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標題:
300小時1萬8吃飯還扣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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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t38000038
時間:
2011-11-26 00:32:33
標題:
300小時1萬8吃飯還扣錢
在中部某家店做服務生
每天上下班簽卡
當初講要做滿300小時才有1萬8
吃飯要扣水也要扣= =
加一加一天要扣50
說滿三個月調薪也沒有= =
員工1個1個走
我要走卻被留下來 還一個人當三個用= =
作者:
麵麵仔
時間:
2011-11-26 00:34:52
現在有工作先做吧!
有好的機會趕快去面試!
工時太長了
作者:
w0930621
時間:
2011-11-26 00:44:26
趕快走人吧有志氣點錢也不領了 送他吧反正在拼就有了
作者:
陳大黑
時間:
2011-11-26 10:27:55
看開點 你走後他還是得算錢給你 你只要是走的有理 他不敢扣你錢的..現在水果報很歡迎你去投訴的
作者:
29108063
時間:
2011-11-26 11:4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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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22654782
時間:
2011-11-26 12:17:19
太少了那就邊做邊找工作對你比較有幫助
祝你早日找到你所要的工作待遇喔
作者:
水筆畫冊
時間:
2011-11-26 13:37:46
服務業本來薪資就不高,是靠績效。
但是你的薪資˙˙˙
騎驢找馬吧。
作者:
shaoximg
時間:
2011-11-26 15:05:20
那我還不錯唷~實薪之外,午晚餐老闆都不扣錢。
因為我不想被扣,所以老闆都給員工吃很好,
晚上常吃到厚片牛排,雞腿排,鱔魚麵,反正晚餐吃的都超好的,
午餐都是雞腿飯~八方雲集~牛肉麵~
光中晚餐每人大約讓老闆支出200元~
我快被養胖了~嘻嘻
作者:
2498
時間:
2011-11-26 15:40:44
是不是有違反政府相關規定
作者:
wcw2121
時間:
2011-11-26 20:13:07
那你是有經濟困難嗎
還是只剩這家公司
服務業的確很操
但是你這間太誇張
別人走你就要跟著走了
留下來你以為會向勵志書籍一樣
大家走你留下你得到升遷加薪?
做夢去八!這種機率跟流浪漢取到林志玲一樣低^^
作者:
av2050
時間:
2011-11-27 18:11:09
我吃飯一天要扣100多....連同晚餐
作者:
monsterlee
時間:
2011-11-28 16:23:18
這麼差的公司
別待了啦!!!!
作者:
只是曾經
時間:
2011-11-29 15:26:58
覺得不適合就快點走吧
真的要走沒有人留的住你
加油!
作者:
onlinepooh
時間:
2011-11-29 20:37:37
300小時 一天作超過8小時 還領不到一萬八? 難道那間店是流動攤販??
開口要薪水吧!
你不可能三十天都上班 一天上十小時
算你 一天上十二小時 也要做二十五天
(依勞基法的算法 12-8=4 2*1.33+2.1.66= 5.98 5.98+8=13.98 一天時薪的小時數應為 13.98小時 算14好了 )
14*25= 350個工作時數 18000/350= 一小時51元!! 就算你那間店 不承認 超過八小時候的加班費 18000/300 = 60.... 還是很可憐
作者:
周天子
時間:
2011-11-29 22:50:48
這種無良老闆你還幫他賣命幹嘛快找別家吧只要你肯吃苦餓不死的
作者:
fet2003
時間:
2011-11-30 09:23:02
趕快離職吧
這種公司不會善待你的
作者:
verge5600
時間:
2011-11-30 13:08:03
w0930621 發表於 2011-11-26 00:44
趕快走人吧有志氣點錢也不領了 送他吧反正在拼就有了
志氣不適用在這種地方的!! 照您上述說法 我看你很快準餓死 ~ ^^
作者:
haw1007
時間:
2011-11-30 13:45:06
本帖最後由 haw1007 於 2011-11-30 13:45 編輯
比較不解的是
1.既然當初面試就已聲明滿300小時才有18000,吃飯要扣錢
為何你還是選擇要做,不要告訴我這些當時都沒說,如果真沒說
那我還真不知如何形容你不清不楚去上班的行為
2.既然覺得工作收入太差,自己都選擇離職,為何還會留下來繼續做
然後再來抱怨一個人做三個人的工作,公司待遇福利都很差?
作者:
bruce009
時間:
2011-12-1 11:27:55
這也太誇張了
時薪才60還要扣伙食費
可以檢舉了啦
作者:
mm930130
時間:
2011-12-1 20:32:06
應該要離職的~~怎還待著呢??有難言的苦衷嗎??
作者:
agentchen
時間:
2011-12-2 16:43:46
這太誇張的薪資待遇...如果版大是打工或臨時找份工作,呆也不要呆太久~~能閃就閃吧~~
作者:
黃大老闆
時間:
2011-12-2 22:04:57
到勞工局投訴或是找狗仔日報投訴啦~
作者:
any03099
時間:
2011-12-3 00:22:41
300小時-.-
一小時算90好了...
至少也有2萬7
1萬8是怎樣??
還扣這麼多..
趕快換吧....這擺明坑人阿!!!
要是真的有這麼好 員工就不會一個接一個走了...
況且你在那邊能學到什麼東西嘛?((<~~這是重點
例如 煮菜 炒菜 烹飪 等等技能
不然只有端盤子 洗碗 旁邊托地的 建議你可以早早換了-.-
不要再那邊浪費時間
作者:
yth88
時間:
2011-12-3 16:09:59
明顯已經違反勞基法~
很明顯~大家都沒有認真在這個國家裡面生活
過去是怎麼了~
大家都沒有基本常識嗎
一個月上班300小時已經構成違反勞基法
趕緊去市勞工處霍縣勞工處申訴
感歎~年輕人讀書的時候不好好學這些基本常識~
受害了也不知道該怎麼申訴~
趕緊去申訴~讓非法的雇主受到制裁~~
作者:
yth88
時間:
2011-12-3 16:11:44
在美國~同樣情形可以告到一家公司破產~
雇主財產被扣押~
受雇者可以得到數倍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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