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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錯誤的法律觀念(作者:王麗能律師)☆ [列印本頁]

作者: 見習客    時間: 2011-9-28 09:44:37     標題: ☆錯誤的法律觀念(作者:王麗能律師)☆

錯誤觀念:父債子還、夫債妻還。
正確觀念:原則上父債子不用還,夫債妻不用還。


錯誤觀念:債務人交給您所有權狀,您就能享有抵押權。
正確觀念:抵押權必須到地政機關申請抵押權登記,而且登記完成後才能取得抵押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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