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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法官忘上訴 !!!殺人犯重新審 無期徒刑變15年 台灣優質的司法(更新Makiyo事件、更新) [列印本頁]

作者: angel5911    時間: 2012-2-3 13:47:04     標題: 法官忘上訴 !!!殺人犯重新審 無期徒刑變15年 台灣優質的司法(更新Makiyo事件、更新)

本帖最後由 angel5911 於 2012-2-8 16:39 編輯

男子陳泰益強盜殺人被判無期徒刑,法官忘了依職權上訴,陳服刑八年才被發現案子程序未走完,

全案「復活」審理;更四審依速審法的減刑規定改判刑十五年,檢察官上訴,最高法院昨天駁回定讞。

判決指出,由於法院的過失,陳泰益被發監執行,造成訴訟程序延滯,案件審理期間因此超過十年,

陳泰益的速審權受侵害,應減輕其刑。至於陳被關了八年多,到底是羈押還是服刑,何時可聲請假釋,

必須等矯正署研究計算。

陳泰益今年四十三歲,他因積欠地下錢莊,起意搶劫銀行。二○○一年四月廿日中午,

陳持槍闖入當時的三重市台北國際商業銀行中興分行,搶走五十三萬元的現金袋。

陳騎機車要逃離現場,鄭君威扔擲拖把,並上前踢他。陳朝鄭射擊,鄭的左手中彈;

銀行襄理曹永忠也趁機抱住陳,陳舉槍往後射,曹因頭部中彈死亡。

一審判陳泰益死刑,更三審改判無期徒刑,陳放棄上訴。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告判無期徒刑或死刑,

法官必須主動上訴;合議庭疏忽,將陳移送執行。當時的審判長溫耀源升任苗栗地院院長,

為此請辭院長職務,檢察官被記小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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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最讚的司法

殺人不用被判死刑,有人權團體保護你,讓您免於死刑的下場

同樣的以不用怕被關一輩子,因為會有領錢沒事做的法官幫您把關

幫您的案子壓底,壓到他想到了過期了才來辦

死者真抱歉我想到時候新聞稿出來是....我們深感抱歉

內部會做出處分,對此次事件作處負責

內部處分就是私底下暗著來...做什麼也沒有人知道

做出負責就是明著開除那個最佳主角,然後另外給他一個新的職位

倒楣了家屬

台灣的司法就是保護有錢人跟壞人,沒有包含到一般老百姓這一條

可是大家納的稅他們都有收到喔

這就是無敵司法程序....除非你搬出憲法來壓...不然的話

憲法還要大法官解釋歐....自己人歐....住巷子內的歐...

是啞巴喝流酸歐~~~死了都沒人知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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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島小姐那個新聞太多條了.......

事情在進行中,也沒什麼好說的

重點來了!!!!(結果還是要抓整張過來...)

下面這一篇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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輿論批沒良心 永然律師樓不接了

中國時報【宋志民、林軒如╱台北報導】

名嘴江岷欽4日在TVBS《2100週末開講》轟Makiyo聘請的李永然團隊:「有錢能使鬼推磨,

這鬼不曉得是律師是鬼?還是日本人是鬼?如果Makiyo他們說,無法聯絡、無法報警,

那交流協會的人怎麼來的?難道他們裝了天線嗎?第二,永然大律師,這位大律師很重要,

律師都是昧著良心幫其他人欺負台灣人嗎?我們要訴諸民粹,但這是個事實,對與錯,律師你沒有長眼睛嗎?

沒有良心嗎?」

Makiyo日籍友人友寄隆輝一開始委託「永然律師事務所」,主辦委任律師彭郁欣5日晚9點突然表示,

案件太多不堪負荷,事務所將終止委任合約。她說目前受託部分就僅協助友寄隆輝在警局做筆錄到5日

醫院外記者會結束。是否交由其他律師處理?她婉轉說「其他律師可能也不太適合」。

永然律師事務所似因輿論壓力態度大轉變。

彭5日以身體微恙,由事務所陳宜鴻律師出面,對外界批評,陳表示「律師僅是職業,不可能只幫好人辯護

彭則說,因朋友說有日本人需協助才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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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我沒有斷章取義歐,整件事...新聞好多你可以隨便找都有

重點...錢賺最多,人民唯一的希望...都說了

他的工作只是職業....不可能只幫好人辯護

意思就是說今天來的,縱使不是"好的"..........他也幫歐

感謝事務所陳宜鴻律師...我們又邁向更進一步了歐

只不過事司法體制往後邁向更進一步歐

現在沒有包青天,也沒有六月冤雪歐

哪天會不會受害者被判刑都不知道歐

另一位說朋友說有日本人需要協助才接下

哇...台灣人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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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媳詐保奪3命!二審逆轉 改判3無期

