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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包租公節稅三大招 房客租金列舉扣除 [列印本頁]

作者: lp1301    時間: 2011-5-5 11:27:52     標題: 包租公節稅三大招 房客租金列舉扣除

包租公節稅三大招 房客租金列舉扣除
更新日期:2011/05/05 05:24 張中昌

  國內越來越多的退休族、頂客族或一般投資客,以買屋出租的方式來賺取穩定的租金報酬,但到了報稅季節,這些包租公或包租婆可就要注意了,如果想要節稅,基本上可掌握住三大重點,包括「備妥憑證提高可供扣除額」、「避免無出租被認有租金收入」、「彈性運用押金孳息所得的申報規定」。


◎房東節稅三大招


第一招:備妥憑證提高可供扣除額


  目前對租賃所得的申報方式可分為兩種,一種是不需任何證明文件,在申報房屋租賃所得的時候,可以依照財政部公告的方式,以全年實收租金57%計算;另一種是採列舉扣除方式,即對因租賃而發生合理、必要損耗及費用,逐項提出證明。


  永慶房屋契約部經理陳俊宏表示,可提出證明的範圍包括折舊、修理費、地價稅、房屋稅及其附加捐、以出租財產為標的物的保險費、貸款購屋出租所支付的利息等,納稅義務人都能先行核算,從租金收入中扣減後,再以餘額做為租金所得報稅,擇高適用。


第二招:避免無出租被認有租金收入


  如果將房屋無償借給配偶或直系親屬以外的親朋好友做生意,或做執行業務的事務所使用,不論實際上有無收取租金,都要申報租賃所得。但若是無償提供給直系親屬或配偶以外的個人作住家使用,且已由雙方當事人以外的二人證明確實是無償借用及法院公證,就可以不用計算租金。


第三招:彈性運用押金孳息所得的申報規定


  依所得稅法第14條規定,納稅義務人若將出租房屋的押金,存到銀行所孳生利息,可選擇將這些利息列為租賃所得申報,就可減掉租賃所得的必要費用。或是這些利息如果能確實證明是押金或典價存放銀行所產生,並已經申報利息所得,則可以列入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扣除,不用再計算租賃所得。


  陳俊宏強調,現在有許多是以不動產出租為正業的「包租公」、「包租婆」,懂得掌握節稅重點與技巧,絕對能省下不少費用。


◎房客節稅:租金支出列舉扣除額


  在租屋族方面,可以享有一年最高12萬元的租金支出列舉扣除額,只要承租的房子為自住而非營業用途,並附上租屋契約、租金付款證明、與戶口名簿或切結書擇一。但是前提是,租屋為自住使用,且如果已經申報有購屋借款利息的話,就不可再扣除房屋租金支出。


  舉例來說,若是在外租屋的單身無殼蝸牛族,以每月租金12,000元來講,一年下來房租支出即為14.4萬元,若是採用列舉扣除額申報,房租支出的列舉上限為12萬元,遠遠超過標準扣除額的46,000元,假設最後所得淨額適用最低5%的級距,這樣便可以產生(120,000-46,000)x5%=3,700元的節稅效果。


  陳俊宏指出,依照國稅局的解釋,租金支出列舉扣除額不受一間房屋只能申報一次的限制。也就是說,如果數人合租一間房屋,每個人可以列舉扣除的上限都是12萬元。只是,如果是前半年租屋、後半年晉身為有殼族並有購屋借款利息的情形,就只能選擇其中一種申報,因此納稅人就必須衡量並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方式。


  同時,在提列房租支出時,最好先跟房東協議好,有些房東可能會因而衍生繳稅問題,進而要求調漲房租,民眾也得特別注意這種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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