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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為什麼會有這麼多"偽"殘障駕駛人 [列印本頁]

作者: Dino    時間: 2011-6-10 14:30:50     標題: 為什麼會有這麼多"偽"殘障駕駛人

最近開車出門,真的越發覺得現在路上存在著太多的"偽"殘障駕駛人了.
為什麼我會稱這些人叫做"偽"殘障駕駛人呢?
因為實際上,這些人根本不是真正的殘障駕駛人,
但是卻盡幹一些屬於殘障人士才有可能會去做的事.
首先舉個最近幾乎天天都遇到的狀況:
桃園市大興西路二段和中埔一街及中埔二街為一個雙十字路口.
中埔一街和中埔二街兩條街道為平行線,彼此與大興西路二段垂直交會.
由於兩個路口相距不到60公尺,路口就接連設有二個紅綠燈號誌.
因為大興西路二段為一重要交通幹道,
所以之前在大興西路二段中埔一街與中埔二街交會路口中間這一路段地面上畫有黃網線.
所以不論號誌為何,所有在該黃網線區域內的車輛都可繼續前行通過路口.
大約在99年下半年時,市公所又把該路段地面上的黃網線塗銷掉,
並且分別在大興西路二段西向東與中埔一街交會路口前,
及大興西路二段東向西與中埔二街交會路口前,各畫上一條停止線.
結果變成由中埔一街或二街轉彎進入該區段之車輛一轉彎就因遇到紅燈必需停止.
經常於上下班時段造成區域路段交通打結.
市公所於4月下旬,又重新規劃,將路口的停止線塗銷,
並且在各向路口前方5~10公尺左右的地點分別設立斗大的指示牌.
提醒駕駛人該路段路口無停止線請繼續直行通過.
結果,經常發生一堆開車不看號誌標示,不注意路況的駕駛人,
自以為很守法的停在路口,導致後方車輛也必需因此被迫停下來,一起當呆子等一個原本不用停等的紅燈.
每次看到一堆人因為這些"不帶眼睛"出門的假視障駕駛人,傻傻的被堵在路口,
就很想搖下車窗罵人"阿你們開車是不帶眼睛出門的,還是文盲不識字哦?!"
路邊的指示標示明明就那麼明顯寫的清清楚楚的,卻偏偏有人沒在看.
另外還有一種就是蓄意佔用殘障專用停車格的"偽"殘障駕駛人.
一般道路或是公有收費停車場,由於不定時會有巡場人員巡視,因此較少發生.
但在私人停車場或是賣場附設的停車場.就屢見不鮮.
經常看到明明就不是殘障人士,車前窗或駕駛台上也沒擺放殘障手冊的車子,
大喇喇的佔用停在殘障專用停車格裡.
有好幾回在賣場還眼看著這種人就直接把車停在殘障車位,然後大搖大擺的走進賣場.
看到這種情形,都會直接跟我的小孩講,這些人也是殘障人士,
因為他們要不是視障看不見就是文盲不識字,否則就是智障搞不清楚,什麼叫做殘障專用停車位.
諸如這一些完全不理會公共規範,我行我素的"偽"殘障駕駛人,真的越來越多越常見.
只能說,台灣的駕照太好拿了.考駕照的門檻和花費太便宜了.
才會讓我們的街道上到處充斥著一這些,根本不適合上路的駕駛人.
別小看這些人的影響力,往往一些意外事故的發生,
都是起因於諸如上類不在意他人的駕駛人恣意妄為之下所導致的.
作者: benny403    時間: 2011-6-10 16:09:25

人生看不慣的事 太多了
假殘障之人 總會有報應的 早晚真的變成殘障

如此這般想就好了 是吧 (安慰安慰自己)哈哈哈
作者: s0300519    時間: 2011-6-10 16:11:43

看到一些眼殘、腦殘、文盲的高級知識份子不知該說什麼,
一整個無言就是了。
只能說大家要守法,社會才會有效率,
就先由個人自己做起吧!
作者: aa0902    時間: 2011-6-10 17:44:03

