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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關於爆竹案 [列印本頁]

作者: msh55688    時間: 2011-4-26 11:47:40     標題: 關於爆竹案

發生在五股那邊的爆炸案
相信大家都看到了
好險不是日間
不然死傷更重~~
那日我本跟家裡要走那一條路線
感恩小黃司機改道
(上面很堵建議我們改路走)
不然不敢想像><
今天新聞又報
相關單位沿線查詢
陸陸續續又發現更多違法單位
很不想說
但是為啥一定要出了人命
才去做後續呢?????
今天新聞

新北市警方偵辦五股區新興堂香鋪爆炸案有重大進展!警方昨查獲新興堂負責人陳邱隆還在泰山區「楓江貨櫃屋」藏放八十八箱爆竹煙火,總重一千三百九十八公斤,由於廿公尺外就是加油站,辦案人員說:「若這批火藥不慎引爆,不只像上次那樣只震碎玻璃,可能方圓數百公尺都要被夷為平地了。」

一看到我整個冷汗留下
就在我家老爺公司隔壁
還貨櫃屋~~
夏天要到了耶!!!
現在就有點飆高溫了
好恐怖><
真的不敢想像
那些爆竹.幾乎都是對岸進口
我們台灣對於這種東西
難道進來了就隨他去嗎????
流向啥的都不追管嗎?????
不說這種大宗的
光是過年過節巷弄內
賣煙火的.幾乎隨手可得
唉~~良心阿~~~
現在臺灣人跟對岸一樣
良心建立在別人鮮血上嗎????



民眾勇於檢舉身邊違規囤積和違法販售煙火的危險場所,查明屬實,可發給查獲金額四分之一,最少一萬元,最高五十萬的獎金。
大家一起為自己居家安全把關吧!!

《 本帖最後由 msh55688 於 2011-4-26 11:54 編輯 》
作者: s0300519    時間: 2011-4-26 12:26:51

看到這則新聞讓人非常痛心,
因為它傷及太多無辜人的性命,
也讓許多家人心碎。

這個整個事件中,我們看到唯利識圖的商人與推懈責任的政府。
像這樣知名的香舖店藏有非法炮竹,相關單位怎麼可能不知情?
合理的懷疑又是送紅包、包庇的積習又犯了,
若仔細調查肯定又可查出驚人的案外案。

據報導,爆炸案發生前相關單位已有掌握炮竹流向,
但是卻未有效掌握數量細節,
致使炮竹流入下游………。
這真是令人匪夷所思,怎麼稽查單位只做半套。
是因為法令不完備嗎?還是又受什麼「外力」阻擾?

據居民指出之前已有炮竹進出香舖店。
這代表什麼意義?是居民檢舉不力?還是#@x………。
商人賺錢取之有道,公部門的螺絲鬆了就要上緊,
希望以後不要再發生了,
大家都過的很快樂很平安。

《 本帖最後由 s0300519 於 2011-4-26 12:29 編輯 》
作者: gtr_nismo    時間: 2011-4-26 13:42:46

回歸正題~爆竹管制很鬆~實在想不透
感覺很像東南亞落後國家才會有的問題...怎麼台灣也有這種鳥問題!!


請針對爆竹相關作回覆即可

                孤夜~~


《 本帖最後由 孤夜寒星 於 2011-4-26 21:55 編輯 》
作者: msh55688    時間: 2011-4-26 14:40:59     標題: 回覆 #3 gtr_nismo 的帖子

我本人發的帖
基本上不怕來亂的~~
另外
我們自己發帖時
也要注意自己有無偏袒或其它
自然被瘋狗亂的機會就小

至少目前不管再論壇或是其他網站
不用我出聲
就已經有人幫我打瘋狗了
感恩管理員及其他看不順眼幫忙趕狗的大大們~~



您提到重點了

幫您圈出紫色部份

    孤夜~~


《 本帖最後由 孤夜寒星 於 2011-4-26 21:50 編輯 》
作者: dg88868    時間: 2011-4-26 23:09:24

我們社會上存在很多問題,必定是在發生重大意外後才會引起短期的關注。
我認為問題與政黨無關而是與國民素質有關,
太多人不管別人死活而大賺黑心錢,
立法院未能關注社會及民生問題,而把時間花在不必要的對抗和作秀上。
我國法例雖多但根不上實際的需要,
可以說是立法效率太差。
而在立法後的執行能力更差,
執法機關事務繁重根本無法全面兼顧,
即使有法可管但執法不力,違法謀利者仍有僥倖之心,
地方自治形成特權與利益團體防礙執法,
問題環環相扣,要徹底解決並不容易。
作者: 冰火爆裂    時間: 2011-4-26 23:23:51

