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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朋友借錢不還 [列印本頁]

作者: viola911    時間: 2011-11-13 01:00:44     標題: 朋友借錢不還

我有個朋友在今年2月時跟我借了五萬
當時的借據是用手寫的
償還日期是100年9月
不過只有 債主我的簽名& 借款人的簽名&蓋章
這樣有成立嗎?

我後來還發現他是蓋反章
現在打電話不接  簡訊也不回
我是不是該提告?

作者: 幼齒男    時間: 2011-11-13 12:20:38

可以啊
可以委託律師寄存證信函給他
細節就跟律師討論
沒意外的話
對方還必須要支付你利息
作者: 222223    時間: 2011-11-13 22:27:42

效力成立 先去國稅局查他的報稅資料對你的舉證比較有利

但奉勸你借錢還是盡量不借比較好 要借得瞬間你就要想說我把它丟到水溝理了
作者: viola911    時間: 2011-11-13 22:47:12

幼齒男 發表於 2011-11-13 12:20  
可以啊
可以委託律師寄存證信函給他
細節就跟律師討論

請律師的話
費用很高...

作者: viola911    時間: 2011-11-13 22:48:31

222223 發表於 2011-11-13 22:27  
效力成立 先去國稅局查他的報稅資料對你的舉證比較有利

但奉勸你借錢還是盡量不借比較好 要借得瞬間你就要 ...

今天跟他家人連絡
他已經搬走了
他家人也跟他失聯了
--------------------
去國稅局查資料應該要有正式公文吧?
作者: 222223    時間: 2011-11-14 07:08:47

你只要知道對方住哪 戶籍地與其他租屋地點又或者是他工作的地方

不然起律師告贏的話是對方出錢跟你梅干西

不過最重要西寫純正信函

作者: ken760604    時間: 2011-11-16 13:40:47

有親朋好友要借錢都要適時婉拒

就是因為事朋友才不能借錢給你(避免日後親朋好友撕破臉)

可以提供朋友意見(舉例:貸款小額借款當鋪)

如果自己堅持要借,請要有錢出去就不會回來的概念!
作者: goodandbad    時間: 2011-11-17 21:32:04

最好別借錢,借錢一定要寫借據,但是就算寫了借據,也別想這條錢會回得來。
如果你有上面的準備,那你可以借朋友錢,不然的話就別借了,不然不止錢飛了,朋友也少了一個

如果你真的想追回這筆錢的話,建議你直接去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就好,先不必找律師,也不必寄什麼存證信函。
等到進入了法律程序以後,再去找律師不遲。
不過,還是先勸你看開點,心情上比較好過。
作者: 笨笨熊    時間: 2011-11-18 09:19:51

人都失聯了幹麻還搞告不告的問題
這種人都馬去打小工
哪有什麼報稅資料
想開點吧
作者: k123456770    時間: 2011-11-18 13:28:46

1.很好的朋友嗎?
2.確定還在台灣嗎?
3.基本上契約算成立的
4.不用請律師~~~
在第一審時 你只要有足夠的證據可以證明 並調解過
對你是有利的 因此不用請律師
作者: tml123    時間: 2011-11-19 23:04:45

可悲啊!多少的所謂好友為錢反目,既然要借錢就要有收不回的打算,要不然就保持一個原則,親朋好友就別有金錢的往來(除非救命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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