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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問題研討] 內野接球問題 [列印本頁]

作者: 李華非    時間: 2011-9-3 10:24:03     標題: [問題研討] 內野接球問題

當打者把球打成內野小飛球或是投手可以直接接殺的那種小飛球時 有規定說 投手不能故意假裝沒接到 要去形成雙殺的規定嗎
因為之前有聽到 不能故意不去接的樣子 所以就有了一點小疑問 想知道到底是不是有這種規定
作者: wind520    時間: 2011-9-3 12:49:26

依中華職棒的條規來說,裁判可自主認定守備人員是否有刻意漏接


不過多少都可以技巧性的漏接
那種技巧性,不是故意不接,而是讓跑壘者以為可以趨前接殺,但最後卻手套往後縮
變成一個彈跳接起來,這樣就可以有機會造成雙殺
但通常,跑者也會有觀念,壘上跑者不會動,但打出去球的跑者不管怎樣都要努力向一壘衝
而這樣的球,也比較難造成雙殺



作者: 李華非    時間: 2011-9-6 08:29:09

0.0 原來還真的有這個規則喔  我一直覺得這是個人的主觀意是 所以應該不會有這一條規則
結果還真的有!!
那這在國外有這種規則媽??
作者: ja7786123    時間: 2011-9-8 17:29:38

應該直接判高飛必死了吧    不能故意漏接
作者: altavista    時間: 2011-9-8 21:01:17

依據棒球規則第2.40

 內野高飛球(INFIELD FLY):無出局或一出局,跑壘員佔一壘、二壘,或滿壘的情況下,擊球員擊出一高飛球(平飛球及企圖觸擊而致成飛球者除外),內野手以普通守備行為即可接獲者。如投手、捕手或外野手到內野對該飛球採取守備行為時,亦視同內野手。擊出之球裁判員已能明確地判定為內野高飛球時,為使跑壘員易能採取行動,應立即宣告「內野高飛球」,又所擊出之飛球在界線附近之上空時,應宣判「如屬界內球的話就是內野高飛球」(INFIELD FLY IF FAIR)。
 因內野高飛球係屬比賽進行中,跑壘員可冒險進壘,唯該飛球被接捕時,則視同普通高飛球,跑壘員須負「再觸原壘」的義務,否則有出局的危險。
 雖經裁判員宣告為「內野高飛球」,但再成為界外球時則不屬於內野高飛球。
 【附註】已被宣告為「內野高飛球」,雖最初落於內野區(未觸及任何物),但最後成為界外球的話,則不視為內野高飛球。相反地最初的落點雖在界外區(未觸於任何物件)但最後成為界內球的話,則視內內野高飛球。
 【原註】裁判員引用「內野高飛球」規則時,應以內野手普通守備行為下是否能容易接捕做為基準,不可擅自設定界線(如:以草地或壘線為界),例如該飛球雖然由外野手處理,但裁判員認為該球在一般情形下很容易被內野手接捕者,應宣告「內野高飛球」。「內野高飛球」不具申訴之要素,裁判員之判斷優於一切,並須立刻決定之。宣判「內野高飛球」時,跑壘員可冒險進壘,若內野手把被宣告「內野高飛球」之飛球故意掉落時,不受規則6.05(L)項之規定,應以「內野高飛球」之規則為優先,仍為比賽進行球。
 【註】「內野高飛球」經過裁判員宣判後生效。
  

作者: ghost5678    時間: 2011-9-9 17:02:38

球場上是很黑暗的
有時候一些小動作
裁判也不一定抓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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