南投林姓婦人,因為積欠千萬賭債,在9個月之內連續殺害親生母親、丈夫跟婆婆,詐領2千多萬保險金,

手段殘忍,法院一審宣判1個死刑、2個無期徒刑。

高分院審理後,以矯正教化為主要目的,考量林姓婦人已經坦承犯行,並不是沒有悔意,將死刑改判

無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夫家的親戚情緒激動,一路追打,林姓女子外套蒙臉,不敢見人,因為她涉嫌在9個月內,

連續殺害自己的親生母親、婆婆和先生,手段相當凶殘,被判處死刑。

凶嫌夫家的大姑(2010.1.28):「枉費她媽媽對她(凶嫌)那麼好,沒想到就這樣把她(媽媽)害死,

再怎麼好或不好,也是自己的女兒、自己的媽媽,你想她今天怎麼可能為了幾百萬,做這樣(推下樓害死)

的事。」警方調查,林姓婦人沉迷簽賭,為了還賭債鋌而走險,先將親生母親從2樓樓梯往下推,

再幫丈夫和婆婆投保,趁2人住院時,偷偷在點滴內下毒,造成丈夫和婆婆先後因為心肌梗塞死亡,

詐領到的保險金前後高達2040萬,去年被地院判決1個死刑、2個無期徒刑,禠奪公權終身,

婦人步出法庭時,臉上沒有情緒反應。

林姓婦人丈夫阿公(2011.5.20):「社會上有人會同情她嗎?還要留她一條命嗎?」

案子經由二審,法官認為林姓婦人坦承犯行,尚有悔意,加上犯案時只有28歲,如果經過矯正教化,

還有機會重新做人
,改判婦人3個無期徒刑,但被害家屬無法接受,堅持還要上訴。


(殺三個人可以再讓你重新做人...死人就沒有辦法重新做人了)


另一篇解釋這三起↓

埔里婦人林于如因簽賭負債,先後替家人投保一千六百萬元保險,再設計殺害。二○○八年十月她為母親

林侯月雲買保險,一個月後回台南老家將母親推下樓,再布置成意外墜樓,林母送醫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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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女領到五百零五萬元理賠金,半年就花光,食髓知味,接著找婆婆鄭惠升下手。隔年五月趁婆婆住院,

將抗憂鬱藥和安眠藥注入點滴瓶,等婆婆斷氣才向護士求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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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女利用丈夫劉宇航到醫院掛急診,兩度把農藥、毒液注射進點滴瓶,都遭護士制止。同年七月十七日凌晨,

劉宇航又掛急診,林女把丈夫轉進單人房,當晚在點滴袋裡注射工業酒精,護士發現時劉已無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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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不知道要幾歲殺幾個人才會被當場槍決呢

"其模"很多網友都說到想說的,所以我"複製"過來,大家聽聽多實在

如茵:生養她的母親都能殺,連畜牲都不如,不死留著何用!

花武裝:殺三人都不會被判死刑,死刑法條根本就是名存實亡  有等於沒有不如廢死算了......
殺一個人就要抓去斃了,三個人還沒事還給他機會... 會不會太誇張啦!!

kuku:殺害直系血親不是死刑嗎??

PP:法官是最需接受矯正教化的人(這句真實在)

狠媳詐保奪3命-二審逆轉-改判3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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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ia Rong !☆:這件事情告訴我們..台灣是犯罪天堂  法官專門保護殺人犯 強姦犯 等等罪犯
法律專門保護有錢人  這樣的司法比衛生紙都不如

小鄧:"林女犯案時只有廿七歲,判死刑尚嫌過重"
犯了這些案,怎麼看都不覺得判死刑會過重阿...

corn :泯滅天良的是這個法官吧

Rex:難道要殺法官才會判死刑?(我也是這樣想)

Richard:假如這些恐龍法官的親人被殺,才會判死刑並立即執行吧!

殺母殺婆殺夫 驚世媳二審逃過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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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的死亡筆記本→兩河流域、阿拉伯國家

怎麼說呢

要你死毫不留情
作者: so608kimo    時間: 2012-2-3 16:46:49

誠如所見
台灣的黑社會越來越猖獗
不是沒有原因的
亂世用重典
但.....
可悲的法律造成了"現金"的社會
作者: angel5911    時間: 2012-2-3 18:07:04

nahao 發表於 2012-2-3 13:54  
殺人不用被判死刑!還有過度保護沒救的青少年!
未滿18!殺人難判死罪!有一新聞~有一人被青少年圍毆至死!
那群 ...