那個路段我也常走,那邊交通一值都很亂

不過也不能全都怪駕駛人

那個路段設計本來就有問題

加上號誌改來改去

不熟悉的人真的會無所適從
作者: 高曾    時間: 2011-6-10 18:01:44

今天去好x多,看到一位出家尼,
因為看到停車場太多車輛,
一看到縫隙就停,
但他停的可是殘障機車格,
且還下車看看格子,
硬擠進去.
到底他有沒有考駕照,
且如果殘障機車進來叫他們停哪裡呢?
她是否需要再去修行,讓頭腦清醒一點.
作者: bmw_fans    時間: 2011-6-10 20:16:36

其實大多數的人~包括我們自己有時真的也會一時貪圖"方便"

然而這個"方便"卻也造就別人的"不方便"

可以解釋的是"心存僥倖"的心態

沒被抓的情況之下都是賺到的~

家裡頭也有一張"身障牌"

也常到該位置附近購買商品

尤其是"家x福"~在這兩年停車場外包出去

雖然以前也有身障格~但現在的身障格離出入口很近

但卻常停不到~下車一晃眼過去四格裡頭也只有兩格有貼身障貼紙

另兩格就是無身障貼紙~還常常是雙B轎車

因果輪迴~或許哪天就得到這枚貼紙了
作者: NBA999    時間: 2011-6-10 20:32:35

有些殘障機車位 被正常機車強佔更痛心 肢體的殘障對停機車的不方便
更是雪上加霜 對那些停在殘障機車位的機車 實應重罰或吊照才對
作者: Dino    時間: 2011-6-10 22:34:38     標題: 回覆 #4 aa0902 的帖子

前幾天我開車由中埔二街右轉大興西路二段,打算再右轉中埔一街繞過溫州公園.
結果碰到一堆機車擋在大興西路中埔一街口.
我小按了2聲喇叭,結果有一位騎士轉過頭來看了一眼,口中還唸唸有詞.
我指了一下右手邊的指示標誌,對他說指示牌上有寫,這個路口沒有停止線紅燈不用停.
他老兄看了一下指示牌後居然轉過頭去,繼續停在路口,彷彿那個指示牌是空氣.
你說沒看到也就算了,看到了還當成沒看到,這不是腦殘是什麼?
作者: t29712900    時間: 2011-6-10 22:38:14

台灣人最厲害的就是,貪小便宜,貪圖方便,所以連塑化濟都會用在食物,

這個就不稀奇了!
作者: 女伶    時間: 2011-6-11 08:15:21

為了貪圖方便
站用停車格

也只能說無奈
哪天那些人會想
或許就會知道肢障人士的不便
作者: ladies99    時間: 2011-6-13 14:08:01

這是法律制定後所出現的漏洞,但修法者並沒有將這漏洞補去,故社會大眾才會一直看到這個很奇怪的狀況~

來看一下申請身心障礙停車證的應備條件,如下:
1、身心障礙者之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
2、駕駛執照影本。【機車須註明特製車者為限】【公司車、租賃車不可申請】
3、汽車或機車行車執照影本。【行照駕照如為不同一人,必須與身障者為同一戶號之親屬關係】
4、申請者為身心障礙者之家屬應檢具全戶戶口名簿影本。【必須為同一戶號者】
5、受委託申請者應檢具申請委託書。
6、舊停車證。【非第一次申辦者,需將舊證繳回】【領有身障專用號牌者不可申辦,與身障專用停車位識別證僅能擇一領取】
【各縣市申請的資格大同小異,跟上述的差不多,也都沒有相關的使用注意事項】


好啦,漏洞出來啦,大概是出在第3與第4點,少部分的身心障礙者家庭,其親屬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依法可申請身心障礙停車證,
但往往證件申請到後,開車出來的都不是身心障礙者本人或是載運身心障礙者,往往許多時間都是其他人將身心障礙停車證當成通行證,四處開車四處亂停,以至於真正要用的人卻無法使用,但,有錯嗎?依現行法令,持有者並沒有錯,因為法令並未規定車上未載有身心障礙者時不得使用專用停車證....

上法學緒論的第一堂課,教授就一直提及,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標準!

法律,一經制定後即是落後的開始;
法律,永遠跟不上社會的腳步;
法律,一經制定後即有漏洞;
法律越多只會讓整個社會的道德標準越來越低,原因何在?一切依法律走、一切依法行政、一切依法行事.....唉!

