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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怎麼辦誰能教我 [列印本頁]

作者: 0980    時間: 2012-1-19 23:57:23     標題: 怎麼辦誰能教我

前幾天騎機車不小心撞到一個騎腳踏車的遊民

開口陪賞就要三千

他人也沒怎樣也沒流血也沒骨折啥都沒有

就只有犁田那種一點點紅紅的而已

後來報警警察要請他去醫院他也不去後來也去了

在警察局等他後來來了

他竟然跟我說要我陪((((7千塊)))))

他說什麼他腳踏車壞掉沒有辦法上班要我陪他的薪水

不然就告我過失傷害!!!!

我跟他說我當時沒有錢要等到五號

五號到了在派出所要和解時

我跟他說我只要陪他550醫藥費跟修理腳踏車1000元修了還有找

可是他說他不要他要告我

就這樣做完了筆錄

請問各位大大這樣我要怎麼辦

過失傷害會成立嗎

法官會受理嗎

我真的要給他七千塊嗎

我好痛苦啊


作者: snake94573    時間: 2012-1-20 04:19:59

你肯陪他醫藥費 腳踏車維修費
人沒什麼大礙 你又沒有造是逃逸 警察會一情況 他一開口就要7000有典詐欺的感覺喔!!!
作者: oper777    時間: 2012-1-20 15:15:50

法官會斟酌考量的 !!

在不然就是 你賠他醫藥費 然後加 買一部新的腳踏車給他

就只能這樣 7000元太扯了 !!!
作者: G-G    時間: 2012-1-20 20:44:03

我還想請問你是違規狀態下撞到他的嗎?[這是重點吧...]
聽你的敘述感覺你好像都在先認錯的感覺...沒有講是怎麼情形撞到他的...
我比較想知道這個.
作者: eavn888    時間: 2012-1-21 00:22:13

在基本上!無論對錯,過失傷害都會成立,但是車禍案件雙方都會有過失責任,
在檢察官那邊有些會給"不起訴處分",不過不一定都是不起訴處分,
如果可以的話盡可能和解,跑法院可是勞民傷財,
如果和解的話記的要有(不可提起民刑事訴訟,"諾違反則賠償違約金XXXXXX元")(大約類似的東西),
因為和解後在刑事上他依然可以告你,去詢問專業人士會比較好。
作者: 意境紹飛    時間: 2012-1-21 21:16:58

只要和解 再怎麼提告都告不動~  因為你都和解了  7千塊私下跟你要 告他恐嚇取財~
都蓋手印  第三方公正單位 警察局  他告屁阿
位蛇要和解?  為什麼 ? 為他那份和解協議書  甲乙方各一份  另一份事警察局備存
只要是和解~蓋了章手印簽字~都具有法律效力~  
假設沒簽~ 當事人在3個月提出任何一項告訴  你就必須到案說明~
我記得最高追訴期是6個月  不可不慎!  
作者: EDWIN8039    時間: 2012-1-23 17:31:37

他在騙錢吧
我上次機車被轎車撞
我沒怎樣只是跌下去而已
可是狀滿大力的  機車臨件壞滿多的
也只有邀求賠償壞掉部份而已

他根本獅子大開口麻= =
作者: satansatan    時間: 2012-1-25 15:01:16

找個有力的律師。 1元都免賠。 還可以告他很多條
作者: q2301630    時間: 2012-1-25 16:50:20

你都說他是遊名了,花錢消災,當作公益吧!               
作者: 阿噗揪    時間: 2012-1-26 19:11:32

那種白癡你理他幹嘛?

你就去給他告...他告你他還要花錢...

最後不但告不成他反而還會多賠錢...給他告阿...
作者: as13145287    時間: 2012-1-26 20:23:51

幹麻管他阿~!有和解就好了~!不然你找他到大廟裡發誓(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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