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前四百年左右,所有的舊約經卷即已完成。到了主前三世紀,居住在埃及亞力山卓的猶太人,開始將希伯來文聖經繙譯成希臘文。首先是摩西五經譯本,約完成於主前二百七十年左右;以後有其他經文的繙譯,歷時約一百五十年始告完成。這是最早的聖經譯本。又有一本亞里斯提書信(Letter of Aristeas)傳言,此譯本乃由七十二位精通希伯來文和希臘文的學者所譯成,是以稱之為七十士譯本(Septuagint),是聖經最早的譯本。
到路德馬丁改教之初,其首要的工作,即將聖經繙譯為德文;斯為聖經廣譯各國文字之始。至於英文聖經,在英國首先有威克里夫(John Wycliffe)將武加大譯本的新約譯成英文,之後有廷德勒(William Tyndale)等人從事繙譯。但因譯本紛歧,英王詹姆士一世(James Ⅰ)遂於主後一六○四年,成立譯經委員會,集合五十位學者從事繙譯工作,於主後一六一一年出版欽訂英文譯本(King James Version)。該譯本英文語意流暢,復忠於原文,逐漸成為基督徒接受的標準英文聖經譯本。
後因在原文及古卷之研究上的進步,至主後一八七○年,又有近百位英美學者成立委員會,將其重新修訂,於一八八一年完成新約,一八八五年完成舊約,此即為坊間通行之英文修訂本(Revised Version)。委員會於完成後,將全部經文從英國以電報傳至美國,再經一些字彙的修訂,於主後一九○一年,在美國出版為英譯美國標準本(American Standard Verison)。該譯本相當忠於原文,故後來中文各種譯本之內容,約有百分之九十五均與其相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