炮竹者....火藥也...
全世界唯有華人地區特有習俗...
其實在台灣早年發生過好多起炮竹爆炸案.....
大部分都是工廠爆炸...死傷慘重...
後來才立法從嚴檢查取締..
這種高危險行業...因該遠離住宅區....才不會造成重大傷亡...
不過...人民遷徙自由...炮竹要運到哪怎麼有辦法管的住...
只能祈禱隔壁鄰近住戶不要有這種危險火藥庫存在...
作者: 詹世邦    時間: 2011-4-26 23:38:54

殺頭的事情永遠有人在做.賠錢的會有人幹嗎?

都是出了人命大家才會重視.

桶裝瓦斯,加油站,違法工廠...

平常沒事,公家機關去稽查,會被認為擾民,刁難....

阿要不然就找民代關心.新北市前幾天不是去拆違規KTV?

店家員工哀嚎,民代跑去關心...不是沒有法...是執法的"強度"問題.

有幾個公務員敢拿自己的飯碗開玩笑?

不是缺人,業務繁重的問題~誰敢打那些既得利益者?

問題出在哪裡?...很上面的官啦~不怕丟官丟選票...

那很多事就好辦啦~

(老百姓會記得?會感恩嗎)...難阿~群眾是健忘的~

《 本帖最後由 詹世邦 於 2011-4-26 23:40 編輯 》
作者: Dino    時間: 2011-4-27 00:57:44

回顧一下過去發生問題和事故的多半是地下爆竹工廠.
這回變成是中間販賣和存放的環結.
但理性去看一下,爆炸的導火線並不是在存放地點,而是運送的貨車.
如果認真去面對問題而不是一竿子打翻所有的船的話,
今天該要先檢討的應該是爆竹交易運輸這一段優先.
再看看這次爆炸的導火線上面最大宗的是什麼?
嚴格來講,應該是煙火也就是所謂的高空焰火彈.
因為這裡頭含的火藥量才是真正多的恐怖.
至於那些連珠炮,排炮,還有仙女棒之類的,說實在的相對起高空焰火彈安全許多.
不然平時廟會活動時放那麼多的鞭炮是放假的哦.
真正該優先檢討的反被模糊掉焦點了.
因為絕大多數的高空焰火彈,通常都是為了特定節慶或活動而準備的.
而這當中最大的End user多半都是咱們的各級地方政府單位.
這次爆炸意外後續各地方政府的那些查緝動作真的有點詭異.
重點應該擺在高空焰火彈上面吧.
你去查連珠炮仙女棒是在作秀還是模糊焦點呢?
我想說的是,傳統的小型煙火爆竹當中除了類似衝天炮蜂炮這一類的危險性比較高以外,
大多數連珠炮和仙女棒之類的其實都還滿"安全"的.
只要存放地點不要有火源或高溫,這些東西不會比汽油危險.
反倒是黑色火藥含量多的衝天炮,高空焰火彈這些才是最大的問題,
因此真要防杜最好還是把爆竹分等級來管制比較合理,
也比較不會造民眾明知違法而觸法的事情發生.
否則換個角度來看,就是全面禁止施放爆竹和煙火.
事實上這當中一有一點讓人十分不能接受的就是地方政府的兩面政策.
舉例來說,台北市禁止民眾施放爆竹和煙火,但市政府辦活動卻可以放煙火.
真要禁止,那就該由政府帶頭規範和示範.要柰就全部一起禁.
不然就該拿出一套合理的規範來管理.
總之放爆竹或是煙火這多年的傳統民俗,如果政府真要禁絕,
那麼就該政府人民一體,全面禁止施放爆竹,不然就不要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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