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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大家開 縱貫路時 的時速思考 ??? [列印本頁]

作者: lai7866    時間: 2011-12-13 20:01:23     標題: 大家開 縱貫路時 的時速思考 ???


話說那天分享了車友在縱貫路

飆到140



依照道安講習時的數據

時速100時煞車需時 3 - 4 秒

另外需加上人類踩煞車時的

反應需時  平均1.3秒



你沒看錯

100-0   完全靜止

至少需要  4.3- 5.3秒鐘

以上



換算成距離約

30-40公尺不等

當偶们全速破百時

請大家要多留意 路段分隔島.轉向看不見處.

都市危機的可能處

君不見曾經  因為分隔島距離太遠
直接有老人  手簽腳踏車   直接橫向跨過
直接被疾駛而來的汽車撞死.

*此為台中市中清路的真實案例
   市同學的父親



現在上報的大都市酒駕肇禍

較少報導十次車禍九次快

但是還是跟大家分享一些資訊

畢竟平安才市回家唯一的路

作者: 朴敏英    時間: 2011-12-13 20:39:22

100-0要30-40公尺
那也要看是開甚麼車
不是所有車子都能辦到的
奉勸還是遵守速限
才不會害人害己
作者: 九尾銀狐    時間: 2011-12-14 01:26:42

真的
要練自己的右腳
跑步就好
不用拿油門來練
作者: tomahawk28    時間: 2011-12-14 06:09:07

小心駛得萬年船
開再快 停不下來就是一種悲劇

作者: 影千代    時間: 2011-12-15 18:16:17

我在縱貫路都不願意開太快~
因為政府把路面鋪的很爛
一下凸起來一下凹下去
想要促進國內的經濟,也不用這樣搞吧!
車速太快,車輛底盤零件的撞擊聲,會讓我很"肚爛"
因為不知道哪一天,我要因為臺灣這種爛路面,花大錢更換底盤零件
政府會補助嗎?算了吧!

作者: lai7866    時間: 2011-12-15 19:19:29

影千代 發表於 2011-12-15 18:16  
我在縱貫路都不願意開太快~
因為政府把路面鋪的很爛
一下凸起來一下凹下去

忘記市何時的事了.

以前的政治傳說

只要開到爛路時.

就知道到苗栗了


作者: jes872148    時間: 2011-12-15 19:23:36

本帖最後由 jes872148 於 2011-12-15 19:25 編輯

140嗎?
很久以前,我有朋友開中橫開到100,體驗了自由落體的重力加速度!
很帶勁喔!
作者: 影千代    時間: 2011-12-15 19:42:31

lai7866 發表於 2011-12-15 19:19  
忘記市何時的事了.

以前的政治傳說

真的嗎?下次去苗栗要更小心開車了
作者: Sexy_dua    時間: 2011-12-15 21:58:32

台9線拉到一個190再急煞我就差點閃尿了


言歸正傳    要開快車  除了車要強 技術要好

更重要的是眼睛要亮  耳朵要清(耳屎太多要清的意思....?)


開快車會突然緊急煞車  為啥?

拿在市區裡開來舉例

一個優良駕駛    不管經驗多老道心臟多大顆還是膽跟熊借的

在路口  叉路  巷口  行經兩旁皆有停放車輛之路段

等等等   都一定要特別注意是不是有人車從這些地方衝出來

這是基本動作

不是撞過之後才學要這樣做


在不熟悉的路段亦是   根本不知哪裡有路口哪裡有行人走動

更要龜速慢行     


所以我說    飆車跟開/騎快車  是兩碼子事


在該快的地方以自己控制下的速度全速前進   是快車

在不該快的地方還以自己可能無法控制的速度前進  是想頭七才到家的飆車


作者: xharpoon    時間: 2011-12-15 23:51:42

十次車禍九次快,
每一個意外偒害的都是家庭,
駕車還是小心為妙!

作者: NO9999    時間: 2011-12-16 00:24:25

偶老了 現在絕對不超過時速限制 ~~~

想當初~~~>"<


作者: lai7866    時間: 2011-12-16 17:28:51

jes872148 發表於 2011-12-15 19:23  
140嗎?
很久以前,我有朋友開中橫開到100,體驗了自由落體的重力加速度!
很帶勁喔! ...

借用這句很九以前

在北宜開龐帝克2.0

時速90公里 維持5分鐘

追1.6尖兵


失敗
作者: lai7866    時間: 2011-12-16 17:31:11

海綿叮噹 發表於 2011-12-15 21:58  
台9線拉到一個190再急煞我就差點閃尿了

感謝版大回應



話說自己受傷也就罷了

如果殃及池魚


那才真正市





悔不當初


馬來不及了


作者: shuhui-s    時間: 2011-12-16 17:34:10


還是遵守交通規則吧,不要害人又害己,發生事故後,任何一方都是無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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