真氣人...

殺人居然沒有償命...

如果照漢摩拉比法典的話...一命要用一命來陪才是



正義以及公理.....真的只是口號
作者: angel5911    時間: 2012-2-3 18:11:45

so608kimo 發表於 2012-2-3 16:46  
誠如所見
台灣的黑社會越來越猖獗
不是沒有原因的

真的是人肉"嫌嫌"

狗被虐待....還有人會人肉搜索那個人出來...唾棄

人被殺了.....好像新聞報一報就了事了

什麼人什麼權團體....都只會挑軟的吃

遇到硬的就好像這個單位沒有成立一樣

世風日下.....人命好賤
作者: 最愛拖鞋    時間: 2012-2-3 20:38:49

然後進去只要每天抱著佛經聖經   之後人權團體就會幫你求減刑   說你有真心懺悔了
作者: angel5911    時間: 2012-2-3 20:46:10

本帖最後由 angel5911 於 2012-2-3 20:46 編輯
最愛拖鞋 發表於 2012-2-3 20:38  
然後進去只要每天抱著佛經聖經   之後人權團體就會幫你求減刑   說你有真心懺悔了 ...


我不知到到底是人太傻....

還是人心險惡....

告誡別人向善的人其實不同世界

說自己殺人是出於一時衝動是真心的(屁)

歹年冬....不正常的不少
作者: kinhwa    時間: 2012-2-3 22:10:57

每到選舉就會聽到(司法改革)  (淘汰不適任法官)

到現在改革了多少??  (小市民)真是無力啊.......
作者: crazy..    時間: 2012-2-3 22:41:21

...台灣怪司法  永遠只有越判越輕
作者: angel5911    時間: 2012-2-3 22:52:06

kinhwa 發表於 2012-2-3 22:10  
每到選舉就會聽到(司法改革)  (淘汰不適任法官)

到現在改革了多少??  (小市民)真是無力啊....... ...

要選舉了需要選票了....不如來一些拔辣票

選前都說的好像當選就世界和平一樣

選後馬上得失憶症

說什麼都忘了.....就像沒那會事

可是.......又被騙了

超級無敵霹靂...........無力

市井"小明".....
作者: angel5911    時間: 2012-2-3 22:57:12

crazy.. 發表於 2012-2-3 22:41  
...台灣怪司法  永遠只有越判越輕

人命不值錢

不是死他們家都無所謂

草菅人命....別人家的死好過...他們那些關係重大的

有關係的出包就沒關係,沒關係的出包就有關係。
作者: 陳文通    時間: 2012-2-4 01:15:07

台灣的法官真的很爛
我個人經歷過
也莫名其妙的被判刑
我是受害者卻

爛法官真的都該脫出去槍斃
如果發生在他們身上我看他們會這樣判嗎
作者: angel5911    時間: 2012-2-4 01:26:37

陳文通 發表於 2012-2-4 01:15  
台灣的法官真的很爛
我個人經歷過
也莫名其妙的被判刑

搭肩

真的是有苦說不出

公平與真理事不存在的

電影才有正義勝利這回事

現實只有灑狗血的事實
作者: xharpoon    時間: 2012-2-4 01:55:01

台灣的輸法體系,都快變侏儸紀公園了,
儘豢養些反應慢半拍的髮官大人,真是.....
作者: angel5911    時間: 2012-2-4 02:02:14

xharpoon 發表於 2012-2-4 01:55  
台灣的輸法體系,都快變侏儸紀公園了,
儘豢養些反應慢半拍的髮官大人,真是..... ...

本來就是吧.....法條也是呀

撿到錢強制3成那個....最常發生的

說要改不知道等什麼時候....換國號那時吧我想



我們的拍攝地點在台灣喲

司法的最高宗旨是

出包有人包,沒事不找事,荷包領滿滿,上新聞在說


作者: jes872148    時間: 2012-2-4 05:26:02

司法改革已迫在眉梢啊!
如果司法不能保障受害者的權益,那人民憑什麼相信司法?
到時候私刑之風會興起啊!
作者: angel5911    時間: 2012-2-4 12:34:26

jes872148 發表於 2012-2-4 05:26  
司法改革已迫在眉梢啊!
如果司法不能保障受害者的權益,那人民憑什麼相信司法?
到時候私刑之風會興起啊! ...

