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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儒教的最後完善--宋明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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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絕對官僚
時間:
2011-12-6 02:11:40
標題:
儒教的最後完善--宋明理學
從漢武帝獨尊儒術起,儒家已經具備了宗教的雛形,但是,作為宗教的某些特徵尚有待完善。經歷了隋唐佛教和道教的不斷交融、相互影響,再加上歷代帝王崇儒政策的推動,以儒家提倡的封建倫理為中心,吸取佛教、道教一些宗教修行方法而建立的宋明理學,標誌著中國儒教的完成。儒教信奉的“天地君親師”,正式把封建宗法制度與神秘的宗教世界觀有機地結合起來。
生活在北宋年間的思想家周敦頤被視為理學的開山大師,他的思想已具有理學的雛形。而世稱“二程”的程顥、程頤兄弟兩人,最終完成了理學的理論化過程。二程曾師從周敦頤,他們把“理”或“天理”視作哲學的最高範疇,認為理無所不在,不生不滅,不僅是世界的本源,也是社會生活的最高準則。程顥的《定性書》被宋明理學家公認為理學的權威著作,其中所宣揚的“動亦定,靜亦定,無將迎,無內外”,與佛教禪宗的修養方法一脈相承。而程頤的《顏子所好何學論》,可以說是一篇講宗教修養方法的文章,也是宣揚宗教禁欲主義的文獻。
到南宋,理學大家朱熹繼承和發展了二程的思想,建立了一個完整而精緻的理學思想體系,標誌著理學發展到了成熟的階段,他也因此被看作是程朱理學的集大成者,被後世尊稱為“夫子”。
宋元明清時期,二程和朱熹的理學思想被歷代統治者奉為統治思想,程朱理學也因此成為人們日常言行的是非標準。“存天理,去人欲”更是理學家們全力以赴的修養目標。他們所謂的“天理”,內容不出“三綱”、“五常”這些儒家教條。儒家追求的精神境界更偏重於修養封建道德,鞏固宗法制度。儒家的孝道除了倫理意義外,還有宗教性質。儒教沒有入教儀式,沒有精確的教徒數目,但在中國社會的各階層都有大量信徒。儒教的信奉者決不限於讀書識字的文化人,不識字的漁人、樵夫、農民都逃不脫儒教的無形控制。
所以說,儒教發展到宋明理學,已經稱為一種影響整個社會的宗教。它雖然缺少其他中交的外在特徵,卻具有宗教的本質屬性。比如禁欲主義、“原罪”觀念、蒙昧主義、偶像崇拜,注重心內反省的宗教修養方法,不重視科學和物質生產等等,這些屬於宗教範疇的內容,儒教應有盡有。
來源:清虛道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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