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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會被開單嗎 [列印本頁]

作者: 李技安抓鬼    時間: 2011-3-30 12:43:59     標題: 會被開單嗎

上個月去宜蘭.

再回程要上國道五號時.

因為.要上國道的塞車

所以我就開.機車專用道.

結果.在一個十字路口.

被一個警察拿.相機.

拍照..

請問.我會被罰款嗎.

那會被罰多少錢呢.
作者: bigjerry    時間: 2011-3-30 18:07:26     標題: 回覆 #1 李技安抓鬼 的帖子

法規名稱: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最新修正日期:民國九十四年二月五日
第二章 汽車 《汽車駕駛人之處罰﹝十四﹞-違規爭道》
第四十五條

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者。

 二、在單車道駕車與他車並行者。

 三、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者。

 四、在多車道不依規定駕車者。

 五、插入正在連貫行駛汽車之中間者。

 六、駕車行駛人行道者。

 七、行至無號誌之圓環路口,不讓已進入圓環之車輛先行者。

 八、行經多車道之圓環,不讓內側車道之車輛先行者。

 九、支線道車不讓幹線道車先行,或兩線均為幹線道或支線道時,左方車不讓右方車先行者。

 十、起駛前,不讓行進中之車輛、行人優先通行者。

 十一、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或在後跟隨急駛,或駛過在救火時放置於路上之消防水帶者。

 十二、任意駛出邊線,或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者。

 十三、機器腳踏車,不在規定車道行駛者。

 十四、遇幼童專用車、校車不依規定禮讓,或減速慢行者。

 十五、行經無號誌交叉路口及巷道不依規定或標誌、標線指示者。
作者: 飯也直樹    時間: 2011-3-30 22:22:46

會!!!也許過ㄧ個禮拜,罰單就寄到你家了

以後不要開在不是汽車該行駛的"道"上

就如同機車不要騎上內側車道(畫有禁行機車字樣)車道

發生事故

再怎樣都是就先輸了!!!
作者: jason54321    時間: 2011-4-3 21:51:42

會被開單ㄉ拉~~~最近超會抓違規ㄉ~~
作者: jeremy2586    時間: 2011-4-5 00:20:45

開車還是小心點的好唷    因該會被開單吧
不是被攔下還的因該都被開了   因為有些警察比較好    好好說不一定會不開唷  不然就開比較少錢的
作者: 小格    時間: 2011-4-5 05:02:22

他有拍照存證應該就會被開...
作者: 李技安抓鬼    時間: 2011-4-6 14:47:44

看來最少六百是跑不掉了....
作者: 130514    時間: 2011-4-9 23:02:28

開單就當做哪錢消災解厄就好了不要想哪麼多
作者: shuhao    時間: 2011-4-14 11:49:27     標題: 回覆 #1 李技安抓鬼 的帖子

警察總是會在你最想犯罪的情況下  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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