司法這一套好戲本來就離人民最遠的

電視播的、電影演的、書上寫的.....好像是一回事

真實.....怎麼會這樣

死亡筆記本不就有點討論真正的司法體制沒有辦法保護應該受保護的人



所以月才會.......有這樣的一部電影產生

結果在真實的日本....兇手居然沒有徹底搜身....還讓他自殺

怎麼不殺警察算了...搞不好警察還憤慨努力積極些...

有本事做壞事沒有臉見人....書念很高...腦袋都萎縮了

阿拉伯國家是不是更具正義.....漢摩拉比法典影響....兩河流域都這樣

殺人償命....一命換一命
作者: chbless    時間: 2012-2-5 05:39:04

本帖最後由 chbless 於 2012-2-5 06:12 編輯

angel5911 大:

一.
由你的發文與回覆看來,

你是個頗有正義感之人,

也許你對司法有所期待,

所以你才會對司法失望。


二.

個人認為:司法改革是必須的,

但法律不是“保護好人也不是保護壞人”的 ;

面對法律,

最重要的是→【別讓你的權利睡著了】...

不管是受害人抑或是被害人;

法律→永遠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作者: robin0803    時間: 2012-2-5 07:52:58

這法官真的是太爛了啦
那有人忘了上訴阿
而且現在台灣的司法根本有跟沒有一樣阿 越來越輕
難怪一堆人不怕
作者: gcv    時間: 2012-2-5 14:24:36

小民以及小明都馬很衰..
恐龍一堆,
有錢有權的也是多到數不清,
新聞不停報,大家也都譙,
最後有得伸張嗎?
還是風頭過後就沒事?
作者: angel5911    時間: 2012-2-5 16:04:16

本帖最後由 angel5911 於 2012-2-5 16:05 編輯
chbless 發表於 2012-2-5 05:39  
angel5911 大:

一.


一開新聞就有很多非公平正義的事情發生

可偏偏司法體制無法讓名眾懷疑...同時無法使民眾信服



-------------
我國憲法的前言為:「中華民國國民大會受全體國民之付託,依據 孫中山 先生創立中華民國之遺教,

為鞏固國權,保障民權,奠定社會安寧,增進人民福利,制訂本憲法,頒行全國,永矢咸尊。」

我國憲法制訂的目的在於:鞏固國權、保障民權、奠定社會安寧、增進人民福利

這四項目標一般被視為民族主義、民權主義和民生主義的目標,亦即三民主義的主要內涵。
--------------

我是不知道現在台灣對於鞏過國權還在不在乎

第二個保障民權真的很可有可無

這裡天有上演電影"狙擊生死線"馬克華柏克演的

裡面到了最後...那個人物我不知道是不是法官...光頭那個

他都說了:現實社會正義不一定能夠伸張

不能像西部牛仔時代一樣.....當然主角最後就跟牛仔一樣....伸張所謂的正義

...電影歸電影....他是少說了一句很真實的話

在現實生中正義不一定能伸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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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永遠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我是是認為這一句話本身就非常有問題的
...偏偏你說了

所以懂得法律漏洞的人永遠沒他的事....縱使他挖錢殺人犯錯

市井小民面對那麼多繁瑣負責的法條你說他怎麼會懂

請律師像給勞保這麼便宜????????????????

真正要公平的話那麼....從小到大應該都必須增列法條課程

法律是保護懂漏洞的人→這種說法才對

正商名流講輕的逃漏稅少則上千萬.......真到搞起來就像搔癢

沒有任何影響

一般小百姓欠稅...你看過多達上百萬的嗎?

指要百姓扯上....國稅局就毫不留情的搞毀你的人生一般的狠

正義伸張在哪裡?

還是該像夜魔俠一樣暗著來
作者: angel5911    時間: 2012-2-5 16:10:31

robin0803 發表於 2012-2-5 07:52  
這法官真的是太爛了啦
那有人忘了上訴阿
而且現在台灣的司法根本有跟沒有一樣阿 越來越輕

酒駕不是說要改

說的好像酒駕會被判的像死刑一樣嚇人

實質上捏.......

