勞
各位覺得這是好現象嗎? 雖然說不違規就不會被檢舉,不過我還是覺得這樣不太好
因為如果隨便都能檢舉違規,那警察是不是能裁掉一些人以減少開支?
反正有民眾會檢舉就好了阿!
警察偷拍違規都會被抗議了,為什麼行車記錄器拍到的就不會被抗議?
我不知道有人在拍應該就算是偷拍吧!
現在行車記錄器的實際功用已經和當初設計時有出入了
已經不是用來保障自身權益了
我是覺得這樣不好啦!
各位覺得呢?
作者: AGGOGO    時間: 2011-3-18 02:48:27

我也覺得不是好現象
行車記錄器我想最好的用意就是保護自己的權益
而不是自己的利益

現在一堆白爛上傳行車記錄器的短片到youtube去
不管是不是檢舉  總覺得好像大驚小怪
標題就是很聳動的如 差點回不了家 或是 鬼門關前繞一圈....之類的
你點進去看是白爛到不行的一段短片

總而言之
小弟我也跟版大一樣的看法!!
作者: 雷蒙    時間: 2011-3-18 10:04:07

那安裝行車記錄器的車慢速龜在內線那能不能請移駕到外線去
免得自己心臟受不了又無法接受別人閃燈超車
又要說是別人的行為造成自己鬼門關前走一圈

請記得高速公路內線是超車道,請以最高限速巡弋(二高110km+10km)且超完車後離開超車道
真是受夠了這些人,每每po上去的就是一些白爛的影片,卻沒好好檢討自己本身
作者: 紅豆麵包    時間: 2011-3-18 13:51:03

行車記錄器
真的很好用
但太好用的關西
也就造成很多人不必要的困擾
作者: kofboy12    時間: 2011-3-18 14:20:54

現在行車記錄器變的蠻普遍的,幾乎快要每台車都有裝了.
好處是在事故的釐清有了很大的幫助.
但因為太普遍了,也變成了檢舉違規的利器.
雖然這樣會變成大家的困擾,不過這也會使人收歛一點不敢做壞事.
也算是維謢社會治安的一大好處.
作者: BIGBBB    時間: 2011-3-18 15:45:38

我也有裝~只是為了保護自已用的~
檢舉?!我沒興趣.......
作者: 上正    時間: 2011-3-19 16:16:41

檢舉的問題之前新聞就有報啦

是沒獎金的

偷拍??  

裝行車記錄器的出發點是保障自己利益

而不是妨害他人祕密(沒有特定目標)

哪來偷拍??
作者: NilsonKANE    時間: 2011-3-20 17:34:46     標題: 回覆 #8 上正 的帖子

如果是檢舉亂丟菸蒂亂丟垃圾的話,我確定是可以拿到酬勞的
之前新聞有說有人靠這個月入二十萬
對~出發點一定是保障自己利益
可是如果是用來檢舉的話不就是變相的偷拍嗎?
在路上所有的照相機和攝影機如果會用來開罰單
一定會提前告知駕駛人   可是如果是被人家的行車紀錄器拍到
駕駛人根本不會事先知道   沒辦法事先預防
在不知情的狀況下被拍   感覺起來跟偷拍是沒有兩樣的
作者: NO9999    時間: 2011-3-20 23:29:50

老實說喔  我覺得挺棒的阿  我有抽菸 有時候也會騎機車

確實看到那些在清晨打掃馬路的老人家 很可憐ㄟ

寒流來 還是要掃  下大雨..等等  違規就是違規  只能說 獎金制度 或許惹人非議

但是我很贊成  事實上 我曾經騎機車 被某人拍照檢舉說煙霧太大

要去驗車  我也很無言 但是轉頭看看那些 被圍規的人撞到 或是打掃的人

我覺得 應該的  沒有獎金制度 誰要檢舉 不可能   為了台灣更好  自己不要違規啦

行車紀錄器 非常好用  絕對都要裝啦  

言歸正傳 有心人 連手機 他也會拍阿 不是嗎   (別罵我喔 我的感想罷了)
作者: Dino    時間: 2011-3-21 10:32:36

說實在的,台灣人真的自由的太過度了,
而且經常自我放任的犯些小過,然後再為自己找一些似是而非的理由來合理化自己的過錯.
古人說:"勿以惡小而為之",結果現在的台灣人是"以為惡小而常為".
就好比違規取締告發這種事情來講,
明明就是自己任意違規在先,被告發受罰了才在喊政府搶錢.
再來指責別人裝行車記錄器檢舉是為了牟"私利"
請問,有人拿著刀槍架在你脖子上叫你違規嗎?
台灣人的教育失敗到讓時下的人犯了錯不但不懂得自我反省,反而還怨東怪西的.
已經到了連最基本的羞恥之心都沒有的地步了.
看看這次日本震災後的那段公路上行車的影片,
明明對向車道空無人車,可是就不會有"自以為聰明"的駕駛人違規逆向佔用.
再對照我們台灣人的開車惡習,真覺得台灣人開車的習慣就像蠻荒民族文明一樣的落後.
看到一堆人指責有人藉用行車記錄器拍下別人違規檢舉牟利的事情時,
我卻只覺得這些人病的太可悲了,
你要是遵循交通規則行車,哪怕是滿街都是違規照相機又何妨?!
作者: 上正    時間: 2011-3-21 14:25:44

