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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台灣的責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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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dslboy168
時間:
2011-5-4 14:50:32
標題:
台灣的責任制
眼看目前有許多人過勞死,想來抒發感想ㄧ下,其實目前許多企業用的責任制,是跟原本的責任制是不一樣的,原本的責任制的核心是彈性上班,現在的責任制=加班不給錢,都被濫用,有些企業真的很可惡,明知故犯\ /
作者:
s0300519
時間:
2011-5-4 15:53:46
責任制的問題由來已久,
許多行業以「責任制」之名,行變相加班之實,
雖然公司有明定上下班時間,
但是實際上都會比較晚下班。
如果按目前所謂「責任制」的偽邏輯,
一直待在公司不回家,豈不是表現最優良?
最近,有幾個因過勞而死亡的案例(公司名稱就不提了),
起初該公司一概否認,
經過勞委會調查,果然事出有因,並對該公司祭出罰鍰。
後來也公開點名多家知名公司限期改善。
企業可以請得到精算的專家來替公司省錢與節稅,
取之有道,這個ok。
但是如果鑽法律漏洞或腦筋動在員工身上,
那就會讓員工不服,這時候就是靠政府、靠工會來把關。
「責任制」被濫用數十年,為什麼以前申訴就像肉包打狗無下聞?
這代表現在比較進步了嗎?我想應該「是」,感覺有一點。
《 本帖最後由
s0300519
於 2011-5-4 16:30 編輯 》
作者:
高曾
時間:
2011-5-4 19:20:08
[責任制]這句話說真的只不過是一些公司要約束員工,
在上班時做好自己所該做完的事.但卻給公司有了另
一個借口,[壓榨員工]且不必受政府約束.
既然能有此種優待,公司主管就更能將人力發揮到極致,
只要人沒離開,就極盡人力資源,根本不管員工是否需休息
更不管事情的公平性,合理性,
反正你不做還有別人來頂替,愛做不做隨你.而最無辜的基層
員工,就成為最悲哀的受害者.
[過勞死]這句話就會順勢而來,更讓人不覺得奇怪.
作者:
屄屄
時間:
2011-5-4 20:22:38
目前討論很大的護士也是阿!
明明四點下班
卻要交接用到五點最晚七點才能下班
每天少給三小時加班費
一個月少了多少錢跟寶貴時間阿
護士真難當錢少責任大
作者:
最愛拖鞋
時間:
2011-5-4 21:01:02
反正很多東西都只會聽一半 就拿來當作聖旨 所以一聽到有責任制這東西就開始亂用 正常的因為是在我們這裡
作者:
peter6819
時間:
2011-5-4 23:24:17
責任制還好
新名辭是“包公制”
如您是研發工程師
一週內沒有新產品~你走著瞧~
你的工作是生產線~不管你機器怎麼樣就是給我產足設定量~機器壞了你自己想辦法
機器會壞事你技術差~不會操作~
總之產量足再說再下班~
國際喜歡把新軟體拿到台灣試驗
因為台灣人很容易找到破解之道
臺灣人不僅是新軟體的試驗場
更是新體制的試驗場
總是道高(勞委會)一尺魔(企業界)高一丈
畢竟魔的支持者是政府
勞委會的主管
而道只是那任勞任怨的勞工
認份者~~你的結局是~~不用我說~
不認份者~有了破解程式後~魔還是高一丈
畢竟人家還想執政想討好金主
你勞工算什麼~~最多是一票
金主的金可買更勝你十倍
這也是民主之悲
也是現今當政者無所懼之策
作者:
c130596
時間:
2011-5-5 10:27:12
標題:
回覆 #1 ndslboy168 的帖子
小弟剛好有在一家蠻有意思的外商待過,後來就都在本土企業任職
深切領悟到這兩種對"責任制"的詮釋所不同的地方
外商~這家外商算是很"外"的一家公司不用打卡,老板是美國人其實是專業經理人,他非常重視效率,在你自己的業務工作完成交出後就可以下班,不管是在11:00或是15:00都一樣,只要完成自己的工作,公司是不會管你幾點上下班,重點是不會因為看見你做完早下班就再加重工作給你,這就是外商的責任制,它重視的是效率而不是工作量
本土~在上班時間你能完成所有的工作,會讓老板覺得你的效率很好,如果又還沒到下班時間,老板就會想盡辦法多增加一些工作給你,必須玩程候才能下班這樣可能你就無法準時下班,工作量大時就必須增加工作時間來完成,配合責任制所以也不用打卡,更沒有加班費是在壓榨勞工,這就是本土企業對責任制的詮釋
外商重視的是效率而不是工作量,本土企業它重視的是工作量
效率而不是效率,所以會有過勞死的情況不斷產生
作者:
東文
時間:
2011-5-6 00:02:46
之前我的公司還曾經要求員工每天多留一個小時再下班,
結果大家只好把事情慢慢做慢慢拖,否則那一個小時不知道
要做甚麼?這就是台灣企業主所希望得到的效率吧!
作者:
q7781935
時間:
2011-5-6 00:25:39
很無奈喔
為了三餐 不得不配合公司的作息
還是一句老話 你不做後面一堆人排隊等你離職
但是以老闆立場 就算每個月60萬請你 每天8小時上班搞不出啥名堂 有哪個老闆肯
60萬不是說假的 我一個在矽谷上班的朋友 他就有每個月70萬台幣的身家
很羨慕 不過人家真的有實力
大家加油啦
作者:
酒爺
時間:
2011-5-6 21: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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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redocjean
時間:
2011-5-7 05:03:28
責任制最早除了代表彈性外,也代表信任,所以不知各位是否還記得,十年前很多公司會將責任制做為招募時一種特色。曾幾何時,已變成壓榨、規避同意的負面名詞。
我想這就是台灣的民族性吧。
不過撇開這樣的客觀、無法改變的大環境和天性,我還是強調個人的努力才能超脫受制於大環境的困境。
作者:
smallsheep
時間:
2011-5-7 07:04:16
無奸不商,無良不當老闆,這是賺大錢的最快辦法吧
作者:
ping7g
時間:
2011-5-12 19:43:05
呵呵,世風日下啊,有些苦難的生存狀態。
作者:
高曾
時間:
2011-5-12 21:01:44
政府很多法令,只有針對公務人員所設定.
"責任制"也是一般的私人機構及公司,
為了逃避勞基法所演生出來的產物.
公司要你做的事,你無法完成,就等著被革職.
或調離現職.才不管那麼多.
你受不了,走人.大有人替補.這就是一般上班族的悲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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