《 本帖最後由 ladies99 於 2011-6-13 14:12 編輯 》
作者: Dino    時間: 2011-6-13 17:31:08     標題: 回覆 #12 ladies99 的帖子

法是死的但人卻是活的.
遵循法律是"好人"最基本的條件.
但是卻有不少人自以為聰明,喜鑽漏洞,才會有那麼多脫序的行為產生.
話說回來,公有停車格所設立的殘障專用停車格位才真正具有約束力.
至於私人停車廠的殘障專停車格位則只能純粹約束君子.
不信找拖吊業者來處理違規停放車輛時就會知道結果了.
對於那些明明就不具有殘障人士身份,而車上也未載有殘障人士的駕駛人,
惡意的佔用殘障專用停車格位的現象,除了打從心裡鄙夷他們以外,
我們還能做的就是用公眾輿論的力量給予壓力.
我個人最常用的辦法就是,如果看見有人正在把車停放障停車格時,
就當著眾人前面大聲說:看,又有一個看不懂標誌的智障或是瞎子了.
以上的言論並不會涉及公然污辱罪.
因為只有智障和視障者才會看不懂或看不見地上那個明顯又眾所周知的殘障專用標誌.
所以這些"偽"殘障者,被眾人誤認為"真"殘障者也是"理所當然"的事.
作者: 杜拉拉    時間: 2011-6-15 02:44:29

很多都是家人領有殘障手冊
什麼都報.都買.又不用繳稅金
政府機關都沒把關的很好
讓一些人利用家人得利
真是無奈!
作者: fugu100    時間: 2011-7-4 05:40:36

這種人越來越多了
而且開的車越來越好
應該是避稅用的吧
作者: zappy    時間: 2011-7-4 23:55:45

那應該不是殘障車位,應該叫做"智障車位"因為常常都有一些看不懂告示牌的智障在停,各位看倌您說是呗
作者: shaoximg    時間: 2011-8-2 22:04:19

大大你好:

現在人有很多誠如你所說的,認識字卻又不懂字的意思,就如同我常對朋友說的~識字的很多

,不懂意思的不少,不懂道理的更多~,發現現在人總自以為是方便就好,哪管那是什麼規定。

都要等到被罰,或是被檢舉之後,不但不承認自己有錯,還直指別人錯。

這種事履現不鮮,明明自己錯卻都先責怪別人,說什麼標誌不清,解說不明,動線不好.......

不勝枚舉。

再好的規劃,在明確的說明,在好的動線,總有人說不好,總是不對自己反思反省。

這種現象都在自己的嚴已待人,寬以待己之下發生,道德感輪喪所致。

總希望別人對他好,自己常抱怨不夠好。

在這樣下去真不知到要如何說??

難道要處處採重罰才可以嗎??應該不會,你看看喝酒重罰12萬最高,還不一樣照喝酒又開車。

所以只能自己做好,守法,守分,守時囉~不能期待囉。
作者: 小孤孤2號    時間: 2011-8-3 03:43:54

原帖由 ladies99 於 2011-6-13 14:08 發表
這是法律制定後所出現的漏洞,但修法者並沒有將這漏洞補去,故社會大眾才會一直看到這個很奇怪的狀況~
少部分的身心障礙者家庭,其親屬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依法可申請身心障礙停車證,
但往往證件申請到後,開車出來的都不是身心障礙者本人或是載運身心障礙者,往往許多時間都是其他人將身心障礙停車證當成通行證,四處開車四處亂停,以至於真正要用的人卻無法使用,但,有錯嗎?依現行法令,持有者並沒有錯 ...

這點容我來說明一下因為家裡目前就有一位身障者(預備產生第二位)

而我開的車子也理所當然貼有殘障停車識別證...

當初買車全然也是為了要載送我身障二哥與母親(身障申請中)

說來很弔詭我二哥並不會開車卻有普通小型車駕照(車禍前考取)

身障後腦部受創已經不會開車了駕照依然有按時換發持續有效

所以當初買車的時候當然是直接以二哥的名義來買

所以車主是身障的二哥開車者表面上也是二哥(事實上是我)這樣會單純些

用我的名義買牽涉到你說的第三.四點(規定要自己負責舉證證明關聯)...

關於您說的第三.四點其實是有規範的並非單純如您所說

只要同一戶及親屬關係即可申請喔

身障者自己買車自己開領取身障停車識別證毫無疑慮

但是如果車子是家屬的名下或是車子雖是身障者名下但是

身障者本身並沒有駕照須由家屬駕駛這種情況社會局是有附帶規定

申請時須舉證該車是基於載送身障者需要而且屬實者才可請領

身障停車識別證背面使用須知也有載名....

