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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客家婦女與傳統產業 [列印本頁]

作者: 絕對官僚    時間: 2011-12-2 01:49:22     標題: 客家婦女與傳統產業

  勞動的形象是客家婦女的一大特色,北台灣的客家聚落分布地區,其代表性的產業,如:新竹的茶業、苗栗地區的蠶絲業及帽蓆業,客家婦女投入相當多的人力。在農村工業化前,這些產業也為過去的客家婦女─農村中的隱藏性失業人口提供很好的工作機會,客家婦女經濟能力與經濟地位也隨之改變。

  首先探討「苗栗大湖蠶絲業」,台灣的蠶業起源自明清,蠶區分布則以台北區和新竹區為主,而後者即以大湖為中心,日人曾考察此區適宜養蠶,大湖的蠶種甚為知名,曾做為貢品獻於日本皇太后陛下。

  據日昭和十四年之調查,養蠶戶數平地以新竹市大湖郡、竹南郡、苗栗郡、竹東郡等的戶數為最多。大湖民間即多以養蠶及種植香茅為主要副業。在此針對婦女年齡在七十至八十五歲左右進行田野調查,並進行質化研究,結果顯示,過去養蠶業可謂是夫婦二人一起或全家動員的活動,絲業更能突顯客家婦女勞動的特色。日治時期即進入絲業工作的林鄭長妹女士提到參與絲廠女工的經過:「在偏僻的家鄉裡,沒有什麼學校可讓我繼續升學,大部分女孩都待在家中幫忙耕種或飼養家畜,14歲大湖國小畢業後,進入新竹州農業會大湖乾繭廠,全廠員工大約十幾二十人,大部分為女工,新進員工都會先當學徒,再當織線女工。資深才有機會去學製蠶絲棉被。」「以每日工作八、九小時計,每月薪資約二十五日圓,這些收入不僅可供貼補家用,且在工作難得的情形下,對一個初出茅蘆的女工來說實在難得。」苗栗地區的客家農村勞動婦女,大多在新竹州農會下的大湖絲廠乾繭廠,以及工礦公司前身的台蠶公司(原苗栗亞麻工廠)等地工作,工作內容則有擇繭、煮繭、繅絲及揀絲等工作;繅絲或製棉被是操作較具有技術性的工作,後來從技佐升任管工的林鄭長妹女士,日後即以月計價,月領二十五圓,日昭和十八年月領約三十五圓。

  再者提及「苑裡客庄里帽蓆業」,清朝詩人范道瞻先生所寫的〈臺灣草蓆歌〉:
  臺灣草蓆輕且柔,五月坐臥拂清秋。悠然午睡不待枕,屈肱坦腹輕王侯;比聞政府勤改組,群公吐握增煩憂;日高會議晡未散,盛服時御汗長流;豈若小吏無檢束,竹榻寬如禹九州;更得此蓆兼二妙,玉床冰蕈風颼颼。

  本調查利用農會資料,並進一步透過行政院文建會或苑裡、大甲等商號之耆老進行相關網絡的連結,重新找回過去曾參與過重點家庭副業的當地人士及婦女進行田野調查訪問。日治時期至光復前後,此重點農村副業,主要分布地點在苑裡、大甲等地,盛時遍布至西海岸沿線。俗語說:「大甲帽蓆,苑裡產」,海線地區盛時約有八十萬人從事帽蓆業的發展,不僅婦女投入生產,連男人也投入編織行列。當時外銷多、價格好,從事副業的婦女所得甚而比男人多,所以流傳著「不重生男、重生女」的說法。這些草帽即大部分是由農村婦孺利用農閒期間編織的,台中、新竹州的製帽女工即使是帽價不好時,一天編一頂亦可得二角左右,帽價好時約五、六角錢,苑裡可得工錢較多,收入甚而有一元,初學的小女子,也可賺二、三角。

  爾後因工商業的發展,婦女勞工紛紛投入工業生產行列,謀求較高工資,大陸產品漸取代台灣的帽蓆業,為挽救編織手藝失傳,尋求產業再造,當地農會遂設立藺草文物館,兼負著文獻保存、耆老傳承及文化再造的使命。根據苑裡客庄里的調查,如今多剩下上了年紀的婦人,還在家中編製帽蓆,在藺草產業衰退之後,藺草產業就業人口大減、高齡化,苑裡現有僅存之藺草編織阿嬤師傅初步統計應不超過10人,平均年齡均超過70歲。

