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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川島 垃圾袋...事件... [列印本頁]

作者: 123385319    時間: 2012-2-11 03:12:39     標題: 川島 垃圾袋...事件...


他的事件讓我氣死啦
很氣很氣....
不過如果今天加害者的身份.是甲乙丙丁......
哀~~~大家想想吧....
這次的事件
很多人憤怒 我覺沒錯
如果沒這些正義的人
事情會不一樣(我猜)
但是 比他們可惡的事件.
又何其多......
正義的力量要怎落實呢
這才是王道^^

作者: 九尾銀狐    時間: 2012-2-11 10:26:57


已經八天了

夠了

聖經裡說上帝創造世界也不過花了六天的時間

特別舉例過往臺灣一樣發生的計程車案件



2010/07/11 高雄縣大寮鄉連續2天傳出有計程車大盜持刀搶劫砍人!

2名嫌犯佯裝乘客,上車後搶劫,遇到反抗的司機,嫌犯就拿刀砍殺,

一名運將被砍8刀,還在住院觀察!警方過濾監視器清查行蹤,將2名惡煞逮捕到案。


警方:「來載歹徒的時候,歹徒叫計程車來載的時候。」

凌晨12點多,馬路上人車相當少,而透過監視器拍下這一幕,

計程車司機開著車來到載客地點,原本看似平常的過程,

但事實上,這名男子一上車,變成惡煞,亮出刀子,要運將交錢,司機一反抗,

居然就被歹徒拿刀朝背部砍8刀。

林園分局偵查隊長林勝郎:「殺了8刀之後,把司機丟在路旁就走了。」

嫌犯砍了人、搶奪6千多元現金逃逸,傷痕累累的司機忍痛求救,

只是這恐怖的運將遭砍殺搶劫,還不只一宗。

林勝郎:「這兩件連續都針對計程車司機,拿刀子架著司機,

然後洗劫他身上的財物,又把他推下車來。」

原來嫌犯以同樣手法,搶劫另一名計程車司機,

一樣拿的是刀子,割傷司機脖子後搶走現金,

惡煞擔心司機報警,還要被害人脫掉全身衣物。

計程車司機同事:「當然歹徒要搶,搶不到就把人殺掉啊,司機比較弱勢啊,

換乘客要殺他的話,是兩三下就殺死的啊。」

歹徒搶不成就砍,這樣的心狠手辣,讓其他運將直喊恐怖,

如何自保大家都傷腦筋,警方循線把兩名才30出頭,

自稱缺錢搶劫的嫌犯逮捕,才暫時讓運將們,稍稍鬆一口氣。




一樣是計程車司機的刑事案

為什麼今天川島的案子這樣的沸沸揚揚?

暴力一定要譴責

但請適可而止

不要因為加暴者的國籍與知名度而失去自己心中公正的那把尺


作者: robin0803    時間: 2012-2-11 17:28:05

我相信大家看到她的事一定都很氣憤
包括我也是 所以我在想 如果受害人換是我 我可以像司機一樣原諒他們嗎?
我想我不行
作者: 逍遙1412    時間: 2012-2-11 17:31:15

本帖最後由 逍遙1412 於 2012-2-11 17:41 編輯

覺得這事件該適可而止了...

如果網路那些鄉民要怪某一個人的話

怎麼不想一想國內的媒體與娛樂節目該好好的反省一下呢??

看那種八卦節目還把自己做錯事大辣辣說出來...這樣的節目品質怎麼會是收視率的保證

真不知道NCC在做什麼?? 就只會禁我們的動畫...內容太血腥就停播...

談話性的節目怎麼不禁播...

有一句話說過...勿以惡小而為之...惡性如果累積為大...再來討論誰的是非就來不及了

所以政府只會管催生...鼓勵民眾生育

就沒有教人民怎麼"教育"孩子...

如果孩子每次做錯事...還要做家長出來道歉收尾

相信沒有人願意生孩子...(因為教育孩子比生養一個孩子還要難的許多...)
作者: 打狗伯    時間: 2012-2-11 20:48:43

本帖最後由 打狗伯 於 2012-2-11 20:53 編輯

電視都播了那麼多天了還要播喔

版大別一直看電視.看些不一樣的吧




影片名稱: 運轉手遭集團暴行
影片男優: 友寄隆輝
影片女優 :  川島茉樹代  小惡魔湘瑩  ㄚ子
影片系列: 六本目系列
出品廠商: Studio
廠商編號: PT-99
影片時間: 120 Min.
発売日: /2012 (発売中)









 