還不是一堆幸運的民眾被酒駕的撞

沒死也不會只有嚓傷
作者: angel5911    時間: 2012-2-5 16:13:18

gcv 發表於 2012-2-5 14:24  
小民以及小明都馬很衰..
恐龍一堆,
有錢有權的也是多到數不清,

媒體也是一種暴力

報導的時候這個人就似乎該判死刑

沒有的時候.....這個人就跟無罪釋放一般的輕盈



司法搭上媒體.....不輸北韓....我要說美國總統是外星人民眾也要相信


作者: gcv    時間: 2012-2-5 16:20:37

angel5911 發表於 2012-2-5 16:13  
媒體也是一種暴力

報導的時候這個人就似乎該判死刑

最近還有新的案例,
如果有看"毆打"新聞就知道,
我們靜待檢調會如何處理,
我也希望不要背棄社會期待
作者: angel5911    時間: 2012-2-5 16:32:25

gcv 發表於 2012-2-5 16:20  
最近還有新的案例,
如果有看"毆打"新聞就知道,
我們靜待檢調會如何處理,

真實社會很無力

真正有正義感的法官...實在是寥寥無幾

你看過幾則正義新聞的法官...有也被調職

使他無法判刑

民眾有聲音才有....機會

不然說壓著打...還好而已
作者: angel5911    時間: 2012-2-6 14:24:42

本帖最後由 angel5911 於 2012-2-7 01:37 編輯
科仔 發表於 2012-2-6 02:30  
為什麼不持槍跟地下錢莊對槓呢??  敵人不打打中立的幹嘛?


你沒頭沒尾是說什麼東西?

地下錢莊會拿槍逼你跟他借錢

敵人不打打中立的幹嘛?→誰是敵人誰又中立

大陸的漁船撈過界,你要不要拿大砲把他們轟掉

過界就是台灣了歐...跟索馬利亞一樣的理由

你要不要抓他們然後要求贖金
作者: kiss366466    時間: 2012-2-7 03:08:57

個人覺得  不管什麼職業...還是要秉公依法來處理  更重要的是  要摸著良心做事情!!
作者: angel5911    時間: 2012-2-7 19:02:43

kiss366466 發表於 2012-2-7 03:08  
個人覺得  不管什麼職業...還是要秉公依法來處理  更重要的是  要摸著良心做事情!! ...

秉公依法....是呀,台灣現在的現像不就是這樣?

你要是違反交通處罰條例,警察背背會毫不留情依法處裡

有時候看到有些人在路邊以→的眼神求情

我會覺得...你可能浪費了半天他還是會被他開單

不如乾脆一點,敢做錯事就不怕別人知道,怕別人知道就不要做錯事

我是這樣認為

我不知道有沒有人統記過撒嬌跟沒有開單的差別

男生多半大概都臭臉不然就惱羞成怒

女生則.....

我不知道警察背背是不是都豬哥.....你明明沒有佔到便宜

卻讓業績光明正大走去.....真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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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著良心做事情

小老百姓才這樣做

有權有勢有背景...才不吃這一套

不管牠是好人壞人

小吃攤開大一點就會被逼著開發票....說太賺不行

微風董娘....他爸欠好幾億的稅....他可以擺爛不繳

他說他破產....你覺得他現在看起來像破產嘛?

後來還是女兒幫忙繳掉....新聞是這樣報啦

後續還不是沒事真奇妙

一般百姓有膽不繳稅試試....看"國睡局"會不會搞倒你


作者: 63076307    時間: 2012-2-9 21:24:33

法官要判槍決犯人 某種定義上是法官在殺了這個犯人
所以法官根本不敢判死刑
我真的覺得死刑只是擺好看的東西
在台灣  法律只是在保護壞人  好人只有等著被欺壓而已
作者: angel5911    時間: 2012-2-9 21:33:07

63076307 發表於 2012-2-9 21:24  
法官要判槍決犯人 某種定義上是法官在殺了這個犯人
所以法官根本不敢判死刑
我真的覺得死刑只是擺好看的東 ...

在台灣  法律只是在保護壞人  好人只有等著被欺壓而已

沒錯

相較阿拉伯國國家...他們好像"正義"多了

要你死絕不留情
作者: bbox    時間: 2012-2-9 21:52:14

樓主說得真是可歌可泣應當去鑽研法律用功考試,
有朝一日當上法官大人為台灣帶來光明正義之未來。
作者: angel5911    時間: 2012-2-9 22:05:15

bbox 發表於 2012-2-9 21:52  
樓主說得真是可歌可泣應當去鑽研法律用功考試,
有朝一日當上法官大人為台灣帶來光明正義之未來。 ...

哈哈~不敢

我願意把我的努力用在別的地方

怎麼說呢?

這個社會是想改變的,沒有能力以及辦法改變

但是能改變的呢?,不會以及不想改變

對他們而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沒有事

等有人出事在....伸出那自以為正義的上帝之手(沒有手的圖案...所以唾棄的挖鼻子)

人家說演藝圈是大染缸,對吧?

那政治以及司法立法法官........就是"大使剛"

跟"話憤遲"一樣

沾上,你就臭了

哪提的上...伸張社會的正義與公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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