  最後則是研究新竹茶產業與客家勞動婦女之間的關係,〈採茶相褒歌〉中有一段如此唱著:「停腳皆看較詳細,茶山查某實在多;真正活潑好體格,嘴在念歌那挽茶」。

  以戰後茶葉復興期的採茶婦女為調查對象,新竹縣關西地區作為訪談地點,了解到採茶在農村工業化前,為農村的隱藏性失業人口提供了工作機會;《新竹縣采訪冊》記載,1872年以後的鹹菜甕(今關西),居民百餘戶,所在皆茶園。茶產業中採茶揀茶所需人工極多,以夏季最多,秋季、春茶再次之,每年山上所僱的採茶女,據1905年的領事報告資料約有二十萬人。調查中也顯示,農村的家庭婦女從事採摘茶葉,均著眼於其是農業耕種外很好的現金收入來源。

茶肆女
山頭采茶枝,店前揀茶葉;女兒對門居,玉臂相交接。
一群如圍花,雙隊成飛蝶。腰攜篔簹籃,手開湘竹篋;
拾茶垂纖指,評茶舒笑頰。輕重與郎量,往來拖繡屧。



    新竹縣關西鎮民謠亦有:「阿哥種茶辛苦嘗,阿姐採茶日日忙」,王松之作於清光緒年間的詩:「群山縹緲意閑閑,風景依稀俗累刪。荷笠野翁驅犢返,攜筐村女採茶還」,充分表現出男夫耕種、女夫採茶之性別分工的特色。桃竹苗的民謠:「急急忙忙離了家,離了家中來採茶,我今採多妹採少,無論採得多少,多少也愛轉回家」,表達著亦有男性參與之情形。然而,將茶產業稱之為「男主內、女主外」並不為過,在茶園從事採茶之主力多為婦女,而在茶製廠製茶者為男性,其呈現之面貌,即是男在內,而婦女多在外面的茶山拋頭露面。其景象有如作家張我軍戰後於台灣茶山遊歷之時,寫到「春色正濃的時候,丘陵上一排一排茂盛的茶樹,翹起綠油油的嫩芽,等著採茶女去一朵一朵的採摘,相思樹的蔭影底下,三三五五的採茶女,低著頭指尖不停地在嫩綠的茶芽接吻,她們都帶著竹笠,衣服樸素,但也有花花綠綠的,有中年婦人,有年輕少女少婦,也有老婆婆和女孩子,個個活潑忙碌著。」製茶廠裡也有女工的存在。例如日治時之日東製茶會社即有女工,平均年齡在17-19歲左右。《臺灣民報》日昭和五年<採茶女>一文,即記載日治時期婦女採茶收入情形,「指頭上的技術、緊快遲鈍各有等級,平均一天是四角銀上下,成績當是年輕的比年老的佳,採茶女的年齡由十二、三歲至五十左右為止,尤其是妙齡女子居多,採茶女的生活簡易至極,每年各人都有積蓄不少的工金拿回家去的」。

  採茶婦女在茶山農園拋頭露面,有時亦是人身安全的一種威脅,日治時期的報紙上則不時記載著在外行動的婦女被不良巡查戲弄強姦,亦有如純樸的稼作婦受惡戲負傷之情,甚而有危及人身性命安全者,如《台灣日日新報》之<茶摘女被斷喉>報導的正是關西庄坪林地區的摘茶婦女被傷害之情。日治曾經採過茶的林曾流女士亦曾提類似經驗;受訪的婦女多提及自己儘量在附近的茶園採茶時,工作的男女多是附近認識的鄰居,可多少免於此種人身的危害與騷擾。

  綜上所述,婦女不論是在農村活動的養蠶婦,從事農村副業的採茶業、製帽業之女工,或是走出農村家庭勞動範圍的絲業女工,甚至以妻子的角色擔任男性工廠廠主代理者的角色,客家婦女在產業活動中或農村工業化的過程中均扮演著重要的角色。

參考資料:

1.張維安,<客家婦女地位:以閩南族群為對照的分析>,客家文化研討會論文集。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2.何素花,<苗栗地區客家婦女與蠶絲業的發展>,《客家研究輯刊》,2006年第1輯,總28輯,頁20-41頁。
3.何素花,〈百年農村副業─以苑裡客庄里為研究中心〉,2004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學術獎助計畫成果報告。  
4.何素花,<採茶婦女─客家勞動婦女的一個面相>,收入賴澤涵主編,《客家文化學術研討會論文集─語言、婦女、拓墾與社區發展》論文集,pp.495-534;行政院客委會出版,2002-12


來源:行政院客委會

作者: wen5436    時間: 2012-9-15 01:20:57

客家婦女不但有客家勤儉的本性更
能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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