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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基督徒生命的實踐 [列印本頁]

作者: 絕對官僚    時間: 2012-3-26 13:50:16     標題: 基督徒生命的實踐

(經文:多二1-10)

神的話包羅萬有,足以令每個基督徒在任何境況下都能夠過合乎主心意的生活。在提多書二章1至10節,使徒保羅指導提多怎樣教導五種不同的人──老年人、老年婦人、少年婦人、少年人、僕人。教導的目的是,令這些人能夠過貫徹始終的基督徒生活,行為配合信仰。這些教導是初期基督徒所需要的,今天的教會同樣有這個需要。如果我們問:「基督徒在家裡、教會和世界應該怎樣做?」答案可以在提多書二章1至10節找到。那裡為我們勾劃了基督徒生命的實踐。

1. 老年人(第2節)
(1) 他們必須「節制」──他們在習慣方面應該溫和、警醒和適中。
(2) 他們必須「端莊」──嚴肅而不尖刻;但卻不是憂愁。意思是從永恆的角度生活,有屬靈的尊嚴。
(3) 他們必須「自守」──謹慎和自制。較年長的基督徒必須受聖靈控制,這就是弗五18的真正意思。老年人必須有成熟的判斷和適當的約束。
(4) 他們必須「在信心上純全無疵」──這個詞的意思是健康(比較第1節);信心是這裡提到的三種基督徒美德的第一種。
(5) 他們必須「在愛心上純全無疵」──他們需要有健康的愛心。他們對主和主的子民的愛都應該健全;這種愛也應該是較年長肢體的記號。
(6) 他們必須「在忍耐上純全無疵」──堅忍或剛毅。這美德特別針對在地上生活遇到的考驗。保羅正是一個模範。他在面對重大考驗時,顯出無比剛毅。
這就是神給老年人的典範。你是否這類人?

2. 老年婦人(第3節)
(1) 她們的舉止行動要恭敬。這十分美好,但也很具挑戰性。如果妳是這類人,問一問自己:我的行為是否顯出我是基督徒?老年婦人必須視整個生命為神聖。
(2) 她們必須「不說讒言」。──絕對不能散播中傷別人的報告或故事。舌頭在良善和邪惡方面的力量都很大!──讀雅三5-6。
(3) 她們必須「不給酒作奴僕」──需要節制,特別是在用酒方面,公元65年那時,酒得到廣泛使用。
(4) 她們必須「用善道教訓人」──「作良好生命的榜樣」,也就是過基督徒生活──讀彼前三1-2。教會年長的姊妹應該以她們的生命和言語,作活像基督的榜樣。
(5) 她們必須「指教少年婦人」。如果年長的婦女成為年青婦女的屬靈導師和監護人,對教會是一個多麼大的祝福!
這就是神的典範。如果妳屬於這類人,請留意!

3. 少年婦人(第4、5節)
(1) 她們必須「節制」(第4節)。這個勸告和給老年人的一樣,意思是她們必須溫和。
(2) 她們要「愛丈夫」(第4節)。她們應該關心丈夫。這教訓甚至適用於並非基督徒的丈夫。
(3) 她們要「愛兒女」(第4節)。慹心的基督徒婦女很容易忙得忽略了自己的兒女,但父母應該照顧子女,花時間在他們身上,教導他們神的聖言,向他們顯出神的愛。
(4) 她們要「謹守」(第5節)。意思是敏銳,沒有甚麼比愚昧的女人更令人討厭──除非是愚昧的男人!
(5) 她們要「貞潔」(第5節)。她們的思想、言語和行為都要純潔。但有時這是不容易的。一切都傾向以反面影響我們;而且,貞潔「不是過時的事情」!而是──對基督徒的要求!
(6) 她們要「料理家務」(第5節)。作徹頭徹尾(out-and-out)的基督徒是好的,但這並不表示可以不停在外面(out)開會。
(7) 她們要「待人有恩」(第5節)。意思是她們需要仁慈。
(8) 她們要順服自己的丈夫(第5節)。丈夫是家庭和妻子的頭。這裡吩咐少年婦人順服丈夫。如果丈夫也是基督徒,這樣做並非重擔;如果丈夫不是信徒,主會賜下恩典──讀弗五22-24;彼前三1-2。
為甚麼少年婦人需要這樣生活?──「免得神的道理被毀謗」(第5節);或者,讓她們好好宣傳基督教信仰。

4. 少年人(第6-8節)
(1) 他們要「謹守」(第6節)。要認真看待基督徒生命!
(2) 他們要顯出「善行」的榜樣(第7節)。第7、8節是給提多本人的勸勉;他需要作身邊的少年人的榜樣。從保羅的話,我們可以看到主對年青人的要求。
(3) 他們要熟悉教義(第7節)──也就是沒有錯誤,這需要努力學習──讀提後二15。
(4) 他們要嚴肅(第7節)──認真,他們對主不能抱遊戲態度。
(5) 他們要誠懇(第7節)。這點無需解釋。
(6) 他們要「言語純全」(第8節)──「純全」表示健康,指那種沒有人會找到錯誤的言語。要留意自己使用的字詞和句語!
年青人,這就是神給你們的典範:嘗試以此模塑自己的生命吧!

5. 僕人(或奴隸)(第9、10節)
這裡提到五件特別重要的事情:-
(1) 他們要「順服自己的主人」(第9節)。意思是順從。如果今天我們聽從這個指示,可以避免很多麻煩。
(2) 他們要凡事討主人喜歡(第9節)。他們在各方面都需要樂意和自願提供令主人滿意的服務。
(3) 他們不可頂撞主人(第9節)。他們絕對不能反叛、爭吵、懷恨或對抗。
(4) 他們不能私拿東西(第10節)。這是「偷竊」的意思。你有沒有使用公司的紙張、郵票或時間?挪用就是偷竊。
(5) 他們要完全值得信賴(第10節)。他們要事事「顯為忠誠」。誠實仍然有好處。僱主都希望僱員絕對可靠。
最後,將第1節和第10節下半部份連繫起來。

來源:提多書和腓利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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