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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臺大醫院錯植愛滋器官,校長李嗣涔說他有權利決定院長的去留。您的意見如何?為什麼? [列印本頁]

作者: eee000    時間: 2011-9-6 06:51:38     標題: 臺大醫院錯植愛滋器官,校長李嗣涔說他有權利決定院長的去留。您的意見如何?為什麼?

影音報導請見 : http://news.cts.com.tw/cts/society/201109/201109050816228.html

臺大醫院錯把愛滋器官移植到病人身上,
導致五名病患都感染愛滋病毒。
那麼臺大醫院院長該不該下台呢?

臺大校長李嗣涔說他有權利決定院長的去留,
但他認為應該由院方及醫界來決定。

但是,院方及醫界有沒有權利決定院長的去留呢!

作者: ww0230    時間: 2011-9-6 14:46:01

那五名病患要自認倒楣嗎?
作者: ddvfogem    時間: 2011-9-6 15:07:20

這是很難過的事,沒有人希望發生,
但是,總要有賞有罰,錯了便要罰,
一定要有人下台以示負責,
否則從業人員不會認真戒慎啊~~~

作者: a906487aaa    時間: 2011-9-7 01:12:12

當然是下台 畢竟那整個流程一般都會很慎重處理

在國外這要負很大的刑責


作者: 寂寞的男人    時間: 2011-9-7 02:26:21

這是很難過的事,沒有人希望發生,既然事情已經發生,台大的人佔多數因素,那就要有賞有罰,做錯事本來就要接受處罰,不然那五個病患是活該嗎?已經被病痛折磨了,原以為看見一絲希望,卻又因為醫療人員的疏失,造成他們一輩子的遺憾,當然一定要有人下台以示負責,不是誰或誰有權利去決定,而是有錯就該承認!!
作者: 035573802    時間: 2011-9-7 14:45:45

1 下台   這給人希望又帶給人絕望....
作者: a9360219    時間: 2011-9-7 18:08:06

其實也沒有一定吧
雖然家屬會很抓狂
但是愛滋檢查不到也有可能是空窗期的原因
而非醫療人員的疏失

作者: 495550351    時間: 2011-9-7 18:43:17

是非對錯很難決定.....
要怪....就怪讓捐贈者得愛滋的那個人吧
作者: water294    時間: 2011-9-7 23:52:26

下台也沒辦法負責...應該讓他繼續做...發生這種是他以後一定會更小心的!!
作者: ii88ii    時間: 2011-9-8 04:59:42

發生那麼嚴重的過失~本來就該所負責


作者: ck5689    時間: 2011-9-8 05:43:34

當遇到重大錯失,負責的主管,根本就要自動請辭謝罪,點解還要討論去留?
對受害者馬上作出賠償,這就是責任承擔,對受害者的基本公義.

要知道承擔出錯責任的後果,做事的人就不會輕易出錯,對巿民大眾的生命安全給予合理保障.    最優質的做法,是要立法例,出錯影響到別人生命安危者,是屬於嚴重的過失,需坐牢,賠償.用如此嚴厲法則,試問.....誰敢出錯.

作者: s15d12345    時間: 2011-9-8 20:30:40

臺大醫院院長該下台
作者: predocjean    時間: 2011-9-8 21:08:04

墨菲定律說會出錯的事必然出錯。因此這種絕不能出錯的事一定要層層把關才行,而他們竟然只口頭詢答而已,實在是太輕忽大意了。
執行人員說因為人手不足因此才以口頭詢答,所以如果管理人員未能察覺甚至漠視這樣的情況,這都是管理人員失職表現,理應一併懲處的,而不能只推給執行人員。
如果這是醫界慣有的情況,還沒發生的醫院遲早出措。
作者: jtrpkqoo    時間: 2011-9-8 22:48:11

這真的是太誇張了
把人命當做玩笑嗎
作者: a153957    時間: 2011-9-8 23:02:30

下台
不給點教訓怎知道嚴重性呢?
雖然不能完全怪在院長身上,一半也是要怪在捐器官人的身上,
但他身為院長還這麼不小心
時在是太不應該了!!
作者: 夜祠    時間: 2011-9-8 23:25:06

沒有事前檢查出來是醫院的疏忽!!
既然身為院長~沒有理由不負責任!!
下台也是應該的!

作者: f0788109    時間: 2011-9-9 09: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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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one    時間: 2011-9-9 12:54:00

我反而覺得不管下不下台都會有替死鬼代替!
作者: qqoo513tw3    時間: 2011-9-10 00:14:56

不該下台..人本就會有疏忽,人非聖賢,下台換誰做

下一個一定會更好嗎!?
作者: 瘋ㄦ    時間: 2011-9-12 00:57:59

它應該把所有事情整個處理好再請辭!!
不然想拍拍屁股走人嘛?
病患權力再哪???
作者: x86081x    時間: 2011-9-12 11:29:58

這也不是他的錯阿
他也是要受到懲罰的
只不過不至於下台那麼嚴重
他如果這件事下台
那他以後也很難會有關於醫療的工作了
作者: GPT微風    時間: 2011-9-12 11:48:54

就算下台~~
也於事無補阿
那五個人還是受害者
只是多加一人下台
作者: comeonandgo    時間: 2011-9-12 15:25:26

任何一個組織當有重大缺失(或發生重大事情)時
身為一個組織的最高決策者本來就要為事情負責才是
就像一個公司若治理不當 營運不佳
CEO也是要負責 甚至有被換掉的可能

