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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發牢騷 吐苦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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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蘇湖
時間:
2011-9-21 00:17:41
標題:
發牢騷 吐苦水
我今年剛滿30歲與我老婆結婚4年多育有一對兒女
我和父母同住
我老婆和我家人相處得並不太好
我老婆沒上班在家顧2個小孩
但我覺得她有公主病
家事都不肯做
前陣子因為這樣子我爸念了她幾句
而跟我父親吵了起來
於是我叫他去上班大女兒也差不多可以上幼稚園了
小兒子白天讓我父母照顧
她也聽了我的勸去上班
我的薪水其實滿少的
一部份要孝敬父母還要繳小孩學費.家庭開銷..............等
幾乎都不太夠用
認識我的都知道我非常的省
而她賺的錢都是買他自己的衣服鞋子.吃喝玩樂.......等
這幾天看她領薪水又買了很多戰利品
我跟她說叫他不要亂花錢未來小孩還需栽培
她又跟我大吵了一架
她說養家本來就是男人該做的事
我養不起當初為什麼還要生小孩
讓我覺得為什麼我那麼沒用
為了2個小孩我已經忍了許久
我不知我還能忍多久
我每天早上7點出門上班到晚上8點昨又才回到家
回家還要幫2個小孩洗澡
幫大女兒複習功課
哄她們睡
而我老婆12點上班晚上8點下班
她都慢我10~20分鐘到家
她回家先洗個澡
看一下電視上個網
都半夜2點左右睡
最近一直在猶豫還要繼續下去嗎?
我該怎麼做比較好
作者:
IN0170
時間:
2011-9-21 00:25:34
公主病還真不輕.家事都不肯做就算了.
下班回家還要幫2個小孩洗澡.真是新好男人.
你會發表出來.可見你快要爆發了.
婚姻是要靠兩人共同維持.挑個時間好好聊聊.
真的無法維持下去.還是要趁雙方都年輕.
祝福妳.
作者:
深邃的雙眼
時間:
2011-9-21 10:32:28
看完全文,,,
大大你跟嫂子的互動好像滿少,,,是不是你們之間有點問題..
至於嫂子都會用自己的薪水去買自己要的東西,,哪是女人的天性...
也或許嫂子,,知道這個家有你會頂著,,,所以她就沒想哪麼多了.....
相識靠緣份,,,相處靠智慧,,,
大大就找一天跟他好好溝通,,,讓嫂子知道你得難處在哪
(對囉,,,如果經濟允許,,你們可以考慮搬出去,,自己住看看)
作者:
msh55688
時間:
2011-9-21 15:00:36
同上面兩位大大講法
好好深切溝通一次
今天沒有錯
養家是男人責任
但是
如果要按照你老婆所主張的
男主外女主內
那她該做的事情呢?
不要以為生個蛋就搞定了
只會享受他人成果
這樣不對吧!!
婚姻不是一個人就可以成就的
尤其你們又有小孩
今天她不對你
至少要對小孩負責任
言教身教小孩不會看在眼裡嗎?
不管是為你自己
或是為小孩為你父母
你真的該好好跟他談一下了
真的不行
就
痛定思痛吧><
作者:
玄雲
時間:
2011-9-21 21:29:51
大大果然是新好男人押給你個讚,
大大是覺得自己一直是勞累的那一方對吧!!!
有時候要談事情有許多的方法,
有時忍耐是為了等待和平的一切到來,
並不是要全部爆發出來,
公主病,每個女生都會有(汗)
其實有些女生買東西,為的是希望把自己打扮的票漂亮亮然後給老公看,
我是不知道你的老婆是怎麼想的,
不過大大的老婆似乎是屬於激動派的,
大大你有和老婆玩過"交換日記"嗎?
我建議,你可以用這個方式,
<<不過提出這個建議的時候別太激動,不然會搞砸的。
我提的方式有點爛就是了。
作者:
蘇湖
時間:
2011-9-24 23:02:57
感謝各位前輩的指點
小弟有和我老婆聊了一下
或許是我溝通能力較差還是怎樣
最後還是不了了之又小吵了一下
至於搬出去住
經濟是最大的問題
還有許多一言難盡的困擾
或許我有能力可以獨自扶養2個小孩長大
但我實在不想讓小孩變單親...........
作者:
DAHDAHHU
時間:
2011-9-27 17:15:57
你要結婚前都没有與夫人談過婚後的規劃嗎?
你了解她有公主病嗎?
你知道為什麼要結婚嗎?
你曉得結婚、生子及教養要考慮很多條件嗎?
如果這些在婚前都没想過,結婚就是件錯的事!
但現在你已經結婚生子了,想後悔也已經不容易了。
因為這婚一結下去,就是兩個家族的事;
不是想離就能離的,尤其是在經濟情況又不好的情況下;
多溝通、協調,多想些辦法(找父母談,找她的父母談),都可以試試。
必竟這家已經有那麼多分子,若真的離婚,
小孩歸誰、瞻養費如何給........反正很難!
這就是為什麼我一直請大家不要隨便結婚的原因,
結婚前賺錢是自己花,婚後賺前是全家人花。
所以任何事都要三思再三思,九思十思都可以!
請參考!
作者:
Domiso
時間:
2011-10-8 08:56:27
直接告訴她離了吧!因為她觀念錯誤吃定男人
叫她先去吃自己吧 懶惰不講理的女人
作者:
魚伕
時間:
2011-10-14 09:52:37
人人錢賺的少不夠花用確實問題
台灣目前男人都去娶外籍新娘了
若不能同甘共苦那還是夫妻嗎
作者:
Kettle
時間:
2012-2-22 00:46:41
大大的情形跟我很相近,只差我沒有跟長輩同住,之前是小倆口及兩個小孩,離婚後我和小孩跟父母一起住,除了互相照顧,更可以省許多開銷,又有疼死小孩的祖父母幫忙帶小孩,絕對比外面的褓姆用心。
所以小老頭建議,找太太誠懇的談一談,如果她還是不改,就簽字離婚吧! 讓她去後悔,(跟我前妻一樣)。
不是有人在倡導女男平等嗎? 哪還有"養家是男人該做的事"這種論點,真奇怪;家是每一個成員的責任才對。若真是要這樣要求女男不平等。那也請把女人該做的事做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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