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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淺談離異家庭對未成年人犯罪的影響 [列印本頁]

作者: 永恆者    時間: 2011-7-12 11:33:54     標題: 淺談離異家庭對未成年人犯罪的影響

 近年來,隨著人們婚姻家庭觀念的變化,離婚率呈上升趨勢,離異家庭日益增多,遭受婚變而被冷落、遺棄的未成年人也在相應的增多;同時未成年人犯罪率的上升已成為當前一個十分嚴峻的社會問題,離異家庭中的未成年人犯罪在未成年人犯罪總量中占相當大的比例,而且上升幅度較大。離異家庭不僅對未成年人的學業造成影響,而更深層、更具危害性的負面影響還在於父母離異使子女的情感永遠存在著傷痕,他們的人格、品德很難得到健康的發展。離異家庭中的未成年人不僅失去家庭的溫暖和依靠,而且缺乏精神安慰和物質保障,整天抑鬱、苦悶,總覺得父母欠自己太多,甚至覺得整個社會都有虧于自己,因此產生仇恨父母、仇恨社會的心理動態,很容易走上犯罪道路。從目前大量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中可以看出,父母離異成為未成年人犯罪的一個重要原因,結合審判實踐中出現的種種情況,家庭破裂對未成年人的不良影響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瀕於破裂家庭的未成年人情緒不穩定
  父母之間感情失和,雖未離婚,但未成年人整天處於父母離婚的爭吵之中,家庭氣氛緊張、壓抑,這種欲離未離的家庭氛圍給未成年人帶來的危害極大:一方面家長對子女的管教方法失去統一、各抒己見,客觀上創造了未成年人走上歪路的外在條件;另一方面被夾在父母中間的子女,在心理上長期承受極其不良的影響,家庭內部的不斷爭吵,往往會嚇得孩子不敢回家、不願回家,也不知道自己將隨父母哪一方生活,遇到困惑不與家長溝通、交流,導致心理異常、個性偏執,需要他人的安慰,這種心理一旦被犯罪分子所利用,就會使未成年人走向犯罪的深淵。
  二、單親家庭導致子女心態不平衡
  有的父母在離婚時,竭盡全力提出自己的有利條件,爭取奪得對子女的撫養權。離婚後,對最終“搶”來的孩子百般溺愛,傾注全部心血,但獨自撫育子女往往經濟壓力較大,為了維持家庭的正常運轉以及讓子女過上更好的生活,常常忙於工作,整日為生計而奔忙。他們往往認為離婚已使孩子失去父母一方的關愛,自己應從物質生活上給予他們補償,讓其生活富有,對子女的要求無原則地滿足,從而忽略了對子女健全人格的培養,往往有了錯誤也不予批評教育,對於孩子暴露出來的缺點卻被溺愛所掩蓋,最終使孩子變得自私、任性、墮落。
  有的單親家庭中的父母限制未成年子女與其父其母見面的機會,不許收取對方的物品,不讓未成年子女與另一方溝通交流,而未成年人由於天生地對父母的依賴以及缺乏完整的家庭溫暖,心理不健全、不平衡,容易與其父母疏遠,並產生隔閡;而父母又無暇顧及他們的學習、生活,對其惡習不能及時發現、矯正,給未成年人犯罪提供了時間和空間。所幸的是,修改後的《婚姻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了離婚父母對子女享有探視權,使得未成年子女在父母離異後仍能感受到父愛或母愛,並能接受父母的正面教育,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
  三、拋棄型家庭中子女容易自暴自棄
  有的父母離婚時為了日後再婚的方便,都視子女為累贅,即使法院作出判決後,也不願意接受子女,不肯承擔撫養、撫育子女的義務。未成年人在父母離異時本已承受心理壓力,如果共同生活一方再不給予其應有的關心和愛護,往往導致未成年人不能健康地成長,繼而走上邪路,有的父母乾脆在離婚後把未成年人拋給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只供給其物質生活,沒有感情交流,對未成年人的學習習慣、社會交往、心理動態等方面不聞不問,再加之與其共同生活的老人無力管教,這就形成了生父母不管、繼父母不管、老人也不管的特殊的“三不管”人員。由於父母離異導致子女心理壓力較大,使其產生自卑心理,而父母又推卸自己應盡的義務,使子女產生仇恨心理,他們往往抑鬱、苦悶,由此仇恨父母、仇恨社會,很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審判實踐中發現這部分家庭中的未成年子女犯罪在整個未成年人犯罪中的比重很高。
  四、組合型家庭導致子女叛逆難管
  父或母再婚,重新組建的家庭稱為組合型家庭。這種家庭中存在的問題較多,子女和繼父母之間存在著人際隔閡和情感障礙,往往在父母物色物件、追求新歡時,他們被冷落,擔心有繼父或繼母后受到虐待。當父母建立新的家庭後,他們又擔心被拋棄,擔心著僅存的一點親情被他人搶走,對繼父或繼母採取敵視、仇恨的態度,在生活中與繼父母缺乏情感交流,這些家庭中的未成年子女在得不到家庭溫暖和關愛的情況下,往往產生厭家、自卑、仇恨的心理,如果此時不能對其進行正面教育、引導,他們便會採取逃離的方法對付家庭,孤身闖蕩陌生社會,一旦受到不良影響,很容易走上犯罪道路。
  由此可見,家庭破裂與未成年人犯罪有著密切的聯繫,在離異家庭中應處理好未成年人生活、學習等問題,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利益。在處理中如不注意保護,就容易使未成年人成為“問題少年”,輕則情緒消沉,喪失進取心,影響正常生活;重則受到壓抑,形成變態心理,以錯誤的眼光看待社會和人生,產生逆變行為,捲入社會濁流之中,走上犯罪道路,成為“犯罪少年”。
  五、呼籲全社會關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
  1、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長的基本生活組織,是人生的第一所學校,家長是子女的第一任啟迪老師,也是時間最長的老師。家庭教育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關係極大,特別是對其思想品質和性格志趣的形成有著直接的影響,這在相當程度上決定其今後的道路和人生,作為家長應切實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責任和撫養教育義務,發現子女有不正常的情況,應及時糾正,防微杜漸,構築一道堅不可摧的家庭防線,保護青少年健康成長。
  2、學校應給予這些未成年人更多的關愛,學校是未成年人成長的重要社會環境,未成年人往往因父母離異,來自同學的譏諷使其變得孤僻、自卑,使之失去健康成長的心靈環境。因此,作為老師應給予他們更多的關愛,同時教育其他學生要尊重、關愛這些單親學生,使之擺脫陰影,逐步樹立信心,走出陰影,矯正心態,使其健康成長。
  3、全社會都應站在尊重、理解、關愛的高度給予這些承受婚姻不幸的未成年人予以盡可能的説明,對他們不要給予冷漠、歧視,讓他們儘快地從家庭的不幸中解脫出來,重新找到屬於自己的幸福。這既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需要,也是社會穩定、家庭和睦的需要,更是這些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長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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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向來是一個責任,而非是單純的愛情圓舞曲,因此在步入婚姻前必定得詳細的經過考慮,後才能決定非是一時的興起獲是衝動後的結果,既已選擇不入婚姻那麼就該好好的去經營並維持它別輕易的說出離婚一事,尤其是在有了孩子以後更是如此,因為離婚往往會對孩子造成不良的影響,所以婚姻非是兒戲須慎重考慮繼已步入婚姻就別輕易的說出離婚,因為那會對孩子而言是非常不好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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