原帖由 NilsonKANE 於 2011-3-20 17:34 發表
如果是檢舉亂丟菸蒂亂丟垃圾的話,我確定是可以拿到酬勞的
之前新聞有說有人靠這個月入二十萬
對~出發點一定是保障自己利益
可是如果是用來檢舉的話不就是變相的偷拍嗎?
在路上所有的照相機和攝影機如果會用來開罰單
...



依刑法第三百十五條之一之規定「有左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或談話者。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或談話者。」以「針孔攝影機」偷拍「他人之非公開之活動」﹐就可能構成前述罪責。


先不用急著解釋這段文字
一個訴訟案件要成立   需有原告和被告
你連誰偷拍你都不知道了    那你要告誰??

更何況違規的行為就已經違法在先了    要如何反告檢舉的人?
你有聽過小偷闖空門   被屋主當場捉到    然後限制他的行動
然後小偷反告屋主防害人身自由的嗎???
作者: s543    時間: 2011-3-24 07:59:48

此風不可長
故意開慢引誘他人犯罪
在來從中獲利
立法院應該要立法管管
作者: 廷緯    時間: 2011-3-25 09:30:55

行車記錄器原本是利益良善的東西,
但是有些人就是居心叵測亂用一通
還檢舉,有那個閒工夫歐
作者: wdy20    時間: 2011-3-27 22:25:22

真的是這樣子

人常常因為一時的方便

或者是趕時間造成大家的不便

而很容易就違規了

感覺上有了這些愛檢舉的人士

似乎開車上路就多了一份壓力

不過話說回來

也趁這個幾乎快要人車一台行車記錄器的時候

好好調整一下自己不好的行車習慣吧

這樣馬路也會多了一份和樂
作者: 骨灰級玩家    時間: 2011-3-28 22:31:11

現在幾乎是10輛車有8輛裝行車紀錄器了~每每從電視新聞上看到
有民眾的行車紀錄器拍到了有客運逆向行駛的,有肇事逃逸的,有超高超載的...
等等..太多太多了~為什麼會有這麼多脫序的事情!!
因為現在的駕駛人都缺乏開車道德了!才會有這些事件層出不窮~
我想這樣應該會多少有警惕作用吧!!(心理安慰)
作者: peer355    時間: 2011-3-30 11:43:06

全民公敵處處有行車紀錄器好可怕
作者: 7533961    時間: 2011-4-1 00:29:58

奉公守法哪會怕他去拍啥然後被檢舉~~
自己本身違規就是要檢討了而不是埋怨什麼~~
作者: 機動戰士    時間: 2011-4-4 00:45:27

我們國家的政客做了一件很蠢的事.......就是立法通過了那個抓扒子法案...(個資法其中的人肉搜索除罪化).....
當初的立法主張立意很好......為充份能保護弱勢及抑止不良風氣...維護治安.
但是這些人沒有想到一件事........証據是能製造的.証據也能佈局設計的.....當全民起而效之的時候...也代表了私刑時代的來臨.
為什麼呢?
如果某甲和某乙有嫌隙....某甲設局製造對某乙不良的社會案件,經過媒體渲染後變成一個全民關注的案子.但是當法律介入調查後,某乙實際犯行並非如媒體渲染的誇大,因而從輕量刑.當全民期待差生重大差異時,再經媒體刻意化挑逗社會情緒.便會有激進份子,認定國家法律已不彰,便會開始自己報行所謂的正義感...對嫌疑人動以懲罰性私刑....再者;當檢舉案件比例增多時,如果有被檢舉人心生不滿,透過某種關係或管道,取得檢舉人資料而報復.........等等.....
我們國力將如江河日下.....逐漸衰微..........
別以為我危聳聽,這一天將會很快到來....因為從恐龍法官探究社會沸騰的情緒.....我們將知道...不久將來....私刑的時代便來臨.
作者: john78    時間: 2011-4-6 00:10:16

本人就被偷拍 亂丟煙蒂...雖然這是本身不對...

問題是 你是條子嗎? 是條子我也照樣丟...因為我不知道會被偷拍阿 是吧

重大情節 你在PO上網或檢舉嗎...難不成想把買紀錄器的$ 靠檢舉賺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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