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在這裏所說的『不稱許』,原文和羅馬七章十五節的『不明白』同字。那裏的『不明白』,英文欽定本繙作『不贊許』(do not allow),達祕新譯本,和司提反英原對照的新約,都繙作『不認可』(do not own)。在那裏,保羅說,『我所作的,我自己不明白。』讀那裏的前後文,就知道保羅的意思,實在是說,『我所作的,我自己不贊許,』或說『不認可』,或說『不稱許』,因為『我所願意的,我並不作;我所恨惡的,我倒去作』。他所作的,既是他『所恨惡的』,當然也就是他『所不贊許、不認可、不稱許的』。照樣,這些人既是不照著神的旨意而行,為主看為不法的,當然也就是主所不贊許、不認可、不稱許的,所以就遭到主的拒絕,『不能進天國。』這是一切不照著神的旨意為主作工的人,將來所要遭到的結局,也是他們將來所要受到的責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