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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300小時1萬8吃飯還扣錢 [列印本頁]

作者: st38000038    時間: 2011-11-26 00:32:33     標題: 300小時1萬8吃飯還扣錢

在中部某家店做服務生
每天上下班簽卡
當初講要做滿300小時才有1萬8
吃飯要扣水也要扣= =
加一加一天要扣50
說滿三個月調薪也沒有= =
員工1個1個走
我要走卻被留下來 還一個人當三個用= =
作者: 麵麵仔    時間: 2011-11-26 00:34:52

現在有工作先做吧!
有好的機會趕快去面試!
工時太長了
作者: w0930621    時間: 2011-11-26 00:44:26

趕快走人吧有志氣點錢也不領了  送他吧反正在拼就有了

作者: 陳大黑    時間: 2011-11-26 10:27:55

看開點 你走後他還是得算錢給你 你只要是走的有理 他不敢扣你錢的..現在水果報很歡迎你去投訴的

作者: 29108063    時間: 2011-11-26 11:4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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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22654782    時間: 2011-11-26 12:17:19

太少了那就邊做邊找工作對你比較有幫助
祝你早日找到你所要的工作待遇喔
作者: 水筆畫冊    時間: 2011-11-26 13:37:46

服務業本來薪資就不高,是靠績效。
但是你的薪資˙˙˙
騎驢找馬吧。
作者: shaoximg    時間: 2011-11-26 15:05:20


那我還不錯唷~實薪之外,午晚餐老闆都不扣錢。
因為我不想被扣,所以老闆都給員工吃很好,
晚上常吃到厚片牛排,雞腿排,鱔魚麵,反正晚餐吃的都超好的,
午餐都是雞腿飯~八方雲集~牛肉麵~
光中晚餐每人大約讓老闆支出200元~
我快被養胖了~嘻嘻

作者: 2498    時間: 2011-11-26 15:40:44

是不是有違反政府相關規定
作者: wcw2121    時間: 2011-11-26 20:13:07

那你是有經濟困難嗎
還是只剩這家公司
服務業的確很操
但是你這間太誇張
別人走你就要跟著走了
留下來你以為會向勵志書籍一樣
大家走你留下你得到升遷加薪?
做夢去八!這種機率跟流浪漢取到林志玲一樣低^^
作者: av2050    時間: 2011-11-27 18:11:09

我吃飯一天要扣100多....連同晚餐
作者: monsterlee    時間: 2011-11-28 16:23:18

這麼差的公司
別待了啦!!!!
作者: 只是曾經    時間: 2011-11-29 15:26:58

覺得不適合就快點走吧
真的要走沒有人留的住你
加油!
作者: onlinepooh    時間: 2011-11-29 20:37:37

300小時   一天作超過8小時  還領不到一萬八?  難道那間店是流動攤販??

開口要薪水吧!  

你不可能三十天都上班  一天上十小時

算你 一天上十二小時  也要做二十五天
(依勞基法的算法 12-8=4   2*1.33+2.1.66= 5.98 5.98+8=13.98  一天時薪的小時數應為 13.98小時  算14好了 )
14*25= 350個工作時數 18000/350= 一小時51元!!   就算你那間店 不承認 超過八小時候的加班費  18000/300 = 60....   還是很可憐

作者: 周天子    時間: 2011-11-29 22:50:48

這種無良老闆你還幫他賣命幹嘛快找別家吧只要你肯吃苦餓不死的
作者: fet2003    時間: 2011-11-30 09:23:02

趕快離職吧
這種公司不會善待你的

作者: verge5600    時間: 2011-11-30 13:08:03

w0930621 發表於 2011-11-26 00:44  
趕快走人吧有志氣點錢也不領了  送他吧反正在拼就有了

志氣不適用在這種地方的!!   照您上述說法 我看你很快準餓死 ~ ^^
作者: haw1007    時間: 2011-11-30 13:45:06

本帖最後由 haw1007 於 2011-11-30 13:45 編輯

比較不解的是
1.既然當初面試就已聲明滿300小時才有18000,吃飯要扣錢
  為何你還是選擇要做,不要告訴我這些當時都沒說,如果真沒說
  那我還真不知如何形容你不清不楚去上班的行為
2.既然覺得工作收入太差,自己都選擇離職,為何還會留下來繼續做
  然後再來抱怨一個人做三個人的工作,公司待遇福利都很差?
作者: bruce009    時間: 2011-12-1 11:27:55

這也太誇張了

時薪才60還要扣伙食費

可以檢舉了啦
作者: mm930130    時間: 2011-12-1 20:32:06

應該要離職的~~怎還待著呢??有難言的苦衷嗎??
作者: agentchen    時間: 2011-12-2 16:43:46

這太誇張的薪資待遇...如果版大是打工或臨時找份工作,呆也不要呆太久~~能閃就閃吧~~
作者: 黃大老闆    時間: 2011-12-2 22:04:57

到勞工局投訴或是找狗仔日報投訴啦~

作者: any03099    時間: 2011-12-3 00:22:41

300小時-.-
一小時算90好了...
至少也有2萬7

1萬8是怎樣??
還扣這麼多..
趕快換吧....這擺明坑人阿!!!

要是真的有這麼好 員工就不會一個接一個走了...
況且你在那邊能學到什麼東西嘛?((<~~這是重點
例如 煮菜 炒菜 烹飪 等等技能
不然只有端盤子 洗碗 旁邊托地的 建議你可以早早換了-.-
不要再那邊浪費時間
作者: yth88    時間: 2011-12-3 16:09:59

明顯已經違反勞基法~
很明顯~大家都沒有認真在這個國家裡面生活
過去是怎麼了~
大家都沒有基本常識嗎
一個月上班300小時已經構成違反勞基法
趕緊去市勞工處霍縣勞工處申訴
感歎~年輕人讀書的時候不好好學這些基本常識~
受害了也不知道該怎麼申訴~
趕緊去申訴~讓非法的雇主受到制裁~~

作者: yth88    時間: 2011-12-3 16:11:44

在美國~同樣情形可以告到一家公司破產~
雇主財產被扣押~
受雇者可以得到數倍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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