不能只想享受所擁有權力(利)
出了問題卻不願對其負責


作者: zero98776    時間: 2011-9-12 15:28:03

人總會有犯錯,至少給他個機會能彌補,只是希望他下次能小心

個人觀點:
不移植病患可能隔一、兩天死亡
移植了,愛滋現在已經有方法可以治療,雖然不能根治
不過卻有更多的時間可以跟家人相處

當然也是有好有壞,看個人,內心一樣痛苦...
作者: vincent085    時間: 2011-9-13 12:40:29

看起來大家都沒錯,難不成是那五位病患要自己負起詢問及檢測嗎,每一個環節都覺得是別人已經確認,這就跟開飛機一樣,覺得地勤人員已經檢查了,不重要,不用複誦啦,所以就發生問題了,管理人員的重要之處,就是養成第一線人員的好習慣及遵守規則,不然設定那麽多的長官的職位難道是好玩性質的嗎?
作者: 22511111    時間: 2011-9-13 18:51:58

當然是該有人出來負責
除了最上面的管理外
還必需找出真正的錯誤點
作者: 79804    時間: 2011-9-14 02:04:53

超誇張的............這樣以後誰敢給醫院打針阿
作者: 951235789    時間: 2011-9-14 23:17:54

當然是下台 畢竟那整個流程一般都會很慎重處理
作者: pass80018    時間: 2011-9-15 11:38:58

我看院長是要下台

明明愛滋患者不能捐獻器官 為何有這種器官出現在移植手術上

這種手術 已經不是成功不成功的問題 而是 必死的手術 只差別在 早晚
作者: ivan12363    時間: 2011-9-15 19:41:05

雖然下台也改變不了事實了
但還是要讓他們受到懲罰
作者: zxc89177    時間: 2011-9-15 22:31:30

位啥是他下台`錯的不是只有他
可是他的任也很大巴
作者: max0725    時間: 2011-9-15 22:48:16

做錯事就要負起責任
院長也要負起連帶的責任
應該要為下屬犯的錯負責
作者: qjking    時間: 2011-9-16 06:16:23

奇怪?怎沒有複選的選擇??

下不下台被感染的後果並沒有改變!奇怪一推人只注意下台上台??

好像不是重點!!
作者: 阿至至至    時間: 2011-9-16 17:02:40

哀......這還不該下台嗎?? 連愛滋病患都能捐贈器官
作者: toaus001    時間: 2011-9-16 17:03:32

這種失誤真的很要不得
下台也不為過
害慘了多少家庭?!
作者: A330214856    時間: 2011-9-17 20:27:37

該下台
但那些疏失的醫護人員也都該下台!
作者: s98236199    時間: 2011-9-18 16:40:36

下台能解決問題就好了 真是....
作者: evilgochi    時間: 2011-9-23 21:47:25

有問題的制度,怎會以電話做確認,應全盤檢討
作者: danny0102    時間: 2011-9-24 13:04:12

下台+1
這麼離譜的錯誤實在難詞其咎
作者: q2301630    時間: 2011-9-24 20:03:33

下台也沒辦法負責,快點研發藥比較實在...........
作者: 79804    時間: 2011-9-25 05:49:37

這不下台沒辦法= =...........除非有人要代替他
作者: eric8222    時間: 2011-9-25 10:25:48

下台又能怎樣 還不如把握這次的教訓
不在這麼不小心得繼續做下去來比較好
作者: d122019052    時間: 2011-9-25 16:36:53

下不下台是兩回事...
錯在當事人沒遵守制度跟紀律!
作者: TOEFL    時間: 2011-10-10 18:55:48

這一定是醫療流程上的缺失 我想有可能是某人作業流程忽略了然後 後續的人員認為前面都沒有問題就簡略看一下就放下去繼續下一個流程然後慘劇發生了事情鬧大了這就是工作不認真細心阿 藥事在這幾個流程中有人細心注意一下就不會發生了

作者: tainan78    時間: 2011-10-15 00:43:35

不知道該說什麼了
我是病患我會嘔死
踢來踢去啊
作者: stan999950    時間: 2011-10-15 15:59:56

為什麼不是李嗣涔自己下台!!
廢物校長
作者: henry520    時間: 2012-2-4 18:52:14

太離譜了  真的離譜  一個人的一生就這樣毀了
作者: bluesky0222    時間: 2012-2-26 03:50:15

雖然他不算直接的關係
但畢竟是醫院最大的負責人,這個連帶關係還是要負責
所以我是投下台
作者: bustle    時間: 2012-4-4 11:39:49

我想最後決定醫院院長的去留還是會回歸到台大校長身上,留給醫界的只是兩派決定去留的爭辯而已,
真正有決定去留的人,應該仔細研究此疏失背後所有的細節與情況,並做通盤的考量,不能只聽醫界、學術界、
媒體界片面之詞就下決定,白色巨塔並沒有那麼單純。
作者: v426    時間: 2012-4-10 15:06:30

下台不是解決之道,對受害人也沒有益處

應該是思考未來如何避免相同情事
以及被害人賠償事宜

下台以示負責??在我看來只是逃避問題而已
作者: H.S宏    時間: 2012-5-28 22:48:26

下台不能解決甚麼~這樣只會造成部負責任的心態
作者: 030162914    時間: 2012-12-29 00:30:12

發生這麼大的事   一定很多疏失
但沒去檢討   那最後還是沒用
作者: crazyding    時間: 2012-12-29 08:47:37

一個醫學生從養成到住院醫師
要整整七年
比大學+研究所還長
醫生和國家付出多少時間努力成本
出了一次錯就要打入地獄永不超生?
白癡才跟媒體一起罵醫生
作者: a10020677    時間: 2013-1-6 01:25:23

他下台對事情有好轉的話就下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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