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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神與人有約 [列印本頁]

作者: 絕對官僚    時間: 2011-5-1 21:20:34     標題: 神與人有約

耶穌在被賣的那夜,與門徒同喫晚餐時,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門徒說,『你們都喝這個,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馬太福音二十六章二十七至二十八節


今天的社會,一切皆求立約為證,舉凡租賃、買賣、訴訟等都需簽約。口頭應許無憑據,為讓應許被確切執行,就有了『約』。約只能按信義、公理、法律而執行;一旦立約,後來卻不能履行,就是食言、失信與不義,立刻降低人的道德程度,甚至要受法律的制裁。可見,立約非小事!

在舊約挪亞時代,神因人類已罪惡滿盈,而用洪水清除大地,卻用方舟保全了義人挪亞一家,及各種生物。洪水過後,神曉諭挪亞及他的兒子們,神造人乃是照 神的形像造的;同時應許他們要生養眾多,在地上昌盛繁茂。不僅如此,神進一步與他們立約說,祂再也不用洪水毀壞地了,並以彩虹為立約的記號。這是何等甜美的故事,天上的神竟然與人立約!

耶穌在被賣的那夜,與門徒同喫晚餐時,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門徒說,『你們都喝這個,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馬太福音二十六章二十七至二十八節。)這是神與人所立最後、最高、最大、最美的一個約,聖經稱之為新約。為了救贖墮落的人,榮耀的神竟降卑自己成為人,付了血的重價,作祂與人立約的憑據。

這新約包含了四項神給人的福分。第一,神要寬恕我們的不義,絕不再記念我們的罪愆。第二,祂要將祂的律法賜在我們的心思裏,寫在我們的心上;表明神要將祂自己的生命分賜給我們。第三,祂要作我們的神,我們要作祂的子民,有特權得 神作產業,並成為神的產業。第四,我們能憑內裏的生命感覺認識神並接觸神。

親愛的朋友,耶穌流了寶血,與人立了新約;並且從死人中復活,作了這新約的執行者。今天,為著你我能得著這福分,祂仍在這約裏失去自由。

朋友,你怎能輕忽,神與你有『約』!

來源:水流職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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