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方說,主耶穌在馬太五章裏說,『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裏已經與她犯姦淫了。』(28。)這裏的『看見』原文乃是『看,』沒有『見』的意思。『看』是有意志的作用在裏面。是看婦女,不是見婦女。見是被動的,看是主動的。下面還有一個字『動淫念,』有的英文本繙作 to lust after her。不是說,見婦女就產生淫念;乃是說,為著動了淫念所以去看。是動淫念在先,不是看在先。我們中文聖經是說,『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但主不是這樣說。主是說,『凡看婦女,為著動了淫念的。』這一個看是第二次的看,不是第一次的看。第一次是你在路上看見婦女,第二次是你看她。在你第一次的看和第二次的看之間,你已經動了淫念。你第二次看她是為動了淫念,所以這第二次的看是第三步的事。主耶穌所說的,不是指著第一次的看見,乃是指著第三步的看。婦女在路上,這是大家都看見的。但是有的人沒有受約束,會動淫念,撒但會注射淫念給他,他第二次回頭去看,這是罪。已經有了淫念,第二次去看,這就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