本證須放置汽車擋風玻璃明顯處以利查核

本證限身障者本人駕駛或載送身障者時持用

駕駛人未依相關規定持用本證者本局將逕行註銷此證永不得領證...諸如


剛剛說的放置明顯處為何不是黏貼而是放置呢

也就是要我們在非身障者本人駕駛或載送身障者時不得使用該證

但是我想絕大部分的身障停車識別證都是跟我一樣黏貼的牢牢固固的吧

所以規定是有的遵從的卻是少之又少

今天如果你不是身障者也非載送身障者卻駕有身障識別停車證的車子

去市區購物在停車位一位難求的情況下繞了好幾圈忽然發現

前方有一個身障停車格我想大部分的人都會抗拒不了誘惑的吧

我家的情況很簡單只要我一開車出門大部分都是全家出動的

這當然包含身障二哥所以使用該證上面沒有疑問

但是少部分時間我開車上班(自己或跟老婆一起)

當時同在一家醫院上班醫院有專屬停車位也沒問題

極少部分自己一人開車或跟老婆兩人開車外出辦事或採買時

才會面臨偽殘障停車的情況出現

廢話那麼多那到底我有沒有偽殘障停車過

呵呵呵答案是有的...但並非為了省區區幾十元停車費

別縣市我不知道台中市是不管你疼在身障停車格與否只要你

停在公有停車格車上貼有身障識別證就會有前兩小時免費

本人會停也是基於繞了好多圈都找不到停車位時

如果剛好有身障停車位我才心虛的停進去(汗顏啊)

但是我會多繞幾圈真沒辦法時才厚臉皮

所以偽停車至今也屈指可數才個位數而已啦

一方面我大部分的時間真的都是全家出動居多啦

再來身障的車子還有個好處就是可以免徵收牌照稅

我想這才是申辦的主因吧....一期牌照稅也要好幾千耶
作者: solcmc    時間: 2011-8-12 17:43:06

大大們息怒阿,基本上不是只有肢體的殘缺才叫殘障,腦殘也是一種而且本草綱目有記載腦殘沒藥醫。
作者: 程式當機王    時間: 2011-8-12 18:43:44

這社會上就是有太多自私以及投機的人,
只求個人的方便,根本不在乎自己對或不對....



作者: gyes940204    時間: 2011-8-13 13:01:43

人就是懶 貪一時得快樂 讓需要幫助的人被排擠了
作者: tpe0wxl    時間: 2011-8-13 16:25:26

我爸也會這樣呢
但是他有證明
雖然真正殘障的人
已經走了
作者: allen6415    時間: 2011-8-18 09:30:19

就是有這種人啊!!
明明是正常的,卻又死要裝殘.......
就是爲了要貪圖那點便宜,而且如果亂停殘障車格.......
一些殘障人士要停怎麼停啊??
覺得要改變一下那種"貪小便宜"的習慣啊
作者: henryv    時間: 2011-8-18 14:29:43

殘障有兩種  一種事肢體殘障  另一種是智能殘障
    這兩種都算是殘障人士喔
作者: 無溟    時間: 2011-8-18 23:06:16

我前幾天跟家人去菜市場
看到瘸子開賓士去市場乞討
只能說 人在做天在看
利用他人善心 會有報應的
作者: auckland    時間: 2011-8-30 05:35:06

真的 等真的殘障人士需要停車的時候往往找不到停車位 

作者: ycdrichard    時間: 2014-8-19 00:22:25

心理的殘障比實際肉體的殘障更加需要我們的同情~~~
作者: Win987654321    時間: 2014-8-19 00:38:10

我還有遇過拿親戚的殘障手冊占用車位的~還很囂張的要求不需要付停車費~明明就好手好腳的~
作者: 辛巴威    時間: 2014-8-19 01:33:41

我最氣的就是塞車時搶停在交叉路口
造成綠燈區無法通行導致交通更為阻塞
作者: mask_0512    時間: 2014-8-31 00:00:53

很多考試都不知道怎麼考過的 瞎
作者: 黑色小辣椒    時間: 2014-9-17 13:33:07

有些殘障機車位 被正常機車強佔更痛心 肢體的殘障對停機車的不方便
更是雪上加霜 對那些停在殘障機車位的機車 實應重罰或吊照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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