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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想問有關於安官失職的問題以及軍法審判 [列印本頁]

作者: 0980    時間: 2012-4-7 00:19:05     標題: 想問有關於安官失職的問題以及軍法審判

因為我之前在外島馬祖當兵

所以派在營區外的據點

當日我在執勤安官

因為山路施工挖斷了軍線

加上那個地方根本沒有長官視察

所以電話也都沒有辦法查勤

於是當時因為是放假島休

弟兄都外出了只剩我跟另外一位留守的弟兄

因為當時愛玩愛喝酒

我們兩個就脫下安官的臂章

把軍械室的鎖匙丟在桌上還有其他一串鎖匙

也都全都丟在桌上就兩個人跑出去買啤酒了

據點裡面根本沒有人

請問一下這樣如果被抓到我們兩個會背叛怎麼樣的刑法啊

會很嚴重嗎

作者: angel5911    時間: 2012-4-7 02:15:13

輔訓到變殭屍

阿你的殭屍打得怎麼樣了

軍械室的鎖匙丟在桌上,殭屍出現的時候就跟惡靈古堡一樣,莫名失蹤

還是你放棄了,要加入他們
作者: a22115636    時間: 2012-4-7 03:22:07

本帖最後由 a22115636 於 2012-4-7 03:26 編輯

這位"安官"..依我了解的是;安官失職又分島內或外島,島內也以是否為重要據點及單位,你的主官管是否能將此事化小...如能..那你頂多禁足或警閉室.
但是你待的是外島,外島是以前線論!雖是馬祖也相去不遠了,且又像你這樣的"擅離職守"形同棄械逃亡;在我們那年代是;...唯一死刑!
其部隊是講求紀律嚴明的,軍隊雖已步入民主化 ,但服從命令遵守規定仍是軍人重要天職.其實還是很多軍人不甚了解軍法.也不知觸犯軍法的嚴重性.一旦觸犯軍法將後悔末及的.
  找了一下相關資訊(http://law.mnd.gov.tw/scp/Query2 ... name=%ADx%AAk%A5%D8)..或"中華民國國防部網站之服役指南"
概略如下..
一、逃亡或攜械逃亡
意圖長期脫免職役而離去或不就職役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於六日內自動歸隊者.減輕其刑.另攜帶軍用武器.彈藥或其他直接供作戰之軍用物品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抗命
違抗上級機關或長官職權範圍內所下達或發布與軍事有關之命令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聚眾首謀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場助勢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暴行犯上
對於長官施強暴'脅迫或恐嚇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聚眾首謀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下手實施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在場助勢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侮辱上官
公然侮辱長官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公然侮辱上官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五、損壞軍品
委棄軍事上應秘密之文'圖畫'電磁記錄或其它物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六、擅離職守衛兵哨兵或其它擔任警戒'傳令職務之人不到或擅離勤務所在地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十萬元以下之罰金.致生軍事上之不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七、竊取武器彈藥竊取或侵占軍用武器或彈藥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未經許可,製造'販賣或運輸軍用武器或彈藥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八、搶奪財物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搶奪他人之動產者,最重可處五年有期徒刑.
九、加重強盜罪結夥三人以上犯強盜罪者,最重可處十二年有期徒刑.
十、營內竊盜罪在營區'艦艇或其它軍事處所'建築物所犯竊盜罪者,移送軍法審判,最重可處五年有期徒刑.
十一、強制性交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它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另現役軍人之犯罪除犯陸海空軍刑法或其特別法移送軍法機關外,其餘者則移送司法機關審判.
十二、販賣'施用'持有毒品
         (一) 販賣海洛因嗎啡'鴉片等,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處無期徒刑者,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施用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持有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二) 販賣大麻'安非他命等,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百萬元以下罰金;施用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持有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三萬元以下罰金.
十三、服用藥物不能安全駕駛交通工具罪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或其他類食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其中所犯輕重量刑,又會因階級職務'戍守地區區域'所犯造成如損壞部隊之利益等.而有所不同...
以上為現行軍法規,參考一下



作者: a22115636    時間: 2012-4-7 03:40:15

   在我服役那年代;只要是服衛勤哨職務,(外島視同前線罪加一等).
同梯於中部守海防,兩明哨一暗哨...因一時貪睡而讓偷渡客上岸,雖於第一時間全數緝拿歸案.
但因已造成失守失職,..同年同梯的(時任下士哨長),和一位一兵及二兵.班長死刑'一兵死刑.二兵有期徒刑..(二兵證實沒睡'但也因未熟讀相關條文及離開守勢視線範圍等..)
  想想;如果當時是敵軍搶灘部隊的話. 那死的可不是這三位軍人而已了!....
作者: yungchang    時間: 2012-4-7 12:50:09

這位安官 個人在金門服務過 平常就已經是戰備狀況4 衛哨像你這樣部隊的安全真的很危險 我在的海防線有一個廢棄的據點 那是早期時 衛兵打瞌睡整個據點(班據點)被摸了含衛兵 你覺得人命重要還是被罰重要 你的情形是擅離職守情形算嚴重 如果你的鑰匙在身上那會輕一點點 真的太不負責任希望你現在的處事不是那時候的你
作者: ans0990100    時間: 2012-8-13 01:56:15

基本上你們整個據點都會飛高高....尤其是據點指揮官還有安官跟內衛兵(死的很慘)....看你說"弟兄都外出了只剩我跟另外一位留守的弟兄"整個據點只有你們兩人嗎?要是這樣子黛誌很大條....應該也會有衛哨輪值弟兄在吧@"@?如果沒有的話據點指揮官鐵定死(衛哨超勤/沒有留守備用人數逾據點/營區)....但是你們兩個的衛哨失職是最嚴重的....好一點大概禁假禁到你會起瘋 歹一點送你去禁閉房反省一下 悽慘的話送你到明德班練身體 最慘的...叛軍法


作者: smile4612    時間: 2013-1-24 13:36:50

當然很嚴重阿!!!!!!!!!!!!!!!
安官耶!在本島被督導你就兵當不完,被摸哨你就掛定了
更何況你是在外島耶,前線如果這樣早期會被算陣前拚逃,你的長官是可以直接給你蹦蹦,那酒就是妳做後一瓶了
人不輕狂往少年,但在軍中小心點好~
作者: aa750610    時間: 2013-1-28 00:01:01

現在當兵...長官都會為了自己的前途著想 所以能蓋就蓋過去了 就看你老大夠不夠力 不過 被抓到 你老大也會跟著.....飛上天
作者: bokeryan    時間: 2014-7-20 14:04:05

好壯烈啊 被抓到做不完 別對不起自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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