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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聖經》的很多地方似乎贊成食肉但事實並非如此 [列印本頁]

作者: tony3310    時間: 2012-2-28 08:33:31     標題: 《聖經》的很多地方似乎贊成食肉但事實並非如此

本帖最後由 tony3310 於 2012-2-28 08:35 編輯

【就愛林書豪  感謝主】


以下我們不妨細心研究一下聖經的內容。
舊約:
創世紀:
「上帝說:看哪!我將遍地上一切結種子的菜蔬,和一切樹上所結有核的果子,全賜給你們作食物。」(第1章29節)指出人的正確飲食是素食。
「惟獨肉帶著血,那就是牠的生命,你們不可吃。流你們的血、害你們命的,無論是獸是人,我必討他的罪。」(第9章4、5節)說明神不允許人吃肉。
出埃及記:
「不可殺人。」(第20章13節)這句的猶太原文是“lo tirtzach”,根據著名猶英語言學者Reuben Alcalay博士《猶英詞典大全》一書中指出,“tirtzach”指的是「任意殺害,無論殺的是甚麼」。而“lo”一詞指「不可以」,所以這句應譯成「不要殺害生命」。
利未記:
「在你們一切的住處,脂油和血都不可以吃,這要成為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第3章17節)吃肉卻不沾血,至少是不吃半生熟的肉。
「(耶和華對摩西亞倫說)凡地上的動物,是可憎的,都不可吃。凡用肚子行走的,和用四足行走的,或是許多足的,就是一切爬在地上的,你們都不可吃,因為是可憎的,也不可因這些使自己不潔淨,以致染了污穢。」(第11章41、42節)飛禽走獸、野味昆蟲亦不出此例。
「若吃甚麼血,我必向那吃血的人變臉,把他從民中剪除。」(第17章10節)血源於被殺害的動物,其意義不言自明。
民數記:
「(鵪鶉的)肉在他們牙齒之間,尚未嚼爛,耶和華的怒氣就向他們發作,用最重的災殃擊殺了他們。」(第11章33節),可見神不喜歡他們吃肉。
以賽亞書:
「耶和華說,你們所獻的許多祭物,與我何益呢?公羊的燔祭和肥畜的脂油,我已經彀(不喜歡)了。公牛的血、羔羊的血、公羊的血,我都不喜悅。」(第1章11節)可見上帝不主張殺生祭祀。
「必有童女懷孕生子,給他起名叫以馬內利(上帝與我同在之意)。到他曉得棄惡擇善的時候,他必吃奶油和蜂蜜。」(第7章14、15節)預言了耶穌基督將是個素食者。
「假冒為善的宰牛,好像殺人。」(第66章3節)殺害生命為神所痛恨。
新約:
《聖經》學者Rev. V. A Holmes ore指出,希臘文版《新約聖經》中的Broma(食物)、Brosis(吃食物的行為)、Phago(吃)、Brosimos(可吃的東西)、Trophe(營養)、Prosphagon(任何可吃的東西)等字詞,被英文版《新約聖經》翻譯者輕率地統統譯成「肉」,這是不對的。
馬太福音:
「這(施洗)約翰身穿駝毛的衣服,腰束皮帶,吃的是蝗蟲、野蜜。」(第3章4節)在這裡,“locust”一詞被譯為「蝗蟲」,但約翰怎可能吃昆蟲?其實“locust”有兩個詞義,一是蝗蟲,一是刺塊(刺槐樹上的果),故相信後者才是約翰的食物。
路加福音:
「耶穌吩咐給他東西吃。」(第8章55節)部份版本的《聖經》譯成「吃(的東西)」是對的,但有些版本的《聖經》將“Phago”一詞譯為「肉」是錯誤的!
約翰福音:
「你們有吃的沒有?」(第21章5節)這種翻譯是對的,但有些版本的《聖經》譯成:「你們有肉嗎?」是錯誤的!
使徒行傳:
「保羅勸眾人都吃飯,說:『你們懸望忍餓不吃甚麼,已經十四天了。所以我勸你們吃飯,這是關乎救命的事,因為你們各人連一根頭髮也不至於損壞。』保羅說了這話,就拿著餅,在眾人面前祝謝了上帝,擘開吃。於是他們都放下心,也就吃了。」(第27章33-36節)有些版本的《聖經》將「trophe」譯成「肉」,但這裡明顯指的是餅。
羅馬書:
「不可因食物毀壞神的工程。凡物固然潔淨,但有人因食物叫人跌倒,就是他的罪了。無論是吃肉,是喝酒,是甚麼別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做才好。」(第14章20、21節)這裡的用詞是「broma」,清楚指出了吃肉是不好的。
哥林多前書:
「所以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遠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第8章13節)這裡的用詞是“broma”,是食物的意思。

所以不妨考慮一個月幾天吃素【送給林書豪的祝福】台灣之光林書豪加油加油阿~~~
作者: 耍寶的貴    時間: 2012-2-28 09:28:35

創世記
1:29  神說:「看哪,我將遍地上一切結種子的菜蔬和一切樹上所結有核的果子全賜給你們作食物。
1:30 至於地上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並各樣爬在地上有生命的物,我將青草賜給牠們作食物。」事就這樣成了。


顯出當時所有的動物可能都是素食的,或者可能表達把整個植物界當成是動物界食物鏈的最底層,意即植物承載著動物界的
糧食需求。不管怎樣,至少人本來是素食的,直到洪水之後才有全 面性的改變


同樣在創世紀
9:1  神賜福給挪亞和他的兒子,對他們說:「你們要生養眾多,遍滿了地。
9:2 凡地上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都必驚恐,懼怕你們,連地上一切的昆蟲並海裡一切的魚都交付你們的手。
9:3 凡活著的動物都可以作你們的食物。這一切我都賜給你們,如同菜蔬一樣。
9:4 惟獨肉帶著血,那就是牠的生命,你們不可吃。
9:5 流你們血、害你們命的,無論是獸是人,我必討他的罪,就是向各人的弟兄也是如此。
9:6 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為 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


所以依照這裡的經文,肉可以吃,但要放血 ,而血不可以吃,像豬血湯,米血,都不可以,我所有的教友都是這樣依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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