開個玩笑別砲我嘿...
作者: Dino    時間: 2012-2-11 23:40:58

個人十分同意九尾大的看法.那些網路上的鄉民和諸多閱聽大眾真的是有些over了.
這件事情終究是會回歸到法律層面的.
最近幾天我一直在思考幾個問題.
首先是媒體殘暴的侵犯人權,遠比這個事件中傷人的犯嫌更加的恐怖.
媒體工作者經常打著新聞自由的旗號,卻用粗暴又低劣的手法對不相干的人進行壓迫式的採訪與報導.
NCC如果真要有所作為首先應該針對國內這些打著新聞自由卻行踐踏人權的不當採訪及報導進行處理及規範.
再來就是鄉民漫無理性的謾罵幾乎形同公審的行為,事實上已經構成另一種多數的言語暴力霸凌了.
理性的看這個事件,不難發現,其實多數的台灣人是極其痛恨和排斥暴力的.
事實上類似或是更嚴重的暴力傷害甚至於殺人事件,每天都在上演著.
然而那些個案的犯嫌並未如同本案的主角一般被群眾公審.
究其原因,還是因為主角屬於公眾人物,只要有人開個頭很容易就可以引起大眾的迴響.
正如同網路上幾近百萬的反Ma回應一般.
仔細想想,大家是否曾思考過,自己是否把對其他以暴力傷人者的不滿情緒一併的全都加諸在Ma的身上了呢?
只因為那些其他的暴力行為犯罪人大家並不認識或並不熟悉,是以無從抒發對他們的不滿情緒.
而今天犯案的人是個還算有點知名度的公眾人物,自然也就輕易的成為眾矢之的,
相當程度的,也同時成為其他暴力行為犯罪者的代罪羔羊了.
凡事過與不及都不是什麼好現象,該罵的也罵了,不該罵的也都罵了,確實是該沈澱下來共同省思的時候了.
暴力事件讓人有什麼啟發和省思因人而異,但重要的是社會公義的那把尺必需要一視同仁.
個人對於本案的犯嫌暴力傷人及不誠實的行逕也十分不以為然,
但一切真的還是司法的歸司法,輿論的目的應當不是要恃多數人去霸凌他人.
最重要的是要社會能夠有所反省.
社會風氣的維護人人都有著一份共同的責任.
而媒體擁有更多的資源則更應該要以更嚴謹的態度和標準去自我約束.
對於媒體一再的用踐踏人權的方式對所有新聞事件不相關的人事壓迫性的採訪與連結報導,
這樣的惡劣行為更該要予以更嚴厲的譴責才對.
如果大家一再的默視媒體的不當採訪與報導,
遲早有一天,躺在家裡沒事也中槍的也將會有你我在其中.
作者: gcv    時間: 2012-2-12 01:26:05

搞到最後..還有上訴機會,
我對司法的公正還有期待,
不能讓暴力逍遙法外..


話說打狗伯大的圖還真得很好笑@@
作者: 秋天的明月    時間: 2012-2-12 04:58:03

這件事情我看到2個加害者  
1個被害者
2個旁觀者
還有一堆法官和霸凌者
很多人所期待的是心中的結果
但法律有一道防線
如果法律只有制裁而沒有教化
則法律不過是冰冷的武器
幾個年輕人都還年輕
我想這些天他們也真的被攻擊的體無完膚
給他們一點自新回饋的機會
其他的就留給被害者處理
交給法院判決
作者: 夜之狼    時間: 2012-2-12 15:47:02

這幾天也一樣看著這次的新聞事件  很好笑的是  很多節目都沒去討論重點
不管是哪一台的談話性節目我這幾天都有看過  所以有些想法
一  一些媒體人在報導該事件時  表現出自己很憤慨  好像真的被施暴的是他
你可以憤慨  但可以請一些媒體人在報導時候  請說重點  為何如此說?
每當看媒體人常常說的  誰有黑道背景?  光這個話題不知道可以討論多久
尤其看到一些媒體人的嘴臉  真的讓人很想吐  問題是?   誰是黑道跟案情有關聯嗎?
二  記者在採訪時的態度  為了收視率  在友寄在道歉或是M幫的三位  他們道歉的態度
不是你們記者該去左右的  誰規定道歉一定要九十度鞠躬?  沒有九十度鞠躬就沒誠意嗎?
就算他們沒誠意  記者你該提醒的不是去說:  你們沒九十度鞠躬喔?  淦  神經喔這跟案情有關聯嗎?
三  節目的報導  M幫的這些事情跟現在綜藝節目有關聯嗎?  我不認為這是節目所大家縱容的
這是個人品性問題  並非節目或是她人可以左右不是嗎?  如果可以左右?  社會是會更加亂還是天下
和平?  我想這個問題很難回答吧  
四  想說的是  有些節目為了收視率  而誇大的報導或是針對一些血腥的事件猛下藥在訴說
看了真的很噁心  拜託  請說些被害人的報導或是該真正協助被害人不是更加有意義
以上內容小弟小小意見^^

作者: 紅色角落    時間: 2012-2-13 11:59:05

這就是台灣的亂像什麼事情都一窩蜂~

媒體渲染驚天動地~也剛好有這些自以為是的網民~

未審先判~說真的不就是喝酒打人鬧事嘛~會有多嚴重~

到最後還是和解賠錢了事~台灣無知的人越來越多了~!!


作者: 風度一百    時間: 2012-2-13 14:51:42

個人覺得整件事情剛開始真的令人氣憤,也應該為弱勢者出頭,

讓一些自以為事的藝人收斂一點,但演變至今已近十天,多數媒體臆測,

上演時境狀況,每天重覆播放,已經過頭了,

當司法已經介入就好好的給它一個偵辦空間,如果有些閃失再來批評檢討,

一昧的將事件擴大一旦造成華人與日人衝突,那將事無可挽救的遺憾
作者: gn01686472    時間: 2012-2-13 17:07:41

這新聞炒夠久嚕...
該換新嚕~
不管誰對誰錯~不是我們能決定~交給司法...
我們是觀眾~只能鞭策自己不要跟他一樣...其他能做啥...
我們又有啥權利約訴他...
作者: adaba    時間: 2012-2-13 21:55:41

正人說邪法,邪法也是正;
邪人說正法,正法也是邪!
當殺生為了護生時,殺生不再是罪孽;
當護生成了殺生時,護生不再是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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